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聯合報系詐騙投資人該當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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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hus  於 2002/09/13 11:17
中時聯合報系詐騙投資人該當何罪??

中時聯合報系詐騙投資人該當何罪??
一篇屬名刊登再中時報系上的文章出事後
中時竟然聲稱查無此人???


空殼華象 財經媒體報導「量產出貨」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陳景峻昨天指控部分媒體,對華象科技營運狀況報導不實,有誤導投資大眾之虞;陳景峻國會辦公室並指稱有某媒體記者疑似「拿了華象科技不明款項」,金額是二十萬元,才會在未經查證下,撰寫與事實不符的新聞報導。

  對此,被影射的工商時報張姓記者,昨晚受訪時坦承在撰寫華象科技相關報導前,並未經過查證手續,而是根據華象科技提供的資料再改寫成新聞,因此才會在去年二月六日等報紙版面,刊登「一廠始正式量產出貨」、且「二廠投產後,再規劃三廠的設立」等與事實不符的文章。

  但張姓記者否認拿錢,他表示「哪有這麼好的事」,「怎麼可能寫一篇報導就拿這麼多錢」。他強調,不少公司在發布新聞時,皆會刻意美化,不過從去年底,陸續傳出華象科技營運發生問題,他就未再撰寫類似報導。

  對於張姓記者未經查證的報導,記者昨晚多次電話連絡工商時報總編輯,皆無法取得連繫;不過工商時報編政組主任說,編輯部並無張姓記者這位員工,可能是不在編輯部建制內的「工商記者」。

  至於另一家也曾撰寫華象科技類似報導的經濟日報翁姓記者,本報昨晚無法與這位記者取得連繫,經濟日報總編輯受訪時表示,依陳景峻國會辦公室指稱,上述報導刊登在八十九年三月三十日的「電子科技版」,此版面並非編輯部主管,應是類似「工商服務的版面」;他強調,去年九月十六日他才回任經濟日報擔任總編輯,因此對上任前刊登的新聞並不清楚。


NO:1224_1
文貝  於 2002/09/13 11:24
Re:中時聯合報系詐騙投資人該當何罪??

H兄:
此事我們最好找出當年的報導出來,看這個報導在什麼欄,如果是廣告稿,那就很難成立欺騙之名,如果是一般報導,那就很嚴重了,不過工商時報的問題是很明顯了

NO:1224_2
KSC  於 2002/09/13 11:27
Re:中時聯合報系詐騙投資人該當何罪??

有那位網友可幫忙,將那張姓翁姓記者掀出,[正名化].
這條有關工商日報記者的消息,中時好像又發揮editors choice刪除了;一字未提!

NO:1224_3
恆愛台  於 2002/09/13 11:45
Re:中時聯合報系詐騙投資人該當何罪??

這條新聞看了差點吐血!.............

氣死人!氣死人!活活氣死人!

想到當年親眼目賭百餘名無辜的投資人呆坐某投資公司內,擦拭眼淚........
很多都是眷村老伯伯及阿桑終生積蓄.還有現役上校軍人!........想到就幹!!!

更誇張的門口站著一群號稱竹聯兄弟的彪形大漢!還刻意漏其腰間插槍的惡形惡狀!

當然經濟.工商兩大唬爛報的吹捧~~~是一定功不可沒!

我親戚說的>>{{{ 報紙都有報公司很穩!不會騙人啦!... }}}....要死卡緊類!!!


NO:1224_4
yypai  於 2002/09/13 13:36
Re:中時聯合報系詐騙投資人該當何罪??

原文是轉載自今天的自由時報,報紙中也登出工商和經濟兩報當時的報紙縮影
工商的妓者是 張秉鳳,經濟的妓者看不清楚
工商當時是採用訪問稿,妓者訪問李博士,全文好像真的一般
台灣有 人民日報1號和人民日報2號 他們以 唯恐台灣不亂為己任,
置親戚好友讀者死活於度外,
我們還能期待他們?

NO:1224_5
KSC  於 2002/09/13 14:38
Re:中時聯合報系詐騙投資人該當何罪??

>>被影射的工商時報張姓記者,昨晚受訪時坦承在撰寫華象科技相關報導前,並未經過查證手續,而是根據華象科技提供的資料再改寫成新聞,因此才會在去年二月六日等報紙版面,刊登「一廠始正式量產出貨」、且「二廠投產後,再規劃三廠的設立」等與事實不符的文章。 <<

張某的[招認]証實大家一向的懷疑:文章是躲在冷氣辦公室內,自編自導,自由發揮的!

[工商當時是採用訪問稿,妓者訪問李博士,全文好像真的一般],這跟[根據華象科技提供的資料再改寫成新聞]也不對頭?張某再次撒謊?


NO:1224_6
路邊社  於 2002/09/13 16:22
Re:中時聯合報系詐騙投資人該當何罪??

中時又來撇清了!請看最後一句:「投資人要小心,得學會去看報表,了解財務結構,或者就只投資公開的公司。否則上當了,只能怪自己貪。」至於自家記者未經查證的亂報,只是「吹捧」之罪而已。無恥!

資本主義的漏洞 中晚社評 2002-9-13 14:51

華象案能成立,拜三個條件之賜:1、當時全世界看好科技產業,美國那斯達克還在全球大擴張;股票價值的判斷基礎由「本益比」轉為「本夢比」,也就是未來的夢想比現實的獲利重要。2、高科技成功的案例激發了投資人的投機心,科技專有名詞與產業的特殊性又讓民眾無法了解全貌,卻一路盲目投資。3、該公司塑造形象、搞公關、發新聞,以及媒體的吹捧也有責任。民眾會基於媒體效應、名人效應,而相信既然某個大人物、官員都去了這家公司,他們又不是沒智慧,怎麼會有問題?

投機心、科技盲加吹捧風,正是華象運作起來的關鍵。事實上,在二十世紀九○年代末的網路、科技,讓股市與投資早已超出資本主義的理性。不僅台灣,連美國也流傳各式各樣的科技傳奇。每個人都希望遇見傳奇,一夕致富,李逸士吹捧自己為「台灣液晶之父」,以此建立科技權威形象,隨後以此包裝精美的投資營運企劃書,再找知名的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又找來證券公司輔導上市,在媒體大量曝光,整個過程根本無懈可擊。除非是一開始就已了解他是一個騙局,並且去詳細看過公司的財務報表、查核簽證資料,否則依照一個正常投資人所可能獲得的報章資料,根本無法斷定這是一場騙局。

這是一場最典型的詐騙案。然而,若它真有買地投資,若它只是投資失利,若它是因為全球不景氣而失敗,誰又有什麼話說?華象案不是一個單一的案子,它是現代資本主義運作漏洞的顯現。投資人要小心,得學會去看報表,了解財務結構,或者就只投資公開的公司。否則上當了,只能怪自己貪。


NO:1224_7
august0638  於 2002/09/13 22:30
Re:中時聯合報系詐騙投資人該當何罪??

南方朔〈別錯怪了送信人〉........所說的

「媒體不是消息的製造者,它祇不過是送信人。在什麼樣的時代,它送什麼樣的信。」


大家參考看看...

對照之下 似乎還蠻諷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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