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中國時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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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oco  於 2003/04/16 00:16
請中國時報說明

請中國時報說明
這項評鑑計畫每年都做,經費約一百六十萬元,過去三年都是由新評會獨家來執行這項評鑑工作
今年新聞局以公開招標的方式來作這項評鑑計畫,參加投標的有四家,「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以不到一百萬元得標
公開招標,就是誰的價錢低誰得標,參加招標的人有選擇權,價錢不合適可以不做,這應該是顯而易見的道理
這件事件演變到現在的唯一事實是,每年都做的評鑑計畫,今年「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以不到一百萬元得標,如此而已
新聞局的態度應該是,能省則省,以公開招標的方式給價錢低給誰做,如同先前「置入型廣告」是一樣的
身為一個納稅人我覺得這是一種進步,最起碼新聞局替納稅人省了六十萬
內定?新評會疑官方主導
林淑玲/台北報導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3041500013,00.html
行政院新聞局今年起將平面媒體內容評鑑改由「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承包,新聞評議會內部昨日強烈質疑過程有內定之嫌。新評會強調,由官方主導評鑑政治新聞,目的在於引導「新聞為政治服務」,希望媒體版面充斥官方說法,這種做法並不恰當。

新評會現任主委為台大校長陳維昭,前總統李登輝女婿賴國洲曾任新評會秘書長。該會昨強調,新評會過去三年雖接受新聞局委託進行平面、電子媒體內容評鑑;評鑑內容均是從淨化新聞出發,以色情、血腥、暴力為主,從未把政治新聞內容納入評鑑。新評會表示,該會今年的投標案,同樣是以血腥、暴力、色情等評鑑做為內容。基於媒體專業,也主張不適合對政治新聞評鑑。

一位熟悉新評會會務人士表示,早在去年底就知道新聞局要把評鑑業務改交給親政府團體辦理。今年二月開標前,新評會相關人員還在猶豫要不要去投標,經過討論,還是去投標,最後果如預期,由新聞公害防治委員會得標。該位人士表示,新評會成立較早,成員中有些人與國民黨走得比較近,新政府內部早就有人看他們「很不順眼」。相較之下,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執行長盧世祥身兼廣電基金董事長;而廣電基金根本就是新聞局捐助的基金會。

據了解,新評會過去均以從新聞局拿委託案,做為主要財源,平面、電子媒體兩個評鑑案,一年大約可以拿到一百六十萬元。流失這項主要財源後,新評會已出現財務危機,連租辦公室的錢都沒有,差一點流落街頭。


NO:122_1
恆愛台  於 2003/04/16 01:17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真是弄狗燒嘎的爛新聞。。。。。騙那麼多年了∼不累啊!

NO:122_2
acoco  於 2003/04/16 13:58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color=red]轉貼2003.04.15 中國時報
當局難道要自陷箝制媒體言論空間的惡名?
中時社論
http://news.chinatimes.com.tw/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3041500176,00.html
新聞局撥出預算,以招標方式決定即將委託「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從精確、公正、客觀、合適四方面針對六家媒體以焦點新聞為主的版面進行評鑑。其他兩家競標者的企劃案,都未以要聞版新聞為評鑑對象。政府公務預算被用來評鑑包括政治新聞在內的焦點新聞,這是歷經白色恐怖時代的媒體也從未遇到過的經驗。

政府以如此毫不遮掩的手法,使用政府經費公然評鑑平面媒體的焦點新聞版面,還邀請廣告主參與評鑑發表,稱得上是企圖箝制輿論、大開新聞自由倒車的作為。我們懍於新聞事業監督政府廣開言路的責任,必須就此提出嚴正的批判與質疑。

媒體做為社會的公器,其專業表現的良窳,當然應該受到社會的公評。我們絕不是以為平面媒體不可受到評鑑。我們所不能緘默坐視者,則是政府使用公帑,不計瓜田李下,甚至明目張膽地策動民間力量來收縮輿論尺度的行事作風。這是連戒嚴時代也未出現過的手法,卻是進入總統選舉年矢言保障人權、寧要報紙不要政府的執政團隊所發明的招數,究竟是不諳新聞自由真諦的凸槌之舉呢?還是表面說一套、實際做另一套,開始收緊言論網羅的先聲呢?

不要以為我們危言聳聽,不妨看看得標單位遞送新聞局的企劃書中使用的語言:「傳播色情、暴力,病在題材不適合,報導未必偏離事實,但諸如舔耳案、嘿嘿嘿風波等,已嚴重傷害媒體的正確、公正、客觀等新聞的根柢。而這類報導大有方興未艾之勢,若無適時適策督導,將入媒體『極權行兇』之境」!原來這項評鑑是要來督導媒體輿論方向的,使用這樣與新聞事業為敵的語彙來迎合政府招標的心理,能不令人不寒而慄?原來大眾引以為憂的色情、暴力報導不是評鑑的重點,真正受到關切的是政府官員被媒體高度質疑的部分;原來企劃案擔心的不是成為政府使用公帑抗衡媒體的極權幫兇,而是媒體監督政府的自由作風!

我們不禁懷疑,標榜人權的執政者究竟懂不懂得什麼叫做言論的自由市場?不錯,像舔耳案、像嘿嘿嘿案,都是政府官員曾經受到媒體錯誤報導的例子。但是,請不要忘記,舔耳案與嘿嘿嘿案裡受到委屈的政治人物,也都在媒體上得到了全面的平反。台灣的媒體在事實真相大白或是司法做出判決之後,都以與原來報導幅度只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方式,還給了當事人的公道。他們受到媒體的高度注意,原因無他,是因為他們都是占據政府權力要津的公眾人物;他們還擊的聲音,也同樣能夠得到媒體廣泛的報導。占據政府權位的官員和公眾人物一樣,身繫公共利益,不能只希望露出媒體大幅的版面、得到媒體正面的肯定,卻不能接受媒體近距離的觀察與監督。西方通行的新聞理論是,官員與公眾人物可以輕易擷取媒體版面自保,根本不需要司法程序的保障。在台灣,政治人物則是既能享受媒體的平反,也可以享受法院的高度保護。反而是監督政府的媒體,可能因為錯誤報導受到政治人員在言論市場與司法程序裡的雙重反擊,因為無力自辯而喪失了公信。政府中人那裡還可以藉著手操政府預算的地位,使用公帑評鑑媒體的政治新聞來反制箝束新聞自由?

在言論的自由市場裡面,矯治不當言論最好的方法,就是開放更多的言論,不是拿著媒體出現的錯誤做為政治控制的藉口。政府使用公帑所做的政治新聞評鑑,不能算是開放市場裡自發性的聲音,因為它必不免於政治操弄的陰影。政府中人,成功地使用司法程序制裁言論市場失誤的言論之後,還要意猶未盡,運用人民的稅款進入言論市場,以裁判的名義擔任球員,對於言論自由市場的理念而言,真是最大的諷刺!

我們要在此處正告自信滿滿要以人權立國的執政當局,一定要有寬容的雅量與忍耐的胸襟,尊重言論自由市場的運作機制。須知言論自由的價值,不在於沒有偏頗錯誤甚至不實的言論,而在於它具有既能自我矯正也能發揮監督力量的功效。言論自由最為可貴的,不是歌功頌德、阿諛奉承願為政府傳聲筒的讚美之辭,而是活潑多元、諤諤諍諍,甚至不時出現尖酸刻薄、逆耳刺言的開放環境。這與政府操作評鑑媒體的政策方向,絕對是格格不入。連這樣基本認識也無、連絲毫誤失也不能見容的執政團隊,倡言人權立國也是無從取信的;因為那樣只會玷污了人權政策的美名。

台灣能夠走上今日的媒體環境,得來不易,台灣的平面媒體,絕不是處於毫無缺失的理想狀態。但是媒體需要改進,絕不可由政府帶著偽善的面具來從事整頓,這樣可能招致的惡害,將遠逾千百倍於媒體的錯誤。媒體「極權行兇」事小、政府「極權行兇」事大,自詡開明篤信民主的當局,能不能夠懸崖勒馬,免陷台灣於政府公然壓制媒體的惡名? [/color]


NO:122_3
acoco  於 2003/04/16 14:07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新聞局撥出預算,以招標方式決定即將委託「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從精確、公正、客觀、合適四方面針對六家媒體以焦點新聞為主的版面進行評鑑。其他兩家競標者的企劃案,都未以要聞版新聞為評鑑對象。政府公務預算被用來評鑑包括政治新聞在內的焦點新聞,這是歷經白色恐怖時代的媒體也從未遇到過的經驗。

白色恐怖時代中國時報是見證者,中國時報是以何種精確、公正、客觀、合適的方式來捍衛言論自由,請先自我評鑑
白色恐怖時代中國時報的媒體經驗是,捍衛台灣人的言論自由,還是捍衛國民黨的獨裁政權
中國時報打著捍衛言論自由的大旗,號召能人志事共襄盛舉,請略舉一二事,讓大家了解中國時報的英雄事跡


NO:122_4
acoco  於 2003/04/16 14:18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政府以如此毫不遮掩的手法,使用政府經費公然評鑑平面媒體的焦點新聞版面,還邀請廣告主參與評鑑發表,稱得上是企圖箝制輿論、大開新聞自由倒車的作為。我們懍於新聞事業監督政府廣開言路的責任,必須就此提出嚴正的批判與質疑。

媒體做為社會的公器,其專業表現的良窳,當然應該受到社會的公評。我們絕不是以為平面媒體不可受到評鑑。我們所不能緘默坐視者,則是政府使用公帑,不計瓜田李下,甚至明目張膽地策動民間力量來收縮輿論尺度的行事作風。這是連戒嚴時代也未出現過的手法,卻是進入總統選舉年矢言保障人權、寧要報紙不要政府的執政團隊所發明的招數,究竟是不諳新聞自由真諦的凸槌之舉呢?還是表面說一套、實際做另一套,開始收緊言論網羅的先聲呢?

我們不知戒嚴時代,政府是以什麼手法來廣開言路,身為白色恐怖時代的見證者,中國時報可否真誠以告


NO:122_5
acoco  於 2003/04/16 14:29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不要以為我們危言聳聽,不妨看看得標單位遞送新聞局的企劃書中使用的語言:「傳播色情、暴力,病在題材不適合,報導未必偏離事實,但諸如舔耳案、嘿嘿嘿風波等,已嚴重傷害媒體的正確、公正、客觀等新聞的根柢。而這類報導大有方興未艾之勢,若無適時適策督導,將入媒體『極權行兇』之境」!原來這項評鑑是要來督導媒體輿論方向的,使用這樣與新聞事業為敵的語彙來迎合政府招標的心理,能不令人不寒而慄?原來大眾引以為憂的色情、暴力報導不是評鑑的重點,真正受到關切的是政府官員被媒體高度質疑的部分;原來企劃案擔心的不是成為政府使用公帑抗衡媒體的極權幫兇,而是媒體監督政府的自由作風![/color]

目前這份企劃案看過的人有限,應該在網路上公佈全文,不是斷章取義惑亂人心


NO:122_6
acoco  於 2003/04/16 14:50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我們不禁懷疑,標榜人權的執政者究竟懂不懂得什麼叫做言論的自由市場?不錯,像舔耳案、像嘿嘿嘿案,都是政府官員曾經受到媒體錯誤報導的例子。但是,請不要忘記,舔耳案與嘿嘿嘿案裡受到委屈的政治人物,也都在媒體上得到了全面的平反。台灣的媒體在事實真相大白或是司法做出判決之後,都以與原來報導幅度只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方式,還給了當事人的公道。他們受到媒體的高度注意,原因無他,是因為他們都是占據政府權力要津的公眾人物;他們還擊的聲音,也同樣能夠得到媒體廣泛的報導。占據政府權位的官員和公眾人物一樣,身繫公共利益,不能只希望露出媒體大幅的版面、得到媒體正面的肯定,卻不能接受媒體近距離的觀察與監督。西方通行的新聞理論是,官員與公眾人物可以輕易擷取媒體版面自保,根本不需要司法程序的保障。在台灣,政治人物則是既能享受媒體的平反,也可以享受法院的高度保護。反而是監督政府的媒體,可能因為錯誤報導受到政治人員在言論市場與司法程序裡的雙重反擊,因為無力自辯而喪失了公信。政府中人那裡還可以藉著手操政府預算的地位,使用公帑評鑑媒體的政治新聞來反制箝束新聞自由?

媒體沒有權力,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抹黑任何人,只能就事論事,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中國時報也承認舔耳案、像嘿嘿嘿案,都是政府官員曾經受到媒體錯誤報導的例子,難道中國時報沒有加入圍剿當事人的行列中嗎
事前不查證,事後以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方式還給了當事人的公道,能補救什麼,當事人原本就事清白的


NO:122_7
acoco  於 2003/04/16 15:13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在言論的自由市場裡面,矯治不當言論最好的方法,就是開放更多的言論,不是拿著媒體出現的錯誤做為政治控制的藉口。政府使用公帑所做的政治新聞評鑑,不能算是開放市場裡自發性的聲音,因為它必不免於政治操弄的陰影。政府中人,成功地使用司法程序制裁言論市場失誤的言論之後,還要意猶未盡,運用人民的稅款進入言論市場,以裁判的名義擔任球員,對於言論自由市場的理念而言,真是最大的諷刺!

言論的自由市場裡面,矯治不當言論最好的方法,就是開放更多的言論
政府一往從前以公平的方式招標此項研究計畫,這不是要開放更多的言論嗎
言論自由是每一個人的基本人權,言論自由是可以評鑑的,就如同中國時報時常以主觀的獨到見解評鑑別人一樣
現在民間研究團體要評鑑報社,就不可以,中國時報的心態令人不解,是否中國時報有不可評鑑的地方



NO:122_8
acoco  於 2003/04/16 15:35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我們要在此處正告自信滿滿要以人權立國的執政當局,一定要有寬容的雅量與忍耐的胸襟,尊重言論自由市場的運作機制。須知言論自由的價值,不在於沒有偏頗錯誤甚至不實的言論,而在於它具有既能自我矯正也能發揮監督力量的功效。言論自由最為可貴的,不是歌功頌德、阿諛奉承願為政府傳聲筒的讚美之辭,而是活潑多元、諤諤諍諍,甚至不時出現尖酸刻薄、逆耳刺言的開放環境。這與政府操作評鑑媒體的政策方向,絕對是格格不入。連這樣基本認識也無、連絲毫誤失也不能見容的執政團隊,倡言人權立國也是無從取信的;因為那樣只會玷污了人權政策的美名。

台灣能夠走上今日的媒體環境,得來不易,台灣的平面媒體,絕不是處於毫無缺失的理想狀態。但是媒體需要改進,絕不可由政府帶著偽善的面具來從事整頓,這樣可能招致的惡害,將遠逾千百倍於媒體的錯誤。媒體「極權行兇」事小、政府「極權行兇」事大,自詡開明篤信民主的當局,能不能夠懸崖勒馬,免陷台灣於政府公然壓制媒體的惡名?

言論自由可以評鑑,但不可限制,因為違憲
這本沒有台灣人參與制憲的中華民國憲法,最起碼還可以保護報社的言論自由
不過就是一項研究計畫,須要如此大張旗鼓的讓讀者人心徨徨嗎
奇怪自由時報怎麼一點都不害怕,這份號稱台灣第一大報,一報抵四報的報紙
自由時報不害怕的原因,應該是不怕公佈發行量
中國時報害怕的原因,應該是怕公佈發行量吧
公佈發行量,廣告量減半,危在旦夕


NO:122_9
magic johnson  於 2003/04/16 15:43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等到政黨輪替後,新的政府也拿這套來評鑑媒體,希望acoco兇也能夠大力支持.

NO:122_10
magic johnson  於 2003/04/16 15:44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兇---兄

NO:122_11
OBS  於 2003/04/16 16:06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統派媒體】心中有鬼,不怕才是怪事,只好對廣告商調查。
恭喜【SARS中國疫區_統派媒體 】,造謠與作假,不到兩次公佈缺點。
就要關門了,不怕才是怪事,廣告商也會抽廣告。

NO:122_12
acoco  於 2003/04/16 22:29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中國時報0415的社論:當局難道要自陷箝制媒體言論空間的惡名?
動機:先創造新聞局箝制媒體言論的環境 ,其次結合同路媒體共同圍剿,創造一個新聞局已箝制媒體言論的事實
目的:阻止新聞局做新聞產業調查,害怕私處曝光
中國時報從頭到尾都沒有將「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得標內容詳細分析,一昧的斷章取義誤導輿論這是不對的


NO:122_13
acoco  於 2003/04/17 00:34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轉貼
掌權柄者對媒體興訟正形成風潮
中時社論
http://news.chinatimes.com.tw/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3041600624,00.html
昨天,我們已就政府動用公帑,以「研究」媒體為名行掌控媒體言論之實,破壞言論自由市場規律的舉措不當,表達了看法。我們所以對於此事嚴詞批判,乃是因為政府此舉,不能以單一獨立、突發奇想的措施視之,而似乎是政府人員長久以來對於媒體輿論一貫展現對立態度的一項環節。此種對立態度,可謂軟硬兼施;其中最為昭著的「硬」手段,就是政府中人動輒訴諸司法程序,兼用刑事、民事各種追訴途徑,引發輿論環境中的寒蟬效應,甚至封口鎖喉的肅殺氣氛,彷彿要置媒體於死地的態勢,而與政府楬櫫的民主人權大纛,格格不入。今天,就要以政府官員動輒針對媒體興訟的民主素養,以及背後所展現的權力心態,給予應有的評價。

政府大員、權勢人物威脅或是實際針對媒體的報導言論進行訴訟,似乎已成最近兩三年來的一種風氣。從總統、副總統、前總統夫人、立法委員到直轄市長,都有記錄。最近的事例,當然就要首推高雄市謝長廷市長,為了報紙社論質疑檢方偵辦特定案件是否只到市長面前即劃線止步,決定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價值甚鉅的道歉與賠償。與此時間緊密相近的,則有立法委員陳文茜控告報紙的訴訟。而就在昨天,台北地方法院才就立法委員羅文嘉控告林瑞圖誹謗案做出初審判決。若謂政治、權力人物利用訴訟追究輿論批評,蔚為時尚,絕不為過。此中顯示我國雖然步入民主政治,但權力與媒體之間尚未建立起應有的政治倫理規則,不利於民主政治權力受到監督,很值得警惕。

政治人物當然有權利依據法律主張其權利,沒有理由完全加以剝奪,但是民主憲政對於政治人物援用司法程序主張權利,特別是針對輿論或媒體進行訴訟,卻發展出一套政治倫理規則,並且形成法律規範,而由一般人請求法院保障其權利,必須維持相當的區別。所以要維持區別,最重要的理由,就在於政治人物除了可以主張一般人都可以主張的法律上個人權利之外,還擁有一般人所沒有的資源─政治權力。而政治運作的鐵則是,政治人物主張個人合法權利的時候,很可能(因為很難不)會興起動用權力的念頭,達到成功主張權利的目的。即使他們不這樣做,也很可能造成法院是在為權力張目的一般印象。這樣,不但先天就易形成一般人訴諸司法所不能獲致的威權效應,使得媒體輿論自動地自我剪裁,形成言論自由市場的萎縮,也當然斲傷司法的公信力。幾乎可以這樣說,當政治權力人物興訟的時候,除非法院審判的結果是普遍地判決原告敗訴,再怎樣公正的司法也不易取信於人,法院的信用會隨著被告的失利而陪葬。

還記得那句名言嗎?「法院是黨開的!」此言一旦出自執政黨人之口,人們是相信法院還是相信執政的政客呢?這句話畫上句號的時候,法院的信用也無疾而終。現在的執政者當然不會愚笨到覆誦這句名言。但是執政的政治人物從上焉者以降,紛紛運用司法程序企圖封鎖他們認為不實或者錯誤的批評,而且還能屢屢獲得法院的同情,給予一次又一次的勝訴判決時,這與用行動覆誦那句名言又有何異呢?唯一的差別,難道不是口頭的炫耀與行動的炫耀而已嗎?政客們自以為是、難耐批評而不惜踐踏原已信用脆弱司法的自私程度,又有什麼不同呢?

平心而論,比起當年威權時代的法院,現在司法面臨政治權力即自我矮化的免疫力,可能業已有所提升。但是,每個人不妨捫心自問,像謝長廷市長為了一篇質疑檢方有無選擇性辦案的社論,就可大張旗鼓地在法院內外從事聲討,誰有把握誰勝誰負呢?在勝負未判之前,誰能相信媒體不會因而有所畏縮膽怯,將原來可以發表的政治諍言自動收斂起來呢?誰又有什麼把握法院的審判絕對不會因為政治風向而受左右呢?從謝市長意氣風發地使用訴訟儆嚇媒體的那一刻起,如果人們不敢安心預測媒體是否勝券在握的話,司法與媒體就已經兩敗俱傷了。若是政治人物自忖必贏,而且頗以為得計,民主政治權力應受輿論監督節制才能戰戰兢兢免於逾越的道理,不是如同遭到反寫一般嗎?

我們心所謂危者,不僅在於自由輿論環境在政治人物自知或不自知、有意或者無意的錯誤舉措之中日益惡化,也在於好不容易逐漸累積的一些些言論市場的呼吸空間以及台灣是個自由國度的國際印象觀瞻,將在去而復來針對媒體的訴訟,不論是搜索、查扣、民事、刑事、索賠、要求道歉聲中,一點一滴地剝落消逝。而這一切,竟然是出現在光榮無比的政黨輪替之後!


中國時報0416的社論:掌權柄者對媒體興訟正形成風潮
動機:引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到直轄市長出面闢謠,塑造其言論的正當性
目的:新聞局停止新聞產業調查,顯而易見的是中國時報0416已達成目的
可以預見的是0417開始,中國時報會夥同其他媒體來個大審判,直到新聞局長下台為止,大家試目已待


NO:122_14
acoco  於 2003/04/17 02:11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各有尺度,各有標準
有使命感的媒體,應該是以公平的方式,努力的從不同尺度中,尋找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標準
這點中國時報顯然是欠缺的
媒體評鑑事件演變至今,看到的是中國時報利用各種媒體不斷發聲
可是,事件的真相卻支字不提
如果,中國時報還是以威權時代的愚民方式來處理新聞,下場一定會和中央日報一樣
台灣人只聽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沒人聽過「法院是黨開的!」
在「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的時代裡,中國時報扮演的角色先不言
中國時報有沒有勇氣在報史中尋找,在「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的時代裡,中國時報為了司法正義拋顱撒血的事證
自立晚報的沒落對台灣人而言是一種損失,他曾在「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的時代裡,為了司法正義拋顱撒血
如果中國時報捍衛司法大纛的動機和目的是純正的,廣大的輿論一定會給予支持
令人可惜的是中國時報充滿不純正的動機和目的,ㄧ旦真相明朗,中國時報面臨的是輿論的鞭韃
如果媒體評鑑事件,真的如中國時報所言是媒體的末日
奇怪,自由時報怎麼不怕,這家號稱一報抵四報的台灣第一大媒體,末日來臨時自由能倖免嗎
台語有一句話「樹頭站的穩,不怕樹尾起風颱!」


NO:122_15
acoco  於 2003/04/18 22:56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扭曲政策意涵頻向府院洗腦 新聞局無知?硬拗?
林淑玲說新聞局扭曲政策意涵頻向府院洗腦 新聞局無知?硬拗?
我說林淑玲不敢面對真相頻向大眾洗腦 林淑玲無知?硬拗?
林淑玲說新聞局最近在媒體管理業務上荒腔走板的事,行政院一概力挺到底,游錫堃院長也認為葉國興沒做錯。如果新聞局沒做錯,就是質疑的人有錯
沒有人錯,就是你錯,沒有公佈真相,斷章取義的污蔑他人,不是你錯,誰錯
林淑玲說評鑑的內容。過去新評會做的只是色情、暴力、血腥,評鑑標準爭議不大。現在不管對電子媒體、平面媒體,評鑑單位的手都已經伸進最敏感的政治新聞領 域。光憑這點就絕對不是「行之有年」。
不都是新聞嗎,奇怪的是政治新聞為什麼不能評鑑?是寫新聞的太聰明.還是評鑑的人太傻?不是民主時代了,還有什麼是不可以挑戰的


NO:122_16
acoco  於 2003/04/18 22:57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扭曲政策意涵頻向府院洗腦 新聞局無知?硬拗?
林淑玲說新聞局扭曲政策意涵頻向府院洗腦 新聞局無知?硬拗?
我說林淑玲不敢面對真相頻向大眾洗腦 林淑玲無知?硬拗?
林淑玲說新聞局最近在媒體管理業務上荒腔走板的事,行政院一概力挺到底,游錫堃院長也認為葉國興沒做錯。如果新聞局沒做錯,就是質疑的人有錯
沒有人錯,就是你錯,沒有公佈真相,斷章取義的污蔑他人,不是你錯,誰錯
林淑玲說評鑑的內容。過去新評會做的只是色情、暴力、血腥,評鑑標準爭議不大。現在不管對電子媒體、平面媒體,評鑑單位的手都已經伸進最敏感的政治新聞領 域。光憑這點就絕對不是「行之有年」。
不都是新聞嗎,奇怪的是政治新聞為什麼不能評鑑?是寫新聞的太聰明.還是評鑑的人太傻?不是民主時代了,還有什麼是不可以挑戰的


NO:122_17
acoco  於 2003/04/18 23:03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扭曲政策意涵頻向府院洗腦 新聞局無知?硬拗?
林淑玲說新聞局扭曲政策意涵頻向府院洗腦 新聞局無知?硬拗?
我說林淑玲不敢面對真相頻向大眾洗腦 林淑玲無知?硬拗?
林淑玲說新聞局最近在媒體管理業務上荒腔走板的事,行政院一概力挺到底,游錫堃院長也認為葉國興沒做錯。如果新聞局沒做錯,就是質疑的人有錯
沒有人錯,就是你錯,沒有公佈真相,斷章取義的污蔑他人,不是你錯,誰錯
林淑玲說評鑑的內容。過去新評會做的只是色情、暴力、血腥,評鑑標準爭議不大。現在不管對電子媒體、平面媒體,評鑑單位的手都已經伸進最敏感的政治新聞領 域。光憑這點就絕對不是「行之有年」。
不都是新聞嗎,奇怪的是政治新聞為什麼不能評鑑?是寫新聞的太聰明.還是評鑑的人太傻?不是民主時代了,還有什麼是不可以挑戰的

NO:122_18
Couchpotato  於 2003/04/19 01:15
Re:請中國時報說明

政治新聞評鑑更容易使藏鏡人的「龜腳」ㄙㄜˊ出來。

NO:122_19
TaiwanBorn  於 2003/04/20 15:35
台灣的統派媒體故意人格分裂!

這事如果發生在台灣, 中國用無理的態度對待台灣, 用武力威嚇台灣, 像張桂越這樣的人會被媒體稱為英雄還是破壞兩岸穩定的兇手?. 台灣的統派媒體真是人格分裂! 但統派媒體的人格分裂是故意的, 是為私利的, 這更是可惡!

中時電子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tw/Chinatimes/Moment/newfocus-index/0,3687,920420016+92042021+0+143241,00.html

馬其頓人:台灣,我愛你!
鄭真/專題報導

一個台灣女子隻身在馬其頓,帶領馬其頓人與希臘使館展開一場爭取尊嚴的戰爭,在馬其頓經常躍登各大媒體的頭條新聞,長達一個月,成為馬其頓家喻戶曉的英雄人物,「台灣」這兩個字在媒體的曝光率遠超過我們與馬其頓的建交與斷交時,甚至有媒體乾脆喊出「台灣,我愛你!」,創造另一項台灣奇蹟。

創造這項奇蹟的人就是單槍匹馬在馬其頓開通訊社,用台灣觀點報導歐洲新聞的張桂越。

故事開始於去年的七月二十五日,張桂越馬其頓辦公室的兩名職員,攝影湯尼與司機布恰,因為兩天後要與張桂越赴鄰國的希臘採訪台灣代表團參加的第一屆世界盃聾啞籃球賽,到馬其頓首都斯高比耶的希臘大使館辦理簽證,不料排隊排了四個多小時,簽證官不但刻意刁難、拒給簽證,還很粗暴地將他們的護照丟擲地上,口出惡言要他們自己撿起來回家去。

在馬其頓經濟處處仰賴希臘的情況下,當地居民稱辦簽證被羞辱的事情早已司空見慣,甚至還有馬其頓人在大太陽底下排長龍等辦簽證,等到昏死過去,偏偏一向直來直往的張桂越不吃這一套,第二天就在當地的假期飯店(Holidayinn)舉行記者會對希臘大使館提出抗議,要求道歉,討回尊嚴,並提出了幾項訴求,包括一,處分粗暴、無禮的簽證官;二,希臘的公務員,包括大使館與邊界官員都要善待馬國人民;三,在首都之外的南部城市畢特拉(Bitola)可以辦簽證,以免南部民眾遠道奔波之苦;四,要求希臘以平等互惠原則對待赴希臘民眾;與希臘人到馬國一樣,不必簽證;五,使用申根公約國家簽證也可以進入希臘。

結果,當地媒體反應熱烈,沒想到長久被壓抑的民族情緒,被一個來自遠方的異國女子幫忙宣洩出來。從記者會當天下午開始,電視、廣播、報紙持續以頭條新聞處理,形成大街小巷的熱門話題。除了媒體天天來了解進度,持續大幅報導,民眾也主動來當義工。這個熱潮一直延燒了兩三個月,不只希臘使館道歉,撤換簽證官,希臘外交部次長還親臨抗議會場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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