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大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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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貝泰  於 2002/06/14 17:16
請大大出意見

請FLAK天行者老納 小滬尾以及版主發表對新竹
那位仁兄被抓起來的評論
以供後進參考
到底可不可以在松山拍民航機阿

NO:76_1
KGB  於 2002/06/14 18:11
Re:請大大出意見

拍飛機可以
但別拍一些不該拍的東西
至於什麼是「不該拍」的
你自己心裡應該有數
(如果你當過兵)

NO:76_2
Skywalker-Luke  於 2002/06/14 19:38
Re:請大大出意見

歐貝泰  

單純的朝飛機拍攝這就可以,不過台灣多處是軍民合用的機場,該知道如KGB兄所提,那些該拍,那些又不該拍!在網上就不明說了,你自己想想吧!


NO:76_3
歐貝泰  於 2002/07/01 15:51
Re:請大大出意見

到底是怎樣
中共都有衛星不是嗎
你們沒有拍過嗎
還是你們只會說說而已根本不行動不拍照
只會在這邊耍嘴皮子?

NO:76_4
ㄚ易  於 2002/07/01 16:01
Re:請大大出意見

還是你們只會說說而已根本不行動不拍照
只會在這邊耍嘴皮子?


等閣下被逮捕銬在警局.......

就知道為什麼我們不想拍照


NO:76_5
denny  於 2002/07/01 16:11
Re:請大大出意見

自從這個事上新聞後,我在基地附近拍飛機開始覺得很不自在了.大家眼光都變的怪怪的.
skywalker兄:
今天CCK飛機編隊解散到4邊的角度變的好大.機頭還沒完全對準跑道就衝下去過圍牆了.看得特別刺激.基地來了一大群F5.為什麼呢?

NO:76_6
襠馬  於 2002/07/01 16:32
Re:請大大出意見

〔黑白ㄊㄞ↗〕不是來亂砍的吧!

NO:76_7
該吃飯了  於 2002/07/01 16:44
Re:請大大出意見


>>>到底是怎樣
>>>中共都有衛星不是嗎
>>>你們沒有拍過嗎
>>>還是你們只會說說而已根本不行動不拍照
>>>只會在這邊耍嘴皮子?

建議您還是守法比較好,松山機場旁的那條小路基本上是禁區的一部份,連逗留都不可以,還拍照?那裡有一張警告牌,寫的一清二楚,難道您瞎了眼嗎?既然您不懂、裝白爛,小弟就摘錄一部份法規,給您做個參考:

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 一 章 總則
第1條(略)
第2條(略)
第3條 要塞堡壘地帶除有特別規定者外,陸地及水面均分為第一、第二兩區,天空則分為禁
航與限航兩區,依地形交通及居民狀況規定如左:
一 自基點或基線起至外方約四百至六百公尺以內為第一區。<==★★★
二 自第一區界線起至外方約三千至四千公尺以內為第二區。
三 (略)
前項所列各區及其與軍港、要港、海軍防禦建築物、飛機場、空軍防禦建
築物等相關連之區域,均由國防部核定並公告之。

第二章 禁止及限制事項
第4條 第一區內之禁止及限制事項:
一 非受有國防部之特別命令,不得為測量、攝影、描繪、記述及其他關
於軍事上之偵察事項。<==★★★
(其他略)

第5條 第二區內之禁止及限制事項:
一 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不得為測量、攝影、描繪、記述及其他關於軍
事上偵察事項。<==★★★
(其他略)
第6條 第一、第二兩區內,應共同禁止及限制事項:
一 第一區全部及第二區特別指定地區如山地或要塞獨立守備地區,非經
要塞司令之許可,不論軍、警、人民不得出入。<==★★★
二 因公出入特別指定地區者,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不得攜帶照相機、
武器、觀測器及危險物品。<==★★★
(其他略)

第三章 懲罰
第8條 (略)
第9條 犯第四條第一款或第五條第一款之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前項之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10條 犯第六條第一款或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之規定者,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前項之規定者,處十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其他略)

今天軍方不想惹事,所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松山那根本就是第一禁區,軍方甚至可以逕行逮捕,那個工程師就是太白目,以為軍機可以任意拍,其實正確的作法是「拍照前事先申請」,所以建議您不要耍無知,惦惦拍照就算了,真出什麼事,誰也幫不了誰。


NO:76_8
該吃飯了  於 2002/07/01 16:52
Re:請大大出意見


再補充一點,所謂:「其他關於軍事上之偵察事項。」,不管是飛機還是建築物,其解釋權在軍方,在該基地司令、國防部及政戰總部,不在民間,所以只要軍方說你有罪,你就慘了,這就是最令人詬病的地方,這是一個沒有標準的標準,可以隨意解釋的模糊地帶,希望大家自重。



NO:76_9
Y  於 2002/07/01 17:45
Re:請大大出意見

如果我畫漫畫去投稿的時候畫國軍飛機的駕駛艙(別人的照片)電視畫面上複刻下來的松山機場全景,會部會被抓企關阿?_?

NO:76_10
F104  於 2002/07/01 18:09
Re:denny

>>基地來了一大群F5.為什麼呢?

桃園基地整修跑道


NO:76_11
幻想者  於 2002/07/01 18:31
Re:請大大出意見

>>如果我畫漫畫去投稿的時候畫國軍飛機的駕駛艙(別人的照片)電視畫面上複刻下來的松山機場全景,會部會被抓企關阿?_?

你幹嘛全部照抄啊??


NO:76_12
該吃飯了  於 2002/07/01 18:32
Re:請大大出意見


那就註明出處吧...



NO:76_13
Y  於 2002/07/01 18:50
Re:請大大出意見

真不好意思,抱歉,我畫畫都是用拉薩步(沒錯就是用透寫台!!)要我改真的是...難
要不畫清泉崗(全防上的)應該沒問題吧(應該吧...)
算了,不畫這題材了,想畫軍慢又不想被人笑亂畫,不會畫
第12屆東立新人獎開跑了,大家加油,超日趕韓!!!!!!

NO:76_14
kuma  於 2002/07/02 02:05
Re:請大大出意見

我之前也對畫漫畫著墨頗深,不過畫軍事漫畫
真不知道市場在哪裡,而且考據困難.....
現在已經把透寫台收起來了.


NO:76_15
歐貝泰  於 2002/07/03 12:33
Re:請大大出意見

我就是看不起你們只會乖乖的寫文章
事實上在松山外面拍天空的戰機不犯法
限制區在哪裡
等調子來問時 你可以反問哪條線
那一條法律 它們自己都不知道
你們既然知道這法律有灰色地帶
請問你們有寄信給國防部或是空總還是立法院要求修法嗎

NO:76_16
unnamed  於 2002/07/03 12:40
Re:請大大出意見

>> 歐貝泰

I agre with you completely on this, however as is in most military oriented sites, people tend to be politically conservative. and thus supoorting the notion wrote by 該吃飯了 which in my opinion is a violation of human rights.

remember the thread on freedom of press?? that was a more extreme example of this.  


NO:76_17
BWS  於 2002/07/03 13:08
Re:請大大出意見

>>今天CCK飛機編隊解散到4邊的角度變的好大.機頭還沒完全對準跑道就衝下去過圍牆了.看>>得特別刺激.基地來了一大群F5.為什麼呢?

你在中清路看的呀~~??


NO:76_18
該吃飯了  於 2002/07/03 13:17
Re:請大大出意見


就跟你說松山旁的警告牌上有寫,你是故意找碴是不是?



NO:76_19
該吃飯了  於 2002/07/03 13:21
Re:請大大出意見

TO:unnamed  

這種任意解釋的現象是有侵犯人權之虞,但重點不在這,重點是法規告訴你拍照要事先申請,你做了嗎?做了但不被批准時,大家再討論也來得及,這才是守法的真意,不要自己耍白爛,沒事就拿出那套:「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態度」,看了就讓人反感。


NO:76_20
小滬尾  於 2002/07/03 20:43
Re:請大大出意見

>到底是怎樣
>中共都有衛星不是嗎


衛星拍的解析度有多少﹐可以去查資料
你這種講話態度﹐我不屑告訴你

>你們沒有拍過嗎


以前在某2個基地想拍照
看到阿兵哥辛苦地來制止我們
想起以前當兵的情形﹐以後再也不拍了

>還是你們只會說說而已根本不行動不拍照
只會在這邊耍嘴皮子?


來這裡
需要2個基本修為---程度與禮貌
沒有程度也要有禮貌
生活與倫理﹐公民與道德沒學好
運氣好﹐有人會教你
運氣不好﹐有人會電你
這就是社會

再給我這種沒禮貌的態度一次
保證我拿對付中國人那套來招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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