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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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  於 2004/04/03 08:47
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網路連署:
http://www.coolloud.org.tw/user/20040314/mainpage.asp?mode=sign&Issue;=20040314

各位親愛的台灣公民:

  您一定同意,當前台灣的媒體環境和表現,已經到達谷底。

  這幾年來,一次一次的重大社會災難事件中,我們看到電視新聞毫不人道、剝削受害者的報導。我們更從一次一次對於公眾實在是無關緊要的新聞中,看到電視頻道大量浪費著電視資源和公眾的寶貴時間。台灣的電視台關心的只是收視率百分點,可以為他們帶來多少廣告收入,而不是這些內容影響了我們社會多少年。當他們荷包滿滿之際,我們卻得一直忍受水準低落的電視節目,擔心自己的小孩該看什麼電視,而且根本無法藉著收看電視讓我們成為有思考力、有發言權、有國際觀的公民。

  過去十多年來,我們觀眾承受了台灣媒體(尤其是電視)過度私人化、財團化和商業化的可怕結果。我們不能再忍受,我們要站出來,因為這是我們應有的權利。那麼,該怎麼做?我們認為,節制媒體的商業性格,加強媒體的公共服務特性,是最有效也最急迫的辦法,而其中一項立即可行的手段,就是強化我們的公共媒體制度。

  相信您也有同感,在台灣一片烏煙瘴氣的電視環境中,公共電視的節目,無論是優質的戲劇,平實的新聞報導,用心製作的兒童節目,以及反映台灣社會歷史和變遷的深度紀錄,不但提供比較良善有用的資訊和文化,也讓我們對於更好的媒體內容和制度,有更明確的期待。台灣的公共電視當然未臻完美,但是它的表現卻明白告訴我們,同時排除政治與商業力量的不當干預,是改善電視表現的先決條件。

  事實上,過去十多年來,世界各地都看到了公民聯合起來,抵制媒體過度商業化,要求更民主多元的媒體政策和公共電視服務的運動,並且獲得一定的成果。在亞洲,泰國民間媒體改革團體從1997年至今,積極要求在憲法中明訂無線電視應作為服務公共利益之用,並實際影響了公共電視的相關立法。稍早從1980年代末期起,南韓的民間社團便積極聯盟,對韓國電視台報導不公與過度商業化進行批判,1993年甚至在大批觀眾的支持下,成功讓韓國文化電視台(MBC)放棄過度商業化的節目安排,恢復以一個公共服務為目標的青少年節目。

  在歐洲的義大利,媒體商業化程度不但嚴重,媒體集團大亨貝魯斯柯尼甚至當上總理。就在去(2003)年底,貝氏主導的國會通過大幅度解除媒體管制的法案,明顯將獨惠私人媒體企業,加重義大利媒體的獨占和商業化,但是在義大利反對黨和民間團體的強力反對下,總統奇安皮否決了這項法案。而在商業電視大本營的美國,跟媒體企業關係甚深的媒體主管機關「聯邦傳播委員會」(FCC),也在去年提出大幅度解除媒體市場佔有率和跨業經營的管制,此舉引發大規模的民間媒體改革團體集結,以及大量一般民眾的參與,齊力反對美國媒體進一步被大財團控制的走向。至去年年底為止,國會與FCC已同意將原本向要放寬至45%的單一媒體市場佔有率,向下修正到39%。

  這些國外的例證都在在顯示,唯有公民團結起來,聲張自己的傳播權利,給握有公權力的政府施加壓力,要求他們提高媒體的公共服務性格,強化公共媒體的力量,才能從根本真正改善媒體環境,還給公民應該享有的優質媒體內容和傳播權利。這也證明媒體改革的公民運動不但可行,而且有效。

  因此,我們認為,當前台灣的媒體改革,可以先從一個明確的目標著手。去年(2003)底,立法院通過了廣電相關法案修正,政黨和政府不得再持有無線廣播電視的股份。這個在台灣民主化過程初期就應該完成,卻拖延至今才勉強通過的修法,只能算是台灣媒體改革的第一步。我們認為,台灣的電視和廣播在政府和政黨股份退出之後,絕不能在商業化的浪潮中,淪陷成為更多的商業電視和廣播。相反的,我們應該跟隨其他國家的先例(包括英國、法國、日本、南非等等),讓這些原本就屬於全民,應該為全民所用的電視和廣播電台,結合現在的內湖公共電視,轉型成一個民主、多元、有競爭力、影響力,和經濟規模的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發揮節制媒體過度商業化的功能,並強化媒體公共服務的責任。

  因此,對於三月二十日之後執政的政府,我們提出以下幾點訴求:

  1. 台、華視即刻公共電視化。
  2. 客家、(即將成立之)原住民電視台公共電視化。
  3. 中央、漢聲、教育、警廣等國有廣播電台公共電台化。
  4. 政黨不當取得之廣電媒體資產歸還國有後公共化。
  5. 前述黨國媒體全面公共化後,與內湖公視共同組成公共廣播電視集團。

  新成立的公共廣電集團,將可以整合現有的公共廣電資源,強化公共媒體的功能,導正惡質的媒體環境。也可以參考國外的成功經驗,將公共廣電集團旗下的幾個電視和廣播頻道,依照不同的社會和文化需求分工,分別負責通俗大眾、前衛實驗、弱勢族群(客家、原住民等)、特殊任務(國防、教育、社會服務)等,發揮總體的公共服務效能。

  如果您也贊成我們的訴求,請加入我們的台灣媒體改革全民連署活動,並將連署活動告訴您身邊所有對媒體不滿,對媒體改革有所期待的朋友,一起來連署。您我都知道,台灣媒體環境弊端叢生,公共廣電集團的建立,只是第一階段的目標。您我的連署將是一個重要的開端,我們要用這個行動,啟動台灣媒體向上提升的良性循環。我們也要藉著這個行動,展現公民對於捍衛傳播權的覺醒和決心,要讓那些只關心權力的政客,和那些只關心利潤的媒體財團了解,觀眾並不是毫無力量的傻瓜,台灣媒體環境的改革必須立刻展開!

發起社團:媒體改造學社
聯合發起社團(按筆劃順序):人本教育基金會、女學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台北縣文史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和平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全國產業總工會、苦勞網、客家傳播權益促進會籌備處、傳播學生鬥陣(持續增加中)

媒體改造相關資訊請前往網址:twmedia.org
聯絡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FAX:02-2231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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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一定同意,當前台灣的媒體環境和表現,已經到達谷底,您一定也清楚,台灣的媒體問題盤根錯節、多如牛毛,但我們除了批評,更要找出路!按下連結、簽上姓名、加入連署,您的力量就能為台灣的媒體改造邁開大步!這個連署活動將一直進行,不間斷地展現台灣公民的力量與願景,在適當時機,我們會向社會展現大家的力量!歡迎您鬥陣來為台灣的媒體開創新出路


NO:2050_1
Mary  於 2004/04/04 22:31
Re: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麻煩大家踴躍轉貼轉寄!

NO:2050_3
那奈權兵衛  於 2004/04/12 11:25
Re: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這個主張在與媒體對抗網站中
有許多先進提出疑問
大家可以先到那裡去看看
然後再決定要如何對付可惡的統媒

NO:2050_4
taiwanese  於 2004/04/12 11:33
Re: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媒體是需要改革﹐但公共電視化也有其爭議性

同上。。。請大家參考抗媒論壇中的對話


NO:2050_5
笨鳥不飛  於 2004/04/12 12:42
Re: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taiwanese
同感

媒體是一種相當因地制宜的東西
美國 日本 德國 義大利 英國...
各有其民主制度和歷史發展ㄉ背景
所以媒體生態與政府對媒體ㄉ態度都不一樣
應該要有所區別
不一定都可以移植到台灣


NO:2050_6
雷電  於 2004/04/12 15:53
Re: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同上

個人以 連宋在327招開的中外媒體記者會為例
對照 台灣處理相關新聞態度 最大的差別在於

媒體對各項訊息的來源 有要求 主事者 提供證據的義務

並且 須負責 對該項消息取得 相關專業人士的說法
對於說明會 記者會 是否需要用到SNG的緊急狀態
如須 記者本身的專業水準在哪

個人以為 台灣的媒體成了抹黑大會的幫兇 更勝者
桶媒 除了主事者以外 所採取的 態度 令人 不敢茍同
請問 今天 媒體的專業在哪裡? 有沒有查證? 這才是重點吧


NO:2050_7
四無君  於 2004/04/12 16:09
Re: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對於發起人打算從台視華視公共話先行著手,在拓展至TVBS、中視等
黨派操控嚴重的電視台,個人亦表贊同。

但是有個很實際的問題,對方不肯交出經營權又該如何處理?
電視台內部員工清一色的藍,就算他們退出政黨,自稱無黨無派,
所做所言仍是大玩「以中立無色彩包裝深深的藍」那又該如何處置?

再者,我們現在可以先來要求政治人物不得經營節目。
蔡同榮退出民視了。
陳文茜依舊打死不退。
我們要拿什麼們辦法與以制裁?我想很多人都跟我一樣希望能有比除了「拒看」、「等看他落選」更加有效、有殺傷力的方案。

雖然它可以說出大多數人民的心聲,但泛藍仍舊可以依然故我。
如果沒有準備好對付TVBS、中視等黨營電視台的強硬措施,這份連署書將形同具文。


NO:2050_8
四無君  於 2004/04/12 16:20
Re: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轉貼該站參考文:

公共化正是世界潮流

管中祥

2003年12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廣電視法制中有關所有權人資格的修正案,明訂政黨、政府,以及相關人員不得投資廣電媒體與擔任發起人、經理人、與董、監事的職務。不過,就在社會各界歡慶台灣媒體改革運動邁入新里程的同時,「媒體改造學社」卻發表聲明指出:「媒體公共化才是台灣電視文化全面提升的願景,媒改社也呼籲朝野政黨通過媒體公共化相關政策法規,否則黨政軍退出媒體將是媒體財團化的開始!」

「媒體改造學社」強調的是,如果黨政軍退出媒體之後,改由私人執股的方式投資,不但會造成台灣媒體財團化的情形日趨嚴重,同時政黨亦有可能透過轉投資、人頭戶等方式再度染指媒體,因此主張媒體應朝向公共化的方向發展。

自1993年台灣的媒體逐步開放後,「自由化」、「民營化」就成了媒體改革的主要論述,甚至不少大型媒體集團強調這是全球化的世界潮流,政府應該釋出股份,不但可以還媒體於民,同時也能讓台灣影視產業在全球化的競爭壓力下昂首挺進。

在台灣高呼、歡慶「自由化」、「民營化」之時,卻忽略公共化其實是另一個世界潮流,包括韓國、紐西蘭、南非、印尼、泰國等國家最近幾年已分別把國營或民營廣電媒體轉換成公共媒體的經營形式,如此不但能防止商業電視帶來的弊端,確立媒體文化性格,同時亦能協助國內的影視產業邁向全球。

最明顯的例子便是與台灣發展進程類似的韓國。韓國「文化電視台」(MBC,Munhwa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原為商業媒體,1988年由政府收回,轉由的FBC基金會(Foundation for Broadcasting Culture)經營,目前以廣告為主要的收入來源,但因其具有公共電視的性質,因而能保有商業電視的優勢,同時亦能擔負起社會責任。另一個台灣觀眾比較熟悉的KBS(Korean Broadcasting System)在成立時為國營電台,1973年以後,改為公共電視台。1980年合併商業電視台TBC,KBS成立KBS1、KBS2兩個頻道,分別提供新聞、文化以及娛樂類型的節目。

台灣的公共電視往往給人嚴肅、服務小眾、不易親近的印象,這是因為台灣公視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所作出的節目政策的選擇。事實上,公共電視若有較充裕的經費一樣能作出叫好叫座,甚至外銷它國的熱門作品。例如,NHK產製的「阿信」、「大河劇」受到世界各國的歡迎,而MBC製作的「情定大飯店」、「愛上女女主播」、「大長今」都是台灣觀眾熟悉的節目,另外,「藍色生死戀」、「冬季戀歌」、「明成皇后」則是KBS的作品。

事實上,台灣的公共電視規模實在太小,這也使其無法充分公共媒體的功能,反觀臨近國家,日本NHK的年度預算是台灣的一百多倍,韓國MBC約是台灣的十倍,KBS則約為廿倍,另一方面,許多國家為了強化其公視的影響力,亦擴大規模,採集團化的方式經營,例如,NHK有5個電頻道、3個廣播頻道;MBC有1個電視頻道、3個廣播頻;而KBS則有4個電視頻道、15個廣播頻道。台灣呢?台灣目前只有一個小規模的公共電視頻道,看來我們離公共化的世界潮流還有好長的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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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篇文章在下亦有疑問,
電視「公共化」固然不錯,在正常民主社會的國家實行起來也不會有多大問題。
但在台灣我們要如何防止「公共化」又被壟斷?


NO:2050_9
四無君  於 2004/04/12 16:58
Re: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在下提出一些個人想法,希望有所助益:

第一、恢復以往類似「新聞橋」節目,作為大眾對媒體投訴、制衡之管道。

(老實說...以前我提出這個意見,很多人馬上直接就罵我「神經病!!」到目前為止我還是想不出原因。)
有人以以前新聞橋節目是國民黨用來箝制新聞自由的工具為反駁。
可是我所提出的是希望有個大眾審判新聞、電視節目,一及民眾對於新聞節目有不滿意的地方可以提出抗告的所在。(類似將媒抗網站電視化)
因為任何一個節目製作很難做到所謂的完全中立,建立一套機制作為平衡並無不妥。
況且媒體既然為民主社會的第四權,自然應該要有一套監督置衡的方法。

第二、取消所有政治談話性節目。並以現行原時段於該時段一律以政策辯論取代。主持人不得於節目中有任何意見表示與肢體暗示,且不得進行call in及電話投票。該電視台亦不得對於辯論時段進行變更。(我想對於現在喜歡在黃金時段播談話性節目進行對罵的電視台會很爽~會爽到他們悔不當初..)
往後台灣選舉不得再公佈任何民意調查結果。

現在很多立委、民意代表苦無曝光率,必須靠作秀、搞怪,以爭取在電視媒體出現的機會。
在電視節目羶腥嗜血的情況下,言論自然而然愈來愈每個人都在比極端、比煽動、比誰講話刻薄!最後淪為作秀、對罵!因為不做秀不極端,電視根本不願意要播他們!
經費節据的候選人也必須大筆借資打廣告,選上為了還債也漸漸走向貪污腐敗的道路。
在這種新聞傳播的生態環境正直、學有專精的候選人反而很難生存。
將談話性節目改為政策辯論會,一個月前便將要討論的議題排入,公開讓立委爭取進行辯論。
名額分配務求公平。選舉登記後也開放給各登記參選的候選人。
讓所有人都有公平曝光的機會。

第三、電視台對於自己播送之新聞負全部責任。凡有「據說」、「據可靠人士表示」、「據XXX友人表示」字眼,其內容涉嫌人身攻擊者,一律不予播出。播出後為當事人認為自身權益受損,判刑確定,對該電視台處以重罰,並得要求進行人事懲處及負恢復該當事人名譽之責任。

第四、有線電視節目收視者,有權選擇喜愛的頻道。有限電視系統業者需針對客戶選擇的頻道數進行收費。有線電視台亦以收看人數對有線電視業者進行收費。
以此對於電視台做出天擇機制,言論偏激、黨政色彩濃厚之電視台將漸漸淪微小眾媒體。



NO:2050_10
yes!tw  於 2004/04/12 18:00
Re: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總統:大選紛爭與媒體報導開票過程灌水有關

︵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陳水扁(新聞、網站)今天上午接見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校長波林傑時指出,此次選舉的紛爭與部分媒體報導開票過程灌水結果有關,這是有關新聞自由的嚴肅課題,也是媒體專業、自律、道德的責任問題,值得進一步探討。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上午接見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校長波林傑(Lee C. Bollinger),除祝賀哥大二百五十週年校慶外,並就新聞自由與媒體自律等議題與訪賓交換意見。     

總統表示,波林傑校長此行應邀來台就「全球化新聞專業所面臨的挑戰與機會」發表專題演講,國內媒體今天都有廣泛報導,對於波林傑校長所提有關新聞自由與媒體責任的高見,他非常感佩,並指出,如何在捍衛聞自由、服膺新聞專業、自律及落實新聞媒體的道德責任三方面取得均衡非常重要,媒體不但可以監督政府,更可以在公共利益、道德標準扮演重要的角色及功能。

  總統並以三月二十日媒體報導總統選舉開票過程為例指出,由於電子媒體競爭激烈,為滿足觀眾需求,媒體報導各地開票過程非常迅速,但也很離譜,因為有些媒體是以其自行所作的出口民調作基準,然後就以雙方百分之六的差距估計票數,甚至有開到七百萬票的報導,這其實是灌水的結果,事實上,總統是以六百四十七萬得票數當選,因此整個過程讓人覺得十分好笑,這也是台灣僅見的現象。關鍵在於許多媒體在開票過程中將開票結果灌水,甚至有一組候選人領先三十萬票的情況,其實雙方是旗鼓相當,與最後的開票結果有很大的出入。

  總統指出,此次選舉的紛爭與部分媒體報導開票過程灌水結果有關,這是有關新聞自由的嚴肅課題,也是媒體專業、自律、道德的責任問題,值得進一步探討。

  波林傑則表示,以美國為例,數年前曾有人提議應擬訂法律來規範選舉報導方式,但後來是由媒體自行規範,在選舉結果揭曉後才報導選舉開票結果。而聯邦法律也規範選舉前兩週各大媒體禁止刊登打擊對手的負面廣告,至於有關選舉的報導方式則無法律規範,由媒體自律。

  波林傑也提及,為提供選民正確的資訊,此次美國總統大選哥大設置了網站,由專人監督各媒體有關大選的新聞,一旦發現媒體報導錯誤就立即在所設置的網站上更正,以提供選民正確的資訊,他並感謝吳舜文新聞獎助基金會贊助哥大新聞教育計畫,哥大將提供兩年的新聞教育課程,讓台灣新聞從業人員獲得更精深的新聞專業,提供民眾正確的新聞資訊。

  陳總統則認為,由此次部分媒體所作出口民調及實際結果的差距,以及報導開票過程中失實之處,可見台灣在捍衛新聞自由與提升媒體道德責任如何取得均衡還有待努力。

總統感謝哥大長期以來與我國學術單位及研究機構合作交流的貢獻外,並期許哥大以其作為研究東亞、中國及台灣的世界重鎮的地位,持續與我國從事作更多的學術合作及研究計畫。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校長波林傑上午由裕隆企業集團執行長嚴凱泰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總統府副秘書長吳釗燮也在座。930412



NO:2050_11
那奈權兵衛  於 2004/04/13 03:48
Re: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個人倒是有個想法
就是禁止第四台將所有頻道綁在一起聯賣
要求政府立法將所有頻道分開標價選擇購買
這樣我就不用買東森中視中天華視年代和TVBS了
一切都回到更完全的市場機制
我不爽看這台下個月就砍掉
讓消費者直接決定
但需要政府幫忙生出此項法案
否則頻道業者肯定不會搬磚頭砸自己的腳

NO:2050_12
那奈權兵衛  於 2004/04/13 04:22
Re: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

分開購買才符合公平交易原則
第四台業者不應該把消費者不喜歡的頻道綁在一起強迫消費
希望政府可以注意到這件事
與其說媒體公共化
我認為大家應該先讓媒體回歸到完全的市場機制
現在第四台的生態根本違反市場機制
呼籲政府必須透過立法來使媒體回歸正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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