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躱在小角的小新聞。根據今天(5/24/2002)自由時報第八版,環保署正式公告五角錢的寶特瓶獎勵金將於下月(六月)起取消。根據這則報導,民眾似乎最長到今年底,就不再能領到寶特瓶的回收獎勵金。而製造廠商也自下月起不用再交繳寶特瓶的回收押金。 根據我的印象,這五角錢的回收獎勵金雖然不多,卻是讓今天全台灣寶特瓶回收數量到達一個不低的百分比的原因。在垃圾分類風氣仍然不是很盛的台灣,斷然將回收獎勵金取消,難道不會減低民眾主動將垃圾分類的意願,和垃圾處理業者進行資源再回收的意願?真希望有立法委員針對此點進行調查。
一定是製造商施壓。 誰阿? 我猜統一的高清愿。 回收商跟環保主義者的力量太小
>>到達一個不低的百分比
豈止不低,上次看到的數據是120%
也就是有些沒繳基金的瓶子也被拿去回收,造成財務缺口
可是我們的好署長不是挺厲害的,怎麼…
人謀不臧, 保特瓶生產商必須向環保署基管會繳交基金, 實施幾年來,該基金已經損失透支幾十億元,這是黑洞。可能是生產商少繳錢、或處理商多領錢,中間的官員拿回扣等等原因。 如果透支繼續嚴重,就要人民納稅錢來補,問題是,基管會是民間機構,官方授權成立以規避相關人員的刑責(非公務人員,卻有公務權利,也就是黑機關)。 一個系統長期虧損,以致於該系統已經不能夠繼續維持下去,合法廠商被非法人員終結了。
保特瓶回收處理商向環保署基管會領獎勵金,
按理來說,收支不但可以平衡,還有餘力可以支付研究和相關人事費用。
小明兄所言可是實情?如果是,立法委員不去調查、質詢,還真是失職。我覺得國稅局查小老百姓、小公司的逃漏稅可是不遺餘力,精得很,怎麼查這種東西就不行? 就算退一萬步來看,獎勵金或許可以降低,但也不需取消才對。
之前回收獎勵金一瓶2元的時候
常常聽到新聞報導說有不肖寶特瓶製造商聯合回收業者
將有製造上有瑕疵的寶特瓶,「賣給」回收業者,再由回收業者向環保署詐取獎勵金
這應該也是虧損的原因之一....
這些業者真是渾蛋 Plus 3....
保特瓶事小,事實上同樣的基金會還處理:汽車、機車(每台一千元)、輪胎、電腦、冷氣、冰箱、洗衣機、電視機(數百元)、電池、機油、各項材質容器等等。
Duronglee 兄
<小明兄所言可是實情?>確實是實情.橘逾淮而為枳,許多立意良善或國外行之多年而有
實績的辦法,一到了我輩手上,率都成了結黨營私的工具.是體制使然?亦或民族性使然?又是一個值得探索的問題.
敝人曾與諸如鐵罐回收基金會.鋁罐回收基金會等有所接觸,小明兄所言當非需語.
如果小明兄所言屬實,那麼立法委員一定是失職。 :-) 不過話說回來,進行調查也不一定是立法委員的事。能不能想出什麼方法來解決問題倒是真的。
>>立法委員一定是失職。 :-)... 立委.....不少這類合法處理廠,賺基管會的處理費的
背後的大老闆就是立委.......牠們會自己搬石頭砸自己嗎??
我記得當時是所有廠商都調漲,沒有例外。
記得當時開始推動回收保特瓶時,
各飲料廠對該產品都調整到目前的售價,
好像是漲一元或二元。
若真的回收金取消,是不是要要求廠商降價?
廠商寶特瓶以多報少逃避生產量課稅
結果.寶特瓶回收金廠商少繳.環保局必須額外支付.當然......虧損了
還有人從國外進口廢寶特瓶來換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