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民眾,並非信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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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lin 於 2003/05/13 21:07 | |
是民眾,並非信眾 ! | |
毋庸諱言,台灣作為一個海島小國,本身就面對著多種巨大的自然災害,而同時又面對著世界上罕見的國際政治災害和各種突發性災害的影響,可以說台灣本身是一個災害性社會影響的博物館,所以作為台灣的住民以及政府,災害管理本身就是整個國家與社會應當放在第一位考慮的問題。 台灣是一個工商立國的現代商業化民主社會,我們的政府不是也不應當是一個包羅萬象代管一切的社會八爪魚,但是既然我們國家所面對的是世界上最豐富的經常性與突發性災害,那麼我國的政府必須在這個依靠民間與社會自發協調上難以保障其效率與反映速度的公共事務上發揮更大的作用。 而考慮到在工商民生問題上政府所該採用的小政府大社會結構,我們就更有理由要求政府在開放一些社會監管代理機能的同時,要加強另一部份的機能,不可避免的重大災害防禦對應就是政府應當集中精力投入的一個重要側重面。我們不需要也不可能要求一個代理社會的政府,但是面對一個無法在危機面前發揮高效率的政府,同樣也不符合社會對管理機器的需求。 政府固然有其活動的規則與限制,地方與中央的分權機制也是常態,但是這絕不能做為政府無效率的代名詞,請記住來自中國的SARS何來自中國的TBM同樣是一種對社會的直接威脅,如果政府不能面對重大疫情高速拿出政策措施並動員政府代管的社會資源部門付諸實行,那麼怎麼能夠相信同一個政府可以面對中國的軍事威脅呢? 地方政府與中央的牽制關係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不能在政府對社會提供管理產品的過程中直接影響其品質,如果地方政府在執行中央政府的行政命令時,或是在他自己的職權範圍自行處理的過程中,出現明顯的低效低質,那麼自然直接責任者就是地方政府的主事者和經辦人員,但是不能即時的糾舉地方政府的中央政府,其行政能力是否已經低落到一個限度以下呢? 請不要告訴我,國家在戰時也只能面對地方中央/政黨群體之間的分權體制而無法提供高效率的對應措施,那麼為什麼面對重大災情這種地方政府無為中央政府無能的情況就合理呢?如果只是能夠讓媒體以及民眾掀起一波波的反彈,而中央政府卻在行政體制中找不到介入點糾舉督促(更加談不上越級代管),那麼作為這套系統的最高權力機關對全社會的動員管理能力體現何在? 台北市的權力機關問題越大,中央政府的監督不力,管理無能就越明顯,總統府所在的首善之都尚且如此,那麼中央政令豈不是出總統府而成空談,這種情況真的符合台灣現行權力體制嗎? 那麼接下來,這一週來政府在大規模動員能力上突然展現出與之前完全不同的表現,而軍方的防化動員能力和高危險疾病隔離設備也兀顯出其質與量的優勢,對比之前連醫用口罩都捉襟見肘的困窘,更讓人惋惜本來可以迅速動員的國家機器卻在一旁白白坐視,浪費了相對於民間醫療系統來說軍方最值得體現的價值----高速反應。如果北市的疫情在爆發階段就動員軍力分區清掃消毒,如果在醫院因為隱瞞疫情和市政府對應失措而出現波動的過程中,中央政府動用有效單位強力介入,那麼多少不該發生的悲劇和鬧劇可以避免? 如果說中央政府是沒有預估到疫情的嚴重性,我認為是荒誕的(中國香港的先例已經足以說明如果政府不能強行介入,那麼靠社會平時的醫療衛生系統和自發動員的臨時機構根本無法控制SARS疫情的發展),政府如果短視膚淺到近在眼前的實例也不能吸收,我想是比瀆職更可怕的無能。 一個事件爆發時只能坐視事態發展的政府(哪怕是坐視北市政府無所為也不能夠推卸責任),這樣的管理體制與效果,實在讓人難以相信政府可以處理危機,再對比921地政的應急處理(921雖不算完善,不過好於此次事件),高下立判。政府不是不能做或者不曾做,而是退步到不想做不敢做,這樣的政府需要的是更多的支持還是更多的斥責?我想不是一個二選一的答案,但是從我的角度說,我可以看到生疏,但是不能看到退步 ! 我是民眾,並非信眾 ! |
飛俠阿達 於 2003/05/13 21:31 | |
Re:是民眾,並非信眾 ! | |
只可惜,飯桶信眾們不吃這一套 再怎麼有施政能力,就是不能碰飯桶馬神半根寒毛 |
joelin 於 2003/05/13 21:33 | |
Re:是民眾,並非信眾 ! | |
馬英九是混蛋 被混蛋捆住手腳的是傻蛋 雖然我會投傻蛋的票, 但不等於我看起來應該因為混蛋而喜歡傻蛋 我現在希望傻的能夠教乖,這樣就比混蛋有希望,這才不枉我被迫二選一的一口窩囊氣! |
策謀略 於 2003/05/13 21:47 | |
Re:是民眾,並非信眾 ! | |
joelin 中央在此關頭顧忌什麼?打馬的指控嗎? 你說的真是對極了,那些會效忠馬的人與媒體,從來不是也不會變成是扁的支持者, 國家有難,還顧忌個屁! |
Nozomi 於 2003/05/13 21:50 | |
Re:是民眾,並非信眾 ! | |
我們的無奈在於 對害怕討好縱容混蛋的傻蛋恨鐵不成鋼 但是如果我們想以抽掉對傻蛋的支持作為懲戒 卻只是讓早已罪孽深重罪無可逭的混蛋殺人犯得利 為何我們不能將混蛋繩之以法 卻只能陷於支持害怕諂媚混蛋的傻蛋與更不堪的作殺人混蛋的共犯同路人走狗這兩種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