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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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灣人  於 2003/06/03 09:03
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探針】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金恆煒


 民進黨立院黨團在立法院發動連署,建請總統依憲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由總統咨請立院召開臨時會。原因是九月再審大法官可能引發憲政危機,故而希望及早召開臨時會。現在總統府還在考量,但是,根據立院院長王金平的說法,立院幕僚建議,如果總統果真送來召開臨時會的咨文,立院應予以退回。

 憲政運作的問題,應回歸憲法,看看憲法是如何規範的,以及立法院長有沒有權力「退回」。

 召開臨時會的發動權,一為總統咨請,二為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要求,從而可見總統有絕對權力咨請,殆無疑義。這是憲法明文賦予總統的權力,也是總統認為立法院延審大法官候選人,有害大法官會議的運作,故而要求召開的合理性原因。

 其次要探討的是,立法院能不能退回。根據憲法學權威林紀東的見解,援引如下:「上述咨請及請求,〔解釋上〕應向立法院院長為之,院長遇此請求,即應儘速召開決定集會期間,通告集會,而不問理由如何,因憲法僅限制請求之人,而未限制其請求之原因,故立法院院長對於臨時會之召集與否,似無自由裁量之權。」(見氏著《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卷二,頁四○五)

 再按政治學者薩孟武的說法,更證實林紀東之言之不誣。薩氏表示:「臨時會只唯於總統咨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請求,才得召開,立法院長沒有召開臨時會之權。」(見氏著《中華民國憲法新論》,頁二五四)立法院長既無「召開」之權,自也無「否決」之權。其理甚明,不待贅言。

 至於立院幕僚援引來「退回」咨請的法源是〈立法院組織法〉第六條中的規定:「立法院臨時會,……以決議召集臨時會之特定事項為限。」遂而認為「立法院已就此特定事項作決議,無法就此再行處理」,也是不能成立。因為立法院組織法的解釋,不能逾越、牴觸憲法,憲法賦予總統之權,立法院豈能、豈敢模糊之、推翻之?

 總統的「咨請」,不容立法院有置喙空間,憲法文本森嚴,也不容立法院不從。

http://taiwandaily.com.tw/view_3c.htm


NO:306_1
台灣路人  於 2003/06/03 09:24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李前總統提名之大法官人選,不問統獨立場,
阿扁總統提名之大法官人選,不問統獨立場,
宋楚瑜還沒有選上副總統,就已經打算利用政治手段將所有「獨派」傾向的大法官一律封殺,
這種可怕的黨同伐異的思維,簡直比SARS更毒!更可怕!

NO:306_2
justice  於 2003/06/03 12:57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轉貼: 政治大老二
/mat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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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老二」是撲克牌遊戲,大老二遊戲最大的不是1,而是2。

 大法官審查一案以及WHO問題,我們愕然發覺,原來連宋配是政治大老二遊戲,老二最大。

 WHO問題,屈居老二的宋楚瑜說只要連宋勝選,兩年內以一個中國模式進入WHO,如此矮化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政府的主張,連戰都不知情,日前媒體向連戰問此問題,老大連戰回答得很尷尬,直說不知道。

 立法院大法官審查一案,老二親民黨黨主席宋楚瑜的主張,老大國民黨馬上高度配合。宋楚瑜批評陳總統說,他是親民黨主席,當然可以引導親民黨對此案的走向;不過,身為老大的國民黨卻也很主動聽老二的話,連戰在這件事情上也無所置喙,反倒是長期在立法院的王金平和宋楚瑜在會議上針鋒相對。

 對於總統府批評大法官一案會引起憲政危機,老二宋楚瑜說大法官一案向來就違反憲政,因為大法官本來是國民大會審查,現在變成立法院,就是違反憲政,所以,總統府的批評問題不存在。宋楚瑜難道不知道這是憲法增修條文的規範嗎?變成立法院審查才是遵守憲政呀!宋楚瑜矯詞俐言的功夫可真是一流,吾人不得不五體投地。

 連宋配,名義上是連正宋副,也就是說老大是連戰,老二是宋楚瑜;不過泛藍這場政治權力的分配,老二才是最大;因為,這場是政治大老二遊戲,宋楚瑜就是大老二。 (2003.06.03)




NO:306_3
小老百姓  於 2003/06/03 13:19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宋這一招, 真是一石多鳥. 不僅教訓了王金平, 確立了泛藍主導的地位; 也擾亂了阿扁的執政步調,
影響阿扁連任; 大法官更因為這樣, 可能無法如期的接替, 更影響台聯的釋憲.

像這樣為權力而可以拿國家憲政當政治鬥爭工具者, 讓人感到心寒. 這樣視國家大法為無物的人,
一旦掌權, 後果真無法想像. 無怪乎, taipei times 的社論指出, 有些人已經開始在討論, 萬
一連宋當選, 他們準備到哪個國家移民去.


NO:306_4
justice  於 2003/06/03 13:22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費邊社】宋楚瑜真愛吃豆腐

 大法官延審案,宋楚瑜挾表決勝利的餘威乘勝追擊,昨日批扁更見火力興旺,順帶「挺王打蕭」,不亦樂乎;另一方面,陳總統有意咨請立院召開臨時會,飽受質疑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態度曖昧,宋楚瑜一句「王院長委屈了」吃盡豆腐,王金平還要放個「幕僚建議退回」的煙幕彈,對於是否召開臨會欲迎還拒。

 這一切,說是陳水扁惹的禍,恐怕很難解釋得通,倒比較像是連宋配造的孽,強勢介入過程的宋楚瑜則是禍首。選戰起跑,藉題發揮,原乃兵家常事,但把一個總統依憲法的大法官提名,拜託立院審查,行使個同意權,淋漓盡致地化作鬥爭工具,直到失控還能樂此不疲,俗話說「權力是最好的春藥」,真是一點不錯。

 宋楚瑜口口聲聲要阿扁「尊重國會」,如果他真的那麼重視大法官提名,為何不就事論事,直接向阿扁建言延期審查、行使同意權,硬是指揮立委,甚至院長,製造朝野矛盾,卒之搞出一個表決戰,這算是哪門子尊重國會、維護憲政?另一方面,國民黨對延審案跑票缺席者祭黨紀伺候,真要審查大法官時反而冰凍黨紀,請問,這又是什麼歪道理?延審案強渡關山,過程中國民黨的主體性,連戰的「專業意見」,似乎都「人間蒸發」,連宋配搞成宋連配,還把憲政當兒戲,黨籍立委噤若寒蟬,只為練兵即拋棄社會觀感,難道就能擄獲選票?

 王金平的遭遇更反證了宋楚瑜的權謀與心機。宋再三強調,他和王院長沒吵架,他尊重王的意見,怎麼輪到阿扁要送咨文,就不是立法院長能決定?王金平的協調力,國會的自主性,難道也瞬間蒸發?到底是誰不尊重誰?

 宋楚瑜昨天罵得忘我,連專訪的周玉蔻幾度想插話都被打斷,似乎說明了一個事實:當連宋配成局,宋楚瑜開始做主,就算是天大的憲法,也擋不住一人的權力慾望,何況區區立法院長王金平、媒體人周玉蔻。

 臨時會到底開不開?不管王金平最後怎麼想,擺脫權謀之外,似乎已是別無選擇,勇敢地扛下來才能贏得掌聲。


NO:306_5
acoco  於 2003/06/03 13:22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宋楚瑜的目的是叫「統派」「獨派」都捍衛這部「中華民國憲法」,而他在以「」憲法守護者脫穎而出,坐收漁翁之利

NO:306_6
acoco  於 2003/06/03 13:29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邱義仁如果夠聰明喊一喊就好了,將球丟回給老宋,九月最好也不要過,讓老宋吃不完兜著走;所以說王金平是聰明的

NO:306_7
lkk  於 2003/06/03 13:38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2004年ㄉ總統選戰是1【獨】與2【統】ㄉ選戰˙如果選1當選百姓照常過日子˙如選2準備向★中國★投降一國兩制如香港ˋ澳門模式˙百姓深思再考慮˙一但決定後果由百性自己承擔˙

NO:306_8
acoco  於 2003/06/03 13:45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王金平的目的是要,確保「扁連對決」,宋楚瑜的目的是要,「棄連」形成「扁宋對決」的態勢
邱義仁如果夠聰明的話,要三分天下,阿扁取其一;當選
阿扁當選,青暝黨就分崩離析,馬英九趁機整肅連戰;精彩可期

NO:306_9
小老百姓  於 2003/06/03 13:54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阿扁與邱義仁為的是讓國家憲政運作正常, 這是負責任的表現.
執政者背負著讓國家正常運作的使命, 更應該要戒慎恐懼, 不可
因為爭權力, 或喊爽而胡作非為.

NO:306_10
acoco  於 2003/06/03 14:04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小老百姓兄

這叫反向思考,兩害取其輕;老宋的目的就是要阿扁為「中華民國憲法」負責,坐收漁翁之利

老宋不是省油的燈,有大內高手的稱號;老宋這招叫欲擒故縱


NO:306_11
acoco  於 2003/06/03 14:33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小老百姓兄

如果不重新制憲,不管誰當總統,大法官不過是中華民國的憲法的花瓶;好看的,裝飾用的

試想如果九月沒有大法官對誰有利,應該是阿扁吧!

老宋這招是把阿扁當成有理智的人,如果阿扁背道而馳失去理智呢?

這也是有可能,也就是說他可以為所欲為,那國親呢?怕死了,拭目以待吧!


NO:306_12
acoco  於 2003/06/03 14:42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小老百姓兄

老宋的思考方向是砍下幾個立威這是順向思考

如果阿扁反向思考斷臂求生呢?全部換新的,那又是一部拍案叫絕的好戲

所以說老宋沒大腦,沒總統的命


NO:306_13
acoco  於 2003/06/03 14:47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小老百姓兄

沒有阿斗,諸葛孔明只是諸葛孔明;小心連戰,會咬人的狗不會叫,他不是省油的燈


NO:306_14
小老百姓  於 2003/06/03 15:02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acoco 兄,

>>如果阿扁背道而馳失去理智呢?
那老宋可就抓到阿扁的辮子, 他可以說: 阿扁為總統連任, 以憲政當做手段, 做政治鬥爭.
阿扁不尊重中華民國憲法, 阿扁這法律人反而不守法..... 別忘了, 現在的媒體勢力,兩相合作下
一定把阿扁鬥臭鬥垮.

要有正常的憲政體制, 修憲是必然的. 可是, 就以往修憲的狀況, 和這次宋的玩法亂政, 要修
憲, 比登天還難!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要是大法官的人數不足, 就算能夠開會, 萬一解釋不適當, 影響的層面是很廣的.
身為國家最高領導人的阿扁, 應該也是顧慮到這, 才沒有立即的向宋開火.

>>老宋的目的就是要阿扁為「中華民國憲法」負責
宋會在乎 「中華民國憲法」? 看看他最近違法 違憲 反民主的言論吧! 全台灣就屬他最不尊重 「中華民國憲法」.


NO:306_15
acoco  於 2003/06/03 15:22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小老百姓兄

對付失去理智的人要用非理智的方法,老宋這樣亂搞是他自找的

至於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台灣人又沒有參與制定

反正國親抵制大法官,不如趁機將他廢了,重新制憲,從頭開始那不是很好嗎

試想阿扁如果全力替老宋捍衛「中華民國憲法」,台灣人會如何想,統派會如何想,獨派會如何想

阿扁如果中計就會被老宋牽著鼻子走

老宋眼理只有權利沒有法律,要阿扁守法是要他身陷其中不可自拔

阿扁不在乎,老宋越怕;阿扁在乎,老宋越爽

所以說對付失去理智的人要用非理智的方法就是這個道理,滿意嗎?


NO:306_16
acoco  於 2003/06/03 15:30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小老百姓兄

至於釋憲,那是阿扁阿輝當總統才有的事

蔣氏父子的時代憲法是好看的,他們的話就是憲法

看看蔣氏父子的家奴,老宋,言行和主人不是一樣嗎;不講道理


NO:306_17
acoco  於 2003/06/03 15:41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小老百姓兄

試想,如果阿扁當選,沒有大法官會是什麼情況;台灣建國

罪不在阿扁,而是國親;國親先唾棄他們建立的「中華民國憲法」


NO:306_18
小老百姓  於 2003/06/03 15:49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中華民國憲法:
.........
第 七 條 中 華 民 國 人 民 , 無 分 男 女 , 宗 教 , 種 族 , 階 級 , 黨 派 , 在 法 律 上 一 律 平 等 。

第 八 條 人 民 身 體 之 自 由 應 予 保 障 。 除 現 行 犯 之 逮 捕 由 法 律 另 定 外 , 非 經 司 法 或 警 察 機 關 依 法 定 程 序 , 不 得 逮 捕 拘 禁 。 非 由 法 院 依 法 定 程 序 , 不 得 審 問 處 罰 。 非 依 法 定 程 序 之 逮 捕 , 拘 禁 , 審 問 , 處 罰 , 得 拒 絕 之 。 人 民 因 犯 罪 嫌 疑 被 逮 捕 拘 禁 時 , 其 逮 捕 拘 禁 機 關 應 將 逮 捕 拘 禁 原 因 , 以 書 面 告 知 本 人 及 其 本 人 指 定 之 親 友 , 並 至 遲 於 二 十 四 小 時 內 移 送 該 管 法 院 審 問 。 本 人 或 他 人 亦 得 聲 請 該 管 法 院 , 於 二 十 四 小 時 內 向 逮 捕 之 機 關 提 審 。

法 院 對 於 前 項 聲 請 , 不 得 拒 絕 , 並 不 得 先 令 逮 捕 拘 禁 之 機 關 查 覆 。 逮 捕 拘 禁 之 機 關 , 對 於 法 院 之 提 審 , 不 得 拒 絕 或 遲 延 。

人 民 遭 受 任 何 機 關 非 法 逮 捕 拘 禁 時 , 其 本 人 或 他 人 得 向 法 院 聲 請 追 究 , 法 院 不 得 拒 絕 , 並 應 於 二 十 四 小 時 內 向 逮 捕 拘 禁 之 機 關 追 究 , 依 法 處 理 。

第 九 條 人 民 除 現 役 軍 人 外 , 不 受 軍 事 審 判 。

第 十 條 人 民 有 居 住 及 遷 徙 之 自 由 。

第 十 一 條 人 民 有 言 論 , 講 學 , 著 作 及 出 版 之 自 由 。

第 十 二 條 人 民 有 秘 密 通 訊 之 自 由 。

第 十 三 條 人 民 有 信 仰 宗 教 之 自 由 。

第 十 四 條 人 民 有 集 會 及 結 社 之 自 由 。

第 十 五 條 人 民 之 生 存 權 , 工 作 權 及 財 產 權 , 應 予 保 障 。

..........

--------------------------------------------------------------------------------------
憲法中, 不是每一條都是不好的, 像上面的, 都是保障你我的權利與自由. 如果
不實施這部憲法, 台灣就沒有類似的法律可以保障你我的權利與自由. 如果當權者
不顧人權, 不尊重民主, acoco 可能沒辦法在這 forum 上暢所欲言了!
所以, 捍衛「中華民國憲法」, 不等同於就是在捍衛中華民國的定義吧? 同時也是
捍衛你我的公民權力.

阿扁也不斷重申過主權國家與住民自決的主張, 所以也不用擔心是統是獨的問題.

>>對付失去理智的人要用非理智的方法
如果是這樣, 那受害最深的會是一般的老百姓, 而不是姓宋或姓連的. 這個地方搞亂了,
弄砸了, 他們可以拍拍屁股, 一走了之. 可憐的老百姓又能跑到哪呢? 不是留下來,
承受所有的一切嗎? 民主的根基穩不穩固, 重點是人民的民主素養夠不夠, 人民有沒有
善盡他們的義務. 像這樣的瘋狗人物, 如果不給他們支持的話, 怎會有舞台讓他們
去瘋去叫呢? 我想這是很多人的無耐, 也是讓李登輝重出江湖的最主要的因素吧.


NO:306_19
acoco  於 2003/06/03 16:15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小老百姓兄

這套「中華民國憲法」是為國民黨量身打造的,不是為台灣人民制定的

法律無好壞可言,合不合台灣人用才是重點

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合不合台灣人用,我的認知是不合用

主權國家與住民自決的主張,應該也包含於制憲吧,應該也包含於公民投票吧,應該也包含於---------------

這應該是你我的基本權利

至於 ACOCO能不能在論壇上暢所欲言這不是重點,起碼曾經將想法說出;能思考的自由人

再可怕的環境台灣人都安然渡過,這件事小CASE;我相信台灣人能安然渡過

恆愛台最愛【舉竹竿蹈菜刀】的故事啦!ACOCO也喜歡

小老百姓兄,台灣人應該是如此,怕什麼,伸頭縮頭都是一刀,不如勇敢為自己的命運負責


小老百姓兄,滿意嗎?


NO:306_20
acoco  於 2003/06/03 16:21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小老百姓兄

台灣目前出過五位總統,阿扁可能不是最好,但絕對不是最差;所以李登輝支持他

比一比就知道,小老百姓兄,滿意嗎?


NO:306_21
acoco  於 2003/06/03 16:28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小老百姓兄

→民主的根基穩不穩固,重點是人民的民主素養夠不夠,人民有沒有善盡他們的義務

這些話國民黨早說過,如同說選阿扁會戰爭;戰爭了沒有?沒有戰爭

所以說台灣民主的根基穩固,人民的民主素養夠,人民有善盡他們的義務

只是制度不好

小老百姓兄,滿意嗎?


NO:306_22
上校  於 2003/06/03 16:31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準備為老宋「送終」吧!
正當全國正把焦點放在SARS疫情時,原本無波的政治情勢,因宋賣台一齣
「以泛濫立委挾王搖擺院長延審大法官」之大戲,再度掀起政壇驚濤,讓
耳根難得清靜的百姓突然驚醒,並發覺原來只要宋賣台不講話,台灣是多
麼的安靜清爽,原來泛濫立委加上宋賣台是台灣真正的亂源。
宋大內高手,天縱英明,自束髮以來即以吃台、A台、賣台為職志,然,
千算萬算這次總算 算到自己頭上了!
臨時會開與不開各有優缺點,本大佐倒覺得阿扁此時要穩住腳步,讓宋
賣台的權某成為台灣百姓為其送終的牲品。

NO:306_23
京王線  於 2003/06/03 17:58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to;acocoさん和小老百姓さん
一個東西的基本形式如果設計好的話。随便改都成。基本形式不好的、改也改不好。
中華民国憲法的基本形式如何、各位自行判断。
路過此地、随意発言、すみません!

NO:306_24
acoco  於 2003/06/03 20:30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小老百姓兄
ACOCO將「中華民國憲法」略為修改如下

中華民國憲法:
.
.
.
.

第 九 條 人 民 【一律 】受 軍 事 審 判 。

第 十 條 人 民【沒 】 有 居 住 及 遷 徙 之 自 由 。

第 十 一 條 人 民【沒 】 有 言 論 , 講 學 , 著 作 及 出 版 之 自 由 。

第 十 二 條 人 民 【沒 】有 秘 密 通 訊 之 自 由 。

第 十 三 條 人 民 【沒 】有 信 仰 宗 教 之 自 由 。

第 十 四 條 人 民【沒 】有 集 會 及 結 社 之 自 由 。

第 十 五 條 人 民 之 生 存 權 , 工 作 權 及 財 產 權 ,【不 應 予 保 障 】。
.
.
.
.
-------------------------------------------------------------------------------------------------------------------------------
假設以上成立,台灣人民又沒有創制複決權
請問小老百姓兄,我們該怎麼辦


NO:306_25
小老百姓  於 2003/06/03 21:57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 怕什麼,伸頭縮頭都是一刀,不如勇敢為自己的命運負責
acoco 兄果然有氣魄, 膽識過人, 小老百姓打從心理佩服!

>> 第 九 條 人 民 【一律 】受 軍 事 審 判 。
>> 第 十 條 人 民【沒 】 有 居 住 及 遷 徙 之 自 由 。
>> 第 十 一 條 人 民【沒 】 有 言 論 , 講 學 , 著 作 及 出 版 之 自 由 。
>> 第 十 二 條 人 民 【沒 】有 秘 密 通 訊 之 自 由 。
>> 第 十 三 條 人 民 【沒 】有 信 仰 宗 教 之 自 由 。
>> 第 十 四 條 人 民【沒 】有 集 會 及 結 社 之 自 由 。
>> 第 十 五 條 人 民 之 生 存 權 , 工 作 權 及 財 產 權 ,【不 應 予 保 障 】。

acoco 兄果然認真, 還把條文一條條修改. 其實有個人, 早就這麼做了. 那個人就是蔣介石.
人家懶多了, 只增加個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來取代中華民國憲法. 蔣藉此條款,
屠殺我台灣精英, 實行白色恐怖....

>>這些話國民黨早說過
話人人會說, 不能因為話被不適當的人說過了, 這話就沒有意義, 甚至變成壞話.
小老百姓還可以替 acoco 兄舉些例子: 像中國人民站起來了!, 人民民主專政...等等,
人民站起來了嗎? 有民主嗎? 相信大家心理都明白.

如果老百姓有足夠的民主素養的話, 會讓:
一個只會穿短褲在街上跑的明星當台北市長嗎?
一個只為報復, 忘恩負義的人當在野第一大黨的主席, 並出來選總統嗎?
一個懂略施小惠的政治鬥爭人士, 在台灣無事生事端嗎?

老百姓不是什麼都沒有, 老百姓有選票. 只要不去選舔耳朵的, 不選造謠抹黑的
不選黑金的, 不選只會謾罵的... 淘汰不適任的立委, 選出真正能監督, 輔助政府
施政的. 如果是這樣, 會有今天的風波嗎?

阿扁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明年的連任. 如果讓一心懷怨恨與野心分子的組合當選, 台灣的
民主之路是值得憂慮的. 到時不要說修憲, 可能直接頒定個基本法吧!? 現階段, 因為阿扁抗
sars 有成效, 加上蠻橫的中共的打壓, 情勢對阿扁有利. 只要步步為營, 並在大選前拼經濟有
些成果, 這樣才有可能連任. 連任後, 如果下屆立院選舉, 泛綠佔多數, 在國會的支持下,
可加速改革國會, 媒體, 官僚體制, 不適合的法律 (含憲法), 還政於民 ... 這樣才能為台灣民主
改革奠定穩定基礎.



NO:306_26
acoco  於 2003/06/03 22:27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小老百姓兄

阿扁是聰明的,這顆球今天丟回給老宋了;老宋現在是熱鍋上的螞蟻進退兩難

砍幾個大法官立威,又怕阿扁斷臂求生;ALL pass 又欠阿扁一個說法,台灣社會一個公道

老宋是吃飽閒閒沒事幹,自取其辱


NO:306_27
acoco  於 2003/06/03 22:53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小老百姓兄

國會的亂象和媒體一樣,都是政黨那支黑手伸進國會,操控立委

為何立委不能憑自我意志對選民負責,他的黨又沒有民意基礎,為何要聽命於他;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台灣老百姓已經有足夠的民主素養,選出的立委素質也提升不少,為何國會效率差呢?

最大的問題是他的黨,立委只有選舉是站在人民的這一邊,選完就和你一刀兩斷

因此,政黨要退出國會;老宋老連要當老大先選立委,否則閉嘴當百姓

單一選區的選舉方式是國親的痛,如果實施統派就消失了;台灣人有人數的優勢



NO:306_28
yu  於 2003/06/04 00:14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用以書寫記載憲法條文的紙張,能拿來擦我的屁股嗎?那些滿是憲法條文的紙張,有我家廁紙實用與偉大嗎?這些都是笑話......大法官又是什麼官?能自動清洗我便後黏屎粒的小屁屁嗎?若不能!我要大法官有啥用?15位大法官擠在一塊吃屎啊!....不要也罷。』某政黨領袖早上蹲在毛坑便秘時有感而發,結果大法官延審。新聞起頭源由就醬而已。識者莫不擔憂某政黨領袖的便秘,會引發更多、更大憲政危機。.................

NO:306_29
谷神  於 2003/06/04 03:13
Re:總統「咨請」召開「臨時會」,立法院沒有置喙空間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
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

以上為現行憲法對總統提名不信任的條文
所以此次大法官提名案應可比照辦理否則執政形同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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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舉例:欲連結本版第123題編號123_5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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