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國家認同法保障台灣人政權不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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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 於 2004/05/15 04:41 | |
制定國家認同法保障台灣人政權不受迫害 | |
這次台灣總統大選認同中國的選民, 不肯接受台灣民主政治選出的台灣人總統. 不惜使用暴力作亂;利用媒體造謠;開記者會欺騙國際視聽; 甚至在外國媒體刊登誣蔑台灣民主政治的廣告. 引起台灣社會動蕩,摧毀台灣民主成就在國際上的聲譽. 國親兩黨的種種行為已經超出民主政治反對黨的行為. 認同中國的人的破壞行動已經嚴重威脅到台灣人政權. 台灣應制定國家認同法,或修憲增加國家認同條款. |
J.R. 於 2004/05/15 04:52 | |
Re:制定國家認同法保障台灣人政權不受迫害 | |
美國有所謂反向種族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 --白人反而被保護黑人的法律規定歧視﹔ 高薪的職位比較合格的白人要讓給較低資格的黑人. 台灣有反向政治迫害Reverse Oppression: |
J.R. 於 2004/05/15 14:35 | |
Re:制定國家認同法保障台灣人政權不受迫害 | |
過渡時期國家認同條款: 1. 認同敵國中國者,不得擔任政黨負責人. |
蘭陽醒獅團 於 2004/05/15 22:20 | |
Re:制定國家認同法保障台灣人政權不受迫害 | |
這個觀念不錯... 我想推動的有“愛國戰士法案”,“歸化宣誓效忠法案”,“愛國安全法案” |
筷子 於 2004/05/15 22:26 | |
Re:制定國家認同法保障台灣人政權不受迫害 | |
插花一句: 台灣出生的國民 , 才有參選總統的資格 ! |
J.R. 於 2004/05/15 23:24 | |
Re:制定國家認同法保障台灣人政權不受迫害 | |
可能要等年底奪回立法權之後,才有可能. |
J.R. 於 2004/05/15 23:45 | |
Re:制定國家認同法保障台灣人政權不受迫害 | |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黃志芳評論台北市長馬英九不參加五二0典禮,是把「政黨利 益擺中間、國家人民擺兩邊」;馬英九對此表示,國家元首不能把抗議群眾看作叛 亂犯,所以他不去參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謂抗議群眾,其實大多數都認同敵國中國,應視同叛亂犯! |
J.R. 於 2004/05/16 01:13 | |
Re:制定國家認同法保障台灣人政權不受迫害 | |
台灣軍隊也需要保障,不受認同敵國中國者之政治迫害: 立法委員認同敵國中國者,不得參與國防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