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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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於 2002/10/10 01:06 | |
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 |
星期一值班時無聊,拿遙控器轉檯時轉到衛視中文台,剛好轉到陳文茜的『文茜小妹大』。那正是舔耳烏龍案真相大白之後的第一個正常節目日。那天文茜小妹大討論的也是這個題目。 陳文茜下的第一個標題是『如果一切都是真的,涂醒哲和屠豪麟犯了什麼罪』(這什麼爛標題嘛)。陳文茜一開始講沒幾句就把話題引到什麼雙性戀同性戀之類的東西(根本沒什麼人重視這個議題好不好),沒多久就把罪與罰的比例原則拿出來談,說什麼李慶安這次擺烏龍,只不過是誤認而已,(除了中時電子報的張景為說了一句見獵心喜之外),根本沒有必要辭職,批評泛綠軍逼她下臺是沒品的行為。 第二段下的標題是『民進黨胡了一把牌,就想贏十輪』。批評民進黨藉此掩飾執政失敗的無能,然後拿出一堆什麼新瑞都案啦、砂石弊案啦等等來諷刺民進黨也是天下烏鴉一般黑(懂不懂什麼叫case by caseㄚ,抓弊案去抓嘛,跟這件事有啥關係ㄚ)。 最後標題是『誰有資格拿石頭丟李慶安』。陳文茜說這件事只有涂醒哲有資格丟李慶安,其他的人根本就是瞎攪和云云。(這樣說也沒錯啦,只不過妳陳文茜又是用什麼資格在這邊說三道四又亂丟石頭呢?)然後又搬出比例原則來講一堆五四三,反正就是不該懲處理慶安就對啦。 節目最後,陳文茜下了一個結論,她說『李慶安很可憐』。 陳文茜在整個節目把好像把李慶安塑造成受害者,被泛綠軍害得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只差沒叫她去跳樓而已(沒辦法,誰叫人家是姊妹淘嘛)。如果真要講比例原則,怎麼不討論一下之前李慶安步步逼人、精心策劃的揭發過程呢?比例原則嘛!!!怎麼不花一點時間討論一下涂醒哲在這個事件中所受到的委屈和羞辱呢?比例原則嘛!!!怎麼不討論一下這次有多少『資深』媒體人未審先判的嘴臉ㄚ?(對厚,那不就講了自己嗎)比例原則嘛!!! 由此得證,陳文茜的胸襟大小和她的胸部大小,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alex的新聞台http://mypaper1.ttimes.com.tw/user/alex0927/index.html |
台中青年 於 2002/10/10 01:12 | |
Re: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 |
搞垮了一台 又跑到另一台 XX中文台 小心了 |
忍者熊 於 2002/10/10 01:28 | |
Re: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 |
沒辦法,一整籃的橘子,起碼有一辦是濫的. |
柳樵 於 2002/10/10 01:43 | |
Re: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 |
剩下的一半是爛枳 |
蘭陽醒獅團 於 2002/10/10 10:18 | |
Re: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 |
陳文茜與鄭艷麗 機會主義者二人組。 |
漢平 於 2002/10/10 10:43 | |
Re: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 |
以下內容是我以前在網路上發表的資料........ --------------------------------------------- 主題: 陳文茜:只要在電視上看到你,一句話:我永遠看不起你 陳文茜在媒體說: 撇開吳淑珍總統夫人的身份不說,充其量就像一個沒知識的鄉下老太婆. 這句話充分歧視全國的鄉下媽媽,我的心很酸.我媽媽就是一個中部的鄉下老太婆, 吳淑珍是大學畢業,我媽才國小畢業,吳淑珍當過立法委員,我媽在種田. 改天陳文茜遇到我媽,在陳文茜眼裡:吳淑珍是沒知識的鄉下老太婆,那我媽 在陳文茜眼裡是什麼呢? 因此陳文茜----只要在電視上看到你,一句話:我永遠看不起你 -------------------------------------------------------- 註:林重謨為什麼罵陳文茜是妓女...聽說和陳文茜罵總統夫人那些話有關.只是被電視新聞消音 |
判官 於 2002/10/10 11:00 | |
Re: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 |
雙賤合併.這個厲害!!! |
happy 於 2002/10/10 11:08 | |
Re: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 |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造了口孽傷的是自己.而且癟別人來表示自己的高貴.是自己對自己沒信心的結果.[對了.已經看到陳姐頭髮越來越少.都看到頭皮了] |
路邊攤 於 2002/10/10 12:06 | |
Re: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 |
>>>此得證,陳文茜的胸襟大小和她的胸部大小,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這是什麼邏輯? 不知你的生殖器大小跟你的胸襟大小是何比例關係? >>>林重謨為什麼罵陳文茜是妓女...聽說和陳文茜罵總統夫人那些話有關.只是被電視新聞消音 永遠都是聽說 , 真是受不了你們這些聽說族 >>>造了口孽傷的是自己.而且癟別人來表示自己的高貴.是自己對自己沒信心的結果 說得好 |
oros 於 2002/10/10 14:58 | |
Re: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 |
總覺得陳文茜在這次事件當中的處境是千鈞一髮 舔耳案再鬧久一點 難保她不會也像那些資深媒體工作者一樣 跳進來亂咬一通 那今天可能列為被告的名單當中就有她一份了 之所以這麼認為 |
Papagino 於 2002/10/10 23:59 | |
Re: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 |
陳文茜與鄭艷麗? 這是某A片之主角嗎? 鄭麗文! |
caa 於 2002/10/17 16:21 | |
Re: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 |
補充一下新聞駭客: 同版主一樣,我也不小心聽到了趙公在講李事件的部份,人差點昏倒在電視旁 ....... 主題是在講涂醒哲事件 ... 趙:民進黨從在野到執政這段路段,不知道抹黑了多少人才爬到如今的位置。 來賓:點頭 我:電視機前昏倒 可以在談論涂醒哲事件後,做成民進黨不知道抹黑了多少人的結論,也算他厲害了(難怪他的口號是,新聞害客,我抓得住你你抓不住我,他這種推論方式的確我是抓不住他的思考羅輯)。然後照理說他接著應該要舉些民進黨抹黑的例子,卻沒有就進廣告了,真是糟糕的節目。 |
淫魔 於 2002/10/27 11:50 | |
Re:好一個陳文茜式的『比例原則』 | |
好你娘拉操聽到陳文茜就想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