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aka  於 2001/03/13 22:02
轉載:由美國對TMD的思考看建立台灣海陸雙軌飛彈防禦體系的重要性

Kakaka  於 2000/10/19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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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兄
轉載一則電子報,供諸位參考!

「他山之石 可以攻錯」:由美國對TMD的思考看建立台灣海陸雙軌飛彈防禦體系的重要性

「國際安全網電子報」005期

李大中

近來有兩則關於美國國家飛彈防禦(NMD)與戰區飛彈防禦(TMD)系統的相關國際消息,一則為包括英、德、法等北約盟國再度強烈批評美國發展中的NMD計劃將引發美、俄間的另一波軍備競賽;另一則為美國於日前拒絕今年台灣所提四艘神盾級(Aegis)軍艦的軍購要求。而此表面上看似並無關聯的兩則新聞背後,卻隱藏著巧妙的共通性。

以前者而言,事實上,北約盟國所真正在意的並非單純的軍備管制或戰略失衡問題,憂慮NMD體系的建立將導致美國逐漸邁向「獨善其身」,而不再堅持過去四十年間對於西歐所提供的核子保護網與防禦分擔等承諾,實為北約盟國產生疑懼的深層原因。至於後者,雖可視為柯林頓政府台在美中台三邊關係牽制下的所作出政治性決定,但其背後所蘊含的自身戰略利益考量卻常易為我方所忽略,即華盛頓方面選擇暫不出售此先進防禦性武器予台北,以間接保有持續影響台灣新政府的大陸政策與安全事務的有力槓桿,而此論點可由美國國防部彈道飛彈防禦辦公室(BMDO)對於海基TMD系統的評估報告中顯露出端倪。

美方公認海基彈道飛彈防禦系統的優勢在於以下四點:第一,海基系統能夠選擇在衝突地點附近的國際海域上佈署,以避免直接捲入糾紛;再者,海基系統可不必給予外國政府實際的安全承諾(即陸基系統的實地進駐),而保留介入衝突與否的彈性;第三,海基系統的高度機動性可省卻陸基系統所需要的龐大空運或海運能量;最後,海基系統的前進佈署具有嚇阻、衝突預防、危機處理以及傳達政治訊息等多重功能。回想起來,美國於一九九六年台海危機中派遣邦克山號(USS Bunker Hill/CCG 52)神盾級飛彈巡洋艦在內的兩航母戰鬥群於台灣海峽南北兩端進行「監控」解放軍導彈試射的準軍事作為,不正是實踐此一策略的最佳寫照?

因此,正如同於冷戰期間美國以其支配性的核子嚇阻武力穩固在北約中的領導地位與發言權的意義一般,可機動與彈性佈署的海基型TMD系統已被美國視為後冷戰時期執行其全球戰略的最佳政治性與軍事性工具,換言之,此寶貴資產雖可和其友邦分享,其主控權卻必須是穩穩勞勞地操縱在自己手中,除罕見例外,不會輕易釋出。

從美台軍售史台來看,華盛頓所最吝於出售的先進武器項目往往是台北需求最迫切但無力自製亦無法自其他國家購得的系統,如我國軍方多年來所一直爭取未果的潛艦;至於我國已有能力突破或從可其他管道取得的武器,美國可謂相當大方,F-16即為一例;此外,而功用相仿性能卻次一級的替代品也通常是美方的選擇,如此次的美方所批准出售的長程預警雷達。而由此角度切入,更突顯出一事實:目前我國急需海基型TMD系統以彌補陸基系統的不足,而惟有兩者互相搭配,才能有效抵抗中共的導彈威脅。

任何先進武器系統的取得都必須考量其需求、有效性與成本效益。以防禦需求而言,有鑒於北韓與中共彈道飛彈威脅的與日俱增,台灣與日本可算是美國東亞盟邦中對於TMD系統需求最殷切的兩個國家,至於在無海峽阻隔的南韓方面,則因來自北韓的地面直接威脅(如以砲兵襲擊或裝步入侵)遠較彈道飛彈為高,TMD系統的戰場價值已大打折扣。

僅管部份人士批評神盾級艦在美國海軍中主要所擔負之任務為艦隊防空,與我方需求不盡完全相同,但從與台灣咫尺之遙的島國日本所採取之「以海基系統彌補陸基系統不足」的戰略思考來看,仍有值得台灣借鏡之處,僅管日本海上與陸上自衛隊目前所擁有的四艘八千噸級金剛級驅逐艦與愛國者系統勉強可應付其防禦需求,防衛廳正考慮增購二至四艘的金剛級艦,以應付北韓日益增強的盧洞短程彈道飛彈威脅,不過國防預算的排擠效應與建軍優先性問題仍是主要變數,這與台灣所面臨的困境極為相似!

而短期內我方的惟一選擇應為美方的海基型低空層防禦(TBMD)系統,由於目前國軍所擁有的陸基的愛國者二型(PAC-2)的防禦半徑僅十至十五公里,彈頭與攔截方式屬於傳統的爆裂式,機動性與隱蔽性均低,而海基TBMD系統的防禦半徑則達五十至一百公里,攔截方式為先進的擊殺(HTV/hit-to-kill),若從地圖上來看,假設自台灣南北兩端以此為半徑各劃出兩同心圓,其面積幾乎已囊括全島,而這就是兩艘神盾艦可提供的防護範圍。

因此未來若以四套防禦半徑在四十至五十公里間的更先進愛國者三型(PAC-3)系統防禦台灣北中南東四大都會區,再加上四艘神盾級艦作為重點補強,支援互補,應可勝任反制中共導彈威脅的最基本需求。

簡言之,在缺乏戰略縱深且預警時間極短的前提下,海陸雙軌體系的互補性為防衛台灣安全的不可獲缺要素。因此,除人員訓練的重要性之外,如何善用目前台海間微妙形勢,結合官方與民間資源,多管道出擊,積極游說美國行政與立法部門出售神盾艦給我方,並在有限的預算下,籌建一套TMD系統的最適搭配組合,實為新政府在國防政策上的當務之急。

(03/15/2000 波士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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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反彈道飛彈條約」看台灣加入TMD的爭議

「國際安全網電子報」006期
李大中

國防部情報次長室近日證實中共已於沿海佈署新型的M-11 導彈,此訊息再度引起輿論界關注台灣是否加入美國「戰區飛彈防禦」(Theater Missile Defense/TMD)體系與是否有必要建立自身反飛彈能力等相關議題。然而,除就預算的排擠效應、海基或陸基的選擇以及對於飛彈防禦有效性的質疑外,國內對於TMD 的討論,卻忽略目前美國學界與行政立法部門就飛彈防禦政策辯論最深且最受關注的議題 –「反彈道飛彈條約」 (The Anti-Ballistic Missile Treaty/The ABM Treaty) 對於TMD 系統發展的潛在不利影響,簡言之,不論未來台灣以何種型式納入或加入美國的反飛彈防禦體系,都必須要瞭解美國在政策層面上對於TMD 所作的人為限制:

美、蘇早於一九七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所簽訂的「反彈道飛彈條約」中,對於攔截戰略彈道飛彈的反飛彈防禦體系 (即現今國家飛彈防禦體系National Missile Defenses/NMD之前身) 的研究、發展與部署已刻意地自我設限,此條約嚴格限制雙方在反戰略彈道飛彈上的能力,諸如詳定反飛彈的方式、攔截飛彈(interceptors)與發射器(launchers)的數量 (可自擁有一百座發射器與一百枚攔截飛彈) 、 陣地位置的選擇與數目 (可各自擁有兩個反彈道飛彈陣地/可選擇保護首都或防禦境內最主要的洲際彈道飛彈基地) 以及所使用雷達的種類功能與數目等。而於一九七四年的條約中程修訂,將所容許的陣地數目由二進一步縮減為一後,美國決定將其反彈道飛彈設施,選定於位於北達科卡州 Grand Forks 的空軍基地內,以保護當時最大的義勇兵戰略彈道飛彈基地,至於蘇聯則選擇防護其首都莫斯科。

事實上,「反彈道飛彈條約」可謂冷戰下產物,其主要目的是藉由 「削減兩強對於戰略彈道飛彈的防禦能力」 達成建立在「相互保證毀滅」(mutual assured destruction)或 「相互保證脆弱」( mutual assured vulnerability) 理論下的恐怖嚇阻平衡。由今日角度視之,剝奪自衛能力是違背人類本能,但此條約的基本邏輯亦可由以下簡化的命題加以闡明:

假設世界只有甲已兩人(代表美蘇兩方), 各自擁有「矛」(代表攻擊性戰略彈道飛彈)與「盾」 (代表反彈道飛彈系統),如何才能減少衝突的發生?

相互保證毀滅論者的答案是:惟有兩者皆「卸下盾牌」(代表反彈道飛彈條約所作的限制),才能迫使雙方畏懼對方手上的矛,因為赤裸的雙方必能認知:一旦互刺必定兩敗俱傷;反之,一旦任何一方擁有絕對優勢的盾(假設為甲方),將助長其對於抵抗乙方核子「第二擊」(the second strike)反擊能力的自信,而甲方冒險發動核子第一擊以先下手為強的可能性,必將大幅提高,原本微妙的穩定態勢將瀕臨崩解,戰爭自無法避免。

但關鍵在於條約中對於如何區分「反戰略彈道飛彈系統/ABM systems」(具備攔截長程洲際彈道飛彈能力)與「非反戰略彈道飛彈系統/non-ABM systems」(僅具備攔截短程彈道飛彈能力)的界定並不明確:前者牽涉到美國本土防衛的國家飛彈防禦,即條約所欲規範部份;而後者則是和日後美軍在海外所部署的 TMD有關。值得注意的是,條約僅有的兩點相關限制亦相當模糊:其一為「禁止賦予非反戰略彈道飛彈系統反戰略彈道飛彈的能力」(prohibit equipping "non-ABM system with capabilities to counter strategic ballistic missiles);其二為「禁止將非反戰略彈道飛彈系統以反戰略彈道飛彈的模式進行測試」(prohibit testing of non-ABM systems in an ABM mode)。而即使原始條約以攔截飛彈與被攔截目標的飛行速度、攔截方式以及來襲飛彈的射程範圍作標準,但隨者科技的進步與時間的推移,目前許多美方發展完成或發展中的TMD 系統都因為可能具備「反戰略彈道飛彈能力」,而面臨條約適用問題,如甫測試成功的陸基高層TMD – 「戰區高空區域防禦系統」(THAAD)即為一顯著例子,甚至在電腦模擬中,中、低層的TMD系統,如陸基的「愛國者改良三型」(PAC-3)與海基的Navy Area Wide等系統,皆已具備相當程度的反戰略彈道飛彈能力,但此明顯已為條約所限制或不允許,而即使美、俄已於一九九七底的「赫爾辛基高峰會」中釐清若干盲點,但在TMD與non-ABM 的系統「界定」(demarcation)議題上,仍無突破性進展。

假使目前美國對於1972年的「反彈道飛彈條約」的態度,是模擬兩可或虛應故事便尚所謂,但問題在於柯林頓政府對於此條約的看法與適用限制,是採取「嚴格遵守」與「擴大解釋」的立場,並將其位階凌駕於所有限武條約之上,並宣稱此條約為「維繫美、俄戰略穩定關係的基石」,而葉爾辛在其任內更多次藉由不批准「第二階段戰略武器裁減協定」(SALT-2)為要脅,要求美國承諾對條約不作任何形式的鬆綁,至於華盛頓方面作出讓步的原因無他:現今美國的嚇阻戰略仍然是奠基於冷戰時期美蘇核子對峙下的「相互保證毀滅」的舊思維,在此大前提下,目前五角大廈大部份TMD 的發展,可謂受到條約的嚴格限制,除在設計上儘量不賦予有反戰略彈道飛彈的能力外,任何TMD系統在實際操作或測試中,都不被允許連線至NMD系統所適用的高性能衛星、感應器或其他科技,以取得被攔截目標物的相關數據。

以我國軍方近來高度興趣的神盾級軍艦而言,未來其艦上所配備的高層反飛彈系統 – Navy Theater Wide ,在實戰中將因此自我設限,而大幅降低其攔截能力,所造成不利影響,包括飛彈防禦涵蓋面績的縮小、雷達偵測與追蹤能力的降低(包括來襲飛彈的發射點與彈道)以及接戰反應時間的減短等,其後果是將喪失於來襲飛彈在發射後的上昇階段(ascent or booster phase) 摧毀對方的最寶貴時機,因為一旦被攔截目標進入飛行的第二階段(進入同溫層)與最後階段(下墜或重返大氣層),其攔截難度將被來襲飛彈的相對高速度與誘餌(decoys)的釋放而大幅增高,尤有甚者,日後任何因科技的突破而對Navy Theater Wide所作的性能提昇,諸如改良其艦上SPY-1雷達或是搭配更先進的「太空與彈道追蹤系統」(STMS)等,都無法避免條約牴觸的爭議。僅管目前美國學術界主流與國會強烈質疑此政策的缺失,並呼籲白宮解除對於TMD發展的致命束縛,以便有效防禦來自中共或北韓與依朗等「惡棍國家」(rogue states)的有限度彈道飛彈威脅,然而行政部門獨尊「反彈道飛彈條約」的基調未有動搖。

事實上,對於防禦的一方,實戰中如何區分來襲目標為戰略或非戰略彈道飛彈?就算區分又有何意義?「反彈道飛彈條約」僅以速度、部署方式與射程距離作為考量,模糊且不周嚴,嚴格遵守條約的結果是造成在柯林頓政府在反飛彈政策上的作繭自縛與處處的自我設限。

中共的M族飛彈在發展上日新月異,毫無人為的侷限,反觀處於守勢的台灣,如果購買到的是在美方在「反彈道飛彈條約」下嚴格受限的TMD系統,其性能與發展潛能無疑將大打折扣。基於聯結台、美安全利益的政治考量性與籌建獨立反飛彈能力的必要性,我國「納入」或「參與」美國於東亞的飛彈防禦體系應屬大勢所趨,但確保我國軍方取得美製TMD系統後的「操作自主性」與「效用極大化」,以免未來處處受制於美方,仍是台灣在和美方談判時所需念茲在茲的重點,僅供參考。

(02/28/2000 波士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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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彈防禦與嚇阻:「攻擊」與「防禦」的最適組合

「國際安全網電子報」007期
李大中

近來在台灣與TMD系統的議題上,不少學者專家與民意代表主張與其投注大量資源與經費於守勢的飛彈防禦上,不如發展攻擊性的中短程彈道飛彈或巡弋飛彈,以期發揮「嚇阻」效果,一時之間,關於「矛」與「盾」的取捨以及「嚇阻」的辯論,又再度成為眾所關心的話題!筆者願意從不同的思考角度,提供下列看法,酌供參考。

首先,由實際層面來看,所謂的「嚇阻」絕不僅等同於「攻擊/報復」能力,目前各媒體報導中將「嚇阻」與「攻擊性武力」(攻擊性彈道飛彈或巡弋飛彈)劃上等號的作法,不無疑問。

再者,以理論層次層次而言,防禦本為嚇阻的三大要素(retaliation/defense/denial)之一,硬性將防禦與嚇阻區隔為兩組分離概念,以獨尊「報復/攻擊」並貶抑飛彈防禦價值的想法,實有失偏頗。

第三,自波灣戰爭結束以來,國際間的一般看法與趨勢為:防禦(尤指飛彈防禦)在現今嚇阻概念中的比重性與日俱增為不爭事實,而傳統上過份依賴「攻擊/報復能力」為主的嚇阻政策已證明過時,原因在於一旦出現「嚇阻失效」,則飛彈防禦勢仍可成為嚇阻的補強利器或保險設計。

最後,對於台灣的嚇阻戰略而言,有鑒於以攻擊或防禦為主的嚇阻均各有其侷限性,諸如TMD系統的有效性不可能百分之百;而僅裝載傳統而非核生化彈頭之彈道飛彈或巡弋飛彈,並無法發揮完全的嚇阻效用,因此攻擊與防禦的「雙元嚇阻」概念實不可偏廢,換言之,一套最適之「防禦–攻擊組合」(offense-defense mix),將是有效嚇阻中共武力侵犯的不二法門!

進一步闡釋如下:

從賽局理論看,「嚇阻」為賽局參與者企圖影響對方,使其作為或不作為的一連串互動過程。而事實上,「嚇阻理論/政策」正為冷戰時期美國安全研究的顯學,但因應後冷戰時期的新國際局勢,傳統「嚇阻」的概念與成份也正在不斷蛻變中。

舉例而言,根據美國國防大學反擴散研究中心(Center for Counter-proliferation Research)於1999年所公佈的報告中指出,美國當今的嚇阻政策是奠基於「攻擊/報復」retaliation(offense)、「勸阻」(dissuasion)與「否定」(Denial)等三環概念上。

其中,「報復」為美國嚇阻政策中最重要的成份,除傳統軍力外,「報復」之基礎來自於其龐大的戰略性核子攻擊能力,至於目前美軍戰略性核子嚇阻能力的三大支柱為戰略轟炸機(Bomber)、潛射彈道飛彈(SLBM)以及洲際彈道飛彈(ICBM),其目要為藉由展現足以使假想敵無法承受的懲罰性與報復性力量,以震攝並迫使對方放棄動武的念頭;而「勸阻」則為美國於政治外交、科技優勢、工業基礎以及經濟層面等綜合國力的運用,期能達到以「軟性工具」嚇阻(使其不作為)敵人的工具;至於「否定」則類似於「防禦」卻大於「防禦」所指涉的意涵,,其目的是削弱(blunting or negating)敵人武力對我方攻擊所產生的效用,舉例而言,自1970年代以來,彈道飛彈防禦已成為「否定」戰略性攻擊武器的反制利器!

但面對今日多元分歧的彈道飛彈威脅環境,彈道飛彈防禦(BMD)不但對於Defense與Denial的概念已愈加重要,更已成為目前美國「有效嚇阻政策」中所不可獲缺要素,因此傳統上以「報復能力」為主的傳統嚇阻思維已不再適合後冷戰時期的國際安全環境,其主因包括:

(1)今日美國之嚇阻對象不再是昔日兩極對抗下的蘇聯,相較於過去的嚇阻思維是建立在「以Moscow為惟一假想敵」、「雙方均為理性抉擇者」(能知曉核戰的災難性後果)、「彼此熟悉對方思維模式」以及「雙方擁有最基本溝通管道」等一連串假設前提,邁入後冷戰時期之後,美國領導人並未能深入理解中共、北韓或伊朗等第三世界區域性挑戰者的文化、制度、價值觀、決策與思維模式、領導者信仰以及其核子邏輯,因此傳統上以報復能力為主的嚇阻效用,無疑已大打折扣;(2)彈道飛彈防禦已漸被視為傳統嚇阻的輔助或是保險設計:萬一以「攻擊(報復)」(offense / retaliation)為基礎的嚇阻失效,美國至少還具備最基本的彈道飛彈能力,以抵抗前述之威脅!

(2)華盛頓於後冷戰時期以武力介入區域衝突、實施預防性外交、參加和平維持或重建的機率不減反增,換言之,美國於他國(包括假想敵)領土上執行準軍事或軍事行動的可能性極高,但弔詭的是,正如同昔日北約對於蘇聯所採取的核子思維 – 即「如果蘇聯主動以其優勢的傳統軍力進犯西歐,,傳統武力上居於弱勢的英、美、法等盟邦,將被迫考慮選擇以核子還擊的方式爭取生存」,今日北韓等美國口中所謂的惡棍國家(Rogue States),同樣有可能採取此一思考途徑:假設未來西方盟國準備揮軍進入伊拉克國境,以翦除海珊政權,在面臨生死存亡之際,巴格達方面極有可能以載有核生化武器的彈道飛彈,對聯軍展開反擊,作為報復或嚇阻對方持續攻勢的孤注一擲下選擇!在此情形下,「雙重嚇阻」的情形必定無法避免。因此,如何「嚇阻敵人的嚇阻」已成為目前美國嚇阻政策的一大考驗與難題,但無論如何,飛彈防禦的寶貴價值已可見一斑!

若從美國最新的嚇阻思維來看台灣的嚇阻政策,TMD的重要性已不可言喻,除強化民眾心防的基本效用之外,TMD系統對台灣最珍貴的價值乃在於以下兩點:

(1)TMD(防禦)可以提升我方的「嚇阻」係數,(即前述以missile defense – defense – denial所形成的線性強化邏輯),如此一來,可促使中共重新思考以導彈襲擊台灣的成本效益問題,因而大幅減低其發動導彈攻擊的誘因與意圖;

(2)即使前述假設不成立,TMD系統仍可以作為輔助傳統上以「攻擊/報復」能力為主軸之「嚇阻政策」的第二重保險設計:原因在於一旦中共不按排出牌以導彈對我方發動攻擊,不論此為其精心計算或是非理性作為,皆意謂著台灣由傳統武力所構築的綜合性嚇阻力量,已不幸失效,但即使在此情況下,我方至少還擁有TMD系統,可作為防護國家安全的最後一道屏障,而不致手無寸鐵,只能任其宰割!

綜合前述,面對目前險竣的台海局勢,如何在有限的資源下,規劃出一套最佳的攻擊–防禦組合以及有效嚇阻戰略,實為國軍的當務之急!

(03/24/2000 波士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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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滬尾  於 2000/10/19 21:22
發表內容:

謝謝K兄
小弟認為是蠻中肯的看法﹗

個人非常反對購買神盾艦﹐除了天價排擠其它預算外﹐反彈道飛彈能力還是有相當
的局限性﹗反巡弋飛彈能力更是不夠﹗

但是﹐其最大的價值除了延長及機動補強反彈道飛彈網外﹐就是形成與美國准軍事
同盟﹐政治﹐軍事意義可謂不小﹗

以目前台灣的情況﹐還是好好的整合所有的防空系統﹐建立大批機動中程防空系統﹐
以提供第一擊後的存活率﹗而神盾艦﹐不是不好﹗應該先好好的整合所有的防空系
統﹐再來考慮是否錦上添花購買神盾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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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key  於 2000/10/20 13:00
發表內容:

我同意小滬尾兄的看法!
善用現有的武器,比光靠美國保護要實際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