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返鄉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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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語 於 2003/04/24 21:58 | |
不准返鄉 <轉載> | |
不准返鄉 非 典 型 肺 炎 的 流 傳 擴 散 , 觸 動 了 全 世 界 的 敏 感 神 經 , 只 有 大 陸 才 有 事 當 無 事 地 沉 穩 。 香 港 是 草 木 皆 兵 應 戰 , 台 灣 更 是 風 聲 鶴 唳 。 台 灣 的 非 典 型 肺 炎 病 例 乃 是 台 商 自 大 陸 經 港 返 台 發 生 的 , 因 之 , 將 大 陸 及 香 港 視 為 疫 區 , 聽 聞 有 客 自 大 陸 香 港 來 , 人 人 避 之 , 尤 其 民 進 黨 政 府 的 處 理 更 見 絕 招 。 較 早 時 衛 生 署 說 : 凡 是 在 大 陸 疑 似 感 染 非 典 型 肺 炎 的 台 商 , 請 在 當 地 就 醫 , 不 要 返 回 台 灣 。 現 又 更 出 奇 招 , 衛 生 署 正 聯 絡 本 港 , 要 求 在 港 暫 設 「 台 商 治 療 醫 院 」 , 讓 生 病 的 台 商 留 在 香 港 就 醫 , 不 要 返 回 台 灣 。 台 商 在 大 陸 生 活 , 最 大 的 困 擾 就 是 當 地 的 醫 療 水 準 , 這 一 波 人 人 聞 之 色 變 的 疫 症 , 台 灣 當 局 先 向 台 商 關 起 了 大 門 , 何 其 涼 薄 ! 在 香 港 設 立 「 台 商 治 療 醫 院 」 , 這 可 說 是 民 進 黨 政 府 的 一 貫 行 事 手 法 , 說 的 比 唱 的 好 聽 , 香 港 現 時 的 醫 院 情 況 還 能 再 負 荷 接 受 來 自 大 陸 的 台 商 患 者 嗎 ? 醫 療 費 用 台 灣 政 府 會 負 擔 嗎 ? 台 灣 自 己 都 不 願 意 接 受 的 台 商 病 者 冀 望 香 港 來 承 受 , 台 商 們 ! 請 多 保 重 , 自 求 多 福 ! 一 個 政 權 , 常 口 中 有 人 民 , 心 中 無 人 民 ; 口 中 有 人 權 , 心 中 無 人 道 , 則 定 被 百 姓 唾 棄 。 在 非 典 型 肺 炎 的 傳 染 下 , 成 了 世 界 疫 疾 , 國 際 衛 生 組 織 的 醫 生 不 遠 千 里 而 來 , 深 入 發 病 區 探 究 疫 源 。 天 涯 若 比 鄰 , 作 為 地 球 村 的 一 員 , 彼 此 患 難 與 共 , 相 互 救 援 , 才 是 符 合 人 情 的 常 理 。 台 商 在 外 , 最 怕 的 是 返 家 無 門 , 流 落 他 鄉 。 一 個 十 分 注 重 鄉 土 的 政 府 , 竟 不 能 體 恤 子 民 的 切 切 鄉 情 ! 他媽的!總統大選時我一定會坐飛機回臺灣投你反對票 |
無語 於 2003/04/24 22:05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所以我就罵他,這是他的回答↓ |
無語 於 2003/04/24 22:05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養老鼠咬布袋,我對這句話實在無法認同.我工作每一年所繳的所得稅,都在新台幣6萬元以上(所以老鼠應該是政府官員不是我),現在因為環境的改變不得已到大陸工作,但是我每一次的來回機票都是在臺灣買的.我在大陸所賺的美金也都匯回臺灣,我也有定期繳健保費,及一些雜七雜八的稅金一個中華民國公民應盡的義務我都有作到,現在該是享受我應有權利的時候了吧? 還有對你有福我享有難大家擔這句話更是讓我覺得你這個人的見識淺薄,不是每一個到大陸工作的人生活上都過的很舒服的,你沒有到大陸生活過沒有資格講這句話?我是在這邊討生活的,沒有時間在這享福的! |
無語 於 2003/04/24 22:14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感覺就像電視上那個在機場拒絕測量耳溫的台商一樣,自大也自私,中國還有不少這樣 的台商在這時候想盡辦法回來避風頭,自認為應該要台灣回報對他的義務,台灣真的有 辦法躲過這次sars的疫情嗎?我真的很懷疑ㄝ。 |
導彈 於 2003/04/24 22:39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一個十分注重鄉土的政府,更應該體恤留在台灣打拼沒有出走的子民 |
五股陳 於 2003/04/24 22:51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去中國就業只為自己吧!!! 不要說了那麼好聽----為台灣??? 留在台灣和台灣共同奮鬥的人, 可沒有義務必需和去中國的人死在一塊!!! 在台灣治療一個SARS並人, 到目前為止, |
過客 於 2003/04/24 22:55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染病的台商,若真有情有義,更應該暫時在外把病治好, 以避免把疫病帶回台灣,而禍延其它台灣人之隱憂. |
蘭陽醒師團 於 2003/04/24 23:33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不要害台灣。 |
恆愛台 於 2003/04/24 23:49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這也是防堵疫情災害.....【先進國家的應變準則】∼ ★這樣也可以咬政府一口?............萬一害我們家小孩感染了∼你要賠我幾口ㄚ? ★更何況政府那麼人道只要求【隔離檢測】十來天∼那麼好的服務態度!無語還哭夭啥小? |
無語 於 2003/04/25 00:04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喂....樓上的大哥,看清楚文章子彈不要亂射@@ 我很無辜ㄝ.. |
恆愛台 於 2003/04/25 00:10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失禮啦!∼原來是轉載喔! 歐吉桑眼力愈來愈差啦∼∼∼歹細啦!∼∼∼ |
瓠仔 於 2003/04/25 00:23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無語 不知何處轉載, 不過這是極度無知的說法 1. 健保費, 所得稅, 及一些雜七雜八的稅金我們也都有繳, 有繳沒什麼了不起. 不准返鄉與上述理由無關, 就像感染SARS不讓你上飛機一樣, 如果跟航空公司辯稱我也是乘客, 我也有花錢買機票, 為什麼不讓我上飛機?? 再喊一百遍還是趕你下來, 而且不是機長趕你下來, 是全機的乘客趕你下來. >>所以我說他是極度無知的. 一個口中有人權 ,卻漠視別人的人權, 心中無別人的人權不值得一提, 去大陸的台商就會變這樣嗎? 不准返鄉就是不准返鄉. 沒什麼好猶豫的, 趕快做! |
無語 於 2003/04/25 12:56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這篇轉載自1bit政治討論區,這篇文章受到不少中國人和統派的迴響,我也是看他們 鬧的不像話才跳出來罵人,http://forum.1bits.com/showthread.php?s=&threadid;=199752 |
Luke-Skywalker 於 2003/04/25 13:03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要貼出來源網址,才不會遭炮火誤擊....... |
六溪番 於 2003/04/25 13:57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剛剛去1bit政治討論區,看到有人說: >>>>如果今天你是個台商.. 作何感想...<<<< 說實在的我不曉得我是個台商的話我會怎麼做。 |
緋村劍心 於 2003/04/25 14:09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在中國的台商比北京大學生更不如! 一些中國學生至少還有社會責任感和公共道德兼愛國的觀念 貼這一篇去回那些不顧自己同胞家人性命 -------------------------------------------------------------------------------- (http://www.epochtimes.com) 但選擇回家的大學生認為這并不涉及道德問題。 一位學生在論壇里寫道:“待在學校里或回家和道德有什么關系?如果确定還未傳染,回家至少可以保證營養,增強免疫力。” 另一位選擇回家的學生說:“螻蟻尚且貪生,何況是人?選擇回家,我認為無可厚非。” 北大一位女博士生說,根据防疫法,在嚴重疫情發生時,可以使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隔离疫區,必要時甚至可以戒嚴。現在并未采取戒嚴的方式,但是,這并不等于我們就可以理直气壯地隨便离開。不同的只是,那個制約著我們的力量不是強制性的,而是我們自己的責任心。我們的每一個“万一”都可能成為未來的無數個“万一”,即使從利己的角度看,這無數的“万一”出現,不是將使我們自己面臨更大的危險嗎? 在中國農業大學,工學院、食品科學与營養工程學院向全校學生發出倡議:為了社會,為了家人,為了自己,請不要回家! 他們列舉了不宜回家的理由——— 首先,北京的醫療條件在全國處于領先地位,一旦發生問題更有利于救助;就目前信息公布情況來說,校內要遠快于其他地方,防護措施也相對全面。 其次,回家的過程將不可避免地使用多种交通工具,感染几率非常高;一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感染病毒并將其帶回家里或學校,將危及身邊最親近的人。還可能形成交叉感染,使病毒變种增多,更難治療。而且,大規模回家潮可能帶來他人的恐慌和一系列不可知的社會問題。 中國農業大學校長陳章良說:“我看到校門口一些同學拖著行李,一副逃難的樣子,感覺非常難受。” 一位學生在北大的BBS上留言:“‘社會責任’,這個詞平時看起來是那么宏大,但現在,我們每個人都正面對它那最瑣細、最平凡的容顏。從某种意義而言,不僅僅是那些可敬的白衣戰士,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戰士,戰斗的方式就是留在疫區———盡管它危險,但這是為了自己,也為了別人。”(http://www.dajiyuan.com) |
六溪番 於 2003/04/25 14:39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記得在discovery頻道的一個節目在介紹曾經橫掃歐洲的黑死病時提到,在英格蘭的一個村莊有人得了黑死病,在一般的情形下人人在驚慌之餘會想辦法離開疫區,以逃避瘟疫,但卻也使瘟疫為之散佈開來。但是這個英格蘭的小村莊在村裡牧師的呼籲下,為了避免黑死病傳染至其他的村莊,全村的人自願隔離直到疫情結束,食物等民生必需品,由其他村莊的人將帶到村外定點放置後,等人離開了,再由村裡的人帶回。在這個村裡的人的自願隔離之下,黑死病,並未傳染至其他地方。 作為一個負責的人類,我應該盡全力設法不讓這種傳染病,從我的身上傳到任一個人的身上。 |
小明 於 2003/04/25 16:17 | |
Re:不准返鄉 <轉載> | |
事實不是口水 掩飾才是口水 防疫沒有高招
22日,和平醫院通報, 有一些事實,現在沒辦法討論釐清,但是,不容許統派記者顛倒黑白。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30501+132003042500636,00.html
該相關人並指出,原本和平醫院沒打算在二十二日通報衛生署,當天下午還召來警衛,要求四位洗衣工回家自行居家隔離,引起四人憤怒,擔心回家可能傳染親人,也認為院方此舉是想隱瞞疫情,所以堅持要留在院內隔離,且揚言要讓外界知情,院方不得已之下,終在當夜向衛生署坦白。
SARS在台灣能有效的監控,主要歸功於具體落實「病患即時隔離治療,院內感染管制嚴密,接觸者居家檢疫,早期偵防境外移入病患」防疫措施,這就是公共衛生既是科學、也是藝術的最佳寫照!
耐人尋味的是,怪病的防疫工作,往往在發現真正病原以前,即可以有效的推動而遏阻疫情的擴散。早在霍亂弧菌被發現以前,英國的約翰.史諾(John Snow)即透過公共供水水源的改善,而中止了十九世紀中葉在倫敦的霍亂流行。在愛滋病病毒尚未被發現以前,美國疾病管制局即透過安全性行為和保險套的使用,來控制該病在男同性戀之間的散播。只要確實掌握傳染途徑和高危險族群特性,傳染病的監控即可以立刻展開。 嚴重急性吸呼道症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簡稱SARS)在台灣的有效監控,主要歸功於「病患即時隔離治療,院內感染管制嚴密,接觸者居家檢疫,早期偵防境外移入病患」的具體落實。當各國還在對SARS病原爭論不休的時刻,台灣已完成「遏阻境外移入,中斷本土散播」的防疫網,使得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簡稱WHO)將台灣從「感染區」改成防疫奏效的「有限感染區」。 病原探索必須小心求證、實事求是,防疫實務必須劍及履及、當機立斷;這就是公共衛生既是科學、也是藝術的最佳寫照。醫藥衛生專家在因應新瘟疫接二連三的挑戰時,唯有心平氣和地應用科學新知和技術,迅速確實地監控傳播途徑,才能有效遏止時疫之擴散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