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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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右岸 於 2003/04/15 15:46 | |
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一個大問題是:政府有什麼資格定義、又該怎麼定義「公正客觀」?因為這牽涉到報社的立場,在台灣特別是統獨問題,然而只要新聞來源證據確鑿、不是惡意造謠毀謗,就算再不喜歡、就算是「唱衰」,政府能處理的也只有顯然違法的部分,媒體持特定立場(主要是跟政府不同的立場)只要不違法,有什麼道理禁止它講話? 屬於純粹新聞倫理、媒體道德層次的部分最好是靠媒體自律,萬一媒體沒有自律能力,他律的來源也只能是閱聽大眾組成的民間壓力團體。媒體的報導會深刻影響閱聽大眾,因此必須接受社會公評,但政府並不屬於這個(民間)「社會」的一部份,根本沒有介入的正當性。民主社會裡接受媒體監督是政府的「宿命」(說得誇張一點,就是打不能還手罵不能還口),因為前者代表的是人民唯一可以間接防止政府濫權的力量,萬一這個工具失效或是不能適當發揮功能,反映的不是閱聽大眾真正的意見,也只有身為主人的人民可以收回改良。市民社會的言論「主權」根本不在政府手裡,被監督的政府憑什麼用行政手段「反監督」? 媒體報導引起社會公憤(比如璩美鳳事件),讀者可以投書、開網站痛罵,可以發起運動「退報救台灣」,廣告主可以撤廣告抵制,但政府因為「不夠公正客觀」這麼抽象的標準就記點、吊照、封報館,這種作法既不合法,也不正當。台灣今天的媒體亂象社會積怨已久,之所以一時無法改變,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民間沒有力量夠大的壓力團體。因此,要努力的是讓民間自發的反省力量夠團結、夠壯大,大到可以讓亂講話的報社知所警惕、收斂偏頗的立場(比如說一個退報運動可以折損報社百分之十的銷售量)。我們期待一個真正令人尊敬的媒體,最終的目的還是要來監督政府。「制裁」惡劣媒體的事,還是我們自己來吧,政府諸事繁忙,回去擔心怎麼樣少挨罵才是要務。 -------------------------------------------------------------------- 2003.04.15 中國時報
這將是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以來,首度以公務預算委託民間基金會,針對主要媒體以焦點要聞為主的一至四版進行評鑑。新聞局另正積極研擬「大眾傳播倫理規範」,將對媒體倫理進行規範,近期內即可出爐。 新聞局這項評鑑案是於二月十八日,以年度預算九十五萬元決標,當時參與競標的還有新聞評議會、世新大學兩家。「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以上述企劃案獲選,其餘兩家投標單位的企劃案都未以要聞版新聞為評鑑對象。 得標的「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董事長為陳玲玉律師、執行長盧世祥(廣電基金會董事長)、其餘董事包括林元輝、黃柏夫、尤英夫、李萬來、吳忠吉、陳正然、陳慶等。 受邀為這項標案進行評選的學者包括:師大大傳所教授陳炳宏、政大新研所副教授方念萱、台大新研所教授張錦華、政大廣電系教授吳翠珍、中山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蕭蘋。 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是以「台灣主要報紙新聞定期評鑑計畫」為名的企劃書,爭取到該平面媒體評鑑標案。未來的測量標尺包括:消息來源、新聞查證、平衡報導、公共利益、新聞價值、新聞編寫、商業取向等七方面。 企劃書強調,該會未來將每兩個月舉行發表會發佈評鑑結果,邀請接受評鑑與未接受評鑑的新聞媒體參與。另外,該會還將事先接洽若干媒體,如台灣記者協會的《目擊者》雙週刊、《Taiwan News》等全文或擇要刊載評鑑結果。 成果發表會並擬邀請台灣記者協會、澄社、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台灣教授協會、新聞評議會、主婦聯盟、台灣廣告主協會等媒體監督團體,共同關切,增進各團體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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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dator 於 2003/04/15 17:08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這個新聞評議確實很容易流於主觀而且不討好。但台灣的新聞 媒體確實缺乏自律,甚至自恃凌駕於法律之上,只准他們在未 嚴格求證的情況下傷害他人,而不准受傷害者循法律途徑予以 救濟。我覺得政府可以舉行一次公投或準公投性質的民調來決 定是否需要一個機構來評議新聞媒體。這樣雙方都沒話說了吧 。 |
荷包蛋 於 2003/04/15 17:52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我覺得,政府對媒體是可以有所規範,但應該是在結構面上的規範 例如所有權,外資比例...等方面 內容上的規範應該是完全禁止的,除非實在是太離譜,有違社會風氣 對媒體的評鑑也不應由政府出資,應該是以民間的資金來進行 記點更不應成為執照發給的依據,這無疑就是內容審查 對媒體的評鑑應該是完全由民間的力量自發進行,雖然台灣目前這股力量相對微弱 但政府還是不宜對媒體內容插手,縱然這個媒體的報導完全不客觀公正,有特定立場偏見 這種不適當且會落人口實的政策不知是誰提出的,真是扯後腿 想也知道又將會是政論節目奚落的重要題材 也無疑會給他們一值在嚷的政治力進入媒體有了合理化的藉口 扁政府這一部真是走的太爛了,要幫他們辯護也無從辯護起 |
阿雷 於 2003/04/15 17:54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先貼些相關報導吧 我還沒想到要講什麼:) 葉國興:別當成碰到私處 李祖舜/台北報導 新聞局委託民間團體評鑑報紙要聞的作法引發外界質疑新聞局有意藉此控制平面媒體。新聞局長葉國興上午對幾家將被評鑑的報紙喊話,強調報紙也是一種產業,政府委託民間研究媒體,「不要當成好像被人碰到不可動的私處」。他指出,媒體要經得起考驗的,絕對不止膻色腥,仍有其他包括不公、不義、不正確等足以影響社會的問題有待檢驗。 廣 告 對於外界質疑新聞局有意藉由媒體評鑑行動來控制媒體的說法,葉國興開玩笑地說「如果我能控制媒體的話,我當然很喜歡,但事實上我根本不可能控制媒體」。葉國興表示,「改革的路,永遠痛苦」;他自認不像過去歷任的新聞局長,專注在新聞局內推動改革,「這樣難免會得罪人」。 葉國興表示,平面媒體在他眼裡就是一種產業,也應該受人公評,而新聞局現在只是委託研究單位進行研究,在研究結果還沒有出來之前,平面媒體根本不必過份緊張,也無須避諱。 對於平面媒體評鑑案,葉國興表示執行技術面他並不清楚,但從政策面來看,他認為並無不妥。他強調,「平面媒體必須經得起考驗」,「何必怕成這個樣子?」對於得標的「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執行長盧世祥,具有由政府出資成立的「廣電基金」董事長身份,是否適合參與競標的問題,葉國興認為新聞局只是委託他做研究,一切依法辦理。他並認為,如果外界質疑盧世祥兼具官方色彩財團法人負責人身份,不宜參與政府採購案,那就應該把目前政府所有出資的相關基金會全部攤開來檢驗,不應該單獨拿這件事作文章。 |
阿雷 於 2003/04/15 17:56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這個標題和內容很不搭 新聞局伸爪 媒體大蒐查 李祖舜/台北報導 新聞局出版處委託民間團體進行平面媒體評鑑一案引發各界爭議。而出版處目前也著手進行另一項鎖定國內報紙的調查行動,這項命名為「二00三年台灣報紙雜誌產業調查研究報告」,將委託民間單位針對國內報紙雜誌的發行量、資金來源、比例與財務收支結構等資料進行調查。但據了解,被徵詢的台北市報業公會已開會決定拒絕接受這項新聞局出資的調查。 廣 告 據了解,出版處所進行的報紙雜誌產業調查計劃案,目前已上網進行公告招標,全案金額為三百萬元,將在四月十七日截止投標,將調查的項目包括報紙、雜誌與圖書的「發行區域」、「人力資源」、「經營結構與組織」、「資金來源與比例」、「收支結構」、「發行量」、「印製量」、「退貨量」、「事業投資國外計劃與現況」、「加入WTO對媒體結構影響」。其中多項都是被各家平面媒體列為本身業務機密的數據。 而新聞局計劃調查的資料相當細密,以「資金來源」為例,調查計劃中就針對包括國內、國外法人與自然人的持股狀況,以及股票上市情形進行詢問。過去台聯黨立委曾質疑部份媒體具有中資介入的情形,新聞局這項調查動作被外界指為,可能藉以調查這些媒體是否遭到中資」介入控制。 新聞局出版處處長鍾修賢上午表示,出版處之所以決定委外進行這項調查,完全是因為出版處身為出版事業主管單位,但對於國內出版業的相關基本資料付之闕如,屢屢被外國單位詢問都拿不出像樣的資料「實在是非常丟臉」,所以才決定這項國內出版業的普查行動。 而據了解,出版處日前已舉行諮詢會議,當面徵詢報紙業者的意見,而台北市報業同業公會日前在舉行理監事會議時,就曾就這項方案進行討論,而與會的各報社代表一致認為新聞局所要調查的各項資料無法反應事實,不符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所以擬發函回覆新聞局,拒絕配合這項調查。 |
阿雷 於 2003/04/15 17:58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評鑑新聞?馬英九籲民進黨莫忘在野時理想 (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十五日電)行政院新聞局在廣電法修正草案中研議以記點方式評鑑媒體新聞,台北市長馬英九今天表示,他贊成對羶、色、腥新聞報導記點,但若擴及其他新聞就必須審慎,因為台灣的民主不能再走回頭路;他希望當初以推展「百分之百自由」的民進黨在執政後不要忘了在野時的理想。 廣 告 馬英九上午答覆媒體詢問時表示,民主社會觀察媒體報導是否逾越分際,多半是針對有關羶、色、腥的報導,對這類新聞評鑑記點,他認為有必要,但若要延伸到其他新聞,則必須審慎。 馬英九說,國際媒體及美國國務院觀察認為目前台灣新聞自由「亮紅燈」,這與政府官員控告媒體等許多事件有關,這種現象發生在當初以推展「百分之百自由」為號召的民進黨執政後,的確是一個警訊。 馬英九說,他相信這不是民進黨的本意,也希望民進黨不要忘記在野時的理想,台灣的民主發展不能開倒車、不能再走回頭路。920415 |
阿雷 於 2003/04/15 17:58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游揆說評鑑電子媒體是針對血腥色情暴力 (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十五日電)行政院長游錫堃今天在立法院指出,外傳政府將對平面媒體進行評鑑的事情與事實不符,政府沒有對平面媒體進行評鑑;至於電子媒體評鑑,是按照廣電法規定,必須定期評鑑,這是新舊政府都在做的事情,評鑑是針對色情、暴力與血腥來進行。 廣 告 無黨籍立委陳文茜(台北市)下午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指出,媒體報導新聞局將委託兩大機構對於平面媒體與電視媒體進行調查評鑑,請游揆說明。 游揆說,平面媒體沒有評鑑的事情,有這種說法與事實不符。他也表示,電子媒體部分有廣電法規定,要定期做評鑑,不管新舊政府都有評鑑,現在由廣電基金評鑑。 陳文茜說,國民黨時代對於電子媒體只有罰錢沒有記點數,但是現在的政府管理更嚴格,包括記點數,這樣的規定可以取消使用執照,會讓媒體頻道消失,政府是讓民主倒退。 游揆說,陳文茜說的與事實不符,評鑑是過去就有,評鑑是針對色情、暴力與血腥進行,到底是下一代重要,還是一家媒體比較重要,如果有色情血腥暴力,政府不應該處理嗎?920415 |
ChiKet 於 2003/04/15 18:45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我覺得問題卡在倒底是「產業研究普查」還是「媒體評鑑」。新聞局的說法似乎是前者而媒體則是認定為後者。 倒底真象為何還有等更多證據出土。現在雙方說法兩極實在不知誰在白賊。 |
威兒乾 於 2003/04/15 19:21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我會先看完新聞局的內容與想法在發表看法! 否則一下子又被統派媒體的驚悚誇大標題誘導耍著跑! |
荷包蛋 於 2003/04/15 19:54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剛才太衝動了 不過看起來,好像是產業研究普查和媒體評鑑兩者都有 新聞局要說清楚,不然又要落人口實了 不過我還是不贊成由政府出錢來做媒體評鑑(如果這項消息是真的話) |
胖胖腳 於 2003/04/15 20:26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這應該是兩項計畫,一個是媒體評鑑,由媒體公害防治基金會得標,另一個是台灣報紙雜誌產業調查研究報告,目前還在研議發包中,由那個單位得標還不清楚 就媒體評鑑,我完全贊同河右岸兄的意見,其他大大先進也把理由說的很完整了。小弟只補充一點,就是這種評鑑的實益很少,廣電頻道的評鑑好像要做為頻道分配的憑據(恰不恰當先不討論),但平面媒體的評鑑結果能有什麼作用呢?像中學生一樣記三個小過換一個大過然後公告周知?大家也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未來評鑑報告出爐,公正客觀第一名是自由時報,聯合墊底,或者剛好倒過來,聯合第一名,自由墊底,大家會如何解讀這個報告?這個報告對於目前的媒體現況又有什麼影響?不過是讓報紙的口水宣傳戰多一個題材不是嗎? 所以看到這個新聞,我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扁政府終於肯正視媒體結構種種不公正的事實,而不是一貫用討好、收買、公關的方式來處理與媒體的關係。憂的是兩個方案一起推出,平面媒體有心魚目混珠,兩個一起轟,加上阿扁和方方土的肩膀承擔力不足,選舉又快到了,一個立意良好的產業調查計畫就從此夭折,報閥媒霸又可以躲在這個不公正的結構下繼續吃香喝辣。 我希望新聞局能夠意識到,多和報老闆對幹,少和記者對幹。就像小弟以前寫的反對新聞局那個爛蘋果網上評鑑一樣,這種和無良記者對幹是我們公民專屬的權利,政府要做的是維護一個公平多元的媒體競爭環境這應該多從租稅法、公司法、公平交易法、勞工法等法令著手:為什麼一個資本額幾十億幾百億的大報閥,可以跟資本額幾百萬的小出版社同享一樣的文化事業租稅優惠?為什麼三千多人的大公司,可以股份不上市上櫃,財務報表長年不公開,維京群島莫名其妙的一家公司都可以匯十幾億美金來投資台灣的大報,這樣員工根本不知道老闆到底是誰,不知道公司賺錢還是賠錢,工會如何和公司春鬥秋鬥?如果對抗公司的惡意裁員?為什麼我們的新報紙入門門檻還是從台幣百億資本額起算?這樣的高門檻如何造就多元的言論社會?不就淪為幾個既得利益報閥和資本家的傳聲筒?派報系統還留在戒嚴時代的結構,被地方幾個派報社所把持,這些派報系統長期和那些報閥媒霸共生共榮,新的報紙除非另闢管道,不然根本沒辦法直接和訂戶接觸(以前的自立就吃虧在這一點),這樣的派報和零售系統難道政府不應干預改革?大報閥掌控印刷、出版、報紙、雜誌,還跨足到有線電視,難道不應從公平交易的角度去檢查醒視? 這些問題,很多都是網上先進長期呼籲討論過的,我希望扁政府能夠從結構、治本的方式著手,而不是花一百萬和這些媒體無良記者對幹而已,這種對幹太容易了,等於幫報社、記者打免費廣告,例如聯合報如果評鑑最後一名,它剛好打著政治迫害的旗號出來哭夭,至於他長年得益於不公平結構、吃香喝辣這個事實,就很容易被遺忘原諒,希望大家能三思 |
tvbs剋星 於 2003/04/15 22:10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媒體評鑑? 陳水扁那一掛的.腦筋又打結了. 明明眼前就一大堆違法的把柄不捉.居然搞這些有的沒的. 把有關媒體違法的事.依法查辦就夠忙不完了. 如: 查辦那些幫財團炒股票放消息的記者 查辦那些亂放軍演消息.引發股匯變動的記者 控告那些散佈不實政策消息.造成民眾投資損害的記者. 查辦那些晚上和官員.民代搞情色招待利益輸送的記者 查辦那些違法引進中資股份幫中資洗錢的媒體. 查辦那些獨佔報業通路的媒體 查辦.... ... 這麼多不去做.去做那些笨蛋的事. |
河右岸 於 2003/04/16 01:01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胖胖腳大大所言甚是。 平面媒體也是營利事業,而做生意的人最怕不賺錢。當今台灣媒體的經營競爭激烈,獲利日漸減少,有熟知內幕的網友大大甚至直指某些報閥根本就是在「燒錢」(典型的例子是中時旗下虧損累累的中天),怪的是,它們哪裡來這麼多錢可以燒? 扁政府如果想對某些媒體動刀,目標該是那些大報閥不清不楚的財務結構、資金來源與流向,乃至完全壟斷的派報系統,只要照章辦事查個清楚、掀出那些爛瘡,經營不善的大報閥自然會因為自己內部長期的腐敗而嚐到苦果。政府光是建立公平競爭的企業經營條件一項就已經功德無量,而也只有各種立場的報紙都能靠自己的力量活的很好、沒有哪一家因為躲在不公平競爭的保護傘下而能獨大,如此才能塑造出言論百家齊放的客觀環境,也才不會有哪家報社傲慢的以為,自己才是聲音最宏亮的老大。 中時聯合真正怕的是蘋果日報和廣告主,絕不是總統府和新聞局。政府真要出手,公平會、勞委會、財政部、國稅局都比調查局和法院有用。這道理不是很清楚了嗎? |
TV99 於 2003/04/16 11:59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誠如胖胖腳大人所說,【台灣報紙雜誌產業調查研究報告】才真的是要注意的重點, 也才是那些大報真的在意者。當媒體大篇幅反對所謂評鑑時,的確也不忘將上述報告 計劃一併歸之於白色恐怖般的說詞。其實不只是報紙雜誌產業,也應該包含電子媒體 。 |
tat 於 2003/04/16 13:08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各位先進提及規範媒體從法令著手很贊同看法, 媒體運用傳播優勢抗拒立法,造成法令政策探討空間嚴重壓縮, 傳播媒體懷胎機會都不給又如何生下小孩。 立法院生態無法導向正途立法難,最終還是要訴求多數民意去施壓改造, 現今媒體生態卻吃掉多數民意造成生態失衡,這是明顯的惡性循環。 有些事情顧及程序正義無法達成目的,非常手段就會是必要之惡。 政府媒體評鑑只是丟出一個風向球測試一下,媒體反應雞飛狗跳不奇怪。 要殺牛用雞刀當然不是方法~~~殺牛用牛刀才是正途。 |
史都華 於 2003/04/16 14:15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總而言之,到底大眾支不支持評鑑,媒體當然不不支持的,尤其是統媒或是藍軍一定是彷彿被碰到痛處一般哇哇叫,但是如果大眾真的支持,那麼就不該看著行政院一直被打。老實說,當今政府做事一直綁手綁腳,就是因為一直被該死的統媒與藍軍挨打,對的也被講成錯的。例如今天的新聞,一定是大幅的報導蘇盈貴,但是對於邱毅的嘴臉一定是輕輕帶過。然後就是大大的報導國民黨對外召開的記者會,痛批葉國興,就連女立委都要求葉國興要向女性同胞道歉,干這什麼鳥事?? |
UMP-45 於 2003/04/16 14:56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不用啦 我們的行政院長已經軟下來 改革是必要之惡 哀 哀 |
反媒統 於 2003/04/16 15:04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統媒已經聯合橘、藍大反撲了! 大家只能在此繼續論壇下去? |
UMP-45 於 2003/04/16 15:51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何止橘藍? 連新潮流系段宜康葉宜津都出來當打手 搶鎂光燈 讓人恍如隔世.... |
OBS 於 2003/04/16 16:00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中時聯合真正怕的是蘋果日報和廣告主,絕不是總統府和新聞局。政府真要出手,公平會、勞委會、財政部、國稅局都比調查局和法院有用。這道理不是很清楚了嗎? - - - 【統派媒體】心中有鬼,不怕才是怪事,只好對廣告商調查。 |
Luke-Skywalker 於 2003/04/16 16:59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http://news.yam.com/cna/politics/news/200304/200304160134.html 新聞局對報紙及雜誌業產調查今天喊停 (中央社記者萬淑彰台北十六日電)行政院今天決定,將在明天截止招標的「報紙及雜誌業產業調查」喊停,至於新聞局先前委託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對平面媒體所做定期評鑑,則將修改爭議內容,消除外界疑慮。 |
黑卒 於 2003/04/16 17:26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新聞局長倒楣了----- |
阿雷 於 2003/04/16 18:06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這個真的是∼∼∼ 唉唉唉∼∼ 應該是要顧中間選票吧 可是每次到重要關頭就軟下去 |
Luke-Skywalker 於 2003/04/16 18:18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唉~~~~~~~~ 執政前、執政後 怎麼差得那麼多呀! |
董董 於 2003/04/16 18:23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在民主國家 ,不只媒體需要評鑑 , 司法,政府行政都需要評鑑 . 不過應由民間超然公正人士組成 , 台灣民間媒體品質應是商業市場導向 , 若由外國資金操控顯然是別有用心 , 這需要國會詳加辯論立法規範之 , 管制媒體之論是言過於實 , 回歸媒體正常市場機能與專業考量才是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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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 於 2003/04/16 23:50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我們支持新聞局 出面整頓媒體 以目前媒體濫用新聞自由令人可恥、有如尹拉克解放自由般的光天 化日之下可打家劫舍。 目前媒體濫用新聞自由、須要用法律來約束、民間團體來監督。 一、 媒體從業人員不實報導、公司連滯受處。 (法律來約束)。 二、 媒體從業人員過度渲染、為害社會。 (民間團體來監督)。 三、 以此類推細部分類…………………。 (西摩洛) 「自由為法律允許之力所形成」。 (馬基孫) 「自由不僅為濫用權力而失。亦為濫用自由而失」。 (比塞哥拉士) 「不能自制之。不得稱之為自由人」。 (加來爾) 「不服從規則者。不能自由」。 (英國俗語) 「放肆之生活。非自由之生活」。 (華盛頓) 「自由失於放肆之時。專制之魔。最昜乘虛而入」。 |
花影 於 2003/04/17 04:18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有什麼道理禁止它講話?))請問欄主您從那裡新聞看到新聞局要對被評鑑ㄉ媒體禁止其講話? 而您所謂禁止其講話是何意??是把記者抓去關?或是讓報社關門?? 能否說清楚講明白點?? 過去國民黨時代 新聞局有沒做這種評鑑?如有 為何昨是今非? 還是乾脆把新聞局廢掉 不是更好? 多新聞局這單位嫌嫌沒代子 主控言論自由機關?? ㄏ |
花影 於 2003/04/17 04:26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史都華 於 2003/04/16 14:15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總而言之,到底大眾支不支持評鑑,媒體當然不不支持的,尤其是統媒或是藍軍一定是彷彿被碰到痛處一般哇哇叫,但是如果大眾真的支持,那麼就不該看著行政院一直被打。老實說,當今政府做事一直綁手綁腳,就是因為一直被該死的統媒與藍軍挨打,對的也被講成錯的。例如今天的新聞,一定是大幅的報導蘇盈貴,但是對於邱毅的嘴臉一定是輕輕帶過。然後就是大大的報導國民黨對外召開的記者會,痛批葉國興,就連女立委都要求葉國興要向女性同胞道歉,干這什麼鳥事?? |
花影 於 2003/04/17 04:33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2003.04.15 中國時報 一年預算九十幾萬 盧世祥:雖會賠錢願參與 陳重生/台北報導、林淑玲/台北報導
盧世祥表示,當初參與新聞局此一媒體觀察計畫案競標的,還有新評會、世新大學等團體,經評審決定由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得標,由政大新聞系教授林元輝主持。盧世祥表示,除了做量化觀察外,他們也會做質化分析,每兩個月發表一次,也會找媒體觀察基金會、記協、澄社甚至新評會等團體指導,看方法論有無問題,盼能做得更好,跟政府無關。 盧世祥說,具體指標包括有無消息來源、平衡報導、查證、與公共利益有無關係、新聞標題與文章有無不符、有無夾敘夾議、新聞廣告化、廣告新聞化等等,而涵蓋在精確、公正、客觀、合適等四個概念下。 他並透露,此一計劃由教授和研究生負責執行,一年十二個月九十幾萬的預算,「是會賠錢的」,但基於觀察媒體符合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的成立宗旨,既然新聞局有此案子,該會也願意參與。身兼廣電基金董事長的盧世祥並強調,該基金會不是由新聞局捐助,而是由新聞局管理,拿無線電視台與廣播電台盈餘提撥作為廣電基金,以業界的錢做公共事務。 針對評鑑平面媒體要聞所引發的爭議,行政院新聞局出版處長鍾修賢昨日表示,這項業務並非首創,過去都是包給新聞評議會做,唯一的變化是換單位得標,並將政治新聞納入評鑑內容。 鍾修賢強調,這項工作是評鑑,不是監督,出版法已經廢止,沒有法源,不管評鑑結果如何,都沒任何記點或懲處。而且基金會所有評鑑結果都將以發表會方式公開呈現,攤在陽光下接受各方檢驗,「不可能是他們想怎麼評就怎麼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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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影 於 2003/04/17 04:39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內定?新評會疑官方主導 林淑玲/台北報導
新評會現任主委為台大校長陳維昭,前總統李登輝女婿賴國洲曾任新評會秘書長。該會昨強調,新評會過去三年雖接受新聞局委託進行平面、電子媒體內容評鑑;評鑑內容均是從淨化新聞出發,以色情、血腥、暴力為主,從未把政治新聞內容納入評鑑。新評會表示,該會今年的投標案,同樣是以血腥、暴力、色情等評鑑做為內容。基於媒體專業,也主張不適合對政治新聞評鑑。 據了解,新評會過去均以從新聞局拿委託案,做為主要財源,平面、電子媒體兩個評鑑案,一年大約可以拿到一百六十萬元。流失這項主要財源後,新評會已出現財務危機,連租辦公室的錢都沒有,差一點流落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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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影 於 2003/04/17 04:54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扁政府如果想對某些媒體動刀,目標該是那些大報閥不清不楚的財務結構、資金來源與流向,乃至完全壟斷的派報系統)) 欄主這些問題 對照 盧世祥說 ((具體指標包括有無消息來源、平衡報導、查證、與公共利益有無關係、新聞標題與文章有無不符、有無夾敘夾議、新聞廣告化、廣告新聞化等等,而涵蓋在精確、公正、客觀、合適等四個概念))) 是否是兩回事ㄋ?? ㄏ |
花影 於 2003/04/17 05:06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2003.04.15 中國時報 澄社:自律比他律重要 陳重生/台北報導、【台北訊】
顧忠華表示,前一陣子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曾邀請包括澄社在內幾個不同的團體,討論如何監督媒體,當時澄社並未參加,也未積極參與該會運作。 但顧忠華也表示,自律比起他律更為重要,應以媒體公平競爭與消費者保護法的框架規範,明訂相關權利和義務。因此他並不是很贊成由政府委託的方式對媒體內容記點或評鑑,而比較希望由社會自發地給媒體壓力,政府反而不應在此事扮演太介入的主導角色。 一旦真的成為新聞局規劃邀請出席發表會的對象,顧忠華說,屆時澄社內部執行委員會將評估其性質有無違背澄社基本主張,再決定究竟參不參加。 馮建三表示,如果新聞局能同時針對媒體生態做出結構性的調整才有意義。他批評新聞局在廣電三法的修正中,高層自打嘴巴,把徵收營業額作特種基金修改為徵收盈餘即是一例。此外,原民會和客委會今年都編了三億多預算要搞電視,卻不好好整合,只知打霰彈。 據指新聞局將委託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進行媒體評議、並將評議結果刊登於記協「目擊者」刊物一事,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昨日發表聲明指出,從未獲新聞局或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徵詢媒體評議,而台灣記協向來主張新聞自由、新聞自主與新聞自律,因此台灣記協不會接受政府部門單位委託進行類似的新聞評議工作。 記協表示,該會願與新聞同業共同促進新聞專業之提升,今年即以「新聞自律年」為主要工作目標,但具體計畫從未包括報載的新聞評議工作。 ________________ |
花影 於 2003/04/17 05:26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2003.04.15 中國時報 政治新聞要怎麼評鑑? 林淑玲
政治新聞要怎麼評鑑?昨天考倒了不少傳播學者。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提出,從消息來源、新聞查證、平衡報導、公共利益、新聞價值、新聞編寫、商業取向等七大指標。但政治新聞是不是能像色情、血腥、暴力,有一套普世皆能接受的量化標準,將是取決於這項評鑑能不能建立公信力的關鍵。 美國前總統尼克森時代發生的「水門案」就是最典型的案例,如果沒有「深喉嚨」(匿名消息來源)源源不斷向媒體揭發尼克森竊聽等醜聞,就不會發生足以讓總統下台的「水門案」。事隔數十年,「深喉嚨」是誰?始終是執筆記者及極少數知情人士心裡的最高機密。 如果官方認可的新聞作業標準,是所有媒體都必須引述有明確消息來源的訊息,政治新聞恐將只剩下機關發言人的說法。一旦至此,非但不是全民之福,台灣民主發展更有倒退走的危機。 其餘諸如公共利益、新聞價值等指標,更屬於強烈的「自由心證」範疇。版面上,某一條為A陣營宣傳的政治新聞,在A陣營眼底肯定符合公共利益、新聞價值;但若由親B陣營的人來評鑑,結果可能就大相逕庭。 更別說是,政治人物與媒體間經常互指「說謊」與「亂寫」的紛爭。評鑑單位不是檢察官、法官,沒有調查權,光從兩造各說各話,評鑑人員要相信誰的話?媒體可能有不當報導,從過去案例顯示,政治人物也不乏說謊、栽贓的惡劣記錄。 媒體評鑑如果是民間自發性行為,外人無置喙餘地。但由官方出資、遴選民間團體所做的媒體評鑑,很容易流於政治主導,以政治正確為上,若再結合廣告主施壓,則繼政府文宣統一發包之後,其影響媒體的企圖就更鮮明了。 |
花影 於 2003/04/17 05:30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版主 借此欄問一下 偶好像有開一欄 一個中國就是死路一條 好像不見ㄌ?? 謝謝 |
Luke-Skywalker 於 2003/04/17 10:43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http://udn.com/NEWS/OPINION/X1/1279678.shtml 民主鬥士愛上告媒體 謝宗翰/大學生(台北市) 近來國內的政治人物開始流行上法院了,好像一年沒有上法院鬧個幾次就不是一位稱職的政治人物。如果說是普通的民意代表也就算了,然而令人咋舌的是連位高權重的總統、部長及地方首長,也開始迷戀上這種官司文化,動不動就是誹謗或是其他有的沒有的民事告訴。 民意代表之間的告訴也就算了,反正台灣的民意代表水準本來就不高。然而可悲的是現在連當權的執政者也開始迷戀上這種鬥爭工具,動不動就以控告媒體來箝制反對聲音。從新政府上台以來,上至國家正副元首,下到地方首長,我們已經不只一次看到政府出面控告媒體甚至發動搜索令,這種行徑實在很難令人想像這批人曾經號稱是台灣的民主鬥士。想當初他們還是在野的時候,是不是也是用同樣的手法來「監督」當時的政府,而他們今天走的路是不是和戒嚴前的白色恐怖一樣? 陳總統口口聲聲說寧可沒有國家,也不能沒有媒體。媒體所代表的是一種監督的力量,雖然這種力量在當前一個民主尚未成熟發展的地方,仍然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然而賦予媒體自由的發言權應該是所有民主國家一致的共識。如果說因為媒體所講的話觸怒到當權者,而就說這是不健全的發展體制而予以禁止,那豈不過度因噎廢食。 為什麼政府官員控告媒體與民代控告媒體是不同的?那是因為政府官員所代表的是一種指標性的宣示作用,民代因為本身屬性的不同,我們可以說那不是一個中性而客觀的體制,然而政府的職責是在於領導全民甚至作為全民的表率,它的種種作為往往代表著一個國家或是社會最正向的價值觀,如果說今天總統首開控告媒體之先例,那是不是告訴全民及後代的繼任者,媒體第四權的角色是可以被動搖的? 早期雷震等人發行自由中國遭到逮捕,等於宣判了民主死刑。到了戒嚴後,許多黨外人士利用激進的方式衝撞原先的舊體制,因而造就了今日的民主成就。然而就在戒嚴解除十多年後的現在,當初的民主鬥士,卻開始使用過去的舊體制心態來對付甚至控制媒體,這種發展不禁令人擔憂起台灣未來的民主發展究竟是進步還是沉淪。 【2003/04/17 聯合報】 |
Luke-Skywalker 於 2003/04/17 10:47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http://udn.com/NEWS/OPINION/X1/1279673.shtml 又懂得操弄媒體 又害怕媒體監督 花梵梵/大學生(花縣壽豐) 從檢調搜索中時報社到謝長廷告聯合報,以及最近置入性行銷、評鑑報紙等風波,不禁讓百姓發笑,這是一個懂得操弄媒體,卻又害怕媒體監督的執政團隊。 媒體向來有第四權的稱號,解嚴以來,媒體充斥台灣天空,「媒介素養」成了現代人必備的素養。從種種跡象看來,現在這個政府是一個沒有媒介素養的政府。一般人大可沒有媒介素養,但政府是權力核心所在,也是絕對的「新聞供應者」,理應接受媒體與社會監督。身為執政者或權力在握的人,對媒體提出訴訟是十分沒有媒介素養,也沒有民主素養的做法。 媒體對新聞事件的主角都有更正與答辯機制,這是每個人的傳播權利。政府不應用不合適手段想要媒體退縮、噤若寒蟬。面對這種壓力,媒體要加油、勇敢;政府與社會也要加油,提升閱聽者媒介素養。 【2003/04/17 聯合報】
林憲志/研究生(雲縣台西) 高雄市長謝長廷為了聯合報的社論,決定控告聯合報。提起告訴的權力在於謝市長本身,外人無地置喙。不過謝市長對聯合報的批評,其實有些太過激動。 謝市長認為聯合報沒有盡到媒體的責任,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乍看之下,似乎十分有理,不過謝市長很可能是對新聞中立有了誤解。因為新聞中立並非指媒體不能有自己的立場與看法,而是「新聞中立、評論有其立場」。 就如同以新聞自律稱著的英國或新聞自由發達的美國,各大報社處理新聞事件的事實經過,絕對盡力秉持客觀、中立的立場,力求不偏不頗、平衡報導。可是當報社探討到新聞事件的臧否優劣時,仍然有其不同的立場。甚至進入選舉期間,還有報社會公開說明自己支持的候選人。而這些並不影響其報社處理新聞中立的態度,民眾也不會因此認為報社不中立、客觀。 同樣的道理,聯合報的社論並非新聞報導,而是一種評論。只要是合理的懷疑與推論,聯合報並沒有違反新聞中立的原則。相反的,正因為聯合報勇於表達意見與立場,讓民眾更能深入檢視聯合報在新聞處理的中立與否。這對媒體來說未嘗不是值得慶幸的指標。 謝長廷市長身為被質疑的當事人,當然有權力提起訴訟以保護自己名譽。不過若如此便指稱聯合報未盡社會道德、違反新聞中立原則,只怕有些欠缺深思了。 【2003/04/17 聯合報】
林斯檀/大專講師(高雄市) 引發軒然大波的新聞評鑑,經行政院緊急喊停,真是「遲來的正義」。而政府與媒體間,到底該有怎樣的角色扮演與對應關係,卻依然值得吾人慎思再三。 產生如此爭端,顯然是由於當初新聞局將「權力平衡」與「權力表現」兩者混淆,因為他們認定國人普遍對新聞媒體的表現不滿,尤其在評論時政時,更有公器私用、黨同伐異之嫌,所以此時不管,更待何時。但凡此種種想法或推論,無不犯了一個民主原理中的大忌,那就是破壞「分權」與「制衡」的遊戲規則;試想媒體既已公認為「第四權」,便該有一不可撼動的「平行架構」,說是保障也好、界線也罷,就是不能有絲毫折扣,否則一旦踰越職司監督政府的新聞媒體,還能稱之為「第四權」嗎? 況且看看台灣行政、立法、司法等三權的表現,不也同樣令人搖頭嘆息,但最終除了透過人民選票的裁判,或社會輿情的重視討論外,可曾聽聞任何一套「及時有效的管制辦法」?如今「獨厚」媒體,想隨時加以「矯正除弊」的說法,真不知是出於什麼樣的道理和邏輯。 身為第四權的新聞業所以不可侵犯,並不繫於它積極的表現,而是在乎它能「消極的防腐」,正如今天政府存在的理由,不是因其「充份之善」,而是緣於「必要之惡」。至於媒體能不能、該不該管,答案一如前述之「國民主權」論,同享權力的政府和媒體,自有也唯有人民(閱聽眾)才能加以定奪及取捨;其他都是多餘,更屬不當! 【2003/04/17 聯合報】 |
初心者 於 2003/04/17 12:09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2003.04.16 中國時報 媒體真的不需要監督? 方念萱(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吳翠珍(政治大學廣電系副教授)
當天到了新聞局,先是審閱提案單位企畫書,在提案單位一一口頭報告、 如果此一看似突然的媒體觀察舉措引人物議,我們必須指出, |
恆愛台 於 2003/04/17 16:20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還是自由時報報導最客觀】。。。。。【轉貼自由時報政治新聞】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apr/16/today-p1.htm 媒體評鑑風波 總統宣示︰絕不箝制媒體 〔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新聞局幾項有關媒體的措施招致外界抨擊與討論,昨日引起陳水扁總統高度關注,他在總統府驚訝地說「這是怎麼一回事?」下午總統府並特別與行政院聯繫,希望新聞局能主動對外說明清楚,以免以訛傳訛。 據轉述,陳總統強調,他所主持的政府絕對不可能沿襲過去國民黨搞媒體箝制的做法,更不可能干預新聞自由,或是試圖影響媒體的新聞報導,外界若對新聞局的做法有誤會,應該要把事實真相講清楚。 據了解,針對新聞局業務層級的新聞評鑑、媒體記點、產業調查等做法,陳總統事前並未有所了解,當在野黨群起攻擊後,他昨日在辦公室納悶:「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怎麼會有人點名他搞白色恐怖? 由於總統關切,總統府隨即主動向行政院進行了解,據知,新聞局向府方說明的內容是,這是外界把三件獨立事件混淆在一起所致。 新聞局解釋,新聞局與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間的委託研究,只有極小數目的九十萬元,從過去以來一直就有,國民黨時代當時的新聞局是委託賴國洲的新聞評議會來做,今年的委託案則由新聞防治公害委員會執行長盧世祥標得。 有關記點部分,新聞局對總統府表示,依據現行廣電法,廣電處每兩年應該就廣電媒體進行評鑑,這與平面媒體無關,是依法行政,若不評鑑反而是違法失職,至於評鑑方法的改良、是否採取記點方式,現在尚在廣聽業者意見,這部分與前者是兩回事。 至於媒體產業調查,據轉述,新聞局說,媒體究竟有多少發行量及閱聽眾?應該是公開透明的資料,新聞局做為媒體主管機關,不能每每在國外洽詢相關資料時以「不知道」回答,況且媒體也是產業的一環,沒理由不讓包括廣告業主的外界了解其產業實況,有何見不得人之處?這與控制媒體怎麼扯得上邊?
陳文茜質疑,國民黨時代對於電子媒體只有罰錢沒有記點數,但現在的政府管理更嚴格,包括記點數,累計十點可以取消使用執照,會讓媒體頻道消失,這比李登輝主政時期更來得民主倒退。她也質疑廣電基金會成員也有電視台的經營者,這樣的基金會如何維持評鑑的公正性? 游揆表示,電子媒體評鑑是針對色情、暴力與血腥進行,應是客觀的,若按照陳文茜質疑媒體經營者參與評鑑的說法成立,則內政部、外交部也可稱是民進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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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於 2003/04/17 18:00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平面媒體特別是報紙, 產業調查部分: 媒體長期不揭露上述必要的 『規格』與『交付無形物品』,政府應該可以本於此強制揭露。 新聞評鑑部分: 媒體長期不能自律,此次葉國興的作法 可以解釋為,政府出錢委託,是要促成機制建立,幾十萬的小錢拋磚引玉,應應該解釋為協助催生民間的新聞評鑑。更何況此次政府並不干涉,只在委託載明工作項目,說是干涉新聞自由太過了。 媒體不是第四權, 不要乞丐趕廟公。 媒體人跟民代跟政府官員 不要認識不清,更不要正當化自己的軟弱昏庸投機。 媒體跟報老闆跟從業人員 都不是第四權,人民跟消費者知的權利才是第四權。 |
河右岸 於 2003/04/19 08:31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轉貼) 報紙的藍綠問題,新聞商品結合了政治立場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 馮建三 ------------------------------------------------------------------------------- 臺灣日報的標題是,「社會的評鑑與司法的評斷,是媒體無可迴避的社會責任-- 聯合報是「葉國興為政治當局量身製裁的第五權」,中國時報是「新聞局不要陷民進黨政府於不義」。 兩項委外案,一件行之有年,預算95萬,已在進行。另一件是新的,預算300萬,尚待招標。前者是媒體內容的分析,以2000至2002這三年來說,新聞局並未招標,而是直接委託中華民國新聞評議會(新評會)分三季執行,並發布總題是「淨化新聞 迎向新世紀:電視新聞色情、暴力及血腥新聞內容之研究」的報告(去年最後一季的報告多了「報紙」這個部份,可能是富邦文教基金會加入了贊助行列)。 後者是「報紙及雜誌產業調查」,以前並未進行。筆者在得悉有此調查,而各報還沒有炒作時,不但樂觀其成,而且希望早日看到成果。畢竟,媒體產業資料的 這就是說,引發軒然大波的新聞局研究案,一個是因循舊章,一個是可望增益社會對自己認識的調查。既然一個了無新意,號稱求新而厭舊的媒體,為什麼認為 回答第一個問題的報紙,應該是中時與聯合兩報,它們尾隨聯合晚報,在早報當中,率先於十五日以顯著篇幅(特別是中時,幾乎是投入了二版的全部),報導 在這三個或許還算具有新聞價值的新鮮要素裡,第一個新鮮是可以替新聞局加分的(評比而不是直接委託特定單位)(當然,也許不必嘉許新聞局,這可能只是 不過,中、聯五十餘年的辦報歷史,形象及政治立場是有定論的。無論是兩報自己的定位、旗下記者的了解,報界同業與外界的評價,或是解嚴以前國科會所資 或許,當局者迷,中、聯受制於新聞的快速轉動,誤判情勢而將不需要過度防微杜漸、預警的事件,以不成比例的誇張手法,放大到讓人咋舌的地步(中、聯連 四報看似有別,其實服膺相同邏輯的事實,也可以從四報都沒有正面回應,或說大都排斥或淡化新聞局所提的第二份研究案(2003年報業及雜誌產業調查),透 新聞局是需要檢討的。新聞局是不是在提昇新聞自由,還是僅在敷衍行事或鎮壓新聞自由,是要追究的。但如果自由有消極與積極兩種,新聞自由同樣也是有消 |
胖胖腳 於 2003/04/19 19:09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謝謝河右岸兄轉貼,不過請問一下馮建三這篇文章原來是發表在哪裡? |
Simon轉貼 於 2003/04/20 14:05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台灣有新聞自律?別騙人了! from 自由廣場 4/20 ☉尤英夫 台灣有新聞自由,沒有人懷疑,不要說美國肯定,我們也可從各種媒體日夜以惡毒字眼辱罵國家元首或政府首長,而不會在半夜失蹤就可看出。可是有了新聞自由,更要有新聞自律,否則第四權的媒體就變成了獨大,而轉為毒蛇猛獸,製造恐懼與不安。不幸的是,台灣的媒體環境正是如此。而在國家定位不明的今天,台灣媒體的欠缺新聞自律,更加深了我們對媒體的關切。 台灣的媒體欠缺新聞自律,可以從很多地方看出。雜誌曾有專題報導,媒體是我國兩大亂源之一,這是何等嚴重的指責,也正反映出台灣媒體欠缺新聞自律的事實。獨家報導發行其雜誌並附贈色情光碟被取締時,還振振有詞大聲高呼新聞自由,嚴重扭曲新聞自由。請問有被任一媒體團體或公會公開聲討嗎?有看過獨家報導自己檢討並對社會公開道歉嗎?幾十年來八大新聞團體支持下成立的中華民國新聞評議委員會組織章程明明規定該會所做出「通過有關新聞、評論,節目、廣告之案件,如該會發佈新聞,通訊社,報社、廣播台、電視台均有刊載或播報之義務」,請問各媒體有刊播嗎?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所做媒體觀察,指出「二一○○全民開講」是最惡質節目之一,製造社會對立與不安,激發族群對立。「二一○○全民開講」的回應是「謝謝」。這難道就是新聞自律?這些事實,只證明台灣根本沒有新聞自律。 為何造成這樣子的媒體獨大,大家都說是新聞競爭過於激烈,偏重與強調收視率、發行量,為了生存只好不擇手段,先搶先贏。問題是競爭激烈可以是新聞不自律的理由嗎?當然不是!真正的問題,依拙見,應該是媒體人欠缺自省檢討的能力與充滿自大及不尊重他人。在這種情形下,自律沒有了,就需要他律。 他律最好藉助民間團體或法律,由政府出面是下下策,但也不是沒有前例。英國一九四六年國會工黨議員認為報紙獨占情形,應予調查,下院以二百零七票對一百五十七票,成立皇家委員會,就是政府出錢介入。但政府出面究竟比較不宜,可是民間團體沒錢沒人,所做觀察如同狗吠火車,媒體置之不理,群眾冷漠不會熱情參與,因此民間自律團體成效非常有限。 出版法於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五日經總統令公告廢止。廢止出版法雖然方向正確,但時機並非恰當。當時筆者即指出沒有配套措施。如今新聞局有意制定「出版品管理法」,加以補漏。再立專法補漏是否適當,也許可以討論,但不能一概抹煞其用心。至少看它所擬制定的內容再討論、再批評。何必一味打殺呢?事實上,台北市朝野議員即在八十八年七月六日向北市議會提出「北市防制兒童及少年租購猥褻出版品自治條例」草案,亦屬管理出版品的法令之一。可知法律管理媒體不是不可以,要看內容而定。不過,作者也同意法律不管理媒體畢竟是比較好的一面,但先決條件是新聞媒體要先有自律才行。(作者尤英夫╱世新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
Simon 於 2003/04/20 14:07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胖胖腳 約略記憶 馮建三這篇文章原來好像在聯晚 二頁 右上的小論壇, |
河右岸 於 2003/04/20 19:42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胖胖腳大大: 馮建三這篇有沒有另外投稿我不知道,我轉貼的來源是政大社科院「政策論壇電子報」第五十九號(2003.04.18)。 |
胖胖腳 於 2003/04/20 20:16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感謝Simon兄和河右岸兄 馮建三在聯合寫過投書(印象中這幾天看過),不過應該不是這篇。因為一來篇幅太長,二來內容太辣,聯晚好像不大可能登 不過小弟的烏鴉嘴還真是應驗了,唉∼說到那個NCC喔,唉∼ |
Luke-Skywalker 於 2003/04/22 10:48 | |
Re:反對「平面媒體評鑑」 | |
http://yam.udn.com/yamnews/daily/1286571.shtml 民進黨立委批葉國興 政治當兒戲 記者郭瓊俐、林敬殷/台北報導 2003/04/22 新聞局長葉國興上周在立法院議場對媒體比出「槍擊」的手勢,爭議仍然未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天直批葉國興,執行幹事長陳景峻表示,葉國興的去留不是黨團權責,應由行政院決定,不過葉國興畢竟是代表行政院團隊的一分子,言行舉止應該要合宜。 陳景峻昨天面對媒體詢問時,以黨團立場強調,葉國興的去留應由行政院決定,隨即開玩笑表示,黨團只能給葉國興「記點」,因為葉國興很「白目」。他說,政務官的言行應該端莊,因為行政院的言行有人民在看,應成為人民的表率,如果行為舉止不端正,對執政團隊會有負面效果。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為此舉行記者會,立委紀國棟說,如果葉國興的手勢也算親切,那以後立委上台質詢時,先對主席、官員開幾槍算了。 他批評,立委游月霞只是口出「老處女」,立刻被送紀律委員會懲處,葉國興用手勢對著媒體開槍,該當何罪?他建議葉國興趕快到伊拉克去,毛遂自薦當新聞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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