璩美鳳-該被亂石打死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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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唉  於 2002/06/16 14:20
璩美鳳-該被亂石打死的女人?

璩美鳳-該被亂石打死的女人?
水唉  於 2002/02/08 15:10

璩的出書,再一次掀起社會的廣泛討論,這一次同情的聲音少了,許多原本聲音微弱的批評者,這一次也都拉高了分貝,痛斥這樣一個不斷迸出話題的女子。

指責的原因無所不包,從她的操縱媒體,她在媒體前為爭取同情的刻意演出,她出書的時機,書中內容侵及他人隱私,到她情感生活的多元,甚至是封面髮型,都有人以各式的嚴厲口吻指責著她。

操控媒體真有那麼值得非難嗎,部分媒體如此惡整她,她索性借力使力的為自己回擊,有何不可,而人民一天到晚被媒體唬得團團轉,現在有人回敬媒體一招,就真有那麼不堪嗎?平日所見的各式新聞,又有多少不是受制於政治力、影響力的操縱,從政黨利益到台面上政治人物的形象塑造,有哪些報導不是受制於各式的影響力中,何以對璩的指責特別用力呢?是因為她真有呼風喚雨的本事把玩媒體於鼓掌之間,還是媒體一方面為了其新聞價值而甘於被操弄,一方面卻又心有不干,刻意將她冠上更多的罪名,因為將她剝削的更多,將她冠上更多的惡名,越能激發群眾的憤慨,更能提昇璩的新聞價值,當然也更能對媒體自身帶來豐厚的利益。

於是只見媒體一方面不斷的壓榨她所有的新聞價值,為媒體的私利掙錢,一方面又衛道的嘲諷著她的虛偽,這種又恨又愛的情緒性媒體,羞辱的是璩?是大眾的認知能力?還是新聞專業自身?胡忠信妄尊自大所擺出的法官形象(他一手導演的審問鬧劇,是在璩出書之前),最是代表。

璩真的操控了媒體,還是易受煽惑的社會大眾再一次的被媒體操控而渾然不覺?

璩的事件是一面鏡子,展現的不只是她自己的情感生活,更是這一片譁然中台灣的媒體與社會如何處理著「人」的課題。

她個人的個性與私生活不必然真具有那麼大的影響力,個性與私生活比她壞上百倍的大有人在,社會中某個人的個性與私生活對他人而言,不見得如此重要,也不見得有如此的影響力,說穿了這影響力是媒體為了她的新聞價值所能帶來的利益而賦予給璩的,這件事可以觀察的不只璩在事件中的真相,更可觀察台灣社會與媒體在這事件的反應中所呈現的種種心態。

當我們如洪水猛獸般的批判著璩的一言一行,信誓旦旦的說怕給後代有什麼「不良影響」,這「不良影響」究竟是什麼?

如果說是指她可能涉及的官高勾結,只怕大夥在面對真正的黑金立委時,都沒有這般高昂的道德勇氣,君不見已被判刑的周姓立委,至今仍在政壇上,在立院內大打出手,對著他人的八卦開記者會大放獗詞,媒體還不是心甘情願的為了他的作秀擺出可供其揮灑的舞台, 社會對諸如此類公眾人物的苛責,卻遠不及對璩的指責。

至於說出賣自己的感情,造勢賺錢云云於,哪一位作家或創作者不是多少出賣著自己的感情,哪一位不是想盡了方法宣傳為自己多掙得幾個銀兩,他人可以出書營利而理所當然,而到了璩身上,卻全要被扭曲為其淫逸行為的另一部分?


如果說她出書的時機不對,何時又算對呢?書中的內容論及他人的隱私固有不當,但似乎指責她的理由卻不只是這個,大家真正不能忍受的似乎是這樣一個肉體被剝削殆盡的女人,在現在的社會中應該隱忍吞聲,應該要有受害人的「樣子」,應該深鎖在房內,等著大眾施捨同情,等著大眾遺忘。也許真正讓那麼多人如此憎惡的是因為她並沒有依照大家的「規矩」演出。她執意要照自己的劇本演出,於是噓聲四起,我們的社會仍無法接受他人有勇於表達自己的勇氣,我們仍慣於在衛道的面具下,滿足我們的優越感與虛榮心。於是,我們用著輕蔑的語氣說:「看啊,那個淫蕩的女人,真是罪有應得,她的一切是多麼下流啊」


為什麼璩引起了社會不分男女的仇視,除了那些表相的議題,諸如給後代一個好榜樣(?),破壞家庭(?),知的權利(?),新聞自由(?),除了這些抬面上的理由之外,更深層的動機是什麼???

我大膽的猜測那是女人的「原罪」:「一個不夠貞節的女子,活該被亂石打死。」

男人一方面垂涎著女人的身體,一方面卻對坦然追求身體愉悅的女子覺得憎惡,覺得無比輕蔑,在她的肉體中獲得意淫的滿足之餘,仍要痛斥著她的敗德

女人痛恨璩的一切,因為她敗壞了女人的貞節形象,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讓女性的身體徹底的被剝削,雖然璩在事件中有極大的部分是受害人,真正剝削女人身體的是大眾的好奇心,是那些為了獲利而不擇手段的媒體,然而那些覺得自身同樣被羞辱的女人,因為無法對著一個龐大莫名的媒體或不可數的群眾找到回擊,於是將所有的怨氣回到璩的身上出氣,因為她給了媒體與大眾一個揭露面具顯現本質的機會,媒體與大眾從來沒有機會能如此「公開坦然」卻「毫無罪惡感」的窺探他人的情慾私密。

男人的角色在這次的事件中並未受到什麼嚴苛的考驗或檢視,這不只是因為曾並不是公眾人物,也不只是因為他在事發後的低調,或許是因為他沒有女人的「原罪」:一個不夠貞節的男人,大眾(包括被催眠而不自知的許多女人)不會對著他投石,只是贊歎著他的能力,偶而嫉妒者發出幾句嘲諷,卻沒有人會真把它當成一種羞辱來看待。


這樣一個男人厭、女人恨的女子,該在這樣的社會中選擇扮演如何的角色?

我一點都不同情璩美鳳,我不覺得她會需要太多的同情,我不認同她在書中論及他人隱私的部分,但我佩服且尊重她坦然的勇氣,不管她的動機是什麼,能在這樣一片嚴詞指責中,決定採取眾人不會接受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對著社會中的張牙舞爪的挑戰(包括媒體)作出回應,在台灣的社會中鮮少有人具有這樣的勇氣,也不見得有人能接受這樣的表達方式,但她的確試探了「人」在台灣社會中可能的角色,為台灣喧鬧而粗糙的人文提供了一個可供觀察、可供省思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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