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中國時報還低級的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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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hsu  於 2002/10/02 16:05
比中國時報還低級的聯合報-

比中國時報還低級的聯合報-

前一陣子一群所謂的社會賢達人士搞了個轟轟烈烈的
媒體環保運動其中有個聯合報的王效蘭,嚴詞批評八卦雜誌
是媒體垃圾,想不到王效蘭的唾咽沒乾她旗下的聯合報馬上
登了一篇所謂的所謂政府首長雙性戀還公然在ktv性騷擾男性的報導
看到這種超級八卦,聯合報的總編輯馬上狠狠的打了王效蘭
一個大巴掌,我們也才恍然大悟原來王效蘭搞這個媒體環保運動目的就是在
要掃掉她聯合報的總編輯!我們再仔細看看新聞內容
首先署名的記者叫做聯合報記者,台灣想必不會有人姓聯叫合報
又那樣剛好在聯合報當記者 所以顯然是個敢寫文章說別人性騷擾
但是不敢負責的人,這種文章我們一般正常人叫黑函,管寫這種文章的人叫鼠輩
鼠輩的話哪裡能信? 再仔細看內容,連個明確的人事時地物都沒有
人家壹週刊八卦歸八卦,好歹記者敢署名負責,也要刊個照片當證據
我們正派辦報的聯合報連這些都省了.內容更是荒謬異常,說某首長在KTV內當著眾人的面對著剛認識的男人承認是
雙性戀還公然在好幾雙眼睛面前對該男性上下其手,這種說法不要說發生
在位高如首長,連發生在一般民眾身上都沒人相信,有哪個笨蛋笨到
在第三者面前公然對別人性騷擾?還第一次見面連對方是不是同性戀都不清楚就
上下其手??這個寶貝記者大概平常沒事就是猛看日本A片看到滿腦子色情幻想已經到
分不清楚A片和現實社會的不同了!社會大眾是不是應該請環保局好好清掃一下聯合報的這些
垃圾記者免的危害社會大眾??


NO:1397_1
broca97  於 2002/10/02 17:35
Re:比中國時報還低級的聯合報-


事情要申訴本來就要認真照程序來,
不然一封黑函就能用輿論定罪真的是太可怕了,
巴國駐外人員事件好歹還有個蒙面當事人,
記者也採訪得到蒙面的他。

是否打完行政院長拖延不處理,
焦點準備轉移到行政院長的誠信問題?
以下面東森兩則報導為例,
看看荒謬之處在哪。

檢舉有一定的程序和要件,
依照李慶安的檢舉方式,
除非當事人是個眾所周知的名人,
並且在信中有說明自己就那個XX單位XX職位的那位名人XXX,
可不光是同名同姓喔!
調查單位才有辦法私下想辦法去聯絡當事人,
進一步確認細節與調查,甚至安排對質和測謊。

不然假設檢舉信屬名「王阿土 X123488888」,
然後看過了又把屬名撕掉,
試問誰有辦法展開調查呢?
行政院長所能做到的也就是把他詢問被檢舉人的結果轉告李慶安,
看看當事人是否有進一步動作,提出證據來,
調查才有辦法繼續下去,
現在卡在這種狀態,要行政院長如何給予妥善回應,
甚至決定如何處置呢?

何況李慶安說考慮公布陳情信,
足見他給的只是一個撕掉屬名的副本,
如果李慶安允許行政院長用便條紙抄下姓名和身份字號,
那就沒必要將副本的屬名撕去。
現在這種情況,如果沒過目不忘背下身份證字號,
連想用指紋比對查出檢舉人是誰,跟對方聯絡都沒希望啊!
這不是不具名檢舉是什麼?

各家媒體報導起來,好像行政院長說不方便,無法處理,
就賴在那當縮頭烏龜。
事實上李慶安在這篇報導中的說詞,
正好可以說明行政院長在做得到範圍內,
有去問被檢舉人,並轉告李慶安,
總不會在什麼都沒證實的情況下,
馬上處置被檢舉人才叫做有在處理吧?

但這一切邏輯上的謬誤都不重要,
只要喊個罪名,然後記者把罪名寫在新聞標題,
就會有一大堆小白照單全收把某人有罪吞下去,
然後當成事實對他產生壞印象了!

ps. 奇怪,才一封立委口中轉述的陳情信,
連陳情信都還沒公布,
記者就可以描寫得像在現場看到一般活靈活現的,
還說事情像「滾雪球」一般越滾越大,
雪球還真容易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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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耳疑雲/行政院:陳情文件需具備三要件才受理

http://www.ettoday.com/2002/10/02/319-1358485.htm

舔耳疑雲/行政院:陳情文件需具備三要件才受理 2002/10/02 13:29

 記者吳家翔/台北報導

親民黨立委李慶安接獲民眾陳情書,指控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涉嫌性騷擾,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編審王更陵2日表示,行政院電子信箱並沒有接獲相關陳情電子文件。王更陵表示,按照行政院內部相關程序規定,陳情電子文件必須具備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與聯絡方式,行政院才會受理

王更陵指出,行政院與所屬機關在處理民眾陳情案的時候,陳情人必須提供真實的姓名與身分證的字號,或是證明他身份的文件、如駕照,與聯絡方式,如電話、住址、傳真或郵件網址,只要具備這三項條件,行政院接獲這類陳情文件,就會根據相關規定處理,並回覆陳情人。

他說,如果是匿名的電子郵件,或是相關資料不具備,根據院方的規定,也同時對被檢舉人權益的維護,政院會函請檢舉人進一步提供相關資料。

[東森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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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耳疑雲/李慶安:游錫堃公然說謊 Video
2002/10/02 11:28

 記者葉素萍/台北報導

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疑涉性騷擾事件向上發展,親民黨立委李慶安2日指出,行政院長游錫堃在答詢時聲稱該起事件是不具名的檢舉,無從查起,根本是「公然說謊」。李慶安說,她把檢舉人陳情信拿給游錫堃看時,檢舉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都清楚載明,爾後,她為了保護當事人,才把檢舉人名號撕去。李慶安說,如果今天內游錫堃沒有妥善回應,她考慮公佈該封陳情函。

李慶安上午還原事件現場,她指出,8月6日當晚,檢舉人接到朋友聚會邀約,不料,當他趕到松江路錢櫃KTV現場時,才發現這場聚會並非他原先想像的是單純的朋友間的聚會。涂醒哲與幾位廠商喝完醉後的舉措只能以「放浪形骸」形容,還有人當場脫衣表演。

李慶安轉述檢舉人陳情信函指稱,涂醒哲先是動手動腳、藉故觸摸,進而強吻他,檢舉人努力抗拒、表達不悅,涂醒哲還說,他是雙性戀,他太太也知道。涂醒哲甚至還把舌頭伸進檢舉人的耳朵,檢舉人大怒,推開涂醒哲趕緊跑進洗手間清洗耳朵。對於涂醒哲的行為,檢舉人只覺得噁心,走出KTV時甚至忘了叫計程車,而是花了1個多小時,一路走回家。

李慶安說,姑且不論涂醒哲行為失當,涂醒哲身為衛生主管機關最高首長,卻與多家廠商喝酒作樂,十分不應該,更甚者,「當晚聚會的花費還是某家生物科技廠商所付的錢」。

李慶安說,昨天她利用施政總質詢休息時間,帶著檢舉函向游錫堃說明此事,當時,檢舉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都清楚載明在檢舉信函中,游錫堃仔細看過後,李慶安為了保護檢舉人,先把檢舉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撕去,再把檢舉信函交給游錫堃。

李慶安轉述,當時,游錫堃非常詳細地閱讀檢舉函,甚至在她離去時,一度把她叫回,詢問她該如何處理此事。李慶安給他的回答是,涂醒哲是否適合衛生署長一職,有待考量,而涂醒哲也應該針對此事公開道歉。

不料,游錫堃在稍後面對立委質詢時,竟以「檢舉函是未具名檢舉,無從查起」回應,李慶安說,「這與事實不符,游院長根本是公然說謊」。

李慶安說,游錫堃昨天中午打電話給她,指稱他問過涂醒哲,但是涂醒哲說,「自從進衛生署後,就沒有再去過KTV」,又說「8月6日當天,他的親人生病,根本不可能赴約」。爾後,行政院方面就沒有任何下文,游錫堃也沒有來電會如何處理。

李慶安指出,如果今天以內,游錫堃不進一步處理此事,她在徵得檢舉人同意後,將公布檢舉函。

*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疑涉性騷擾事件向上發展,親民黨立委李慶安2日指出,行政院長游錫堃在答詢時聲稱該起事件是不具名的檢舉,無從查起,根本是「公然說謊」。李慶安說,她把檢舉人陳情信拿給游錫堃看時,檢舉人的姓名、身分證字號都清楚載明,爾後,她為了保護當事人,才把檢舉人名號撕去。李慶安說,如果今天內游錫堃沒有妥善回應,她考慮公佈該封陳情函。(記者林啟弘台北拍攝)

[東森電子報]



NO:1397_2
阿郎  於 2002/10/02 17:58
Re:比中國時報還低級的聯合報-

最近統媒tvbx的薛凱子事件讓其受了很大的傷害,為了轉移民眾焦點,故炒作另一個八卦新聞,比照副總統外交勝利後的巴拉圭八卦事件模式,或總統非洲外交勝利後的非洲足球隊八卦事件模式辦理。

NO:1397_3
broca97  於 2002/10/02 18:14
Re:比中國時報還低級的聯合報-


希望他們盡快跟監察院檢舉,另外上法院控告會更直接。

不過要記住,任何調查還是需要跟當事人聯絡,
否則再天才的監察委員和檢察官都沒辦法。
立法委員可以代為陳情,
但是情要水落石出,李慶安甚至不是當事人的律師,
恐怕是幫不上忙。

開始打迷糊帳了,別漏說給行政院長的陳情信已經撕掉屬名啦!
又要行政院長處理,又不給聯絡方式,
然後又說對政院處理此事已經毫無信心,
不知道是誰的當場人被在幕後運作的力量施壓,
下一次是否要開始驚駭莫名了?

不管事實真相如何,李慶安跟媒體配合打迷糊帳的方式,
都讓人看不出有任何法律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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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耳疑雲/李慶安:考慮陪同檢舉人向監委求助 Video
2002/10/02 15:24

 記者葉素萍/台北報導

李慶安2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公佈署名陳情書,強調她交給游揆的陳情書上有署名與身分證號碼,並非「匿名檢舉」,她說,在消息曝光後,不少當事人已經採取封口或是改口的做法,「如果這件案子交給劉世芳,恐怕無法水落石出」,她希望行政院跟涂醒哲應該誠實面對真相。此外,若有必要,她會陪同鄭姓檢舉人尋求監察委員的協助,因為她對政院處理此事已經毫無信心

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否認他在8月去過錢櫃KTV,要求與當事人當面對質。立委李慶安下午持續爆料,公布檢舉函,為了保護檢舉人,李慶安提供給媒體的影本已掩去姓名與身分證字號。

李慶安說,中午行政院秘書長劉世芳致電給她,要求她提供檢舉人的名字與電話,她的回答是,她可以代檢舉人說明一切經過,但不希望由檢舉人直接與劉世芳通話,事實上,依照行政院目前處理的態度,如果這件案子交給劉世芳,恐怕無法水落石出。

李慶安回答說,當事人在案發後一直覺得不舒服,覺得有疙瘩、不解,一天向朋友抱怨後,此事才透過當事人的朋友洩漏出來,並非當事人不願出面。事實上,她原本希望游揆能夠明快處理此事,包括讓當事人對質。

行政院發言人莊碩漢中午說,李慶安交給游揆的是撕去當事人姓名的匿名陳情案,如果不提供陳情人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行政部門無法依法處理,李慶安也拿出署名的陳情書,強調她交給游揆的陳情書有署名與身分證號碼,並非莊碩漢所言是匿名選舉,而李慶安也在記者會上質疑行政院副秘書長劉世芳處理案件的誠信度。

李慶安表示,在案件曝光後,幾名當事人都逐漸採取封口或是改口的態度,而檢舉人的朋友們更說檢舉人「很傻」,幹嘛讓這件事曝光?
她呼籲「在幕後運作的力量退出,讓事件真相大白」

李慶安強調,當晚在KTV包廂同樂的人,多位是與衛生署有生意往來的廠商,這些人或許與涂醒哲達成協議、或許有壓力因而改口,她可以理解。她說,如果有必要,她會陪同檢舉人尋求監察委員的協助,因為她對政院處理此事已經毫無信心。

[東森電子報]


NO:1397_4
有感  於 2002/10/02 21:03
Re:比中國時報還低級的聯合報-

李慶安還被某社調察是第一名立委,我呸!
不過是製造垃話題的立委,
民生經濟問題不注重,搞垃圾話題,搞鬥爭
以前是腥色八卦的低級雜誌才會有的報導,
現在每天在台灣的新聞媒體看到,越來越低級化的新聞,
像連續劇一樣一件接一件,像事先套好招一樣,
不讓台灣的天空有一天安寧,對現在的新聞媒體,
簡值只有變態兩字可形容,看新聞看大愛跟公視其他就別看了,浪費時間



NO:1397_5
abt  於 2002/10/02 21:48
Re:比中國時報還低級的聯合報-

標準的親民黨摸黑手法;先煞有其事大張旗鼓,當要証據時,立刻變成[他們有人改口或封口],或[疑有外力介入我不能信任了],云云...

像不像上回的考試院選舉?
若有人也來張親筆信,指控李慶安跟劉文雄有曖昧,緊接著又說怕被報復,不敢對質;不知李委員及她家人會做何想?

至於那批統媒,先是迫不及待大炒特炒,一見苗頭不對,馬上來句羅生門了,草草結束.
只不過毀了一些人的清白而己.


NO:1397_6
皇國御稜威  於 2002/10/03 01:11
Re:比中國時報還低級的聯合報-

涂醒哲只要立刻公開表示支持一個中國,自然就會有人幫他澄清,並且將這個事件轉為民進黨內爭權奪位的鬥爭黑函了。

NO:1397_7
SSL  於 2002/10/03 02:32
Re:比中國時報還低級的聯合報-

李慶安卑鄙下流
國會議員不經查證就做人格暗殺 CHARACTER ASSASINATION
60 年代美國黑人民權運動最烈的時候
有人向紐約時報檢舉民運領袖馬丁路得。金恩
有婚外情
紐約時報拒絕刊登
指出這是人格暗殺
即使查證屬實也拒絕刊登
李慶安不經查證就做人格暗殺
空有學歷
行為卑鄙下流
令人不恥
一年領八百多萬就做這些事
根本是愚民以自肥
令人不恥


NO:1397_8
maya  於 2002/10/03 08:16
Re:比中國時報還低級的聯合報-

媒體的誇張浮濫語氣,與部分媒體人的煽笑作風,在明眼人眼中,是明顯的嘲弄立委的權力膨漲(權力這春藥最大的消費者是立委)壓迫了大腦。除了李立委預先假設的弄權可能性外,行使特權最力的莫過於她自己了。如果一個陳情案件的事實僅建立在她「個人」「百分百」「信任」的陳情人所述,其餘付之闕如---包括案件尚未公開前未被封口的相關當事人的查證與紀錄,就一個經常得接受陳情為民喉舌的立委,其專業性何在?就一般人正常的陳情手續與要件而言,這個陳情人大概稱得上權貴了,才能在佐證不足的情況下,立委奮不顧身出馬,還要勞及監委?此案成立,所有法令程序都可以滅了,只要求得立委的「百分百信任」。

NO:1397_9
Tai-oan-lang  於 2002/10/03 21:52
Re:比中國時報還低級的聯合報-

敢有人知影大成報是siang辦e--?

NO:1397_10
高中生  於 2002/10/07 12:23
Re:比中國時報還低級的聯合報-

我知道有本週最烏龍新聞獎,不知有沒有舉辦媒體霉干菜獎,建議貴網站主辦一下投票,然後請送主席來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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