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回應本題 自選底色↑ 返 回


台衛兵  於 2003/12/16 16:53
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測試犯藍心中真否愛國,可以如此公投。香港是中華民國e領土,為何犯藍在1980
年代,香港大限逼近e時候,沒有積極為此反對?你們應該主張向英國、共匪「神聖宣戰、搶回國土、不容淪陷!」但你們有嗎?

反而隨著時間一分一秒逼近,每一個都表現出狹隘e民族主義,引頸企盼,迫不及待。中華民國e國族主義、國家利益,完全不見了!

大限到來,沒有一絲一毫e悲哀,從所有政客、統媒、各界統派,反而興高采烈敲鑼打鼓,熱烈慶祝。在中華民國e立場來看,明明是「淪陷」,你們卻反而與共匪立場一至,說是「回歸」?由此可見,你們是主張共產主義e統一,而非三民主義e統一。

最令人不恥e就是,每次選舉e時候「捍衛中華民國」口號喊得響,卻在這種需要捍衛中華民國利益e時候,選擇與敵人共舞。我要去「跪倒」「蔣公」面前,向他老人家告御狀,他一定會派「警總」把你們通通抓起來槍斃!

中華民國萬歲!殺死潛伏在台e匪諜萬歲!



NO:187_1
台衛兵  於 2003/12/16 16:54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我記得最無恥、最明顯e一個人,就是鬧出天大桃色新聞e「璩美鳳」。
她第一從政,與阿扁同一屆,代表新黨競選台北市議員。打出「中華民國的女兒」旗幟,獲得松山區南京雙星眷村、健康路空軍國宅眷村票源,高票當選。
結果她是嗎?她有如何與匪鬥爭?如何捍衛中華民國呢?反而是在享盡你們所給e榮華富貴後「飽暖思淫慾」搞出天大笑話,弄得全台皆知。台灣無法立足,真的是
「投共」去了!還3不5時傳出一堆高幹,像公狗一樣尾隨「把」她e新聞。

我就說嘛!你們這些「北北、大娘」,你們是瞎了眼?還是根本你們就是「8路」?
小心我「舉發」你們,讓你們半夜消失在6張犁!



NO:187_2
台衛兵  於 2003/12/16 16:55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誰說選民罵不得?台灣就多得是這種賣國選民,才會選出賣國民代。我們不是政治人物,當然可以罵盡這種「台奸」!


NO:187_3
BTT  於 2003/12/17 16:18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傳說中
南京條約正本在台灣
請問有人知道為何英國公然違法把香港還給中國?

NO:187_4
Middle_Man  於 2003/12/19 10:38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Because China Government does NOT treat 南京條約 as a fair agreement.

According to some of the source, Sao Ping directly told British Prime Minister that he would send army to Hong Kong if British did not 把香港還給中國.

So that is the result ...


NO:187_6
Pinus  於 2003/12/19 11:30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That just says that all treaties can be negated i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doesnt think they are fair after the fact, even though they had agreed previously.

How can we trust anything they promised?


NO:187_7
Middle_Man  於 2003/12/19 11:33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Penis,

Yes, it seems that you are right. So be careful.


NO:187_8
Pinus  於 2003/12/19 14:01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Penis

So thats what middle_man is!


NO:187_9
Middle_Man  於 2003/12/19 17:39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Oh! Sorry! Just typpo error ~~~

NO:187_10
BTT  於 2003/12/19 19:22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香港如果還給台灣
理論上就是香港就是台灣的一部份
也就是中國的仇家

香港人一點武力都沒有
可能不用一天就淪陷了

還給台灣 如果沒有美國撐腰
可能台灣也要不起



NO:187_11
PSG  於 2004/02/04 21:04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Dont be silly
our fellow in Taiwan
I am from Hong Kong
I know what we want
We need China more than every thing
I think most of the Hong Kong people want UK back more than ROC



NO:187_12
李淳風桑  於 2004/02/04 21:34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PSG 您好 您是香港人嗎? 我知道很多香港人迷算命 您會嗎? 以下解推背圖一段講到香港未來

您不一定要信 聽聽就好 我寫下來告訴香港朋友 *算是報答一位香港前輩對敝人命理學問的提攜

推背圖坊間本第四十三象 頌文第一二句 黑兔走入青龍穴 欲盡不盡不可說 ** 黑兔就是香港 **

香港回歸中國 兔小而龍大不夠餵龍吃 小小黑水不夠養千年青巨木 所以 香港每況愈下欲盡不盡

解決之道 就是不要再繼續以小水養巨木 水主財 財富流向中國 香港當然會沒落 所以香港應該

設財務控管關卡 平衡水木 以水養木 ** 也應該要逼讓森林涵養水源 ** 水木才能相生 *插話*



NO:187_13
海狼  於 2004/02/04 22:13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re: BTT  於 2003/12/17 16:18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傳說中
>>>南京條約正本在台灣
>>>請問有人知道為何英國公然違法把香港還給中國?


中華民國(政府)已經被共產黨以革命手段推翻, 英國也於最短時間承認中國新政府, 根據國際法的政府繼承原則, 有關南京條約事項的權利義務概括由新政府承受, 英國只能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交涉對象. 被革命推翻敗逃來台的所謂>『中華民國(政府)』已經成了中國的叛亂團體, 手上握有南京條約正本也是無用, 因為根本喪失代表中國的資格了.

『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其實就是中國的叛亂團體受美國仳護竊佔台灣這塊土地強要台灣人民供養, 自己爭氣也就罷了, 還故意同中國糾纏不清, 極不務實. 搞得台灣在國際社會上成了國際孤兒裡外不是人, 害慘台灣人民.


NO:187_14
尼貝卡  於 2004/02/04 22:38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現在才點進來看,這個觀點分析真是太棒了!

NO:187_15
BTT  於 2004/02/05 00:09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to 海狼兄

完全明白 感謝!!


NO:187_18
BTT  於 2004/02/05 00:25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香港問題是歷史遺留的問題。香港(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一八四○年英國發動鴉片戰爭,強迫清政府於一八四二年簽訂《南京條約》,永久割讓香港島。一八五六年英法聯軍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一八六○年英國迫使清政府締結《北京條約》,永久割讓九龍半島尖端。一八九八年英國又乘列強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之機,逼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行租借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的大片土地以及附近二百多個島嶼(後統稱「新界」),租期九十九年,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期滿。中國人民一直反對上述三個不平等條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政府的一貫立場是:香港是中國的領土,中國不承認帝國主義強加的三個不平等條約。主張在條件成熟時通過談判解決這一問題,未解決前暫時維持現狀。

===================
請教海狼兄

如果說割出去的地 就割出去了
香港是被中國硬凹回去的囉?

中國簽都簽了
還可以不認???


NO:187_19
KUO JEN HAO  於 2004/02/05 12:22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關於香港
雖然一直轉貼同一文章很累人
但本人今天碰到此欄
還是要再貼一次
------
內幕新聞第9號

香港是被表決歸中國的,不是租約到期

   香港被中國併吞已有○年多,可是大多數的台灣人還以為是99年的租約到期,可見佔台灣媒體8成的統派媒體矇蔽得多厲害。因為,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真相若是曝光,台灣人必定會問,由於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會不會因為它和中國的關係,連帶的,台灣被聯合國表決為中國的一省,成為香港第二?由此疑問可能引發聯鎖反應,最後可能導致中華民國在台政權不保,所以,統派媒體對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事實低調處理,能騙多久就算多久。
其實,稍具歷史常識的人就知道,香港是因鴉片戰爭滿清戰敗,於1842年割讓給英國的。既是「割讓」,何來「租約到期」?此一疑問立即拆穿統派媒體的騙局。新界才是租約到期,香港、九龍是「永久割讓」。

證據(1):割讓部分
    南京條約割讓香港
    北京條約割讓九龍
證據(2):租借部分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至1997年到期滿清欽定香港、九龍、新界地圖(見拙作「台灣法理獨立」第15頁, 或稍後上台灣國網站)

南京條約(要點)
 大英商船遠路涉洋往往有損壞須修補者自應給予沿海一處 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將香港一島給予大英君主暨嗣後世襲王位者常遠據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道光22年7月24日1千8百42年8月29日

北京條約(要點)
第6款
一前據本年2月28日大清兩廣總督勞崇光將粵東九龍司地方一區交與大英駐紮粵省暫充英法總局正使功賜3等寶星巴夏禮代國立批在案玆大清大皇帝定即將該址界付與大英大君主並歷後嗣并歸英屬香港界內以期該港埠面管轄所及庶保無事其批作為廢紙外其有該地華民自稱業戶應由彼此兩國各派委員會勘查明果為該戶本業嗣後倘遇勢必令遷別地大英國無不公當賠補大清咸豐10年9月11日大英1千8百60年10月24日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有關新界之租借要點)
 溯查多年以來素悉香港一處非展拓界址不足以資保衛今中英兩國政府議定大略按照黏附地圖展擴英界作為新租之地其所定詳細界線應俟兩國派員勘明後再行畫定以99年為限期光緒14年4月21日西曆1千8百98年6月初9日

 聯合國原來想幫助香港獨立可是香港人卻以為維持現狀比較好證據:聯合國年鑑1948/1949及1972聯合國年鑑1948-1949
“The 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 on which Members had transmitted or undertaken to transmit information under Article 73 e of the Charter were enumerated in a resolution adopted by the General Assembly on 14 December 1946. These Territories, as enumerated, numbered seventy four.”
【意譯】1946年12月14日,經聯合國大會決議,認定為尚未自治的殖民地者有74個地方。(香港、阿拉斯加、夏威夷、關島、波多黎各、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等都在此74名之內,因名單太長從略)。

聯合國憲章有關尚未自治的殖民地的規定
Article 73b “to develop self government to take due account of the political aspirations of the peoples, and to assist them in the progressive development of their free political institutions, according to the particular circumstances of each territory and its peoples and their varying stages of advancement.”

【意譯】憲章第73條b規定:尚未自治的殖民地,必須依照各地的情況,逐步協助使其自治。

聯合國年鑑1972
Resolution 2908 of November 2, 1972 “Reaffirms its resolution 1514 (xv) and 2621 (xxv) and all other resolutions on decolonization” “Request The Special Committee to continue to pay particular attention to the small Territories and to recommend to the General Assembly the most appropriate methods and also the steps to be taken to enable the populations of those Territories to exercise fully and without further delay their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and independence.”
【意譯】1972年聯合國2908號決議,再度確認1960年12月14日1516號決議案讓殖民地自決獨立的決議,要求特別委員會提出辨法,使殖民地都能儘快自決獨立。

聯合國年鑑1972 (議決香港歸中國之記載)
“With the adoption of resolution 2908(XXVII) on 2 November 1972, the General Assembly among other things approved the report of the Special Committee, which contained a recommendation that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dependencies be excluded from the list of territories to which the Declaration on the granting of independence was applicable,”
“The Special Committee adopted a recommendation, embodied in its report to the General Assembly, that Hong Kong and Macao and dependencies be excluded from the list of territories to which the Declaration on the granting of independence was applicable. The decision was taken without objection. It being understood that the reservation expressed by Fiji, Sweden and Venezuela would be reflected in the record of the meeting. The
Committee adopted its recommendation on the basis of a proposal by its Working Group, which had received a letter dated 8 March 1972 from China stating that Hong Kong and Macao were part of Chinese territory occupied by the British and Portuguese authorities. The settlement of the question involved, the letter had stated, was entirely within China’s sovereign right. Consequently, they should not be included in a list of colonial territories covered by the Declaration on the granting independence. China requested that they be removed from that list.”
“Subsequently, on 14 December 1972, the United kingdom informed the Secretary General that in view of the Assembly’s approval of the report of the Special Committee, no useful purpose would be served by continuing to transmit information on Hong Kong under Article 73e of the Charter. The United Kingdom also stated that the action of the General Assembly in no way affected the legal status of Hong Kong. Its views on that status were well known and it was unable to accept any differing views which had been or might be expressed by other Governments.”

【簡譯】中國於1972年3月8日向聯合國提出,香港、澳門是中國被英、葡佔據的領土,應從殖民地名單剔除。11月2日聯合國大會決議2908號案件時,附帶通過中國的這個請求,只有斐濟、瑞典、委內瑞拉等3國有意見。
英國於12月14日致函聯合國祕書長,抗議聯合國大會把香港決議為中國領土,並聲明此項決議無效,不影響香港是英國領土的法律地位。可是乞丐唸破粿,無人理會,法律上香港已被認定為中國領土,不再是英國的了。
 
內幕新聞第8號

香港自己不獨立卻反對台灣獨立
(前略)
 翻閱1948/1949及1972年的聯合國年鑑就可知道,聯合國原想讓香港獨立,因自己不願意才被關進鐵幕。1946年12月14日聯合國就決議香港、新加坡等殖民地可以獨立。1960年12月14日又決議,要求英國協助香港獨立。可是紙醉金迷的難民社會,和新加坡的移民社會不同,同為英國殖民地的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等,老早就獨立了,香港卻不獨立。可見香港不獨立不是外國不肯,而是自己不願意。既然自己沒有獨立的意願,外國人當然幫不上忙。
(中略)
 1971年,中國進入聯合國之後,馬上主張,自古香港就是中國的一部分,配合買票、遊說等等手段,在聯合國買到很多支持票。次年,它就向聯合國提出要求,將香港從英國的「殖民地」地位,改成「中國領土」,結果,表決通過。英國雖然抗議聯合國無權決定香港的前途,但是只有3國支持。而且,香港人也沒說什麼,香港的前途就這樣決定了。

 10年後的1981年,看到中國越來越強,英國的首相柴契爾夫人,就去北京和鄧小平談條件,願將香港讓給中國。她怕當時不先談好,將來中國強大起來之後,香港將會被中國白白拿去,到時什麼都得不到。
中國拿香港的方法是,利用國際上錯誤的歷史印象,大力宣傳自古香港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因為這個訴求大家都能接受,很快就得到普遍的支持。中國於是乘勝追擊,再利用聯合國決議香港是中國領土的記錄,做為法律依據,否定滿清永久割讓香港九龍給英國的南京條約和北京條約。輕輕鬆鬆,沒有付出任何流血的代價,就拿到香港。所以,中國併吞香港的模式,就是歷史和法律的運用,如此而已。

 現在,中國的江澤民這些人,就是想利用香港模式來拿台灣。他們每一年都在聯合國聲明,自古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就中國奪取香港的模式而言,這是歷史的運用;中國每一年也都在聯合國強調,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已經將台灣從日本的手中歸還中國,這是法律的運用。現在要求阿扁承認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其心中所盤算的是,若阿扁也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則聯合國表決台灣歸中國就更容易,中國就可以香港模式併吞台灣。

 但是,台灣人不理解這是中國的陰謀,任憑中國在聯合國散播這種不符法律和歷史事實的言論不反駁。人家已經把假話講了50年,我們還不反駁,以為這才是善意。不反駁,怎麼有可能加入聯合國呢?進不了聯合國是小事,像香港一樣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才是大事!阿扁說,不讓中國有藉口出兵,可是不反駁中國,不抵制香港反對台獨,就是默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就是給中國有出兵的藉口啊!
 
內幕新聞第10號

統派媒體拚命掩飾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事實

   統派及其附屬媒體,見「香港因租約到期被收回」的騙局破局,趕快又說,新界於1997年租約到期歸還中國之後,香港太小,連水都要靠中國,無法獨立,所以,新界回歸之後,留著香港沒有用,只有一併歸還,目的在掩飾香港被聯合國表決歸中國的事實,讓台灣民眾沒有戒心,方便中國在聯合國佈置,等待時機成熟,一舉把台灣表決為中國的一部分。一旦聯合國通過表決,台灣立刻成為中國的內政,「台灣關係法」失效,「美日安保條約」不能包括台灣,台灣海峽形同中國的內海,台灣成為中國的甕中鱉。

 新界不算,香港加九龍的面積為93平方公里(見下表),比澳門的16平方公里多了約5倍。澳門這麼小,都在中國境內存在了442年,九龍、香港這麼大,而且是半島及海島,和中國容易區隔,用水也有解決的方法,誰說不能生存?否則新加坡人是怎麼活的?可見統派媒體又在騙人。

 事實上,英國之所以放棄香港,其主要原因是聯合國表決香港歸中國。在香港這個議題上,英國孤立無援,不放棄也得放棄,面對日益強大的中國,越早放棄香港主權,英國才越有籌碼和中國討價還價。

 台灣是台灣人的根,不能放棄,也不能用所謂的「善意」來和中國討價還價,否則終將被中國整個併吞。台灣人既然不是中國人,而台灣也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就理直氣壯的說出來,讓全世界都聽到吧,不要等聯合國把台灣表決歸中國之後再來喊,那時已經太晚了。

附表: 港澳、新加坡,人種不同命運也不同

○○○○○○○○○香港○○○○○○澳門○新加坡
面積(平方公里)○93(港九)○○○16○○○600
人口(約)○○○○600萬(含新界)○50萬○300萬
殖民國○○○○○○英國○○○○○葡萄牙○○英國
取得方式○○○○○割讓○○○○○○永租○○購買
取得時間○○○○○1842年○○○○1557年○1824年
放棄時間○○○○○1984年○○○○1987年○1958年
放棄生效○○○○○1997年○○○○1999年○1963年
現在○○○○○○○已赤化○○○○已赤化○已獨立
註:新加坡為英國所購買,都讓它獨立 了,香港只是戰利品,英國不可能不答應。香港人的自私害了自己!
沈建德 原作 1999.1.11

作者:沈建德,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現在自費專職研究台灣主權,及相關的史地、政治、文化、血統等問題。
   Fax:08-753-6335


NO:187_20
海狼  於 2004/02/05 14:29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BTT兄:

契約應該履行. 還是有人不履行. 條約也是一樣啊, 履行, 靠的是履約保證(BOND).

歷史上撕毀條約的例子多得不得了.

WII開戰之前, 德國蘇聯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又怎樣? 德國照樣撕毀條約入侵俄國. 德國也撕毀凡爾賽和約 (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和平條約)

以色列同埃及和解為什麼要美國介入, 就是要美國背書確保對方會履行, 有人毀約就有美國可以哭訴.

台灣同中國要談判? 嘿嘿, 中國毀約的話咬他嗎? 所以現實上非讓美國介入不可, 中國忌憚美國, 才有履約的可能. 美國卻放話說: 美國保證不做調人, 讓兩岸自己能好好談, 這個態度就是不介入不背書, 這種談判結果沒有履約保證(BOND), 根本沒有搞頭. 台灣必然自陷險地, 最好別上當.

所以, 美國的用意已經很明顯了, 就是不鼓勵台灣和中國談判.

台灣同中國縱然開始談判也談成協議, 中國隨時可以翻臉不認. 台灣必然死得很冤. 西藏同中共的自治談判就是活生生的教訓.-------> 什麼都可以, 也承諾共軍不入藏, 可協議剛簽完字, 西藏ㄉ談判代表還沒回到西藏, 共軍就大舉入侵了 ><



NO:187_21
插嘴一下  於 2004/02/05 14:55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轉貼一下另一位Seth桑的文張
http://www.news100.com.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2456&forum;=10

值得注意的是 我們已經在聯合國內被編在中國裡面了 大家就像以前的香港人一樣 還再高唱要談判.............. 咳.....

6. 台灣人普遍認為「維持現狀」可以避免戰爭,但是卻忽略掉2002年中國「一中白皮書」的明白揭示:「……如果台灣當局無限期地拒絕通過談判和平解決兩岸統一問題,中國政府只能被迫採取一切可能的斷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

7. 即使「維持現狀」可以“暫時” 避免戰爭,仍然是在「未來與中國合併」的軌道上,證據有二:
(1) 1972.02.22.美國總統•尼克森與中國總理•周恩來,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簽訂《建交密約》,同意的“五原則”中第一原則的前半段--「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此項內容在1972.02.28.的「建交公報」(俗稱〈上海公報〉)中被刻意以「…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不提出異議。…」修飾模糊了。

(2)《聯合國組織》網站已將「台灣」標示為「Taiwan province of China」、「Numerical code:158」、「ISO ALPHA-3 code:TWN」配合默契一氣呵成。(國人護照之Code也標示 “TWN” 而非 “ROC”其理在此) http://unstats.un.org/unsd/methods/m49/m49alpha.htm

8.「維持現狀」只有單一結果─「未來與中國合併」;成為「美屬台灣群島」未來則享有多種選項。聰明的您,此時必定已在思考如何盡個人一己之力,以早日促成美國國會─「《美屬台灣群島》聽證會」─之成行與實現!

※ 歡迎蒞臨 http://www.taiwanadvice.com/seth/taiwanabc.htm
http://www.taiwanmidway.com/status/taiwan.htm 也歡迎連結


NO:187_22
插嘴一下  於 2004/02/05 15:10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我還是認為 千萬不可以談判.............
一談 就會把中國所有的不合國際法主張 寫在條約裡 全部就地合法化了
我就不信 我們政府要談 不會有任何的compromise.

NO:187_23
海狼  於 2004/02/05 18:03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RE 插嘴一下

>我還是認為 千萬不可以談判.............
>一談 就會把中國所有的不合國際法主張 寫在條約裡 全部就地合法化了

高見 !! 說到重點, 會把中國所有的不合國際法主張 寫在條約裡 全部就地合法化了, 套牢台灣.

>我就不信 我們政府要談 不會有任何的compromise


呵呵 萬一真有談判的話, 談判時, 中共什麼都不必說, 只要不點頭或一味的搖頭, 台灣代表就會自己一再讓步, 自己修正條件, 直到外衣外褲都輸光只剩一條內褲為止.

台灣代表不讓步怎麼辦? 放心, 我們( 包括:惡魔媒體, 親中國勢力, 還有不明白這種談判真相的善良百姓) 肯定會逼著他們讓步,
萬一台灣代表還是不讓步怎麼辦? 沒問題, 我們會痛罵他們不珍惜兩岸關係, 肯定先逼死他們 (逼某人辭退, 陣前換將...) !.><

要談? 老實講, 中共只要在PUB隨便找個磕藥昏睡的搖頭族同台灣來談就成了, 萬一派出像周恩來這種高手, 那...連最貼身的丁字褲也難保輸光光了.

所以, 沒有美國政府介入並當擔保, 台灣絕對不可以同中國去談判.



NO:187_24
老人  於 2004/02/05 18:12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談判有很大的空間,也有無限的時間)老朽並非法學專家,手上也沒資料可引經据典,但憑人生閱歷認為談判還是必要,談判除非兵臨城下的急迫性,否則要有結果,也得台灣有萬全的保障才可能得出,要是不談,台灣才真會被困死而世人不得而知,中國正是在用此招術,所以一拖再拖,找個不可能的理由拖住你,統派也狼子不存好心的配合中國讓台灣人都不知怎麼死的.扁提出要談判正是要召告世人,要脫出中國的<困仙索>,有談判就有機會,想想辜枉會談一拖十幾年,也換得十幾年兩岸來往的方便和平靜。
至於中美簽約如何如何,聯合國如何如何,雖不至鬼扯,但也算聳聽,波海三國在蘇聯强國統治下都可獨立成功,台灣在一切自主情況下,還說得像是死定了,屁話。

NO:187_25
PSG  於 2004/02/05 19:47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guys you really think the China can eat HK
i dont think so my good friend in taiwan
Hong Kong had the fifth larger reserbe in the world
a place that only have 1000 km2 have almost 150 billion us dollars reserbe
i dont think you can find another place like Hong Kong
and you really think that Hong Kong people a really the PRC
i dont think so again
we just love money(most of the people in the world will agree that)
and you really think ur taiwan army,navy,air force
can take over Hong Kong
maybe Hong Kong policemen is better than your army


NO:187_26
中間選民~  於 2004/02/06 04:20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現實一點吧!!
與其要投那個我不了解的公投.......
不如把那些錢來救助921的受災戶
不如來幫助受到自然災害的人民
不如來做社會福利
不如來研究怎麼防禽流感和SARS

投完了我還是一樣是台灣人,投完了又要花多少錢誰知道,
投完了要戰爭,又不是你們官員要打
投完了要負責,又不是你們官員要扛
投完了公投.....................
我們到底得到了什麼???????????????
自尊??主權??國家??

我只明白.....
2004到2008這四年如果,戰爭了.....................我會後悔沒投票給落選的那組人馬
2004到2008這四年如果,我失業了...................我會後悔沒投票給落選的那組人馬
2004到2008這四年如果,我在路上被搶了.............我會後悔沒投票給落選的那組人馬
2004到2008這四年如果,我的股票大跌了.............我會後悔沒投票給落選的那組人馬

我很自私....誰可以滿足一個自私的選民,我就投他


NO:187_27
老人  於 2004/02/06 11:09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又是一篇支那文宣,是阿,把這不了解的公投(白痴)的錢省下來萬一A組不幸當選才有錢一半假救災之名一半好A進荷包,
投給A組那連戰爭都不會打了,還可發動千萬人列隊到基隆碼頭迎王師,那A組還可不用再選什麼撈什子總統,直接當特首三十年,都省事逍遙,,,,自尊??主權??國家??
所以我也明白....
2004到永遠....不會有戰爭了只有永世當奴才(電視上不是天天都在預習奴才...喳)
不會再失業了,可偷渡到世界女當妓男當奴
在路上也不會被搶了,一個月賺個幾百元人民幣,生吃都不夠
也不怕股票大跌了,因為心中想股票,手上無股票
我也會後悔没投票給落選那組人馬

NO:187_28
timothy28yang  於 2004/02/06 12:29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To 中間選民兄:

>現實一點吧!! 與其要投那個我不了解的公投.......不如把那些錢來救助921的受災戶;不如來幫助受到自然災害的人民;不如來做社會福利;不如來研究怎麼防禽流感和SARS!
^^^^^^^^^^^^^^^^^^^^^^^^^^^^^^^^^^^^^^^^^^^^^^^^^^^^^^^^^^^^^^^^^^^^^^^^^^^^^^^^^^^^^^^^^
你的確是不了解公投!
因為你不了解「公投」與「九二一賑災」不相抵觸;
因為你不了解「公投」與「自然災害補助」不相抵觸;
因為你不了解「公投」與「社會福利」不相抵觸;
因為你不了解「公投」與「衛生防疫」不相抵觸!!
雖然,「不了解」本身不是罪過,但是對於自已不了解的事卻在此夸夸而談,才會讓人看不起…


>投完了我還是一樣是台灣人,投完了又要花多少錢誰知道,
^^^^^^^^^^^^^^^^^^^^^^^^^^^^^^^^^^^^^^^^^^^^^^^^^^^^^^^^^^^^^^^^^^^^^^^^^^^^^^^^^^^^^^^^^
看來,如果閣下走在馬路上遭到對街的人國罵,想必你一定是摸摸鼻子、不吭一聲地低頭離開;如果你看到這些網路上批評你的言論,想必你一定是默默地看著電腦螢幕暗自垂淚,因為反正對你來講,『不對外界事物進行回應』你也還是一樣是你自已,而且你會想--因為如果要『回應』,你也不知道要花多少精神與成本… (我想,『中間選民』閣下,你也大概不會回應在下這篇了吧?)


>投完了要戰爭,又不是你們官員要打;投完了要負責,又不是你們官員要扛!
^^^^^^^^^^^^^^^^^^^^^^^^^^^^^^^^^^^^^^^^^^^^^^^^^^^^^^^^^^^^^^^^^^^^^^^^^^^^^^^^^^^^^^^^^
你既然根本『不了解』公投,那麼就不要獨自空想、或是不經判斷地道聽塗說!!
誰告訴你『投完了要戰爭』?
況且,你如果不想去公投,那是你自已要放棄你自已權利,與承辦的政府官員何干?


>投完了公投.....................我們到底得到了什麼???????????????自尊??主權??國家??
^^^^^^^^^^^^^^^^^^^^^^^^^^^^^^^^^^^^^^^^^^^^^^^^^^^^^^^^^^^^^^^^^^^^^^^^^^^^^^^^^^^^^^^^^
唉~你的確根本『不了解』公投,如果你有所回應,我們再來討論「我們得到了什麼」好了! 免得一下說得太多,成了對牛談琴…
你先簡單地問問自已,『投完了公投,你失去了什麼? 』
或者,換其他角度問,『不來投公投,你得到了什麼? 』
我看,你要問問自已的問題還很多呢!

>我只明白.....
>2004到2008這四年如果,戰爭了.....................我會後悔沒投票給落選的那組人馬
>2004到2008這四年如果,我失業了...................我會後悔沒投票給落選的那組人馬
>2004到2008這四年如果,我在路上被搶了.............我會後悔沒投票給落選的那組人馬
>2004到2008這四年如果,我的股票大跌了.............我會後悔沒投票給落選的那組人馬
^^^^^^^^^^^^^^^^^^^^^^^^^^^^^^^^^^^^^^^^^^^^^^^^^^^^^^^^^^^^^^^^^^^^^^^^^^^^^^^^^^^^^^^^^
你現在覺悟還來得及……因為,
如果你投了連宋,結果「戰爭」,你會後悔…
如果你投了連宋,結果「失業」,你會後悔…
如果你投了連宋,結果「路上被搶」,你會後悔…
如果你投了連宋,結果「股票大跌」,你會後悔…

>我很自私....誰可以滿足一個自私的選民,我就投他
^^^^^^^^^^^^^^^^^^^^^^^^^^^^^^^^^^^^^^^^^^^^^^^^^^^^^^^^^^^^^^^^^^^^^^^^^^^^^^^^^^^^^^^^^
人很難選擇「不自私」,但是人可以選擇「不愚蠢」,到你投票前一刻為止,為了你自已與你週遭的人,重新審視你所在乎的這些吧… 良心建議,在你看到了一堆像是政治咒語一樣的那種政治文宣的時候,也多多用自已的判斷力去思考,這樣,才能真正達到你要『自利』的目的…



NO:187_29
海狼  於 2004/02/06 22:10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好文, 推上企 !!!

NO:187_30
blue  於 2004/02/06 22:53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自私自利的人就讓他自升自滅吧! 我們也省得浪費口水...

NO:187_31
台衛兵  於 2004/02/11 21:33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TO:26F中間選民

大家早就知道「藍教徒」都嘛假借中間e名義,亂講話、不負責任、招搖撞騙。難得你很誠實啊!公開承認自己自私,那就不必來此「脫褲子放屁」。自私自利e人,對社會沒幫助,反而負擔,倒不如捐出所有財產,貢獻台灣,然後自殺以謝國人,念在你很誠實的份上,「聖旨賜」你「樹葬」,死後繼續做水土保持,謝罪台灣!

欽此


NO:187_32
btt  於 2004/02/14 16:25
Re:公投:「反攻香港,解救港胞!」

TO KUO JEN HA

從你的貼文裡
我並沒有看到香港人自己不願意獨立的問題

香港人有得選 當英國人 或是 中國人 或是 香港人的機會嗎 ?
我聽說香港好像沒有辦過類式的投票

一切不都是中國跟英國在橋嗎?


回論壇

請依文章內容欄寬度斷行(按Enter鍵)以免破行.THANKS~~
署名: [♂♀]: HTML語法只提供字體變化與URL連結
回應主旨:
回應內容:
× ÷ ¥ £
引述舉例:欲連結本版第123題編號123_5的發言
<a; href=http://taiwantp.net/cgi/national_issue.pl?board_id=2&type;=show_post&post;=123_5>123;_5</a>

語法按鈕使用後請收尾→→→
使用IE,文章不慎消失時,請立即在打字區內按滑鼠右鍵選[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