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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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犁 於 2002/10/07 02:00 | |
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序幕∼ 『葉姓助理與鄭可榮是北市大安高工機工科同班同學,葉姓助理在9月下旬聽到鄭可榮疑遭衛生署代理署長涂醒哲性騷擾一事,基於朋友立場向李慶安反映,展開調查,整件事情因此曝光。』(註一:東森新聞〈舔耳疑雲/李慶安葉姓助理是鄭可榮大安高工同學〉2002.10.04 10:39) 如以上新聞報導中所言,立委李慶安於9月下旬即得知鄭可榮遭舔耳的當事人可能是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 本人根據這幾天的新聞報導內容做了最完整的收集,而做了以下推論整個事件的發展邏輯。 當事人鄭可榮當初對於當天在KTV舔耳?親臉頰?的遭遇(註二:東森新聞〈舔耳疑雲/屠豪麟強調 當天絕無踰矩行為〉2002.10.05 18:14)可能感到不舒服,但還不至於到達不能忍受的地步,所以才未在案發當時(8月)即透過他的同學葉自強找立委李慶安代為討回公道。 葉自強9月下旬一次見面閒聊時聽鄭可榮提到他曾跟朋友在一次KTV的應酬場合中,也有一位ㄊㄨˊ姓衛生署官員在場,這是可能引發葉自強政治敏感性的關鍵,因為這是可能幫老闆找到一次揭發官員『不法行為』(註三:東森新聞〈舔耳疑雲/助理葉自強 羅福助打人事件曾挺身護主〉2002.10.04 19:55)的表現機會,更何況又是疑似宿敵涂醒哲代理署長(註四:東森新聞〈新聞幕後/舔耳傳陰謀論:第四勢力設局誘李慶安入甕〉2002.10.05 15:27 『曾在市議會即與涂醒哲結下樑子的李慶安』),且又是喝酒場合,不難找到可以發揮的題材。 我也相信立委李慶安是一位謹慎的人,因此李慶安必然找當事人鄭可榮,巨細靡遺的問明在KTV的整個過程,而在鄭敘述整個過程的當中,李慶安必然著重在ㄊㄨˊ姓官員是否真為涂醒哲,以及有否涉及官商勾結的談話內容。 李慶安在最終斷定ㄊㄨˊ姓官員為涂醒哲,主要依據的是鄭可榮在訊息傳遞中的升官(升署長),而將鄭可榮、丁瑞豐說的『ㄊㄨˊ桑、ㄊㄨˊ大哥、ㄊㄨˊ主任』部分(註五:東森新聞〈舔耳疑雲/鄭可榮與丁瑞豐對話全文〉2002.10.04 14:57),解讀為併非重要身分證明資料而加以忽視。 這大略可以在李慶案有計畫的錄下第一捲丁瑞豐的電話錄音作為輔助證據後,因第一捲丁瑞豐提的是「ㄊㄨˊ主任」,而認為不足以作為涂醒哲在場的證明得出本人上述推論的佐證。 為了能從在場人士之一的丁瑞豐口中證明土醒哲的確在場,才再計畫鄭太太直接提「涂醒哲」的名字來跟丁瑞豐對話,巧的是當時丁瑞豐接收電話時所處的環境比較吵雜或收訊狀況不佳(從電視畫面撥放中可以得知),因此而可能讓丁瑞豐不能很清楚的聽到鄭太太所提到的「涂醒哲」三個字,再加上丁瑞豐對於鄭太太在電話中一在追問、怪罪之意有所不滿而更加無心注意「涂醒哲」三個字(註六:東森新聞〈舔耳疑雲/第二捲錄音帶:鄭太太與丁瑞豐對話全文〉2002.10.04 15:20)。 然而這對於一心想證明涂醒哲在場的李慶安一方,猶如吃了一顆定心丸,哪裡還去管「ㄊㄨˊ主任」是否另有其人,從這裡可以印證,一個人的仇恨心與主觀印象是影響判斷力做大的阻礙。 待續~~ |
夜貓子 於 2002/10/07 02:08 | |
Re: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http://www.ettoday.com/2002/10/06/319-1360111.htm 舔耳烏龍/屠豪麟:我是最大受害者 不排除控告鄭可榮 Video 2002/10/06 15:01 台北訊 被指控性騷擾的男主角屠豪麟6日上午都待在家裡,心情異常平靜,也再次強調,他只是和他勾肩搭背而已,並沒有親密的動作。 舔耳疑雲大逆轉後,男主角屠豪麟在開完記者會後一直避不見面,不過上午他在家裡,有老婆和兒子陪伴,心情平靜很多,再次聲明他絕對沒有做出不雅的舉動。 事件鬧得餘波蕩漾,所有當事人都受到不小的傷害,尤其是代署長涂醒哲無辜牽連下水,屠豪麟深感抱歉。 屠豪麟在媒體前仍然語多保留,屠豪麟表示,他是整個事件最大的受害者,形象嚴重受損,待司法還他清白後,不排除控告鄭可榮。 |
TR 於 2002/10/07 02:42 | |
Re: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NO:1469_1 夜貓子兄 看到『待續』咩? 我看我們不要在這欄留言啦,這樣此專題才能連貫. 請版主把NO:1469_1 ,NO:1469_1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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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茲光年 於 2002/10/07 05:21 | |
Re: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承版主先生之命,要我就《聯合報》有關涂案之報導、評論,以及讀者投書進行分析,但聯合報系自10月1日以來有關的文字,據我個人截至目前為止的蒐集,已超過一百六十餘篇,十一萬餘字。為免工作過於龐雜,致令遷延時日,我謹先就手邊已有之資料,逐日將個別之證據列出。如有錯誤、闕漏,也請朋友們隨時指正。 =========================== 在涂醒哲疑似性騷擾案中,聯合報系開第一砲的是【2002-10-01/聯合晚報/3版/話題新聞】署名【本報記者/台北報導】的那篇〈某首長被爆雙性戀 KTV強吻舔耳 目擊者爆料!時間:8月初 地點:松江路錢櫃 劇情:自稱雙性戀 對帥哥上下其手 發展:上面已在了解〉。 所謂的【報導】,一開始使用的字眼是【據可靠消息來源指出】。現在看來,這個消息來源,一點也不【可靠】;而且,消息的來源,除了《壹周刊》外,最可能的人選,大概就是李慶安大姐啦。 證據如下,該文已指出:「有重視官箴的政壇人士風聞此事,正著手了解全盤經過,試圖回歸原貌」,對照連日來此一事件的前後發展,我們大致可以肯定,當初聯合晚報的【不可靠消息來源】,應當就是李慶安大姐了。 聯合報系處理這條新聞,用的署名是【本報記者/台北報導】,指涉的對象是【某首長】,可見報社裡頭最初對此一新聞的敏感性、爆炸性和爭議性,表面上看來,雖具高度警覺,態度也稱謹慎,但實則非常滑頭。 證據如下:該晚報當日【看問題】署名【本報記者】的【特稿】〈性向,無罪!騷擾,該查!〉,已經明白指出:「某部長級官員被指對男性有過火的熱情動作,雖然事情有待進一步釐清,但細觀在場人士描述的過程,此案的重點,除了官員個人的『性』向、有無對人性騷擾等引人側目的情節之外,還隱含官員與特定廠商酬酢的官場文化問題」。我們看看這篇【特稿】的措詞,已經是在「查證」之先「未審先判」了嘛! 待續∼∼ |
巴茲光年 於 2002/10/07 16:59 | |
Re: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2002-10-02/聯合報/2版/要聞】由【記者羅曉荷、蕭旭岑/台北報導】的〈首長形象被「不太衛生」者破壞… 郭添財質詢促游錫堃徹查 閣揆說有證據、有檢舉人才能查辦〉一文,已經一改昨日《聯合晚報》不具名的【某首長】、【某部長級官員】等隱諱措詞,在【報導】一開始即明白指出:「《聯合晚報》昨天驚爆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係雙性戀,且疑對某男性友人性騷擾」。也就是說,對於《聯合晚報》昨天並沒有具體點名的「犯行」,感謝羅曉荷、蕭旭岑這兩位灰熊按捺不住的記者,由於他們爽快地不打自招,急於遽下結論,讓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聯合報》編輯台在處理涂醒哲一案上「無須查證」、「寧信其有」的基本立場。 這個「無須查證」、「寧信其有」的基本立場,我們可以從【2002-10-02/聯合報/2版/要聞】由【記者袁世珮/台北報導】的〈同志團體反應 陳俊志:涂的同志人權紀錄極差 指此次事件屬性騷擾 無關是否同志〉直接坐實。該文指出:「同志團體認為,衛生署代署長疑涉雙性戀,事件本質是『職場性騷擾』,只是被騷擾的是男性,巧合的是,涂醒哲又正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同志首度上街頭時抗議的對象」,「事件本質」都有「定論」了,那麼,報社編輯老大沒有「定見」,會要手下記者向同志團體提出上述問題嗎?我說,聯合報滾滾諸公諸婆,你們馬幫幫忙,好不好? 【2002-10-02/聯合報/2版/要聞】由【記者林新輝/專訪】的〈當事人朋友轉述經過 「他不時肢體碰觸 突然強吻我的臉…」 我下意識推開他,要他停止。涂竟舌舔耳朵並說:「我是雙性戀」,我再推開他,吼道:「我不是同性戀」〉一文,則記錄了「當事人的朋友轉述當事人的說法」,以「實錄」的方式,鉅細靡遺地覆述了當事人的「朋友」所轉述的充滿腥色羶的場景和細節。我個人的閱讀林新輝大哥所撰「嘉言錄」的「心得」是,如果我是《壹周刊》「兩性世界」專欄的編輯,我一定熊熊令下,要求手下的文字記者多向林新輝大哥請益、學習,並且不時焚香祝禱、磕頭禮拜。 至於,林新輝大哥報導中所指稱的這位當事人的「朋友」究竟是誰?【2002-10-02/聯合晚報/3版/話題新聞】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的〈李慶安:涂與政院 誠實是上策 指游已看過被騷擾人的姓名、身分証字號 卻在稍後‘查證’後表示‘首長稱8月6日沒去KTV〉一文或可提示若干解答。該文指出,李慶安說:「昨天上午10時30分左右,她和游揆在議場後方會議室單獨面談,她一開始先提醒游揆注意官員下班後應酬的情形,很多官員會這樣,游揆點頭稱是。她就將當事人簽上自己姓名、身分證字號的陳情信拿給游揆看,游看得很仔細、認真,有時還逐字輕聲地唸著。後來游問她陳情人有什麼意見,她表達此事已有部分媒體得到風聲,她希望游揆儘速處理,游揆先是問她媒體何時會報導,她回答她也不清楚」,上文中所謂的「昨天上午10時30分左右」,指的是2002年10月1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可以作為推算《聯合晚報》當天印製相關報導的時間基準。「她表達此事已有部分媒體得到風聲」,則可以提示我們:一、「部分媒體」得到的風聲,是從哪個【可靠的消息來源】來的?二、當事人的「朋友」又是誰?講白點,李慶安大姐在政壇和媒體上作體操,是灰熊重視暖身,灰熊不含糊滴,是灰熊講步驟、方法,是粉有一套綜覽全局的「氣魄」和「眼光」滴。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的這篇文字,對李慶安的話「有聞必錄」,明白指出:「親民黨立委李慶安上午表示,根據她的查訪及了解,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性騷擾初識男子一事,是『確有其事』」。但有趣的是,【2002-10-02/聯合報/2版/要聞】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的〈涂醒哲 酒酣耳熱舌襲男人靝 當事人向立委投訴 指應邀赴錢櫃唱歌 代署長自曝「雙性戀」 放浪形骸有如限制級〉一文卻馬上露了餡兒,該文指出:「李慶安表示,目擊者指出,『當事人』尚未抵達包廂前,涂醒哲就已經先跟一位舊識熱舞、擁抱;跳到忘情時,兩人索性將對方身體當成『鋼管』,大跳『人肉鋼管舞。』」,我說,他ㄋㄟㄋㄟ個熊,我想問問,到現在為止,有誰知道那位神祕的「目擊者」到底是隨?是丁瑞豐?是鄭可榮?還是○○○?╳╳╳?請大家幫幫忙替我找一找。還是說,李慶安大姐根本就有可以瞎掰、狂掰的「通天眼」? 站在上述公然瞎掰、狂掰的基礎上,【 2002-10-02/聯合報/2版/要聞 】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的〈郭質詢前 李慶安已向游反映過 人證、物證皆俱 全已告知閣揆 若非涂向長官說謊 就是政府高層想官官相護〉一文,則如實載錄李慶安大姐2002-10-01當天的話指出:「李慶安表示,針對這起事件,她有四點立場:第一,它是證據齊全的事實,而不是政壇的新八卦;二,政府官員的酒廊文化,在新政府上台後並沒有端正;三,涂醒哲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四,它已構成性騷擾的條件」。噢!到今天,我棉才終於瞭解,目前為止,唯一「證據齊全的事實」是李大姐瞎掰、狂掰的八卦和靠她的「通天眼」看到的「目擊者」。 待續∼∼ |
路犁 於 2002/10/08 02:19 | |
Re: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操作 『消息人士說,8月初某日晚間,這名官員與一批人到北市松江路錢櫃KTV的包廂喝酒唱歌。在有人先離席、有人稍後趕到的情形下,當天與會人士約有十人,除了一位和丈夫一起赴會的婦女,其餘都是男性,且大多是該官員的舊識。 據在場人士指稱,雖然當晚眾人都喝生啤酒,但無人酒醉,有人介紹官員給其他人認識時,還說該官員即將升官。這位官員在酒酣耳熱之際,先和一位從事生物科技業的男性舊識,當場熱情擁舞,動作有如將對方當成鋼管的鋼管舞,讓部分在場者見識中央大員「大膽、熱情」,不禁咋舌。』 以上這則報導是聯合晚報網路版發佈的,時間是.10月1 日凌晨02:30,這則新聞報導早於李慶安『利用施政總質詢休息時間,帶著檢舉函向游錫堃說明此事帶著檢舉函向游錫堃說明此事』(註八:東森新聞〈舔耳疑雲/李慶安:游錫堃公然說謊〉2002.10.02 11:28),從這裡可以證明,李慶安一開始就已經準備大張旗鼓,企圖藉這一事件為自己的政治聲望加分,而不是如陳情人鄭可榮所說的:『我也不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本來只是希望私底下,涂醒哲能向我道歉,這樣而已』(註九:東森新聞〈舔耳疑雲/鄭可榮偕妻出面:涂醒哲兩手抓著我 舔耳3秒 Video〉2002.10.03 14:57)。 如果李慶安真是按照陳情人的原意,目的在於希望涉案人(官員)私底下向陳情人道歉,何以在李慶安交給游錫堃檢舉函後,會有其他立委針對此事向游錫堃院長提出質詢?(同註九:『游錫堃在稍後面對立委質詢』),原因只有一個,因為一開始李慶安就已經透過媒體將這件是給公開化了,他之所以有持無恐要這麼做、敢這麼做,主要在於她認為自己的判斷必然是正確的,最可悲的是她唯一足以作為判斷必然正確的依據是『快要升衛生署長的涂桑』(同註九)這一證據力相當薄弱的一句話,就整個事件發展過程的所有媒體報導比對後,我壓根就不相信丁瑞豐當初是這麼向陳情人鄭可榮做介紹的,如陳情文中原本的說法是『一位是衛生署快要高昇署長的涂醒哲』(註十:〈舔耳疑雲/陳情書全文:涂醒哲要求與我發生關係〉2002.10.02 20:46),從整個事件發展的媒體報導中,這類關鍵證詞前後說法所出現的差異次數頗多。 待續~~ |
定數 於 2002/10/08 03:01 | |
Re: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路犁: 好久不見! 先睡覺去,睡醒再來看續集! |
巴茲光年 於 2002/10/08 03:27 | |
Re: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事件進入第三天,【2002-10-03/聯合報/3版/焦點】由【記者許金龍、林新輝/台北報導】的〈「舔耳」疑雲 當事人交鋒 鄭先生:掌握物證 願與涂當面對質 準備今天公開面對媒體 即使人證全都改口「也可證明確有同性性騷擾的事」〉一文出現了充滿強烈暗示意味的措詞,報導指出: 李慶安說,昨天相關證人感受到極大壓力,與她先前接觸查證時的態度不同,紛紛「改口」或「封口」;因此她對政院指派劉世芳處理,感受到強烈的不信任感。 由於當天與會者多為生技醫療界的生意人,不難想見有得罪官方的顧慮。 據研判,全案已有某股力量介入,相關人證開始重新建構當天KTV聚會的若干情節,朝著聚會情節依舊,但抹掉有關涂醒哲出席的部分。 這裡引述的三段【報導】,大概就是李慶安大姐直到今天,前前後後反反覆覆替自己的瞎掰、狂掰開脫的重要口實吧。簡單地講,李大姐的意思是說,「老娘今天之所以會耍猴、表演翻筋斗,統統是給你棉民進黨政府耍的、整的!」 但這三段內容呈現的問題,仍需進一步分析。第一段的問題是李慶安有關「相關證人」紛紛「改口」或「封口」的指控是否成立的問題。第二、三兩段,則是記者搞不清楚自己的角色,或是說,是記者在行文之際沒交代清楚這到底是李慶安的意思或記者本人揣測的問題。 關於第一個問題,【2002-10-03/聯合報/3版/焦點】由【記者馬道容/台北報導】的〈政院官員認游錫堃「被設計」 指游看過陳情書 李慶安立刻撕掉人名 再批「官官相護」 游哪會看一次就記得〉、〈游指示劉世芳了解、處理〉,以及【 2002-10-03/民生報/A15版/醫藥新聞 】由【記者蘇秀慧/報導】的〈政院:有事,涂醒哲就下來! 真相查清前 應維護當事人人權〉已經說明行政院面對此案的基本態度和處理過程,馬道容報導中引述行政院發言人莊碩漢的回應指出:「昨天上午行政院會前,涂醒哲主動請見游錫堃做說明,游錫堃指示行政院秘書長劉世芳進行了解處理,劉世芳中午一時許和李慶安通電話,希望李慶安能提供檢舉人資料,李慶安並未具體回應,劉世芳昨晚指出,她還在繼續等李慶安的回應。對於李慶安指稱,相關當事人和人證受到壓力,不是封口就是改口,莊碩漢表示,行政院連人名是誰都不知道,從何去施壓,當事人如果站出來,行政院一定保護他」,但李大姐對行政院方面的回應和說明顯然視猶未見、聽若罔聞,而且繼續變本加厲,扮演會哭就有理,大聲氣就壯的「資深媒體人」角色。 第二、三兩段的問題,則是語意含混,讓人無法辨別究竟是記者轉述李慶安的揣測,或是記者個人的狗屁「研判」。但不管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為何,這兩段文字在製造「政府是迫害者」的印象上是成功的,在玩刀切豆腐兩面光,或一魚兩吃、三吃、N吃的戲法是立於不敗之地滴。也就是說,一來,若司法調查結果果如李等所指控,則扁政府「枉顧人權」、「漠視官箴」罪加一等;二來,若司法調查結果不利李等,那麼,老娘也有「政府干預查證工作」、「政府打壓相關證人」的後門可以開溜。李慶安的綿密機心,可見一斑;《聯合報》蛋頭的下筆分寸,則是混帳一筆! 待續∼∼ |
TAIWANESE 於 2002/10/08 03:31 | |
Re: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每個禮拜上這網站,看到你們這群所謂的正港的台灣人,一天到晚在這裡(你們那來這麼多時間)痛罵統媒就覺得台灣人真可悲。雖然那些統媒也是只會靠一張嘴一支筆,但是至少他們是以廣大的閱聽人為對象,而你們卻永遠是那一小撮人聚在這一起相互取暖打嘴炮。別的不說,針對這個事件(其實以前也有很多事件也一樣)講些甚麼退報救國、拒看電視等打高空而毫無實踐性的大話,但沒有一次曾經付諸行動。人家統派嘴巴沒講得像你們口沫橫飛,但以實際行動表現。你們沒看到今天站在李慶安旁邊的那些人嗎?明知道她錯了還是挺到底,當初你們有誰送花或到衛生署挺涂醒哲的。所以,我說你們要嗎就實際行動,否則就別再這裡丟人現眼了。你們知道嗎?統派的人上來這網站之後,他們真是從心眼裡瞧不起像你們一樣的台灣人,也更加篤信台灣人是天生的軟腳蝦,我勸你們這個網站解散算了。別給台灣人丟臉,去幹些有生產性的活動對台灣還比較有貢獻。 |
巴茲光年 於 2002/10/08 03:52 | |
Re: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樓上的TAIWANESE葛格, 講到嘴砲,小弟在這,要向您打得像國慶焰火般的堂皇嘴砲行三鞠躬禮,表示滔滔不絕的景仰之意!祝您幸福∼好睡∼ |
阿春伊阿嬤 於 2002/10/08 07:12 | |
Re: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樓上的TAIWANESE兄,看了你的言論我真為你感到抱歉 我也是每個禮拜都會上來這邊,說真的,我很慶幸能夠發現這個網站 我的文筆不好,見識也沒有很廣,但是我還知道事情不能只看單方面的說法 而現在的媒體每天都只求新聞的話題性,沒有記者會去考慮它的真實性。 在這個網站上的人,雖然很多人都會發表情緒性的言論, |
恆愛台 於 2002/10/08 08:15 | |
Re: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TAIWANESE 算你竅~~~取這種偉大的名號!無人敢對你三款?............. 你最主要就是要說台灣人無三小路用就對啦!沒關係~你TAIWANESE享概大! 我們就算打嘴砲,也要找親朋好友來幫忙!昨天為例,我那[農夫]歐吉桑又把偶叫出去啦! 說它心情蓋醜~~~為什麼ㄋ?他說新聞都亂報!把一個壞人說成好人,讓他一肚子大便..... 我知道用說無法消他氣!我就帶他來偶家,看我的電腦,教他怎麼操作!看大家是怎麼[ 看 ] 這件事!一大群人心裡和他一樣,在勇於對抗不公不義!讓他看得眉開眼笑,我還讓他發言一篇 進網友留言!TEST一下~~~懹他爽死啦!說他明天也要裝一台,他一個兒子三個女兒,這下! 要天天聽他幹譙媒體!而且保險內容豐富........................ ★如果我63歲的朋友再找他們公園裡的歐吉桑朋友,再找他們兒女們.再找他們兒女的同學們 偉大的TAIWANESE!這樣您看我們還無三小路用嗎?.....不要嘟嘴啦!趕快去找....再找..... |
路犁 於 2002/10/08 09:57 | |
Re: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TAIWANESE >>去幹些有生產性的活動對台灣還比較有貢獻。 據我所知,這裡的人不僅從事知識生產,也從事物質生產,當然也生產垃圾 |
巴茲光年 於 2002/10/10 03:24 | |
Re:毀謗案「舔耳指控大烏龍」深度分析 | |
我把分析聯合報系的初稿貼在這,請朋友們幫忙指正。徵引的報導、評論,這裡就不一一詳註了。 ======================= 烏龍、李慶安與聯合報系 巴茲光年 這篇觀察報告,主要嘗試說明和討論的是2002年10月1日至10月5日間,行政院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疑似性騷案喧騰媒體期間,立委李慶安與聯合報系的角色。參考的資料則主要採自「聯合知識庫」所收2002年10月1日至10月6日的聯合報系相關報導、評論與投書。 首先,談談李慶安的角色。 聯合報系披露涂醒哲疑似性騷擾案,最早見於2002年10月1日《聯合晚報》3版「話題新聞」中的兩篇「報導」和一篇「特稿」。「報導」開篇使用的字眼是「據可靠消息來源指出」。這一「可靠消息來源」究竟指誰?我們可以參考聯合報系的相關「報導」作點推敲。該版「報導」指出: 有重視官箴的政壇人士風聞此事,正著手了解全盤經過,試圖回歸原貌,…… 此外,根據次日《聯合晚報》3版「話題新聞」的另一篇報導引述李慶安的說法指出: 昨天(巴茲按:指2002年10月1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她和游揆在議場後方會議室單獨面談,……後來游問她陳情人有什麼意見,她表達此事已有部分媒體得到風聲,她希望游揆儘速處理,游揆先是問她媒體何時會報導,她回答她也不清楚。 仔細閱讀上述兩則報導,我們不難發現幾個有趣的問題:一、10月1日當天及以前「正著手了解全盤經過,試圖回歸原貌」的「政壇人士」,除了親民黨立委李慶安之外,還有誰?二、《聯合晚報》如何獲知這位「重視官箴的政壇人士」的動向?三、李慶安與游揆會面的時間,為什麼恰在當日《聯合晚報》出刊之前?四、與游揆面談過程中,李慶安如何得知「已有部分媒體得到風聲」?總之,要回答上述問題,我們可以說,李慶安和「部分媒體」之間密切的互動和供需關係,大概是非常值得觀察的一項重點吧。 如果上述推測不誤,李慶安大概可以說是涂醒哲疑似性騷案的始作俑者,餵食媒體的大奶媽和操作輿論趨向的戰略高手了吧。操弄媒體的高手,事後是怎麼看待自己和媒體的關係的?10月6日《聯合報》的報導是這樣記錄的: 「我還好,不過事件本身的壓力不會比應付媒體的壓力來的大。」李慶安笑著說,性騷擾事件曝光後,媒體給她和鄭可榮的壓力,比性騷擾的壓力還大。 我說,嗯∼的確是高手,怎麼說,自己都是苦主,而不是漁利者,大奶媽在媒體記者前的嘴臉的確有夠「親民」。 事實上,10月1日當天,除了透露訊息給「部分媒體」,和官方進行初步接觸外,據10月2日《聯合報》2版「要聞」報導: 「李慶安表示,針對這起事件,她有四點立場:第一,它是證據齊全的事實,而不是政壇的新八卦;二,政府官員的酒廊文化,在新政府上台後並沒有端正;三,涂醒哲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四,它已構成性騷擾的條件。 李慶安上述的四點「表示」,措詞斬釘截鐵、攻勢凌厲,分別指向新政府和涂醒哲,無疑是「確認」涂醒哲「犯行」、新政府縱容酒廊文化的重要宣示,也可以說,是政府司法單位介入進行調查前,主導媒體報導、評論趨向的關鍵起點。 除了上述行動,10月1日至10月2日,李慶安透過媒體的主要發言,尚集中在交代10月1日她和官方接觸的始末,以及指控政府在調查涂案上「官官相護」、誠意不足,甚至出手打壓「關係證人」這些事上。 10月2日,在鄭可榮表達願意公開出面說明「疑似性騷擾案」的同時,據10月3日《聯合報》的報導, 「李慶安說,昨天(巴茲按:指10月1日)相關證人感受到極大壓力,與她先前接觸查證時的態度不同,紛紛「改口」或「封口」;因此她對政院指派劉世芳處理,感受到強烈的不信任感。 由於當天與會者多為生技醫療界的生意人,不難想見有得罪官方的顧慮。 據研判,全案已有某股力量介入,相關人證開始重新建構當天KTV聚會的若干情節,朝著聚會情節依舊,但抹掉有關涂醒哲出席的部分。 李慶安對官方的處理態度和回應方式「感受到強烈的不信任感」,這涉及個別人物的主觀認知,我們可以存而不論。但「全案已有某股力量介入」的相關「研判」是否適當,「相關證人感受到極大壓力」的來源是否即為政府,則不無疑問。 另一方面,作為事後諸葛亮,我們要問的是:一、李慶安在10月1日宣示四點基本立場前,是否已針對可能影響他人名譽之事善盡查證之責?二、就截至10月1日為止,李慶安所掌握的「證據」,是否能夠確證性騷擾鄭可榮的犯嫌即是涂醒哲?事實則很明顯。 10月6日《聯合報》「幕後」報導所重建的事實指出: 鄭可榮於九月廿二日寫下一千二百字陳情書交給李慶安後,李慶安在九月廿八日,「曾經」一度懷疑「涂桑」、「涂主任」不是涂醒哲;但這項懷疑在九月卅日,鄭可榮太太打電話給丁瑞豐,提到七次的「涂醒哲」,而丁瑞豐沒有否認後,李慶安心中疑慮暫時消失。 在舉行記者會前,李慶安也曾私下重建現場。她獲悉,當天在KTV的人,除了丁瑞豐外,鄭可榮都不認識。為避免陷入人證難查的窘境,在李慶安的「建議」下,鄭可榮在九月廿八日打電話給丁瑞豐,但丁瑞豐在電話中有提到「ㄊㄨˊ主任」,李慶安認為「可能另有其人」,遂在兩天後,也就是九月卅日,再請鄭可榮的太太打電話給丁瑞豐,「確認」涂主任就是涂醒哲。 不過,當李慶安從電話錄音線索找到當天陳姓教官夫婦,陳太太斬釘截鐵說涂醒哲不在場。李慶安雖認為事有蹊蹺,但因陳太太堅不說「ㄊㄨˊ桑」是誰,李慶安才誤認「若不是重要人士,為何堅不透露人名」,並做出錯誤研判。 那麼,李慶安為了自己犯下的錯誤幡然悔悟了嗎?不滴。如10月6日《聯合報》所報導的, 李慶安指出,整件事情的背後確實有點不尋常。有人向她透露,其實行政院、衛生署早就知道八月六日去錢櫃的「桑」不是涂醒哲,而是屠豪麟。但她不願針對此事作文章,她強調,她在查證的過程中,似乎有人誤導,但不認為有政治動機,她也不希望像游揆指稱「有人要鬆動內閣」一樣。 這裡暗示的訊息,是粉含混、隱諱滴。但也未嘗不可以簡單地翻成白話講,李大奶媽的要旨如下:「老娘今天之所以會耍猴、表演翻筋斗,統統都是給你棉民進黨政府耍的、整的!」您說,她悔悟了嗎?我說,不滴。這只是她休養生息前的臨去秋波,進行下一波媒體操作、修理新政府的起點。她,是樂此不疲滴。 再來,讓我們看看聯合報系的得失。 聯合報系前後處理涂案的有關報導,大體上已照顧到了兩造並陳的平衡原則。這點,是值得肯定的。但另一方面,聯合報系在處理與事件本身並非直接相關的報導,以及新聞評論和讀者投書的作法上,則顯然還有不少毛病,需要進一步加以檢視。 首先,是對涂案「未審先判」的問題。媒體必須仰賴訊息提供者,是無庸置疑的。但對於訊息提供者所提供資料的可靠性、可信度,總要作點起碼的「合理的懷疑」吧。2002年10月1日午後刊出的《聯合晚報》「特稿」〈性向,無罪!騷擾,該查!〉就很糟糕。該文屬評論性質,撰文者即已逕行指出: 某部長級官員被指對男性有過火的熱情動作,雖然事情有待進一步釐清,但細觀在場人士描述的過程,此案的重點,除了官員個人的『性』向、有無對人性騷擾等引人側目的情節之外,還隱含官員與特定廠商酬酢的官場文化問題。 我說,ㄟˋ∼老兄(或是老姐)!是不是「某部長級官員」,還只是待證的假設吶。李慶安大奶媽說它是「證據齊全的事實」,你棉馬上就奉為御批,就拳拳服膺了呀?這樣對嗎? 第二天,《聯合報》記者袁世珮的「報導」也很妙。她指出: 同志團體認為,衛生署代署長疑涉雙性戀,事件本質是「職場性騷擾」,只是被騷擾的是男性,巧合的是,涂醒哲又正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同志首度上街頭時抗議的對象。 同志團體對「事件本質」的討論、反應,可以反映記者是拿什麼問題去問同志朋友的。報社編輯老大居然不察,還讓這種從帶有「先見」的立場提出問題的「報導」刊出。我說,聯合報滾滾諸公諸婆,你們馬幫幫忙,好不好? 第三天,《聯合晚報》記者洪淑惠的「報導」更是一絕。他指出: 涂醒哲的口無遮攔及說話直率,欣賞的人說是沒架子且熱情,不領情的人則認為,根本是遊走性騷擾邊緣。不少採訪涂醒哲的女記者都有受他的「熱情」灼傷的經驗,他對美女不吝直言,希望她能作他的「寵物」;對女記者摟肩表達關心時,曾「不小心」地碰觸對方的胸部及大腿。 上面這篇「報導」拿「有人形容」當憑據,敷會涂醒哲「遊走性騷擾邊緣」的種種「事實」。我說,如果沒有「未審先判」的情結,記者老姐,您寫得出這些東東來嗎?這他媽的算是哪門子的「報導」! 當然,類似「落井下石」、「含沙射影」的例子還不少。至於,明知立委楊富美狂掰爆假料,《聯合晚報》卻照刊的事,就更別提了。 其次,是對性騷擾細節有無必要「有聞必錄」的分寸問題。這也許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題,但這是一個需要審慎處理的問題。另外,和這個問題相關的是,「八卦」的反應,有無報導必要的問題。這裡,不繁引內容,請讀者自行參照附註循讀。 第三、是社論、讀者投書曲意迴護一方的問題。這點,也可以說是系統性的偏差問題。觀察這個問題,我的建議是,一方面,我們可以從社論、讀者投書明顯偏袒哪方來判斷。另一方面,也可以從整體上少了哪些東東來加以觀察。前者,如司陽在《民生論壇》撰寫的〈性騷擾疑案與政治正確〉的一文,該文指出: 在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的「舔耳疑雲」乍現時,游錫堃院長說得斬釘截鐵:「只要告發人站出來,這件事就可以真相大白。」語音甫落,不但告發人立即站出來,還有兩個自稱那晚一起在場的人也站了出來,或暗示或明講,表示涂代署長曾在場和大家同樂。可是,真相不但沒有大白,還越來越昏暗。 造成昏暗的一個重要緣故是:有政治人物慣性地立即警覺,這是政治陰謀,這分警覺還化為具體行動──有三位綠軍立委,聯袂召開記者會指出,這是在野黨打擊、抹黑執政黨的伎倆。於是,他們的支持者也跟著警覺起來,政治神經同時緊繃,一種無形的政治動員悄悄地浮現了。 這就是人們耳熟能詳的「泛政治化」的運作。當「政治正確」成為看待事件的唯一標準時,事件的是非、真偽便不再重要,而是「你站在哪一邊?」的問題。既然選了邊,站了位,那麼,自己人犯了多大錯誤都是可以原諒的,甚至還可以解釋是有道理的;反之,對方即使提出了證據,也可以裝作沒有看見,或者,根本不說任何理由,即咬定那個證據是假的。 現在,當我們回頭看看搞「泛政治化」的運作,和將「政治正確」當作看待事件唯一標準的究竟是誰時,我猜,司陽老大的上述評論恐怕正好可以拿來送他老大自己一巴掌吧。為什麼?道理很簡單,借司陽老大的話講,他在沒寫之前,就先「選了邊,站了位」啦。 至於後者,無從舉證,細心的讀者,就請自己看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