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客 於 2003/05/20 11:55泛藍開始把苗頭對準南部了
泛藍在高雄的打手邱毅,開始把防疫不力的苗頭對準高雄市。當高雄市率全國之先,實施許多防疫措施,謝長廷竟然還被邱毅評批成不見人影,沒有盡力防疫。
現在泛藍的策略,就是把長庚的疫情,擴大成南部的疫情,一方面轉移台北防疫不力的焦點(長庚的第一個病例就是從和平下來的),一方面延長戰線,把疫情誇大成全台都已經水深火熱,只要南部守不住,阿扁原本可藉由防治sars的轉機,就有可能變成危機。
附帶一提,邱毅這個下駟已經單挑了謝長廷好幾次,他的話匪夷所思,離譜至極,連上台灣心聲的節目,都被汪笨湖制止不要再發言了(警告他上電視可沒有言論免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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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oco 於 2003/05/20 12:01
Re:泛藍開始把苗頭對準南部了
謝長廷的幕僚夠強,邱毅是自找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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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愛台 於 2003/05/20 12:32
Re:泛藍開始把苗頭對準南部了
高雄市政府透過里長發放一本20頁【健康管理 [NO] SARS】宣傳手冊!家家戶戶一冊。。。。。
詳細列舉高市府對策及預防治療通報服務單位,並有【煞嗜】處置辦法流程單位,如全國首創【咳嗽發燒特別門診】即少康營區【隔離專用營區】,防護保健十大守則.............等等
當然,將南部疫情和謝市長綁在一起打∼∼∼試圖轉移馬無能禍害台灣的負面形象!
告訴全國網上朋友,除了高雄醫醫院內感染問題,我不太了解外,至少高雄市轄區,在台北市帶【塞虱】過來南部同時,也對稱南部縣市政府盡職所在!...........請問台北市政府有印製防【煞虱】手冊給你門市民嗎?我可沒聽謝市長哭餐中央要一億元來印喔?我們先做百姓有利之事!馬無能事先要錢才做事∼要不到再推給中央不給錢∼哪一次不是這套?那市民利益又何在?........流程內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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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愛台 於 2003/05/20 13:11
Re:泛藍開始把苗頭對準南部了
【轉貼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疑問解答內容】
有關因應防治SARS疫情,市府衛生局持續接獲市民查詢相關SARS資訊,為解答民眾疑惑,衛生局特整理民眾最常查詢疑問,透過衛生署及世界衛生組織網站資訊內容提出解答,藉此澄清民眾對於SARS疑慮。
一、認識SARS
*主要症狀
主要症狀為發高燒(>38℃)、乾咳、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難。可能伴隨其他症狀,包括頭痛、肌肉僵直、食慾不振、倦怠、意識紊亂、皮疹及腹瀉。 胸部X光檢查可發現肺部病變。
*潛伏期:2-7天,最長可達10天以上。
*傳染途徑:依現有證據顯示,致病原在人與人之間的傳播需經由與病人的密切接觸,可能是接觸病人的飛沫或體液而傳染。早期發現的病例大部份是照顧SARS病人的醫護人員,或與病人有密切接觸的親友。
(一) 於2002年11月1日之後出現:
1.發高燒(>38℃)及 2.咳嗽或呼吸困難
並且在症狀出現前十天有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暴露史:
1.與SARS之疑似或可能個案密切接觸 2.曾到過最近有SARS地區性傳播的地區 3.居住於最近有SARS地區性傳播的地區
(二) 於2002年11月1日後因不明急性呼吸道疾病死亡,於其症狀發生前十日內有上項暴露史者。
可能病例定義(Probable Case):
疑似病例具下列狀況之一者為可能病例:
1.經胸部X光攝影判定為肺炎,或有呼吸窘迫症候群(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2.經SARS冠狀病毒相關檢驗有一項或一項以上分析方法檢出陽性結果(SARS病毒PCR二次確認陽性、酵素免疫分析法或免疫螢光分析法測定血清抗體陽轉,或病毒分離培養陽性。請參考WHO SARS實驗室診斷判讀建議);
3.個案死亡經屍體解剖出現未明原因引起之呼吸窘迫症候群病理變化者。
二、SARS的病原
2003年4月16日WHO正式宣布,SARS的致病原為新發現的冠狀病毒,並被正式命名為「SARS病毒」。如證實為變種(全新)病毒,大眾皆無抗體,其傳播力、毒力、致病力均可能較強,病患可能發生肺纖維化,甚至引發呼吸衰竭而導致死亡。另外香港的經驗則顯示延遲就醫者的預後較差。
三、SARS的預防之道
*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尤其是勤洗手及打噴嚏或咳嗽要掩口鼻。
*保持環境衛生及空氣流通。
*避免到人群聚集或空氣不流通的地方。
*看病最好找固定的醫師,避免非必要之轉診及探病。
*均衡飲食、適量休息及運動。
*請咳嗽及發燒的親友,戴上口罩,有疑似症狀速通報並戴口罩就醫。
*流行時,至通風不良處、人群擁擠或密閉空間,請戴口罩。
四、如何就醫
懷疑自己感染SARS,請儘速聯絡衛生局或就醫,但請務必戴好口罩,並請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如果經醫師專業診斷疑似為SARS,則醫師會依規定向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通報。必要時由醫師辦理轉診,民眾不要緊張,不要自行再轉往其他醫院求醫。
五、正確口罩使用時機建議
備註:
(1)一般而言活性碳口罩主要作用是『吸附』空氣中異味或有機蒸氣,無法吸附空氣中病菌與病毒。
(2)醫用口罩依「濾材最低過濾效率」可分為下列三種等級:
1.95等級:表示最低過濾效率≧95﹪。
2.99等級:表示最低過濾效率≧99﹪。
3.100等級:表示最低過濾效率≧99.97﹪。
所以,N95、R95、P95以及濾菌功能更高的N99、R99、P99,甚至 N100、R100及P100等型口罩,都能有效過濾懸浮微粒或病菌。
(3)正確配戴口罩方法:
3-1.鬆緊帶頭外露的那面應朝外配戴。
3-2.口罩使用時須完全覆蓋口鼻,把口罩上的金屬片沿鼻樑兩側按緊,使口罩緊貼面部。
六、維護口罩清潔注意事項
1.戴上及摘除口罩前,都必須將手澈底洗乾淨,以確保口罩乾淨。
2.口罩應注意避免灰塵弄髒、擠壓及密封不透氣。如出現髒污、異味、破損或濕掉,應予更換。
3.配戴口罩後,避免觸摸口鼻,以防減低保護作用。若必須觸摸口鼻,觸摸前、後都要澈底洗手。
4.棄置的口罩應用塑膠袋封好,放進有蓋的垃圾桶。
5.如係於感染區工作用畢之口罩,則應依感染性廢棄物處理方式處理。
註:戴口罩只是預防呼吸道傳染病的方法之一,要預防呼吸道傳染病,還要注意個人衛生,特別是經常洗手。
七、有關戴口罩的問題:
什麼人應戴一般外科口罩?
1. 有呼吸道感染症狀者。
2. 照顧呼吸道感染病人者。
3. 曾與SARS可能病例或疑似病例有過密切接觸者,由最後接觸日起計算,至少十天內要戴上口罩。
4. 到醫院診所求診者。
5. 醫護人員。
6. 處理食物的工作人員。
7. 大眾交通工具服務人員。
8. .醫療廢棄物處理人員。
9. 從疫區回來者。
上述人員當中,什麼人才應佩帶N95或更高等級口罩?
1. 照顧SARS病患之醫護人員。
2. 搬運、處理SARS病患之相關人員。
3. 處理SARS病患屍體之人員。
4. SARS病患遺體解剖相關人員。
5. 進入SARS感染院區服務之相關人員。
6. 一般民眾在街道、馬路上行走,不必戴口罩。
◎本市醫療院所口罩事宜
1. 醫院請直接向衛生署申請採購
2. 其它醫療院所請向各公會申購
八、為何要居家隔離?
SARS的潛伏期長達10天,因此曾與SARS可能個案及疑似個案密切接觸者及從病例集中地區入境者,均屬高危險群,為確定這些人是否曾被感染,一旦發病可立刻送醫治療外,並可避免將疾病再傳染給其他的人,因此需要居家隔離十天。
九、誰需要被居家隔離?
(1) 密切接觸居家隔離者,SARS可能個案及疑似個案本身出院後及其密切接觸者(如:同住者、同一辦公室同事、同班同學曾照顧之醫護人員及同機前後三排之旅客等)
(2) 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者、也就是自世界衛生組織公佈的病例集中地區返國者需要居家隔離。
居家隔離者之接觸者並不是居家隔離的對象,仍可正常上班、上學及活動,請社會大眾勿恐慌,並以同理心看待居家隔離者的親友及家人。
十、政府對於居家隔離者的照顧/補助
衛生局所或民政單位的志工將提供居家隔離者生活所需的支持與服務,並每日追蹤健康情形。為使隔離者安心接受隔離安排,行政院對於被隔離者發給慰助金,民眾若對居家隔離服務相關規定或慰助金發放有疑問,均可撥打02-2397-6781或02-2397-6782兩支專線電話,或洽各縣市政府社會局。
十一、居家隔離注意事項
l SARS病人之密切接觸者,即屬強制居家隔離者,均應接受居家隔離措施,未遵隔離規定,依傳染病防治法得罰新台幣6~30萬元。
強制居家隔離者隔離期間應遵守以下事項:
1.咳嗽或打噴嚏時,應用衛生紙掩住口鼻。沾有咳嗽、擤鼻涕等個人分泌物之衛生紙,應先置入塑膠袋妥善密封,或利用馬桶沖掉後並洗手。
2.應戴口罩以保護週遭親人,若有發燒(> 38˚ )或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時,應即就醫、告知接觸史。
3.應經常洗手,特別是在接觸呼吸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後。
4.接觸SARS病人的體液時,應使用拋棄式手套,接觸後應立即摘除手套、丟棄並清潔雙手。
5.SARS病人應避免與其他人共用食器、毛巾及床單,該等物品用後應以肥皂及熱水清洗後,才可再度使用。
6.遭SARS病人體液污染的環境,應戴上手套以5%漂白水清潔。
7.如有不得已情況需外出,應經衛生所人員同意,並請務必戴口罩,並避免到公共場所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適用於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者的注意事項:
(1)咳嗽或打噴嚏時,應該用衛生紙掩住口鼻。沾有咳嗽、鼻涕等個人分泌物的衛生紙,應該用塑膠袋密封,或是用馬桶沖掉,並洗手。
(2)應戴口罩,如果有發燒超過38度或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狀時應立即就醫。
(3)應經常洗手,尤其是接觸痰、口水、鼻涕、眼淚、精液、血液、小便、大便後。
(4)外出的規定:
下列狀況得准予外出,但是必須戴上口罩
A:就醫 B:在空曠場所運動 C:買便當、報紙、倒垃圾
十二、如何消毒?
1. 民眾可以使用市售漂白水或酒精消毒。
2.70-75%酒精殺菌防疫效果最好,調配方法如下:
民眾買回酒精後,須以純水、蒸餾水或煮沸過的冷水依比例混合稀釋。使用95度藥用酒精500cc,須加入純水、蒸餾水或煮沸過的冷開水150cc稀釋;400cc的酒精,須加水120cc;300cc的酒精,須加水90cc;200cc酒精,須加水60cc;100cc的酒精須加水30cc。
3.市售漂白水消毒濃度及適用情形如下:
清洗手部及一般器物等處,可以0.01%漂白水消毒;大型客車車箱內部或其他場合清潔,可以1%漂白水沖洗或擦拭;病患嘔吐物則以5%漂白水清洗。
有關SARS病毒的特性,依世界衛生組織資料顯示(1)在室溫下,塑膠物件的表面,可活兩天。(以前認為是二十四小時)(2)在病人的「下痢排泄物」中可活上四天(3)SARS的病毒非常耐寒,在攝氏四度至零下八十度的環境下,可活上二十一天(4)SARS的病毒,比我們所推測中還耐高溫,要再攝氏五十六度以上加熱十五分鐘,才能滅菌。
二十四小時疫情諮詢通報電話 0800-024-582、(07)25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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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愛台 於 2003/05/20 13:15
Re:泛藍開始把苗頭對準南部了
【轉貼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編印防治煞虱內容】
SARS 居家隔離實戰手冊
1. 預防SARS三部曲
2. 認識居家隔離篇
3. 衛生所人員工作篇
4. 基層村里幹事、村里長、警察工作篇
5. 接受居家隔離民眾篇
6. 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應注意事項(A)
7. 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者應注意事項(B)
8. 居家隔離住戶環境衛生篇
為了防治SARS,政府正透過各種努力來減低社區感染的風險,將可能被感染的民眾採取居家隔離限制是很重要的。採取此項強制隔離措施,必然造成民眾許多的不便,為了確保大家免受SARS威脅,並保護這塊美麗的土地不受疫情侵犯,請大家體諒防止疫情擴大的苦心,確實遵守各項規定。
接受居家隔離的對象是目前並無SARS症狀的民眾,只是為了防疫工作的需求,必須居家隔離,他們犧牲自由是需要大家給予肯定與支持的,透過全民的努力,相信可以很快地度過這段緊要的時期,共同維護台灣健康安全的環境。
「預防SARS三部曲」
一、勤洗手-飯前便後要洗手、回家進門要洗手
二、正確地戴口罩
Q1:什麼人應戴一般外科口罩?
1. 有呼吸道感染症狀者。
2. 照顧呼吸道感染病人者。
3. 曾與SARS可能病例或疑似病例有過密切接觸者,由最後接觸日起計算,至少十天內要戴著口罩。
4. 到醫院診所就醫者。
5. 醫護人員。
6. 處理食物的工作人員。
7. 大眾交通工具服務人員。
8. 醫療廢棄物處理人員。
9. 從病例集中區回來者。
Q2:上述人員當中,什麼人才應佩帶N95或更高等級口罩?
1. 照顧SARS病患之醫護人員。
2. 搬運、處理SARS病患之相關人員。
3. 處理SARS病患屍體之人員。
4. SARS病患遺體解剖相關人員。
5. 進入SARS感染院區服務之相關人員。
除非另有規定或通知,一般民眾在街道、馬路上行走,可以不必戴口罩。
三、維持環境通風與清潔
「認識居家隔離篇」
一、 哪些人需要居家隔離限制?需要隔離多久?
二、 (一)密切接觸SARS通報個案的人
1、家人或同學是通報個案。
2、曾至已集體感染的醫院就診者。
此類民眾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隔離天數自最後一次接觸通報個案的那天算起滿14天。
(二)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者
1、從病例集中區如大陸、香港、新加坡、加拿大等地回國。
2、在機場檢查沒有SARS症狀的民眾。
此類民眾為「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者」,需居家隔離滿10天無症狀(發燒或咳嗽等)即可解除限制。
二、為什麼要居家隔離限制居民的自由?
由於接受居家隔離的民眾是罹患SARS的高風險族群,為減少SARS散播到社區的機會,所以限制高風險族群居民的自由。
三、接觸居家隔離的人如同住的家人或提供關懷的人,是不是也要居家隔離?
接觸居家隔離的人並不是居家隔離的對象,請向社區民眾說明勿恐慌,並以同理心看待居家隔離者的親友及家人。
四、社區若有隔離者,其餘社區居民的要如何因應?
SARS目前只有密切共同生活者或在醫院照顧患者,才有被傳染的危險,非密切生活之鄰居應無此危險性。由於被隔離者除了身體被隔離心理上也很擔心染病或被人隔絕,所以通電話表示關心、輪流協助購物送報等,都可適時表達關懷之意。
五、懷疑自己或他人感染SARS時,要如何就醫與通報?
立即戴上口罩,及要求對方戴上口罩,立即就醫,並告訴醫師自己的懷疑與曾接觸對象;避免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通報當地衛生局所。
「衛生所人員工作篇」
我對居家隔離的個案需提供哪些服務?
(一)掌握社區所有居家隔離個案的行蹤-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會透過縣市衛生局將所有名單分送至各衛生所,村里幹事或村里長也會有「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者」名單,請每日彙整前一日已掌握到行蹤的隔離個案名單呈報衛生局彙整。
(二)每日前往關懷,確認個案是否確實遵守隔離規定,包括
1.是否按時及正確量體溫、有無發燒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
2.外出時有無確實依外出規定,並留存外出紀錄。
3.解答疑惑及提供心理支持。
(三)原則上,盡量減少個案外出機會,使接觸的人單純化,以降低社區感染的風險。依疾病管制局所訂的外出原則:
1.「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此類個案是可能的感染者,會有送餐服務,任何外出均應經衛生所人員同意。
2.針對「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者」:此類個案是可能的接觸者,依規定可以短期間的例行外出,但需先向衛生所報備,嚴禁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人群聚集處、及至醫院探訪,並且必須確實留下外出紀錄。
「基層村里幹事、村里長、警察工作篇」
一、我如何知道社區內哪些人需要居家隔離限制?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會將名單透過各縣市衛生局、民政局、各鄉(鎮、市、區)公所單位,將屬於您村里的名單分送到您手上。
二、我需要對居家隔離的民眾做什麼?
(一)確認應隔離的當事者行蹤,告知應隔離當事者衛生所的電話,請他(她)主動與衛生所聯繫。
(二)每日前往住所或以電話關懷查明行蹤,並請個案遵守規定。
(三)每天將前一天有掌握到的清單呈報給鄉(鎮、市、區)公所。
(四)每日電話關懷內容:
1.有沒有早午晚量體溫,有沒有發燒或咳嗽等症狀。
2.外出有沒有依規定,包括必須戴口罩、要留存外出紀錄、有沒有告知衛生所的人。
3.其他需要幫忙協助的事。
「接受居家隔離民眾篇」
一、哪些人知道你需接受居家隔離?
居家隔離的名單是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傳送給各縣市衛生局,衛生局核對後,會將名單傳送給民政局或社會局,再轉送給隔離當事人所在鄉、鎮、市、區的里長、村里幹事、警員、或衛生所工作人員,他們將定期關懷您且了解您的需要。
二、里長、村里幹事、警員或衛生所人員,可以為您做什麼?
(一)每日關懷及掌握您的行蹤,留存您的外出紀錄。
(二)提醒您早、午、晚測量體溫,注意有無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三)解答疑惑及提供心理支持。
(四)紀錄查訪情形,並彙報縣市政府民政局,判斷是否遵守隔離規定。
「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應注意事項(A)」
與SARS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均應接受居家隔離措施,未遵隔離規定,依傳染病防治法得罰新台幣6~30萬元。
隔離期間應遵守以下事項:
一、咳嗽或打噴嚏時,應用衛生紙掩住口鼻。沾有咳嗽、鼻涕等個人分泌物之衛生紙,應先置入塑膠袋妥善密封,或利用馬桶沖掉後並洗手。
二、應戴口罩以保護週遭親人,若有發燒(> 38˚C)或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時,應即就醫、告知接觸史。
三、應經常洗手,特別是在接觸呼吸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後。
四、接觸SARS病人的體液時,應使用拋棄式手套,接觸後應立即摘除手套、丟棄並清潔雙手。
五、SARS病人應避免與其他人共用食器、毛巾及床單,該等物品用後應以肥皂及熱水清洗後,才可再度使用。
六、 遭SARS病人體液污染的環境,應戴上手套以5%漂白水清潔。
七、如有需要外出,應經衛生所人員同意,並請務必戴上口罩,並避免到公共場所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八、 另外,增強自身抵抗力,包括不抽菸、規律運動、均衡飲食、適當休息、睡眠充足、心情放輕鬆、平靜也是很重要的。
「專案防疫強制居家隔離者應注意事項(B)」
一、隔離期間須遵守下列規定
1.咳嗽或打噴嚏時,應用衛生紙掩住口鼻。沾有咳嗽、鼻涕等個人分泌物之衛生紙,應先置入塑膠袋妥善密封,或利用馬桶沖掉後並洗手。
2.應戴口罩以保護週遭親人,若有發燒(> 38˚C)或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時,應即就醫、告知接觸史。
3.應經常洗手,特別是在接觸呼吸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後。
二、外出之規定
1.下列狀況得准予外出,惟必須戴上口罩
(1)就醫
(2)在空曠場所運動
(3)買便當、報紙、倒垃圾
(4)經衛生所人員同意者
2.外出者須留存外出紀錄,以供日後追蹤之需。
3.嚴禁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外出。
4.不得於隔離期間前往醫院探訪病人。
5.嚴禁前往人群聚集之公共場所,如銀行、圖書館、菜市場、量販商場、百貨公司、健身房、戲院、餐廳、KTV、網咖…等。
三、另外,增強自身抵抗力,包括不抽菸、規律運動、均衡飲食、適當休息、睡眠充足、心情放輕鬆、平靜也是很重要的。
「居家隔離住戶環境衛生篇」
一、盡量保持空氣流通,以保護您家人的健康
二、保持居家環境衛生,包括:
(一)桌椅等手易接觸處:使用家用漂白水擦拭
(二)地板:使用過之漂白水再稀釋後擦拭
(三)廁所:
*如廁後,廁紙要投入抽水馬桶。
*沖廁前要蓋上廁座蓋板,避免污水濺出。
*沖廁。
*待沖廁水靜止後,才打開廁座蓋板。
*用稀釋家用漂白水揩抹廁座邊、廁板和廁蓋,再用清水揩抹。
*向抽水馬桶注入一茶匙稀釋家用漂白水。
*用清潔液徹底清洗雙手,再用擦手紙抹乾。
(四)地板排水口:
*每天清潔浴室排水口一次。
*為防排水管臭氣逆向排放,先把半公升左右的清水倒入浴室排水口。再把一茶匙稀釋家用漂白水灌入排水口。
*5分鐘後,用清水沖洗。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NO:393_5
abt 於 2003/05/20 13:18
Re:泛藍開始把苗頭對準南部了
據說有不少媒體人,不知道高雄長庚醫院座落於個高雄縣?而且是企業經營的民營醫院!
藍色邏輯:如果馬英九須為台北市市立和平醫院疫災負責,謝長廷就必須為位於高雄縣民營的長庚醫院疫情負責?
NO:393_6
南方客 於 2003/05/20 16:31
Re:泛藍開始把苗頭對準南部了
以下是謝長廷的防疫措施,從3月17日就已經開始,很多措施都是全國首創,只是媒體都以台北為主,以為馬英九無能,全台灣的人跟著他倒楣。
當南部在做事的時候,台北在做什麼!!
一、三月十七日開始設立二十四小時民眾SARS諮詢專線,提供二十四小時服務,以解答各單位及民眾洽詢電話。
二、三月二十七日明訂禁止公務員赴大陸。
三、四月四日成立SARS緊急應變小組。
四、四月二十四日針對和平醫院護士搭車南下,開出第一張罰單。
五、四月二十八日設立「咳嗽、發燒」特別門診。
六、五月三日高高屏首長會報宣佈成立「聯合防疫會報」,五月十三日正式成立「高高屏醫療資源整合中心」,俾利防護物資與各種設備空間相互奧援。
七、五月五日發起「個人健康管理運動」。
八、五月五日由市府十二個局處首長親自督導全市各行政區SARS防治工作計畫責任區,同步配合內政部緊急通報。
九、五月六日同步進行全國性專案居家隔離者的實地查訪工作,避免疫情擴散。
十、五月十二日行政院長南下與南部七縣市首長召開「SARS防疫工作座談會」簽署加強防治SARS連署聲明書。
十一、五月十四日比照防颱應變中心,成立24小時緊急應變中心。
十二、五月七日強制居家隔離個案裝設視訊電話以確實掌握行蹤。
十三、五月十七日要求使用健保IC卡看診,減少隱匿病情及院內感染。
十四、五月十九日起,所有就醫民眾需填具切結書,詳細告知就醫史。
十五、積極規劃興建貨櫃式SARS防疫觀察中心(初期篩檢觀察醫療單位)。
NO:393_7
SSH 於 2003/05/20 17:12
Re:泛藍開始把苗頭對準南部了
台北市的市政版記者這兩天還紛紛發新聞,
說各縣市派人來觀摩台北市各市立醫院的發燒咳嗽門診,
以我這個僑居台北的屏東人來看,真是有夠無恥、不要臉的,
當台北市的媒體記者心中暗笑當時高雄市民抗議發燒咳嗽門診是沒水準不理性時,
這些人怎麼不會去問馬英九:台北市的發燒咳嗽門診在哪裡?
台北人就是這種心態,覺得自己的東西一定是全台灣最好的,台灣其他地方的都是沒水準,
都要學台北。自己的市長不管客觀上如何的爛,也一定是全國最好的,所以要給他高滿意度
、高支持度,不然台北市民的面子掛不住,反正他們台北市就是不能輸給其他縣市就對了。
(所以希望陳水扁以後也不要再以市長任內的高滿意度沾沾自喜了)
在和馬英九同等級的國民黨中生代中,馬英九算最無能膿包的一個(胡志強、朱立倫都比馬強)
在和陳水扁同等級的民進黨中生代中,陳水扁我看也是比較差的一個(蘇貞昌、謝長廷都不錯)
這扁馬兩個人都是因為當過台北市長才爬上來的,
希望以後台灣的重要國家領導人職位如總統、行政院長,
不宜再由當過台北市長的人出任,
因為台北市民品味變態,
高聲望、高滿意度的台北市長,不一定是真正有能力的政治人物。
相對地,把台北市長捧成國家的「接班人」,則是台北市民控制全台灣的手段之一,
我個人對台北市民的變態品味,全然無法認同而且沒有信心。
NO:393_8
恆愛台 於 2003/05/20 17:29
Re:泛藍開始把苗頭對準南部了
他馬的∼∼∼袂見笑!辣煞生。。。。。
★高雄市4月24日開出第一張sars罰單............台北市跟進∼
★高雄市4月25日成立全台第一【高雄市咳嗽發燒特別門診】........台北市兩週後跟進∼
★3月17日高市府成立24小時諮詢專線【電話2514113】
★3月18日高市衛生局疾管處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3月27日宣佈各機關所屬暫緩前往中國
★4月4日高市府成立跨局處緊急應變小組
NO:393_9
恆愛台 於 2003/05/20 17:32
Re:泛藍開始把苗頭對準南部了
四月24日以前∼∼∼馬無能市府團隊都在睡覺嗎???................台灣真被你帶塞帶臭啦!
NO:393_10
恆愛台 於 2003/05/20 17:36
Re:泛藍開始把苗頭對準南部了
更正:★★3月27日宣佈各機關學校所屬員工暫緩前往中國.........
你馬無能有膽那麼早宣佈嗎?.....三流角色演首都尺寸?還真累死他∼更拖累全台灣!真被他帶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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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82_1
茵 於 2003/05/21 20:47
Re:泛藍開始把苗頭對準南部了_媒體版轉
獨派加強網路巡邏工作
以免中南部被幻藍狗賊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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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982_2
wu12345 於 2003/05/22 22:13
Re:泛藍開始把苗頭對準南部了_媒體版轉
恩其實早就再轉移焦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