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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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生  於 2004/04/01 13:07
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業務越快越好

連宋集團自大選失利後,當選期望落空後怨氣四起,其黨羽憑藉立院身分摔眾抗爭公然咆嘯地檢署,衝撞公署說是「係武昌起義」國民黨呼籲「軍人警察揭杆起義」連戰林豐正蔡正元記者會句句聲稱「不承認扁政府」「不承認阿扁總統合法地位」將動亂發生責任「歸咎應由民進黨政府負責」,其行徑荒唐無理接近陰謀顛覆政府的程度等,這在戒嚴時期,早就被專制政府收拾殆盡,豈有繼續放肆作亂的機會,現在卻是我們善良百姓只能低調不吭聲,放任這群亂黨繼續囂張抗爭到何時。

既然連宋為首一干集團以中國人自居不認同台灣,不承認已經過半當選的阿扁政府,這群人賴著台灣給予的十八趴高利息特權利益,人在台灣心在中國,趕又趕不走,吃定台灣政府人民,為今之計,只好建議阿扁政府辦理中華民國國民重新登記,凡是已死亡或落籍中國的人,一律喪失台灣公民身分權,新登記的公民要簽署「認同台灣條款」按印指紋電腦檔案,一年至少至少限制需居住在台灣生活達180天以上,經商旅遊者除外,限期6個月重新登記,未登記者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至於「認同台灣條款」請網友獻智,補充內文,越快越好,免得讓台灣中國人繼續吃裡扒外。


NO:2004_1
BTT  於 2004/04/01 13:10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等立委過半後再說

NO:2004_2
陳生  於 2004/04/01 13:19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BTT

你算哪根蔥?


NO:2004_3
31  於 2004/04/01 13:25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一年至少至少限制需居住在台灣生活達240天以上,經商旅遊者除外,限期6個月重新登記,未登記者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NO:2004_4
道卡斯  於 2004/04/01 13:39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同意!


NO:2004_5
小船  於 2004/04/01 16:30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贊成!

NO:2004_6
小船  於 2004/04/01 16:30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贊成!

NO:2004_7
JEAN  於 2004/04/01 16:36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國民重登記於法無據

對於不認同台灣的國民
在法律的範圍內必須容忍他
這就是民主的
超過法律的界限就交給法律去處理
法治才是台灣長治久安的法寶
不要被目前一些過渡時期的亂象荒了手腳

對身在敵國或外國享受該國國民待遇
卻對本國的總統大選擁有投票權的人
這是國籍法的問題

大家要努力的方向是制憲
把台灣的國籍改採單一國籍
不論在那一國取得他國國籍的人
就要註銷其在台灣的國籍


NO:2004_8
阿敦  於 2004/04/01 16:48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雙手贊成,並且呼籲大家因為2006年制定新憲法可能要經由公投,
所以我們現在就要去告知身邊的親朋好友有關四不像憲法必須要淘汰的原因.
可知我們就像美國人用英國的憲法一樣不合身呢.
又譬如國會與行政的亂象也是出在法源四不像,
總統制卻又是行政院備質詢(內閣制),若是內閣制但總統又有任命行政院長之權,
國會可以有對行政院不信任案投票(內閣制國家)但行政院長卻沒有對國會有解散國會權,
反而是總統有解散國會權(但必須是不信任案投票通過)那就要總統被質詢行政院長不用阿
...四不像.政治人物是要行使公權力的公僕,
一定要有一個互相制衡且對人民負責的好憲法.

NO:2004_9
竹仔腳人  於 2004/04/01 17:02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贊成

NO:2004_10
ace  於 2004/04/01 17:04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連新加坡 馬來西亞 都實施一國籍制
可以效仿英國海外護照制度 防止外國僑民或中國難民濫用我國福利
http://www.parliament.the-stationery-office.co.uk/pa/cm198889/cmhansrd/1989-06-20/Orals-2.html

http://australianz.topcities.com/britishcitizenship13.htm


NO:2004_11
台灣  於 2004/04/01 17:08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舉10個指頭贊成 !!!

NO:2004_12
200  於 2004/04/01 17:11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強烈支持「單一國籍制」,以免每次選舉時,有一大堆「外國人」跑回來投票還對國政說三道四!!

NO:2004_13
尼日  於 2004/04/01 17:17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強烈支持「單一國籍制」

NO:2004_14
桃園客  於 2004/04/01 17:17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不過這次海外回來很多真正愛台灣的人
對阿扁的勝選也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
這點也要考慮到
若不是他們
阿扁的勝出票數會更低
所以要怎麼想個萬全之策 確實有其必要

NO:2004_15
陳正  於 2004/04/01 17:22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徐楓,林青霞,張莉敏,現在以幾乎是大陸人香港人美國人,不知現有否在台灣納稅?是否可請國稅局公怖,不然應去除其投票權.

NO:2004_16
酥餅  於 2004/04/02 00:55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我人在美國,但是我贊成單一國籍。國民需要對自己的國家效忠。雙重國籍完全不合邏輯。

NO:2004_17
菜鳥 R  於 2004/04/02 01:21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先建議修訂相關法律吧. 若如網友所述, 無適用法律條文, 也是不妥的.

NO:2004_18
綠豆芽  於 2004/04/02 02:41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支持「單一國籍制」
許多名人影星一懷孕就跑到美國待產
生美國籍的小孩拿兩本護照
侵民黨的李慶安就是做這種事
連宋的兒孫和馬英九的姊姊也都是雙重國籍兩本護照在腳踏兩條船

上次連勝文拿台灣護照給記者看表示沒有美國綠卡
他X的真會騙人
雙重國籍持兩本護照 台灣護照上當然不能看出什麼明堂
就算只擁有綠卡居留權
美國移民局是只認綠卡而根本不會在護照上加註任何戳記


NO:2004_19
台龍  於 2004/04/02 03:12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就算只擁有綠卡居留權 美國移民局是只認綠卡而根本不會在護照上加註任何戳記

如果用綠卡出入美國,台灣護照上應該會有綠卡號碼記載和進出美國戳記。只有拿美國護照的人,上面的台灣護照才會看不出進出美國記錄。我想連勝文應該是美國人了,只要仔細點撿查他的台灣護照便知!


NO:2004_20
台龍  於 2004/04/02 03:19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陳生兄,

贊成!


NO:2004_21
陳生  於 2004/04/02 11:40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以下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之索引
請各位網友去比較其國籍取得與喪失之規定是否嚴謹

中華民國國籍法註一

中華人
民共和國國籍法
註二

中國限制雙重國籍的條文共有五項條文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第八條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國國籍;被批准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
國籍。

第九條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第十三條 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具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准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第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不得退出中國國籍。

-----------------------------------------------------------------------------------------
中華民國國籍法,關於雙重國籍的限制僅提及政府相關單位工作權的限制與除外,此外不限制國民持有雙重國籍的身分

第20條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國民大會代表由國民
大會、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
、縣政府;村 (里) 長由鄉 (鎮、市、區) 公所解除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但下列各款
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 公立大學校長、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主管人員與研究機關 (構) 首長、副首長、研究人員 (含兼任學術研究主管人員) 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或文化機關核准設立之社會教育或文化機構首長、副首長、聘任之專業人員 (含兼任主管人員) 。
二 公營事業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外之人員。
三 各機關專司技術研究設計工作而以契約定期聘用之非主管職務。
四 僑務主管機關依組織法遴聘僅供諮詢之無給職委員。
五 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人員,以具有專長或特殊技能而在我國不易覓得之人才且不涉及國家機密之職務
者為限。第一項之公職,不包括公立各級學校未兼任行政主管之教師、講座、研究
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 (到) 職前辦理放棄外
國國籍,並於就 (到) 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從其規定。

在雙重國籍限制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雙重國籍身分明確嚴謹,反觀我國國
籍法對於限制雙重國籍隻字未提,而且容許雙重國籍擔任公立大學.研究機關或社會教育或文化機構
首長或主管,難道上述教育.研究.文化相關機構,不涉及國家忠誠問題,不會危害國家安全?
領有雙重國籍者只要不擔任公職,依然擁有公民選舉罷免投票權,所以許多具領雙重國籍的「國外人士」,平時深居國外,總統大選時他們大可風風光光的回來投票,影響台灣總統選舉。

台灣會容許雙重國籍公民身分,歸咎其因是國民黨政府的懦弱私心與縱容,讓有辦法的人可以移民國
外領有外國籍,卻繼續保留中華民國國籍成為雙重國籍國民,許多知名演藝人員人就是如此,腳踏兩
條船,左右逢源於我國國籍法的漏洞,免稅免當兵無須負擔台灣國民應盡義務,卻享有正常公民權利
,因此有必要立即修正國籍法,修訂持有外國籍者自動喪失國籍,限制不得擔任政府工作與國防安全
職務,喪失參予公職選舉與選舉罷免基本公民投票權。

註一: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D0030001台灣國籍法
註二:http://www.imprensa.macau.gov.mo/bo/i/1999/01/leinac03_cn.asp《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NO:2004_22
玉面清風  於 2004/04/02 12:17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關於單一國籍實施,原意當然很好,但是我記得當初容許雙重國籍的其中原因是為了吸引海外華裔人才,例如有些國家研究單位非得要擁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才方得延攬,而台灣情勢特殊,如果非要這些已有美國護照的人放棄美國身分來台,恐怕沒幾個像李遠哲一樣辦的到,屆時台灣能吸引各方國際人才的條件會遜色許多。 當然,還有許多身在海外卻心繫台灣的台僑,如金美齡,我個人也懷疑他們會放棄僑居地身份的意願,而這些為數眾多的台僑也都是台灣捍衛綠營的選舉能量之一。   從另一個角度觀之,不知各位前輩有何看法?

NO:2004_23
陳生  於 2004/04/02 12:40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國籍法的訂定基本立場要簡單明確不含糊,雙重國籍涉及國家忠誠立場問題,不能因人廢事,至於研究機關人事聘用法規則可人事任用條例訂定除外施行細則,總而言之不能因少數個人或案例訂定錯綜複雜的國籍法,台灣新國籍法可以經由內政部提出修訂國籍法經立院三讀修法通過,無須等到2008制憲實施時。


NO:2004_24
舒宣  於 2004/04/03 17:05
Re:請政府辦理台灣國民重新登記

我覺得在籍貫欄(出生地)之外,另外應加上本籍(原籍),這可以作為
社會及民族調查的重要參考,這包括經濟狀況,教育水準,國家認同,犯罪
比率等的研究。

過去政府為了消弭族群的隔闔,用心良苦的取消了屬人主義的籍貫,改以屬地
主義的『出生地』來代替籍貫欄,可是經過多年實施的結果,所謂的『族群問題』
並未因此消失,因為只要有任一族群抱懷『族群優越』,就算採用出生地來代替
血液純度的話,只會造成一堆《台皮中骨》的人種來,對族群能否和諧並無實質
意義。試看巴勒斯坦人跟猶太人之間如果沒有和平共處的誠意,就算高喊
『我們都是上帝和阿拉子民』也無法改變相互仇視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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