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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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曲化權  於 2003/04/04 14:34
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林肯學校違貸? 北檢否認

〔記者蘇恩民╱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昨天公開嚴詞否認劉泰英涉嫌違法超貸林肯學校;北檢強調,檢調偵辦新瑞都弊案以來,從未接獲相關檢舉,劉泰英不曾提及相關疑點,卷證內更無任何與此有關的情資或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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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政郡、林良哲╱台中報導〕位於台中市大坑山區的林肯美國學校,由於土地所有人玉群建設積欠銀行債務,學校所承租的校地及校舍遭到拍賣命運,去年兩度流標之後,昨天台中地院進行第三次拍賣,還是流標。
 玉群公司一位陳姓股東表示,該公司當年是以投資立場來購地興建,在商言商是為了賺錢,玉群公司絕對沒有接受劉泰英的幫助,希望外界不要以訛傳訛。

 這位陳姓股東指出,由於林肯學校是由前總統李登輝的女兒李安娜所籌劃,當時玉群建設公司認為有投資的價值,因此先購地興建校園,而李安娜也拿出三千萬元的「頭期款」,並開始向外募集資金,約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來進行購買土地及建物,總價為六億元。

 不過後來校方沒有依約按月給付,使得玉群建設公司無法支付銀行利息,最後只好由銀行逕行拍賣。

 林肯美國學校在八十六年間向玉群建設公司承租現有校地及校舍,租約長達十八年,但因玉群建設發生財務問題,無法償還國泰銀行九千八百萬元、開發工銀資產管理公司二億一千二百萬元貸款,債權人乃向法院聲請拍賣校地及校舍。

 銀行方面在去年拍賣期間向法院聲請撤銷玉群公司與李安娜之間的租約關係,台中地院最後裁定撤銷租約,原因是查出校地租約是在設定抵押權之後,所以債權銀行依法可提出撤銷租約聲請,李安娜不服提起抗告,今年二月台中高分院駁回。

 昨日進行第三次法拍,底價兩億五千萬元仍然流標。在第三拍流標之後,三個月之內為特拍公告期間,任何人可以第三拍底價承購,或是債權銀行可再聲請減價百分之二十之內議價特拍。
(自由時報)


NO:639_1
武曲化權  於 2003/04/04 14:36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李安娜行得正
坐的直

照規矩來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
被駁回,摸摸鼻子
無話可說


NO:639_2
武曲化權  於 2003/04/04 14:36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裁判字號】 92 , 抗 , 88
【裁判日期】 920213
【裁判案由】 除去租賃權後拍賣聲明異議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抗字第八八號
抗 告 人 財團法人林肯美國學校
  法定代理人 李安娜       

右抗告人與相對人國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分公司等間除去租賃權後拍賣聲明
異議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
執字第四六五一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左:

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由抗告人負擔。

一、本件抗告人於原法院聲明異議意旨略以:抗告人與債務人玉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下簡稱玉群建設公司)簽訂土地及建物租賃契約之日期在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九
日,該租賃契約嗣為八十六年八月二十日所簽訂,並於八十七年四月二日由法院
公證處以八十七年度公字第八七二六號公證之「土地及建物租賃契約書」所取代
,而債權人國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分公司就拍賣土地設定抵押權之日期
為八十六年六月十四日,就拍賣建物設定抵押權之日期為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其日期均在抗告人承租執行標的物之後,原法院將抗告人之租賃權除去,顯有
不當,為此聲明異議等語。原法院認該租賃權已影響抵押權人之抵押權,依民法
第八百六十六條及司法院院字第一四四六號解釋而為除去之處分,並裁定駁回抗
告人之聲明異議,尚無不合。
二、抗告意旨略以:土地及其定著物既為各別獨立之不動產,且無主物及從物之關係
,則其各別之抵押權設定行為應各自獨立發生效力,殊無定著物抵押權設定之效
力視其所定著土地抵押權設定行為定效力之問題存在,應為當然之解釋。本件債
權人就卷附土地設定抵押權之登記日期為八十六年六月十四日固在抗告人公證租
約八十七年四月二日之前,但此僅為獨立土地不動產抵押權設定行為之時間前後
適用法律問題,要與另一獨立建物不動產無涉。換言之,本件另一獨立不動產如
卷附建物係於八十七年二月二日辦妥第一次所有權登記,抗告人與債務人玉群建
設公司就簽訂租約及辦理公證日期為八十七年四月二日,但債權人就此建物設定
抵押權登記日期為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已遠在抗告人租約公證日期一年半之
後,從而本件建物之拍賣自不能援引民法第八百六十六條規定除去抗告人與債務
人之建物租賃關係等語。
三、按抵押權為擔保物權,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固仍得為
使用收益,但如影響於抵押權者,對於抵押權人不生效力。故土地所有人於設定
抵押權後,在抵押之土地上營造建築物,並將該建築物出租於第三人,致影響於
抵押權者,抵押權人自得聲請法院除去該建築物之租賃權,依無租賃狀態將該建
築物與土地併付拍賣(八十六年度台抗字第五八八號判例參照)。抗告人雖稱本
件坐落台中市北屯區大坑段四七七之八七地號土地上另一獨立不動產建物係於八
十七年二月二日辦妥第一次所有權登記,抗告人與債務人玉群建設公司就簽訂租
約及辦理公證日期為八十七年四月二日,但債權人就此建物設定抵押權登記日期
為在此之後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自不能援引民法第八百六十六條規定除去
抗告人之租賃權云云。惟查債務人於八十六年六月十四日以其所有坐落台中市北
屯區大貴段五四五、五四六(重測前為大坑段四七七之五二六、之八七號)地號
土地,及於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以同段一O至三一建號(重測前為大坑段一六
O七至一六二八建號)建物,為債權人國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嘉義分公司設定
新台幣(下同)一億三千八百四十八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有土地及建物登記
謄本附卷可稽,而上開不動產經原法院以底價三億一千九百三十二萬元定期九十
一年十月十七日進行第二次拍賣,仍無人應買,此項租賃權已影響債權人之抵押
權之受償,揆諸前揭判例意旨,原法院依聲請除去租賃權,並駁回抗告人之聲明
異議,自無不合。至抗告人於原法院另提出之八十五年二月九日簽訂之土地及建
物租賃契約書,其出租人係亞伯拉罕林肯租賃有限公司籌備處,並非本件債務人
,自不足為有利於抗告人之認定。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求為廢棄,為無理
由,應予駁回。
四、依強制執行法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三十條之一,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二條第一
項、第九十五條、第七十八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二   月   十三   日
~B1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林陳松
~B2        法 官 鄭金龍
~B3        法 官 王重吉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B        書記官 顏子良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二   月   十四   日



NO:639_3
武曲化權  於 2003/04/04 14:37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歡迎轉載

NO:639_4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4 16:08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政治力不是可以被輕易看出來的!

NO:639_5
OBS770  於 2003/04/04 17:09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鯨摑先生 << 政治力不是可以被輕易看出來的!>>
如何判斷也請告訴大家如何解毒,才是高人一等,否則與造謠媒體又有何不同呢﹖﹖

NO:639_6
武曲化權  於 2003/04/04 18:38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煩請鯨摑先生告訴我
<< 政治力不是可以被輕易看出來的!>>

NO:639_7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4 20:51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國民黨執政時代,政治力介入所有的事勿,是很難被看出來的,今日也是如此!

NO:639_8
台龍  於 2003/04/04 23:30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國民黨執政時代,政治力介入所有的事勿,是很難被看出來的,今日也是如此!

怪了,大概我比較從聰明了,國民黨時代的政治力介入所有的事物,我都有看出來耶!我只是怕死,不敢講而已!


NO:639_9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5 01:37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嘿!不如說是〝在野〞民進黨看出來啦!

NO:639_10
楚劍  於 2003/04/05 02:02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Fuck you 鯨摑先生.  

NO:639_11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5 02:19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椘劍兄!注意版規中的〝舉凡人身攻擊、種族歧視、亂貼標籤、侮辱用語、無聊灌水,一概禁止。〞,當然,你也可以對此版規視而不見,為本站立下〝典範〞!

NO:639_12
PowerLook  於 2003/04/05 02:40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鯨摑先生  
以下是你在隔壁媒體版的無聊發言,算不算無聊灌水!
這種程度只被人罵一下....剛好而已!

NO:61_7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4 16:24
Re:燦哥為何消失在民視,難道有內情

黨政軍退出媒體,執政黨自己做不到!

NO:61_10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4 20:46
Re:燦哥為何消失在民視,難道有內情

自己做不到,卻要求別人做到!

NO:61_13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4 21:04
Re:燦哥為何消失在民視,難道有內情

既然自己做不到,別人不做到不行!

NO:61_15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5 01:14
Re:燦哥為何消失在民視,難道有內情

別人做不到,自己不用做到!


NO:61_17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5 02:14
Re:燦哥為何消失在民視,難道有內情

自己要做到,要先問別人!

於 2003/04/04 16:24
Re:燦哥為何消失在民視,難道有內情

黨政軍退出媒體,執政黨自己做不到!

NO:61_10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4 20:46
Re:燦哥為何消失在民視,難道有內情

自己做不到,卻要求別人做到!

NO:61_13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4 21:04
Re:燦哥為何消失在民視,難道有內情

既然自己做不到,別人不做到不行!

NO:61_15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5 01:14
Re:燦哥為何消失在民視,難道有內情

別人做不到,自己不用做到!


NO:61_17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5 02:14
Re:燦哥為何消失在民視,難道有內情

自己要做到,要先問別人!


NO:639_13
jumbo  於 2003/04/05 05:11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鯨摑(經國)先生:

>國民黨執政時代,政治力介入所有的事勿,是很難被看出來的,今日也是如此!

我原本以為你是位從客觀面來看時事的人。


NO:639_14
懶人國郵差  於 2003/04/05 06:10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這位鯨摑先生跟其他的泛統一樣,
提不出別黨有什麼正面的東西?
好讓人家可以比照優劣看看嘛!
就只會出一張嘴說別人。

NO:639_15
鯨摑先生  於 2003/04/05 12:43
Re:是誰說李前總統會用政治力干預司法,一派胡言

PowerLook兄,你硬要說我是灌水,那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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