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賭李子春不起訴民進黨頭目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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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根 於 2004/01/16 01:52 | |
敢賭李子春不起訴民進黨頭目賄選? | |
1.不是內心認定民進黨有賄選嫌疑膽敢大張其鼓,傳總統証人? 2.早就看準總統大選在即的節骨眼,總統不敢以憲法層次來抗辯,還不乖乖就範.先出了一口氣. 3.即然引起了整個國家民眾的大嘩,能虎頭蛇尾,以不起訴處分草草結案? 4.反正一向的考績不過如此,沒什麼大不了,就算將來奈何不了民進黨,像楊大智一樣,近320的一天,起訴民進黨自總統以降一長串,管他法院如何判決. 然而一般沒有深厚法律認識的選民,像花蓮縣長的選舉一樣,把阿扁給Fire掉. 5.一個國家大事就這樣被一個”這種檢查官”搞得轉了向. 6.事後的懲戒,監察的糾正,像是蚊子叮牛角,不痛不癢,檢查官仍舊不務正業,泡自已的養老茶. 唉! |
竹根 於 2004/01/16 01:59 | |
Re:敢賭李子春不起訴民進黨頭目賄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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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陽醒獅團 於 2004/01/16 09:03 | |
Re:敢賭李子春不起訴民進黨頭目賄選? | |
根據總統府秘書處講法, 李子春在庭內居然不尊稱陳水扁 我要說的是雖然當證人是法律規定的義務, 另外,檢察官,證人,被告應該都是平等的, |
TEN 於 2004/01/16 14:41 | |
Re:敢賭李子春不起訴民進黨頭目賄選? | |
李子春一定會挑選前幾天出手起訴阿扁 然後在監察院彈劾之前 宣布辭去檢察官 用打扁英雄之身分 成為新黨的立法委員候選人 一定在中國人的鼎力支持之下高票選上 |
蟲 於 2004/01/25 13:28 | |
Re:敢賭李子春不起訴民進黨頭目賄選? | |
>另外,檢察官,證人,被告應該都是平等的, >我強烈抗議檢察官為何是高高在上的坐在椅子,而證人卻要被罰站? >這種荒謬的角色扮演,讓人感受不到尊重。 偵查庭內,檢察官為偵查主體,其地位確實較高於被告及證人。 另外,總統依憲法不受刑事追訴,因此李子春根本不可能在320前將陳水扁列為被告。 |
竹根 於 2004/01/25 14:46 | |
Re:敢賭李子春不起訴民進黨頭目賄選? | |
>>總統依憲法不受刑事追訴,因此李子春根本不可能在320前將陳水扁列為被告。 >>起碼得等到他卸任,李子春才有可能起訴陳水扁。 起訴後待卸任審理 |
蟲 於 2004/01/25 23:07 | |
Re:敢賭李子春不起訴民進黨頭目賄選? | |
>起訴後待卸任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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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根 於 2004/02/01 21:56 | |
Re:敢賭李子春不起訴民進黨頭目賄選? | |
>.>起訴後待卸任審理
是錯了,待任滿再偵察,再決定是否起訴. |
楚劍 於 2004/02/03 01:02 | |
Re:敢賭李子春不起訴民進黨頭目賄選? | |
待任滿再偵察,再決定是否起訴. 除非造反. |
siothai 於 2004/02/03 01:06 | |
Re:敢賭李子春不起訴民進黨頭目賄選? | |
如果他故意要起訴咧? |
蟲 於 2004/02/03 09:43 | |
Re:敢賭李子春不起訴民進黨頭目賄選? | |
>是錯了,待任滿再偵察,再決定是否起訴. 這點倒是有可能的。 |
楚劍 於 2004/02/04 01:30 | |
Re:敢賭李子春不起訴民進黨頭目賄選? | |
李子春先去找謝女匪幹, 接受指示, 再告知紅媒. 明知會使使現任總統有一,二十分的不安全空窗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