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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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鷹 於 2004/03/24 16:17 | |
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 站在司法人員的立場,絕對支持行政驗票! 現在藍綠雙方都希望馬上驗票,希望選民能夠冷靜, 因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明文規定要提出明確舞弊事實才能驗票, 國親在開票之後的第一時間馬上提出告訴, 雖然提出告訴時沒有附上「舞弊的證據」, 但是高等法院已經受理, 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行政院及中選會等行政機關就沒有介入的餘地, 這是五權分立下行政權不得逾越司法權的基本原則, 所有票匭已被法院查封,基於憲法保障的司法獨立審判,包括總統都無法過問, 這從陳總統也要親赴花蓮應訊這個例子即可明白。 而在法院依法舉行「司法驗票」之前, 沒有任何單位可以拆開封條驗票,包括行政院、中選會,否則就是違法, 如果要舉行「行政驗票」,就一定要國親撤回告訴, 讓全案脫離司法程序,才能進一步回歸行政程序,進行行政驗票, 況且依據選罷法,司法驗票只能由全國數千檢察官、法官親自驗票, 也就是要數千人去驗一千兩百多萬張選票, 不但曠時費日,而且每位檢察官每天平均會分到四十件左右的新案件, 如果舉行司法驗票,驗票期間整個司法運作就會停擺, 如果總共驗了七天,全國的檢察官回到工作崗位時, 就至少有兩百多件的積案堆在辦公桌前, 不但增加司法官(法官 + 檢察官)們的負擔,而且實在很慢。 所以站在司法人員的立場,絕對支持行政驗票! 但是如果國親不撤銷告訴,就不可能進行行政驗票。 而這也就是司法院一開始要求局部驗票的原因, 因為若真的進行司法驗票,局部驗票可以節省很多驗票時間, 也可以節省司法人員的時間精力, 並且將司法人員必須面臨的積案減到最低,讓司法體系能夠更快恢復運作。 由於國親懷疑作票,所以這次抗議的訴求是「重新驗票」, 國親擁有專業的律師團, 應該知道行政司法分權獨立、不能互相踰越的憲政道理, 既然也主張行政驗票,為何不撤銷告訴,讓行政驗票得以實行, 現在藍綠雙方都支持行政驗票,目前主要是卡在行政程序不得逾越司法程序的問題, 唯有撤銷告訴,才能達到行政驗票的目的, 而驗票不就是國親最初也最重要的訴求嗎? 如果國親堅持不撤銷告訴,又不把此事實告訴民眾, 進而維持民眾的激情繼續抗爭, 又同時要求四十八小時內驗票,這個問題受限於現行法律,是永遠無解的。 而且選罷法沒有明文賦予中選會 「在票數相差不多(1%以下)的情形下主動驗票」的權力, 只有賦予中選會在「明確舞弊」的情形下主動驗票的權力, 現在泛藍沒有提出明確舞弊, 現在要中選會的幾位委員在沒有明確舞弊的情形下, 做出「同意」行政驗票的決定, 等於是片面要這些委員扛起事後所有的責任, 這不僅強人所難,也無法解決所有可能的質疑與紛爭, 而且只要國親沒有撤回告訴, 就絕對不可能讓行政機關拆開司法機關的封條進行驗票, 因為行政權侵犯司法權是重大違法的事情。 不過司法驗票也有好處, 因為司法驗票比行政驗票節省公帑, 因為若舉行行政驗票,再動員一次全國的選務人員於一萬三千多個投開票所驗票, 雖然只要半天就可完成,但是要支出三億到五億的經費, 這筆錢是由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支出的。 但是若進行司法驗票,因為算是司法官執行公務, 所以這筆三億到五億的經費就不必支出了。 希望泛藍能向群眾說明以上的事項, 並撤回告訴使行政驗票得以合法進行, 這都是可以輕易辦到的, 而且國親是國會多數,泛綠又支持修法, 在修改選罷法這部份是沒有問題的, 而且能夠順利、和平、合法且快速地達到驗票的目的, 昨天泛綠要配合王金平之前提出的修法提議, 與國親一起修改選罷法,賦予中選會「在得票數差距在 1%以內舉行行政驗票的法源」, 並逕赴二讀,為何泛藍還要杯葛呢? 再這樣下去就真的無解了,現在仍有機會可以解決問題啊! 若驗票結果與之前相反,我們當然要唾棄作票的候選人, 若驗票結果維持原樣,我們自然要接受中選會公布的結果, 但是國親這樣子一邊發動群眾抗爭,一邊阻撓修法, 一邊堅持提出告訴,只會造成社會動亂, 絕對無法進行行政驗票,絕對無法解決問題的! 目前所有的主導權與決定權都在 「提出告訴」與「佔國會多數」的國親身上! 而且依據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102 條, 「選舉罷免機關」辦理「選舉、罷免」「違法」, 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檢察官、候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 得自當選人名單或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 以各該選舉罷免機關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 也就是說,如果中選會在國親尚未撤銷告訴之前, 強行拆開法院封條進行行政驗票,那麼中選會就真的違法了, 而且由於「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這句條文的解釋到時候一定有爭議, 國親在驗票之後若維持原狀,更可以進一步提出 「因為中選會逾越司法權驗票是違法的,所以根據選罷法第 102 條,提出選舉無效之訴」 那麼就真的要再來一次了!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六 章 選舉罷免訴訟 第 102 條 選舉罷免機關辦理選舉、罷免違法,足以影響選舉或罷免結果,檢察官、 名 稱: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新 84.08.09 制定)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D0110021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
飛鷹 於 2004/03/24 16:33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如果您認同我的意見, 希望您能將這篇文章轉寄給其他人, 因為這篇文章以法律觀點出發,立場較中性, 比較有可能會說服要抗爭的泛藍支持者! 天佑臺灣,臺灣加油!大家一起努力吧! |
飛鷹 於 2004/03/24 16:48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會寫這篇文章的原因, 是因為我覺得這次群眾之所以如此激情, 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 是因為不暸接我國行政與司法的分立原則、不清楚法律運作的過程, 泛藍報紙又封鎖了關鍵的訊息,盡力炒作對立, 加上泛藍媒體長期醜化陳總統, 所以不知道行政運作真相的群眾才會一直在泛藍封鎖事實的鼓動下, 靠者「恨」來維持激情,維持抗爭意念,一再成為泛藍政客奪權的工具! 所有泛藍的發言, 因為在自身理虧、沒有證據的情形下, 恨雖然能產生巨大的力量,但古來仁人哲士沒有人歌誦讚揚它, ──林義雄《白樺˙菩提˙避邪符》 臺灣人,此刻更該展現我們的高度與風度!大家加油! |
李淳風桑 於 2004/03/24 17:03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謝謝飛鷹以法律觀點正視聽 予以支持 敝人在高雄法院的法官朋友一向偏藍 前天打電話給我 說還好他這次投扁 他這次大部分同事投藍 |
飛鷹 於 2004/03/24 17:14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補充一下 借用之前壇友的理論, 陳文茜委員質疑為何送到臺南縣的奇美醫院, 況且奇美醫院本來就是「泰祥專案」的指定醫院, 總之,陳文茜委員的幕僚應該在第一時間幫她準備一份臺南縣市地圖才對! 藍軍民調指稱槍擊事件有決定性的影響, 有很多人的確是不偏藍也不偏綠的中間選民, 如果因為陳文茜委員的話而招致民眾反感, 況且有多少人因為子彈改投綠軍並無法確定, 這次廢票激增的區域在南部泛綠的票倉, 而且如果不是突兀發生三一九槍擊事件, 我對於媒體的報導很敏感, 那麼新聞稿的置入性影響就很可怕了, 可悲的是:事前一點證據都沒有,只因為不喜歡甲政黨,就相信那是真的! 當很多人說話不經大腦跟著罵之後, 前提是:甲政黨根本沒有問題。 講白一點,命題作文與小說寫作其實就是顛倒事實的最好訓練, 雖然重大事件沒辦法也不敢造假, 這樣鐵票就出現了! 不過......這是楚門的世界的悲哀。 請絕對注意,語言上沒有問題的陳述, 陳總統做的好不好攸關大家的幸福, 相信您也認為應該面對事實應該實事求是。 總之,由於 PC Home 非常藍,奇摩屬於很藍, 【臺灣之愛】臺灣鋼琴詩人 ─ 蕭泰然 一九九三年底,蕭泰然由於大動脈腫瘤開刀,生命一度垂危,甚至連醫師都宣告完全絕望。當時,蕭泰然禱告上帝:「再給我一段時間吧!等完成《一九四七序曲》再來召我回去,否則就請上帝幫我寫譜了」。 結果,蕭泰然終於如願以償,在病中勉力完成這首被全世界樂壇公認的「臺灣人最偉大史詩」,為紀念二二八事件而譜寫的《一九四七序曲》,此曲曾多次被全球一流樂團演奏。 蕭泰然用突破性的手法,以鋼琴來代表台灣人不屈服的反抗精神,讓鋼琴與管弦樂和諧的交叉出現。最後以排山倒海的氣勢描寫了二次世界大戰及二二八抗暴的來臨。當歷史的風暴停止時,女高音用充滿感情的聲音,唱出詩人李敏勇的《愛與希望》...... 蕭泰然用他的音樂與李敏勇的詩,重複的強調: 「雖然我們不能忘記二二八,但是我們台灣人必須走出悲劇的陰影,以臺灣人的『愛』去征服國民黨的『仇恨』,以共同的希望拓展台灣的光明未來,並期待以愛與寬容,以團結與創新來重建我們家鄉的未來......」 用生命譜寫對故鄉的愛戀 用音樂呼喚台灣人的心靈 「金銀我攏無,只有將我所有的給您──就是我的音樂!」 這是一個最艱難的時刻, 這就是臺灣人的高度與廣度!臺灣加油,大家加油! |
飛鷹 於 2004/03/24 17:49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不知道有沒有人能幫我轉貼到媒抗或其他網站呢?因為我還是生手! 無論何時、何地,要轉貼我的文章都不必問我,因為一切都是為了臺灣! |
Ti esti 於 2004/03/24 18:10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原來數算選票如此曠日廢時。臺灣是電腦王國﹐有那麼多的電腦人才﹐ 實在應該考慮以後投票電腦化。讓機器去計票、驗票﹐看誰想驗算幾次都沒問題。 此次要求驗票的的KMT 若能釋出黨產﹐投入發展臺灣投票電腦化計劃﹐這樣不正就可以 正在找不到台階下的連戰先生何不藉此機會捐錢投資﹐讓電腦工程師48小時之內 反之﹐如果泛藍族只是自甘淪為一群無所事事之人在那裡抗議吵鬧造謠﹐ 想想看﹐如果臺灣每次一有爭執事件﹐就能發展出一種新的解決方法和工具﹐ |
海狼 於 2004/03/24 18:15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不知道有沒有人能幫我轉貼到媒抗或其他網站呢?因為我還是生手! 無論何時、何地,要轉貼我的文章都不必問我,因為一切都是為了臺灣! 我來, 謝謝飛鷹兄ㄉ奉獻, 辛苦了. |
小船 於 2004/03/24 18:27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TO 飛鷹:你寫的實在太棒了!分析透徹希望你能常常上來寫文章那我就有福了 有你這種正義之士.是台灣的福氣!繼續加油!喚醒那些迷失的汎藍人士. 能救幾個是幾個.功德無量. |
Akasaka 於 2004/03/24 20:42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偶要補充幾點自身意見: 泛藍和媒體一直對槍傷事件感興趣,切齒痛恨要證明這是偽造,且要陳總統陣營證明此事為真的原因,乃是基於一個前提:「槍擊事件造成原本落後的阿扁得以後來追上,一夕變盤。」 但是這個前提要證明為真,再討論「槍擊案是否屬實」才有意義!泛藍陣營何以得知自己會勝?泛藍民調是出名的不準,不然今天應該是「連總統競選連任」才對;如果阿扁的民調顯示會勝,何必鋌而走險,要多贏一點保本大可不必。倒是如果泛藍情況危急,想不想動阿扁阿蓮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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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陽醒獅團 於 2004/03/24 20:52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現在又不要驗票了,要重選。 我被教育的是跟“人”溝通, 我還沒學到。 |
高雄人 於 2004/03/24 20:56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司法人員支持行政驗票! 目前司法體系人員人心惶惶 生怕若進入司法驗票而驗票結果藍叫仍輸 各地法院及檢察署將被暴民圍攻 所以請行政系統行行好 由您們驗票吧! |
Luke-Skywalker 於 2004/05/09 19:17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http://news.yam.com/ftv_news/politics/news/200405/177123.html 798張有效選票短少 錯置公投票中 2004-5-09 16:13 總統大選驗票前夕傳出鳳山有投票所短少七百九十八有效票情事,上午高雄地方法院庭長前往高雄縣選委會追查到這批選票的下落,原來是當初選務人員放錯,混到公投票裡總統大選驗票的前一天,竟然傳出選票兜不攏,鳳山九十五號投票所七百九十八張有效票不翼而飛,高雄地方法院庭長趕到高雄縣選委會要查個清楚法院懷疑選票當初是被混進了公投票裡,到選委會一找,果然就給找到了找到的這批有效票,票數是七百九十八張,不是外傳的九百張,包括一號陳呂配的二百六十七張,和二號連宋配的五百三十一張,法院承認二項疏失造成這起烏龍從選後法院查封選票時就應該清點的作業,竟然到了驗票前一天才把選票給追回來,整個過程難道只是疏忽二個字就能交待。 |
傳說小白 於 2004/05/10 03:50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飛鷹 大大 寫得極好. .. 我會努力轉貼 不過不好意思 關於送醫一段 再補充一下 奇美就地圖上來看確是比較遠的醫院(所以陳文茜才信心十足) 其次 奇美的設備確實是極好 這點台南人也都知道 不可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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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小白 於 2004/05/10 04:00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另有一想法 驗票實在是 要嘛快點 不嘛就慢點 如果在 520前幾天 驗完票 我的意思是 但 |
掌聲 於 2004/05/10 10:00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藍贏又如何? 如果5/20就職的是連宋, 我一定走上街頭, 向無情的老天爺表達最沉痛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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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 於 2004/05/11 04:15 | |
Re:從司法人員的立場看「行政驗票」......絕對支持! | |
大家加油點,年底先讓親民黨變成新黨,2008年連宋最好再出來選,一定叫他再輸一次!輸到國親學會守規矩為止。 |
西來 於 2004/05/11 21:18 | |
Re:開車的話 穿過市區一定是個大麻煩 反觀到奇美是路大又好走 | |
奇美前面的路 就是省道台1線之連結道路 當然又大又好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