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回應本題 自選底色↑ 返 回


看此板有感  於 2003/05/11 20:21
我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最近常來這個站晃,突然有一個靈感...
台灣不管是平面或是電子媒體對特定人的刻意保護,或是刻意修理已不是三天兩天的事
我在想為什麼我們不要用報社來歸類,而直接對寫文章的記者加以區分,把那些專門寫
一些據了解,不具名人士指出的記者文章整理出來,並且附上他們的學經歷出來,最好
還附上照片(不過這樣不知道有沒有違反肖像權),集合她們個別寫的文章後,把網址公佈
在她畢業學校的網站或是各大報社,bbs站,讓她們的後輩警惕,少寫一些沒經過查證的文章
因為我想我們或許可以縮小打擊面而針對個人,各位大大覺得如何...

我永遠忘不了單小琳的貪贓枉法說,林瑞圖的澳門嫖妓案,曾文惠的12箱美金到美國,
,巴掌溪事件,涂醒哲舔耳案等...這些醜惡媒體及沒證據就亂指控的嘴臉...

政治人物都可以批評,不過至少要公平一點嘛...


NO:318_1
支持你  於 2003/05/11 21:13
Re:我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非常贊成!支持你的做法!

NO:318_2
如風7301  於 2003/05/11 22:37
Re:我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支持!!

NO:318_3
 於 2003/05/13 08:32
Re:我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支持

NO:318_4
路人1963  於 2003/05/13 16:54
Re:我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居然有跟我同樣想法的人

NO:318_5
unicorn  於 2003/05/13 17:55
Re:我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嗯, 因為他們都是躲在一張大傘下作怪, 集體犯罪讓他們連最低的羞恥心都省了

一個一個挑出來,(到底一次要抓幾個好呢?),確實可以達到突破性的作用

而且, 我們終於能站在主動的立場, 比起他們老是點了火就跑的抹黑別人, 如此滴反客為主

可能是不錯的作戰計劃哦....


NO:318_6
Allcome_tw  於 2003/05/13 18:17
Re:我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刀子砍會比較快一點!!!

NO:318_7
...  於 2003/05/13 23:54
Re:我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記得好像聽過有人提議
在任何一個記者會裡
記者發問前先表明自己的名字和所屬的媒體
這樣也是個好做法
避免有人問笨問題
也可以讓觀眾知道那些記者的水準

我覺得也是個不錯的做法!!!


NO:318_8
如風7301  於 2003/05/14 00:32
Re:我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今天在媒抗有看到類似這樣監督新聞記者的欄!

NO:318_9
阿宏  於 2003/05/15 12:08
Re:我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立意甚佳!也值得推廣!
只是大多數的記者也是具名具姓的寫啊~~
良心判斷心都沒了!其他還怕嗎??

NO:318_10
tunjen  於 2003/05/15 17:16
Re:我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一些據了解,不具名人士指出的記者文章整理出來
這種常常都是本報訊,我們又沒有八卦徵信專長,怎麼會知道呢

NO:318_11
yu  於 2003/05/17 19:25
Re:我們可不可以這樣做??

GGYY記者聯合會:『我們堅決反對到底......因為我們都還不俱備應有的公正理性與道德良知』

回論壇 以下表格僅供管理人員整理資料輸入之用

資料輸入ID
資料輸入密碼
請依文章內容欄寬度斷行(按Enter鍵)以免破行.THANKS~~
署名: [♂♀]: HTML語法只提供字體變化與URL連結
回應主旨:
回應內容:
× ÷ ¥ £
引述舉例:欲連結本版第123題編號123_5的發言
<a; href=http://taiwantp.net/cgi/roadbbs.pl?board_id=11&type;=show_post&post;=123_5>123;_5</a>

語法按鈕使用後請收尾→→→
使用IE,文章不慎消失時,請立即在打字區內按滑鼠右鍵選[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