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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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中半兵衛  於 2003/05/05 13:36
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閒話不多說,我就是贊成馬英九”法辦”壹週刊記者。
原因有三:
一、 馬市長”法辦”記者之後,別的官員遇上爛貨媒體來扯濫污,就大可理直氣壯告下去;”申張公權力”嘛。其他的無冕王如果今日不敢聲援壹週刊把事情混賴過去,日後犯法就要與庶民同罪,不能再是法外租界,如此人心可以稍平。
二、 馬市長既然是”法辦”,就要按法定程序來,一步也不能省:犯罪事實為何、嫌犯主客觀責任、移送程序、引用法條、舉證責任…………等等都要交代得清清楚楚;反過來講,壹週刊的記者也有他們的法定權利,他們可以在刑事庭上把事實講清楚,替自己的清白辯護;他們也可以訴願、打行政訴訟、聲請國家賠償,控告北市府違法濫權;------------------這是非常好的法治活教材。大家在法庭上爭個是非黑白,遠比各自使用媒體武器放話到人人頭昏腦脹而是非不清的好。
三、 經過這一場爭訟,那篇壹週刊的報導將永誌人心-------------我不確定這篇報導的素材得來是否合法,它也許在刑事訴訟法學上被稱為所謂”毒蘋果”,但是我想,台灣人還真虧有了這顆毒蘋果,才能知道造成台灣成為SARS疫區的北市和平醫院模式的真相是甚麼,而那許多活生生的人,是怎麼冤死的。

NO:271_1
tat  於 2003/05/05 15:17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依法嚴辦?
個人至今只看到北市新聞局長提出泛道德當標竿,可沒看到具體依了什麼法。

馬大市長哈佛法學博士背景,依法論法能力想必高於一般庶民甚多,
這樣的法學背景支撐嘴中說出來的道理,相信法理水平程度上必定高明。
眾所皆知行政法規位階,低於司法條文規範,司法條文規範位階,低於憲法條文規範。
也就是說憲法條文保障賦予人民應有權責,其他法律行政命令如有牴觸自動失效,
這方面參閱大法官解釋文有明確定義,人賦人權賦予之保障有其完整論述。

復次毒株果樹理論引用於一周刊所取得圖文並不洽當,因為一周刊並沒有根據所取得
圖文向法院控告北市府違法,一周刊既沒有拿來當證據何來毒株果樹之說。
倒是北市府查扣一周刊圖文器材當證據,如果依此作為證據控告一周刊違法,
這個查扣行為如果事後被證明違法,北市府非法取得之證物就有毒株果樹之嫌疑。


NO:271_2
OBS  於 2003/05/05 15:31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買票的市長_馬英九就是無能的的爛人渣
請放放馬來告世界
說自己是最不要臉的人渣

NO:271_3
恆愛台  於 2003/05/05 17:11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壹週刊上下同仁正冷笑著!。。。。。。。【放馬過來!】

NO:271_4
恆愛台  於 2003/05/05 17:21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壹週刊上下同仁正冷笑著!。。。。。。。【好膽麥走∼放馬過來!】

NO:271_5
竹中半兵衛  於 2003/05/05 18:01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諸位別激動:你們講的都成理。

所以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啊。


NO:271_6
RIVER  於 2003/05/05 18:15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雖然我不認識這兩位同業
但如果你知道當天被關在和平監獄裡的是什麼人
就不會訝異為何兩人有機會留在院裡

封院當天
本人透過電話與院內家屬取得聯繫
至少有一批人
他們當天〈或前一天〉接獲醫院通知
要他們把病患轉出去或辦理出院
結果
這些家屬就在毫無心理準備下
被一紙封院命令
全都被隔離〈最後吵到半夜,才有廿幾人獲准出院,看著幾位年紀超過七十歲的老先生老太太在半夜踽踽獨行在返家途中,看了只覺心痛〉

質疑一:家屬只踏進醫院辦轉院,就要被隔離,難道沒有漏網之魚嗎

最大的漏網之魚:記者。因為封院前一天就傳出和平醫院集體感染消息,中時聯合自由全都是頭版頭新聞,顯而易見,廿四日當天會有多少媒體群聚和平醫院裡,如果照市府標準,四月十五日之後去過和平醫院的都要接受隔離,那麼這些記者難道都不用接受隔離嗎?若照壹周刊說法,他們記者本來就在裡頭,那麼市府反應該給予嘉獎,因為他們沒有違反規定,真正要懲罰的,是那些當天去過和平醫院採訪,結果通通逃出來的記者〈起碼包括中時聯合自由及東森等急著落井下石的媒體〉。

質疑二:壹周刊隨意遊走AB兩棟?

如果我沒記錯,當天我與台北市新聞處處長吳育昇的對話是這樣的:
「處長,家屬都很擔心,這樣貿然封院,又不加以隔離,很容易會交叉感染,到時即使沒病的也會得病」。
「這你放心,我剛剛才和院長通過電話,裡頭隔離措施都已做好」。
「可是家屬說,大家都在裡頭跑來跑去,根本就不設防,現在應該先要求院裡人士待在同一個地方,不准亂跑,或者集中管理」。
「那怎麼可能作得到,我們把人召回院裡,就被罵得要死了,那可能還限制他們的行動自由」。
「所以院裡的人都沒辦法進行進一步管制了?」
「我們都不在現場,你聽到的跟我問的都是二手傳播,我當然相信院長的專業判斷了」
吳育昇最後還很冷血地加了一句話:「如果若出人命,家屬可以請求國家賠償啊」

接下來,他打電話給院長〈或副院長〉:「你們消息怎麼都沒弄好,讓家屬打電話出來向媒體告狀」.

吳育昇的態度很明顯,他也不清楚到底院內情況到底是怎樣,只憑院內傳出來的消息,就片面以為裡頭早已進行隔離。

接著第三天,本人有幸成為第一位與和平資訊室股長陳玫芬進行視訊連線,當時她說:「從今天早上八點開始,我們已經嚴格執行AB兩棟醫護人員隔離措施,也就是A棟人員回到替代役中心後,上班就直接到A棟報到,同樣地,B棟人員也直接到B棟報到」。

接著,前衛生局長葉金川進入和平擔任現場指揮官,當時他說,最重要的任務就是進行AB棟的隔離工作,包括穿隔離衣、消毒及上下樓梯如何走等.

從這些現象看來,和平前幾天確實沒有作到完全的隔離工作。

既然做不到完全隔離,又何來譴責壹周刊記者隨意遊走?

市府的無能
從院內人數到底多少,要到第四天才有個說法便可見一斑
裡頭有病患及家屬說沒人照顧、沒飯吃、沒口罩可換,一昧譴責醫護人員擅離職守,馬英九還義正辭嚴地說:「抗疫視同作戰」,當一個士兵沒武器上戰場,你要他白白去送死,難道他就沒有權利發表心聲保護自己的權益嗎

醫護人員被污名化,市府是首惡,後來才要把第一位病逝的護理長陳靜秋入祀忠烈祠
也是在媒體的報導下,他們才勉為其難給予清潔工呂陳麗玉同樣的慰問金標準。

這樣的市府團隊
簡直令人感覺無能到極點


NO:271_7
威兒乾  於 2003/05/05 18:27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軍師:

不知您是否有看過好萊屋的李察吉爾所演的電影(芝加哥)?

台北市現今演得正是這一齣.......

但是被兩個不識相的壹週刊記者破了功........

我贊成操弄統媒的高手(李察吉爾----吳)去告狗仔媒體!

也贊成狗仔媒體去咬破(國王的新衣)!


NO:271_8
阿雷  於 2003/05/05 20:35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感謝RIVER
說出更多的真實
在悲哀的台灣媒介生態中
真實真的很珍貴


NO:271_9
RIVER  於 2003/05/05 20:54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我可以再舉一例

還記得B棟醫護人員終於等到可以出來的那一天清早嗎
卅六位
每個人臉上的表情毫無喜悅可言
如果不寫圖說
光從照片來看
讀者會以為這群人是不是正要走進地獄裡

他們的累,馬英九懂嗎

市府在前進指揮所〈就是封路的廣州街〉安排了一場慰問秀
由馬英九、吳碧珠、邱淑媞及吳育昇代表提了一袋收音機、維他命等禮品
連手都不敢握,直接交到桌上,再由和平院長吳康文、感染科主任蘇瑞珍等人代表接送
氣氛沉重,令不少旁觀者都想落淚

落淚
不是為了市府團隊,而是在這場慰問秀背後
再度發現市府團隊是如此不人道
連他們罵聲不斷的醫護人員都不放過

當時
有些先一步下樓來的護士已搭上公車
為了配合市府的作秀
竟然被命令拖著大包小包幾乎拿不動的行李
從中華路大門又走回廣州街
這一段路只有十幾公尺不到
但對這些已經瀕臨崩潰的人來說
可是舉步維艱啊
有人甚至還要兩人架著攙扶
才有辦法走得動

市府貼心嗎

找人幫早已累垮的醫護人員送行李做不到嗎
讓他們早點回公訓中心休息做不到嗎

當馬英九脫口而出「I Love You」時
萬千個幹字都不足以形容心中感受
可惜的是
沒有媒體報這些〈即使電視台廿四小時再廣州街及延平南路甚至醫院另一頭共三組攝影人馬,就是沒人報,聯合報的攝影記者將過程全部拍下來,結果呢,報社一張也沒用〉


NO:271_10
竹中半兵衛  於 2003/05/05 21:12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River兄:
請准轉貼大作。


威將軍:
請至外獨會看看我貼的這欄,你可以更明白我的用心。


NO:271_11
威兒乾  於 2003/05/05 21:13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軍師:

請放心, 您百分之百正確, 支持到底!

知道為了堵那網路渠美鳳!


NO:271_12
RIVER  於 2003/05/05 21:17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忍了十二天
終於將心中的話講出來
講出來
就是希望讓只看電視與報紙的人
可以多一點不同的觀點

新聞真的不是事實
拙作沒版權
請任意轉貼
文責我負


NO:271_13
恆愛台  於 2003/05/06 00:21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TO RIVER

深深感受您內心的沈痛................

【政治雖然骯髒∼但當人性被踐踏時,認誰都別想壓抑求生的尊嚴,即使施暴者自命是上帝!】


NO:271_14
321  於 2003/05/06 00:52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之前看過和平小兒科林醫師的SARS隔離日記,道出了院內的真實情況﹔而River的短文則訴盡了院外的另一番真實景象。

事實的發掘與呈現是如此的不易與珍貴啊!謝謝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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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吳育昇最後竟然會對家屬吐出那樣一句話!不禁讓我聯想道蔣仲苓上降
當年的那句名言。


NO:271_15
小明  於 2003/05/06 07:08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471 回應本主題
作者: HBP(818..517)
留言時間:2003/05/06 05:43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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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底下的報導
這會兒連一向愛護馬市長不遺餘力的中國時報也說話了
而這篇報導的內容
也正好證實了本欄諸多網友先前的看法
和壹週刊的報導更是互相呼應

2003.05.06 中國時報
和平隱匿疫情 市府混亂封院
吳典蓉/調查採訪


在行政院與台北市政府通力合作下,和平醫院已陸續淨空,和平封院事件逐漸落幕,但倉促封院卻也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和平可能感染SARS人數由八人上昇到近六十人,檢察總長盧仁發甚至認為,如果有人因沒有準備而被隔離在和平醫院並導致感染,可能會有相關法律問題,將是很嚴重的事。

在和平醫院風暴中,雖然台北市決定封院顯得迅雷不及掩耳,但由於SARS攸關重大,因此行政院一開始是完全站在協助的立場。不過封院之初,市政府卻完全沒有分層、分級、分類管控,防護準備嚴重不足,醫界大老紛紛提出強烈意見,和平醫院內部更出現被隔離的醫護人員衝破封鎖線等衝突,原本打算全權由行政院處理的陳水扁總統,最終還是在二十六日站到第一線。


回顧台灣的抗煞過程,四月初,當勤姓台商病情已獲得控制後,全世界一流的科學家對SARS還是所知無幾,當時台大感染科主任張上淳曾向友人說,這是他當醫生這麼久,第一次感到害怕﹗

雖然如此,在四月二十二日以前,表面上台灣的疫情似乎已經控制住了,「三零」的記錄未被打破,中央彌漫著樂觀的氣氛。四月二十二日晚,陳總統還特地打電話給一位醫界友人詢問是否有新病情,這位友人還充滿信心地說,「Under Control」。但當天台北市政府通報了四個病例,都是和平醫護人員,而且X光片顯示肺部都已有跡象,一場「和平風暴」即將展開。

和平的劉姓洗衣工四月十三日發病,四月十六日開始住進B8,到四月十八日B8員工開始感到不適,院內感染其實已經開始。當過和平醫院院長的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陳再晉曾打電話到和平醫院,詢問院內情況到底如何,當時院長祕書仍說沒什麼事。和平爆發疫情後,陳再晉責問這位老部屬,得到的答案卻是:「我們只是普通的公務人員而已,能說什麼?」

一位醫界人士指出,抗SARS犧牲的護理長陳靜秋,曾於二十一日到台大看病,如果不是合理懷疑和平已經院內感染,身為護理長的她怎可能到其他醫院求診。一位衛生署官員抱怨,和平延誤通報,一方面就是想能賺錢就盡量賺錢,而且心存僥倖,以為只要盡量將SARS病人送到別的醫院就沒事。

在院內感染已相當嚴重之後,接下來處理和平封院的問題更加棘手,而且也面臨風暴般的後果。四月二十四日上午七時,台北市政府已在早餐會中初步做出封院的決定,上午九時四十五分,行政院祕書長劉世芳臨時通知台北市政府,請派官員到行政院開會,台北市派出副市長歐晉德與衛生局長邱淑媞與會。

台北市政府在會中提出封院建議,會後並由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與歐晉德共同宣布關閉和平醫院等五項因變措施。

二十四日日上午八時,衛生署召開內部會議,並於九時許以電子公文方式發了署授疾字第0920000275號公文給台北市,正本給台北市衛生局,副本給台北市政府及和平醫院。公文提出四點要求:第一、市政府必須安排接管小組進駐,二、接管小組人員必須包括醫師及行政人員,三、成立醫事諮詢小組,四、必須擬出人員進入及分區管制計畫報衛生署。

不過,這分公文二十四日上午發出,十時送達台北市政府時,衛生局長邱淑媞等人已在行政院提出封院報告,為了回應疾病管制局的要求,邱淑媞祕書表示,台北市政府立即於二十四日晚與中央成立聯合處理小組,對於疾管局所提醒的事或突發事項,都每天開會處理。

衛生署事後抱怨,封院這麼久,他們還沒看到這份分區管制計畫。事實上,關於和平的分區管制計畫,一直到封院第三天,才由台北市政府委請專家建立三區分層隔離機制。

沒有事先提出分區管制計畫,台北市政府也有為難之處,市政府核心幕僚指出,理論是很容易說的,但是二十二日發現和平院內感染後,台北市政府最擔心的是院內感染繼續擴散,衛生局在二十三日就在研擬各種因應措施,二十四日宣布封院。在這麼急迫的時間內,他們的考量是,和平是否引發更進一步的感染、是否洩密,衛生局即使有心,但時間還是不夠用。

除了是否分區引發爭論外,防疫理念不同也是爭議重點。邱淑媞於四月二十一時曾警告社區感染的可能性,但中央的疾管局則認為,醫院感染才是最嚴重的,因此面對和平的院內感染,疾管局的作法是在二十三日緊急調出一個月前曾經到過和平醫院的一萬五千名病患就醫資料。他們認為,掌握和平醫院病患就醫資料,原則上應可初步定出防疫計畫。

在二十四日和平封院時,中央與台北市的這些紛歧並未呈現,因為雙方必須合作抗SARS。但緊急封院後,醫界大老強烈質疑,陳總統的醫界諮詢對象、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告訴陳總統,和平醫院已經有如一個病毒的天然培養皿,現在又沒有何任防護措施就封院,將一千二百個健康的人關在裡面,讓他們重複暴露在病毒前,不是身體超強的人,早晚都會感染。

更嚴重的是,檢察總長盧仁發還適時向相關府院高層提醒,未來如果有人因此感染,可能涉及法律問題。

二十六日下午,一位疑似感染SARS患者在和平醫院上吊自殺,陳總統緊急邀請陳建仁、台大感染科主任張上淳、衛生署長涂醒哲、疾病管制局局長陳再晉開會。與會人士建議,應儘速將和平醫院內的SARS病患移出,避免健康的人也交叉感染,陳總統對涂醒哲也有微詞,一度要求涂醒哲一定要在二十四小時內完成這項任務。在場人士緩頰後,才改為三十六小時移出病患,這就是「和平醫院三十六小時作戰計畫」的由來。

移出和平醫院多數的SARS病患之後,家屬及其他病患也陸續於這幾天移出隔離。但是SARS通報病例卻累計高達一百八十八人,可能病例接近六十人,死亡人數也達七人,因其他重症死亡的也有十一人。

和平的故事終有一天會落幕,但這個教訓讓許多人付出慘痛的代價。台北市政府及少數和平醫院管理階層,還欠大眾一個說法。等SARS告一段落,應該要有人負責說明和平的真相,才能避免將來悲劇重演。


NO:271_16
旁觀  於 2003/05/06 11:17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才不呢!中時根本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多用點心分析分析,就看得出來本質上仍是在為台北市府馬團隊抹粉護航啦!

「在和平醫院風暴中,雖然台北市決定封院顯得迅雷不及掩耳,但由於SARS攸關重大,因此〈行政院一開始是完全站在協助的立場〉。不過封院之初,市政府卻完全沒有分層、分級、分類管控,防護準備嚴重不足,醫界大老紛紛提出強烈意見,和平醫院內部更出現被隔離的醫護人員衝破封鎖線等衝突,〈原本打算全權由行政院處理的陳水扁總統,最終還是在二十六日站到第一線〉。」
〈〉暗指行政院協助不力,阿扁手下無能人。

「雖然如此,在四月二十二日以前,表面上台灣的疫情似乎已經控制住了,〈「三零」的記錄未被打破,中央彌漫著樂觀的氣氛〉。四月二十二日晚,陳總統還特地打電話給一位醫界友人詢問是否有新病情,這位友人還充滿信心地說,「Under Control」。但當天〈台北市政府通報了四個病例,都是和平醫護人員,而且X光片顯示肺部都已有跡象,一場「和平風暴」即將展開〉。」
〈〉以「當天台北市政府通報病例•••都是和平醫護人員」暗指中央小看疫情並卸責給和平醫院。

「當過和平醫院院長的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陳再晉曾打電話到和平醫院,詢問院內情況到底如何,當時院長祕書仍說沒什麼事。〈和平爆發疫情後,陳再晉責問這位老部屬,得到的答案卻是:「我們只是普通的公務人員而已,能說什麼?」〉」
〈〉再次卸責給和平醫院!若說普通的公務人員不能說什麼,那邱淑提和馬英九這種「高級」的公務人員總不會連該做的也沒做吧?

「一位醫界人士指出,抗SARS犧牲的護理長陳靜秋,曾於二十一日到台大看病,如果不是合理懷疑和平已經院內感染,身為護理長的她怎可能到其他醫院求診。一位〈衛生署官員抱怨,和平延誤通報,一方面就是想能賺錢就盡量賺錢,而且心存僥倖,以為只要盡量將SARS病人送到別的醫院就沒事。〉」
〈〉挑撥兼卸責,說什麼衛生署官員抱怨和平延誤通報的廢話。請問是哪位衛生署官員?和平延誤通報,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淑提沒有責任嗎?能賺錢就盡量賺錢?這不是馬市府的座右銘?

「在院內感染已相當嚴重之後,接下來處理和平封院的問題更加棘手,而且也面臨風暴般的後果。四月二十四日上午七時,〈台北市政府已在早餐會中初步做出封院的決定,上午九時四十五分,行政院祕書長劉世芳臨時通知台北市政府,請派官員到行政院開會,台北市派出副市長歐晉德與衛生局長邱淑媞與會。台北市政府在會中提出封院建議,會後並由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與歐晉德共同宣布關閉和平醫院等五項因變措施。〉」
〈〉在美化市府決策迅速的同時,把中央拉下水為該決策背書,以備日後決策出錯時,好將責任賴給中央。

「二十四日日上午八時,衛生署召開內部會議,並於九時許以電子公文方式發了署授疾字第0920000275號公文給台北市,正本給台北市衛生局,副本給台北市政府及和平醫院。公文提出四點要求:第一、市政府必須安排接管小組進駐,二、接管小組人員必須包括醫師及行政人員,三、成立醫事諮詢小組,四、必須擬出人員進入及分區管制計畫報衛生署。〈不過,這分公文二十四日上午發出,十時送達台北市政府時,衛生局長邱淑媞等人已在行政院提出封院報告,為了回應疾病管制局的要求,邱淑媞祕書表示,台北市政府立即於二十四日晚與中央成立聯合處理小組,對於疾管局所提醒的事或突發事項,都每天開會處理。〉」
〈〉又再一次美化市府決策效率和拉中央下水。

「〈衛生署事後抱怨〉,封院這麼久,他們還沒看到這份分區管制計畫。事實上,關於和平的分區管制計畫,一直到封院第三天,才由台北市政府委請專家建立三區分層隔離機制。〈沒有事先提出分區管制計畫,台北市政府也有為難之處,市政府核心幕僚指出,理論是很容易說的,但是二十二日發現和平院內感染後,台北市政府最擔心的是院內感染繼續擴散,衛生局在二十三日就在研擬各種因應措施,二十四日宣布封院。在這麼急迫的時間內,他們的考量是,和平是否引發更進一步的感染、是否洩密,衛生局即使有心,但時間還是不夠用。〉」
〈〉衛生署事後抱怨?為什麼不說台北市府一開始就無意與中央的衛生署配合防疫?
〈〉台北市政府也有為難之處?時間不夠用?那就有時間開記者會砲轟中央?就有時間穿太空裝去和平醫院裡招搖?

「除了是否分區引發爭論外,〈防疫理念不同也是爭議重點〉。邱淑媞於四月二十一時曾警告社區感染的可能性,但中央的疾管局則認為,醫院感染才是最嚴重的,因此面對和平的院內感染,疾管局的作法是在二十三日緊急調出一個月前曾經到過和平醫院的一萬五千名病患就醫資料。他們認為,掌握和平醫院病患就醫資料,原則上應可初步定出防疫計畫。」
〈〉這下子把責任推給防疫理念不同了!請問若本份做好了,即使大放厥辭,或許還多少獲得一些敬重,可是請問台北市衛生局長盡了什麼本分?連個轄下的醫院也管不好,憑什麼資格批評中央的防疫理念?

「〈在二十四日和平封院時,中央與台北市的這些紛歧並未呈現,因為雙方必須合作抗SARS〉。但緊急封院後,醫界大老強烈質疑,陳總統的醫界諮詢對象、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告訴陳總統,和平醫院已經有如一個病毒的天然培養皿,現在又沒有何任防護措施就封院,將一千二百個健康的人關在裡面,讓他們重複暴露在病毒前,不是身體超強的人,早晚都會感染。更嚴重的是,檢察總長盧仁發還適時向相關府院高層提醒,未來如果有人因此感染,可能涉及法律問題。」
〈〉請問什麼叫紛歧並未呈現?邱淑提之前開記者會砲轟中央,不叫紛歧?又什麼叫做雙方必須合作抗SARS,台北市府何時表現過願與中央合作的態度?哪次不是捅了漏子,收不了爛攤了,才不甘不願的賴給中央?甚至當中央接手,正在心力交瘁時,還在背後捅刀,人前搶功?

「二十六日下午,一位疑似感染SARS患者在和平醫院上吊自殺,陳總統緊急邀請陳建仁、台大感染科主任張上淳、衛生署長涂醒哲、疾病管制局局長陳再晉開會。與會人士建議,應儘速將和平醫院內的SARS病患移出,避免健康的人也交叉感染,〈陳總統對涂醒哲也有微詞,一度要求涂醒哲一定要在二十四小時內完成這項任務。在場人士緩頰後,才改為三十六小時移出病患,這就是「和平醫院三十六小時作戰計畫」的由來。〉」
〈〉又再一次暗指阿扁手下無能人,藉此挑撥新政府內的互信及民眾對新政府的信心。

「和平的故事終有一天會落幕,但這個教訓讓許多人付出慘痛的代價。〈台北市政府及少數和平醫院管理階層,還欠大眾一個說法。等SARS告一段落,應該要有人負責說明和平的真相〉,才能避免將來悲劇重演。」
〈〉請不要用這種中國的語句!台灣大眾此次經歷中國肺炎的蹂躪,要的不只是一個說法那麼簡單,台灣人要的,是知恥負責,勇於承擔的實際行動!台灣人要的,更不只是有人說明真相,而是造成事件的人與團隊責任的徹底追究。


NO:271_17
沒水準  於 2003/05/06 11:59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把RIVER大大的發言整理成一篇
大家比較好轉貼
(感謝RIVER大大提供寶貴訊息)

另外
這裡還有些相關新聞圖片分析
http://home.kimo.com.tw/zin123go/
(進入網頁後請點圖進入)

也可以一併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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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VER  於 2003/05/05 18:15

雖然我不認識壹周刊的這兩位同業
但如果你知道當天被關在和平監獄裡的是什麼人
就不會訝異為何兩人有機會留在院裡
封院當天
本人透過電話與院內家屬取得聯繫
至少有一批人
他們當天〈或前一天〉接獲醫院通知
要他們把病患轉出去或辦理出院
結果
這些家屬就在毫無心理準備下
被一紙封院命令
全都被隔離〈最後吵到半夜,才有廿幾人獲准出院,看著幾位年紀超過七十歲的老先生老太太在半夜踽踽獨行在返家途中,看了只覺心痛〉

質疑一:家屬只踏進醫院辦轉院,就要被隔離,難道沒有漏網之魚嗎

最大的漏網之魚:記者。因為封院前一天就傳出和平醫院集體感染消息,中時聯合自由全都是頭版頭新聞,顯而易見,廿四日當天會有多少媒體群聚和平醫院裡,如果照市府標準,四月十五日之後去過和平醫院的都要接受隔離,那麼這些記者難道都不用接受隔離嗎?若照壹周刊說法,他們記者本來就在裡頭,那麼市府反應該給予嘉獎,因為他們沒有違反規定,真正要懲罰的,是那些當天去過和平醫院採訪,結果通通逃出來的記者〈起碼包括中時聯合自由及東森等急著落井下石的媒體〉。

質疑二:壹周刊隨意遊走AB兩棟?

如果我沒記錯,當天我與台北市新聞處處長吳育昇的對話是這樣的:
「處長,家屬都很擔心,這樣貿然封院,又不加以隔離,很容易會交叉感染,到時即使沒病的也會得病」。
「這你放心,我剛剛才和院長通過電話,裡頭隔離措施都已做好」。
「可是家屬說,大家都在裡頭跑來跑去,根本就不設防,現在應該先要求院裡人士待在同一個地方,不准亂跑,或者集中管理」。
「那怎麼可能作得到,我們把人召回院裡,就被罵得要死了,那可能還限制他們的行動自由」。
「所以院裡的人都沒辦法進行進一步管制了?」
「我們都不在現場,你聽到的跟我問的都是二手傳播,我當然相信院長的專業判斷了」
吳育昇最後還很冷血地加了一句話:「如果若出人命,家屬可以請求國家賠償啊」

接下來,他打電話給院長〈或副院長〉:「你們消息怎麼都沒弄好,讓家屬打電話出來向媒體告狀」.

吳育昇的態度很明顯,他也不清楚到底院內情況到底是怎樣,只憑院內傳出來的消息,就片面以為裡頭早已進行隔離。

接著第三天,本人有幸成為第一位與和平資訊室股長陳玫芬進行視訊連線,當時她說:「從今天早上八點開始,我們已經嚴格執行AB兩棟醫護人員隔離措施,也就是A棟人員回到替代役中心後,上班就直接到A棟報到,同樣地,B棟人員也直接到B棟報到」。

接著,前衛生局長葉金川進入和平擔任現場指揮官,當時他說,最重要的任務就是進行AB棟的隔離工作,包括穿隔離衣、消毒及上下樓梯如何走等.

從這些現象看來,和平前幾天確實沒有作到完全的隔離工作。

既然做不到完全隔離,又何來譴責壹周刊記者隨意遊走?

市府的無能
從院內人數到底多少,要到第四天才有個說法便可見一斑
裡頭有病患及家屬說沒人照顧、沒飯吃、沒口罩可換,一昧譴責醫護人員擅離職守,馬英九還義正辭嚴地說:「抗疫視同作戰」,當一個士兵沒武器上戰場,你要他白白去送死,難道他就沒有權利發表心聲保護自己的權益嗎?

醫護人員被污名化,市府是首惡,後來才要把第一位病逝的護理長陳靜秋入祀忠烈祠
也是在媒體的報導下,他們才勉為其難給予清潔工呂陳麗玉同樣的慰問金標準。


我可以再舉一例
還記得B棟醫護人員終於等到可以出來的那一天清早嗎
卅六位
每個人臉上的表情毫無喜悅可言
如果不寫圖說
光從照片來看
讀者會以為這群人是不是正要走進地獄裡

他們的累,馬英九懂嗎

市府在前進指揮所〈就是封路的廣州街〉安排了一場慰問秀
由馬英九、吳碧珠、邱淑媞及吳育昇代表提了一袋收音機、維他命等禮品
連手都不敢握,直接交到桌上,再由和平院長吳康文、感染科主任蘇瑞珍等人代表接送
氣氛沉重,令不少旁觀者都想落淚

落淚
不是為了市府團隊,而是在這場慰問秀背後
再度發現市府團隊是如此不人道
連他們罵聲不斷的醫護人員都不放過

當時
有些先一步下樓來的護士已搭上公車
為了配合市府的作秀
竟然被命令拖著大包小包幾乎拿不動的行李
從中華路大門又走回廣州街
這一段路只有十幾公尺不到
但對這些已經瀕臨崩潰的人來說
可是舉步維艱啊
有人甚至還要兩人架著攙扶
才有辦法走得動

市府貼心嗎

找人幫早已累垮的醫護人員送行李做不到嗎
讓他們早點回公訓中心休息做不到嗎

當馬英九脫口而出「I Love You」時
萬千個幹字都不足以形容心中感受
可惜的是
沒有媒體報這些〈即使電視台廿四小時再廣州街及延平南路甚至醫院另一頭共三組攝影人馬,就是沒人報,聯合報的攝影記者將過程全部拍下來,結果呢,報社一張也沒用〉


忍了十二天
終於將心中的話講出來
講出來
就是希望讓只看電視與報紙的人
可以多一點不同的觀點
新聞真的不是事實
拙作沒版權
請任意轉貼
文責我負

=========================================


NO:271_18
Excalibur  於 2003/05/06 17:01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看來台北市政府不只無能, 更是沒種阿~
是不是馬市長大人怕真相大白後太難看, 所以不敢告!?
不要學你們飯桶派口中的阿扁總統一樣膽小阿, 哼哼~

參考連結http://tw.news.yahoo.com/2003/05/06/society/cna/3973512.html北市府暫不對

壹週刊採法律行動 交社會公評

  (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六日電)台北市政府昨夜把留置在和平醫院內的兩名壹週刊記者移出醫院隔離,並查扣其採訪器材。市府新聞處長吳育昇今天說,這兩名記者的行為有違新聞道德,但市府暫不採取法律行動,將此事交由社會公評,也呼籲所有媒體不要逼自己的記者玩這種「俄羅斯輪盤」。

  吳育昇說,市府經過兩天半的調查,實際了解這兩名記者在院內的行為舉措後認為他們的行為確實有違新聞道德,也有欺騙院內醫護人員及住院病患、家屬之實,但經審慎思考,市府願將此事交由社會大眾公評,接受輿論裁判。

  吳育昇說,市府決定暫不採取法律行動,依法查扣的採訪器材也會在近日和平醫院完成消毒後擇期發還,但若日後這兩名記者或壹週刊再使用這批照片、圖像、錄音或相關文字資訊,如有涉及違法,市府仍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至於昨夜被移往基河三期國宅隔離的兩位記者,吳育昇說,這兩人在未來十四天的隔離期間內若違反隔離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課處罰鍰。他強調,市府尊重新聞自由和媒體採訪權,但希望媒體不要逼自己的記者玩「俄羅斯輪盤」。920506



NO:271_19
威兒乾  於 2003/05/06 17:03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軍師:

北市府新聞局一方面痛批壹周刊不遵守隔離, 揚言要告壹週刊!

卻又一方面傳簡訊通知媒體記者去採訪(還在隔離期間)的陳靜秋丈夫!


北市新聞處的簡訊證據在此


回信發言人:manpan, on Tue May 06/03 16:51:51 (IP code: 251.98)

--------------------------------------------------------------------------------
main9
訪客
發表於: 2003/05/06 09:52

5/4各家媒體痛批余政憲突檢B級隔離者!作秀!
卻不敢揭發馬市府5/2簡訊通知媒體去採訪A級隔離者陳靜秋的先生!
以遂其運用媒體利用陳靜秋之死來累積其政治聲望!
並掩飾其種種防疫的過失!

下面網頁有詳細圖文影像檔說明:
希望各位先進傳缽一下,
最好傳給那些敢報導的媒體!
很擔心馬市府會把這個網頁給幹掉!

http://home.kimo.com.tw/zin123go/new_page_2.htm


NO:271_20
RIVER  於 2003/05/06 19:36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昨天晚間約八點多
市府新聞處就已廣發簡訊通知眾家媒體
要在十點將兩名壹周刊記者送往基河三期國宅
一反過去院內人士進出都得偷偷摸摸的低姿態
市府公審壹周刊記者居心昭然若揭

〈最後一名被押回醫院的醫師周經凱回院新聞,就被市府擺了一道,
還有和平院長吳康文及仁愛副院長璩大成發燒送台大的新聞也是
市府的效率就沒這麼好,提早好幾個小時發新聞通知,還故意讓大家漏新聞〉

吳育昇手持麥克風又酸又狠地講了些話〈內容等截稿後再打上來〉
結果呢?馬英九畢竟還掛著哈佛法學博士的頭銜,知道告不贏
最後又在今天的例行記者會上講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話
要嗎就告到底,沒本事只會讓人看笑話

今天又和和平幾位醫師連絡上
包括留在B棟至今的內科主治醫師
連他都想買本壹周刊回來看
還有另名被隔離在基河國宅的醫師也覺得差點被市府當犧牲品
還有許多主任級醫師
他們的罵聲不斷
都只證明壹周刊所言不假
市府卻從未針對內容提出反駁
只會批評人家涉嫌偷拍
可是
該場會議內容
早就透過電話訪問傳遍了
哪有機密可言


NO:271_21
威兒乾  於 2003/05/06 20:04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最後一名被押回醫院的醫師周經凱回院新聞,就被市府擺了一道,

還有和平院長吳康文及仁愛副院長璩大成發燒送台大的新聞也是
市府的效率就沒這麼好,提早好幾個小時發新聞通知,還故意讓大家漏新聞〉

指的是這個嗎?

(吳康文未必是真感染!

台北市現在講得話都不可信!有可能又是損害控管!

假塑造吳康文鞠躬盡瘁也染病的樣子!來幫他卸責!讓外界不再苛責吳康文的管理

總之, 由陳靜秋之案來看, 台北市吳育昇很喜歡搞這一套, 現在不要隨之起舞!

不是沒人性, 而是這群人的專長不在做事而是在於維護自身形象以及如何卸責上)


NO:271_22
恆愛台  於 2003/05/06 20:42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威將軍

為什麼我看不到圖檔?.............我又中獎了嗎?


NO:271_23
白長壽  於 2003/05/06 21:40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威兄:
well done !! 這個簡訊殺傷力足以幹掉一般網站裡的政治討論版!!
強到馬迷們一個字也吐不出來!! thanks~~

NO:271_24
威兒乾  於 2003/05/07 16:44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現在明明是馬英九市府無能的錯, 找不到中央的明顯缺失

但要怎麼將北市府的爛帳也賴給中央呢?要怎要才能將中央拖下水分攤輿論責難呢?

嘿嘿嘿......

所以就隨隨便便抓個(尚未有(SOP)來打中央)拖下水....

這算什麼?開玩笑, 各醫院沒有SOP就不能防疫?

得了吧, 統派媒體統派政客!


NO:271_25
威兒乾  於 2003/05/07 16:53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真正打戰, 臨場應變, 這哪有什麼SOP?

美國打伊拉客有通令全世界的SOP?

不都是靠團隊的機動力?

不都是靠團隊的緊急應變能力?

面臨從未遇過的突發狀況, 如果沒有全心全力緊集應變?還在構思SOP作紙上作業?人都死光了還在SOP?

第一次遇到全新的狀況哪有什麼SOP可依循?

第一次遇到的全新狀況, 緊急處理得當後危機解除後, 再將事件處理過程寫下來這才是真正的SOP!

他媽的,聯合報是狗屎是不是?找不到可以打中央的地分, 又不甘心看到馬英九無能下失控老是受全國人民不屑, 所以要趕緊泡製個SOP來拖中央政府下水嗎?

其它縣市的疫情有像台北市這麼糟糕嗎?這麼混亂嗎?

統媒聯合報少來用一些專業名辭來唬弄不知情的讀者!

SHIT!把台灣人當白癡!

這些統派記者在我眼裡是一群自以為是, 實際上本事卻是低等的一群!


NO:271_26
威兒乾  於 2003/05/07 19:23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台北市府已喪失機動力與緊急應變能力, 所以統媒就開始幫馬英九牽托是沒有SOP之故啦!


此次SARS充份顯示出馬英九市府團隊根本沒有機動力, 也沒有緊急應變能力!

如果台北市府的團隊在美國NASN工作, 讓他們這一群人沒機動力與緊急應變能力的人去搶救(阿波羅十三), 那結果鐵定是讓三位太空人入忠烈祠......然後趕緊辦個燭光晚會趕緊來轉移自己團隊的失策與無能!

變成(雷鋒)!

面對從未遇過的SARS, 這時候最需要的是政府團隊的緊急應變能力, 而不是SOP!

這是天大的笑話......

陳水扁當台北市長時代, 每次出事不都是靠緊急應變能力?與機動力?有哪個媒體怪當時的行政院連戰沒有規劃SOP!

中國人就是如此, 懶驢上磨屎尿多, 理由特別多!

統媒根本是用(沒有SOP)意圖掩飾馬戲團隊早已喪失緊急應變能力的事實!


NO:271_27
RIVER  於 2003/05/07 19:42
Re:我贊成馬市長”法辦”壹週刊記者

我贊成一定要有SOP
但難道一定要等中央訂,地方政府才有依據可循嗎
從隔離時間中央北市不同調來看
就知道台北市政府的心態根本就想獨立自治了
更不要說其他教改、使用付費垃圾袋的政策了
依據地方自治條例,台北市早應自治能力
也要想辦法自己處理危機事件
否則要你十萬市府大軍幹嘛

三月底
邱淑媞不是還在痛罵涂醒哲,為何不將SARS列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既然這麼有先見
就應先見到底
怎麼先爆發疫情的是市立醫院
怎麼喊半天說疫情很嚴重
結果自己也沒訂出什麼SOP,責任卻又推到中央身上

這件事不是光用有無SOP就能解決的
如果可以的話
新加坡香港爆發時間都比我們來得早
為何市府只會罵涂醒哲,卻也沒派人出去學個什麼SOP回來
罵不得的馬英九,罵不得的邱淑媞

面對台北市的混亂
晚上睡覺你們真的可以睡得安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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