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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 


NO:1868_1
東拉美  於 2004/12/29 18:34
Re:社運團體的制度


蕭志如是比較臭槍啦!其實 228 牽手活動,比台教會自動自發、實做更多的團體或個人不少。在台教會這塊招牌之下,台教會負責的路線也不見得多麼了不起,畢竟以台教會的號召力和資源,這種成績沒什麼好誇的。

說實在的,我自己負責的地段雖然沒有台教會長,也沒有使用 C4ISR 的指揮系統架構,只是自己寫下實際作業應有的 SOP ,事先和工作人員開會叮嚀注意事項等等,活動也辦得有聲有色,也留下九百多份參與者的資料,存在 excel 檔案中,在總統大選和立委選舉中進行動員工作。若以資源和號召力的比例來算,台教會應當感到汗顏。以本人負責的路段來講,參與者是原先規劃人數的大約五倍,我始終認為這是台灣人的普遍覺醒,當個義工不敢居功臭屁,還把成果歸於其他諸多自動幫忙的義工們。

至於 NO:1868_91 談到的問題,如果王獻極沒有得到「511 正名聯盟」的同意就去籌組公司,營運 511 正名的紀念品業務,這就涉及假公濟私的層面。任何人要名又要利,應當被揪出來,在運動組織中予以除名,我在 NO:1868_104 提問的要旨在此。

王獻極也很會自我膨脹,本人也看不順眼,但是若非涉及假公濟私的層面,也不宜以含混手法進行影射。但若真有不當情事,應當明確提出事證,切忌含沙射影,在這方面,我同意柳樵的意見。


NO:1868_2
王正中  於 2004/12/29 19:18
Re:

各位海國論壇的朋友大家好,助理小姐您好

我是511台灣正名運動聯盟(以下簡稱511)總部辦公室主任王正中,看見助理在論壇中持續對511辦公室的ㄧ些問題提出指教,個人深表感謝,但也必須對其中說明有誤部分作澄清:
一、「代收款」和「代付款」為打字上的錯誤,正確應為「待收款」和「待付款」,在11/2會議中財務長已對所有人做道歉聲明,會計師黃惠英小姐並已在後附的財務報表中作更正,請助理您能透過原管道找出後附更正的會議紀錄資料作公開澄清。

二、「待收款」和「待付款」之科目說明,在會議中也獲得王塗發會長等所有與會者了解和接受,就如同台教會等社團曾接受部分社運團體轉開發票,作為抵稅之用,國策顧問黃天麟(前第一銀行董事長)為現任511財務小組召集人,應具有一定之公信力,或請助理透過蕭志如教授(現台教會秘書長)或王塗發會長詢問黃天麟國策顧問,應可獲得更清楚的訊息。

三、社團合法登記最近因應「手護台灣大聯盟」、「511」、「台灣制憲運動」等三個組織結合成單一團體一事,同時配合進行申請登記作業(共進行五次全國連署團體暨共同召集人會議進行討論)以前未何遲遲無法登記,有現實上的困擾(含李前總統的身分等)稍待在第六點將有簡單說明。511網站內有一欄為「三年來的成績單」,說明這三年來我們曾努力過的事,我們所做的工作,可接受社會公評。

四、511在第一年(2002)總共花費230萬(含所有宣傳、活動、遊行等),遊行人數35000人,第二年(2003)全年共計花費1500萬(含宣傳、專案、遊行等),遊行人數175000人,第三年(2004)兩百萬人手牽手活動,僅手護台灣大聯盟支出費用為8千萬(不含民進黨競選總部),自七月起為籌備「1127百萬人點燈」全國性活動,511辦公室人事費逐次增聘辦公人員至今為三十幾萬,我們也願意接受社會比較,如「群策會」、李登輝之友會(含全國各分會)、台聯黨中央黨部、民進黨「社發部」、台灣醫界聯盟等的人事費用、宣傳效益、和工作成績,相信各位自有定奪。(民進黨2003年高雄1025公投大遊行,秏資3000萬)

五、511行銷公司案是由511採購小組(由幹部和莊柏林律師所組成9人小組)討論後(經兩次正式會議),所作之共同決定,會中並決議公司成立之後,聘請莊柏林律師擔任監事,公司申請作業雖已於12/20完成,但因為「228百萬人點燈」活動繼續舉辦的可能性已大為降低,故公司所有作業(含資金)均未正式動用511原有經費,特此說明。

六、不管是我本人,或是其他傳統社運界朋友,都經常保有隨時站到不公不義單位或人群的前面,直接詢問和了解真相的性格。我想,有勇氣站在中華民國總統府前,要求建立台灣國的社運界朋友們,也應該能夠走到511辦公室來(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11巷7-2號),511辦公室人員願意為各位解答疑慮,做得不好,我們謙虛改進,準備不周,我們虛心檢討,如果您和您邀請來的朋友們在離開辦公室以前無法獲得滿意的答覆,那就儘管公諸於世,讓511辦公室接受社會公評,否則的話,您在未曾和我們當面了解所有疑慮前,就公諸於世您個人的「部份見解」,相信若是蕭志如兄所提供的資料,恐怕您也難脫損他威名之嫌。

最後請助理小姐設法邀請其他網友,和關心511台灣正名運動聯盟的朋友,和辦公室約時間,我們願意為大家做完整的說明,也希望日後有任何對於511指教的地方,請直接來訪,我們絕對會做詳盡的服務,也請各位朋友相互轉達到511辦公室瞭解事實的權利,我也不再於網站回應不願意了解真相,而逕自散佈的任何消息,謝謝!
手護台灣大聯盟511台灣正名運動
總部辦公室主任 王正中
02-257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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