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焦點新聞 910519 13項補償法案 一旦通過燒錢逾五兆元 吳典蓉/台北報導 每年編製總預算,都必須東挪西移的行政院主計處,近來不但要面臨六年國建、國民年金、全民健保的財務壓力,朝野立委本會期提出的多項補償性法案,依照主計處估計,更動輒要數億經費。主計處上週列出十三項分別由立委及司法院提出的「燒錢 」法案,一旦通過,政府可能須負擔五兆六千萬的經費,對國家財政將有重大影響。 民進黨團財政小組上週邀請財政部及主計處報告預算平衡及財政收支問題,主計處當場也提出「立院第五屆第一會期尚未通過法案對經費支出有重大影響者一覽表」。主計處強調,國家財政狀況惡化,政府施政所需財源漸趨困窘,每年債務額度都幾乎達到公共債務法之上限,他們建議民進黨審查這些法案時一定要慎重考慮。 主計處表列的第一項法案,是由國民黨立委李全教、民進黨立委藍美津等人提案的「私有既成道路徵收補償處理條例草案」。該草案要求政府必須尊重大法官釋字第四百號解釋,由中央政府全額負擔徵收補償經費,逐年提撥徵收專款,或採取以地易地等手段,十年內完成私有既定道路徵收補償工作。主計處表示,政府目前是朝開發及轉移等非現金補償方式思考私有既定道路問題,若採立委提案補償方式,主計處預估政府需支出約三兆四千億。 在上屆立院未及通過的「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澎湖選出的國民黨立委林炳坤再度捲土重來。主計處評估,依此一草案提出的離島免營利事業所得稅、免貨物稅、免綜合所得稅,政府將至少損失稅收一百五十六億元。 由司法院提出、民進黨立委邱太三併案提出、並已完成委員會審查的「法律扶助法草案」,司法院擔心訴訟費用及律師酬金日益龐大,無資力者若無法負擔,訴訟制度恐淪為保護有錢人而存在之譏,因此司法院所提草案建議,政府逐年編列預算捐助一百億成立基金會,以負起對弱勢者司法扶助之工作。該草案在委員會審查時,主計處就明白表示,在目前各級政府財政極為困難之情形下,確實無法負擔,並建議司法院應另謀更妥適之方法辦理。 另一項由司法院和行政院共提的「冤獄賠償法修正草案」也已完成委員會審查。該草案將依軍事審判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或檢肅流氓條例所致冤獄也納入,主計處也頗為擔憂的指出,近二年來每年冤獄賠償金額約達十二億之多。 已完成委員會審查的「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納入國民黨團建議的採「築巢專案之臨門方案」模式直接投資社區重建,主計處預估須一百一十五億。而由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提出的政府先行支付社區重建工程款,再代位行使受災戶向第三者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主計處的看法是,此一條文如果通過,所需增加支出可能高到無法預估。 上屆在立法院引發重大爭議的「八二三戰役參戰官兵晚年生活照顧特別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游月霞再度提案,要求比照就養榮民,對金馬自衛隊員發放生活津貼,參戰陣亡遺屬領一次補償金一百五十萬元。主計處評估第一年需編列五十四億元,以後每年需編列五十二億。另外,由國民黨立委朱鳳芝等人提出的「中華民國敵後受難歸來人員處理及補償修例草案」,主計處預估需三百億,如果類此人員競相援引比照,政府絕無法負擔此一龐大支出。 由國民黨立委黃昭順等人提出的「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明定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之退休金、撫卹金及撫慰金,均以最後在職時之資位待遇為計算基準。主計處預估,每年退撫經費將因此增加二十一億多,嚴重增加郵電事業財務負擔,將不利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國民黨廖風德等人另外提出的「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要求郵政職工退休基金及勞工退休準備金未提足額部分,應於改制六年內完成,主計處評估每年增加二十四億元。 另外,五十九年至八十四年退休的公教人員退休金中未含「其他現金給與」爭議,親民黨立委李慶華特別提出「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發條例草案」,要求依八十五年度公教人員相同薪俸等級之本薪或年功薪之百分之八十五為補發金基數內涵補發。主計處指出,考試院及行政院已經協調按同等級公務人員俸額的百分之十五設算現金給與,如果依照立委草案依退休人員月俸額的百分之八十五發給補償金,則退休人員所得將高過現職人員待遇,政府也將支出一兆元。 國民黨立委何智輝提案的「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九條之一及第五十九條之二增修草案」則明定,勞工於退休後可以選擇請領「年金化」的月給付方式,一旦被保險人死亡,其六十歲以上配偶及未滿二十歲之子女仍可領「遺囑給付」。主計處預估此一修法調整,政府將付出一兆八百九十四億元經費。主計處建議,在國民年金制度標準、條件尚未確立之前,勞保之年金給付不宜貿然實施。 Copyright 2002 China Times Inc.
http://ec.chinatimes.com.tw/scripts/chinatimes/iscstext.exe?DB=ChinaTimes&Function;=ListDoc&From;=1&Single;=1
就上述等法案來看, 我們從好的地方想, 是因為人民請託, 立法委員確實有義務做事。但若從監督的角度想, 這些立委也有可能是為了照顧特定人士(樁腳、鐵票等)。但不管如何想, 我們理應讓立法委員做他們份內的事, 而不是要求他們從此不要立法, 或不要管那些選民的請託。 然而站在全民的角度想, 政府和人民是一體的, 如果政府確實沒有那些錢, 立法院難道有權利永無止境的強加需索嗎? 今天(5/19)中國時報第三版列有一張表, 詳細列出十三項燒錢法案, 如果看看它的內容, 不難發現裡面有六項, 總數高達一兆零667億元以上的潛在預在照顧軍公教人員, 照顧勞工者有一項, 潛在預算達一兆零894億元, 其它項目合起來也幾乎有四兆元左右。 在中時同版有記者吳典蓉的評論, 她指出立法院頻頻提出照顧特定團體的福利法案, 再加上陳總統早已宣布不再加稅, 最後受害的還是全民。為擴大稅基而提出的健保修正法草案, 三月就送到立法院, 五月還出不了立法院大門, 就是卡在親民黨立委林惠官。 照理說, 行政、立法兩大單位爭相「照顧」老百姓, 大家不是應該覺得「幸福」才是嗎? 但是, 國家是大家的, 不顧實際狀況的亂開支票, 最後只會把台灣搞成和阿根廷一樣而已。大家應該深思...
多年來軍公教福利稜架其它弱勢團體之上 , 早已成全民共同負擔 .
如今政黨輪替 , 執政黨如還在為選票考量放水過關 , 既得利益者下次
選舉未必投你 , 可是其它人一定不投你 , 執政黨立委可要好好把關
國民黨立委為了鬥垮執政黨.不昔讓國家財政崩潰.太可惡了.
有沒有人 針對這些 法案 與 政黨利益 作出評論??? 台灣那稅人 需要這些 文章 幫助他們思考!!! 謝謝!!
2002.06.10 中國時報 既成道路補償 政院擬再聲請釋憲 大法官會議公布四○○號解釋文要求行政部門對既成道路進行補償後,各級政府以總徵收補償費逾三兆六千多億元,財政無力負擔,且部分補償不盡合理為由拖延補償作業,民怨四起,日前遭監察院糾正。行政院內部評估後,不排除重新聲請釋憲,釐清應補償範圍,再加速補償。 針對監察院五月底再因各級政府徵收既成道路不力,通過對行政院、內政部、交通部、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糾正案,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昨日表示,全國既成道路其實分成很多不同狀況,要政府一視同仁全部補償,不盡合理,釋字四○○號不盡周延,政府應考慮重新聲請釋憲,使應補償範圍明確化。 對於補償制度,林全表示,民間早已存在購買道路用地抵稅的市場,一般行情約以公告現值的十%到十二%出售,仲介商再以十二%到十五%轉賣給有抵稅需求的人,供納稅人在公告現值四○%額度內抵稅。林全認為,既然持有既成道路地主願意低價出售變現,政府若一時無法籌措這麼龐大預算,應可考慮以每年編列一定預算,向有意願出售的地主徵購。 不過,林全認為,如果能透過重新釋憲,將真正應補償範圍釐清為正本清源之道。屆時,應補償範圍縮小,在財政可以負擔範圍內,亦可加速徵收補償進度。
林淑玲/台北報導
行政院主計長林全表示,重新釋憲確實是一個解決問題的可行途徑。在現有未徵收補償的既成道路中,有些為早年民間捐贈,尚未辦理過戶;有些則是建商自身建物出入所留巷道,與公共利益沒有關係,要求政府全部補償不盡合理。透過重新釋憲,可以由大法官會議釐清,那些應該補償,那些不必補償,該補償的政府就應該趕快補償,給民眾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