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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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姜  於 2002/10/04 09:22
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被情人舔耳朵,是親密的挑逗,很爽。被怪怪的陌生人舔耳朵,是噁心的性騷擾,很不爽。那麼,被媒體伸起三吋不爛之舌,大剌剌的公開舔耳朵呢?

涂醒哲和鄭可榮以及中間人李慶安這三個人,昨天下午賣力演出一場追逐戰,從立法院追到KTV,讓我誤以為是由勞勃迪尼諾和艾迪墨菲主演的《好戲上場》(SHOWTIME)的台灣版本,只是,好萊塢是警察追小偷,而台灣版卻是「加害者」涂醒哲追著「受害者」鄭可榮,正邪腳色對換,熊熊讓我詫異到底誰才是加害者?受害者?一般的現場模擬報導,不都是一群受害者家屬,在媒體的SNG下,圍毆痛擊戴安全帽手銬腳鐐的加害者嗎?怎麼昨天下午的追逐戰,卻是完全顛倒過來了。

老實說,在舔耳朵事件尚未定案之前,任何人都不能判定誰是誰非。或許普通百姓可以當作是閒聊打屁的話頭,但媒體卻不能有誤導甚至判定的作為,很遺憾,台灣的媒體就他媽的喜歡幹這種勾當,別的我不甚了解,但剛過完52歲生日才兩天的的中國時報,就馬上忘了建新主子在社慶專文頒發的「我們仍將繼續善盡忠實報導與針砭言責」的聖旨。才兩天ㄝ。就不把建新主子放在眼裡了,對得起余公和新叔嗎?

舔耳朵事件,在今天的中國時報共有十二條報導,九條是新聞,三條是評論,我們來看一下評論。

羅如蘭〈雙方都鐵齒 破案靠鐵證〉寫的不錯,點出破案的關鍵所在是丁瑞豐,算是蠻完整而且不落兩邊,但是最後一句話說「如果連司法調查都無助於釐清真相,老百姓還能相信誰不會說謊?」就很奇怪了,昨天傍晚才宣佈要調查,怎麼就會看衰司法調查單位,說他們對於釐清真相,沒有幫助呢?而且既然提到了這跟「政治人物的行為準則」有關,為何只是將焦點鎖在涂醒哲,而沒有提到李慶安呢?

如果說羅如蘭的這篇特稿可以給個80分,那麼張 文的〈全民辦案? 別讓八卦模糊焦點〉頂多只能拿20分。張 文全篇主軸都在批評行政院「介入調查過晚」,她說:

只是,行政院一開始並未認真看待此事,無心檢驗閣員的道德操守,否則以行政體系的政風單位或司法體系的調查機構介入,真相難道會查不出來?

虧她還是個記者,應該很清楚事件的本末才對。10月1日由聯合晚報爆料,10月2日李慶安以作為鄭可榮的申冤人身分質詢游錫坤,矢口要游揆調查負責,但卻將關鍵的人名撕掉,10月3日下午李慶安偕同鄭可榮開記者會(這時終於知道是誰了),不到三個小時的時間,游揆立即指示相關部會展開調查。是的,沒錯,就像張記者說的「事情發展至今四天,行政院遲至昨晚才宣布調查。」可問題是,在不知對象是誰的情況下怎麼調查?學張穎隔空抓藥,好歹也要「藥」這個對象,才能施展神通啊。故意忽略李慶安委員嘴巴說說要游揆調查、雙手卻沒能給出對象,造成時間上的延誤,而將得知對象後的三個小時,誤導成四天。這算是建新主子說的「忠實報導」嗎?

除了「忠實報導」之外,建新叔還說要「針砭言責」。但奇怪的是,全篇怪行政院,罵涂醒哲,那麼另外兩位主角鄭可榮和李慶安呢?鄭可榮,就鄭可榮,大家都已經知道了,但張記者卻用「鄭先生」這三個字,這倒也算了。李慶安指出,8月6日事發當天,醫院護士沒看見涂醒哲,這是李慶安爆料的ㄝ,但在張記者的評論裡,「李慶安」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有人詢問護士」,真是廢話,當然是有人,不然是有鬼喔。

張 文已經夠糟糕了。更糟糕的是,陳鳳蘭〈網路民調 信鄭的較多〉。所謂的網路民調,是什麼民調呢?是一份「根據兩百多位網友在網路上所做的非正式民調」,應該就是掛在中時網頁上的這個民調「涂醒哲與鄭可榮兩造說法,你相信哪一邊?」。這是一份網友可以每隔半小時就能連續點選的民調,而且陳鳳蘭自己也承認是「非正式民調」,既然是在採樣上、人選上都是極為非正式非專業的粗糙民調,這種上不了檯面的東西,竟然能寫成一篇報導,上得了報紙版面,我真的很佩服編輯這則報導的主編眼光之銳利、腦袋之睿智了。

以上這三則評論,很明顯的,都把中間人、而且是政治人物的李慶安忽略掉了。彷彿經過昨天下午的追逐戰之後,中時高層頓時開竅,趕緊把李慶安從「誰說謊?誰就辭職下臺」的迷帳之中,緊急救出,延續她的政治生命,但延續只是一時的,李慶安不像削凱子事件中的姚旭燈,只是個中間人,她是必須面對民眾公開檢驗的一位政治人物,延續了一時,能否永續到一世,不是中時這三篇評論舔舔讀者的耳朵就能說得過去的。

不過,說句實話,我被中時這三篇評論舔耳朵,舔得很舒服,因為象徵這三篇評論的舌頭,又細又小,跟掏耳棒,沒有什麼差別,幫我搔癢掏出好大一塊耳屎,還黏在他們的舌頭上,我怎麼會不舒服呢?只是,不曉得他們有沒有吞下去就是了。


NO:1408_1
小台北  於 2002/10/04 09:31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昨晚的台視新聞專訪到涂的徐姓學長----前台大神經外科主任徐醫師, 以不曝光的背影來「作證」證明當晚的KTV涂醒哲有到場.

這位徐醫師在新竹執過業, 目前還在不在我不曉得, 不過, 印象中他沒幹過台大神經外科主任, 但說起此人的同學, 大家可能就很有印象, 那就是真正當過台大神經外科主任, 現任親民黨立委的高明見.


NO:1408_2
恆愛台  於 2002/10/04 09:41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阿姜大哥大

果然一出手!必有佳作!........水~水~~水~~~漂亮!^^

★幫我搔癢掏出好大一塊耳屎,還黏在他們的舌頭上,我怎麼會不舒服呢?只是,不曉得他們有沒有吞下去就是了。

→中噁媒報最會來這些[張冠李戴].[明打暗渡].[睜眼說瞎話].[眛著良心幹].......呸!


NO:1408_3
abt  於 2002/10/04 10:24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要坑涂醒哲,絕不會是鄭可榮一個人,突然異想天開自己編導的;他頂多是[配角],演苦旦的角色.
主角配角會一個個露出來.

NO:1408_4
11  於 2002/10/04 10:53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拉下涂醒哲.誰取而代之.或誰是熱門人選.

NO:1408_5
Akasaka  於 2002/10/04 11:22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想到了基督山恩仇記的一段:誰能由此得利?懷疑他就是了

NO:1408_6
微有秋涼  於 2002/10/04 13:58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李慶安也應該以辭去立委作為賭注吧!!

不敢嗎?那還說什麼?


NO:1408_7
abt  於 2002/10/04 15:19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整理一下支持李慶安的[証據]:
1.錄音帶.據說是鄭某和丁某之間的通話.昨天涂顯哲不是告三個人毀謗嗎?丁鄭均在內.二名被告的對談是那門子的証據?說白點,那不是有練習對白之嫌嗎?

2.丁某前天曖昧的談話(..大家都是好朋友..).但今天丁某己傳真否認涂顯哲在場.雖說傳真並未具名,但如果不是丁某親送的,己見報好幾小時了,為何迄今仍沒出面否認?

3.一名自稱徐姓前[台大神經外科主任],不露面地說涂顯哲有去錢櫃.可笑的是,台大史上卻沒有這麼一號神經外科主任!


NO:1408_8
芋薯屬  於 2002/10/04 15:39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涂醒哲上午則在記者會上表示,當司法還他清白時,立委李慶安應辭去立委職務,以示對社會負責。UDN記者李永盛、高凌雲/台北報導
2002/10/04

看安安敢回應嗎?

^^


NO:1408_9
鳥羽  於 2002/10/04 21:19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2002.10.04  中國時報
同音之累 衛署人事主任屠豪麟捲入性騷擾疑案
【中央社/台北四日電】


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的性騷擾疑案疑雲重重,今天又傳言指稱檢舉人鄭可榮與相關人丁瑞豐對話中的「ㄊㄨˊ桑」、「ㄊㄨˊ主任」指的是衛生署人事室主任屠豪麟,屠豪麟今天直呼無妄之災,他表示他是在陸委會任職時認識丁瑞豐,但媒體把焦點轉到他身上,他很無奈,不知從何解釋。

屠豪麟是民國30年次,涂醒哲是民國40年次,屠豪麟的個子比涂醒哲高壯,年紀也比較大,頭髮稀鬆,操外省口音,長相與頭髮茂密、台語口音的涂醒哲完全不同。


屠豪麟今天下午人在衛生署外開會,但還是被媒體記者堵倒,他表示無很奈,他是恰巧認識丁瑞豐,十多年前他在陸委會任職,丁瑞豐是當時主秘的朋友,大約一個星期前,丁瑞豐從大陸回來,還跟他吃過飯,但是這件性騷擾事件跟他無關。

對於自己被捲入上司的桃色疑雲,屠毫麟頗為尷尬,直說:「我是無妄之災」,衛生署其他同事則開玩笑說:「乾脆我出來自首好了」。


NO:1408_10
酥餅  於 2002/10/04 22:03
為什麼會電話錄音

剛去聽了聯合報放在網上的電話錄音,心中不免一陣疑惑。普通人打電話,若不是有特殊目的,誰會特別電話錄音?如果鄭先生是為了搜證,錄下自己與涂代署長的對話就算了,對話的雙方,在這件事情上是站在同一立場,電話錄音何用?

我的疑問是:

1. 到底是誰錄的音?
2. 當初在事件還未爆發前,電話錄音的動機是什麼?

依我看來,這個電話錄音感覺起來就像早就準備好的道具。

涂代署長,請堅持下去,如果李慶安造謠中傷,一定要他辭去立委。台灣的社會渴望正義太久了。


NO:1408_11
月光少俠  於 2002/10/04 23:26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引述中央社:
屠豪麟今天下午人在衛生署外開會,但還是被媒體記者堵倒,他表示無很奈,他是恰巧認識丁瑞豐,十多年前他在陸委會任職,丁瑞豐是當時主秘的朋友,大約一個星期前,丁瑞豐從大陸回來,還跟他吃過飯,但是這件性騷擾事件跟他無關。

再回頭聽「鄭丁錄音帶」:
丁說他「昨天」才剛和涂吃飯,而李慶安說這捲錄音帶是在她受理鄭的陳情後、她告訴游錫方方土之前錄的,時間點頗為吻合,從最近一起吃飯時間這件事看來,如果錄音帶是真的,和丁吃飯的人比較可能是屠主任,而比較不可能是涂代署長。換言之(宋叛的發語詞),電話中鄭所講的人是涂,丁說的是屠,兩個人根本是雞同鴨講。


NO:1408_12
酥餅  於 2002/10/05 00:34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這件事不能以「認錯人」來搪塞。在KTV對質時,鄭很明確的說,當晚在現場的人就是涂代署長。


NO:1408_13
george  於 2002/10/05 00:46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這件事完全違背常理 兩位男性根本不可能有此情節發展
有人如此不禮貌 早就開罵開扁了 以媒體肆無忌憚的造謠
污陷 誰是受害者已很清楚 李慶安敲響了泛藍的喪鐘

NO:1408_14
版主(併欄)  於 2002/10/05 01:32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酥餅  於 2002/10/05 01:20
聖經與涂代署長事件

在新約聖經提摩太前書五章19節,使徒保羅在教導提摩太如何處理教會事務時有提到,「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保羅教導提摩太以謹慎嚴謹的態度面對控告教會領導人的這件事,最主要的原因有兩個。
1.教會領導人處理公共事務,難免會得罪人,所以除非有確定的指控(兩三個見證),否則,連理都不用理。
2.一旦對長老的指控開始在教會流傳,當事人的名譽就很難回復,所以,除非確信指控是真的,否則教會應該不處理。

教會中對「長老」的言行舉止都是以最高道德標準來要求。但是,即便在最高道德標準的環境中,保羅對控告長老這件事的看法,還是寧可小心謹慎。這是兩千年前,保羅的智慧。

讓我們看看今天的台灣,媒體,立委是以什麼樣的態度面對對政府官員的指控。聯合報記者鍾沛東在「證據在哪? 除非鄭保留耳際的唾液…」一文中,一副除非唾液還在,否則沒什麼證據能直接證明涂代署長是清白,或是不清白的態度,真是讓我抓狂。

當初既然沒有確切的證據,媒體立委就不應該處理。而不是在公開宣揚,甚至在未審先判後,再一副反正怎麼說也說不清楚的樣子。好好一個政府首長,就這樣被抹的不清不白。

台灣的媒體人,政治人物中,有不少自稱是基督徒。如果真的是基督徒,那就請回去多翻翻聖經吧,不要只有在說謊的時候拉上帝來幫你墊被。

證據在哪? 除非鄭保留耳際的唾液…


聯合報記者鍾沛東


涂醒哲有沒有性騷擾鄭可榮?經過雙方當面對質,但仍是「各自表述」,無助事實釐清;而經檢察官分案偵查及涂按鈴申告後,全案進入司法程序,未來就必須「拿出證據來說話」。

要釐清「羅生門」般的鄭可榮指控涂醒哲性騷擾案,首先須查明涂有沒有在今年八月六日晚上去台北市松江路的錢櫃KTV;如有,單此一部分尚無關刑責,惟因涂聲稱「一年內若有去KTV就請辭」的重話,因此會有涂去留的政治責任問題,當然連帶也影響司法對涂其他說詞的信賴程度。

包括目前唯一曝光的公關丁瑞豐在內,言詞都顯露「不好出面說什麼」的難處;露了臉的丁「不好說什麼」,隱身未見光的其他證人「當然更不必說什麼」,因為這些都是「私人糾紛」;但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有對證人「抗傳即拘」的強制力,未來證人將從丁瑞豐開始,逐一被找到法庭說話。

如果當天錢櫃真有這麼一場如丁瑞豐所說「大家都玩得很高興」的聚會,到底有哪些人在場?當天的消費帳單可以說不少話。從消費的分量,可以判斷大概是多少人的聚會;從信用卡埋單或帳單上的簽名,可以找出除了丁以外的證人(如果不是丁簽帳埋單),線頭循此愈拉愈長。行動電話通聯紀錄也有助瞭解涂醒哲當時在不在錢櫃的方法。檢察官調出當天涂醒哲及鄭可榮的行動電話通聯清查,也有助釐清涂的行蹤。

而截至目前,涂醒哲面對須提出「未去錢櫃」的不在場證明壓力,只說了「一年內有去就請辭」、「當天去中興醫院探視母親後返家與父親共進晚餐」等話,其餘則以「我為什麼需要提不在場證明,應該是鄭先生來證明我在錢櫃才對」。

檢視涂醒哲的「不在場證明」,一是「請辭明志」的信心喊話,另一「不在場證明」證人則是他的至親——臥病的母親與共進晚餐的父親,證明力都稍顯薄弱;依刑事訴訟法,雖然控方(即鄭可榮)在法庭上的舉證責任較重,原則上被告無須自證清白,但在這場官司上,涂醒哲仍無法迴避「以不在場證明」來證明鄭指控不實。

至於雙方都信誓旦旦要求的測謊,一旦其他事證不夠明確時,測謊恐怕難免,不過,因測謊有一定的誤失率,迄今仍不能作為法庭的「具體證據」,只是具「相當參考價值」的佐證,協助法庭判斷哪一方的話比較可信。而一旦事證足可認定錢櫃聚會確有其事,接下來就要釐清有無舔耳、性騷擾。由於一切都發生在大夥酒酣耳熱的昏暗包廂內,這一部分的調查難度較高,非但人證不好找,除非鄭可榮在被舔耳後,立即蒐集留在耳際的唾液(應該沒有蒐集,否則不會到現在還各說各話),否則很難證明。



NO:1408_15
caffen  於 2002/10/05 07:37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阿姜大大,

你最近發功,威力超猛∼∼

應該要去追查那個姓丁的來歷。先前說「我們玩得愉快」、「雙方都認識」,那樣模擬兩可的問答,現在轉向說認錯人,叫誰服氣?叫誰相信??
那個太太的錄音問答方式,也未免太露作假痕跡了吧?!

真是嚥不下這種大便∼∼
不說了,再說下去,我一定滿口髒話下去∼∼


NO:1408_16
阿姜  於 2002/10/05 11:29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今天上午李慶安偕同鄭可榮召開記者會,坦承認錯人,並且向涂醒哲及其家人致歉。兩則即時新聞如下:

【東森】舔耳疑雲/李慶安與鄭可榮坦承認錯 公開向塗醒哲道歉 2002/10/05 10:29
記者葉素萍、吳家翔/台北報導

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捲入舔耳疑雲一案出現重大逆轉之後,親民黨立委李慶安與當事人鄭可榮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公開「認錯」,李慶安強調,誠實是最好的上策,對於這段期間造成涂醒哲及其家人所造成嚴重的困擾與不安,李慶安與鄭可榮感到非常抱歉,並「致上最誠摯的道歉」,兩人並站起來深深一鞠躬:「希望涂醒哲能看到我們對他的道歉」。

【中時】李慶安:對涂醒哲及家人致上最深的歉意
【施燕飛/台北報導】
針對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疑涉性騷擾案情出現大逆轉,立委李慶安與當事人鄭可榮上午召開記者會,李慶安表示,昨天傍晚看到電視播出衛生署屠姓主任的畫面,就要鄭可榮仔細看是不是當天的屠主任,到午夜終於確認當天騷擾鄭可榮的是屠豪麟,而非涂醒哲。
李慶安表示,一、當鄭可榮受朋友邀約到KTV時,曾說:「這位就是快接任衛生署長的屠桑。」加上當夜席間屠豪麟一直強調醫生護士都是他在管的,愛滋病防治也是他推動的;二、之所以會發生認錯人事件,係因丁姓友人幾次言談中(不管是電話錄音帶及電視台訪問中)都未否認當天是涂醒哲在場;三、對這件誤認風波而對涂代署長及其家人所造成的困擾,致上深深的歉意。李慶安並偕鄭可榮深深一鞠躬。

我並沒有看記者會轉播,但從李慶安的這兩句話,個人極度不以為然:

「對這件誤認風波而對涂代署長及其家人所造成的困擾,致上深深的歉意。」
「希望涂醒哲能看到我們對他的道歉。」

舔耳朵事件除了造成涂醒哲及其家人的困擾之外,更重要的是,造成台灣社會的不安和混亂,一個完全子虛烏有的傳言(甚至是惡意栽贓的陰謀?),白白浪費傾全力SNG和報導的媒體資源,更讓全國大部分的捲入無謂的政治紛爭,影響所及,絕非只有涂醒哲及其家人的少數幾個人而已,所以李慶安道歉的不是當事者這幾人,而是向全國道歉。另外,個人不曉得涂醒哲能否因接受道歉而撤銷告訴,但站在「唾棄極為惡質的政治鬥爭」的立場上,阿姜百分之兩百萬舉雙手雙腳強力支持涂醒哲告到底,並呼籲涂醒哲能將賠償所得五千萬台幣,除了原本說的要贊助公益和成立基金會之外,也能支持優質媒體和監督媒體的公益和公義之上。

舔耳朵事件,是否因李慶安的道歉而落幕?我不知道。但我會繼續整理並略為追蹤分析中時的報導,我上面的開欄文只是中時10月4日的早報,至於4日的晚報,今天5日的早報,以及之後的報導,我會效法李敖說的「千刀萬里追」的魄力,繼續追擊,奮力頗析(還是砍殺?)。雖然,這兩天假日是我約會和嘿咻的春光日子,但少約一兩次會,少嘿五六次咻,我還是可以憋得住的。

中時姑娘,請把耳朵洗乾淨。來吧,換我來舔妳的耳朵了。


NO:1408_17
正義  於 2002/10/05 11:31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這兩三天的支那時報聯合匪報不要丟掉
留下來存證
網站上面的東西有可能被毀屍滅跡

NO:1408_18
恆愛台  於 2002/10/05 11:52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微有涼秋兄

你說→[李慶安也應該以辭去立委作為賭注吧!!不敢嗎?那還說什麼?]

請別忘了![[養美國兒女.好像不便宜喔!]]........台灣實在是~~~唉!


NO:1408_19
KSC  於 2002/10/05 11:56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阿姜先生加油!
涂醒哲先生加油!
大家加油!

不過請網友不要用情緒化的言語作人身攻擊!
李慶安該辭職,
親民黨無恥,
國民黨下流,
統媒既無恥又下流;
咱們比那幫人文明多了!

我們是優秀的台灣人啊!


NO:1408_20
Claude  於 2002/10/05 17:23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請問阿姜先生,可以轉寄嗎?

NO:1408_21
OGS  於 2002/10/05 18:05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 養美國兒女.好像不便宜喔
從小學到高中共12年,沒錢父母只負擔晚餐費用,以外是政府負擔。
約15歲都可以在政府機構打工,一小時 5.5 元 (如圖書館工作),小女高二就是一周領85元。

NO:1408_22
忍者熊  於 2002/10/05 19:01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有參與李艷秋節目討論涂事件的特別來賓都要受天譴.

NO:1408_23
台灣一流  於 2002/10/05 21:23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滿嘴仁義道德的親民黨, 盡幹下流無恥之事


李慶安及親民黨應公開道歉


 

 

 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被指控舔耳疑案,在4日晚發生戲劇性變化,衛生署人事主任屠豪麟被主任檢察官約談到案後,坦承8月6日在錢櫃KTV內唱歌的「ㄊㄨˊ主任」是他,而非涂醒哲。

 李慶安獲悉事態大逆轉之後,連夜發表三點聲明:一、本人對此事件所說的每一句話,均依據陳情人所陳述之遭遇及提供之資料。二、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有關之當事人說法先後不一,令人迷惑,本案真相應尊重司法機關之調查。三、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是本人身為民意代表之天職,未來仍將勇往直前,義無反顧。

 在她這項發表聲明的六、七個小時之前,她還佔用電子媒體的所有新聞時段,道具俱全,尖牙利嘴,指控歷歷,以SETN為首的電子媒體也濫用公共資源予以現場立即轉播長達一小時,當時,已經是涂醒哲正式按鈴申告之後整整一天了,李慶安身為立法委員,居然仍一路秀到底秀得津津有味,怎麼發現是擺了烏龍,才來聲明「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才知道「真相應尊重司法機關之調查」?

 李慶安從頭至尾,先是以陳情為由咄咄逼人,脅迫行政院長必須撤換涂醒哲,搞到最後竟然公親變事主,自己舉行記者會大唱獨角戲,發現情況不對了,又全都推給了「當事人」,身為立法委員既然明知「對此事件所說的每一句話」,只是「陳情人所陳述之遭遇及提供之資料」的片面之詞,竟然可以幹起法官要還原現場,這已經不是純粹的作秀行為,而簡直是胡鬧到了極點。

 如今發現事態大逆轉,儘管整個案情仍待檢調及司法的釐清,不過,至少已可證明她的行為是離譜胡鬧的,至少在司法還原真相之前,已可確定她為整個社會製造了三四天的騷亂,豈能以「身為民意代表之天職」推諉得一乾二淨。

 親民黨立委自從新政府組成以來,鬧過數不清的烏龍、鬧劇,每一次都是大鬧特鬧稿的轟轟烈烈,也每一次都是折騰別人、糟蹋別人過後,屁股一拍偷偷溜掉,下一次又厚著臉皮繼續仁義道德,繼續義不正辭嚴,李慶安似乎也要故技重施,一句道歉都不說地溜掉,然後,親民黨永遠都會以立委個人行為撇得一乾二淨。

 這樣的累犯顯然不可放縱,不但李慶安必須公開道歉,親民黨也必須由黨主席帶領主要幹部公開向社會鄭重道歉,如果還要繼續逃避,以這次事件之轟動,必然會對該黨形象造成嚴重傷害。

 另外,我們的立法委員太好於以未經查證的檢舉或陳情率爾舉行記者會,由於諸多案例都太過於輕率、為作秀而作秀,既不務立法本業,又製造太多政治、社會的不必要混亂,其行為幾乎形同於不良分子或社會邊緣人到處放火燒機車,風氣之惡劣、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已經達到不可輕忽的地步,因此,立法院也需要訂定內規進行嚴格約束。


NO:1408_24
南風  於 2002/10/06 00:18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媒體真的是太恐佈了
我以前從沒觀察過涂署長這號人物
經過三四天媒體的渲染 一堆Call in 什麼新聞夜總會...
我竟然隱約認定涂署長就是主角
想想一個無辜的人 竟會被硬生生說成黑的
這是什麼媒體 媒體可以辦案嗎?
事後媒體竟無半點歉意
還有媒體竟再扯出陰謀論混淆視聽
媒體真該死 如果凃署長要告 那就連媒體一起告吧
可惡的媒體 沾污了我們的耳朶

NO:1408_25
莫名  於 2002/10/06 00:22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台灣這類誣告事件之層出不窮,
從謝啟大、新新聞開始,
被害者多以「息事寧人」態度而對犯者姑息,
結果,
埋下同一犯行者履犯的危機,
並使此類犯行在台灣蔓延;

相反地,
從羅福助歐打李慶安事件來看,
最後羅福助因李慶安的堅持懲罰態度下,
羅福助受到「暫停立法議事權六個月」的處份,
從此使羅福助在立法院履犯的這個「惡行」,終於止息,
並且,
由於李慶安當日的堅持懲罰態度下,
從此讓立法院裡「被歐打」的夢魘止息;

涂醒哲是否也該堅持懲罰的態度,
以使社會裡「被誣告」的夢魘獲得止息呢?


NO:1408_26
阿姜  於 2002/10/06 05:19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先向小台北、恆愛台、abt、11、Akasaka、微有秋涼、芋薯屬、鳥羽、酥餅、月光少俠、george、caffen、正義、KSC、Claude、OGS、忍者熊、台灣一流、南風、莫名等,父老兄弟姊妹大大們問好,大家安安,大家好。小的還是忍不住出外玩耍去了,延宕至今,才有時間來舔一下中時姑娘的耳朵。歹勢,歹勢。(另,Claude先生,版權沒有,歡喜轉寄──如果可以的話,煩請標上「與媒體對抗」五個字,打一下廣告。嘻嘻)

必須聲明,小的我,不像楊照的三項鐵人,也不是南方朔的十項全能,,礙於小的我時間上能力上的侷限,所以開欄標題「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中的「媒體」,只能針對中國時報,而其中又以評論為主軸(行有餘力之下,兼及報導)。因此,第一個爆料舔耳朵的聯合晚報及聯合報,我是無法兼及的,這個部分就有待網友大大們另行開欄專題頗析了。再者,如果小的我有說的不對和不足之處,歡迎大大們指正和補充。OK,不說廢話了,還是專心來舔10月4日中時晚報的耳朵好了。

10月4日的中晚,有12篇舔耳朵事件的報導,評論則是有3篇,共計15篇。早報的那三篇評論,皆由該報記者所撰寫,立論不僅是一面倒,而且還忽略該事件中極為關鍵的李慶安,相較起來,中晚就較為持平,兩篇由記者寫的「新聞分析」,分別針對涂醒哲和李慶安的處理方式來作分析,另一篇則是刊在中晚二版最上面那排醒目位置的讀者來函──彭蕙仙的〈冷靜點 署長〉。

先看「新聞分析」這兩篇吧。

眾所皆知,李慶安絕對是有計劃的操作議題,10月2日她以鄭可榮的申冤人身分質詢游錫坤,3日下午偕同鄭可榮開記者會,4日公佈她所謂的證據──沒有涂醒哲本人聲音的錄音帶,這樣一天一爆料、越爆越可笑的方式,用膝蓋毛想也知道,她是有計劃的在渲染。所以,郭淑敏〈【新聞分析】李慶安舉證 機關算盡〉的標題,是大家都很明白的常識,沒有什麼了不起。但是,乍看之下,好像是在指責李慶安的「標題」,其實內文不是這樣子的。

郭記者開頭沒多久說的這句話「雖然法務部介入時機稍晚」,我看了就很不爽。這種認知上的白濫,中時記者張黎(應該是「王黎」這個合體字,但電腦沒有這個字,所以姑且以「黎」字代之)文在早報刊出的〈全民辦案? 別讓八卦模糊焦點〉,已經在我的開欄文被我指出謬誤了,郭記者依然把政府得知對象後的三個小時馬上展開調查的時間,自行演繹成事件爆發後到介入調查的時間,如此一來,三小時,瞬間膨脹為四天,變成政府介入時機的「稍晚」錯覺。張黎文錯了,郭淑敏跟著錯,接下來換哪個中時記者會繼續錯下去?

此外,郭記者固然對李慶安的處理方式感到是「有爭議的」,但對其處理動機卻是讚賞的,她認為,在舔耳朵事件「在正式曝光前,她(註:李慶安)已經明查暗訪詳細調查過,換言之,以李慶安處事之謹慎,她應該是在掌握了有力証據後,才敢逐步揭發此一事件。」所以,「 李慶安為小老姓伸冤的道德勇氣值得嘉許」。問題來了,既然李慶安是在10月2日首度以鄭可榮的申冤人身分公開質詢游揆,就表示,在2日之前,她早已握有相關證據,但舔耳朵事件首度爆料的時間,並不是來自李慶安,而是1日的聯合晚報,那麼聯合晚報的資料是由誰提供的呢?不可能是從天而降的吧?也不可能是由張穎隔空抓「料」的吧?結果只有一種可能,就是由李慶安提供的。那麼,郭記者對於,先提供給晚報媒體、隔天再接棒炒做的這種處理方式背後的有意針對政府某個官員甚至整個政府的處理動機,難道就可以一句話「為小老百姓申冤」輕輕帶過嗎?

把李慶安的處理動機,講得太過美化,這就算了,但把她的處理方式的不當,意指為讓對手涂醒哲有台階下、有運作空間,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郭記者認為,如果李慶安將證據一次公開,就「可以讓涂醒哲(若真的在場)措手不及」,反之,就會導致「是不是也讓對方有了運作空間?」。很明顯的,郭記者批評李慶安的處理方式,不在於處理方式本身的作秀和惡搞,而是以軍師謀臣的腳色,事後諸葛的告誡李慶安,要怎麼出拳,才能一次KO涂醒哲。拜託,郭淑敏妳是中國時報的記者,不是李慶安的國會助理ㄝ。

至於另一篇新聞分析,趙國明的〈【新聞分析】反擊操之過急 涂失優勢〉,我是根本上從頭反對到腳。我不僅不認為涂醒哲操之過急,反而認為他化被動為主動,能夠直導黃龍,突破李慶安一直不願讓兩造當面對質的某種疑慮,結果在SNG的現場轉播下,讓全國人民看清楚了,李慶安從立院轉戰到KTV時不願面對的閃閃躲躲畏畏縮縮白白目目。既然我和趙國明有著根本上認知的不同,我就不願再多說什麼了。

不過,我對彭蕙仙的〈冷靜點 署長〉就有話說了。就我所知,原本是中時員工的彭蕙仙,現已離職,專司寫作,寫一些愛啊幸福啊之類的小品文。但她這篇評論沒有愛也沒有幸福,取而代之的是take easy,放輕鬆,放輕鬆,當然這也算是她寫作主題的某個側面啦,但叫涂醒哲放輕鬆之餘,卻用了一點都不輕鬆的用語,來形容涂醒哲從立院追到KTV的自清行為,如「毛躁而性急」「這麼莽撞」「激動失控」「沉不住氣」「不像是能做大事的人」等等,反觀趙國明最多只是說涂醒哲「操之過急」「錯估優勢」ㄝ。好一個又愛又幸福的人兒哪,彭女士。彭女士該文,完全針對涂醒者的人格特質來說,在她那些既不愛又不幸福的負面形容詞等下所形塑的涂醒哲,會有什麼正面的人格特質呢?

還有,彭女士也有10月4日中國時報那三篇評論的盲點,就是把中間人也是政治人物的李慶安忽略掉了。要知道,涂醒哲會有這一連串的自清舉動,難道是他吃飽撐著沒事幹,跑到立法院再跑到KTV是為了運動,跟雙親和妻子召開記者會是為了讓他們亮相爽一下?他是在李慶安一天一爆料卻又找出一堆理由不肯對質的情況下,所不得不採取的舉動,如果說被迫要「毛躁性急莽撞激動失控沉不住氣」的一位受害者,是要「冷靜點」,那麼,主動操作爆料、質詢、開記者會、到案發現場模擬的一位控制者,是不是要「安靜點」呢?當然,這種被迫和不得已的心情,徜徉在愛與幸福氛圍的彭女士,是無法了解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彭女士根本就混淆時間觀念。她認為,「反正他已經訴諸法律,從此刻起,如果他能安靜下來,告訴外界他要處理更重要的公衛事宜,相信大家會更尊敬他。」是的,說的太好太幸福了。但問題是,涂醒哲訴諸法律是在10月4日下午六點左右,所以,彭女士要批評他有「毛躁性急莽撞激動失控沉不住氣」這樣的人格特質,也必須是在4日下午六點後的舉動,才能說的通,但是,彭女士說的這些什麼「一下子出現在立法院,下一刻又衝到KTV,然後,再跑去台北地檢署;連開了好幾個記者會;出動太太背書,如今再勞駕年邁的父母……」,全部都是4日下午六點之前所做的。這就好像,去年,親民黨成立之後,李慶安就是親民黨員了,但彭女士現在逢人就說,現任的國民黨李慶安如何的愛啊、如何的幸福啊、如何的端莊美麗高貴典雅溫文賢淑理性宜人啊,是一樣的混淆不清。真搞不懂,彭女士該文對於時間點掌握的不清;更搞不懂,中時編輯竟然會讓如此順序不通的評論刊在二版顯著的位置,難道這麼清晰的時間順序,會如此難以辨別嗎?簡單的混淆時間都很難辨明了,那麼涉及邏輯的部分,我只能仰天狂念阿們阿拉阿彌陀佛了。

讓我們總之一下,簡單的說,10月4日的中晚的三篇評論,兩篇由記者撰寫的「新聞分析」,表面上好像有平衡的效果,但郭淑敏依然膨脹了政府介入的時間,道德化了李慶安的處理動機,以國會助理的姿態事後諸葛的分析李慶安的處理方式,而趙國明將涂醒哲的處理方式說成操之過急,我個人是完全的不予茍同;至於另一篇曾為中時人的彭蕙仙來稿,只批評被動者涂醒哲要「冷靜點」,卻不在意主動者李慶安一天一爆料、越爆越勁爆的一點都不「安靜點」的聒噪,而且連時間順序都混淆,讓自個兒說的結論和前面的敘述,完全無法相連。

老實說, 10月4日中晚三篇評論的耳朵,不太乾淨,舔起來酸酸噁噁的。讓我先去刷牙一下,再來舔10月5日中國時報評論的耳朵。

(PS:如果因某種不可知的原因,無法連結我舉例的這三篇評論,而網友們又有需要的話,煩請告知小的我,我她奶奶的已經拷貝下來了。)


NO:1408_27
yl  於 2002/10/06 06:20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阿姜  於 2002/10/06 05:19
Ah, I think you made a mistake of the same kind.
涂醒哲訴諸法律是在10月4日下午六點左右 should be 涂醒哲訴諸法律是在10月3日下午六點左右.
But this minor blemish can not take away the merits in your post. Thank you for your effort in elucidating the veins under that stinky rag, though.

NO:1408_28
膽小鬼  於 2002/10/06 06:29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給欄主拍拍手,分析得真是精透,實在令我不禁猜測,你是不是時報的員工?不然,怎麼連余建新說的話都記得這麼清楚?不過,監督媒體人人有責,身分不重要.我要說的重點在於,為什麼中時在四日的文章中,刻意不提李慶安?這跟為什麼是聯晚和聯合報率先爆料的原因是一樣:因為李慶安把獨家給了聯合,當天中時一直拿不到她的第一手資料,自然無法在新聞中指出,免得還沒被涂醒哲告,就先被李慶安告了!這可能也是為什麼會在二版改寫台視專訪所謂”徐姓醫師”的新聞,越搞越烏龍的原因.
 至於,陳鳳蘭的那篇來自中時電子報的線上民意調查,就跟那篇小社論”認錯的智慧”一樣,犯了未審先判的錯,應該是媒抗版大力批判之處.
 另外,我不是想替人卸罪,但是大家都把報社各版主編的地位想得太重要了,其實新聞的掌控權未必真的在他們的手中,記者的稿用不用,上頭公公婆婆多得是,能插嘴或敢插嘴的人,真的,沒有那麼多.

NO:1408_29
Van  於 2002/10/06 07:29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在這次隱然兩大陣營攻防的懸疑中,勝負已早就呼之欲出,因為真相只有一種,只是大家暫時還迷感在統媒的的「第一稱」中而已。
除此外,從電視畫面上,我對那個丁X豐和那姓屠的關係,還有為什麼姓屠的可以對著第一次見面的小鄭,表現出如陳情文上的動作..等感到好奇。說明白點,丁先生和屠先生本就是很好的同志,而丁先生拉到一個不能適應的小鄭。讓他事後從民生東路松江路走回家。

NO:1408_30
KSC  於 2002/10/06 08:41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NO:1408_26

阿姜  於 2002/10/06 05:19
精彩極了!尤其那段批>>彭蕙仙的〈冷靜點 署長〉<<.
中晚那派[專欄評論員]實在是媒體之恥!
如果中晚倒閉或取消那些所謂[評論],台灣的社會風氣會健康多了.


NO:1408_31
阿姜  於 2002/10/06 09:00
舔「10月5日的中國時報」的耳朵……

很奇怪,很奇怪,怪得離奇,怪到掉渣。

我們先複習一下,10月4日中時和中晚,關於舔耳朵事件的報導和評論比例,分別是9比3,和12比3。依比例原則來說,10月5日的中國時報兩者的比例,應該是要介於1/4到1/3之間,但結果卻不到1/5,報導有16則,評論有3則,瞬間萎縮了不少。這是不是因為在「ㄊㄨ桑」由涂醒哲變成屠豪麟的案情急轉直下,李慶安一看苗頭不對,而在6日凌晨,臨時緊急以書面傳真發表三點聲明,所以中國時報也很清楚李慶安站不住腳了,才會只有比例縮水的三篇評論呢?相反的,讓我們假設一下,如果屠豪麟沒有在4日晚間出現,李慶安依然情勢大好,那麼中時只會有三篇評論嗎?而且奇怪的是,三則評論的主要對象,都是涂醒哲這一方,李慶安和鄭可榮只是稍微掠過,而關鍵者丁瑞豐卻也沒有提到。這種太過重視涂醒哲的立場,讀者大概只能攤開手笑一笑的說,習慣就好,習慣就好。

讓我們先看一下中時小社論〈重點是謊言而不是性〉,說真的,這篇小社論的耳朵,實在太好舔了,左舔右舔,上舔下舔,深淺淺舔,重舔輕舔,到處都可以舔,害我熊熊不知如何舔起。從題名舔起好了,既然「重點是謊言」,那麼誰要替謊言負責?很簡單的答案,不是涂醒哲,就是李慶安,當然還可以包括鄭可榮及KTV包廂的所有人,不過,重點在於涂、李這兩位政治人物,因為小社論自己說的太好了,「涂醒哲否認去過KTV後,這就是政治的大事件。因為這已涉及政治人物的誠信問題了。」

OK,既然小社論幫我們鎖定謊言的重點,是涂、李兩位政治人物,就應該分別對兩人如果說謊就該負責,稍微提一下吧。但結果如我們預知的,沒有,就是沒有,就只有涂醒哲而已,小社論說「 這個小風波會鬧成大新聞,關鍵不是當事人有無變態,而是政治病態。不顧登革熱而專注於有沒有親熱,這還不算病態?」很明顯的,登革熱是任職於衛生署的涂醒哲的責任所在,所以,政治病態是那個不顧登革熱的涂醒哲,而不是與登革熱無關的李慶安,拐了一個彎,罵了涂醒哲一句政治變態,嘿嘿,蠻爽的喔。

個人覺得,這篇小社論的作者,比起張黎文、郭淑敏、彭蕙仙等人沒有什麼時間觀念還要糟糕,因為作者根本就沒有新聞嗅覺,這是媒體人的大忌。很簡單的理由,案情到4日傍晚由於屠豪麟的現身,以及5日凌晨李慶安的三點聲明,案情真相幾乎已經出現了,但作者竟然沒有考慮到新聞發展,還死命的一味相信李慶安,小社論說「即使該案情節真如李慶安所披露。我們還是認為雙性戀是他家的事,無關公益,不是重點。」感覺上,好像蠻不在乎雙性戀的有無。但重點是,誰是雙性戀?誰是「他家」的事啊?就是涂醒哲咩。

接下來不久,小社論在該文最後一段,終於針對涂醒哲這個「政治變態」和「雙性戀」,提出中時的看法:「倒是官員有無說謊,才是該不該下台的判斷標準。」我不想這麼說,但從脈絡來看其所用的詞彙,事實上真的蠻陰險的。說謊就下台,說的好公正哪。但作者只提到「官員」,而「民代」,或「立委」,或中性用詞的「政治人物」等,會指涉到李慶安的用語,全都不見了。這樣不僅能左打涂醒哲,也能右護李慶安,中時小社論的行文技巧之好、城府心機之深,讓我直打哆嗦,但卻又破綻百出,真的讓我舔的好舒服啊。^O^

比起毫無新聞敏銳度的中時小社論來說,楊肅民的〈屠若冒名頂替 將涉及偽證〉,就在第一時間,立即替屠豪麟的出現,趕緊消毒。他認為,「如果屠豪麟是為「護主心切」而「冒名頂替」,則屠某可能會涉及偽證罪刑責。」問題來了,他所說的「如果」,是從何而來呢?他說,這是因為「部分關係人明著向檢方說涂沒有到現場,但私底下又告訴媒體涂其實有去」。很好,非常的好。請問,楊肅民您口中的「部分關係人」是誰?李慶安公佈的錄音帶的關鍵人丁瑞豐說,他「百分之兩百」確定沒有涂醒哲這個人在場,另外兩位關鍵人前國立藝術大學教官陳國翔及其妻子,分別說了,在場的,不是涂醒哲,是「小鄭認錯人了!」就是另外一個屠主任啦,,這三位的說辭,是來自貴集團中時電子報的總編輯張景為和其他記者所撰寫的新聞,到底您所謂的,說涂醒哲有去的「部分關係人」,是這三位,還是鄭可榮,還是李慶安,還是另有其人,麻煩您講清楚,因為多一個毀謗的事主,涂醒哲的賠償金可能就從五千萬,增值到六千萬七千萬八千萬,甚至破億,雖然不大可能達到宋楚瑜先生的十一億四千萬,但為了能有助於該賠償金能添增公益所得,麻煩楊肅民記者能公佈一下誰是「部分關係人」。為了公益,勞煩您了。

另外,當李慶安優勢不再,甚至臨時發表書面聲明之時,她即有可能面對訴訟上的毀謗,和民意上的指陳,以及信用上的破裂,我很好奇,為何楊肅民不針對「李若坦承過失,將涉及身敗名裂」為題,寫一篇評論,而是針對不知所以然的「部分關係人」的傳言,大談「屠若冒名頂替 將涉及偽證」,這樣不知輕重緩急的觀察角度,作為一位媒體分析者來說,只能淡淡的說,絕非媒體之福。

這三篇評論,我比較不容易舔的,就是羅如蘭的〈政治陰謀論 太沈重〉。基本上,個人傾向,有一分事實,就說一分話,在舔耳朵事件尚未明朗之前,無法有效有力的說是在野黨的政治陰謀,再加上我只想針對媒體來談,所以,政治陰謀論,小的我只能存而不論了。因此,從日前的新瑞都、砂石弊案,再到現今的舔耳朵事件,我可以接受羅如蘭所說的「連串事件各有事由,應該一碼歸一碼,總稱為「政治陰謀」,未免太沈重了。」而且,羅如蘭並沒有像小社論毫無新聞敏銳度的專打涂醒哲,也沒有像楊肅民不知所由而來的、不知輕重緩急的著重在屠豪麟,她認為涂李兩人都該替其言行負責,其中,她說「如果張冠李戴、求證出差錯的是李慶安,她所可能付出的政治代價,絕不會少於涂醒哲。」比起她在4日寫的〈雙方都鐵齒 破案靠鐵證〉,只是將焦點鎖在涂醒哲,而沒有提到李慶安,算是有很大的進步,值得給她一點掌聲,啪啪啪啪∼∼。

但是,我還是有話要說。我不會忘記,羅記者在4日評論所提到的,整個舔耳朵事件的「關鍵證人丁瑞豐,已經成為破案之鑰」這句話。OK,丁瑞豐自己說了他「百分之兩百」確定沒有涂醒哲這個人在場,按照羅記者的分析,真相已經很清楚了。那就是,涂醒哲沒事,李慶安有事。所以,5日的評論應該接續著來談一下,李慶安必須要為她的「行為準則、官箴良窳、公權力的威信」來負責啊,看是要道歉了事呢?還是要下台一鞠躬?這完全是順著羅如蘭4日的評論而來,羅如蘭不可能過了一天,就忘了自己說過的話了吧。而且,從4日點出關鍵人,到5日的政治陰謀論,一跳,跳的實在有點過火,人哪,按部就班的比較實在嘛。羅記者是不是有意規避她之前說的關鍵人丁瑞豐的事實,而跳了好幾步,捉了個政治陰謀,替自己說的話消毒,也幫親民黨消毒呢?我這樣的懷疑,是就就事實來談,應該不能算是陰謀吧。

按慣例,我們要總之一下上面所說的,但我連續已打了四五千字,實在沒力,來個「總之」慣例了。聰明睿智的網友大大自己來總之就可以啦。還有,我舔中時的耳朵,舔的好累喔。有哪位網友要一次一早報或晚報的來舔一下?小的我相當歡迎有人來接棒。


NO:1408_32
caffen  於 2002/10/06 09:11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Hi,辣阿姜∼∼
以及本版各位大大∼∼

今天看網路上的新聞,東森有一條新聞很詭異,新聞幕後/舔耳傳陰謀論:第四勢力設局誘李慶安入甕 2002/10/05 15:27 本報記者/調查報導

嗯,這條新聞沒有掛名。先撇開李慶安偷雞不著,惡意坐大栽贓的行徑。媒體裡也有幾篇想諉過於綠營的撇步,只有這篇諉過的方式,和指涉特別不一樣。這篇報導指涉的人呼之欲出。嗯,很引人遐思。幾大報紙網路新聞,只有東森這一條新聞,孤伶伶的。嗯,孤證不算數,但是這條孤伶伶,卻在一片幫襯脫罪或是檢討媒體的新聞群裡顯得特別有意思。

這到底怎麼回事?

這條新聞讓我開始問一個問題,就像,我們問,李慶安想鬥下塗醒哲,他們想拱誰上台?同樣地,李慶安跌交以後,誰會得利?這會不會是一場更深層的權力佈局的前哨戰??非關藍綠營的對決,而是泛藍內部的角力?一個泛藍迫切的問題,馬英九之後,台北市長誰接棒?李慶安佈局已久,比起李慶華,她更得李煥當年手段的其中三昧。隔山打牛,借力使力,並且懂得周旋媒體塑造型像,在媒體前愛惜羽毛,很少犯大錯。李煥以前因掌握救國團系統和黨務系統而介入教育系統甚深,這恐怕是李慶安今天穩坐教育立委的本錢。在台北市,從教育界可以延伸很綿密很廣的人脈網絡。她和羅福助上次因私校爭執,恐怕還有很多內幕沒有抖出來。

如果從這裡想下去,李慶安,很可能是泛藍陣營裡,比較容易被考慮繼馬英九之後被接受上台面的人選。那麼,她跌交,誰會得利?這恐怕是這篇特稿的背後揣度的因素。
如果,第四勢力的山頭人物,想要獲得泛藍的全力支持,先讓李慶安在遠處跌交,是對己有力的深線佈局∼
只是,在李慶安這件事情的網路新聞上,我還找不到蛛絲馬跡可以證明這篇特稿的猜測,我只能從未來權力競爭的佈局上想像這種可能。

各位大大,有人有聽到或嗅到這條線上的草蛇灰線??

反過來說,從媒體報導的角度,這一篇以不具名方式用這種含沙射影的方式報導,引起我的注意,這樣一篇調查稿,不屬名。裡面的指涉言責,是很嚴重的指控,和中時第一天報導塗醒哲方式一樣用極度具體的指涉姑隱其名。哈,這是不稀奇地媒體任意栽贓污衊的報導手法
整篇文章,讓我覺得不對勁∼

政治和媒體之間的互勾互利狼狽為奸,除了這次事件暴露出一角,恐怕多重(不只兩重)多網絡複雜的利益生態,黃雀在後的戲碼天天在眼前上演,而我們窺不透∼
背後的潮暗,比削凱子更驚心動魄∼更黑暗


NO:1408_33
caffen  於 2002/10/06 09:12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抱歉,連結沒有做好。

新聞幕後/舔耳傳陰謀論:第四勢力設局誘李慶安入甕 2002/10/05 15:27 本報記者/調查報導


NO:1408_34
阿姜  於 2002/10/06 09:27
先跳一下,說說6日中國時報,陳重生才子的故事性新聞報導

剛才瀏覽了一下5日的中晚和6日的中時。

我對5日中晚的評論,感到相當憤怒。是憤怒,而不是生氣。對6日中時的評論則是還未吸收,但我發現,中國時報的記者群裡,有一位才子──陳重生,他寫的兩篇報導〈認錯人就「認錯」 李鄭淚漣漣〉〈「對不起,當天是這個人……」〉
,有很多只會出現在讓人起雞皮疙瘩的庸俗感動小品文裡的句子,竟然會出現在新聞報導裡。讓我擷取幾段,給大夥兒瞧瞧:

李慶安聽了雙眼泛著淚光,鄭可榮更是滴下眼淚,反倒是李慶安回過頭來以右手輕拍鄭可榮的左腿。

說著說著,強忍住的淚水終於潰堤,轉頭拭淚,久久不語。

怎知不過一個晚上,案情卻出現戲劇化的重大轉折,終至黯然認錯,淚灑昔日意氣風發的國會大樓。這一夜,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然而不安的情緒正在蔓延。

在夜色中離開立法院,

緊張的心情,從話筒的另一端襲來。

一進李慶華家,鄭可榮竟意外拋下一句:「我認人的本領不好!」大家聽了,整個客廳的空氣更焦躁了。

約莫十點左右,電視畫面播出的屠豪麟身影映入眼簾。鄭可榮緊盯著不放,大概經過十秒鐘,才慢慢地迸出一字一句,有如面對神父時的告解,「對不起,當天是這個人……」

經過李慶安的再三詢問,依然得到相同的答案,李慶安只差沒有從椅子上跌了下來。李煥、李慶華父子一起上前,父子倆抱住她,安慰,打氣。連續幾天,家人,尤其是父親,是李慶安最大的精神支柱。

拜託,你馬幫幫忙。陳重生是在寫新聞稿,還是寫故事、小說啊。他竟然能寫下了李慶安以右手輕拍鄭可榮的左腿已示安慰,如此非關新聞的細微抒情句子ㄝ。了不起,編輯這則新聞的主編也了不起。不過,我對這不感興趣啊,我比較想知道的是,能不能請陳重生以其故事筆法細膩的寫出,李慶安哭泣時,用哪隻手拿面紙?什麼牌子的面紙?塞進哪個鼻孔?擦了幾次鼻涕?挖了鼻孔幾次?面紙有沒有因為塞進鼻孔而掉了幾根鼻毛?

不會寫嗎?來,讓我教你一下:

李X安講到心傷處,不禁悵然落淚,左手捻起蓮花指,從2002年最新款式的LV皮包,拉出了一張出現在電視廣告裡小狗咬的那個牌子的面紙,忽然間,她從小狗想到狗項圈,從狗項圈想到當時被羅大哥海K幾個巴掌後戴的護頸,淚水噗嗦直落,宛如兩道煙嵐飄過的瀑布,淚水流的越多,鼻涕傾的也越多,讓李慶安總共挖了八次左鼻孔。十一次右鼻孔,掉了十九根鼻毛,其中,有八根較長,十根較短,另外一根不小心掉進手裡的麥克風的凹洞,來不及看是長是短,她想了想,扳起手指,算將起來,8+11+19=38。38,38,「人家不是三八啦」,說完這句話後。她哭的更大聲,鼻孔也挖了更多次,鼻毛理所當然的也掉了更多,更多,更多……
──────────────────────────────────
yl兄,您說的對,是涂醒哲訴諸法律是在10月3日下午六點左右才對。多謝指正。

膽小姐,謝謝鼓勵,另,我不是中時的員工。你提的中時種種反應,在今天的中國時報可以知見,分析的不錯喔妳。我好累。妳來接棒好不好?

Van兄,如果可以提供影音檔的電視畫面,那就太好了。

KSC兄,你來接棒,好不好?我好累喔。


NO:1408_35
阿姜  於 2002/10/06 09:31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啊哈,caffen大仔,您來接棒,最適合了。嘻^_^嘻。

NO:1408_36
阿姜  於 2002/10/06 09:35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對了,caffen大仔,您編號32那篇貼文,其實可以另行開欄喔,只要在前面或後面,加個「東森」就好了。

蒐集各大媒體的白濫報導和病濫評論,我想,版主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喔。


NO:1408_37
恆愛台  於 2002/10/06 09:51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阿姜大大

媒體的筆是不是初一.十五不一樣?..........

怎麼不到24小時,一個形同要咬殺人的[母老虎],這回被妓者們寫得[楚楚可憐]......
如孟姜女哭牆....冤枉啊!}}}→→都是人家害的啦!→→人家還是在色e啦!......

這些記者們,不只會舔耳朵.我覺得舔屁眼更是妓藝高超!!!


NO:1408_38
北桃  於 2002/10/06 10:47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回應版主: ....台灣的媒體人,政治人物中,有不少自稱是基督徒..........

大家不健忘的話,過去有位參選台北縣長,自稱是基督徒者, 批評人時必咬牙切齒,其內容更尖酸刻薄,還稱為聖人
自己往自己臉上貼金,比比皆是.
司法鐵漢(宿舍官司) 金童 小馬哥(50幾歲人還稱 ? 那50幾歲女人也可稱 小甜甜) 虫的傳人.....


NO:1408_39
乙乙  於 2002/10/06 11:19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不滿在發現此涂非彼屠後
所有的媒體的使力放送李慶安的眼淚
經媒體的暗示
要普羅大眾對李慶安道德勇氣的出錯表示同情
而真正的受害者涂醒哲的反應卻用不成比例的時間帶過
且是著重在涂的告到底
媒體漠視涂受到的傷害
而試圖把涂塑造成強勢的受害者
媒體使台灣從根部開始腐爛



NO:1408_40
to  於 2002/10/06 11:33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請大家叩應二一零零罵李濤 李豔秋 這兩個支那人

NO:1408_41
tunjen  於 2002/10/06 12:04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Jody Foster唸完大學之後的成名作the Accused,劇中勇敢的女檢察官Katheryn Murphy(Kelly McGillis飾演)除了告三個施暴者者之外,也一並把在旁邊鼓譟的俗仔全當成共犯被告,最後並且勝訴而成判例。

舔耳垂案的承辦檢察官請馬上將這幾天的剪報和廣播電視做一個整理。裡頭必然有大量起鬨的壞心記者,一次給他告上百來人吧!


NO:1408_42
阿瑛  於 2002/10/06 13:51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另外檢舉三個爛媒體﹕
1.新聞驚爆點在真相未白前, 幾名統記來賓互相笑罵政府官員, 而後主持人則故弄玄虛地問﹕“為何涂醒哲只是個代署長而始終升不上去“, 一副涂本身定有些不可告人的毛病, 而後一個來賓就以一副權威的口吻說﹕”那是因為涂醒哲是公衛系出身而依慣例衛生署長都是由醫生出任“, 一副涂管不動醫生或是阿扁破格任用, 其實衛生署不是TVBS, 不會捏造學歷, 只要上了網站馬上可以看到涂是臺大醫科畢業的, 大家七嘴八舌半天就是沒人肯花五秒鐘去求證, 莫怪談話性節目的來賓被譏為包山包海.
2. 華視崔裔芬則是短路到令人崩潰的地步, 在十月五日晚間新聞時播完李慶安的哭泣(她一定是哭說一樣栽贓, 為何劉文雄, 宋主席甚至林瑞圖都沒像我被抓得如此難看; 至少我還有道歉)後m 居然加說﹕”此事的受害者並不是只有涂醒哲. 還有鄭可容, 特別是李慶安, 由一向的國會模範生.... 我還@#$%^咧﹗ 真令我為她的價值觀感到驚駭莫名. 好像一隻瘋狗齜牙裂嘴眼下就要將人生吞活剝時, 我們穿起鐵甲武士衣讓牠不能得逞, 結果居然那隻瘋狗指著滿地的牙齒說牠才是最大的受害人, 掉了一地牙那麼痛,也讓人不再將牠視為易犬而人皆稱殺之, 還要受懲罰, 豈非沒有天理. 依李艷秋的理論我可以理會崔裔芬的傀儡苦衷, 但是, 如果人家將如此荒謬的東西叫你照本唸而你的﹔良知讓你還唸得下去, 你已經沒救了.

3. 多數平面媒體都是將李慶安的哭臉相片搭配“涂醒哲峻拒”的標題已營造弱者形像, 再加一小標題“涂醒哲真除指日可待”, 一副塑造涂已此魚翁獲利的模樣. 我想統派至今不能了解這件鬧劇其實從頭到尾可以不必發生, 他們自己編造了那個大洞, 又自己一意孤行地大步邁前,涂醒哲給了他們多少下臺階, 他們還是只顧罵中華民國的官員是如何在欺騙人民,一腳踩個大空反而馬上轉頭罵起怪別人設局. 這一如他們仍無法了解為何輸了選舉一般, 人們不是那麼笨的.

讓我解開李慶安的疑惑吧﹗﹗ 一群多數是親民黨支持者的聚會, 你要與會者站出來講些可以支持政府的話, 諸如涂並未與會, 那是比登天還難的 只恨他不死很慘,﹗﹗ 八成是因檢方口押的當天交換名片當中有屠豪麟的片子才不得不然. 你是被你們自己的死忠“害慘”的. 八成那個徐醫生也是親民黨的栽贓部隊. 這才是叫“天意. 我終於可以有一天笑著睡了:-)


NO:1408_43
嘜閣騙ㄚ!宋叛  於 2002/10/06 14:25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精爽,就爽,猴你爽!

聽大大一言,神清氣爽。人家以政治前途,更甚涂母以性命擔保
李慶安嘴臉依舊;還有TVBS李豔秋、趙少康、陳文茜更在週五電
視節目中誓言旦旦涂醒哲事發當日有去KTV,且泛綠動用情治單位
全面消滅證據....這些人通通該告,告到底!

精爽,就爽,猴你爽!

笑話:宋氏家族
民國第一大家族,就是大名鼎鼎的『宋氏家族』,
家族中有三位嬌嬌女∼宋慶齡、宋美齡、宋藹齡。
因為自小就在外國受教育,都取了響亮英文名字,
三個女兒分別叫∼JEAN、 JOE、 HOLLY。
有天為了參加一個外國領事的晚會,
晚會當日,宋老爹是如此介紹他的女兒:
They are my daughters,
JEAN宋、 JOE宋、 HOLLY宋!
﹝精爽,就爽,猴你爽!﹞


NO:1408_44
中蚼  於 2002/10/06 20:32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記者們,快來採訪我喲!!

李慶安舔了我的重要部位了

別錯過這個大獨家哦!


NO:1408_45
小均  於 2002/10/06 21:55
請發起遊行,抗議台灣媒體!


真是受夠台灣媒體了
這是一個機會
一定不能再縱容牠們了

大家要團結起來,救救台灣媒體亂象!!


NO:1408_46
莫名  於 2002/10/06 22:01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真是爽」!
宋A連取名都有考究,
取得還真有前瞻性啊!

無怪乎華人這麼在乎取名添福運,
看來是有些道理...

我該取什麼好呢?
..............
..............


唉!實在想不出來比那個「真是爽」還要「爽」的吶;

還是老老實實地唸誦真言,求個福慧雙至吧!
all money back me home.
all money back me home......


NO:1408_47
莫名  於 2002/10/06 22:51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當小麗先是指證歷歷別人的犯行罪證確鑿,
然後在一刀一刀慢慢凌遲別人的過程,
最後發覺殺錯人時,說:

「為什麼沒有人來告訴我不是這個人呢?
 
 為什麼真正的犯行者不在事件鬧大之後,
 主動出面坦承罪行呢?
 
 為什麼沒有人來阻止我殺錯人?
 
 我感到不解!

 都是別人的錯,
 否則,我就不會殺錯人了!」

小麗的朋友,小朱道:

「我懷疑,
 有人早就知道真的犯行者是誰,
 卻故意看著事情被小麗愈滾愈大,
 都是那人的錯,
 都是那人在陷害小麗!」


小朱很迷惑!


NO:1408_48
路犁  於 2002/10/06 23:13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caffen大大:

贊成你在NO:1408_32貼文中對於那則不具名的報導的看法,從案發時間到李慶安得到鄭可榮的訊息,以及丁跟屠主任的交情,我不認為那則報導有任何參考價值


阿姜大大:

>>Van兄,如果可以提供影音檔的電視畫面,那就太好了

我已經請人幫忙將所有相關影音畫面節錄下來,燒錄成光碟,作為我們這個網站製作這則烏龍事件專輯影音部份。

而我也從9月4日中午就已經著手收集東森、聯合、中時3家網路新聞的相關報導,一直到昨天晚上11點才蒐集整理完成。

今天晚上8點在開始就這些報導加以分析比對,到目前為止才起稿了1千多字,我的部份大概需要2~3天的時間殘能整理完成。

如果可以的話,請大家就自己發表的相關話題重新加以排版,然後E_MAIL給我,好縮短製作專輯的時間。

大家辛苦了

處理這幫媒體與政客製造的這一大堆垃圾。
喔~真的很累ㄟ~~XD


NO:1408_49
阿姜  於 2002/10/06 23:44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路老大:

辛苦辛苦了。小的我在此向你敬禮!!!

說真的,小的我對這幾天本版脫序的現象感到遺憾(←很像官方用語吧),部分網友似乎都只會罵所謂的「統媒」,但有些部分幾近於謾罵式喊打喊殺,媒體刊了什麼報導,寫了什麼評論,前後有無一致,版面篇幅是否合乎比例,關切重點是否偏頗,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確切的證據和說辭來一一道破,並不是簡單一兩句該死、告到底,就能輕鬆說得過去的。小的我比較笨,笨到掉渣,我前面最主要的三篇貼文(包括開欄文),都是將中時的每則新聞和評論,一一看過之後,在對比舔耳朵事件的發生順序,慢慢的來舔出他們的耳朵,這樣一次的過程,起碼要三小時。說真的,有點累。我沒有把握,我一定會繼續追蹤中時對舔耳朵事件的報導及評論,但至少我會整理一下上面那幾篇,依序弄好寄給版主(也需要連結和標色嗎?)。

還有,小的我藉此機會,跟路過的網友,扮一下黑臉:

與其號召我們大家必須如何如何,倒不如我們本身做起。口號,喊個兩聲,很容易的。抓個一兩則新聞或報導,針對媒體,很很的甩他媽的兩個巴掌,這是最實際最有效益的做法--別人會不會有同樣的想法,我管不著,但至少我就這麼一直覺得。


NO:1408_50
caffen  於 2002/10/06 23:52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辣阿姜,

超辣,爽∼
不行啦,我敲邊鼓,只能在旁邊喊燒啦∼
貼完就下線,來不及跟你道早安啦∼∼
現在來說晚安的啦。


中晚很下三濫,剛剛看報紙,連著中晚社論和周玉山那篇文章,兩篇文章。其實是有呼應的。

中晚社論,抹黑文化孰令致之

「其實,抹黑文化其來有自,多半緣於政黨不擇手段的惡鬥,而在選舉期間尤其惡質化,因為這是台灣最低成本,又是最快速擊垮政敵的方法,明白的說,這是台灣政治格局的產物,執政黨也是其中的一環,有啥好怨歎?」

這既是講白,也是威脅。為何是威脅意味?
這要連上周玉山寬慰與寬恕一起合觀。周玉山那篇文章最後,

有時,饒人與饒己是一體的兩面,受惠的是自身。涂先生的「冤案」初爆時,附加的異性騷擾疑案不止一起,今後唯有主案全面沉澱,不平之氣才會全面匿跡,社會的祥和庶幾有望,涂先生以為然否?


翻成白話具體的意思,就是,「你罷手我們也罷手!」尤其是那句:「主案全面沉澱,不平之氣才會全面匿跡。」,值得再三玩味。不能輕忽。

馮滬祥在台大哲學係事件爆發前,因理則學被當,寫給系主任的一封信,全文筆法也是這種調調。

<§第11節 馮滬祥給老師的一封信/font>

特別要注意的是當年馮滬祥這封信裡寫的那句「況且而今看來系務整飭在即,若能承先生見納,想對大局及楊先生皆不無益處也。系務整紟在即」。之後,王昇就開始整肅台大哲學系。釀成冤案數十年。(這段歷史,最近看鄭鴻生寫的「青春之歌」。對這種特務作風不寒而慄。)

周玉山這篇文章,和馮滬祥當年那封信還真是前後相互輝映。這類「文膽」,一向恐嚇不露痕跡。字字藏刀。這篇文章一出,若要信李慶安舔耳案是一樁誤判演出,誰能相信??

中晚其他文章暫且不論,周玉山文章和社論放出的訊息僅是求和嗎?

恐怕未必!

媒體被玩,也跟著下場玩,主動被動人云亦云跟著走,於是全國皆曰可殺。
我們以後可能會看到更疲於奔命的各種層次各種層面的抹黑操作。

我承認,我憂心,希望這樣的嗅覺,不是我的夢魘。


NO:1408_51
caffen  於 2002/10/06 23:54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啊,連結語法,又沒弄好。歹勢啦∼

想一下還是把馮滬祥當年的信轉貼過來,方便大家比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1節 馮滬祥給老師的一封信

馮滬祥在「理則學」考零分後不久,於七月二日給任課教員楊樹同先
生寫一封信,該信如下:

樹同學長大鑒:

楊先生您好,專程來訪,未能拜候,後生本為誠懇解釋誤會而來,語
云:「冤家宜解不宜結。」況且而今看來系務整飭在即,若能承先生
見納,想對大局及楊先生皆不無益處也。

楊先生上回所提之三點,當時因礙於氣氛,未便詳談,其實回想起來
後生來台大之後,與先生固為一見加故之交也,那時常能談笑風生,
不拘形式,而今猶歷歷在目,後生豈曾對楊先生心存成見呢?先生一
直未為後生疏導疑難,實亦今日誤解益深之道也,所以若歸根結底,
則後生絕無成見,若開誠佈公來談,則實不無化解之事,否則平白成
了一生之冤家,則實為無謂之訟,徒令親者痛而仇者快了,是以後生
若有誤解,唐突之處,亦懇請先生以提腋後進之賢德而海涵見容,後
生實絕不致心存成見,則聞通互談之餘,想必大家之幸也,後生若能
蒙恩承德,則更將終生感念不已,感激終生也。

湍此 懇請
大安
                       後生滬祥 拜上
                      六十二年七月二日


NO:1408_52
caffen  於 2002/10/07 00:05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路老大,辛苦了∼∼

NO:1408_53
巴茲光年  於 2002/10/07 00:10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我也順道譙譙不倫的「台灣記者協會」和《聯合報》。《聯合報》忙著避重就輕,替李慶安大姐擦屁股,也就算了。10月6日《聯合報》在四版焦點新聞,居然大棘棘刊出昨天「台灣記者協會」的聲明全文。這是什麼意思啊?噢!等八卦報完了、未審先判玩完了,錢搶夠了,才跑出來罵媒體的「八卦化」、「未審先判」喲?早些時候,「台灣記者協會」和《聯合報》裡的那些小朋友都跑哪去了?

NO:1408_54
巴茲光年  於 2002/10/07 00:13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呵呵∼∼真歹勢,我也沒把連結作好。現在貼在下頭。

台灣記者協會聲明

台北訊

台灣記者協會昨天發表聲明,批評國內媒體「八卦化」、「未審先判」;呼籲媒體及記者能在教訓中深切體認並執行「新聞自律」。

以下是聲明全文:

鑒於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被指控性騷擾事件,已在立委李慶安與當事人鄭可榮公開道歉後告一段落,台灣記協特別針對國內許多新聞媒體於報導、評論該事件時所一再展現的「八卦化」、「未審先判」等取向,提出沉痛檢討及呼籲。

首先,許多媒體對於該事件之新聞處理,假借事涉政府高官官箴之公益立場,卻大量報導非關公益且未經查證、來自單方消息來源之性騷擾詳細情節及兩造相關當事人身家背景、性格……等,甚至「加料」暗指涂醒哲亦有其他性騷擾「前科」,種種取材面向,以及巨細靡遺、凸顯羶色腥內容的報導方式,都顯示媒體早已踰越新聞倫理。這類新聞本即考驗媒體如何兼顧公益(監督公眾人物)及隱私權(包括控訴者及被控者),然而,媒體在此事件中的「八卦化」取向卻造成此二原則的「雙輸」結果。

其次,許多媒體在取材、標題及評論內容中,亦表現出在事實佐證不足、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之前即「未審先判」,採取暗示或甚至斷定當事人「有罪」的新聞立場。這種做法對於媒體的公正性及公益角色已產生相當大的危害。

另須特別指出,正如台灣記協在媒體Call-in節目監看觀察報告中所舉現象,許多媒體記者成為談話性節目常客以來,不分專業、樣樣皆談的做法,已經使發言淪為主觀評論、八卦閒聊。「涂醒哲事件」中,同樣出現所謂「資深記者」在媒體談話節目裡繪聲繪影、穿鑿附會,不但嚴重損害記者的專業職能及媒體形象,更對被談論人物、事件造成醜化及錯誤引導等不良影響。

綜合而言,「涂醒哲事件」的媒體表現,集結了許多媒體已然飽受詬病的問題,台灣記協鄭重呼籲各媒體及記者能夠在一再出現的教訓中,深切體認、注重並執行「新聞自律」原則,台灣記協希望與各媒體主管、同業共同解決問題,以負責任態度提升新聞專業、健全傳播環境。

【2002/10/06 聯合報】


NO:1408_55
阿姜  於 2002/10/07 00:15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哇∼∼阿啦啦啦啦啦∼∼巴老大出現啦。

巴老大,聯合報就由老大您來給它好好的巴一下了。^_^。

另,caffen大仔,我這邊晚安,你那邊是早安還是午安,不管啦,反正,安安這是一定要的啦。


NO:1408_56
巴茲光年  於 2002/10/07 00:30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阿姜,

要我譙《聯合報》喲?那廢累屎人滴!厚∼

醬,我在這貼一篇《聯合晚報》記者洪淑惠的「報導」給大家當笑話看好了。也順道讓大家看看《聯合報》「八卦化」和「未審先判」爐火純青的火候好了。

========================================
涂,談性濃! 女生臉紅
有人說,他有三張嘴口沒遮攔 曾說要美女當他寵物

記者洪淑惠/台北報導

有人形容代理衛生署長涂醒哲的樣貌,多而變化。有三張嘴巴,一張用來吃飯,一張來用來說話,還有一張用來……,有人稱他風格是風趣善於帶動氣氛,有人訝異他言行與身分不相稱。

涂醒哲多數時間是面帶笑容的,不論是談登革熱疫情,或是穿著圍裙扮侍者發保險套,或是談他擅長的愛滋病防治;總是一派笑臉迎人。像這兩天在記者會中的嚴正聲明神色,過去罕見。平素的他可能因研究議題及接觸的病人,多和性別及性病有關,因此談起「性」來,他的尺度之開放,用詞之直接,態度之自然,常讓一旁的女性瞠目結舌,甚至羞紅了臉。

涂醒哲的口無遮攔及說話直率,欣賞的人說是沒架子且熱情,不領情的人則認為,根本是遊走性騷擾邊緣。不少採訪涂醒哲的女記者都有受他的「熱情」灼傷的經驗,他對美女不吝直言,希望她能作他的「寵物」;對女記者摟肩表達關心時,曾「不小心」地碰觸對方的胸部及大腿。

有涂醒哲在的地方,絕對不會冷場,因為一個個笑話拋出,唱作俱佳。加上作風開放,也不迴避率隊帶記者去考察泰國的全裸鋼管秀,作臨場的採訪。只是這回成了性騷擾疑案的主角,只能歛起笑臉,嚴肅應對,這樣的涂醒哲反而讓人覺得陌生了。

【 2002-10-03/聯合晚報/3版/話題新聞 】


NO:1408_57
版主  於 2002/10/07 00:51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這一欄的所有人都有份^^

阿姜大大負責中時,caffen大大可以就你已經寫好級準備要寫的部份重新排版,巴玆大大負責聯合報部份^^(我可以馬上把聯合報9月1日到9月5日的所有新聞寄給你,如果你還沒有蒐集齊全的話)…….

大家可以用word排版、連結,然後直接轉成htm檔EMAIL給我,我就可以很快做成專輯^^


NO:1408_58
路犁  於 2002/10/07 00:52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我負責東森的部份^^

NO:1408_59
caffen  於 2002/10/07 10:31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路老大,

修正稿已寄出,暫無新貨。
辛苦了∼

巴老大,辣姜
兩位加油,挖靠,超過十萬字的狗屁倒灶文章,還真是辛苦∼

大家加油啦∼∼


NO:1408_60
 於 2002/10/07 15:52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但我發現,中國時報的記者群裡,有一位才子──陳重生,他寫的兩篇報導〈認錯人就「認錯」 李鄭淚漣漣〉〈「對不起,當天是這個人……」〉
,有很多只會出現在讓人起雞皮疙瘩的庸俗感動小品文裡的句子,竟然會出現在新聞報導裡。讓我擷取幾段,給大夥兒瞧瞧:

阿姜:
在外獨玩太久了 錯過為您喝采贊聲的第一時機 不好意思

以上您所列舉的文藝腔新聞報導 與限水事件時 馬斗半夜傾聽雨聲 大發憐憫眾生之心一樣
才下了二十幾公釐 水位還在當初一意孤行採取限水措施的同一水準 隔日即宣布取消限水
二事件 二報導 如出一轍
哈哈

加油!!!!


NO:1408_61
驚啥!  於 2002/10/08 01:13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阿姜

看你的文.對你的崇拜之情~~~如滔滔江水綿延不絕


~~~~哈.哈.哈.哈.



NO:1408_62
TR 轉貼  於 2002/10/08 08:03
Re: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阿 姜: 媒體,來吧,來舔我的耳朵吧
張希夷: 舔你千遍也不厭倦?

舔你千遍也不厭倦?

張希夷  2002/10/07 20:49

耳朵的痛,眼睛知道;舔弄的爽,舌頭明白。當「舔耳疑雲」大逆轉成「舔耳烏龍」之後,李慶安、鄭可榮哭紅了眼,所謂的專家則「眼睛脫窗、下巴脫臼」。不過,當一干人犯「各人造業各人擔」,還在「舔」著自己的創傷時,藍綠二軍的部份立委反倒「舔上了癮」,不僅「舌」戰不休,還殺紅了眼──舔你千遍也不厭倦!

東晉名士孫楚「漱石枕流」,現代人則「舔耳爛舌」。人家「枕流是為了洗滌耳朵;漱石是為了砥礪齒牙。」而我們一場糊「屠」仗,則令人恨不得「找個護士把它剪了」!

衛生署官員疑在KTV內淺嚐了「放蕩冶遊」的滋味,但他舌頭再長,終分不清楚如耳蝸般曲折的人性糾葛。如果他告訴法官,他是在善盡「衛生官的職責」,舔看小老百姓有無「乾耳」或「濕耳」的疾病,或可能博得法官的同情。當然本文絕不是在「未審先判」,只是在盡評論者的一點「耳」提面命。

接受陳情的立委「見獵心喜、劃靶自射」的結果是,自己遭到錯誤的資訊舔弄而不自知;這樣的失誤對第一名的立委,無異是她的「第二道耳光」──耳朵失靈、頭腦不靈光!事後的道歉雖然需要勇氣,但沒有聽證權與調查權的立委,是否該更以持平的心來對待官員,不要在別人「追逐」尊嚴與誠實時,還咄咄逼人說「辭職、丟官沒什麼了不起!您跟夫人也不用一直把升官與否掛在嘴上,沒有尊嚴,也不用談做官」!如今看來,沒有專業與謙卑,也請勿充滿「權力的傲慢」!

媒體呢!慣性思考搬演羅生門,跟著「耳朵男與舌頭男」一路在馬路上追逐收視率,於是錯把馮京當馬涼,成也媒體、敗也媒體;晚上的call in 節目,則更是把新聞當夜總會,garbage in garbage out還絲絲入扣?!如果這次還學不到教訓,那麼大家只好一起來見證一個「屠」殺的年代,一起守候電視機前、守候下一個「涂醒哲」吧!

自認在台灣「老百姓比官大」的小鄭,很瘋刺地,如今不僅要一再「認錯」,還可能揹上一輩子賣「蟹殼黃油豆腐」也還不了的賠償。他說「希望未來能有個不帶色彩機制,讓所有有屈難伸的陳情者及社會大眾,都能站在無色的天秤上來反省與檢討,也讓原應凌駕於黨政利益上的人民權利不再被扭曲。」這樣的心願,當然也被淹沒在立委諸公的口水中。

是的,政治的歸政治、司法的歸司法、KTV的歸KTV……。說穿了,「舔耳朵」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我家的狗狗,每次我一進家門,不管我同不同意、願不願意,就衝著我的耳朵猛「舔」猛「吻」,一時性起時,還要拿我的腳當「鋼管」。後來有客人來訪時,玄關都放著「耳罩」,以免不明內情被人家告「性騷擾」,那不是「有夠衰」嗎?我又沒有要跟人家選「衛生署長」……

最後送給小老百姓一句:「狗」是無法理解複雜的人,對於許多事理未清前的疑雲,我們又何嚐不是那隻「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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