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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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didog 於 2002/09/17 01:20 | |
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那裡一樣?? 用可以讓你第一反應第一直覺會反感的畫面 讓看的人的看法馬上被定型 八掌溪看人被沖走-->馬上變殺人扁政府,忘了依行政層級,分層負責的話 應是嘉義縣政府或嘉義空軍基地要負責的耶 結果不然,直接跳過消防局 -縣政府 -內政部 -行政院-直接到總統府了 可是呢,嘿,去年的台北市忠誠路火警,也是眾目睽睽下人死掉 而且和馬市府直接相關,被泛藍媒體保護,沒事 女議員事件呢,則是一直重播她在辦公室裡生氣咆哮的畫面,結果很多人 看了就先入為主討厭她,卻忘了 換作是自己受了委屈時是否會一樣生氣,警方那個失蹤關鍵時刻影帶 到現在還提不出來,媒體就一如往常政爭時未審先判了 真是政爭的好利器 哦,那卷反證了警員先不對的事,她才罵髒話,所以故意不播是嗎?? 有媒體可出政權可過半,有媒體可洗腦,有媒體可鬥垮鬥臭 真是如此耶 別的不說了,那個昨天有播,今天就不敢播或沒聲音二三秒帶過的 她和朋友講話的側錄影帶,泛藍媒體為何不敢再播了 |
我是賊 於 2002/09/17 02:00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強辯沒有用 這次錯的就是林淑芬 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硬凹只是令人反感...... |
恆愛台 於 2002/09/17 03:15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都是未審先判惹的禍!............... 如果媒體能主動平衡錄影帶的內容,有[ 去頭去尾 ]之嫌!或註明此影帶為警察局[單方之述] 所以,林議員因某[ 動機 ]咆哮於警局![ 惡行惡狀 ]的形象包裝,已將她死罪於圖像的感受! 當然,最後的測謊及司法程序正義!是大家務必接受的~~~~~ [轉載過肩摔網友的文]於政論版1045-116恆愛台 於 2002/09/17 02:11 過肩摔老掰掰~ >>林淑芬那隻白目議員違規譙警察,還賴警察過肩摔?騙妳阿祖是白痴? >>李應元選台北市長,不挺台北市警察,挺那塊北縣破布?硬錯地方了吧? 讓證據還原!由司法解決爭端!勿受媒體操弄..............我知道以您的[水平]很困難! 到時,您可能心裡會舒服點!............... |
中間人 於 2002/09/17 07:51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不過說實話, 不管如何, 我是不太相信警察會在大白天馬路上過肩摔一個女性的... 有點太太太太太誇張了吧?? |
沒水準 於 2002/09/17 09:35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不管怎麼樣 這位議員不該罵三字經或五字經 而且不應該一直強調她是議員如何如何 即使在怎麼生氣 有教養的人 都不應該罵三字經 而且還罵警察 這是非常不好的示範 這一點民進黨真的笨 笨! |
月日 於 2002/09/17 09:55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以下摘自自由時報 耿繼文表示,事發當天下午一點五十五分許,執勤員警王中大要求林女的車子改道。王中大表示,未料當林女的車子緩慢駛到他身旁時,即搖下車窗對他辱罵五字經,他告知其公然侮辱執勤員警,要求帶回警局,但並未拖她下車,是她自己伸出右腳站出來,他才順勢抓住她的右手要帶她回派出所,全部依法行事。 這裡有點奇怪,林當時是坐在右邊嗎?還是她當時開車(坐左邊)? |
hsin 於 2002/09/17 10:05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撒謊也打點草稿,他弟弟說警察無緣無故就打開車們把他姊姊硬拉出去,警察敢在無任何理由下莫名其妙就開車門把轎車乘客硬拉出去嗎? 真是過肩摔,以她的狀況應該是躺在地上動彈不得了,那還能到派出所咆哮。 想想警察的立場吧!大亭廣眾之下如讓一輛沒通行證的車輛進入,接下來可能又被投訴,警察也是有寫不完的報告啦! |
op 於 2002/09/17 10:23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真是過肩摔,以她的狀況應該是躺在地上動彈不得了,那還能到派出所咆哮 有些人在氣當頭,身體的痛根本就忘記了, 像李慶安被羅福助打的當時,還不是很勇一直向前要找羅福助, 等事後才發覺身體的某處很痛,要住院觀察, 還有月日寫的-是她自己伸出右腳站出來,他才順勢抓住她的右手要帶她回派出所,全部依法行事之點 對ㄚ!開車的是坐左邊,左腳都沒先出來右腳先出,真是有違常理 |
MISAWA 於 2002/09/17 10:5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看來還是有很多網友被媒體誤導了, 容我稍作澄清: 1. 林議員弟弟開車, 林議員坐右前座 2. 林議員已左轉掉頭並詢問如何繞道, 結果因警員態度惡劣 才回他一句你啪啥曉?,並無三字經或五字經, 也絕非什麼 利用特權強行硬闖 3. 王警員突然衝上前將議員拖出, 致使林議員光著腳被拖至派出所 4. 從頭至尾林議員未曾說過肩摔三字, 可從警方公布的影帶中 看到林議員說的是警察在派出所內把她摔來摔去 5. 林議員弟弟先將車停到路旁, 隨後才將鞋子帶到派出所 |
恆愛台 於 2002/09/17 11:12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MISAWA兄 嗯~~~合情合理多啦!^^.........讓我的思考想像推理,終於找到了依據! 謝謝!偶就料到媒體[去頭去尾]兼[誇大],讓整件事情成了羅生門及八掌溪般.令人錯愕! 硬要再吞下這顆媒體加工後的黃蓮,實在難以下嚥!!!.............. |
恆愛台 於 2002/09/17 11:20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MISAWA兄 可以轉貼您的文嗎?可以就您所知部份,再加強些佐證的東西嗎? |
中間人 於 2002/09/17 11:26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只是好奇Misawa兄是在場目擊囉? |
MISAWA 於 2002/09/17 11:32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to 恆愛台兄 轉貼無妨, 麻煩您了, 被媒體這樣誤導也是很無奈, |
MISAWA 於 2002/09/17 11:37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to 中間人兄 我不在現場目擊, 只是和林議員熟識 |
恆愛台 於 2002/09/17 11:38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MISAWA桑 謝謝!~羅力!~3Q!~多借!~阿里嘎豆!~^^ |
恆愛台 於 2002/09/17 11:38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MISAWA桑 謝謝!~羅力!~3Q!~多借!~阿里嘎豆!~^^ |
中間人 於 2002/09/17 11:48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真是難以決定要相信還是不相信~ 呵~ (如果認識您本人的話我應該會相信, 但麻煩在我也不認識您~ 所以沒辦法百分之百的相信, 真是的..抱歉囉..) 不過我是覺得像這樣的事情再怎麼澄清都沒有用, 不論是媒體, 警方, 議員都只會取對自己有利的方面去說, 各說各話, 我想最後的結局應該是警方道歉了事, 議員說些感謝大家, 也不好意思麻煩大家之類的話, 最後大家在鏡頭前握握手吧... |
恆愛台 於 2002/09/17 12:12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中間人兄 這樣又犯了各打五十板,返去ㄍㄡ↗牛屎~~[ 相忍為國 ]! 被羞辱及負面傷害的一方,又在我們大家[往前看]!所以一筆勾銷! 講不通啦!媒體哪次不是這樣侵犯羞辱本土政治人物!............ 如果有錯,都是別人的錯!萬一自己被人發現有錯,那大家其實都有錯! 如果有人每次都先打你耳光,然後一定要捉到證據,證明那人打錯了!他才向你喊對不起! 不好意思!打錯了~~~您作何感想?台灣人在媒體眼中,活該如此倒楣嗎? |
土伯 於 2002/09/17 12:20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我想結局不會這麼單純, 反而較可能會像kadidog兄所預測的越來越像八掌溪案例. 這事件無論孰是孰非, 拿來作為市府警政疏失的掩護炮火, 是恰如其時的. 一般人都是偏懶, 不喜歡複雜需仔細判斷的事理, 媒體畫面加一兩句結論是最容易被接受的, 反之, 在媒體刻意作政治打擊導向的炒作下, 就算證據在充分, 也不可能在此時間把反對的訊息有效散佈. 上策是以子之茅,攻子之盾, 台派媒體也擴大報導 「馬英九競選總部文宣組創意總監利用網咖散佈毀謗他人文章」, 並深入探討馬團隊是否也雇用或總監本人下海在網路上散發攻擊競選對手的毀謗文宣. |
中間人 於 2002/09/17 12:33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我之所以會這麼認為, 是因為我覺得雙方都有不對, 我想啦, 議員多少有著那種我是議員的了不起的心態, 這和本不本土都沒有關係, 而且, 說警察強把她拉下車我也是覺得不太合理, 光天化日之下, 車子是還在進行中嗎?? 有點太太太暴力了點, 要是警員都是這樣, 我看也是不太可能啦.. 所以報上報警員的說法, 是偏頗一方, 沒錯, 議員講自身遭到的屈辱, 我個人是覺得多少都有保留吧? 看完報紙罵議員, 聽完議員的話又罵警員, 但到底誰是誰非呢? 到目前為止都是在各說各話, 誰也沒有證據... 再吵下去也是沒有結果.. 保證過不了多久又會發生許多類似的事件, 這也不是第一次了吧... |
Excalibur 於 2002/09/17 12:58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這次媒體的處裡態度根本就是有意搞鬥爭嘛! 在真相出來之前小弟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也許真相將如台灣日報的社論講的一樣, 雙方都有不是之處. (議員的傲慢+警員執法過當) 但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否認電視媒體大肆報導警方說辭, 而較忽略議員的說辭! 也許警方真得有動粗在先, 即使不是過肩摔, 只要無故動粗就是不對! 媒體再真相未明之前就再報導中偏向警方是不當的甚至刻意扭曲事實! 這點無論如何媒體都有過錯! |
NOBODY 於 2002/09/17 13:05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為什麼台北市警察局的錄影機都這麼具有智慧? 每一次在關鍵時刻就會自動停止錄影? 上次萬華劫囚事件錄影機在關鍵時刻漏錄, 這次林淑芬事件錄影機也在關鍵時刻漏錄, 真的很想知道台北市警察局的錄影機是如何加上這種人工智慧的, 如果不是人為湮滅, 這種技術可是領先世界至少五十年。 現在又有另一個目擊證人出來作證警察當時確實將林淑芬拖到警局, 看來這個事件的真相還未白, |
MISAWA 於 2002/09/17 13:06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辱罵疑案 新目擊者說看到員警強行拖人 林淑芬事件 目擊證人:她被警察拖行 |
Papagino 於 2002/09/17 13:08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附和一下 此事件我也覺得林淑芬很笨。不過此事件目前發展過程有些值得注意之方向 為何錄影帶有10分鐘不見了,這10分鐘無法還原,我想警局有重大疏失,還敢拿錄影帶出來當選擇性證據? 這是個被利用之案件嗎? 以目前發展來說,我覺得是。 |
kadidog 於 2002/09/17 14:33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http://antisoong2001.tripod.com/maindog.jpg 這是今天馬市長的新警記弊案 |
過肩摔 於 2002/09/17 15:51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恆愛台小弟弟:(回「恆愛台」對「過肩摔」的回應) 老掰掰年紀不大,既然你敬老,我就愛幼,叫你聲小弟弟。林淑芬議員的事情雙方各說各話,外人很難完全了解現場狀況,不過一點很合理的推測就是:林議員她本人或她兄弟當時一定有「議員特權」心態在前,態度比我們一般小台灣人「囂張」了點,結果踢到鐵板〔警察被囂張的違規人問候老母,搞火了可能有拉扯,但是過肩摔?別鬧了!〕,如果台灣警察真那麼恐怖,街頭每天那麼多交通違規人,豈不是大家都得拄著拐杖去交罰款?用點腦筋嘛!現在聲援她的民進黨眾都下不了台了,綠油精家族就別再硬ㄠ了,今天如果出糗的是國親新黨議員,恆愛台會這麼不平嗎?真佛前不要燒假香,這件事你是看「是非」還是看「政黨」講話,大家都心知肚明,別再浪費口水版面去爭論了,否則你就不是「恆愛台『灣』」而是「很愛抬『摃』」了,哈! 我說李應元人在台北市競選,結果不支持台北市公權力,反倒硬起來去挺那塊北縣破布,「破布」說得是誰?恐怕只有「很愛抬」才會把本人對耍特權議員的輕蔑擴大解釋到「外省人優越感」「瞧不起三重市、台北縣民」這邊去。我就是半山半台,家住北縣的台灣人,請問我左半邊如何對右半邊有優越感?我幹麼拿「破布」污辱自己的社區和家庭?恆愛台小弟弟連這種事都可以扯上「外省人優越感」,正好標示出潛意識中揮之不去的族群偏見,跟遇事挑撥的小心機。我不怪你,台灣這種變態的政治環境,剛好造就很多變態的仇恨偏見心理,在外省人就是危機意識,明明本省人沒打算幹麼,也要拿竹籬笆把自己圍起來,在本省人就是被迫害意識,明明已經解嚴民主化,本土勢力早出頭天了,還老覺得全世界都在欺負福佬人,把自己當阿信小媳婦。 講到問題的癥結─警察問題,全世界的警察都有風紀問題,絕不只是台灣,更絕不只是台北市才有,我就不相信過了淡水河,蘇貞昌管的警察就沒有警紀問題。承認吧!如果不是「民進黨籍」的台北縣議員跟「馬英九」的警隊出糾紛,這件事會鬧成這樣嗎?民進黨眾當初沒搞清楚狀況,以為抓到「打馬」好材料,一擁而上,結果警方丟隻錄影帶出來,只見自稱被毆打、被過肩摔的「弱女子」咆哮派出所,拍桌「幹你老母」!林議員的形象改變之大,不輸給另一隻錄影帶中的新黨之花璩美鳳小姐,好好笑!林淑芬還躲到醫院躺病床,跟美鳳小姐出事後的林黛玉形象真有拚,不過那個白痴相信啊? 我相信當天如果是個藍系議員,也可能同樣出這種事,所以這跟藍綠和族群無關,這是台灣社會水準的呈現,既然要論是非,就得先說服自己收起偏見再談,否則下次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到台北縣鬧警察,大家還有立場評論嗎?哈哈哈! |
NOBODY 於 2002/09/17 16:20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TO 過肩摔: 你說的有些我同意,譬如林淑芬不該口出穢言。 你文中提到了自己是半山半台,也似乎自認沒有省籍情結, |
土伯 於 2002/09/17 16:2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樓上的,全世界的警察都有風紀問題,這是很薄弱的理由. 全世界的公司也都有財務問題,所以公司管的再差,也不需批評 ? 北市警的出示的錄影是事件發生10分鐘後, 反而才是需先解釋的. |
GPRS 於 2002/09/17 16:30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王卓君在當台中市警察局長的時候 我印象很深刻的一件事情是在台中市看到執勤員警 很神勇的一腳踹翻一個沒帶安全帽的歐巴桑的機車 然後又上前去對著已經跌到在地上的歐巴桑肚子又狠狠的踹了兩腳 惡狠狠的叫嚷「幹!再跑啊,再跑啊,塞你娘勒~~」 看來一切都是有脈絡可循的 王卓君有這種才幹 當然 |
阿郎 於 2002/09/17 16:40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警察雖然辛苦但此事有兩點可疑之處,該警實無法自圓其說: 1.錄影帶的關鍵10分鐘不見了,可真巧? 2.該警開記者會所找的證人為何要蒙面?這樣做偽證很容易. 統媒當然不會強調這些,深怕馬陰久會因一連串的警紀問題連任無望. |
文貝 於 2002/09/17 16:48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要証明這個警察有沒有問題,很簡單嘛!大家星期六,日時就到仰德大道,看到他就過去問路,記得帶DV或數位相機記錄,看看他怎麼反應,就知道這個警察怎麼執法了. |
GPRS 於 2002/09/17 16:52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http://home.kimo.com.tw/sophia_lin_0412/Share/page%206.html 四個巴掌背後的故事 三月二十八日,女性立委李慶安因為質詢景文高中弊案事件,引起立委羅福助的不滿,因此在一言不合的情況之下揮拳痛毆立委李慶安。當晚,幾乎在所有的新聞媒體頭條報導上,我們可以痛心的看見一卷經由李慶安助理搶救拷貝自電腦硬碟內的錄影資料,像部紀錄片似的,羅福助走向李慶安,拉扯頭髮,摑巴掌,推開男性助理,給了李慶安重重的一拳。 不到十天,第二個巴掌事件出現在入夜的台北街道。 四月九日凌晨,值勤中的警員曾建平和王琪瑋兩人,因取締酒後駕車的周齊吾等一行人,而引來名製作人鄧育昆的反彈,對執法警察曾建平做出「拉扯肩帶」、「拍打雙頰」和「阻止將嫌犯周齊吾送上警車」等行為。(引號內都是「官方」說法)導致民代站出來開記者會,質疑其中值勤警員對追究鄧育昆「妨礙公務」態度上180度的轉變,以及保大隊長許船勳的息事寧人態度,加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在拖延三十六小時後才依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事件,是否有牽涉到關說的內情。 這些新聞不禁讓我想起發生在我學生時代的兩個巴掌事件。 一九九三年,我國中二年級,因為學校舉辦的才藝競賽使得熱愛表演的我,戲劇方面的才華得以展露。於是在得到了校內戲劇比賽第一名的殊榮之後,我和同組的同學,被安排在全校晨會上演出自編自導自演的得獎戲碼,博得滿堂彩。大概是太過出風頭的關係,那天中午的午餐時間,一大夥「後段班」的國中學生聚集在我們班教室的門口,叫囂著要我出來跟他們「聊聊天」。 還記得那時我被十多個人圍在廁所裡面痛毆,打在我臉上的第一個巴掌讓我鼻血直流。下午,我爸媽來到學校,國中訓導處的主任把帶頭的流氓學生訓斥了一番,罰站了一個鐘頭,然後坐下來對我的父母說:「那個學生的爸爸是這裡的角頭,蠻大尾的,去年還曾經因為他把另一個同學打成殘廢賠了幾十萬元……所以……」他的意思是說,這個人是我們惹不起的,還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吧。我的導師知道這件事之後,拍拍我的肩膀對我說:「以後不要這麼的出風頭,知道了嗎?」 無獨有偶的,國一生物課上,擔任班長的我因為沒有處理好老師交辦的事情,導致班上的公共區域整潔成績被扣分。當著全班的面,老師詢問我為什麼失職?我也不知道哪裡來的靈感冒出了一句「老師都不在,他們當然都不好好掃地!」老師一聽,勃然大怒,結果我的臉上隨即挨了熱辣的巴掌,煞時間頭腦一片空白,這段記憶卻是歷久彌新。 原來我們成長的歷程裡暴力一直都在啊?不管是當我還是個學生或者出了社會還是到了怎麼樣的一個清新的環境裡,暴力一直都在。不管是來自情緒失控的老師、父親是黑道角頭的國中同學、為朋友強出頭的名製作人,還是國會裡的立法委員,暴力一直都在。 而巧的是,面對這樣暴力的情節,大部分人都會有如出一轍的反應。不管是堅持不肯交出暴力事件側錄錄影帶的立法院院長、講究「以和為貴」的女性立委、要求下屬「息事寧人」的保安隊長、關說的權力高層、不曾認錯的打人教師、還是私下宣告和解的訓導主任,就連對待站出來譴責暴力的女記者或是電台名嘴,如陳文茜、周玉蔻之人,整個台灣社會回應她們的除了遙遠的掌聲與支持之外,還要加上一句:「你們自己要小心一點!」 「你們自己要小心一點!」一點都不陌生,這就是我們生長過程之中所熟悉的對暴力的恐懼,甚至連「批評暴力」都得先環顧四周。 這些新聞發生之後,我一直在思考怎麼從課堂之中跟學生分享「當你遇到暴力,該怎麼去解決」這樣的議題。然而這樣的思索真叫人覺得無力,我竟然只能跟他們「討論」,卻說不出一個明朗的解決之道。我能跟他們說:「當別人用暴力威脅你的時候,告訴老師或者請警察協助。」?好像可以,但很多時候,老師和警察卻是維護不了正義的。因為這個社會的氛圍對「暴力」或者是「黑道文化」(請注意「文化」兩字)是懼怕的、縱容的、姑息的。姑息所以養奸,大大小小不同的暴力情節於是在我們所有人的恐懼中被豢養,根深蒂固得像隻吸血的怪獸。 我不禁想起上個學期我所教的六年級生活與倫理課本裡一個關於「正義」的寓言故事:狐狸搶奪了白兔的洞穴,後來老虎又恃強趕走了狐狸,傷心的小白兔走到森林去求救,一群有正義感的動物,包括大象、綿羊、狗等等合力把老虎、狐狸驅逐出森林,幫小白兔搶回了洞穴,維護了正義,從此安和樂利。 對於這樣簡單的邏輯我可不這麼單純的「仰望」,也不希望學生們這麼簡單的解讀它。但我還是相信「團結」是終止暴力的重要策略。 假如我的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之中,都被教導法律以及規則的來源,被教導相信法治的精神,而且知道「為什麼」,我想情況大概會好轉許多。 我印象相當深刻的,曾經讀過描寫夏山學校開自治會的狀況:所有學生聚集在一起開會,討論過去這段時間(通常是每週一次)發生的事件。因著過去一週發生的問題(譬如說有人抽煙,影響到他人等等)提議訂定新的生活公約。所有與會者,無論年紀大小,都可以發表正反意見。經過辯論之後,表決、通過、最後所有人一起遵守。我相信從這樣過程之中習得的,應該不只會是片段的正義邏輯、崇拜英雄或者權威者的出現來解決問題,而是更深的同理心,知道捍衛自己的權益也知道尊重別人的權益,然後瞭解社會的正義與公平原來是經過討論的信仰,每個人都必須這樣的去理解並且去捍衛。 於是當有不合理的事情發生時,團體理的個人自會生成一種內省的習慣,去檢討,去思索,然後自然而然的「團結」起來,可能是站出來說話,或者是聚集起來抗爭,產生一種維護秩序的力量。當然,這樣的秩序更會是基於同理心而發展出來的共同智慧。 寫完這篇稿子的時候,我遞給了我的母親看,她摘下老花眼鏡對我說了一句話:「你寫這樣的東西會不會有危險啊?」我苦笑了一下,表示可以體會上個世代的苦難與無奈。我想我們真要多努力一點吧,「遲來的正義」才有可能在下個世代的身上開花結果並且扎根。 編按:本期原刊於人本教育札記143期 |
GPRS 於 2002/09/17 16:5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摑警案 王卓鈞自請處分 記者秦富珍?台北報導 摑警事件發酵多日後,台北市警察局長王卓鈞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處理過程,他宣布,保安大隊大隊長許船勳發言有欠妥當,造成全國民眾對警察執法的負面觀感,警察局已報請市府給予記過處分,他個人也因督導不周,向馬英九市長自請處分。 市警局長王卓鈞在市府發言人金溥聰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王卓鈞一再強調沒有關說壓力,未來會加強員警法紀教育,全力提升員警執勤服務品質,對一般民眾有更好態度,針對酒駕及妨害公務認定爭議,將訂定標準作業程序,給第一線員警參考。 他說,4月9日凌晨在保大二中隊,除了鄧育昆跟隨到隊部,陸續有關心民眾到場,包括消防署科長石德忠,周的方姓友人是前計程車司機,現職業不詳,另有男子馬駒自稱是鄧育昆的哥哥,現從事傳播業,以前是警總軍醫,已退休20年,還有從事傳播業的王姓友人,現場還有三立電視台記者,周齊吾的友人一再希望警方不要移送周,但看到警員開單作筆錄,最後石德忠要周姓友人聽從警方處理。王卓鈞一再重申,全案沒有關說壓力。 他並解釋,警政署長王進旺打電話關說一事是誤會,9日下午王署長打電話到議會詢問他案情,但他正在報告不能接電話,所以轉給許船勳大隊長,王署長交代,如果涉及妨害公務,一定要依法究辦,王署長是了解案情及工作指示,不是關說。 他表示,根據員警工作記錄與查訪結果,曾的鈕扣被扯掉,帶周上警車受阻撓,曾臉被拍打,鄧育昆明顯妨害公務,已經函送,而周齊吾依違反公共危險罪被移送法辦,另有三位周友人涉嫌部分還在調查中。 記者秦富珍?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高層透露,本來有意將許船勳平調為內勤的市警局簡任技正,但考量「外勤」的保大隊長職務60歲就要退休,一旦平調簡任技正,可以安穩地做到65歲,如此一來即失去了處分的意義,所以記過處分有其用意,絕非「輕輕放下」。 記者戴安瑋?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上午做出摑警案懲處決定,台北市議員鍾小平表示,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鍾小平表示,台北市保安大隊員警執行酒測時,遭到電視製作人鄧育昆掌摑案發生後,他即請電視台記者提供現場錄影帶,確定鄧育昆有摑警情形,以及有警界高層介入關說後,即強力要求市府撤職粉飾太平的保安大隊大隊長許船勳,市府今天很快回應,並做出懲處決定,將許船勳記過懲處,他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2001/04/12 聯合晚報】 |
GPRS 於 2002/09/17 16:57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MISAWA兄 轉告議員 北京話練標準點 |
GPRS 於 2002/09/17 17:03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又是一個選擇性執法的典型例子 只要背景夠硬 血統夠支那 言行夠舔共 夠崇敬馬賤狗 無論是酒醉駕車或是在米國已經可以當場格斃的危險駕駛罪行 警察通通可以當做沒看到! 反之 則摔來摔去是小事 沒把你當場打到內出血或是幹掉你 已經夠走運了 還敢在那邊哀?? http://forums.chinatimes.com.tw/special/focus/event4.htm 玉 女 發 飆 小 生 怕 怕 陳明真深夜演出驚魂記 勁爆指數:**** 這起藝人街頭飆車追逐事件,是發生在周日凌晨三時四十分左右,當紅電視八點檔小生陳俊生與玉女明星陳明真,分別駕駛一部黑色賓士及白色寶馬跑車,從北市信義路大安森林公園前方的慢車道上,二車一路瘋狂競逐,陳明真數度駕車衝撞前方的陳俊生座車。 據目擊者指出,當時二輛車的車速很快,高達上百公里,白車在狹窄的信義路單向慢車道內,脅逼前面黑車,險些造成黑車撞上信義路上的公車專用道分隔島和路旁停車,並數度激起火花和煞車輪胎白煙,場面驚心動魄。 |
NOBODY 於 2002/09/17 17:07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我認為這個事件不該由省籍的角度來討論, 而是應該著眼於台北市警察局有無湮滅證據。 如果警察局湮滅證據, 那真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為什麼?因為警察單位身負蒐集與保留證據的責任, 如果它都會蓄意湮滅證據, 那麼司法的公正性就要大打折扣了。 |
GPRS 於 2002/09/17 17:08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還可以分別駕車疾駛而去喔! 該負的刑責呢? 台灣的法律 是看血統背景以及是否吹捧崇拜馬賤狗來決定如何執行的喔! 中時晚報 焦點新聞 890619 知名小生陳俊生和玉女明星陳明真,昨天凌晨分駕跑車在台北東區街頭,飛車追逐狂飆,場面驚心動魄險象環生,陳俊生不敵,冒險逆轉向保六總隊駐美國在台協會衛警尋求保護,員警一度誤為黑道街頭仇殺,緊急拔槍、子彈上膛,槍口瞄準二人。陳明真下車表明身分後,怒氣沖沖地拉扯陳俊生車內的一名女子,並作勢掌摑這名女子,在員警制止訓斥下,陳明真與陳俊生當場談判數分鐘,各自駕車揚長而去。 這起藝人街頭飆車追逐事件,是發生在周日凌晨三時四十分左右,當紅電視八點檔小生陳俊生與玉女明星陳明真,分別駕駛一部黑色賓士及白色寶馬跑車,從北市信義路大安森林公園前方的慢車道上,二車一路瘋狂競逐,陳明真數度駕車衝撞前方的陳俊生座車。 據目擊者指出,當時二輛車的車速很快,高達上百公里,白車在狹窄的信義路單向慢車道內,脅逼前面黑車,險些造成黑車撞上信義路上的公車專用道分隔島和路旁停車,並數度激起火花和煞車輪胎白煙,場面驚心動魄。 目擊者說,黑車被追逐到師大附中時,突然高速煞車,從分隔島缺口冒險直角調頭,衝過快車道,逆向迴轉到中央健保局門診大樓前的慢車道,陳明真所駕駛的白車一度衝過師大附中,見陳俊生調頭迴轉,旋即緊急倒車,加速尾隨。 陳俊生在不敵陳明真追逐下,駕車向保六總隊派駐美國在台協會駐衛員警求援,二名保警目睹整個驚險飛車追逐過程,一度以為是黑道仇殺事件,員警當場拔槍警戒。陳俊生在不到三公尺的距離前下車時,還不斷地驚呼:「別開槍、別開槍!」 員警說,陳俊生慌張的掏出身分證件後,上氣不接下氣尋求救援,陳明真一度留在車內,在員警持槍示意下,才怒氣沖沖地下車,並且不時地瞪著陳俊生和其車內前座的一名女子,不發一語。 據了解,員警查明二人身分後,當場警告訓斥二人,有事好好談,並告誡深夜高速競飆的危險性,員警原欲移請轄區警網處理,在陳俊生以「私事誤會」的央求下作罷。 據了解,陳俊生和陳明真在員警一旁注視下,發生嚴重爭吵,在陳俊生返回座車時,陳明真動手抓住車內的一名年輕女子頭髮和衣服,拉扯這名女子下車,更一度作勢掌摑這名女子,但被員警制止。 二人再經過一番談判後,分別駕車疾駛而去,留下這名驚魂未定的女子,被折騰的一頭霧水的二名員警向這名女子一探原委,女子說「你們沒看到嗎?我們被陳明真追殺啊!」隨即獨自招計程車離去。 |
GPRS 於 2002/09/17 17:17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No no 湮滅證據還不是最可怕的 更可怕的是選擇性的使用某些紀錄與證據 例如說在天母忠誠路火災當中 馬賤狗為了卸責 而使用白色恐怖的手段 來選擇性的公佈報案紀錄與錄音 試圖將刑責栽贓到報案民眾頭上 318暴動事件當中 也是馬賤狗為了推卸責任否認市區秩序癱瘓的指責 而用白色恐怖的手段來公佈某國民黨官員女兒的學校出席紀錄 這種大老哥式的做法我是看得很毛骨悚然 可是好像並沒有什麼人注意到馬賤狗偽政權這種很明顯侵害人權與隱私的犯罪做法! |
OGS 於 2002/09/17 17:3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有一天台北市的媒體人,被人扒光衣服綁首示眾, 我們相信這些事情是會發生。 尤其,馬貪污落選後,更有機會如此泡制。 |
賤女人 於 2002/09/17 23:12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林淑芬不要再讓民進黨蒙羞了!!!快點認錯吧~~~~~~~~ |
阿郎 於 2002/09/17 23:16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女議員今天找來的目擊證人,沒有蒙面,句句話攤在陽光下,敢接受社會公評。 該警察昨天找來的目擊證人,卻蒙著面,不敢公開接受社會公評,為什麼?隨便找人做偽證? 對比強烈,答案呼之欲出. |
良知 於 2002/09/17 23:40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北市警察對小女生都可以烙胸了,過肩摔或粗暴對女議員又算得了什麼?別太少見多怪了! |
maya 於 2002/09/17 23:53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不意間聽到飛碟電台的夜間節目(12點左右),差點沒泣血! 電台主持人憑著一己之臆測推斷情節,然後予以入罪, 整件事簡化到「髒話」與「過肩摔」,每個CALL IN 者皆能導入其主觀的想法, 稍有言及警察執勤的陋端便趕緊消毒,還形容警察不善的態度稱為「酷」。 一霎時,台灣警察彷彿頭上都帶了光環。 這是一個許多青少年收聽的節目,不在於質優,而在於台灣的電台環境之狹隘與潦草。 |
大呆 於 2002/09/18 00:00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越接近選舉 ,媒體的選擇性辦案及無中生有的工夫就愈來愈厲害 ,今晚各大電視新聞都不約 而同播出高雄登隔熱病患過逝,家屬哭倒在地 ,痛批政府無能 ,記者在旁白還加,政府蓄意隱 瞞登隔熱疫情嚴重性,讓民眾疏於防範 ,看完電視新聞後 ,真的一肚子三字經脫口而出 ,高 雄縣市登隔熱疫情早在媒體渲染之下嚴重的像AIDS一樣 ,居然每天報的很嚴重 ,又說政府蓄 意隱瞞(渲染之下如何隱瞞) ,媒體根本就受有心人士的指示自編自導自演 ,就深怕弄不死高 雄縣市政府 |
威兒乾 於 2002/09/18 01:1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每個人被警察臨檢過經驗時,或多或少有些會想要與警察嚕論的心態,林儀芬有沒有?我相信她有,而且口氣一定不會好,有沒有擺架子?我也相信她有?因為這是我對縣市議員的刻板印象,兩造口角起爭執,到最後鬧大了,變成政治事件才會讓此事變得敏感性! 我現在開始質疑 (1) 警方的選擇性公佈錄影帶內容,為何從頭到尾錄影帶裡沒有那名與人對罵的警察上鏡頭? 如果有,我相信警察的罵相一定很難看!當時如果有播出失態的是那位王警員罵人表情與肢體動作,輿論會怎麼反應?輿論會怎麼導向?還是一面倒否? (2) 真耍特權?還是假耍特權?是如何耍特權?交待清楚,別只用一句話「耍特權」即塑造出議員耍特權!倒是說說看她如何耍特權?她做了什麼要求?還是兩造起口角,一造說她是議員,另一造就回罵就算議員也一樣不能耍特權?結果事情的爭論點就被導成「議員耍特權,有利於小警察框架之中」! (3) 一般人的對起爭論的直覺反應通常如下:「老百姓與官員打官司,支持老百姓;文人與武人打官司,支持文人;貧窮與富人爭打官司,支持窮人;大男人與弱女子爭,支持弱女子,轎車司機與沙石車司機打官司,支持轎車司機!議員與警察爭,支持警察!」如果扯上官司,就沒有議員與警察身份之別,別拿用相對弱勢的形象博取正義。所以,林儀芬不必用我是女子來裝可憐! (4)當時下令拍攝錄影時,林儀芬知不知情?如果她不知情,警察局卻知情,就很吊詭,一個情續失控到這般的人,當然會歇斯底里,另一人卻知道有在射影,誰會著了道?一個情續失控到這般的人,誰的言語會修飾?被拉拉扯扯拉到警局裡連鞋子都掉在路上,情續火頭上的人吵架會修飾嗎? (5)下令拍攝的應當不是芝山岩局長,應為局長要應付議員,是副局長嗎?開始錄影時有沒有對王警員打Pass?當時拍攝的心態為何?是出於自保心態?還是發覺事情鬧大了。趕緊事後搜集有利我方的證據?準備相罵本? (6)從泛藍的證人操作都愛來這套,從{W先生}{露露小姐}{得巴拉圭菜花}小姐怎的都包頭巾指控?事後只要民代不說,有誰知道他/她是誰?是不是自己人出來假扮?算不算變相的黑函攻擊?包括昨天國親議員出面挺警察的先生也包頭巾?如何證明他是目擊證人?還是憑空生出的人?今天的目擊證人可是拋頭露面沒包頭巾有發票為憑的目擊?現在反而指控今天這位不能代表目擊證人?如果泛藍立委今天質疑如此不能當目擊證人, 昨天他們那位夠格嗎? (7)李應元發言不夠言謹,看一個影就生一個子?豈能如此聽片面之詞即贊聲? (8)外獨網網友對罵的文章天天都有得看,罵得更粗的都有,但只要有一位【青光鳥】網友莫明所以突然跳進來聲援罵人比較藝術的網友,批判罵人比較粗的網友,罵人粗俗代表修養不夠,但就能代表事情的真相與言語的文雅成正比? |
Mickey 於 2002/09/18 01:49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本來我對這種三流戲碼是沒什麼興趣的,可看了幾天下來,不免也想發發牢騷。 最讓我覺得有問題的是: 民進黨女議員的目擊證人被泛藍軍強烈質疑有做假的嫌疑,因為那個目擊證人只有發票證明他在場,而泛藍軍議員指稱,要證明在場一定要有相片,不然算哪們子證據。這下重點來了,民進黨議員的證人至少還有發票證明他在場,那警察的目擊證人是用什麼證明他在場?有人願意回答不才的疑問嗎? 最後有一點更讓我莞爾,請問,有人會時時刻刻帶著照相機嗎?在那種事發突然的情況下,能有東西證明證人在場目擊到一切,就算很了不起了吧!沒想到,泛藍軍議員居然以不是相片為證據,那就不算證據為由,指稱證人是做假的,這不是挺好笑的嗎? 最後,我認為,民進黨議員的證人最起碼還敢以真面目示人,反觀警察的證人,從頭到尾不是只拍背部要不就是蒙面出現,兩相比較之下,各位覺得誰的證人真實性比較高? |
maya 於 2002/09/18 02:17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民進黨議員的證人最起碼還敢以真面目示人,反觀警察的證人,從頭到尾不是只拍背部要不就是蒙面出現,兩相比較之下,各位覺得誰的證人真實性比較高?<< 比較高的真實性不見的是事實,證人的保護法不應該為彰顯真實性而淪喪,仍需論就證據。 威而乾的分析應屬於自立於媒體左右的一派人士的自由推理,頗為認同,尤其警局錄影採證那段畫面,連在下的警察好友都研判為火爆場合下不可能出現的好整已暇. |
broca97 於 2002/09/18 02:42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同樣是林方目擊者新聞,兩大報至少有個小篇幅登, 反正第一印象已經造成,吵那麼多天大家只會覺得還在吵啊?! 該擺的公正呈現雙方說法的姿態還是要擺一下。 東森更狠,又用篇不敢屬名的報導亂混, 把三件事情湊在一篇,前後文意有所指的暗示來暗示去, 通篇避重就輕,打針下藥, 尤其是最後一段神來一筆的溫馨結尾, 還有放置相關台灣警察鬱卒的討論區, 心思可說是非常惡毒。 我相信作威作福惡形惡狀搞錢不遺餘力的議員不少, 今天是個兇巴巴議員才有機會上電視說話, -------------------------------------------------------------- 林淑芬案/林淑芬找來女目擊者 泛藍議員要求蘇貞昌閉嘴 Video 台北訊 台北縣議員林淑芬涉嫌妨礙公務的案件,林淑芬17日上午再度找來一名自稱是當天目擊者的女子召開記者會說明,不過現場卻出現了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等人帶隊要求民進黨應該對黨員濫權作出回應。 陳小姐在記者會上說,當天下午,她路經現場,目擊警員趴在車窗上跟跑了五、六步,接著,「就看到員警打開門,拖出一名小小女生」,她還以為是高中生,這名女生身體斜斜地一直被拖到派出所,為了證明自己當時真的目睹整個過程,陳小姐還出示一張在事後到附近超商的購物發票。細心的議員則連目擊者和林淑芬的相關位置圖都劃了出來,強調視線沒有死角。 台北市議員蔡秋凰補充說,由此可證明,林淑芬是在2時以前,光著腳被拖入派出所。 只不過,當時陳小姐車窗緊閉,兩人對話都沒聽到,到底在這段沒有錄音錄影的空白期間,林淑芬有沒有用五字經辱罵員警,對於記者追問,林淑芬不願正面回答,但 這起事件在選情效應下,卻越來越泛政治化。 林淑芬也在記者會上公開向社會大眾道歉,對於被警方以暴力脅迫傷害,對員警辱罵,對社會做出不良示範表示歉意。 泛藍軍市議員,齊聲要求台北市長候選人李應元,對自己黨員濫權的行為,做出回應。包括鍾小平、秦儷舫、李彥秀等人召開記者會,批評台北縣長蘇貞昌隔著淡水河砲打台北市警紀是「政客嘴臉」,要求蘇貞昌「閉嘴」,自詡為警察子弟的李應元則應該「開開尊口」表態。 為這件事,議會吵的熱鬧,反過來看芝山岩派出所,作息正常,員警一樣執勤,只是辦公室裡多了接不完的關懷電話。慰問花籃從屋裡排到門外,雖然案情還沒撥雲見日,但民眾看在眼裡,以行動表達支持。 ※討論區/台灣警察鬱卒啦?! [東森新聞報] |
broca97 於 2002/09/18 02:57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 > 只不過,當時陳小姐車窗緊閉,兩人對話都沒聽到, > 到底在這段沒有錄音錄影的空白期間,林淑芬有沒有 > 用五字經辱罵員警,對於記者追問,林淑芬不願正面 > 回答,但這起事件在選情效應下,卻越來越泛政治化。 不管事實真相如何,林方好歹有願意真面目示人的證人, |
恆愛台 於 2002/09/18 03:09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圖像操作]的威力,真是可怕!.................這才是台灣最暴力的[法西斯媒體]! >>將媒體敵視的一方,以圖像綑綁壓制,極盡醜化,令其動彈不得,百口莫辯!.....
於是[ 中國神明 ]V.S[ 台灣流氓 ].............大家說誰會贏? |
錯就是錯!! 於 2002/09/18 10:35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從理性的分析起來的確如此, 被過肩摔還沒事, 林議員 大概是神力女超人吧。 另外如果一個人大熱天光腳走那麼遠到警局, 腳早就被熾熱 的柏油路面燙熟了。大家可以試試看大太陽時去試一下柏油 路面就知道溫度如何就知了。(記得小時候還看過融化狀態 的柏油路面)沒有柏油路, 摸水泥路也成。而我們從蒐證影片 中清楚看到, 她則是走來走去的潑婦罵街, 一點事都沒有; 隔天才在裝可憐。 而隔天的記者會中秀出來包紮過後的腳, 以此被路面燙傷 不過儘管科學分析上如此, 但就如前所述, |
KSC 於 2002/09/18 11:05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錯就是錯,你本人就是[相信的相信,不相信的不相信]的典型,請打開你的心胸吧.你先自行大談[柏油路面燙熟]論,經過你的電視慧眼的仔細檢驗,再自己結論到[被路面燙傷的狀況而言, 顯然是包錯了地方],自問自答,當然考100分!請問:林議員說過她是因被柏油路面燙傷才包紮的嗎? 你的[台灣獨派爛媒體努力漂白]說,也不值識者一笑!去看看南方快報網路版吧,看看內中對這件事的評論,有沒有為她漂白. 你錯了. |
GLIN 於 2002/09/18 11:32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這件事應該分成兩個方向, 而不應混為一談:1. 警察是否真有打人?這跟林淑芬個人的素養應該分開來講, 跟林淑芬個人的水準沒有關係.遺失的畫面在哪裡.這都是需要去查證的2. 林淑芬身為市議員的形象跟素養, 不論警察毆人事件是真是假, 在鏡頭前的林議員出口成髒, 所呈現出來的負面教育。 就我自己而言, 我認為林議員在警局錄影帶裡囂張的行徑, 口口聲聲強調自己是議員, 相信讓很多人覺得失望, 怎麼我們選出的議員的水準總是這樣, 無法提升, 更讓許多支持民進黨的人感到丟臉, 但林議員在找目擊證人開記者會時, 擺出來的又是另一個樣子, 實在令人無法信任. 若警察真有打人, 林議員所表現出來的是對他自己不利, 因為在他那樣的表現之下, 很多人可能都已經選擇不去相信他了........ |
KSC 於 2002/09/18 11:51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值得所有公職人員及民代深思自我檢討.不進則退! >>>台北縣議員林淑芬與台北市士林警分局之間的衝突糾紛,似乎有擴大為政治事件的趨勢,「員警到底有沒有動粗?」雙方對此各說各話,真相恐怕仍需要更多的佐證才能釐清,但是,無論如何,林淑芬議員對執行交管勤務的員警口出惡言,有錯在先,這點,身為一個公眾政治人物,林議員倒是應該以更負責的態度,對其所立下的錯誤示範,向社會再次表達真切的歉意。 林淑芬議員欲強行上山遇阻時,表明她是議員身分,不料卻得到警方「議員又怎樣,還不是民選的」答覆,這是輿論撻伐最激的「特權心態」。筆者非為林議員卸責,但卻相信,林議員的「特權心態」是「習慣性反射」,並非故意,且這種「特權心態」還是被養成的。 無奈的說,台灣民代今天所有的服務性工作,幾乎都是在「搞特權」,從關說、陳情到人事推薦、經費核撥,無不如此,只要有議員身分就好辦事,亮出議員頭銜就使命必達,久之,就變成「特權民代」。「搞特權」,不是好事,但諷刺的是,部分對「特權」深惡痛絕的民眾,卻常常拜託議員去做「特權」的事,林淑芬有「習慣性反射的特權心態」,其實和此脫不了關係。 另外,如果今天林淑芬是台北市的議員,台北市警局還會不會「公事公辦」?或者今天交通管制員警隸屬台北縣,議員是否將會被「尊重放行」?林淑芬議員身分「越區無效」,我們除了嘉賞這名員警「不畏權勢」之外,是不是還應有更深一層的思考?(邱莉莉/台南市民進黨籍議員)(http://www.southnew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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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宗 於 2002/09/18 14:33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其實媒體又贏了,就如八掌溪事件般的未審先判,不斷的撥放女議員咆哮的醜陋鏡頭. 議員是人,警察也是人,難免會有磨擦,兩方都有檢討的責任,而如今已被刻意擴大成政治 事件,媒體是最大的幫凶!唯恐天下不亂!。 |
MISAWA 於 2002/09/18 15:3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我只看到一堆自以為是的毛利小五郎 僅根據媒體與警方的資料就得意地宣判 「這一定是那個林淑芬想利用特權, 卻不巧踢到鐵板啦! 哈哈哈...」 |
GLIN 於 2002/09/18 16:12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TO Misawa 「你啪啥曉?,並無三字經或五字經,」.....的確不是什麼三字經或五字經, 但是其粗俗的程度也不下於三字經吧!看到她隨口罵起髒話好像很順口的樣子, 不得不令人質疑他是否平時就是這樣 (懷疑而已哦....) 我不敢肯定說警方有沒有毆打人, 我也並不因此就覺得警察可以蠻橫無理, 台北警界風氣敗壞是事實,馬英九懦弱無能也是事實, 但是事情要分開來看, 就議員自己的表現, 實在令人失望, 再者, 我不認為你的立場毫無偏頗, 因為你熟識林議員, 你所舉出來的種種也是單方面的說法, 憑什麼人家要相信你說的, 畢竟你不是目擊者 |
過肩摔 於 2002/09/18 17:09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quote:「請問為什麼台北市警察局的錄影機經常會選擇性『漏錄』?你文中提到自己是半山半台,請問為什麼我認識的半山半台人士,絕大多數是泛藍的支持者?甚至於比全外省人還激烈?」 以上兩個問題回一下: 我的結論是:民進黨(尤其是過去國民黨戒嚴恐怖時期的民主前輩)爭取台灣民主沒話說,要居第一功,不過現在的民進黨一干執政班子,真把我們台灣人害慘了!版上綠友如果願意到茶黨外面去探聽一下,會發現有這種想法的台灣人還真多到讓你怕! |
阿郎 於 2002/09/18 17:17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看來前些天馬英九才承諾要打造台北市成為對女性最友善的首善之都的承諾已然跳票,他手下的警察只因一句「你啪啥曉」就可將一介女性當成狗一般拖行到警局(甚至使出摔跤手段於警局裡),明顯處置不當,真沒更好的處理方式嗎?馬市長太溫柔了,以至於警紀如「刪」,訓練無素。真是他3年多來最大的「政績」。 |
KSC 於 2002/09/18 17:2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過肩摔 ,扯得太過頭了吧?竟花了一半篇幅在修理阿扁,把我們台灣人害慘了?又評起下屆大選!請回歸本欄主題吧,將你對阿扁的寶貴意見逕自寄去民進黨中央吧. |
NOBODY 於 2002/09/18 17:36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TO 過肩摔: 非常謝謝你的回答。 |
恆愛台 於 2002/09/18 21:30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to GLIN桑 你說>>★★[你啪啥曉?,並無三字經或五字經,」.....的確不是什麼三字經或五字經, 但是 [你啪啥曉?]→等同於→[你兇什麼兇?]..................引發火爆爭議的一句話! ★★[ 我幹你老母 ]→等同於→[ 我操你媽屄 ].........都一樣粗啦!沒那種台灣粗話 還是回到雙方基於什麼[ 動機 ]?進行這場爭議衝突的程序.........有誰造假扭曲了事實? |
august0638 於 2002/09/18 21:40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林淑芬從未說過『過肩摔』 她只是說員警的行為粗暴讓她摔倒在地 也不知道是記者重聽還是誇大其辭唯恐天下不亂 |
GLIN 於 2002/09/18 23:01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給恆愛台 ★★[ 我幹你老母 ]→等同於→[ 我操你媽屄 ].........都一樣粗啦!沒那種台灣粗話 你太敏感了吧!沒有人說北京粗話比台語粗話高級,粗話就是粗話,管他是哪種語言,Fuck your mothers ass也是一樣的粗
若是你對台語稍有了解的話,你應該會知道「你啪啥曉?]的「曉」字是什麼意思,如果你不知道,可以問問你的長輩,看看「你啪啥曉?]這句話粗不粗 恆愛台先生,恆愛台灣的人不是只有你一個,不是立場跟你不一樣的就是大陸人或外省人,愛台灣就要愛的徹底,要台灣進步,就不要遮一支眼閉一隻眼,該說的還是要說,該檢討的還是要檢討,不是凡是掛民進黨黨牌的就都是聖人,有很多人是見風轉舵,藉著民進黨的招牌在方便自己,別忘了陳文茜以前也曾是民進黨員,事實真相如何,除了當事人外誰也不知道,我贊成你說的用測謊來檢定,真相才會水落石出,這事本跟族群無關,也跟男女無關。 |
恆愛台 於 2002/09/18 23:21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TO GLIN >>我贊成你說的用測謊來檢定,真相才會水落石出,這事本跟族群無關,也跟男女無關。 新聞記者及全國大眾!請注意!............已進入司法程序!!! 要批要挑自己愛聽的部份說~~~誰都會!也符合人性!.....雖然媒體從不給汎綠公平及平衡, PS:我文章上有塗綠色標籤嗎??? |
恆愛台 於 2002/09/18 23:2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TO GLIN >>我贊成你說的用測謊來檢定,真相才會水落石出,這事本跟族群無關,也跟男女無關。 新聞記者及全國大眾!請注意!............已進入司法程序!!! 要批要挑自己愛聽的部份說~~~誰都會!也符合人性!.....雖然媒體從不給汎綠公平及平衡, PS:我文章上有塗綠色標籤嗎??? |
OGS 於 2002/09/18 23:31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敗德媒體人渣都是【摸尻川毋轉頭】的一族,它們若想富有,最好【尻川插旗】。 請不要動不動就認為會說台語,就全部懂真正的含意而想問候人家的長輩是否懂。 >「你啪啥曉?]這句話粗不粗 是誰規定﹕他是粗話,請公佈來源。 |
GLIN 於 2002/09/18 23:59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可以問問你的長輩,看看「你啪啥曉?]這句話粗不粗 「曉」字也,男人的精液,歡迎查證,再者「問問你的長輩」不是問候你的長輩,原本懂台語的長輩就會知道這句話粗在哪裡,問問你的長輩這句話毫無污衊之意,恐是聽者有心,我不敢說自己對台語有多了解,我也沒有認為自己台語有多好,我也必須常常請教我的長輩,但至少「曉」字的意思我是知道的。 家裡髒亂該不該清掃,當然應該,至於你要認為陳議員是你的家長,請便,不要忘了人民有權力選他,也有權力不選他,我的家是台灣,但我從不認為自己是小孩,可以隨便人擺弄,我佩服你家樓下的蔡媽媽,針對時事批評的人不見得時時會罵東罵西,當然可以嫌家裡臭,如果家裡真的臭,重要的是要清掃,不要放著生蟲。 |
天生反骨 於 2002/09/19 00:10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TO GLIN 你可到雲林以南的縣市問問看「你啪啥曉?]這句話粗不粗 |
天生反骨 於 2002/09/19 00:13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你啪啥曉?]這句話粗不粗 更正為. 「你啪啥曉?]這句話是啥意思。 |
恆愛台 於 2002/09/19 00:19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啪什曉?驚什曉?創什曉?講什米曉話?............這些都是道地閩南語! 尤其台西地區,自幼聽到大!.........有什曉代誌?除非您帶了有色眼睛看傳統台語低俗! 否則,又有什曉大代誌?可以把弱女子拖行20幾公尺,到派出所裡摔女孩子[展功夫]ㄋㄟ? |
GLIN 於 2002/09/19 00:35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否則,又有什曉大代誌?可以把弱女子拖行20幾公尺,到派出所裡摔女孩子[展功夫]ㄋㄟ? 是你自己說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真相相信你也不清楚,這段話的真實性仍有待證實,你現在說也是妄下斷語。在真相大白之前,我拒絕相信任何一方 就髒話(或粗話)一事,不是慣常用語就不粗,不見得會講道地閩南語的人就成天把啥米曉,啥米曉掛在嘴邊,這是個人的修養問題,我也是說台語長大的,我台語不見得比你差,更不會看傳統台語低俗,現在人常掛在嘴邊的「屌」,也不是什麼高尚的字,但是很多人說慣了就以為只是慣用口語,不知道他的真正意思。 |
恆愛台 於 2002/09/19 01:01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沒讀諸並不是什米見笑代誌!........... 可惜的是你如果有機會和他們一起從三重埔蓋房子,一路蓋到五指山,.............. 你會發現他們是台灣最原始的生命!不分族群,挑磚伴泥,頂著烈焰赤裸上身,一層層往上挑! 他們就是靠這些曉話,從透早練到晚瞑,一面做一面練!鍊曉話~練肖話~練到忘了西照日, 為了工作雞做些!收入雞噹婆賺~雞減賺卡未訕~...................... 他們無讀冊,但是他們的靈魂好偉大!這些曉話,他們從莊腳講到都市,他們從來不知有何髒? 但是他們清楚知道讀冊人有讀冊人e講話!所以鞭策小孩雞讀冊,將來不要像他們歹命做! 就像他們常勉我[ 秀才學擔攤 ].......你愛了解艱苦人是艱苦到什麼程度! 一擔就是一百公斤至二百公斤,從樓下擔到五樓,.............. 語言無罪,母語更無貴賤,只有人的心靈行為分得出貴賤!我會為他們的[ 曉話 ], 捍衛到底的!你放心好啦!讀冊人無善心有什曉路用??? |
天生反骨 於 2002/09/19 01:27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那是南部人沒修養囉? 你說修養???趙一半.香爐茜.唐香聾講話夠修養吧?? 可是他們的話能聽嗎??拐彎抹角的罵人.... 修養?????? |
十八 於 2002/09/19 01:27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ㄏㄠ曉→說謊 曉是粗鄙字眼嗎? “藝”(近似音)曉→頑皮 曉是粗鄙字眼嗎? 請精通台語說文嚼字吧? |
broca97 於 2002/09/19 01:48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雖然我覺得雙方都避重就輕專挑對自己有利的說, 別把議員說話粗俗自貶身份,跟警紀不彰混為一談, 一位警察如果因為民眾說話粗魯就可以火爆得執法過當把人拖進派出所, 還被當事人指控動粗,如果當事人不是議員, 只是普通民眾呢?她有能力開記者會嗎? 今天重點在於,這麼一個只因為語言糾紛就會衝動失控的警員, 派出所前監視器的錄影,就這麼剛剛好帶子沒了一片空白? 議員爛公布惡行自然有民眾制裁讓他落選, |
便所虫! 於 2002/09/19 01:49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便所虫! |
Papagino 於 2002/09/19 02:15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北市市議員應該清查該分局之錄影系統及備份,並查查該錄影帶之原帶。 若只有林淑芬那一捲沒有原帶,那就可疑了! 若所有錄影帶均沒有備份,那該分局嚴重失職了,要錄影設備做啥?! 錄影帶即使選擇性轉錄還是可以從其錄影軌之切換得知是否剪接。司法單位要好好查,此案林議員已按鈴申告!! |
GLIN 於 2002/09/19 07:02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他們有資格說曉話,因為他們是艱苦,靠勞力辛辛苦苦拼起來的人們,沒讀冊也值得敬佩,曉話就算在他們口中說出來也不會惹人嫌,但是現在很多人說曉話只是為了發洩自己的情緒,我不是批評曉話,你可以儘管捍衛到底,粗話人人會說,但是從市議員口中說出來,還振振有詞就是問題。 沒人說南部人沒修養,我說這是「個人」修養問題,不必把我的話變話,也不是只有雲林以南的會罵曉話,北部的要罵也是會罵,我批評的是市議員個人的行為,請不要簡單的作這種二分法:有修養的就是壞人,會罵曉話的就是認同本土的就是好人,這種邏輯太幼稚,你自己也看的來。我所深深欽佩的呂副總統,就是一個有修養,又愛台灣的最好例子。 |
OGS 於 2002/09/19 08:50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妨礙公務的罪名也不是大罪,警察只是囂張過度,才會惹是非。碰上不怕死的民代,好戲上台,又有何不可。比起媒體的造謠為樂,到底是誰高級呢﹖GLIN有權利批評任何人,但是真相如何呢﹖你又確定知道嗎﹖值勤公務警察有權請求同事支援,但是不能擅離崗位。 借問警察已失立場,又何來公平報導呢﹖人民犯法是有機會讓警察開單,而非有肢體語言。 未來警察在值勤若無法守自己本份,吃虧還是他們,大家又會如何看呢﹖ |
嘶嘶 於 2002/09/19 09:13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相罵無好嘴.憤怒的情緒要用優雅的台語來表達當然很難. 幾年不見的老朋友.見面時一句 幹!最近籠ㄉㄟ衝殺小 既親切又有力. 但是倆隻憤怒的鬥雞.來這一句就要兵戎相見了. 所以跟語言無關.跟情緒有關. |
恆愛台 於 2002/09/19 10:17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嘶嘶兄 有理!相罵無好話~尤其去雨鴨霸e 警察[ 拖去暫 ]相蓋捉狂! 你講→[幹!最近籠ㄉㄟ衝殺小!既親切又有力]........活貼e攏嘛安ㄋㄟ燒照問! 我講→最近攏類[ 坐類稿度龜,倒類睏袂去,愛錢驚死夠無才刁.....]...啊你類?^_^ |
白賊七 於 2002/09/19 13:2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本來議員耍特權,員警動粗執法過當都不是什麼新鮮事 當媒體一再重撥議員拍桌咆哮的畫面,不斷地強調女性議員說三字經甚至五字經時 關鍵的十分鐘不見了,事實真相是什麼不重要 民眾的唯一印象就是議員耍特權還說粗話 我想到林重謨的妓女風波 陳文茜呢曾自喻是妓女 但林重謨從頭到尾沒說陳文茜是妓女 媒體卻自定標題直指陳陳文茜是妓女 這種媒體栽贓炒作的手法在這又出現了 議員的行為可受公評 同樣警方的處理態度也有許多爭議 我的疑問 1.警方的證人-男性,光天化日下目擊一件糾紛為何要蓋頭蓋臉?瞧瞧他的裝扮-帽子墨鏡口罩,差一點以為是性侵害的受害者 2.媒體記者不斷指責議員說三字經五字經可是除了聽到壞啥小這一句,其他都是媒體記者自己說的,台日自由寫的是兇什麼兇,果真她沒說五字經,那媒體又為什麼下這標題?又替她安的是什麼滔天大罪 小的原意是多年前我還年輕我的老板娘告訴我的,她就跟我身邊大多數的女性一樣是她的先生告訴她的,偶自從知道這意思就再也沒用過了,偶不用這個字不是因為粗只是有點不雅,就像女生說爽這個字,粗嗎?不會,只是不雅! 來看看到底台語的壞啥小-粗不粗?髒不髒?(如有錯誤,請指教) 小啦:屎啦 屁啦 好小:說謊 講白賊 練啥小:練個屁 驚啥小:怕什麼 講啥小:說什麼 說屁啦 壞啥小:兇什麼兇 兇個屁 兇什麼東西 從啥小:做什麼東東 弄什麼西西 幹什麼玩意 好啦,兩個字的不說,光看這三個字的,重點都在第一個字,小只加強語氣當助詞罷了,這真能算粗口髒話?頂多是不雅而而! 一個女生若說真爽她很高興狠愉快(不論啥事),難道她不能說這個字嗎?要硬ㄠ成粗口髒話我們還真拿他沒辦法!對了,前一陣子連戰也在電視上說過從啥小,李晶玉還照說不誤,也不見大家韃伐指責! 瞧這標題---前副總統黨主席留洋學者說三字經五字經 美麗大方清秀佳人女主撥粗口說三字經五字經,怎樣-夠嚇人的吧?! 同樣地過肩摔-不論是議員誇大或記者誤解,果真警方沒動手,議員不可能自己跌倒,踩著高跟鞋有可能!但當時她是赤著腳的!硬要說赤腳也會連續摔兩跤,我也沒輒了 關於赤腳的錄影,民視撥的是議員走到警局門口她弟弟隨後才把鞋提來,另一電視台卻卑劣的只撥女議員在局內提鞋那一段,還把手上的鞋圈起來說明是女議員自己故意不穿鞋 不論是否受傷,人總是在醫院,縣長關心探視議員有錯嗎?吳育昇為此要求蘇真昌道歉,顯然就是要為連續的警紀敗壞出一口鳥氣!真的,媒體這種安罪名的手法和政治人物別有意圖的用心比起說髒話更令人覺得低級惡心!!! |
一元 於 2002/09/19 13:49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GLIN............. 請你回答 你的眼睛裡到底是什麼??? GLIN先生,愛台灣的人不是只有你一個,不是立場跟你不一樣的就是遮一支眼或閉一隻眼,愛台灣就要愛的徹底,要台灣進步,就不要遮一支眼閉一隻眼,該說的還是要說,該檢討的還是要檢討,不是凡是掛台北市政府狗牌的就都是聖人,有很多人是仗勢欺人,藉著制服下公權力的招牌在方便自己,別忘了台北市的警員以前也曾出了多少惡性的紀錄,事實真相如何,除了當事人外誰也不知道,我也贊成你說的用測謊來檢定,真相才會水落石出,這事本跟族群無關,也跟男女無關。 GLIN,請你就不要無限上綱了吧............ |
ojw 於 2002/09/19 14:27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反正任何事件只要扣上黨派立場,對的也變錯,錯的就變對,民意代表趾高氣昂的樣子並不限於任何黨派,重點是民意代表的目中無人與唯我獨尊心態。 換個角度而言,今天的女主角如果換了藍軍的民代,相信被指責的絕不是警察執勤態度,而是民意代表如何濫權。 再退一步而言,警察的執勤態度與市長何干?如果警察執勤態度真有問題,這是派出所主管、分局長、局長對部屬教育的問題,該撤換警察局長,而非市長,要不然分官設職的意義何在? 就像現在經濟不景氣、人民失業率高升,這是經濟部長的責任,也不關阿扁的事。 總統的工作就只是創造口號、搞體制外會議而已,總統完全不需要負責,所以總統永遠聖明,永遠正確,阿扁才會是當今聖人,古往今來的完人,甚至當台灣皇帝都可以,不是嗎? |
GLIN 於 2002/09/19 15:3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一元 ㄏㄠ曉→說謊 ㄏㄠ曉→說謊 「愛台灣的人不是只有你一個,不是立場跟你不一樣的就是遮一支眼或閉一隻眼,愛台灣就要愛的徹底,要台灣進步,就不要遮一支眼閉一隻眼,該說的還是要說,該檢討的還是要檢討,不是凡是掛台北市政府狗牌的就都是聖人,有很多人是仗勢欺人,藉著制服下公權力的招牌在方便自己,別忘了台北市的警員以前也曾出了多少惡性的紀錄,事實真相如何,除了當事人外誰也不知道,我也贊成你說的用測謊來檢定,真相才會水落石出,這事本跟族群無關,也跟男女無關。 」 完全贊成,毫無異議,希望你能夠更有創意 |
YEBISU 於 2002/09/19 17:43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就算開口五字經好了 這也頂多是侮辱罪 可是警察用暴力對付無武裝無威脅性民眾 以及之後的疑似湮滅證據 這才是讓我無比憂心的部分 我們看到警察故意縱放竹聯幫罪犯 還恭恭敬敬的 但是對於無武裝也沒有酒醉駕車也沒有對員警生命造成危害的瘦小女子這樣子對付 嘿 我們這些小老百姓 每個人都有可能是下一個受害者 你要說搬出民代招牌了不起或是不該說髒話 我請問一下 如果什麼李慶安還是秦慧珠秦驪舫等人也被應該是值得信賴的執法者警察這樣凶狠暴力對待 那你看她們會不會搬民代招牌或是什麼七字經九字經都出口?? 你要說沒證據所以不足採信? 可是哪個兇殺惑是什麼嚴重犯罪的場合是有證據有目擊者的? 這是相當嚴重的狀況, 先處理了警察疑似暴力的部分, 然後如果要追訴什麼不該說髒話還是什麼侮辱罪, 到時候再藉由台北縣議會或是民主進步黨黨內紀律來處理, 或是民事的部分到時候相關人等再去打官司解決, 但是對於警察公然對無武裝平民的凶狠暴力, 這個可以不當一回事的看待嗎? |
hahaha 於 2002/09/19 17:56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to GLIN 我支持你的說法 另外我覺得OGS的說法非常之好笑 |
十八 於 2002/09/19 18:0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蘭葩 勢 都是指男性器官 士大夫口中 大勢已去 跟市井小民口中 蘭葩比雞腿 誰高尚 “曉”粗不粗,看你是在想啥“曉”? |
PFCA 於 2002/09/19 18:31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看到馬市府主政下的台北市警局風紀真是每況愈下 固然民進黨女議員不該口出粗話 但北市警察的顛倒是非湮沒證據 更是可恥 而這些汎藍政客與統媒 只是要把握機會遂行政治鬥爭 無視於人權為何事 而那些支持馬市府的人不要以為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 世事難料 除非你們認為政治立場比人權更重要 即使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或週邊的親友時也不要緊!! |
過肩摔 於 2002/09/19 18:36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to nobody: 我不能否定你的說法,台灣警察的確問題多,欠整頓。我出來講話只是因為看不慣那種只管政黨顏色,跳過林議員對錯,光挑「馬英九警察」打的政客和綠眼症患者。當然藍系議員的護馬動作也太小氣片面,同樣一面倒護警察,其實大家是半斤八兩,豬八戒互看,讓這個問題只能繼續泛政治化下去。 to ksc: 為了答覆nobody「半山台為何偏藍」的問題,多心想解釋一下自己不是因為族群而反綠,結果多說了阿扁兩句,傷辱了您的綠皮綠骨,應該跟您說對不起,至於我的意見有沒有道理,是不是亂講?請網友自己去思索。你要我把意見寄給民進黨中央?對不起,他們要聽得進逆耳民意,台灣會到今天這地步?謝了!我沒那麼天真拿熱臉去貼那堆又冷又綠的屁股。(又罵開了,對不起大家!不妥請版主刪之可也) |
kl 於 2002/09/19 18:36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檢察官會去查啦!,最終會有個結果的 警察議員的糾紛就交給司法, 講來講去還不是各說各話 |
YEBISU 於 2002/09/19 19:0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台灣日報分類新聞:政治 2002年09月19日 馬市長與北市警察會不會成為人民的刀俎? 北縣議員林淑芬控告北市警員王中大非法逮捕、傷害以及局長王卓鈞、分局長耿繼文涉嫌教唆及隱匿證據,而警方則在請示檢察官後,依侮辱公務人員公署罪函送林淑芬法辦。議員控訴從警員而分局長而局長的法律案件,正顯示原本單純的警民糾紛,已擴大到人民對抗整個警察系統。 然而,事情還不止於此。因為台北市長馬英九已公開宣示力挺北市基層警察,甚至指控為林議員執言的台北縣長蘇貞昌不明就裡,顛倒是非,要道歉。從而可知,警方後面還有市長、市府撐腰,形成的「兩造」,一方只有市議員下,一方是市長∮市府到整個北市警察體系。 問題有趣的地方是,現在剛進入司法程序,到底林議員說得對還是警方說得對,真相尚未出來,為什麼市長∮市府在「事未易明、理未易察」之前,就先判定林議員犯錯、罵人,而完全支持警方的「一面之辭」? 明顯的是,事件鬧開之後,警察方面掌握了所有「有利」證據,相反的林議員陳述自己「受辱」、「挨打」的,警方完全否認。 確實,在警方公開的錄影帶中,我們看到林議員打電話、罵人;而且在記者會中警方還掌握一名「人證」,指稱他在糾紛現場聽到林議員在車內用「五個字」罵人。相反的,林議員指控自己被警員王中大從車內拉出,帶進警局遭到毆打而受傷,卻沒有任何證據,那段時間警方宣稱只有「監視」沒有「錄影」。明顯的,林議員似乎處於「不利」的一方,尤其警方公布的錄影帶呈現林議員口出穢言,一如警方所說。 或許,這就是馬英九市長態度轉為強硬的原因,其中不無藉此向警方示好,博取選票的用意。 然而,終於有人「路見不平」出面替林議員討回公道。這位證人公開亮相,否定了王警員的所說,並未拖她下車,是她自己伸出右腳站出來,他才順勢抓住林的右手帶她回派出所。事實是,員警以小跑步方式攔下車輛,先趴在車窗上欲將林淑芬從窗口拉出,後又強行打開車門將林拉出,一直拖到派出所。可見王警不但未「依法行事」,而且說謊,那麼在警局的「動手」,可能性大增。 相反的,警方出示的證人疑竇重重,戴帽矇臉,不敢以真面目示人,這是疑點一;這位證人承認只「聽到」林淑芬罵「五字經」的短短二十秒,自承沒看到後來過程而竟敢「出面」做證,這是疑點二;更巧是,這位證人住在芝山岩派出所的對面,屬王中大管區,這是疑點三。難怪有人指他是「線民」。 誰是誰非,哪一個證人可靠,反正司法已進行調查,最後一定可以水落石出。問題是,真相未明之前,市長已不分青紅皂白的力挺警察;如果員警真的說謊,以暴力對待弱女子,警局一力包庇,人民還能有「免於暴力恐懼的自由」嗎?市長既成警察的市長,警察成為市長的警察,人民不是成為刀俎,任市府∮警局宰割? |
OGS 於 2002/09/19 23:12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OGS的說法非常之好笑 難怪支那人渣就懂得【未審先判】而大力造謠,所以中國人被K,絕對不能救他們。 這些人渣要如此無恥,公理自會存在的。警察沒權利囂張,只要有常識的人都懂。 可見哈哈哈 --hahaha 的水準與貪污糰隊有得比,歡迎再囂張。 |
hahaha 於 2002/09/20 00:4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 ................. ................. ................. |
SIRIUS 於 2002/09/20 01:38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要如何才能把這件事像八掌溪一樣無限上綱,直接賴到阿扁頭上? 這才是我們該替捅媒們想想的,他們好像有點不知該怎麼賴的樣子? 真是越混越回去了!!!!! 至於誰是誰非我不知道,這得由司法去決定,就算有網友是目擊者也會受主觀見解的影響。 但,絕不可以相信媒體任何報導,這點絕不會錯! 台灣媒體的公信力,就算它報導屎是臭的都得懷疑,因為說不定真有一坨不臭的,或是故意以此來掩飾其它的勾當! |
金劍銀貂 於 2002/09/23 01:29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塞林娘!衝聲小!夭壽死仔! 這些字眼,在下港是很日常的用語,老一輩或少年家在聊天時常常用到這些甚至更多你們 認為不雅的話語,但也沒有發生打架,拉扯的事發生。 怎麼在台北市就為了一句不釋粗話的拍什小,就發生這種事件,我也告訴那位警察先生,你有什麼鳥不起,還不拿納稅人辛苦錢在那?奡c搞。 |
G8 於 2002/09/27 01:24 | |
Re:女議員事件媒體操作手法與八掌溪蠻像的嘛 | |
偶堅決認為小才不是髒話-->無啥小路用 這是很親切的用字ㄚ 少自以為有水準了 要不要聽些真正髒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