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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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y  於 2002/07/13 16:38
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台灣的媒體誇張澎漲的太可怕了
聽說文化已經成為言論自由的老鼠屎
這樣的媒粹是該好好管管

忽地發覺連戰阿舍口中的(民粹)
是否因為媒體報導的方式讓他斗了起來

要那些媒體能自律
可能嗎

為利益結合才是比快的吧

陳部長
雖然個人是渺小的
我支持您

也敦請大家多多支持台灣日報及自由時報
他們真的比其他報紙中肯多了



NO:567_1
無事  於 2002/07/13 23:19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可以到法務部寫信支持陳部長.

NO:567_2
蘭陽醒獅團  於 2002/07/13 23:43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更正報導是一家報社最重要的行為表現,
因為數以萬字中,總有疏忽。

看看紐約時報對此的重視吧。

敬告中時,聯合,你們唯一扭轉壞印象的機會,
是把頭版的一半當作是更正報導的版面。

以作為低劣記者,編輯們的贖罪平台。


NO:567_3
EMI  於 2002/07/14 22:15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

NO:567_4
嘿嘿嘿  於 2002/07/15 02:47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對!支持陳定南

藉自由之名 分化做亂的弱智媒體
的確爛到底了
陳定南醒了


NO:567_5
windy  於 2002/07/24 03:41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

NO:567_6
pete2000  於 2002/07/24 03:58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陳部長的犀利言論,的確大快人心..
那些被罵到的媒體,一定恨的牙養養..
不過沒辦法,誰叫陳部長的民調第一,
講話就是有份量!

NO:567_7
fly  於 2002/07/24 04:47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前幾天 台灣日報 有位記者寫道
大意是:
陳部長向來不擅和記者打交道 也不懂得官場酬酢文化
所以某些記者常嫌陳部長既小氣又摳門
去年中秋節 陳部長特地交待同仁送媒體記者一人一盒小月餅
沒辦法 過節送ㄍ禮這也是人情之常
沒想到 記者卻又私底下抱怨 說陳部長還真是(盪僧) 就只是送如此ㄉ小月餅
抱怨歸抱怨 雖不欣然卻也受之無愧
正好隔不了多久  法務部公告 選舉送禮金額上限新台幣30元
這些記者逮到ㄌ機會 就說陳部長送ㄉ月餅 金額超過上限 賄賂記者 知法犯法

報老鼠冤 還真是記者ㄉ拿手絕活
所以陳部長痛批媒體其實是其來有自 
陳部長批得好  大快人心


NO:567_8
台灣魂  於 2002/07/24 07:52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陳部長只是做適時的陳述罷了!!
事實就是事實!!絕不容許任何詭辯!!
陳部長加油!!

NO:567_9
關仔嶺  於 2002/07/24 14:15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那一天看到這一篇報導的時候,還特別比較了自由跟中時的寫法,哇靠!中時還真酸啊!看了兩段被酸到流眼淚就看不下去了.或許是陳部長直中要害,逼得他們無力反駁卻又不得不讓這件新聞露露臉,只好就著弱智的字眼打轉,卻更突顯自己的弱智吧!

NO:567_10
恆愛台  於 2002/07/24 22:21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有所堅持!就會有好的果實!

這兩年查賄選!操得飯藍諸君灰頭土臉~~~

就剩年底這一戰啦!希望陳部長能堅持下去!

還給民主應有的尊嚴!~~~

至少斬斷仗著買票成功的老議員,否則民主自由的選舉,在牠眼裡永遠都是笑話一篇!


NO:567_11
明斯特  於 2002/07/24 23:13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又事一言堂 唉~~~~~

NO:567_12
恆愛台  於 2002/07/24 23:50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是啊!對稱你的哀聲嘆氣~~~

這裡可能是台灣最光明充滿希望的網站!

回去你們那窩{聯合共軍打台軍}的中國杜鵑窩,你會有較好的治療!


NO:567_13
明斯特  於 2002/07/24 23:54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何必如此呢?
我們都生活在這片土地 如此分裂是否太過?

一言堂結果 只是盲目的快感 還有什麼?


NO:567_14
恆愛台  於 2002/07/25 00:02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可是一個認真有做為的好部長不能鼓勵!

那你罵給偶聽聽看?有沒有理!


NO:567_15
明斯特  於 2002/07/25 00:06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我不必罵ㄋㄟ~~~
之前很多檢察官不是罵陳定南罵的很兇?
檢改會也出來指責其行為
我也沒有要罵陳 只是看到一言堂覺得不好罷了
又不是共產黨 萬民擁戴嗎?

哈哈哈哈~~


NO:567_16
恆愛台  於 2002/07/25 00:26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媒體糟踏大家已經很夠了!~~~

我有時也在反省!如果一個五歲孩子都可以被污衊.辱罵!

孩子會有光明的未來嗎?[見本版看媒體把民眾教成什麼死樣子]

當家的如果沒有鼓勵!跟自己的小孩一樣,會有樂觀的前程嗎?

罵自己的小孩後,還懂得抱抱他跟他講理!.........

對當家的你又如何不寬諒?更何況媒體24小時負面~~~你想最後受害的會是誰?


NO:567_17
windy  於 2002/07/25 01:14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明斯特  

你的哈哈哈哈

除了盲目的快感 還有什麼?


NO:567_18
判官  於 2002/07/25 01:59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現在ㄉ莓體報憂不報喜,跟著泛藍軍一起唱衰台灣,
恐嚇台灣人民,只要對岸ㄉ打一下噴嚏,
ㄚ偶們就流鼻水。
現在ㄉ報紙真是不輸給二三十年前ㄉ「共匪傳單」
難怪陳部長會說:

弱智媒體誤國


NO:567_19
明斯特  於 2002/07/25 02:13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請問版主 樓上的判官最後的浮動字是否有傷眼之虞?
如果沒 我效法之囉~~~

哈哈哈哈~~~


NO:567_20
錯誤  於 2002/07/25 02:19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又事一言堂 唉~~~~~ (我不必罵ㄋㄟ~~~
之前很多檢察官不是罵陳定南罵的很兇?

一言堂,,,,,中時 ? 聯合? 明斯特?

(新聞報導不事查證
,只是「據說」或「據悉」,也不顧平衡原則,有了錯
誤則拒絕更正。)
批判台灣媒體外交任務離題陳定南放砲華府行變調
法務部長陳定南率團訪問華府,因沒見到美國法務部長
艾許可,新聞性不高,倒是他在雙橡園的記者會上,由
於「答非所問」,觸發了一場和台灣派駐華府媒體代表
們的「舌戰」,反倒比他的官式訪問更具新聞性。這場
對話以新聞自由和國家安全為主題。此間的記者們想藉
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對新聞自由的保障,諷喻陳部長
他轄下的法務部,動輒對報館或雜誌社及新聞從業人員
進行搜查,已踐踏了新聞自由,對未曾執政前的民進黨
口口聲聲說當政後會有百分之百的新聞自由,成了絕大
諷刺。記者們本來只是想知道現在台灣的司法是否真正
能獨立了,完全不受政治的干預。陳定南說完了法務部
的檢察官們絕對獨立辦案,而且士氣空前高昂後,話題
一轉說是目前台灣的新聞自由已超過美、日等,其自由
已到了「新聞專制與獨裁」的地步,新聞報導不事查證
,只是「據說」或「據悉」,也不顧平衡原則,有了錯
誤則拒絕更正。陳定南還引述了「天下」雜誌所作的調
查,說台灣的媒體是「弱智」的,他的結論是:「媒體
及國會已成台灣的亂源」。台灣的新聞媒體並非不能批
評,而且確實有許多可議之處,不肯認錯、更正錯誤即
其一例。陳定南所舉的例子極可能都是真實的,可是只
聽他的一面之詞,難免造成台灣媒體一無是處的錯覺,
而且他藉「天下」之口,把台灣媒體定為「弱智的」,
那未免過甚其詞了,須知「弱智」即是英文裡的mental
lyretarded。這是很嚴重的指控,如果台灣真是mental
lyretarded,那就失去了正常的行為能力,沒有資格從
事這個行業,應該關門,從業員得送遞一些機構受到特
別照顧才是。否則,陳部長則涉嫌誹謗。其實前面這些
話都與問題無關,他大可不說,而竟仍「大放厥詞」,
反映陳定南太不「外交」,儘管他是法務部長,不是外
交部長,可是由於台灣和美國的關係非常特殊,很多事
情常需高度外交藝術方能奏效,所以陳定南此行基本仍
屬「外交任務」,而他在雙橡園的表現竟如此「不外交
」,令人訝異,也使主人程建人代表受窘。有人說陳定
南是勇者,所以無懼,什麼話都敢講。他十一日在記者
會上也很自豪的表示,當其他行政官員面對「專制獨裁
」的媒體和國會時,都噤若寒蟬,他卻敢大鳴大放的在
立法院說出心中的話,在場的官員們都伸出大拇指為他
喝采。假如陳定南只是普通的老百姓,他當然可以一吐
為快,說什麼都行,只是身為法務部長,一言一行都會
影響國家社會,他是不得不謹言慎行的。胡適先生「容
忍比自由更可貴」的佳言,似可供陳部長採擇。在一個
民主國度裡,我們寧願有一位具有高度容忍胸襟,而非
嫉惡如仇的法務部長,因為嫉惡如仇易走極端,甚至濫
用權力,那就非民主之福了。外間大致公認陳定南是正
直無私的官員,即使他有些公開言詞不夠「外交」,但
他的出發點是好的,所以大家應該體諒。只是言為心聲
,我們不難看出他的mindset(可譯為「心靈的組合與傾
向」),而這樣的mindset對他作為法務部長,並非是p
lus(加數)。 二○○○年因報導國安局員劉冠軍案
遭檢察官強力搜索,今年稍早,為了報導國安局秘密專
案基金事,「壹周刊」遭到搜索,中時總編輯黃清龍等
並被列為被告,由檢警機關追訴中,陳定南力辯檢察官
是合法辦案,美、日等高度新聞自由的國家,媒體單位
也不能有免於被搜索的自由,陳部長此言不知何所據。
就記者在華府採訪幾十年的經驗所知,即使在一九七一
年喧騰一時的「五角大廈文件」一案中,美國的司法部
也不曾下令聯調局去搜索涉案的紐約時報及華盛頓郵報
或是記者的住宅,而是透過法院發出所謂「暫時禁制令
」,迫使兩報不得刊登五角大廈的秘密文件。但最後此
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大法官們以六比三的投票判決美
國司法部敗訴,他們的法理依據是「五角大廈文件」屬
於「公眾範圍」資訊,且是歷史文件,根本談不上危害
「國家安全」,媒體報導這些文件的內容,完全合於憲
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新聞自由精神,善盡了滿足讀者
們「知的權利」的責任。
大法官布萊克(Justice Hugo L. Black)在判決書
中說得好:「只有一個自由、不受箝制的新聞界,才能
有效的揭穿政府的欺騙。自由報業的最高責任是防止政
府的任一部門欺騙人民……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和其
他報紙達成了這個目標,應受到表揚才是,而這個目標
是我們的開國元勳們早已清楚的預見了……」(一九七
一年六月三十日)
系和「壹周刊」等媒體單位揭露國安局一系列的隱
瞞欺騙行為,照布萊克大法官的意見,應受到頌揚,而
非被搜查、被起訴,衷心盼望我們的「陳青天」能見賢
思齊!
中外法律不外乎兩個要件:一是條文,一是精神。
學法律出身的陳定南似太執著於「法條」,而忽略或竟
無視於其「精神」,這樣的法律成為死板板的清規戒律
,是死魂靈。擁有法學博士學位的駐美副代表蔡明憲同
意筆者的看法,他說他自己心儀自由主義的美國大法官
懷特(White),說作為法學者或執法的官員,應該有點
自由的精神和色彩,而不是一味鑽法律條文的牛角尖。
--------------

獨裁者的思維
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華府行,外交任務沒有達成,面對台
灣派駐華府的記者時卻高分貝批判台灣媒體弱智,並認
為目前台灣新聞自由的程度已經到了專制與獨裁的地步
。綜觀民主先進國家可知,一個有自信的政府把異議言
論當作諍友,是禁得起任何言論批判的,唯其有獨裁心
態的政客才會罵媒體獨裁,也是施政沒有信心的表現。
華府記者本欲藉美國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的精神,質疑檢
察官動輒對媒體進行搜索、起訴的正當性,並以此就教
於陳部長有關台灣新聞自由的標準。不意陳定南大砲一
發不可收拾,痛罵媒體已成為台灣的亂源,並稱當其他
行政官員對於「專制獨裁」的媒體和國會都噤若寒蟬之
時,唯有他敢在媒體和國會議員前大鳴大放,言談間甚
感得意。陳部長對媒體的態度充滿著揶揄和鄙視,也難
怪檢察官敢於對媒體採行大膽而逾越憲法精神的作為,
動輒以國家安全的大帽子打壓新聞自由。媒體固然有言
論自由權,國會議員固然有言論免責權,但這些都是憲
法所賦予的權利,而且媒體和國會都不掌有治權,行政
權力在政府手中,國會和媒體的權利正是國家賦予監督
政府濫權的機制。擁有治權的陳部長居然倒過來罵國會
和媒體專制獨裁,豈非獨裁者慣有的思維和反應?過去
民進黨在野的時候,一再為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
努力,曾幾何時掌上執政大權以後,作為比戒嚴時期還
獨裁專制,既搜索起訴媒體,還反罵媒體專制獨裁,台
灣民主的倒退,在此可見一端。
-----------------------------------------
【華府觀察】陳定南嚴重失言
法務部長陳定南在華府的雙橡園記者會上,大罵台
灣媒體的「專制獨裁」,已成為台灣的「亂源」,為此
特別寫了社評,毫不客氣的指陳定南有「獨裁者的思維
」。陳定南的思考是否獨裁式的或有獨裁傾向,未便妄
斷,但他在這近一個半小時與駐華府台灣記者們針鋒相
對的對話中,予人十足的印象,他的思維是非常狹隘的
,而且有嚴重的失言。這裡所說的狹隘是指他想的只有
法和法條,完全沒有考慮到法律的「情」與「理」的層
面。充其量,陳定南只是現代的李斯,但絕沒有西方法
學家所推崇的「美好的法律頭腦」(a fine legal min
d),他具備的只是一個偏執的「法律頭腦」(a legal
istic mind)。大概由於這種不會轉彎的法律頭腦作祟
,陳定南在評論台北市長馬英九下令警方抓日本買春觀
光客時,所說的話極為不當。
陳定南說,從法律觀點而言,馬市長命令台北市警
察局對日本買春觀光客,來一個抓一個,並無法律根據
,使台北的警察感到為難。如果真抓的話,構成了侵犯
自由的罪,弄得不好,還得賠償被抓的日本人。純就法
律而言,也許真如陳部長所言,可是稍有常識的人,都
會對他的話,感到匪夷所思,乃至義憤填膺。日本人到
台灣狎妓,台灣執法當局竟沒法管,只能眼睜睜的讓桃
太郎玩盡台灣的女人,萬一抓錯了,還得賠錢了事,走
遍全世界,恐怕也沒有如此善待東洋人的國家。陳定南
的話,實在使全體的台灣人為之蒙羞,尤其粗暴的踐踏
了台灣女性的尊嚴,他說,即使要抓,也只能抓妓女,
因為抓嫖客則於法無據,其實陳部長在華府時,他應該
去市政府考察一下,取點經,好讓台北市今後在處理嫖
客的問題時受益,任何在華府住上一段時間的人,都知
道華府警察局裡有個專抓不道德行為犯的小組(英文叫
做ViceSquad),這個小組的主要任務即在入夜後掃蕩充
斥街頭的流鶯和買春者,警方為了拍嫖客(英文叫John
這裡的John不能與約翰之名混為一談),不惜讓女警犧
牲色相,喬裝妓女,釣嫖客上鉤。頭號民主國家的首善
之區,對付嫖妓的問題,尚且如此不擇手段,我們竟會
束手無策,對日本到台灣買春的男人如此溫柔敦厚,其
心理恐怕較哈日、媚日猶等而下之了。
語云,徒法不足行,這好比「民不畏死,奈何以死
畏之?」任何事都以法律規定,是不可能的也不必要的
。以尊孫中山為國父事而論,照陳部長的說法,須以法
律規定之。此語一出,使台灣朝野為之騷動,是不是孫
中山為國父須有法律明文規定呢?當然不是,記者當著
陳部長的面即指出,美國稱華盛頓為Tounding Tother(
開國之父或國父),國會不曾為此立過法,其他如傑弗
遜、麥迪遜等也是ToundingTather,亦無立法,可是美
國人都如此稱呼這些開國元勳們,從無人有異議。美國
近來出版了一本古羅馬大政治家和名演說家西塞羅(Ci
cers)的傳記,也是稱西氏為「國父」(Tounding Tat
her)的,原因無他,因為西方民主制度完全淵源於西塞
羅的政治理念和哲學,為表示崇敬之意,給他加上了國
父的尊稱(Bonorific),事情就是這麼簡單。陳定南要
為孫中山的國父稱號立法,實在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
擾之。


NO:567_21
明斯特  於 2002/07/25 02:24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很感謝樓上同學引用一些報導
唯一的遺憾 評論付諸闕如
不過引用內容堪稱用心~~~~~~
我沒有要罵陳
所謂一言堂 是本欄之回應者而言
不對嗎???


NO:567_22
錯誤  於 2002/07/25 02:49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所謂一言堂 是本欄之回應者而言
---------不對嗎???


明斯特 是不是 本欄之回應者之一 ?? 一言堂?


NO:567_23
錯誤  於 2002/07/25 02:56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中時, 聯合

新聞報導不事查證
,只是「據說」或「據悉」,也不顧平衡原則,有了錯
誤則拒絕更正


才是一言堂---------不對嗎???


NO:567_24
錯誤  於 2002/07/25 02:58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所謂一言堂 是本欄之回應者而言
---------不對嗎???

明斯特 是不是 本欄之回應者之一 ?? 一言堂對嗎?


NO:567_25
明斯特  於 2002/07/25 02:59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我沒有對陳表示看法 不對嗎?
有違一言堂說嗎?

NO:567_26
小台灣人  於 2002/07/25 03:18
建議大家連署簽名請求立法<限制新聞媒體的採訪與播出自由>

建議大家連署簽名請求立法<限制新聞媒體的採訪與播出自由>

我們覺得不論身為平民小老百姓或是有名大明星,皆有權利拒絕媒體採訪或撥出

而且現在有線電視很多節目都是以偷拍方式,事後再剪接,移花接木,斷章取義,
以羞辱各行各業的人為樂,然後態度又惡劣,咄咄逼人....
然後口口聲聲說<突擊權貴,關懷弱勢>等等

實際上在訪問一些黑道,販毒,走私人口娼妓等,卻又極力保障他們的安全

加以馬賽克和變聲處理,請問那些媒體為何不直接向警方檢舉他們所採訪的人呢?

難道一般正常老百姓就沒有權力拒絕他們採訪和播出嗎?


NO:567_27
錯誤  於 2002/07/25 03:22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我沒有對陳表示看法 不對嗎?
--------有違一言堂說嗎?


明斯特  於 2002/07/25 00:06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我不必罵ㄋㄟ~~~
之前很多檢察官不是罵陳定南罵的很兇?
檢改會也出來指責其行為

-----------------
不是看法嗎? 有看法 只是不必罵ㄋㄟ~~~


NO:567_28
王文凡  於 2002/07/25 03:26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今天晚上,與媒體對抗太精彩了,捨不得睡!但願明天上班不要打瞌睡!

NO:567_29
錯誤  於 2002/07/25 03:28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明斯特  於 2002/07/25 02:59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我沒有對陳表示看法 不對嗎?
有違一言堂說嗎?

---------------
有違一言堂說,
1.對, 2.不對 3. 沒有看法 (沒有對不對)

有 1, 有 3, -> 有違一言堂說


NO:567_30
明斯特  於 2002/07/25 03:29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那是恆愛台要我罵阿
我說 我不必罵阿 檢察官已經罵啦
這就是我的看法嗎???

NO:567_31
恆愛台  於 2002/07/25 03:34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文凡兄

想說你喝完茶要睡啦!不say good night了~~~

明天受得了嗎?^___^


NO:567_32
明斯特  於 2002/07/25 03:35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好好好 不是一言堂
是自由的聖堂
這樣總可以了吧???

哈哈哈哈~~~


NO:567_33
錯誤  於 2002/07/25 03:40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不是一言堂 不= 自由的聖堂

<<<<這樣總可以了吧???>>> 不可以

哈哈哈哈~~~


NO:567_34
明斯特  於 2002/07/25 03:42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煩死了
是不是一言堂 你可以評價阿
我說是一言堂阿~~
至於你說不是 因為本人的原因
嗯~~~~好!

NO:567_35
錯誤  於 2002/07/25 03:48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拒絕明斯特回應( or post), 才是一言堂,
有嗎?

NO:567_36
明斯特  於 2002/07/25 03:51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那是你講的一言堂
顯然你不懂一言堂的定義

我能發言 不是因為這欄不是一言堂
不懂嗎?
挖哩咧
哈哈哈


NO:567_37
王文凡  於 2002/07/25 03:53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恆愛台 兄

精神來時需盡歡,莫使金尊空對月---偷一下李白的來用。

為了----台灣!

只好硬撐了。


NO:567_38
明斯特  於 2002/07/25 03:55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台灣台灣我愛你~~~
台灣真好用
台灣好~~~~奇怪 戒嚴時期就有這首歌嗎?

NO:567_39
錯誤  於 2002/07/25 04:07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邏輯錯誤會影響論証判斷

......<<<顯然你不懂一言堂的定義>>>

那你的一言堂的定義???


NO:567_40
明斯特  於 2002/07/25 04:11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我知道你在玩邏輯
所以我說你煩死了

我不陪你玩一言堂了
你可以評價阿~~~~~
你覺得不是 我會尊重你的
我說 是阿


NO:567_41
錯誤  於 2002/07/25 04:21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我知道你在 <<玩>> 邏輯
------所以我說你煩死了

我是說

邏輯錯誤會影響論証判斷

不是在玩邏輯
請想想我說的


NO:567_42
無事  於 2002/07/25 06:21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TO 錯誤兄

不要再浪費你的時間了,跟他講那麼多衝蝦,只要討論此欄主題即可.

TO 明斯特

繼續耍吧!讓我們看看自稱法律系大一生的你能耍出什鳥花樣.請繼續啊~~~~



NO:567_43
000  於 2002/07/25 18:37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錯誤兄,無事兄說ㄉ對,
這ㄍ自稱法律系大一生的人,只會東湊西湊一些文章,
沒廖又自大,說一些狗屁不通ㄉ邏輯來掩飾他ㄉ愚蠢,
事情徵不過別人,就說你不懂,挖哩咧,哈哈哈
這裡ㄉ人都已經懶ㄉ回應了。
整天就只會打嘴泡,說這裡是一言堂,
所謂ㄉ一言堂就是我明斯特說ㄉ都對,尼悶說ㄉ都不對
這才是一言堂。
就讓他繼續耍吧!他話講ㄉ月多,就月讓人看笑話。
明斯特,有控不要回我 無控也別裡我
偶是路過ㄉ,況且也沒興趣聽你在打嘴泡
不敝說再見 因為偶不喜歡談政治 繼續打嘴泡吧!哈哈哈

NO:567_44
明斯特  於 2002/07/25 19:17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好好好 不是一言堂 這樣總可以吧
記得喔 這裡不是一言堂喔~~~~~~~
至於我有沒有料 我是沒料阿~~~~~so what?
如果你有料 來來來 談談你的料吧
我是沒料阿 怎麼 本版不歡迎沒料喔?
原來本版都有料 就屬我沒料
我該反省反省羅~~~
哈哈哈哈~~~~

NO:567_45
明斯特  於 2002/08/11 12:54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一言堂的相關討論
我是一開始就說這欄是一言堂
不是說輸別人才說這欄是一言堂

煩死了 還要為老人家把800年前的文章翻出來
哈哈哈哈


NO:567_46
明斯特  於 2002/08/11 13:00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原來000 就是眷村的小孩啦
反正名字亂填 也沒人知道ㄏ一ㄡˋ

NO:567_47
windy  於 2002/08/12 15:36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明斯特  
你的哈哈哈哈

除了盲目的快感 還有什麼?


NO:567_48
GLEN  於 2002/08/12 16:09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這些媒體工作者,可說是拿筆殺人的流氓,新聞工作者是要陳述事實真相,而不是要扭曲事實或捏造,做不實的報導,進而達到威脅之目的,如果他們寧願做一個三流的記者,成為某人的工具,那也拿他沒輒o台灣目前的新聞媒體,應該按照廣電法分級制度,貼上一個限字級標簽,真的不適合小朋友觀賞,還有奉勸那些生活不如意的朋友,少看新聞,不然,自殺的念頭會更強烈......

NO:567_51
Michel  於 2002/08/13 00:32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明斯特的任何回應都只證明這裡不是一言堂,因為他實踐(exercise)了他的
自由,只是他選擇以控訴這裡是一言堂的方式來實踐。

NO:567_52
路犁  於 2002/08/13 00:36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Michel兄:

簡明有力,給你拍拍手


NO:567_53
錯誤  於 2002/08/13 03:37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明斯特的任何回應都只證明這裡不是一言堂,因為他實踐(exercise)了他的
>>>>自由,只是他選擇以控訴這裡是一言堂的方式來實踐。


他的實踐 證明了 他的錯誤


NO:567_54
豬頭  於 2002/08/13 04:58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基本上,我認為台灣的新聞文化敗壞出現在兩個關鍵點,一個是有線電視大量開放,一個是李濤的2000全民開講。
前者造成記者需求大量增加,新聞頻率過高,放諸全世界,沒看過向台灣新聞台密度如此之高的國家,英國無線只有五台,其中的新聞每小時加起來不超過一次,昂貴的收視費使得極少數人使用有線電視,因此他們可以很縝密的整理他們的新聞。說實在的,看聯合的電子報常常會想吐血,不是「某高層」、「某親近人士」表示,不然就是據了解、據聞,例如這幾天,為了批判李登輝,就用了「李的親近人士表示」,愛說笑,真是李的親近人士,會跟你透露有害李的消息?用肚臍以下的部位想也知道,問題是這樣的新聞一天天的出現。
再來是全民開講,當然這只是濫觴,但是李濤的「熱門」,導致每人20秒,這是國家的一大災難,政治性的談話節目,每國都有,但是要限制時間的,只有台灣,一個屬於公共性的政策問題,豈是在20秒內可以說完的,就算是最熟悉該議題的專家,都很難,何況是一般老百姓,故而導致每個人撥打進電話,就是拼命的幹!譙!無任何討論異議可言。

NO:567_55
好笑  於 2002/08/14 14:12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陳定南只是個為政治服務的法務部長,對其期望越高,失望將越大!

NO:567_56
windy  於 2002/08/14 20:31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既然是秘密外交出國訪問為何媒體報的震天響

到底是誰洩的密!!!!!!


NO:567_57
藏鏡人  於 2002/08/21 01:58
Re:支持法務部長陳定南對於媒體的看法

陳定南是個大笨蛋!!!

他既然不知道媒體以前都是特務在搞的

所有大部分特務都沒隨政黨輪替而輪替

都被國親兩黨在運用啦!!!

在反監控政府啦!!!

偶親眼看到的

尼們真笨ㄋㄧㄝ

教到泥們會

偶會類死

還法務部長咧!!!

偶來當還比他懂

給我補習費,偶才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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