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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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el  於 2004/04/01 10:18
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首先向大家報告,我不是法律人,所以我對該用哪條法律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等人沒有概念,但是我相信我們的法律應該有相關的法條可以適用,這需要精通法律的朋友提供意見。

對於刺殺元首事件發生以來(我認為我們不應再用「槍擊事件」一詞,而應採用「刺殺元首」Assassination attempt),許許多多不利阿扁的謠言滿天飛,既痛心散播謠言者的冷血,也為挨槍的阿扁感到不捨,更為廣大沒有獨立判斷能力被謠言牽著鼻子走的民眾感到萬分悲哀。這種以謊話說了三千遍就等於事實的歪風,需要堅持正義公理的人出面去阻止,善良社會不能被造謠的邪惡勢力籠罩,真理和公義才是台灣永世生存的價值。

任何人,不管是大官還是小民,都需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空口說白話爭演說瞎話應該被人們唾棄。尤其是某些厚顏無恥的政客或媒體人,用道德良心來要求他們對言論負責已是不可能的事情,連最基本的道德都被他們棄之如蔽履時,尋求法律途徑的約束變成為堅持公理的最後一道防線。選前宋楚瑜的「總統俯視黑金中心」連戰的「抽頭總統」在被提出告訴後再也不敢再公開場合肆無忌憚的亂講,因此,對於李敖、陳文茜、鄭麗文等人的造謠,應該讓他們透過司法約束學習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我相信這段時間以來,許多民眾已聽了太多太多關於刺殺元首和選票爭議的不實指控。氣在心裡會內傷,走出戶外抒發心聲又怕被反扣為「挑釁」,唯今之計只有化被動被K的委屈為主動維護公理的力量。凡是不實的指控,我們就蒐集起來,一旦確立的證據證明他們之前在造謠,就提出告訴。例如美國三位鑑識專家已確定總統受到槍傷,這跟國內刑事鑑定專家的鑑定結果是一致的。所以之前凡是說「阿扁沒有受傷,裝的」「阿扁的傷是刀子割的」「奇美竄改病例」的人,都要為自己言論負責。

在此舉李敖一例:在此文中李敖說了「雷射刀割的」「作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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鐳射刀口自己切 黃蓋自己打黃蓋

李敖2004年3月25日

中國有一句古話﹐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為什么周瑜打黃蓋呢?就是用來騙人。我們聯合起來製造一個苦肉計。今天在中國的臺灣發生了一件不是周瑜打黃蓋的事﹐而是黃蓋打黃蓋。為什么黃蓋打自己呢?因為祂要競選所謂中華民國的總統﹐后要吸引那些遊離的、中立的、心腸軟的這些人的票。好可憐噢!挨了一槍噢!我們要投票給祂噢!

這個人就是臺灣的民進黨的主席﹐也就臺灣今天的所謂的總統后選人陳水扁。

在昨天的節目里﹐我已經嚮大家展示了祂的傷口的圖片。我鐵口直斷﹐那個傷口是祂進了醫院以后自己割的﹐或者說用雷射手術刀自己切開的。是一個假的傷口。

大家看到這個照片沒有?大家看毛澤東跟林彪的合照﹐看到沒有?可這個照片是被修改的。

腦袋給換了﹐頭給換了﹐換了誰呢?原來﹐這個照片是毛澤東跟祂的太太賀子貞的照片﹐這是賀子貞﹐這是毛澤東。現在我們看這個照片﹐這個毛澤東的長相跟這個毛澤東是一個人﹐沒有什么改變。賀子貞的衣服﹐大家註意啊﹐註意衣服跟林彪的衣服沒有什么改變﹐包括這個口袋上﹐一個口袋上的那個蓋兒翹起一塊來﹐這邊都翹起一塊來﹐可是頭換掉了。這個是女的賀子貞﹐當時毛主席的太太﹐已經換成江青了。所以賀子貞照片被消滅了﹐換成了接班人林彪。

所以﹐我說這種情況不是說臺灣的國民黨會幹﹐大陸的四人幫也會幹。

你李敖為什么關心這些事情?我看不慣哪!你們怎么可以這么的騙我?我的記憶力這么好﹐我手里的資料這么多﹐尤其是黑資料這么多﹐你怎么可以騙我啊?

我告訴各位﹐我不會計算機﹐我也不用計算機﹐可是我這個頭腦是最好的頭腦。

今天在臺灣﹐我們看到了臺灣的這個假民主﹐看到出街入巷的這種假選舉。以為陳水扁又蠃了。在我李敖眼里看起來﹐我們沒有開始打呢。大家很多人覺得祂當選了以后很難過。因為雙方的票﹐我們算了﹐做了假票以后﹐變成了隻差兩萬票﹐覺得落選了﹐大家就很嘔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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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除了「沒傷口」「用刀割」這種謠言之外,還有「自己找人射的」陰謀動機論。由於目前兇手還沒抓到,沒有辦法指控他們的陰謀動機論,不過我們可以將事情一件一件來,一個謊言都不要給他放過,凡是證據確立澄清了一個疑點之後,之前造謠的人就必須為他造謠的行為付出代價,講一次謊話告他一次,講二次謊話告他一雙,她有本事天天在節目造謠,我們就一樣樣告到她破產。絕對不能話隨他們講,真相大白後平安無事,好像突然得了失憶症怎麼抹黑別人的全都忘掉了,或是像李慶安舔耳案事後鞠個躬道歉了事就算了。

除了刺殺元首案之外,選票爭議這部分的謠言更需要追究。從「驗票」變成「作票」,從「作票」變成「重選」,「竊國說」都出來了。無憑無據講這些話的人,難道不應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嗎?驗票的行動已進入司法程序,即將展開,驗票的結果就可讓真相大白,讓那些語不驚人死不休的人徹底在國家律法前臣服。


NO:2001_1
哈哈狗  於 2004/04/01 11:57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涂醒哲事件,李慶安尚能認錯道歉,也算難能可貴。
這一次無論要求驗傷、驗票、測謊....通通可以。
只是待真相大白之後,李敖、陳文茜、鄭麗文、趙少康、朱高正........,在針對質疑作票、假槍擊案方面,也希望他們能給陳水扁一句道歉。


NO:2001_2
poulinter  於 2004/04/01 12:24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道歉可以做啥....殺人道歉就可以ㄇ?
這一些無恥政客全部將她們趕出台灣.....

NO:2001_3
Erica  於 2004/04/01 12:32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另外, 胡忠信於3月30日於新聞夜總會直接說安迪下場是菸毒犯, 是現世報等語.

除有失格調及缺德外, 在安迪事件未定案前就定人罪, 建議安迪控訴胡忠信毀謗。


另外,陳總統也該據中時晚報民調數據之民眾懷疑總統誠信度,控告連宋毀謗。


NO:2001_4
魔流劍炎縞刀  於 2004/04/01 12:52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麻煩再加上虎爛客張友驊

NO:2001_5
小船  於 2004/04/01 12:56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我呼籲懂法律的人站出來 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趙少康....等人 尋司法途徑控告這些 滿口胡說八道 嚴重影響他人聲譽的斯文敗類 訴之法律讓他們所做所為 得到應有的處置.

再不出聲 以為我們好欺負.


NO:2001_6
patient  於 2004/04/01 13:47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法律雖然保障言論的自由,
但是,難道沒有法律可以管束「權力的濫用」嗎?
不實控訴,毀謗,應該都有法可循吧!

有請法律專才!有請法律專才!


NO:2001_7
瓶裝綠茶  於 2004/04/01 13:52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刑法裡面的規定,關於毀謗跟公然侮辱這兩項罪名都是屬於告訴乃論罪
也就是說得要總統提出告訴才行,我們這些其他人沒辦法告人的

NO:2001_8
瓶裝綠茶  於 2004/04/01 14:09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不過,也許可以用第140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後段-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請求檢察官調查
會不會贏 會怎樣判我不敢說
不過就算告贏了,也不過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還可以讓對方有機會擺出一副烈士的樣子,以及興風作浪的藉口
除非像邱議一樣告的內容足以讓他關好幾年,不然我覺得並不划算

NO:2001_9
tactician  於 2004/04/01 16:07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利用傳媒,公然造謠生事,污衊國家元首,蠱惑民心,擾亂社會和諧安定,更甚者乃意圖政變,這豈是一般毀謗、污辱的輕罪可等而言之。

NO:2001_10
yes!tw  於 2004/04/01 16:24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抵制他們節目廣告產品.低制常上他們節目的泛綠立委.
控告及要道歉他們根本不怕不會..

NO:2001_11
馬救國民黨吧  於 2004/04/01 16:35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呼籲企業主不要上及抵制他們任何節目的廣告,如果再亂,也拒絕上他們的電視台任何廣告,商人都不笨,沒錢賺就不敢作亂.

NO:2001_12
阿嚕  於 2004/04/01 17:08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看看今天陳文茜在蘋果日報中寫狗屁文章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template/twapple/art_main.cfm?loc=TC&showdate;=20040401&sec;_id=5&art;_id=825343

三二七重回總統府後,民眾被勸告離開總統府。抗議民眾本來不肯,但藍軍一一勸告,最後為了顧全「大局」,全面撤離。

群眾受凍只為民主
如今才過三天,中正紀念堂卻以「太吵」「噪音」為理由,驅趕這些民眾。藍軍立委依法提出延長申請,教育部一一駁回;並由黃榮村憤怒地指控「合法申請只到四月三日」,當日凌晨,抗議民眾必須走。
為了延續民主香火,廣場上的人民風寒地凍,受苦地撐著;他們的聲音比扁遊街鞭炮聲大嗎?他們裝設簡陋擴音機,我上台時連二十公尺後的人都聽不見。

移中正堂緩兵之計
我主持的《文茜小妹大》每晚六時至七時現場開講,那個時段妨礙了誰?干擾了誰上班?吵了誰睡覺?麥克風初始甚至後面的民眾都聽不見,怎麼吵到數公里遠的「民眾」?
回頭看,批准中正紀念堂,只是緩兵之計,就為了消滅抗議群眾。給他們一個假想的空間,騙他們走。
離開凱達格蘭,一切主管權都掌控中央,馬英九管不著。等一個星期後,再趕他們走。看民眾再流竄何方?反正每換一個地點,氣勢就斷了一半。

黃榮村官僚阻民權
四月三日後重回總統府!當年野百合抗爭,誰申請?誰敢說噪音?行政院長李煥前去探望學生,學生還不理他;那年代哪個官僚像黃榮村如此氣焰囂張?
重回總統府,馬英九欠抗議民眾一個救濟。當中央如此打壓、剝奪民眾《憲法》中的抗議權時,他應毫不猶豫地站在人權這一邊。「給自由」一個公道。
重回總統府,看阿扁後不後悔把民眾趕離中正紀念堂?


NO:2001_13
200  於 2004/04/01 17:28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把中正廟之前的暴民拿來類比「野百合」?真是拿XX比雞腿,民眾當然有「抗議權」,所以我們可以發動群眾到陳文倩的家門口去實行憲法賦予的「抗議權」嗎?

還有,「群眾受凍為民主」?你乾脆說發動群眾去受凍,然後自己跑回溫暖被窩的政客也是為民主好了。民主的香火早就快被你們給吹熄了,看著仇恨的嘴臉跟偏頗的發言,令人想到一群人把自己關在房裡轟趴,在集體自慰中自己爽的樣子,真的令人有想笑的衝動。

真的夠了,以香爐為名的女子。


NO:2001_14
friend  於 2004/04/01 17:33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茶黨網友自發性的勸退廣告主別上敗德節目活動已經進行好一陣了
我覺得現再更是加緊勸說的好時機
希望大家加油

NO:2001_15
nrg  於 2004/04/01 18:58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今天國民黨記者會不是說~據說民進黨要找外省掛幫派份子頂罪嗎~
民進黨委員爭氣一點來個殺雞警猴~直接告到法院追查謠言來源~
不要再讓飯籃不斷製造謠言~

NO:2001_16
Cachalot  於 2004/04/01 19:13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阿嚕怎麼在海國論壇到處貼陳木瓜寫的文章呢
只寫上 看看今天陳文茜在蘋果日報中寫狗屁文章吧!
就要大家看全文啊

發表一下看法嘛
怎麼個狗屁法


NO:2001_17
路人 A  於 2004/04/01 21:48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昨天謝志偉說:「以前,一天三餐裡只要有一餐是熱的,就不算群眾運動;一個晚上只要睡覺的地方沒有換三次以上,就不算群眾運動。」現在的群眾運動真好命∼∼∼

小心青瞑黨自己找個外省掛黑道出來指認是陳總統指使他幹的。


NO:2001_18
優若乳  於 2004/04/01 22:12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陳文茜跟人轟趴?

那也太看不起人了.....

我還以為陳文茜是找畜牲轟趴.....


NO:2001_19
POPO  於 2004/04/01 22:14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總統府移動到中正紀念堂
中正紀念堂可以請他們移動到圓山旁邊的淡水河
淡水河再不行請他們移動到福德坑好了
福德坑再不行請他們移動到十八王公附近的核二廠好了
反正核二廠是國民黨時期辛苦的建設
看看連宋他們是否願意過去那好好對海吶喊
再不然去蘭嶼的核廢料收集場生活好了

NO:2001_20
Chuel  於 2004/04/02 05:36
Re:尋求司法途徑控告李敖、陳文茜、鄭麗文散播謠言

今日自由廣場邱垂亮先生撰文說出了我的心聲,太讚了!希望正義的法界人士組織律師團出面告陳文茜!

應告陳文茜加重誹謗罪

 ☉邱垂亮

 三一九槍殺阿扁總統和呂副總統事件爆發時,我正和美國學者選戰觀察團開座談會,我們馬上停止座談,圍在電視前看事件現狀轉播,一直到邱義仁開完記者招待會,得知扁呂受傷但生命無礙才匆匆散會。讓我印象深刻的是,美國學者,包括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白樂崎、哈佛大學教授孟羅等,都滿臉震驚、關切,一再表示希望扁呂無恙。

  當晚深夜,突然看到陳文茜在連宋競選總部召開記者會,指稱,有奇美醫院護士向她檢舉,三一九早上即有國安局人員到奇美醫院清查,還有醫師檢舉奇美醫院陳總統的病歷紀錄遭到竄改;另有情報局人員透露,槍擊案的彈痕和彈道不能吻合,且彈頭據說還在陳總統的口袋找到,相關人士有必要出面澄清。她擺明,暗殺是假,阿扁自導自演在搞苦肉計。

  雖然陳呂競選總部總幹事蘇貞昌馬上痛批陳文茜「喪盡天良、泯滅人性」,惡意造謠、企圖製造社會不安,但一石激起千層浪,陳文茜經由媒體製造的「阿扁自導自演苦肉計」的世紀謊言,一夜間不僅傳遍台灣,也如星火燎原燒向全世界。七級政治地震立即震裂台灣民主社會,世人對台灣民主政治奇蹟的認定,立刻逆轉,由稱讚變為懷疑。

  連宋總部總幹事馬英九稍後表示,陳文茜的發言不代表總部,只是提出民眾的疑慮,希望國安單位釐清。但事實是陳文茜不是在立法院、而是在連宋總部發言。她的發言也明顯引發後續的政爭和動亂,影響連宋三二○選敗後宣稱選舉不公平,並隨即帶領徒眾走向凱達格蘭大道,展開七天無法無天的示威、甚至中選會前暴亂行動。

  連宋泛藍陣營認為,槍擊苦肉計得逞,讓選民投了同情票,把阿扁推入勝者位置。這是合理推論,可能但不必然。泛綠陣營有人認為,陳文茜以前搞掉兩位民進黨主席,投票前夕喪盡天良的發言終如傳言再搞掉國親兩位主席。這一樣是合理推論,但一樣應不必然。

  阿扁忍辱負重,沉默數天後,於三月二十七日終於發聲,表示,槍擊造假的說法,是對他人格非常大的羞辱,那麼多的醫務人員所參與的醫療,可以這樣污衊,全盤否定,這個社會還有什麼信任與和諧可言?三月底,李昌鈺的美國鑑識專家,經過科學專業調查鑑定後,斷言阿扁肚傷是新的槍傷,扁呂遭受槍擊暗殺不死,是事實,不容、不能否定。

  也就是說,陳文茜公然說的阿扁自導自演苦肉計騙取選票之詞,絕非事實,不僅是謠言,而且是精心設計蓄意傷害扁呂清白人格、聲望,並惡意不讓他們總統選舉得勝的誹謗言論,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犯了加重誹謗罪。扁呂人格受傷沉重,證據確鑿,應該提出告訴,循法律程序尋求正義,找回清白。此法治主義動作,不僅只為扁呂兩人人格清白,也為全體台灣人民良知的恢復、重建,非做不可的大是大非之舉。為了醫院、醫師的職業尊嚴,奇美醫院院長詹啟賢應告陳文茜誹謗,為了台灣民主政治的法理正義、鞏固前途,扁呂應告陳文茜加重誹謗。不告是鄉愿主義,是委曲求全的妥協主義。(作者邱垂亮╱淡江大學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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