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級!!!請各位注意呀~~~氾藍又在網路散布教民眾讓公投不成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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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MAX 於 2004/02/19 00:51 | |
緊級!!!請各位注意呀~~~氾藍又在網路散布教民眾讓公投不成立的方法~~~ | |
Hi~~~ 大家好我最近收到公司的同事轉寄一封mail;內容是有關如何讓這次公投不成立的方式~~~這些氾藍 真是無所不用其及,請各位朋友們想些反制方法或瓦解氾藍反公投企圖的文章.然後轉寄台灣全國,讓 全國民眾知道氾藍的無知及無恥以匡正台灣國家社會公義~~~非常謝謝~~~
是投票者少於50%. 不管投贊成/反對/廢票, 都算投票
4. 法律規定人民有投票與否的自由, 所以不領票絕對是我們的權力. 而總統投票和公民投票本來就是不同的項目, 甚至兩個公投題目都是各別獨立的, 絕對沒有 包裹領票 的理由.
不領公投選票才是最好的抗議方法!!
若你同意此次全民公投不違法,請直接刪除這封信 !
若是你認為此次公投是違法的,不願意成為共犯, 或認為公投內容並無實質意義,請參考這封信的作法並《努力用力的轉寄》
1.選務人員不可能事先提醒選民「要不要領票?」, 所以有意抵制公投 須〝主動表明不領票〞 務必〝事先〞告知選務人員不想領取公投選票, 否則一旦選務人員代為蓋章後,選民依法必須領取選票完成投票動作。
公投不成立的唯一方式, 是領票者少於50%
網路上流傳的撕選票運動, 其實是個陷阱! 照做的話 撕選票是犯法, 是讓公投通過了!
1. 只要是公辦選舉, 所有的選票都不能撕, 也不能帶出投票所. 小心觸法!!
2. 原信中為了增加可信度, 還說 問過很多警察 (我們又怎知那是真的,搞不好他問的那個警察也不清楚呢!到時坐牢的可是我們呢!)
3. 領票不投, 票又不能撕又不能帶出去, 要怎麼辦? 只好投廢票...那你就中計啦
這個公投不成立的唯一方式, 是投票者少於50%. 不管投贊成/反對/廢票, 都算投票
4. 法律規定人民有投票與否的自由, 所以不領票絕對是我們的權力. 而總統投票和公民投票本來就是不同的項目, 甚至兩個公投題目都是各別獨立的, 絕對沒有 包裹領票 的理由.
不領公投選票才是最好的抗議方法!!
2004.02.04 中國時報 三二○總統大選和平公投,儼然成為藍綠陣營選民另一個意見表達的角逐戰場,嫻熟選務的中選會委員呼籲,若民眾有意抵制公投,拒領公投票須事先主動向選務人員說明,一旦完成領票手續後就必須完成投票,攜票出投票所者,依公投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將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金。 該中選會委員表示,雖然行政院堅持總統大選、公投「一起領票」,但恐產生語意上的混淆。依法所規定,事實上公投、大選兩者法源不同,且清楚分開造冊,不應該有所謂「一起領票」的說法。嚴格來說,應該是「在同一投、開票所,但分別領取選票」。因為選民必須同時分別在兩種名冊上蓋章,才能領取兩種選票。 中選會委員強調,民眾若不想領取公投選票,務必事先告知選務人員,一旦選務人員代為蓋章後,選民依法必須領取選票完成投票動作。而選務人員基於選務中立原則,不可能事先提醒選民「要不要領票」。 此外,選民還應留意,依公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意圖妨害或擾亂公民投票案投票、開票而抑留、毀壞、隱匿、調換或奪取投票匭、公投票、投票權人名冊、投票報告表、開票報告表、開票統計或圈選工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apollo 於 2004/02/19 1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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