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胖腳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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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腳(代貼) 於 2002/06/14 22: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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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的資本結構問題 胖胖腳 兩大報和三台目前的壟斷霸權地位是戒嚴時期的餘蔭,這種餘蔭讓新的媒體在市場競爭上,一開始就處在絕對不公平的地位。可是我們要處理的時候會面臨兩難:一個是法律安定性的問題,一個是憲法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私人財產的保護與尊重,因為法律是一個兩面刃,一不小心就會反過來傷到法律本來應該保護的客體,也就是公民的基本自由。我們現在當然不可能去抄家清算兩大報和三台,可是也不是呆呆的坐等十幾二十年過去,讓壟斷者把他們的戒嚴餘蔭消化完,那是不公平的。我認為政府可以做的也許有三點吧: 1.強迫一定資本額以上的媒體股票上市:公司法只規定資本額一定以上的公司股票可已上市,卻沒有規定「須」上市。股票沒上市,意味著他的資本募集不公開,增資的時候股東是誰大家都不曉得,那媒體就可能在台面下被收買被交易,例如上次中時維京群島的外資案和自立晚報被賣來賣去的例子。股票公開上市,我們更可以透過股東會所公開的財務報表,例如資產損益表、受益人名冊、股東名冊,來監督媒體本身的財務狀況(雖然以台灣目前來說? A這方面作假的也很普遍)。中時、聯合他們高唱的市場決定論,所謂「你不爽就不要買不要看」,事實上在他們股票公開上是之前都是假的。兩大報的資本額都在百億以上,員工更高達三千人,許多規模小的公司都上市了,他們沒有不上市的理由。他們能夠在解除報禁以後十年、企業拓展的過程都不用上市公開募集資金,一個可能是他們的經營團隊很神,另一個可能這個戒嚴餘蔭真的很大,大到超乎我們想像,而且沒有人會追查,因為媒體是他們的(還有一個可能就是另有資金來源,不過這方面我不願意臆測)。 2.只是上市還不夠,像「黨政軍退出三台」,如果這個時候政府把台視和華視的股票拿來賣,一定會被那些財團霸權吞噬精光,因為他們在市場上已經佔了絕對的優勢。這就是過去那批既得利益者突然變成自由派,高唱要民營化釋股的原因(就好像為什麼華航基金會和蔣經國基金會會突然打起「政治不要干涉XX」的大旗一樣」。所以應該用法律規定,每個股東的持股不得超過總資本額的百分之幾,例如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五,這樣資本分散的方式才符合社會對媒體「社會公器」的期望,然後分散的股東再透過市場原則去結盟爭奪經營權。雖然資本家有可能繼續透過人頭的方式壟斷,但畢竟難! 度變大了,而且政府也可監督不公平的競爭。比較麻煩的是現有的利益持有者,例如余家王家對兩大報的持股應該是99%以上吧,你要他一下子都把股票拿出來賣掉是不可能的,也是違憲的。這部分可以透過比例原則來處理,例如要他們先釋出一定比例,然後在逐年釋出一定的比例。 3.政府對於新的媒體,例如新的報紙,要有鼓勵優惠的方案。例如進口紙張的關稅優惠等等,縮短他們和那些既得利益媒體的競爭劣勢。 這樣的說法當然可能把台灣的股市太理想化,所以我希望網友給我指正。我昨天聽賀德芬講媒體霸權,深有同感,我也覺得新政府上台以後在媒體生態不公這種情形幾乎沒有著力,甚至還用傳統國民黨籠絡媒體那一套收編摸頭模式(例如阿扁邀報社高層去旅遊聚會,在中時發電子報),這是不對的應該要批判。但賀德芬最後認為要解決問題只鉧a知識份子的道德呼籲,我覺得太消極,在制度面我們應該還有很多事可以做的。 談這個問題我想先把焦點拉開,從另一個角度破題。 如果把80年代台灣的民主運動和同一時間東歐、中南美洲的民主運動做一個比較。東歐80年代民主運動的角色,就我個人記憶所及,一個是東德各報社發表新聞自由聯合聲明,表示今後將秉持新聞自由獨立發稿,不再受政府和黨的消息控制(Nachrichten Zensur),這件事加速了柏林圍牆的倒塌。第二是布拉格的民主運動,被捕的記者在獄中持續發稿,和在外的同業接力報導,捷克總統哈維爾也曾擔任過記者。至於中南美洲,我沒有一手資料,也不懂西班牙文,不過以前念「解放神學」的時候念到:「面對獨裁政府、軍人和資本家的壓迫,神職人員無法對受苦的人民說:『等到最後審判日你們就會得到正義』,正如同記者無法對人民說:『我只能報導你的苦難,無法幫助你』,這就是為什麼神父、記者、教授、學生紛紛到最後扛起槍,到山中去打游擊的原因」 在台灣,參與民主運動的社會力上有一個特點:沒有記者參與。典型政治學教科書對民主運動、社會改革的寫照裡有醫生、律師、教授、學生、神職! 人員、工人、農民、中小企業主,當然有少不了最貼近社會脈動的記者,這些社會力團結起來,對抗專政的政黨、官僚、資本家、軍人的集團,成就八十年代以來各地的民主運動。台灣該有的幾乎都有,就是沒有記者。要點名的話,大概也只點的出來陳婉真和江春男,其中陳婉真如果還沒被人遺忘的話,大概也是因為她和台建組織在台中飆汽油彈,而不是因為她曾經是中時的記者。 即使不論人,改論事,台灣80年代的民主和社會運動,勉強和新聞界扯的上關係的,大概也只有三件:.1.風起雲湧、屢禁屢辦的黨外雜誌 2.綠色和平小組的街頭運動錄影帶3.自立晚報顏文閂的機場事件報導。不過,這三件都有侷限性:前兩者基本上是政治人物和社會運動者角色的延伸,後者基本上是偶發事件,都談不上是媒體從業人員參與民主運動。和同一時間東德報社發表聯合聲明、布拉格報社記者入獄繼續接力報導等發揮臨門一腳作用等事件比起來,台灣媒體在民主運動的缺席顯得特別明顯。 新聞專業中所要求的疏離且客觀的觀察,不是台灣記者在民主運動中缺席的主因,台灣記者對政治參與、球員兼裁判的高度熱誠,至今尤熾。不僅熱誠,還剛好對民主運動與社會運動特別不友善。屬於三少四壯這個世? N,大概都還會記得80年代關於戒嚴、報禁、黨禁、街頭運動、警總查禁黨外雜誌、國會全面改選、反刑法100條、總統民選等這幾個台灣民主化重要轉捩點時,那些今天自詡對台灣民主運動有大功的幾大媒體的立場。那時候的廣播電視媒體怎麼放大縮小扭曲台灣的社會運動,平面文字媒體又怎麼苦口婆心提醒我們,「X進黨」今天又如何暴動,暴民又打傷了多少警察,安和樂利的社會又因此付出了多少社會成本云云。 記者在民主運動中的缺席,象徵的是:台灣社會民主意識的開展,並未從新聞界開始。這可以從兩件事看出:1.在蔣經國做出六大政治改革的重大決定之前,所謂三台兩大報仍然繼續為戒嚴體制和黨禁報禁辯護。(筆者依稀記得開放黨禁前一個禮拜聯合報的社論標題是:黨多必亂,國亂必亡。)2.新聞界對以往媒體不公缺乏自我反省,更具體的說是缺乏歷史反省。媒體在台灣民主運動過程中的缺席。意味著,戒嚴時代媒體界的思維方式、運作模式並非自發地轉向民主化,而是外在社會力量所使然。媒體舊的思維方式並不會因為台灣民主化而跟著自動轉化。 我並不是在譴責戒嚴時代記者沒膽去拋頭顱灑熱血,沒有人有這種權力去苛責當時情境下記者們的所作所為。我的意思是,醫! 生、律師、記者、教授、學生這些社會的意見領袖本來就具有改革的親和力,台灣在改革狂飆的年代,記者居然缺席,不僅缺席,甚至成為民主改革的阻力,那我們在談今天媒體亂象的時候,就不應該忽略這個現象。因為這值得我們思考,這一年來主流媒體對新政府的嚴厲批判,到底是新聞界對民主自由後知後覺的覺醒呢?還是只是長期敵視反對黨、反對運動意識的延續?談「媒體是亂源」這個話題,並不是抱怨媒體報導太多八卦還是社會新聞 -- 蔣經國同樣抱怨過媒體不報導「社會的光明面」,鄧小平一樣抱怨「精神文明污染」。我們談這個話題,指的是媒體不公現象的延續:一向敵視反對黨、反本土、反社運、反改革、很少為基本權發聲的媒體,今天只因為反對黨上台,紛紛成為民主的守護者、言論自由的急先鋒,諸如金維純等美麗島紅旗手,紛紛成為「資深媒體人」,對新政府做出最嚴苛的檢驗,我們又如何相信,這樣的轉變是基於媒體內部的民主自覺?還是基於復辟心裡?站在自由主義的立場,我們樂見媒體成為監督國家機器者,然而我們要問,如果今天當選的是宋楚瑜等舊體制人士,媒體是否還是如此忠誠的「監督者」?下一次政黨輪替後,媒體會不會還是「引起亂源的監督者」?還是又恢復? 魽u理性問政」的本來面目?一如眾媒體監督陳水扁與馬英九兩代北市府的兩樣標準? 至於如何解釋記者在民主運動中的缺席,則需要更深刻的社會學研究,並非在這種漫談下可以輕易回答的。
媒體濫用新聞自由,自然無法事事靠司法途徑解決,最重要的還要靠媒體的自律。不過,我覺得當前台灣媒體有三大結構性問題,不解決的話,很難自覺地建立起自律機制。 1. 被扭曲的媒體資本結構 有名的蘇格拉底兩難是這樣的:據說蘇格拉底因受邀至元老院演講而躊躇不前,旁人問何故?蘇格拉底面有難色:「我去了,如果說假話,會得罪神;如果說實話,會得罪人。」這個兩難,也說明了目前台灣記者的兩難。(或者應該說,還會反省記者的兩難) 新聞記者到底應該如新聞入門教科書所講的:「秉持新聞良知,保障大眾知的權利」呢?還是應該努力的取悅報老闆、和讀者,掌握報社的基本顧客群、和其他報社做出市場區隔、以賺取報社最大的利潤呢?很多記者,或報社經營者根本認為,民營報紙自己寫自己印,只要有讀者喜歡看,腥羶、公正與否關你屁事?「凡是存在的必定合理」,任何一家媒體能夠在解嚴以後繼續屹立不搖,表示必有一定的道理存在,也就是說,反正市場決定一切,有本事的人不妨去退報拒看抗議,有本事搞到哪家媒體! 倒掉,才可以證實那樣的言論受到大眾的唾棄。 台灣媒體最大的自我矛盾就是:面對國家公權力介入時,他們高舉「社會公器」的盾牌;面對讀者抗議,他們又會以「市場論」來迴避新聞專業倫理。要談台灣媒體是大眾公器還是私家私器,必須先回到媒體的資本結構來談。 解嚴前的報禁,造成報業的壟斷,包含訂報、派報系統、廣告客戶等等。這使新的報紙在一開始在競爭上就居於劣勢,就好像馬拉松比賽有人已經比你先跑了一大段距離,你要追不是不可能,可是會很辛苦。同理,中央日報、青年日報虧損,中時、聯合賺錢,並不足以證明他們沒沾到報禁的光,就好像前蘇聯和中國的國企轉型過程,有的虧有的賺,賺得不能用有人賠錢來證明自己沒受壟斷之惠。 長期的報禁制度,等於是另一種專賣/寡佔/特許制度,使得舊有媒體(不論電子或平面),在戒嚴時期就已經佔了市場佔有率、派報系統、廣告主、知名度的優勢,這使的報禁開放以後,舊有媒體相對於新的媒體可以取得遙遙領先的優勢,而這種優勢是來自於舊有的政治特權。這種結果反映在媒體的資本結構上,就是一個極度違反社會公平的資本結構。政府掌握了大多數電子媒體的股權,結果電子媒體成政府的發聲筒。平? 探C體則為私人家族所壟斷,無論自由、中時、聯合、自立都是如此。全台灣的報紙沒有一家股票上市!不僅沒有上市,還流為家族私產,姊姊分一家、弟弟分一家,連中時、聯合報這樣長期的競爭者,在市場上雖然殺的難分難解,資本結構倒是完全一樣,也是哥哥爸爸真偉大的好樣兒。自由是某地方派系的禁臠、自立則嚐盡了「我為魚肉」的滋味。說實在,這樣的媒體那裡是公器,說民營也未免過譽,正確的稱呼應該是「家營」。有人說解嚴以後,台灣新聞界百無禁忌,而這種媒體的資本結構剛好就是記者的最後禁忌,所有記者的罩門。惹熊惹虎,千萬不要惹到自v的報老闆。 基於社會安定性和私人財產的尊重,我們無法改變舊有媒體因寡佔制度而獲暴利的事實,但我們去可以要求媒體的經營要符合自由市場的運作:政府要釋出電子媒體的股票,使其盡量民營化。同時也要督促平面媒體的股票盡快上市,使其資金募集公開化與透明化。股票上市,並不意味著媒體必然自律或自主,還可能反而給既得利益者帶來暴利,但確是媒體自律自主的第一步:如果資金募集沒辦法公開,意味著媒體隨時會被資本家私底下交易掉,有如自立報系或是TVBS。媒體永遠只能成為政府或資本家的禁臠而不是社會公器。! 同時家族壟斷的媒體無助於記者自律自主的建立,經營權與所有權不分開,記者的老闆若只是某一家族,而不是千千萬萬的投資人股東,則記者無異是家族馴養的家臣,這方面要和弱勢的記者工會一起談。 2. 弱勢的記者工會 第二個結構性問題來自於台灣媒體弱勢的記者工會。說實在,台灣的記者不但在民主改革中缺席,在十年社運狂飆一樣缺席。筆者唯一的記憶只有聯合報的徐瑞希事件。徐瑞希撰文批判報老闆的老朋友被解雇,一狀告進法官,打贏官司的徐瑞希拿回工作權,依然進不了聯合報的大門。聯合報記者工會的真正是「噤若寒蟬」。還有自立報系被陳政忠併購後,一些同業走上街頭抗議,高喊「聯合上街頭,集體爭自由,報導要忠實(中時),新聞要自立」,結果是一紙編輯室公約成為笑話,陳政忠甚至親自粉墨登場「悟政人語」一番。 弱勢的記者工會,加上強勢、扭曲的黨國資本結構,如何要求記者自律自主?弱勢記者工會更是記者們缺乏專業自覺的象徵。試想沒有工會來談判保障合理的職場條件與團體協約,沒有工會來為權利受侵害的同仁抗爭,一切都只能仰仗經營者的「善意」,如此一來,記者們逢迎經營者(政府或家族)理念尚且不及,有誰敢冒著丟飯碗的危! 險獨立發聲?如果連自主都缺乏,記者如何自律? 3. 同業間專業批判的欠缺 如果我們要期待記者自律,而不是由政府或經營者立下規則來個「他律」,那我們就應該期待媒體之間彼此能夠批判互動的環境,經由批判互動,媒體的職業道德標準會浮現,然後違反這個職業道德的媒體不用等到人家來告,就要先面對同業的口誅筆伐了。專業的意義在於:最瞭解媒體的就是媒體本身,最有資格論斷媒體是非的也是媒體本身。如果我們希望媒體自律,不希望公權力或資方來指導記者如何「正確報導」,可是又不能寄望於單獨記者每個人的良心,那麼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媒體「們」彼此監督。 不幸的是,前述資本結構的扭曲和弱勢記者工會,使的記者們成為台灣對同業最鄉愿的職業之一。除了偶而平面與電子媒體彼此間非常稀有的教訓一番之外(例如白小燕新聞期間),平面媒體間的論戰在過去四十年可以說完全沒有(除了爭吵誰是第一大報),加上同業見面三分情,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記者本來就要廣結善緣才有新聞來源,同業犯錯當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為友者諱,日後友者當然也會投桃報李幫我諱。何必扮黑臉來專業批判?缺乏專業批判的環境,談媒體自律不啻天方夜譚? 最後,我必須指出一點,媒體的自律,不應該也不能期望靠「時間」來培養。很多人認為,台灣還未發展出健全的公民社會,媒體缺乏來自公民社會強大的監督壓力。也沒有像日本媒體界有來自集體行動傳統的文化背景,能夠透過簽訂「綁架新聞報導協議」等集體自律模式,來達到保障基本人權的重要目標。如果大到統獨、族群,小到媒體自律的問題,都要依賴時間來解決,那麼只突顯出媒體人的無能與不負責任。「時間未到」常常是統治者阻礙遲延改革的藉口,也會是媒體經營者、記者先生小姐推諉的方便法門。更重要的是,我不同意民主改革是某種社會發展的必然成果,無論在學理上或實務上,都證明這兩者並不具有有必然性,媒體自律,也是如此。新聞自律沒有捷徑,同時也是每個閱聽人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