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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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達  於 2002/11/07 16:56
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雖然批判《聯合報系》新聞造假、沒有公信力、甚至忝不知恥,已經有點多此一舉,甚至會被網友懷疑筆者是不是「外太空來的」?亦或「吃飽太閒」?

然而,在看到聯合報記者江元慶如此「賣力辦案」,《聯合晚報》如此蔑視讀者智商,甚且視司法於無物,踐踏外交部官員之尊嚴為樂,忍不住還是要浪費一點時間,為歷史留下一些「證據」。

後代子孫會記得,在自由民主的台灣,善良(無知?)的人民曾經容許這樣一個報業集團,繼續幹著「天地不容」的惡行──即使在逐漸失去往日自由開放的香港已有一家違背新聞道德的雜誌停刊之後…

11月7日的《聯合晚報》突然出現三則關於「前第一夫人曾文惠女士遭已落選的前立委謝啟大、馮滬祥等人指控運送八千萬美金赴美一案」的相關報導。聯晚記者江元慶有如「兼差檢察官」一般,以「說故事」的方式告訴讀者,他的新發現:「第一夫人曾文惠被查出在2000年3月總統大選時,同時擁有三本護照」,姑且不論,「幾本護照」跟「有沒有真的運送鉅款出境」到底有啥干係?江記者兼檢察官在報導中既然「發現」曾女士有「三本護照」,標題也強調「總統大選時 曾文惠有三本護照」怎麼會在「查證中」出現「高等法院在接獲外交部函復內容,指稱曾文惠前後持有四本護照…」一會兒「三本護照」,一會兒「四本護照」,第一夫人曾文惠究竟有幾本護照?我怎麼越看越糊塗!?

更可笑的是,江記者的同事高凌雲(就是那位獨家報導「林毅夫叛逃,營長上吊自殺」,結果營長「死而復活」,自己澄清沒有畏罪自殺的「資深記者」。)寫了一篇相關報導「證明」外交部的說法是,曾文惠是「前後」擁有四本護照,並非「同時」擁有四本護照」…我說江記者兼檢察官,您知道中華民國的國民一生可以擁有幾本護照嗎?以我的愛妻為例,自幼年出國表演、為國爭光,又酷愛旅行的她,到今年為止,前後已擁有五本護照,您要不要發函到外交部查一查,順便問一問她有沒有私運黃金出國?

至於「包括總統府前侍衛長蔡漢明等四名證人的證詞,對於 89 年 3 月 21 日曾文惠的行程指述,即出現四種版本」,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更簡單了,四名證人的職務不同,又不是四個貼身護衛,對於曾女士的行程當然所知會有所不同,甚至會記憶不同。您瞧,今天就有一例,有人連兩年前到總統府見總統的時間都會記錯,更何況,四名證人沒有一人證明曾女士到過機場,答案不是很清楚嗎?

我實在很懷疑,難道長期把別人當作傻瓜的人,自己真的會變成傻瓜嗎?或是傻瓜跟搖頭丸一樣,也會傳染?看到《聯合晚報》的例子,我真為還在裡面工作的幾名同學、朋友感到憂心!


相關新聞:
總統大選時 曾文惠有3本護照
記者江元慶/台北報導

前總統夫人曾文惠遭前立委謝啟大等人指述私運鉅款赴美,而引發雙方互控誹謗案,案情又有新發展;曾文惠一審時,堅稱只有一本中華民國護照,但目前則被查出她在2000年3月總統大選時,同時擁有三本護照。
台灣高等法院最近向外交部函查曾文惠的護照,意外發現這段內情。高院今天上午就該案開庭審理時,並傳喚且隔離訊問兩年前擔任中正機場海關的官員,追查曾文惠被指述有關私運美金的事實真相到底如何。
今年3月4日,曾文惠在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本案時,堅稱只有一本中華民國護照,並說「我和丈夫(指李登輝前總統)絕不會背叛國人,在國家有難時帶錢逃走」。
但根據高院調查,在89年總統大選前,曾文惠擁有三本護照,同時,在大選後的 89 年 6 月 12 日,曾文惠再取得第四本護照,有效限期到 2010年 6 月 12 日。據指出,高等法院在接獲外交部函復內容,指稱曾文惠前後持有四本護照時,讓相關人士嚇一大跳。
高院合議庭上午並傳喚 89 年 3 月總統大選前後期間在中正機場負責查驗「特殊貨物」的海關官員:台北關稅局快遞機放組副組長林惠和、楊義勳,以及一名報關公司江姓負責人,江未到庭。
上午庭審時,曾文惠並未到庭,謝啟大、馮滬祥到庭並拿出證物詰問證人。在隔離訊問中,謝啟大拿出 90 年 9 月 4日由美國商業銀行台北分行函復的三張提單,指稱這三張記載運送重量從 288 公斤到 324 公斤的水單,實際上是同一筆,因為這三張水單間隔編號都是 11,而分別是 41、52、63 ,顯係有計畫的運送。
對於謝啟大提出的詰問,林惠和指稱他服務的機放組雖負責外幣、黃金這類特殊性的貨物查驗,但因他並非第一線查驗的人,只負責督導,因此並不知道這三筆提單的貨物內容。
【2002/11/07 聯合晚報】

外交部:前後四本護照
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外交部官員中午表示,前總統李登輝夫人曾文惠曾領有四本護照,以及一本外交護照,外交護照在李前總統卸任後已經註銷,現在持有的是一般普通護照。
外交部說,曾文惠是前後擁有四本護照,並非同時擁有四本護照,李前總統任內時,基於護照條例的規定,總統夫人從事外交相關工作可以領取外交護照,當時曾發給曾文惠外交護照,但李前總統卸任後已經註銷。
【2002/11/07 聯合晚報】

曾文惠行程 證詞四版本
記者江元慶/台北報導

前總統夫人曾文惠被指私運美金而引發與前立委謝啟大的互控,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發現相關証詞仍有出入。在上次庭審中,包括總統府前侍衛長蔡漢明等四名證人的證詞,對於 89 年 3 月 21 日曾文惠的行程指述,即出現四種版本。
今年 9 月 30 日,高院審理本案時,為「了解」曾文惠在總統大選結束後被指「失蹤 88 小時」的行蹤,合議庭特別傳喚總統府前侍衛長蔡漢明、內務總管李武男,及曾文惠兩名貼身湯姓、邱姓女隨扈。
89年3月18日是總統選舉日,曾文惠在與李登輝赴投票所投票露面後,直到3月23日早上11時在淡水高爾夫球場才再度公開露面。在這件「私運美金引發的誹謗互控案」中,曾文惠這「失蹤 88 小時」被謝啟大等人指稱是在私運美金赴美。
曾文惠曾向法院指稱,她在3月21日早上曾赴陽明山掃墓,以此證明根本不可能往返美國。於是,合議庭傳喚四名總統官邸的貼身侍從隨扈作證。
侍衛長蔡漢明證稱,他知道曾文惠的行程,但這段期間出入官邸紀錄燒掉了,他並未親眼目睹曾文惠上山。內務總管李武男則證述,當天是他陪夫人上山掃墓,但媳婦張月雲並未陪同前往。
不過,湯姓女警官則說,當天是她陪夫人上山的,張月雲也有一同前去,但李武男未去。另名邱姓女隨扈指證,當天她沒有看見曾文惠外出,她認為曾文惠「應該」是在官邸內。
【2002/11/07 聯合晚報】


NO:1830_1
台灣阿宏  於 2002/11/07 17:27
新事實新證據已經推翻舊新聞

高凌雲的報導,已經推翻江元慶的報導

在高凌雲的新聞之下,江元慶的舊聞已經失去價值

聯晚的二版編輯,用舊聞當橫頭,把新事實新證據壓在下方不起眼之處

這是違背新聞專業的作法

這位二版編輯,不久前才利用張宗智的報導

誤導讀者對李遠哲的國籍認知

這回又再次重施故技,

已不適任編輯職務,聯晚仍重用他作二版

難道有特殊用意?


NO:1830_2
威兒乾  於 2002/11/07 17:42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扁宋會}宋楚瑜到底求見幾次, 密會幾次?已經讓宋楚瑜在外省統派支持者的心裡留下了{求官}的厭惡陰影!

興票案說辭一般, 冒出一億, 還有一億, 又多一億......

扁宋密會的次數, 見了一次, 還有一次, 又多一次......

此事已如興票案一說變數說, 讓宋楚瑜面對支持者對他的質疑時已快招架不住, 換言之!

聯合報系率先由聯合晚報炒作此事, 是頗符合宋系聯合報的一貫手法{圍魏救趙}{炒新聞壓新聞}來替宋楚瑜對扁宋密會次數一系數變的解套!


以上是個人認為, 聯合報是在{圍曾文惠, 救宋楚瑜, 炒曾文惠護照一事, 解宋對扁宋會次數無法交待之困}!


NO:1830_3
恆愛台  於 2002/11/07 17:49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現在是由【長輩說】進入到【照顧說】了嗎?...............PART2

NO:1830_4
KSC  於 2002/11/07 18:28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俊達兄,聯晚這招,典型的烏賊戰術也;散佈似是而非的消息,蓄意將真相湮没.或圍趙救魏!

另外最近統媒特別喜愛使用[老實說]這一招;[老實說]的目的是要誤導讀者一個錯覺:此記者是愛護某某的,他批評某某,是為了他好,是不得不[忍痛]做出的!不得不[老實說]!
譬如中晚郭淑敏,今天先假裝[公平]評論所謂[扁宋密會],忽然之間,就來了句[老實說]:[總統這樣做有失格阿局...]!實際上,將所有一切歸罪到阿扁總統頭上!
今早中時的社論也用同一招:先打著公平的旗幟,表面上小罵泛藍政客,然後就用百分之七十的篇幅內容,去攻擊阿扁總統,去[老實說]他的種種不是.


NO:1830_5
疑惑者  於 2002/11/07 21:49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有時候想想真的很悲哀,臺灣就這麼小,為什麼公正的媒體這麼少!!

NO:1830_6
白長壽  於 2002/11/07 23:07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今天不知怎摸回事,回到家一打開電視,所有的統媒都抓狂
般的猛打李登輝夫婦,用盡所有低級的手段,好像殺父仇人
一般.舉例如SETN,主播用誇張的語氣講:妳知道嗎?高等法
院查出曾文惠有三本護照歐...請注意,她用的是肯定句,
然後讓謝啟大講得嘴角全波,曾女士的律師只能講兩句話.
我建議曾文惠女士將SETN一並告上法院.

NO:1830_7
路過  於 2002/11/07 23:30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雖然晚報市場越縮越小,但是聯晚和中晚對電子媒體的影響實在驚人,
幾乎稱得上是兩大話題女王,我懷疑晚間新聞的記者都是看晚報在跑新聞,
聯晚稍微聳動一點的新聞,不論大小事,確定全都會上晚間各家新聞,
Call-in節目的主題也絕對都是繞著晚報內容打轉,而偏偏這兩家晚
報又是全國最無公信力的報紙.唉!

NO:1830_8
Allen  於 2002/11/08 06:12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晚報點火
有線電視扇風
扣應【靠么】節目潑油
隔日早報繼續引火燎原
=======================
這就是台灣霉體製造亂流
掏空公理ㄉ流程

NO:1830_9
恆愛台  於 2002/11/08 08:01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轉貼自由時報報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曾文惠未同時持有3本普通護照    

〔記者張琦珍、王平宇╱台北報導〕前立委謝啟大昨天質疑,曾文惠在總統大選期間仍同時擁有一本普通護照及一本外交護照,這和曾文惠一審出庭時證稱,她僅有一本護照有所不同,謝啟大公開指曾文惠「說謊」。

  但外交部領務局昨天鄭重駁斥曾文惠曾同時擁有數本護照的傳言,領務局強調,曾文惠在任何時候,都只持有一本有效的普通護照。

  曾文惠的委任律師劉宗欽則指出,謝啟大的說法是「另一種手段的誣陷」。

  曾文惠自訴謝啟大等人誹謗案昨天開庭,針對曾文惠護照問題提出種種質疑。

  針對外交護照部分,領務局指出,一九九九年依法發給元首眷屬的外交護照,其實是當年曾文惠應捷克哈維爾總統夫人哈維爾達格瑪(Dagmar HAVLOVA)邀請,率復興劇校訪演時所核發的;事實上,外交護照不但「使用一次立即失效」,曾文惠也早已將該本外交護照繳回。

  領務局長詹憲卿表示,根據領務局檔案資料,曾文惠前後共領有四本護照,其中一本是元首眷屬特有的外交護照,但已繳回;其他三本一般護照,但都是前一本截角繳回後才發另一本新護照,絕不可能同時擁有一本以上的普通護照。

  為釐清真相,領務局昨天下午更調出曾文惠申請護照的相關卷宗重新查對,證明沒有重複發放情事。

  詹憲卿指出,領務局於八十四年一月間換發新式機器可判讀護照時,曾經主動替當時的元首及夫人換發新護照,但同時曾文惠的舊護照就已截角註銷,八十九年政權輪替後,曾文惠曾於當年六月十二日繳回普通護照及外交護照,並換發一本新的普通護照,至於繳回的兩本護照也都已經截角註銷。

  劉宗欽指出,以外交人員而言,都有一本外交護照,曾文惠當時貴為第一夫人自不例外,但外交護照都是由外交部處理出國相關事宜,就曾文惠而言,「隨身僅有一本普通護照」,曾文惠就她的理解去答復一審法官詢問,完全合理。

  劉宗欽指出,領務局前後兩份公文向高院回覆曾文惠的護照使用情況,第一次僅做資料性回覆,第二份公文才詳細說明曾文惠的護照使用情況,謝啟大單憑第一份公文就誣指曾文惠有三本護照,卻未將兩份公文一併對外說明。

  對此,謝啟大說,當初她閱卷時「僅」發現領務局的第一份回函,並未看到領務局的第二份公文。
================================================================================
為什麼台灣人無法【睜眼說瞎話】?中國謝匪婆乞大,可以一再【眛著良心幹】?
請政府鄭重考慮戒嚴!................【消滅萬惡共匪!解救台灣同胞!】


NO:1830_10
yl  於 2002/11/08 08:44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劉宗欽指出,領務局前後兩份公文向高院回覆曾文惠的護照使用情況,第一次僅做資料性回覆,第二份公文才詳細說明曾文惠的護照使用情況,
It is suspicious that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had to use two letters to clarify this matter! After all it was not a degree thesis nor a white paper of national security, the consulate office should be able to detail everything in one letter. If there is no ulterio motive on the part of the handlers of this matter, there certainly is enough stupidity invovled in the way they managed this simple matter.

NO:1830_11
KSC  於 2002/11/08 08:45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謝啟大說,當初她閱卷時「僅」發現領務局的第一份回函,並未看到領務局的第二份公文。<<
聯合報呢?江元慶大概連[第一份回函]都沒查証,更不用提[第二份公文]!
這就是統媒的新聞專業!

今天[自由時報],胡元輝說得好:
>>部分媒體及學界更與政治沆瀣一氣,偽裝成客觀報導或學術批評,卻相互掛勾,彼此掩護。電子媒體政論節目的壟斷及偏執,新聞報導常見斷章取義、模糊事實,為特定的政黨及人物服務,都隱含共謀灌輸特定族群觀點、支配輿論走向的意圖。<<

族群意識最嚴重的人就是那批統媒記者了.


NO:1830_12
李俊達  於 2002/11/08 09:55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KSC

>>聯晚這招,典型的烏賊戰術也;散佈似是而非的消息,蓄意將真相湮没.或圍趙救魏!

是有這樣的企圖
比較中晚就可以證明

........................
今天[自由時報],胡元輝說得好:
>>部分媒體及學界更與政治沆瀣一氣,偽裝成客觀報導或學術批評,卻相互掛勾,彼此掩護。電子媒體政論節目的壟斷及偏執,新聞報導常見斷章取義、模糊事實,為特定的政黨及人物服務,都隱含共謀灌輸特定族群觀點、支配輿論走向的意圖。<<
................

應該是胡文輝


NO:1830_13
大蕃薯  於 2002/11/08 10:14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各位大大
不要懷疑
聯合報昨天(10/7)還在炒作 阿扁打馬是因為選市長選輸不甘願 這個議題
如此密集的 催眠式 的報導
叫一些愚民如何不相信

NO:1830_14
李俊達  於 2002/11/08 10:39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附上中國時報的報導
真相一直很清楚
所以我說傻瓜是會傳染的


李曾文惠 只持有一本護照
王己由、陳希林/台北報導
2002.11.08  中國時報

前年總統大選後,因被指運送鉅額美金出境引發風波的前第一夫人李曾文惠與前立委謝啟大、馮滬祥互控誹謗、誣告案,台灣高等法院七日開庭審理,謝啟大質疑李曾文惠在風波當時擁有四本護照。但外交部函覆高院明確指出,李曾文惠只有一本護照。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昨天為此調閱李曾文惠護照的檔案。領務局長詹憲卿指出,李曾文惠的四本護照是「舊的換新的」,同時擁有四本有效護照「是不可能的事」,他強調自己是「很負責任地澄清」。


領事事務局已在今年十月廿四日函覆高院指出,根據該局檔存護照資料,李曾文惠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四日申獲第M一○○○○○○二號普通護照,其持有的第M九二九六七五五號普通護照即註銷在案;八十九年六月十二日申獲第一三○○○○二○一號普通護照時,原有的第M一○○○○○○二號普通護照以及第D○○○二七四二八號外交護照,也已一併註銷,故李曾文惠並未同時持有三本普通護照。

對於無端引發的護照風波,李曾文惠的委任辯護律師劉宗欣表示,李曾文惠身為第一夫人,持有外交護照是很正常的事,所謂多本護照,其實就是一本護照的延續,有出國經驗的人都知道,一般國家都會要求護照有效期間至少在六個月以上,正因為有效期間的關係,才有多本護照的誤會。

劉宗欣指出,前總統李登輝夫人李曾文惠,前後曾聲請三本普通護照,但非同一時間擁有,且聲請新護照後,舊護照同時就被註銷;前年李總統卸任後,原先持有的外交護照也被註銷,李曾文惠自始就是一本護照,外傳持有四本護照,絕對不是事實,「這是少數媒體故意誤導」。


NO:1830_15
王爺  於 2002/11/15 19:27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你們知道個屁?

NO:1830_16
笨王爺  於 2002/11/15 19:52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樓上的屁,好臭。

NO:1830_17
李俊達  於 2002/12/12 16:38
Re:聯晚江元慶辦案,傻瓜也會傳染?

比較一下現在江元慶的報導
聯晚的讀者真可憐

高院採認 曾文惠失蹤88小時曾去掃墓


記者江元慶/台北報導
在馮滬祥、謝啟大等與曾文惠互控官司中,有關曾文惠在案發當天謠言盛囂塵上之際未現身一節,一審曾經認為曾文惠在謠傳期間未及時現身,導致「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難釋群疑;不過,台灣高等法院則具體認定,曾文惠「失蹤」的 88 小時中,確實曾經到陽明山掃墓。
89年3月18日是總統選舉日,曾文惠在與李登輝赴投票所投票露面後,直到3月23日時在淡水高爾夫球場才再度公開露面。在此案中,曾文惠「失蹤88小時」這段時間,被謝啟大等人指稱是在從事私運美金赴美。
為了查明事情真相,台灣高等法院傳喚包括總統府前侍衛長蔡漢明等四名證人,侍衛長蔡漢明證稱,他知道曾文惠的行程,但這段期間出入官邸紀錄燒掉了,他並未親眼目睹曾文惠上山掃墓。內務總管李武男則證述,當天是他陪同掃墓;女警官湯文琦則說,當天是她陪夫人上山的,李武男未去;另名女隨扈邱美雲指證,當天她沒有看見曾文惠外出,她認為曾文惠「應該」是在官邸內。
雖四名證人的指述不同,不過,高院認為這是時間久遠,致證人對於細節指述不同,但從證人所言,可證明與曾文惠去陽明山掃墓的說詞符合,足見曾文惠確實前往陽明山。高院另向國家安全局特勤中心函查曾文惠於 89 年 3 月 18 日到 24 日這段期間的行蹤,也與蔡漢明等四人的說詞相符。
此外,第一高爾夫球場經理顏惠真也到庭作證,89年3月23日這天共有273人前往打球,其中包括曾文惠,當天球場派出黃姓、李姓桿弟服務,並開立個人發票2460元。
在曾文惠有無出境部分,合議庭向中華航空及長榮航空查詢,在民國 89 年 3 月 18 日到 23 日期間,都無法證明曾文惠曾搭兩家公司的班機赴美,或航空公司曾運載曾文惠的行李或外交包裹。
至於追查可疑美金部分,美國商業銀行台北分行金融組執行副總劉懋芳及行員蘇宜玲的證詞及該行的函覆,「確認坊間謠傳曾文惠攜大批美金遁往美國之說,並無實據」。
美商銀台北分行並作證指出,民國89年3月21日,為因應總統大選後市場需要,該分行曾緊急傳真多倫多辦公室,追加6900萬美元,由紐約銀行出貨,透過華航運送6992萬6000美元抵台,由布林克保全公司立即分送到台灣的十家銀行。
在毫無證據可證明曾文惠運送美金、沒有通行狀、無出國紀錄、查無可疑包裹下,合議庭認定謝啟大等人傳述不實之傳聞,構成誹謗。

【2002/12/12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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