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回應本題 自選底色↑ 返 回


桃園客  於 2004/04/21 13:37
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首先轉貼一篇今天(93.04.21)台灣日報的報導
個人覺得因為國家考試出題 就要由監委出面約詢考試委員
根本是借題發揮 且明顯越權
就像假和尚檢察官傳訊總統一樣荒唐
既然不同的語言會造成對立 撕裂
何不以公投方式來解決爭端 凝聚共識呢
選項一 維持現行國語 (北京話)
選項二 以台語(閩南語)為國語
選項三 以客語為國語
選項四 以原住民(阿美族 泰雅族 泰雅族...等) 語為國語
選項五 五十年後由下一代公投解決(連戰版)

我自己選一
但如果通過任何一個選項(除了5) 都樂於接受
雖然台語很破 但有機會便努力學習中.....

《閩南語出題風波》姚嘉文拜會錢復仍無共識,姚指約詢將有後遺症錢強調依憲行事。
(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考試委員因閩南語出題風波是否應接受監察委員約詢,考試院長姚嘉文昨日赴監察院拜會院長錢復,為這個問題首度進行溝通,但兩者會面後仍各持己見,姚嘉文指典試委員獨立行使職權,因此接受約詢是「連出題也要干涉」,將有後遺症;錢復則強調監委乃依憲法行使職權,約詢不是壞事。

針對閩南語試題所引發爭議,監察委員古登美等人組成專案小組三度約詢考試委員林玉体、陳茂雄說明,但因試委屢未接受約詢,引發監委不滿,放話不排除彈劾考試委員,因此也造成兩院各自堅持獨立職權的對立情形。

兩人經過1小時會面後共同接受媒體訪問,姚嘉文首先表示,他此行主要是就考試院也將成立憲政研究小組,來與已成立類似機制的監察院交換意見,與錢復會面之約早就訂下,「不是專為那件事」而來。但他也表示,既然來了,「就順便談一談」。

姚嘉文說,試委與監委都是獨立行使職權,尤其典試委員乃由總統授命,若典試出題者非因失職或違法,而是因題目內容疑義遭到約詢,「連出題也要干涉」,將會有後遺症,監委約詢之舉,「會讓教授不敢出題」,還會讓外界干涉考題。

姚嘉文進一步指出,況且考試院已因此案妥採補救機制,不但決議試題命擬的原則,要求試委遵守,也已補錄取兩名考生。

姚嘉文話鋒一轉,強調這項閩南語命題案爭議,在總統大選期間遭到政治操作,與陳總統選情掛勾,引申為陳總統對客家人不好,據民進黨統計,此案讓陳總統流失許多客家票源,當時考試院基於行政中立原則,未予辯駁,「但心裡很不高興」,用這種方式打擊考試院,並不公平。

不過面對「監委約詢試委,是否是政治打擊?」姚嘉文不肯明確表態,以「相信我講得已非常清楚」回應。

與談的錢復則表示,此案屬於民眾陳情案,目前已進入調查階段,他對未來可能的發展不做評論,但監委約詢試委是要為聽取雙方意見,一切都依據憲法96條規定實施,規定得非常清楚,「約詢不是一件壞事」。 .....2004-04-21【台灣日報】


NO:341_1
本名      於 2004/04/21 14:26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以公投方式來解決爭端 凝聚共識呢
>>選項一 維持現行國語 (北京話)
>>選項二 以台語(閩南語)為國語
>>選項三 以客語為國語
>>選項四 以原住民(阿美族 泰雅族 泰雅族...等) 語為國語
>>選項五 五十年後由下一代公投解決(連戰版)

公投只能二選一喲
選項一 不改國語
選項二 改國語

投票人數過半且選項二過半再由立法院立法決定


NO:341_2
苗栗後生  於 2004/04/21 14:37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只是建議

個人覺得英語應該也可以作為選項之一
如果北京話和英語兩種語言都是台灣國語維一選項時
我會選英語


NO:341_3
Jonathan  於 2004/04/21 15:45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學習歐洲議會 英法德西義 連愛(蓋利語)(near death language)......
通通都是官方用語

∴ 現行國語 河洛 客家 原住....通通都是官方用語

wait 國語 and 官方用語 ???? same?


NO:341_4
桃園客  於 2004/04/22 08:41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語言平等法草案
92.2.10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討論通過之版本

第一條(立法精神、目的及法律適用)
為維護並保障國內各族群在日常生活及參與政治、經濟、宗教、教育及文化等公共事務,有使用本族語言之權利,以保障國內各族群使用語言之自由,不應該限制少數各族群語言的進一步保障,特制訂本法。
本法未有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用詞定義)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語言:指目前本國各族群固有自然語言、手語、書寫符號及所屬方言。
二、文字:指能表記前述語言之書寫系統。
三、國家語言:國家語言係包括國內使用中之各原住民族語(阿美族語、泰雅族語、排灣族語、布農族
語、噶瑪蘭族語、卑南族語、魯凱族語、鄒族語、賽夏族語、雅美族語、邵族語等)、客家話、Ho-lo
話(台語)、華語。
四、地方通行語:係指某一地區所使用之主要溝通語言。

第三條(語言文字平等)
凡本國境內國民所使用之語言與文字,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政府不得以公權力禁止或限制任何語言與文字之使用。

第四條(國家承認多元文化)
國家必須包容、尊重語言的多樣性,它們都是台灣的文化資產,特別是各原住民族語、客家話以及Ho-lo話(台語)。

第五條(反歧視)
國民有在公開、或是私人場合使用自己語言的權利,不可因此遭到不公平的排斥、或是限制。

第六條(命名權)
國家必須承認國民有使用其本族語言文字命名的權利。

第七條(傳播權)
國民有使用其本族語言進行文字出版、影音傳播、網路傳輸、或是其他各種形式媒體的權利。

第八條(教育權)
各級政府在教育體系內須提供適切的課程傳承國家語言。
對於其他少數族群語言,政府應協助提供適切的課程或學習機會予以協助,俾利傳承族群語言文化。
各級學校應提供適切的跨族群語言學習課程來教導各種國家語言,並提供各該語言相關的歷史、文化,藉此促進族群間的語言溝通、以及文化交流。

第九條(地方通行語言)
地方政府得依其轄區語言社會條件,指定一種國家語言為當地通行語言,但通行語言之使用不得妨害其他國家語言之使用。

第十條(訴訟語言權)
國民在法庭有使用自己語言的權利,不可因此視為無效。如果有必要進行傳譯、或是翻譯,應由法庭承擔。

第十一條(明定主管機關)
本國語言文字之規劃、推動及發展等相關事項,由教育部掌理,並會同內政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及行政院新聞局辦理之。

第十二條(語言文字政策之執行及推動)
行政院各部會及各級地方政府應配合執行教育部所訂定之語言政策及相關規定。
為促進國家語言文字得以良好保存及傳承,各級政府應成立相關語言文字專責單位推動之。

第十三條(語言文字保護)
本國所使用之語言與文字,均為國民之共同文化資產,政府應加以維護與保存。

第十四條(語言文字推展)
本國各語言的推展規範,應該根據國內語言實際用法。

第十五條(瀕臨消失的國家語言保護)
中央及地方政府應對國內各族群語言進行保存、傳習及研究,對於瀕臨消失的國家語言,特別是各原住民族語,政府應積極加以保護及傳承,並鼓勵進行復育、傳承、紀錄與研究;有關復育、保護、傳承及獎勵辦法另訂之。

第十六條(鼓勵提供多語服務)
各級行政機關召開之會議、播音及一般公共服務除使用華語外,應視民眾需求,主動提供各原住民族語、客家話、Ho-lo話(台語)服務,並指定單位推動之;對於民間機構之會議、播音、一般服務提供多語服務者給予獎勵或補助。
為提供語言學習環境,鼓勵傳播媒體及圖書館等文化機構製播之節目,提供國家語言切換頻道、字幕、文字轉換、漢字發音輸入及助讀器等設備,並製播多類語言相關節目。
各級議會應設置通譯設施以提供各種國家語言均有機會於會議中使用。
第一項、第二項獎勵或補助辦法另訂之。

第十七條(地名權、標示權)
地方政府得依其轄區通行語言文字來作地方的命名、地名、部落、山川、路標、政府機構招牌、以及其他公共標示。

第十八條(設置國家語言相關頻道)
中央政府應設置全國性公共廣播、電視頻道,以保障各原住民族語、客家話以及Ho-lo話(台語)之公平播出機會。其設置條例另訂之。
主管機關應訂定辦法獎助傳播媒體設置各原住民族語、客家話以及Ho-lo話(台語)之版面、時段、或頻道。
前項之經費除由國家編列預算外,得由廣播、電視事業單位之營利徵收之。

第十九條(鼓勵語言交流)
主管機關應鼓勵、並提供機會予國民學習各種國家語言。

第二十條(國家語言人才培養)
中央及地方政府應積極提供適切的課程以培養台語、客家語、各原住民族語言之人才,並提供學習機會,俾利國家語言人才培育。

第二十一條(公務人員語言能力)
為提供民眾適切服務,公務人員之考用得視業務需要,附加國家語言能力條件。

第二十二條(建立國家語言資料庫)
中央政府應編列預算建立各國家語言資料庫,得以提供語言復育、傳承、發展、研究、教學及人才培訓等相關事項運用。

第二十三條(語言文字預算編列)
中央及地方政府應編列專款經費辦理各國家語言復育、傳承、發展、研究、教學、語言研究及公共服務等工作。

第二十四條(施行細則)
本法施行細則由教育部會同內政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及行政院新聞局等相關單位訂定之。

第二十五條(施行日期)
本法自公布施行。
本法施行前,行政機關對國家語言所定之命令或政策,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作相關修正檢討以符合本法之規定。

 

2003年5月 31期

--------------------------------------------------------------------------------
■ www.wufi.org.tw


NO:341_5
桃園客  於 2004/04/22 08:42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研議情形

(一)近些年來,社會環境變遷迅速,語言文化保存備受重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之報導中將我國列為母語即將瀕臨消失地區,且部分立委曾多次建議訂定語言法、母語保護法;另 陳總統競選政見之一為「制定語言平等法」,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依據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秘書長院台秘字第0九一00八一九四三號函辦理將其交由本部研議。

(二)本部爰蒐集國外語言法令、政策及其他相關資料,參酌國內外語言計畫理論與實際以及本國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之「語言公平法」、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中研院語言學研究所籌備處何主任大安草擬之「語言文字基本法」等三種草案,研議「語言平等法草案」,該草案經本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第十二、十三次全體委員會討論通過,該草案係該會就語言專業立場予以研擬,惟語言平等法草案除語言專業範疇外,尚涉及政策實務運用面及其他領域,因此該草案條文上載於本部及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開放給各界提供修正意見外,並函詢中央相關部會單位、省市、縣市政府、大專院校相關系所等之意見。

二、移交說明

(一) 語言問題敏感,容易觸及族群融合、泛政治化、意識形態等方面的問題。本部語言平等法草案,引起各界不同看法與討論,有關規範國家語言文字的法令與政策,由本部全盤掌理,較不適宜,其理由如下:

1、有關國家語言文字法令政策之規劃及制定,依據本會組織條例規定,本會任務掌理本國語言文字整理之審議、資料之蒐集、教學方法之實驗改進、統一中外譯名音讀標準之訂定及語文教育事項,未包括國家語言法令、政策規劃及制定事項。由於語言是文化的資產,國家語言政策發展關係國家文化推動與傳承,依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規定,該會任務掌理文化資產保存之策劃、審議、推動之事項,爰此,有關國家語言文字法令政策之規劃及制定之事項交由該會掌理較為適宜。

2、教育部組織法規定,本部主管全國學術、文化及教育行政事務,且依據教育基本法相關條文規定,亦無國家語言文字法令、政策規劃及制定之事宜。

3、語言平等法內容,容易觸及族群融合、政治立場及意識形態等方面,依據教育基本法第六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之原則,本部在處理通用與漢語拼音方案之政策及研議語言平等法草案過程,仍不免遭受泛政治化及意識形態之疑慮,為維護教育應本中立原則與立場,由本部掌理較不適宜。

(二)語言是文化的重要內涵,語言的保存與發展關係著文化的傳承,鑑於歷史文化保存與發展之重要性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我國母語列為瀕臨消失地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時,爰增列「語言」為文化資產保存項目,予以立法保護及傳承,因此有關本部目前所研議制定之「語言平等法」事項,事涉文化保存與傳承業務經行政院相關會議協調指示後,本部業於本(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台語字第092042644號函移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政。

三、法案移交後,本部的角色與立場:

語言平等法之研議、制定事項交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政後,本部將本其法定職掌辦理下列工作:

(一) 傳承學習國家語言知識技能。

(二) 教育學生對國家語言之尊重並反歧視的態度。

(三) 國家語言政策教育推廣事項。

(四) 語言文字教育規劃與推動事項。

(五) 協助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各項資源系統之建立。

(六) 鼓勵外籍學者學生來台學習本國語言。

(七) 其他有關國家語言教育事項。


NO:341_6
本名      於 2004/04/22 08:55
馬祖人要獨立

語言平等法沒有閩北語

NO:341_7
桃園客  於 2004/04/22 09:02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以上兩篇是轉載自教育部網站

若以個人淺薄的認知

似乎在草案中 並未規定官方語言

反而將幾乎所有台灣上的語言 並列為 國家語言

但這對解決語言問題是否有助益尚待觀察

尤其是草案第二條第三款定義中 的 ho-lo語 華語
就容易引起爭議 於是問題又回到原點
有人會說 應該是台語 閩南語 為何變成 ho-lo語
也有人會說 為何現行的國語 變成華語 是去中國化嗎
這在其後的教育部新聞稿可知
又將這燙手山芋丟給文建會
只是不知道文建會有無另訂草案

有時想想 靠立委 靠行政官員真是效果不彰
所以還是來公投好了

還要感謝
本名兄 的指教
小弟鞠躬六次致謝
欣聞最近公投法草案由內政部研擬中
不知道會不會改成多重選項啊


NO:341_8
苗栗後生  於 2004/04/22 22:19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本名      於 2004/04/22 08:55
馬祖人要獨立
語言平等法沒有閩北語----------------

關於馬祖閔北語權益方面
個人認為不妨向政府相關單位連署或向連江縣民代立委來施壓
也可以用製作電視節目的方式來挽救閩北語
先由公共電視台開闢製播閩北語節目
再看看可否成立閩北語公共廣播電台
另外像飛行馬祖台灣本島間的航空公司應由連江縣立委或相關單位施壓
用行政命令方式布達無論機場廣播或是機上廣播都應該也播報閩北語
以活化閩北語使用空間

至於如果馬祖人要獨立的話
如果馬祖人南北竿都經過公民投票通過要獨立
台灣政府應該就又讓其獨立
蘭嶼也是一樣
如果所有達悟族都希望成立新的達悟族國家
台灣政府應該也要讓蘭嶼獨立
以符合住民自決權

但是大概只會像有人喊桃竹苗客家獨立一樣
三分鐘以後就沒聲音了


NO:341_9
本名      於 2004/04/22 23:05
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

第 6 條
大眾運輸工具除國語外,另應以閩南語、客家語播音。其他原住民語言之播音,由主管機關視當地原住民族族群背景及地方特性酌予增加。但馬祖地區應加播閩北 (福州) 語。
從事國際交通運輸之大眾運輸工具,其播音服務至少應使用一種本國族群慣用之語言。

NO:341_10
台龍  於 2004/04/23 01:55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所謂官方語言是有束縛的。如果我們選四種官方語言,以後官方文書,重大宣佈,證件等都可能要四語並列。國家考試也可能要有四種不同語言來考。

這樣好嗎?


NO:341_11
Jonathan  於 2004/04/23 08:01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To 台龍
Personally, I dont think this is an issue about convenience. Although there may be some practicality problems in using four or more official language,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preserve and provide the environment for our existing culture(language is part of it). Without preseving the language, the culture will not exist. To infringe any language usage in any level, is to kill the existing culture developed with and by the language.

As the result, I would like to have at least four official language based on the fact that there are at least four main ethnicity in our nation. I would like to discuss how to solve the problem, rather than runing from it.

Since you have been in US for a long time, reading this simple English would not be a problem. I have only limited time on line, so typing Engish is faster. If in anyway that you feel this is not right, I will re-type in Mandarine.


NO:341_12
桃園客  於 2004/04/23 09:24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沒錯
語言除了溝通功能外 另有文化保存的重要功能
也可以說語言是文化最重要的表徵
想想看若鄒族語言消失了
那所有的祭典 服飾 風俗 生活型態等 又將如何表現
就算是保存了片面 也只剩下空殼了
總不能客家山歌用北京話唱吧


若以從前的制度
我國的國語 就是官語 也就是北京話
但如果將國家語言 和 官方語言 分開定義
出於尊重多元文化 當然可將所有族群使用的語言都稱為國家語言
只是官方語言 若是指政府對外 或對內時所使用的正式語言
那似乎過多的官語可能會造成困擾
所以我覺得官方語言以一到二種較適宜
誠如苗栗後生兄所言 英語 是很好的
那就再加上台語 或是 北京話


NO:341_13
司佳  於 2004/04/23 09:41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請各位去看〔選前民進黨政府的族群政策.∼你知道嗎?你支持嗎? 〕欄內第18頁有
〔民進黨政府的〔族群綱領〕〕,其中有關於〔語言〕.

NO:341_14
桃園客  於 2004/04/23 11:21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2004.04.23自由時報 自由廣場轉載
這篇文章很棒
尤其是成立 語文委員會 的構想
因為把語言當成古蹟一樣 由文建會負責
感覺總是不對勁

台灣語言政策的前景

☉張淑芬

 台灣經過一場慘烈的總統大選之後,陳水扁總統獲得連任。選舉既已結束,我們期望早日弭平選舉恩怨,互棄前嫌,台灣政局能快點穩定下來,共同邁向充滿希望的前景。

 從這次總統大選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台灣意識抬頭,以台灣為主體的理念已經形成主流意識。我們台灣文化工作者非常歡喜,這也是未來應該走的一條尊重本土文化的正確路線。在陳水扁總統繼續執政下,我們期望台灣文化政策受到重視、真正落實。

 長期以來,台灣人在國民黨大中國霸權高壓教育之下,造成站在台灣土地上,心卻向著中國,國家認同嚴重扭曲!一個台灣土生土長的人口口聲聲說他是中國人,不是既荒謬又可悲嗎?難道美國的國民教育會教他們的小孩說「我是英國人」嗎?為了能導正根源、真正解決問題,我們要求扁政府的教育方向要落實台灣本土化、去大中國思想,認真推動台灣文化,讓我們的小孩了解台灣的歷史、山川地理、音樂美術,使本土文化能世世代代在台灣扎根。

 要落實本土化就必須以這塊土地的語言為基礎,本土文化的教育重心就是母語文化,語言絕對不只是溝通工具,語言更代表一個民族的思想、智慧,是民族文化的靈魂。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在台灣的大大小小選舉中,造勢最強而有力的句子,就是用台語喊出的「當選(tong soan)」!不論任何族群都講得很順口,也只有用這句才能表達心中的熱情支持,這其中所反映出來的語言情感清楚地告訴我們:「只有認同生活土地的語言才能真正打動人心」。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已將台灣列為母語即將消失地區,此一嚴重警訊請陳水扁總統一定要正視,為了搶救台灣的母語,扁政府應積極推動保護母語教育政策,讓本土化教育從根本做起,大幅降低教科書中國文化比率,建立以台灣文化為主體的國民教育主軸,這樣才能抵抗中國文化霸權五十多年來對台灣母語、台灣歷史、台灣文化的排斥與摧殘!

 世界台灣母語聯盟對扁政府提出幾項建議,我們期望這些意見能引導台灣的母語政策走向正確的道路:

 一、宣佈官方語言的制定與實行的時間表;現行各級學校的「國語」、「國文」課程名稱一律正名為華語、華文。(建構台灣主體性且多語多文的語言政策與文化環境,從「正名」開始)

 二、成立中央級的「台灣語文委員會」,專職負責原住民語、Hakka(客家)台語、Holo(福佬)台灣國家語言的復育計畫與執行,包含推動成立各語族的公共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等大眾媒體,以及鼓勵台灣各族母語的創作、推廣、保存與研究。(落實政策必須成立專責機關擬定短、中、長期計畫具體執行)

 三、在各級公務及民意機關設置同步翻譯系統,以保障人民在公共場所有自由使用台灣母語發言的權利。(積極保障人民母語使用權的基礎設施)

 四、公務人員的任用應依其職務之需要適當地加考原住民語、Hakka台語或Holo台語。(落實公僕服務人民的第一步)

 五、台灣母語必須有系統地列入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學的必修課程。(台灣母語是台灣文化的母體,必須在各級學程系統化地授課)

 六、培訓中、小學師資的教育學程必須把台灣語文及台灣史地列入必修;母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應有適當的進修管道,任用考試成為未來的正式教師。(中小學師資應具備台灣語文及史地常識,以培育對台灣有實際認知的下一代;母語教學支援人員均通過語言專業認證,政府應提供管道, 讓他們有機會成為正式教師)(作者張淑芬╱世界台灣母語聯盟新聞部召集人)


NO:341_15
司佳  於 2004/04/23 12:02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引言:
一、宣佈官方語言的制定與實行的時間表;現行各級學校的「國語」、「國文」課程名稱一律正名為華語、華文。(建構台灣主體性且多語多文的語言政策與文化環境,從「正名」開始)


回應:
最須要正名的就是〔本土化〕三個字.
明明應該是〔本國化〕,偏偏不敢說出來!

 


NO:341_16
台衛兵  於 2004/04/25 11:16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唉呀..本國化...say滴好呀...

NO:341_17
桃園客  於 2004/04/26 10:14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司佳小姐
個人以為 本土化 與 本國化 本來應是一回事
可惜太多人不認為台灣是一個國家
君不見有人動輒以台灣地區 自稱
連在刑事局記者會說明阿扁總統dna時
都要說是台灣地區的中國人血型如何如何....
聽了後讓人錯愕

您的回應和一些統派相同
昨晚在大話新聞就又聽到李永萍說一次
說什麼 有種就台獨啊 有種就宣佈獨立啊
一副台灣獨立急先鋒的態勢

但我知道您是絕不希望與現在的中國統一的
那不就是一種矛盾嗎
讓我不禁想起 APIN兄的 佳文 矛盾之族啊


NO:341_18
Jonathan  於 2004/04/26 19:38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1. 本國化 NO !!!!! 先正名 否則決不中華民國化

2. 本土化 YES !!!! 台灣化


NO:341_19
Jonathan  於 2004/04/26 19:41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本國化 本土化 意境不同 尤其是用台語(河洛語)講!
(#)代表其組成之一

NO:341_20
桃園客  於 2004/04/27 10:00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Jonathan兄 所言甚是

自古諺云 有土斯有財

而以國際法觀點言之 是有土斯有國

土地 人民 政府 對外交涉能力 四者缺一不可

台灣這塊土地當然是應該優於國家的

除非正名 名實相符

而在土地上最多人使用的語言 應該定為國語才較合理

以現行人口比例最低的北京語為國語 怎麼也不能讓人信服

除非經由公投取得合法 合理性

不然永遠都是少數在欺壓多數的畸形現象



NO:341_21
司佳  於 2004/04/27 12:11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引言:
桃園客說:
您的回應和一些統派相同
昨晚在大話新聞就又聽到李永萍說一次
說什麼 有種就台獨啊 有種就宣佈獨立啊
一副台灣獨立急先鋒的態勢

但我知道您是絕不希望與現在的中國統一的
那不就是一種矛盾嗎
讓我不禁想起 APIN兄的 佳文 矛盾之族啊

回應:
我看不出我說的話和李永萍有什麼相同之處???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扣我帽子?只因為我是外省人吧!

我看了你這樣莫名其妙的信口開河,含血噴人,我十二萬分生氣.

我說的〔本國化〕是指〔台灣國化〕,不知道有什麼錯?

你們不是在較早的另一欄裡很生氣的拒絕被叫〔土台客〕嗎?那又為什麼喜歡〔本土化〕這名稱呢?

〔本土化〕不就是培養〔土台客〕嗎?

無知的人,不去查一查〔本土化〕這個名稱的由來.
這是因為戒嚴時期不准說〔台灣化〕,說了要坐牢的,不得已才只好以〔本土化〕來取代〔台灣化〕三個字.

現在台灣算是一個國家了,所以應該可以用有尊嚴的〔本國化〕來取代〔台灣化〕,免得又被泛藍把
〔台灣化〕扭曲成〔台灣省化〕.

至於戒嚴時期被壓迫之下不得已才卑屈使用的〔本土化〕,早就該拋棄了!

無知的笨蛋!


NO:341_22
司佳  於 2004/04/27 12:21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以下引自本欄第15頁,我在4月23日貼的:
回應:
最須要正名的就是〔本土化〕三個字.
明明應該是〔本國化〕,偏偏不敢說出來!


---------------------------------

請各位看清楚我以上的二小行話,有那一點和李永萍一樣?
證據都在眼前,居然血口噴人!

 


NO:341_23
司佳  於 2004/04/27 12:57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李永萍那種賤人,我有那一點跟她一樣???請你一個字一個字指出來.

今天我無原無故的被你這樣侮辱,只因為你有〔省籍情結〕,看到〔外省人〕就不分青紅皂白〔扣帽子〕,我領教了,我永遠不會忘記你的.我也看清楚了,今天要是陳師孟謝志偉用網名來上網,也難
免像我一樣受到莫名其妙的侮辱,抹黑,打壓的.

這就是〔獨派外省人〕的處境,伴君如伴虎!這個〔君〕是指所有的〔獨派本省人〕,不管妳怎麼樣把他們當作〔自已人〕看待,他們還是隨時會反咬妳的!

我終於覺得這條路很可怕了!老虎這麼多!也許走不下去了! 


NO:341_24
桃園客  於 2004/04/27 13:00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呵呵
我最好的朋友也是外省人
其實我也很欣賞外省女人的某些性格
比如說 直爽 有話就說 不扭扭捏捏等等
蠻有魅力的
但是 台灣女人 溫順 刻苦耐勞 忍讓的形象 一樣很動人
不同的文化因素 釀造了不同的族群性格
如此而已

NO:341_25
桃園客  於 2004/04/27 13:02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別太生氣 會消化不良啦

李永萍當然不能和你比 她好醜啊


NO:341_26
司佳  於 2004/04/30 22:43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性別歧視.
     

NO:341_27
非彼  於 2004/05/01 06:26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我不曉得還有沒有人會來看這欄不過我還是試一下

我最近讀到一篇有關語言及新台灣identity的論文,文中提到
台灣人民為了實用 及對抗外來威脅,一種超族群的意識逐漸產生。語言也不再是明顯的族群表記
基本上華語已被理性地認為社會上通用的語言。。云云

不曉淂各位對此說法有何意見

感謝指教


NO:341_28
北加霧情  於 2004/05/01 07:58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新加坡的國語其實不是英語,而是馬來語
我是認為我國的當務之急在於保存母語與停止語言歧視
在電視上敗德藝人侮辱某些族群母語什麼好台,這種犯罪必須要停止
教育層面應該著重在於會說自己的母語以及尊重別人的母語
剩下的,就交給市場機制決定
但是,不該再有任何獨尊某某語言
還什麼語言促進民族團結這種屁話通通可以免了

NO:341_29
司佳  於 2004/05/02 04:47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引言:
我最近讀到一篇有關語言及新台灣identity的論文,文中提到
台灣人民為了實用 及對抗外來威脅,一種超族群的意識逐漸產生。語言也不再是明顯的族群表記
基本上華語已被理性地認為社會上通用的語言。。云云


回應:
我看在社會上的確如此,但在政治網站上並非如此.

因為會上政治網站來討論的人,跟社會上一般人是不一樣的人.

在生活中大家假裝是一樣的人,很難分辨出誰是偏激的人.
可是在這種網站上,所有各種偏激的人都到齊了(當然也包括我),
所以就別指望能像社會上一樣.


NO:341_30
非彼  於 2004/05/02 06:54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感謝司佳的回應
我是最近在搜查有關台灣語言使用及態度的資料時不小心發現這個網站的
看了幾個欄覺得心有ㄑㄑ因此想問一下大家的意見
我了解會在網上發言的人都是很有意見, 或如你所說,比較偏激的人,但即便如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還是要跟
「一般人」接觸的吧
我感覺上是 不管個人政治理念為何 大部份人為了實用起見還是不會排斥使用華語的
到底它還是目前台灣最通用的語言
我們不就還是用華語在網上溝通嗎?
我們也不會因為一個人習慣用華語就說他不認同台灣不是嗎
若說要公投決定一個國內通用語的話, 大概華語還是會贏的吧

what do you think?


NO:341_31
司佳  於 2004/05/02 11:52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引言:
我們也不會因為一個人習慣用華語就說他不認同台灣不是嗎

回應:
可是這裡有人在去年對我說:〔如果妳真的認同台灣,妳就應該在生活中講台語.〕當時我沒有理睬,也就是沒有回應,這個定居在美國的假台灣人,馬上一連貼三篇相似內容的文,我還是不理睬,我心裡想,以前我在建國黨也是講〔國語〕,都沒有人認為不好,那黨主席李鎮源每天聽的是另外一個在他身邊的外省人的京片子,那都是他自願聽的啊,誰能勉強他??有黨職的李永幟教授是客家人,也是從來不講台語,每天講〔國語〕.∼誰敢說建國黨不認同台灣???

我看現在就是沒見過世面的〔美國豬〕才會以〔講台語〕這件事來壓迫我.

什麼叫作〔如果妳真的認同台灣,妳就應該在生活中講〔台語〕.〕???
我不講〔台語〕就是不認同台灣?????

什麼叫〔台語〕?
中國福建的閩南語嘛.
客家人可以大剌剌的在這裡開欄〔閩南語不是台語〕,(外省人)能嗎?


NO:341_32
Ti esti  於 2004/05/02 12:22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個人認為臺灣人必須加強學習英文和日文﹐才有助於現代資訊的吸收。
學習中文對於幫助自身進步是毫無用處的﹐只有藉以溝通付出的作用。
臺語客家語原住民語則必須積極加以整理保護﹐因為它們屬於 engendered species.

NO:341_33
Ti esti  於 2004/05/02 12:24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correction: endangered

NO:341_34
非彼  於 2004/05/03 00:14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回司佳

所以我說貼標籤或隨便劃等號是很危險的事 什麼不講台語=不認同台灣
根本是頭腦簡單的論調

你就別跟這種人一般見識

不過語言確實在很多情況下和個人的身份認同息息相關
我剛讀了一篇有關語言標準化, i.e. 國語的制定, 的論文
文中提到 標準國語的制定的理想 一來是凝聚國內人心 再者是允許對外區別
我就想, 怎麼樣一個語言可以明顯代表台灣人的身份
當然 要取得大家的共識好像不是很容易

另外一個選擇就是擺脫語言跟國族的一對一關係 就像有些多語系國家一樣 (e.g.新加坡或瑞士)

至於 Ti esti 所說

個人認為臺灣人必須加強學習英文和日文﹐才有助於現代資訊的吸收。
學習中文對於幫助自身進步是毫無用處的﹐只有藉以溝通付出的作用。

我認為因為華人遍怖全球各地 以及中國的經濟地位的關係 中文還是頗有實用價值的
把英語當成吸取知識的工具是必要的
問題是 我們要把它引進來作為國內各族群間的通用語嗎?



NO:341_35
Jonathan  於 2004/05/03 03:59
Re:

這裡是用來討論的 不是來扣帽子 吐嘈!
我個人在此嚴重抗議 司佳 這不良的舉動!NO:341_31 NO:308_6 NO:5_146
並且呼籲來此網友正視 不實控告 切勿附和!

非彼 and Ti esti  
怎麼樣一個語言可以明顯代表台灣人的身份
沒有任何語言能夠! 任何語族在台灣都是台灣人! 不可因任何理由獨尊或突顯任一語言的 重要性 適用性 通用性 。 語言是文化傳承之一 To infringe any language usage in any level, is to kill the existing culture developed with and by the language.!
學習中文對於幫助自身進步是毫無用處的﹐只有藉以溝通付出的作用。 漢字是東方文化遺產 且 象形文字的使用在將來更是為重要 發揚光大 文字語言不只有溝通的用處 舉個簡單的例子 當你看到 核能輻射符號 就知道是何意 這也是象形文字的另類用途


NO:341_36
Ti esti  於 2004/05/03 07:59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對啦﹐我那句話說的太絕情了﹐我不應該說「毫無用處」﹐
這樣我所有親愛的中文老師看到了可能會流淚﹐而且我說的那句話也不正確﹐我收回。

任何語言都有它的美﹐不應該因為討厭誰就否定了相關的一切。


NO:341_37
非彼  於 2004/05/03 22:05
新加坡說華語運動

只是想提一下 新加坡的推行華語運動其實是要制衡英語在華人子弟間日漸普遍,有侵蝕中華傳統的跡象
但是提倡華語的同時也侵害了華人家庭說母語(方言)的權利 引起不少反彈
李光耀曾說
Because Singapore is 25% non-Chinese, English will be the common language between different ethnic Singaporeans. And if we continue to use dialects, then English will tend to become the common language between Chinese of different dialect groups. (cited in Bokhorst-Heng, 1999)

希望我們在提倡 Holo/Hakka 台語的時候 能採兼容並蓄的態度 允許各地口音的保存發展

語言政策不是容易訂的 而所有的政策都有某種意識型態(ideology) 問題是能不能取得共識罷了

Reference: Wendy bokhorst-Heng (1999) Singapores Speak Mandarin Campaign. in Jan Blommaert (ed.) Language Ideological Debates. NY: Mouton de Gruyter


NO:341_38
LyublyuTaiwan  於 2004/05/03 22:17
[英語自然會成為台灣的官方語言之一]

[英語自然會成為台灣的官方語言之一]

英文不僅是中國人,世界非英語系的民族,也都努力在學,
英文更是新加坡的官方語言之一,
台灣有四大語言族群, 河洛話,客家話,原住民話,北京話,
台灣未來,不可能獨尊任何其一族群的語言,

自然會採用最具有世界性, 國際性的英語為官話之一.
也就是說, 大家相互溝通, 最主要的語言自然就是英文,
河洛話,客家話,原住民話,北京話屬於各自的母語課程,
日常生活中,講自己族群的語言,當然也是自由自然的事,

台灣人的台灣未來, 族群的真正地融合,
會從英文也成為官方語言的那一天開始,
每個台灣人小學開始, 都至少是英語與母語的雙語人.
高中開始,也會有法語,德語,西班牙語,俄語,日語等選修課程.

老一輩英文不好的人, 可不必太緊張,
我們的後輩子孫, 只是將英文學得更好更自然,
河洛話,客家話,原住民話,北京話也會說得比現在強許多,
大家有空的時候, 還是把英文拾起來好好加強吧!


NO:341_39
YCL  於 2004/05/04 00:52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其實官方語言的制訂意義不大,美國聯邦政府其實沒有
規定統一的官方語言,美國用英語其實是習慣而不是強制。
我認為官方語言的制訂還是順從於習慣較妥。

NO:341_40
傳說小白  於 2004/05/04 02:16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以公投決定國語. ......
那原住民和客家語 怎麼可能會過. ...

族群人數上對他們其實早就不公平. ..也沒必要吧 ?...
閩南語自然會最多人. ...

但是國語(北京話)還是會最多人用. ..推行多少年了嘛. ..
起碼現在用北京話..在台灣 什麼族群哪裡都能通. ..

北京話當通用官方語沒差. ..各族群母語要重視就好. ..


NO:341_41
非彼  於 2004/05/04 04:46
北京話? 台灣國語?

附議傳說小白

公投起來少數民族總是要吃虧的 所以不是很恰當

用英語當官方語言並不是很容易的事 因為英語在台灣一直是外語 沒有(極少有)實際使用的機會
要練到流利相當困難 看看目前一般大學生的英語水準就知道了
而完全捨棄華語 也好像不必要 就像傳說小白講的 反正大家都講這麼久了

其實我覺得我們講的台灣華語和「北京話」相差蠻多的 倒是可以繼續給它添加本土成份 自成一格
就像拉丁美洲的西班牙語 和西班牙本土的西班牙語頗多出入(尤其是口語) 各國有各國的特色
反而豐富了語言的質量

不過 不可忽視的是西班牙語或英語的國際化也都是殖民帶來的後果
嚴格說起來兩者都曾犧牲掉無數的土著語言

所以呢。。。

好像首要工作還是搶救母語吧


NO:341_42
桃園客  於 2004/05/04 12:58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監院約談兩試委 轉載自由時報2004.05.04
為監委感到可恥 還是快廢了監察院吧
如果多數台灣人認為維持現狀 以現行北京話為國語 那當然沒問題
但若多數的台灣人認為應以台語(閩南語)為國語
當然應尊重多數 這不就是直接民意的顯現嗎
假設有一天 國文老師是以典雅的台語吟唱詩詞
播報新聞以台語為主 北京話為輔
濁水溪公社 陳明章 潘麗麗 蕭煌奇是唱片主流
有說台語的菲哥級主持人
就絕不會有人以 好台 來形容些什麼吧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監察院閩南語試題案專案小組昨天約談考試委員林玉体和陳茂雄,監委古登美轉述約談過程表示,林玉体不否認在警察特考內換上兩題閩南語試題,並認為那是典試委員長的權責,至於交通人員升資考試以台灣史地為主情況,林玉体認為這是因為「本土化」所致。

  在約談過程,林玉体也不滿地表示,如果連考試題目,監委都可以插手,以後考試院將找不到命題委員;監委古登美則認為,試務若專業公平,當然不會插手,但這次試題風波確實引發不公的疑慮。

  監委郭石吉、呂溪木與古登美昨天約談試委,應試委要求在院外低調舉行,並針對專案小組先前約談過試委張正修與試務相關人員的紀錄,就警察特考為何要換上閩南語試題的動機進行了解;監委強調,昨天的約談非常正式,除了全程錄音之外,兩位試委都在自己的紀錄上簽名,絕對不是外界所稱的「隨便私下問問」。

  監委古登美說,試委林玉体與陳茂雄對典試委員長的權責有不同理解;陳茂雄說通常試題送到他這邊時,一定尊重專業蓋章同意;林玉体則表示,為了避免副題長期未被採用導致題目品質不好,他會把其中幾個正題與副題做一個交換,但是計分比率不會變,也就是不會把原本廿五分的題目換成五十分。

  到底原先為副題的閩南語試題是誰換上去的?監委古登美指出,專案小組先前曾約談國文組召集人師大英語系主任張武昌,當時張武昌曾說由於國文非他專業,因此他沒有換題;林玉体一開始約談不承認是他換題,專案小組只好把張武昌的筆錄拿出來質問,後來林玉体才以「可能忘記了」回應,最後則不否認是他換題。

  古登美指出,會出現閩南語試題的情況,是因為考試院命題規則第五條規定試題要用「本國文字」作答,對於本國文字定義有不同解讀所致,但用一個未經標準化的語音出題,其實違反公平原則。

  至於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的本國史地幾乎都是台灣史地內容的問題,監委呂溪木說,題庫建置小組按理應該要把所有的題目彙整,但是命題委員卻單挑台灣有關題目命題,並不合理。






NO:341_43
桃園客  於 2004/05/04 13:11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此外 美國未規定官方語言
因為他們本就順其自然(英語系人民佔多數)

問題是 在台灣以北京話為國語
並不是自然形成的啊

若以台語為國語
在某些眷村附近學校 甚至可以教授 浙江話 上海話 或是其他話
這不也是尊重多元文化嗎
搶救母語 傳續母語 和制定國語 似乎並不衝突吧


NO:341_44
YCL  於 2004/05/04 19:25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北京話在台灣形成國語原先並非自然形成沒錯。
不過依現狀來說,北京話的確是最容易通用於各族群之間的。
而且北京話有個最好的優點,因為北京話為母語的族群
並非台灣的主流族群,所以以北京話當國語反而比較不容易
讓個別族群有被歧視的感覺。

若用閩南語當國語,則台灣的語言優勢會遭到傷害。
就跟台商比港商容易跟大陸方面溝通一樣。

至少北京語在華人族群中的通用比例還是相當高。
台灣是否要自外於華人族群之外亦非無疑。


NO:341_45
非彼  於 2004/05/04 23:58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糾正一下 英語成為美國的通用語不是「自然」形成的
寫憲法的時候 曾有選用英語或德語的爭議 因當時德裔移民不少
有點像中國當時選國語時 北京話險勝粵語的情況
不過美國沒有在憲法中名文規定官方用語罷了
但一旦英語成為權勢語言 其他語言競爭力就相對降低了
儘管如此 還是有二十幾州通過法令明訂英語為官方語言 主要是怕日漸普及的拉丁西語的威脅

官方語言的制定從來沒有自然無議的 重要的是去除尊卑的觀念 容許各族群語言生存發展的空間



NO:341_46
YCL  於 2004/05/05 00:25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更正一下,所謂的德裔移民不少,
頂多也就是10%左右而已,
所以當時的爭議其實並不存在。
這件事似乎是由後來的德裔移民
開始流傳的。


NO:341_47
非彼  於 2004/05/05 06:25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感謝指正
曾在國會討論過的是是否將憲法翻譯成德文以應德裔美籍公民的需求 結果不了了之

http://www.usconstitution.net/constfaq_a6.html#Q105
http://www.watzmann.net/scg/german-by-one-vote.html


NO:341_48
桃園客  於 2004/05/05 11:07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語言和文字是否可以脫勾
或是必然應一起討論
在聽聞關於漢字不便利性的討論後(沒有基本字母 發音與文字脫離......)
亦深有同感
為子孫萬代計 恐怕連方塊字也是該揚棄的吧
想想看 若孩子們將學寫字的時間用於學習其他 甚至遊戲
將可增加多少時間啊
期待拼音文能盡速在我國實行
不過這個工程是大得超乎想像哩

NO:341_49
YCL  於 2004/05/05 19:02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揚棄方塊字?
大陸曾經想做過,不過因為同音字
的關係放棄。日本本來也想廢棄
漢字的,不過還是因為同音字關係放棄。

況且為了子孫萬代計,揚棄方塊字是否有必要
也不是沒有疑問的。
畢竟方塊字是少數能通用上千年的文字,
而英文之類的拼音文字,往往無法維持超過
五百年以上的可讀性。
(五百年前的英文跟現在的英文差不少)

PS.我覺得與其節省學漢字的時間讓孩子去學其他的。
我寧可加長學漢字的時間,不過減低學習的難度。


NO:341_50
司佳  於 2004/05/05 23:14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一兩年的學習時間,以一生能活六,七十年來看的話,一兩年實在算不了什麼.

NO:341_51
forein  於 2004/05/06 00:33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不在明定官方語言,同等重視和保存各族的語言,把各族的語言都做一種文化和生活的精神遺產傳承下去,這樣會不會比較好?

NO:341_52
YCL  於 2004/05/06 12:05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這樣一來,官方文書要怎麼寫?
官方語言最主要就是用來寫官方文書的不是?

NO:341_53
非彼  於 2004/05/08 07:08
Re:公投決定國語(官方語言)是否可行?

目前也沒有規定誰是官方語言ㄚ
只是華語被強制使用習慣了 大概還是會繼續用下去吧
反正已經很通用了
若是要再改 豈不會有很多突然人變成文盲
就像當時國民黨過來的時後禁用日語一樣
到底目前大家對各自的母語讀寫還是很生疏的
倒是口語方面 提供多語的服務便民是必要的


回論壇

請依文章內容欄寬度斷行(按Enter鍵)以免破行.THANKS~~
署名: [♂♀]:
回應內容:
× ÷ ¥ £
引述舉例:欲連結本版第123題編號123_5的發言
<a; href=http://taiwantp.net/cgi/TWforum.pl?board_id=4&type;=show_post&post;=123_5>123;_5</a>

語法按鈕使用後請收尾→→→
使用IE,文章不慎消失時,請立即在打字區內按滑鼠右鍵選[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