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載,立法院將提案修正「立法院卸任院長禮遇辦法」,將卸任副院長納入,使其得比照卸任院長享有禮遇。我認為,在國家財政愈來愈困難的當頭,立法院帶頭幫自己人謀福利的做法,恐有引人非議之慮。尤其是在野黨,怎可一方面指責政府施政不力,二方面卻推動錢坑法案,三方面則力圖自肥? 而無論朝野,為何不能體會政府財政艱難,進而從各方面減少公帑花費?全民為因應旱災而力行節水,立委難道不能效法這種精神,替百姓們省錢?對於各種卸任首長的禮遇,尤其是民選的首長,早應該全面削減,而不是讓國家愈花愈多錢。這種錢,還不如留著,花在招募優秀人才來為政府服務,而不是花在政治人物的身上!
副院長也可以? 拜託,在台灣,副院長甚至是院長都擠滿了 才一任就可以領? 這是立法搶人民的錢,高招,但是難看。
島內。
比搶銀行好一點。
高招,但是難看。
建議只要是戶長就應有福利條件視同副院長˙
建議未婚者快結婚
本人氣(企)望快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