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對外蒙問題的指責與個人對報導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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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社  於 2002/10/03 09:28
聯合報對外蒙問題的指責與個人對報導的質疑

今日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寫了篇領土排除外蒙 民進黨便宜行事的文章,雖然讚許民進黨在實質面上「解決了糾結數十年的外蒙地位問題」,卻仍搬出「法統」的老調,指責內政部「以行政命令做成領土變更決定,難脫便宜行事的質疑」:

承認外蒙應該不致擾亂兩岸關係,但這樣做卻不是一個好的憲政示範。「固有疆域」的字眼固然提供了「各自表述」的運作空間,但憲法之所以要規定這麼繁複的程序,就是宣示領土主權不應隨著政黨輪替而改變。如今民進黨以行政手段「放棄」外蒙主權,難保未來不會有政黨也以修行政命令「收復」外蒙,見解可以各自表述,這卻嚴重違反憲法要求領土主權穩定不變的立憲精神。

這段文字讓我想起了當年國民黨教育下的一段歷史。當年課本說蔣介石與蘇聯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同意外蒙公民投票自己決定獨立與否,而外蒙因此而獲得「名義上的獨立」(因為後面仍有蘇聯的勢力);後來因蘇聯持續扶植共產黨而與國民政府交惡,蔣介石乃片面撕毀條約,不承認外蒙的獨立,仍將外蒙納入版圖。不知道各位看倌是否可以補充一下,當年蔣介石是否有依憲政程序「提出變更領土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還是獨斷獨行,自己說了算?


NO:1403_1
花影  於 2002/10/03 11:20
Re:聯合報對外蒙問題的指責與個人對報導的質疑

((領土排除外蒙 民進黨便宜行事))
民進黨便宜行事??
中華民國領土範圍到底多大???
行政機關當然可以有自己對憲法第四條ㄉ解釋權
聯合報這記者到底懂不懂ㄚ???
甚麼叫民進黨便宜行事???


NO:1403_2
鳥羽  於 2002/10/03 15:20
Re:聯合報對外蒙問題的指責與個人對報導的質疑

我覺得全文最好笑的是這一句話『如今民進黨以行政手段「放棄」外蒙主權,難保未來不會有政黨也以修行政命令「收復」外蒙』,如果聯合報的記者李志德認為不需要考慮國際現實,只需要政黨的便宜行事就可以認定國土疆域,那麼這個記者的程度實在太好笑了。時至今日,如果還有哪個政黨可以讓蒙古人民共和國成為台灣的領土,而不需要經過蒙古人民的同意,那還真是有一套啊。

NO:1403_3
 於 2002/10/03 15:26
Re:聯合報對外蒙問題的指責與個人對報導的質疑

所以國民黨..蔣介石..根本是獨裁者..一個大隻軍閥而已..
這些留下來的問題都有待愛台灣的人才能解決..
(憐站)(送杵愚)都沒辦法的..更不肯解決這些一大堆的問題..
現在民進黨還可以解決這些問題..若民進黨腐爛了..(萬一啦^^)
還可以支持台聯..最主要的是台灣自己要有一顆堅定的心
和一雙清晰的眼睛來看清楚統媒的花招..更要愛惜自己的民主成就

NO:1403_4
路犁  於 2002/10/03 21:53
Re:聯合報對外蒙問題的指責與個人對報導的質疑

看問題》領土排除外蒙 民進黨便宜行事(資料來源:聯合報)全文轉貼

本報記者李志德

民進黨政府終於解決了糾結數十年的外蒙地位問題。這項政策在實質層面應給予完全肯定,只是法統的包袱沉重,除非堂堂正正的提出領土變更案,否則不管民進黨再怎麼「小心輕放」,都免不了包袱落地時揚起的漫天塵埃;尤其以行政命令做成領土變更決定,難脫便宜行事的質疑。

陳水扁總統素來與外蒙關係良好,在台北市長連任失利後的「學習之旅」參訪行程,其中一站就是外蒙;再者國民黨時代「不放棄外蒙」的主張更是與「萬年國會」同列為民進黨去之而後快的「老法統」,因此民進黨會推動這一連串的「外蒙關係正常化」,並不令人意外。

今天回頭審視,從陸委會修改兩岸關係條例施行細則,將外蒙古排除在「大陸地區」之外;外交部把外蒙人士比照外國人,由外交部辦理簽證核發;在外蒙設辦事處;最後是內政部規定外蒙和大陸地區以「國界」劃分。種種跡象看來,這是有計畫的一系列行政命令修訂,希望由各個行政執行層面實際認定外蒙是獨立國家,以繞過召集國大、提案變更的繁複程序,藉修改行政命令的方式解決可能是憲政層次的爭議。

承認外蒙應該不致擾亂兩岸關係,但這樣做卻不是一個好的憲政示範。「固有疆域」的字眼固然提供了「各自表述」的運作空間,但憲法之所以要規定這麼繁複的程序,就是宣示領土主權不應隨著政黨輪替而改變。如今民進黨以行政手段「放棄」外蒙主權,難保未來不會有政黨也以修行政命令「收復」外蒙,見解可以各自表述,這卻嚴重違反憲法要求領土主權穩定不變的立憲精神。

為了避免日後再生爭議,比較妥適的做法還是透過立法院提案,利用修憲的機會同時提請國民大會複決,通過後再一併修改各項法律命令,既然自許是憲政國家,還是「行不由徑」比較好。

【2002/10/03 聯合報】



NO:1403_5
simon  於 2002/10/03 22:22
Re:聯合報對外蒙問題的指責與個人對報導的質疑

大法官會議釋憲 328 號. 說領土是政治問題.
聯合報記者都不會看嗎 ?

簡又新說承認蒙古共和國是 政府行政機關的 統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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