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覺得政府有必要為了薛球付錢給大陸公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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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 於 2004/08/05 19:16 | |
大家覺得政府有必要為了薛球付錢給大陸公安嗎? | |
最近的新聞正在討論這件事, 我個人的意見是還是要給, 畢竟當初條件開了,不給似乎失去誠信。 而且這樣對於以後滯留大陸的一些刑事犯也有警示效果。 (雖然對於像陳由豪這類的人可能沒效) |
台龍 於 2004/08/05 21:05 | |
Re:大家覺得政府有必要為了薛球付錢給大陸公安嗎? | |
台灣如果真的要抓那些通緝犯,就明定抓拿獎金(bounty),拿到中國的電視上放。另外在北京和上海設個辦事處,一手交人一手交錢。中國想要賺錢的人多的很,保證大部份都會抓到。 |
白木芳子 於 2004/08/05 23:11 | |
Re:大家覺得政府有必要為了薛球付錢給大陸公安嗎? | |
二千萬是行政院祭出的懸賞獎金,這是誠信問題;所以給是一定要給的。 問題是: 大陸公安敢收嗎? 因為這是台灣行政院所發出的獎金,他敢收嗎? 如果他收了,就等於承認了台灣行政院,那就是和中國無關。 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所以,我認為 給他 |
Luke-Skywalker 於 2004/08/05 23:41 | |
Re:大家覺得政府有必要為了薛球付錢給大陸公安嗎? | |
http://news.yam.com/cna/news/news/200408/200408050170.html 遣返薛球? 刑事局:未接獲相關情資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五日電)刑事局偵查科今天指出,針對媒體報載「警方近期遣返要犯薛球、陳益華」一事,近日並未接獲相關情資。至於中國人民提供線索破案,能否領取二千萬破案獎金,一切依「行政院獎勵提供線索緝獲重大案件通緝犯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蔡東成也指出,為鼓勵民眾提供線索,加速緝獲重大案件通緝犯,行政院訂有「行政院獎勵提供線索緝獲重大案件通緝犯實施要點」,因此包括外國人在內,是否符合領取破案獎金條件,都將視具體狀況依法辦理。 不過依實施要點相關規定,除非情形急迫,不然提供線索者,應以書面記載,並簽名、蓋章或按指印;若以匿名、或不以真實姓名提供線索,都不發給獎金。因此中國民眾或公安如提供線索破案,除須提供個人年籍、身份資料、聯絡方式,並且要到我方指定的外館進行書面資料製作。 |
台北都的人 於 2004/08/06 00:12 | |
Re:大家覺得政府有必要為了薛球付錢給大陸公安嗎? | |
哈,給他但是不要換美金直接拿新台幣去,讓他們換人民幣,這樣代表台灣是國家,有國幣,我諒那個公安不敢收,然後共黨就會收走這筆「台援」,也代表台灣願意幫祝這個落後的中國 |
Mary 於 2004/08/06 01:04 | |
Re:大家覺得政府有必要為了薛球付錢給大陸公安嗎? | |
很好很好 叫那些中國人想一想: 要錢(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還是不要錢(不承認台灣是獨立國家) 兩條路自己選! |
借殼 於 2004/08/06 03:00 | |
Re:大家覺得政府有必要為了薛球付錢給大陸公安嗎? | |
一定要給 第一是政府誠信問題 第二讓那些作姦犯科的人清楚的知道,不是逃到大陸就可以逍遙法外 第三公佈懸賞獎金要抓的人,只要在大陸公佈,不管是白到黑道都可以讓那些傢伙,無所遁形,黑道可以拿著懸賞通緝去對通緝人說你在台灣值一千萬台幣,我跟你要個幾百萬花花不過份,早晚讓那些人給大陸人榨光身上的錢,早晚還得現身,白道更可以光明正大的賺獎金,那些要犯所涉及的案件跟金錢花個幾千萬搞不好抓回來了還能追回部分的錢,相對的價值一定超過這幾千萬元. |
台龍 於 2004/08/06 03:08 | |
Re:大家覺得政府有必要為了薛球付錢給大陸公安嗎? | |
縱然錢拿不回來,也還是有好處。只要行成風氣,我深信可以減少很多人的貪贓枉法,因為跑到中國,結果更慘。 |
Good!! 於 2004/08/10 02:27 | |
Re:大家覺得政府有必要為了薛球付錢給大陸公安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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