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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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愛台  於 2004/12/20 00:44
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我們可以來推理如下:

1.【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說只要該名【反統一】訴求炸彈客.在未傷及任何人,而且連續攻擊四次以內,並寫信威脅警示哪裡有放炸彈,即可享有十萬元交保的【前例】?..........因此,可以反推證明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實在有冤枉!以高寶中的案例,理論上,只要繳出32.5萬元,即可依比例原則出獄,不是嗎?

2.【法律初一.十五不一樣】∼也許楊儒門的承審法官,沒有月經來朝現象,況且是首例,所以不得交保,甚至有被判死刑.無期徒刑之虞.......誰教他被逮得不是時候?反觀,同類型案件,更具爆破殺傷力的高寶中案件,十幾桶瓦斯在停車場引爆,竟然得到十五小時後交保禮遇?我只能大膽推測丁蓓蓓法官月經來潮,不耐久審........而速審速放?

3.【人種不同,判決有別】∼楊儒門為台藉人士,在在台支那人眼裡向來低賤?所以遠不如高寶中的支那純種優越,更何況訴求【反台獨】!乃大支那雞排粉大支民族終生的神聖使命!以此政治與種族觀點切入........可證明丁蓓蓓法官的判決,完全符合呼應大支那雞排粉大支政府新法【反分裂國家法】的施行?所以有【人種不同 判決有別】?.........我心裡突然想著【楊儒門乃台灣人...再度同情你這位衰小台灣民族,你實在有夠衰∼為什麼你老爸不是來自大支那雞排粉大支國?也許判決的待遇就不會差那麼多啦!】

4.【台北支那城律法不同於台澎金馬淪陷區】∼當然,以大支那民族的觀點,全台灣或許只有這個城市,精神上隸屬於大支那共匪國,所以早再三年前該城市長,在世界女足賽中,驅動警力拉扯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卻放任五星旗在場內飛揚...........以此政治導向準則?似乎也是促成 丁蓓蓓法官追隨英主,鞏固領導中心,堅決支持【反台獨】訴求?所以是台北城民活該是反台獨武裝鬥爭份子,練習放炸彈的絕佳練習場?.........

是非公斷如何?.........人民的眼睛雖然雪亮!但是有夠屁用啊?

歡迎大家加入推理假設。。。呂副總統說的【不信真理喚不回!】∼


NO:1863_1
F-22  於 2004/12/20 01:42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Hi there:

I totally support you and have the same feeling as you have. But I have a suggestion for you: Coule you take the second hyothesis away? Because I think this hypothesis will block the support from female supporters; even they are in deep-green side.

Thanks for your investigation upon finding out this judges name. She must be in deep-blue. She is a loser.


NO:1863_2
恆愛台  於 2004/12/20 02:52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F-22君

如果不以此狀態推理之。。。

我實在想不通為何如此急躁放縱這等重大惡行的罪犯?

不用更荒誕的假設,又如何解釋?

人家也許真的急著去7-11買衛生棉嘛。。。。。而不耐久審?

如果實情如此∼我發誓我會原諒她! ^+++++^


NO:1863_3
L/P  於 2004/12/20 04:54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應該把反獨炸彈客移到高雄審理

NO:1863_4
海外人  於 2004/12/20 06:53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我現在覺得楊儒門的鄉親門出來抗議是正確的.

也許應該發動更大的抗議行動才對.至少也要要求

把案子移到那位判決可以交保的法官手下審理才對!


NO:1863_5
台灣水牛  於 2004/12/20 08:08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只要做了案~說是因為反台獨、反ㄚ扁~就算滔天大罪~一樣可以交保!
法官的養成教育~不是有問題~而是低級養成.................

NO:1863_6
楚劍  於 2004/12/20 10:34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恆愛台 桑,

交保理由之一,

...未經常出國...,

何謂經常?

五年一次?
一年一次?
半年一次?

還是跟你的理論一樣,

一個月一次?


NO:1863_7
南嘉生  於 2004/12/20 11:41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這句話也適用在台灣人身上。

最近兩個炸彈客事件引人注意,一個是楊儒門的白米炸彈客,一個是高寶中瓦斯桶炸彈客。前者被推繹為執政黨經濟政策不好,導致弱勢農業發展受困所做的社會現象反映,得利的是泛藍軍。後者被稱為是反對台灣獨立的反應,最後以更低的錢交保。得利的依舊是在野黨。台灣農業的問題,雖然可以將責任歸給政府、民進黨,但是犧牲農業是國民黨長期的政策,不是民進黨。現在台灣農業發展會更困難,與一些中國的農產品進來有關,而這又和在野黨偏統、主張和中國三通關係密切。整個台灣農業發展問題的癥結點在中國,應該負較大責任的是泛藍軍,但大家都將責任歸給民進黨。高寶中的「反獨」是政治訴求,但他以傷害無辜大眾為主,且有引爆,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的。結果被以十萬元交保。相較於之前的白米炸彈客。瓦斯桶炸彈客的危險更大,但一個不得交保,一個卻可以交保。難道反獨就可以享有較好的法律優待嗎?「反獨」若可以是一個政治事件,那麼訴求社會經濟敗落的白米炸彈客更應該受到重視與可憐。如果白米炸彈客的交保與不交保可以推為「史無前例,交保與否,無所依據」。那麼瓦斯桶炸彈客就沒有這樣的藉口,畢竟白米炸彈客發生在前,瓦斯桶炸彈客發生在後,前者情形較一般,後者較嚴重,後者的條件只有比前者更嚴才對。精確的說,我們有理由認定瓦斯桶炸彈客的承審法官有「歧視、偏見」的傾向。我不贊成網友恆愛台大大將省籍差異放入這兩個案件去比較,但比諸以往涉及政治事件時,許多法官的一些反應,我不得不懷疑,省籍與政治偏向確實影響法官,至少是這一位丁法官(正確的講法應該是推事)的判決。

難道台灣本省人天生要被歧視與自我歧視?高寶中的事,後來又被查出有玩股票輸兩千萬的問題。誰讓台灣的股市不振,要不是一大堆台灣資金往中國跑,甚至借錢到中國,又不還本國的借貸,台灣的股市也不會這樣。難道這一位高寶中先生看不出他輸股票的原因?他如果覺得中國那麼好,為何不移民中國呢?我謙卑的不敢強烈指責泛藍軍要為高寶中的現況負責任,但誰會可憐我那樸質的同胞,他們的努力都被別人強取豪奪,但他們卻又將責任放在不該負此責任的人身上,並放縱元兇。

楊儒門該關,那麼高寶中呢?反獨可以寬容,那麼農民的苦呢?越接近台灣這一塊土地的越卑劣,越歧視、羞辱這一塊土地的越受到優遇。而這一切的一切,其實不是來自台灣,而是海峽對岸的很多做為。而這一些做為,許多甚至是泛藍軍的政黨政策、立委與支持者所為之事,結果,所有的過錯都要「台灣」,所有與台灣這兩個字有關的人去負責,台灣、台灣人與台灣本土政權。

當許多人已經公然要讓台灣更慘,結果許多台灣人,不管本省或外省,還是拍手叫好。外省人還有他媽的一點爛道理,本省人呢?難道自我羞辱是你性格中的重要因子嗎?

看到這一次的選舉結果,又比較一些本省人、外省人,愛台灣與不愛台灣的處境,我只能說,難怪台灣本省人會被看不起。「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既然如此,又何必可憐他們呢?

台灣人的悲哀,導因於他們應該悲哀。


NO:1863_8
有夢最苦  於 2004/12/20 13:08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角色扮演,內文刪除.

本篇內容經論壇管理編修於2004/12/21/14:55


NO:1863_9
Picky  於 2004/12/20 13:39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 其癥結就是你陳水扁太軟弱了無山小路用被兩顆子彈嚇壞了!

你用這種情緒用語,我也只好以情緒反應。
有夢最苦挨兩槍,再筆直的給我走進醫院大門。


NO:1863_10
蘭陽醒獅團  於 2004/12/20 13:43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這名法官又是那種“可愛型”的嗎?

NO:1863_11
新生  於 2004/12/20 13:58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這句話本來就是只適用在台灣人身上!!
看看八樓的這位仁君語言.不就即可印證..
放炸彈的二人.不管省籍如何拘押或交保分明是法官的責任.何必需要自行去分出省籍來數落台籍.
泰半的擁綠者沒出來投票 其癥結真如所言就是陳水扁太軟弱了無山小路用被兩顆子彈嚇壞了嗎??所以也以至於第六屆選出來的新科立委更爛更黑金!
擁有85%的台籍選民投票率的低落.該怪的是自己.取人走路工賣票投給於那些黑金候選人.該怪的也是自己.一票在自己手上不思該用選票來教導那些政治人物.反倒是被媒體被小錢牽著走.
這些可憐之人好像從來不曾反省自己.反而只會一味的怪罪別人之可惡心態.才是世界奇蹟吧!!(牛牽去北京還是牛)
台灣三亂.媒體.國會.法院.這不是早已存在的事實嗎.問題是這裡的公民有把握過可以改造的次次機會否!?如果沒有.最該怪的不是他人.是自己!!

NO:1863_12
魔流劍炎槁刀  於 2004/12/20 14:23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以陳文茜式的理論
是不是也可以合理的懷疑
是不是連宋郁三個老頭自導自演.
丁蓓蓓法官與連宋郁三個老頭為求勝選合謀演出炸彈客案


NO:1863_13
我愛台灣  於 2004/12/20 18:57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為什麼爛軍的地方選舉還是佔優勢!大家沒去想想嗎?
地方的派系,個人事業的利益,還有台灣人情的包袱,再再都顯示爛軍的長期綁樁~
要過半不是不無機會端賴執政高層要不要斬斷爛軍的地方命脈!
罵那些挺他們的選民也是於事無補因為他們也是既得利益者,不是嗎?
一般的小老百姓能改變爛軍這隻超級變形蟲的威力嗎~~~!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再不辦~還是這樣過日吧.....!
~~~台灣的悲哀~~~爛軍真厲害~~~

NO:1863_14
野麥  於 2004/12/20 19:00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恆愛台
你的推論已經明白岐視女性
照你說法 那李子春楊大豬又是怎回事

難怪台灣人被人瞧不起
因為假支知道
「有反統一炸彈客功擊丁蓓蓓的坐車與住家時」永遠只會是一種「假設」
台灣男人受到再大的侮辱也就是摸著自己鼻子操幾聲「幹×娘」再做幾個阿Q式想像
隔天太陽依舊上升 台灣人依舊是台灣人

此次選後我常在反省台灣人的性格,想到底就是犯賤,賤骨頭,今日看到樓上南嘉生文雅的說法原來是「自我羞辱是性格中的重要因子」。
比如台客一語 多少本省子女也跟著在用而不覺得羞辱到自己 就算外省後代 即使國家的名字不認同叫台灣 但好歹在台生在台長數十年而且多的是和台灣以外其他任何地方並無實質關係 竟能完全對臺灣毫無感情 把台字拿來做為鄙視嘲笑用語全然沒有自己也被罵進去的感覺

又如母語問題,台灣人最常把責任推到國民黨禁在校禁說母語政策,但國民黨沒辦法禁止台人在家說母語吧,父母不能要求子女在家說台語嗎。又有人說國民黨在各管道上灌輸台語沒水準的概念,是了,當台人聽到自己父母說的話被人岐視時,多數的反應竟然是接受而不是生氣,反感,多麼有親情有尊嚴的民族。即使父母是農工階級,做子女的竟看不到他們的辛苦反而只聽到別人說的「沒水準」。看到選舉時北部投給中國黨的票數多那麼多,這裡頭有多少人曾想到他們自己的父母親戚在南部仍過著資源分配受到岐視的日子。連父母子女至親親情都繫不住台人的自我尊嚴,真是賤到骨子裡去了。


NO:1863_15
七殺樓主  於 2004/12/20 19:23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南嘉生兄

你點到台灣人的死穴啦 



NO:1863_16
七殺樓主  於 2004/12/20 19:24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野麥

說的粉好∼
拍手


NO:1863_17
abt  於 2004/12/20 20:52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離題刪除。

本篇內容經論壇管理編修於2004/12/21/00:06


NO:1863_18
台莉  於 2004/12/20 21:39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從立委選後就失望到現在...非常贊成台灣人民真的戲賀...

令人失望的國會2000年如此,2004年還是如此.

令人失望的法院,只要是說要炸總統,反台獨,對社會不滿,犯罪都有理,即便是被抓,都會以最快速的速度交保. 充斥藍教徒的法院與法官...

很不想上來,看到那麼多網前前輩談了這麼多, 台灣還是沒啥長進...對台灣人真是失望透了.


NO:1863_19
KSC  於 2004/12/20 21:50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台莉,痛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
雖然仍然不盡滿意,但是司法的中立性仍然有進步!
否則,也不會有[真調會的釋憲],[當選無效]的藍軍敗訴,台灣是有長進...台灣人還是有希望的!
多多充實自己,在基層下功夫;台灣人會出頭天的!

NO:1863_20
■臺灣■  於 2004/12/20 23:26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請網友另用網名.

本篇內容經論壇管理編修於2004/12/21/14:57


NO:1863_21
恆愛台  於 2004/12/21 04:04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楚劍兄

我比較在意的是【判例】。。。如此荒誕的判例∼分明是製造國家動盪不安!

台北市的法官.....我常揣測他們的經常用語【就是要這麼幹!你又奈我何?】

陪審團制度是啥麼碗糕?.....我猜法務部長和司法院長∼沒爛鳥FIRE大支那系統檢察官和法官!

人家裡子春亂喜歡調阿扁總統來夾懶蛋∼∼不是嗎?
上回是哪個法官調阿輝伯總統夾懶蛋啊?真夭壽!讓台灣老人家總統罰站幾個小時?

人家小馬哥淹死32人.花了一千五百億重建捷運.......都不用出庭說?


NO:1863_22
恆愛台  於 2004/12/21 04:18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野麥 小姐

阿我就像在上千度高溫油鍋前,思索著如何油炸這隻大支那雞排粉大支的產物.......

首先,我必須承認我很怕死!萬一油炸不成?反而是油濺了自己滿頭包,吾等小小出一雞嘴的三腳貓,又如何抵擋人家手持六法全書,從第一條給偶判到最後一條?您可以想一隻小貓.....該如何撕咬一頭母象較妥當?

在法理下,又要不忌諱直指這頭母象尊號[以示勇猛],拔牠象牙又要閃法律縫......免遭司法象腿踐踏?
您該承認難度很高吧?才閃了腰低空掠過象鼻.....沒想到竟踩到【女性主義】的坑洞?欸~~~同情一下,我的處境好嗎?皮皮陣柳∼∼∼

【假設】您肯平心靜氣回想這等慢鏡頭......一隻小貓在一頭大象前,起火燃著油鍋,又墊著腳尖,一手拿著油鏟,另一手捉著象鼻,這情景像不像卡通影片的劇情?而我只是因不平之鳴,聲討這件犯下【不特定對象殺人之連續故意罪犯】被惡意縱放?........蓋生氣!!!

延續上面的劇情.......我只剩一隻單薄的貓腿,還記得吧?~~不慎剛好踩在閣下【歧視女性】的窟窿?
阿您要我這麼懦弱的男性如何是好?.........請您【假設】我這隻三腳貓,真的只有兩隻腳,可以嗎?

至於撤幹拉譙。。。。。我實在是動未ㄉㄧㄠ/啦!不過∼∼有一點我很不諒解!。。。
她ㄇㄇ的台北市民全死光啦?.....人家製造炸彈威脅殺害你們坐捷運.上101大樓∼∼
台北人你們都無所謂喔?.............喵!∼台北市人可以合理的懷疑已經靈魂上死亡半數以上?

經閣下指導已經改進X為【喵】。。。。。謝謝指教!


NO:1863_23
恆愛台  於 2004/12/21 04:24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萬一台北市民的親人正好葬身火窟?】。。。。。

吃麥當勞 欣賞傑作
烈焰升空後看警消救火 才悠然搭車離去

記者劉慶侯,張文川/新聞幕後

「反台獨炸彈犯」高寶中在警訊中透露,一二0九爆炸當天,他還在爆炸地點鄰近的一家麥當勞速食店內吃飯,就近觀賞自己的「傑作」後,才搭野雞車潛藏回台中。

警方調查,高寶中今年十月底決定要犯案後,便積極學習製作爆裂物,並構思做案的全般流程;期間,他為評估計劃的可行性,十一月下旬,刻意搭車到台北車站,步行觀察置放爆裂物的各個地點。

十一月九日中午,高寶中騎車外出,看到「倉庫出租」的招牌,下車議價,以一萬五千元向洪姓屋主承租福上巷一處倉庫,作為犯罪據點。

高嫌籌備就緒,準備「開張」,先打電話向台中市河南路的瓦斯商行叫貨,嘗試切割瓦斯鋼瓶的噴嘴,失敗後,逕行丟棄甘肅路,福上巷一帶的草堆,翌日,再打電話向另三家瓦斯行叫貨,送來十一支鋼瓶,分散叫貨,是為逃避警方追蹤;事後看來,白費心機。

十二月三日,高嫌赴桃園中壢的姐姐家,準備返回台中時,順手將他預寫好要寄給電視台的恐嚇信,就地投遞,這一招,故意製造歹徒與桃園地區有地緣關係,企圖誤導警方,看來也沒產生效果。

十二月五日,高寶中將瓦斯鋼瓶裝上「連動引爆裝置」,凌晨,行經大雅中清路二段,發現停在車場內的一輛廂型車沒有防竊設施,就竊車藏放;十二月七日,高寶中另外租賃一輛廂型車,把大批瓦斯鋼瓶,汽油,爆裂物,陸續轉運至贓車上。

十二月九日上午八時十五分,高嫌開車抵達台北車站,將車停入西側停車場後,步行至公園路富邦證券,便利商店打電話約快遞人員,十一時許,再轉往台北車站北三門,南二門二處,置放三個爆裂物。

十二時,高寶中趕往停車場,點燃備好的線香以啟動「連動引爆裝置」的引信,隨即至附近的麥當勞內等著看好戲。

約三分鐘後,廂型車內外溢的瓦斯及汽油,被引爆後烈焰升空,高寶中還躲在餐廳一面悠閒用餐,一面觀賞警消救火,直到下午一時三十分才搭車回家。

「反台獨炸彈犯」費盡心機,極盡掩飾犯行,但在警方的科學辦案之下,無所遁形,一切白費心機。


NO:1863_24
TV037併欄  於 2004/12/21 09:36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台衛兵  於 2004/12/20 23:11
廣播上有人想要殺了「法官丁蓓蓓」!

今天聽廣播上,已經有人嗆聲(辜隱其電台、節目)「若高嫌再度犯案…」傷及無辜,他一定找上法官「幹」掉她。
大家聽聽看,多麼令人驚悚e言論、情緒激憤?如此社會豈不更亂,股票大跌?追根究底,始作庸者是「白米犯」,追隨者是「反獨犯」高寶中,而法官丁蓓蓓正是「庇護犯、鼓勵犯」。

今天最諷刺e是,白米炸彈犯一到法院就羈押,不能交保;而犯罪情節更大e「反獨」炸彈犯,卻輕易交保。輿論上已經有人懷疑這e法官一定是泛藍,否則為何交保?姑且不論這法官e政治傾向為何,如此明顯e危害社會安全,居然以遷強e理由、片面認定其「不會再犯」予以交保,法官難道不知道面對重大社會事件,她要擔負這種「未知」e責任?

我們要正告丁法官,若明天出現「促獨反統」炸彈犯,在老K中央黨部引爆,妳要負起很大e責任。

最後我要再一次諷刺統霉,把所有跟有利於支那、反民進黨e犯罪行為,統統叫做「客」,比如「偷渡客、白米炸彈客」。因為偷渡是「利支、害台e…」,反民進黨政府e行為也是,所以都叫做「客」
。嚴重混淆台灣人e價值觀念,輕忽偷渡所造成e危害。我也懷疑民視新聞稱呼「中國偷渡女子」這種「中性名稱」,是為了討好泛藍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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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867_1唉喲  於 2004/12/20 23:44
Re:廣播上有人想要殺了「法官丁蓓蓓」!

按照丁大法官的邏輯,反正只要沒有炸死丁大法官,就算被逮到了,也不算是傷及無辜,也不算有明顯黨派色彩,更無串證逃亡之虞,十萬塊錢就可以輕鬆交保。同樣的,另外一個人也可以幹同樣的是,頂多準備個十萬塊,直到成功為止。丁大法官,您的判例真是好處多多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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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867_2黑白講  於 2004/12/21 00:56
Re:廣播上有人想要殺了「法官丁蓓蓓」!

你瘋了嗎,民進黨支持者的水準就是被你這種不知所云,有被害妄想鉦的人給拖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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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867_3Kanata  於 2004/12/21 01:10
Re:廣播上有人想要殺了「法官丁蓓蓓」!

人家一樓跟欄主只是開玩笑諷刺而已,你二樓在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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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867_4黑白講  於 2004/12/21 01:24
Re:廣播上有人想要殺了「法官丁蓓蓓」!

第一,開欄者有反台獨沒事,是不是法官政治立場的關係,很基本的一點,要質疑應該去從行為面去討
論,來評論這個行為然後交保到底適不適當,你扯上因為政治立場的質疑,你有理也變成偏激,泛藍支
持者看到了,恐怕只會想現在法院可是你民進黨開的,自然把你打入偏激不知所云的一群?就算你能證
明法官擁有國民黨或親民檔黨員證,以邏輯而言,也不能就因此推斷這是法官讓所謂反台獨的炸彈客交保的必然因素。
二,什麼叫統媒?我看這個版的人超喜歡用這個字眼,這是你們象牙塔世界的名詞?只有你們看得懂,統媒是只有報過你們覺得偏藍的新聞,就叫統媒?還次你們不爽就看個帽子,反正深綠支持者也只會這耍誣賴的招數。再來,你諷刺的,一點意義都沒有,既讓人看不懂你在說什麼,也覺得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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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867_5玩弄文字  於 2004/12/21 03:32
Re:廣播上有人想要殺了「法官丁蓓蓓」!

第一
此人諷刺的方式並無不妥,因為丁法官已經給人「法院可是你反獨派開」的印象,她可以做如此裁決,別人為何不能批評?這種程度的諷刺言論都無法接受,原因恐怕是你自己本身的政治立場問題。
第二
批評別人用統媒,自己卻用「象牙塔」一詞,這豈非你不爽也看個帽子,反正反綠支持者也只會這耍誣賴的招數,你說是不是呢?
第三
既然看不懂諷刺在說什麼,也覺得無聊,那為什麼還要回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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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867_6榆林  於 2004/12/21 04:47
Re:廣播上有人想要殺了「法官丁蓓蓓」!

危害社會民眾自由安全的罪嫌, 沒有道德的譴責, 沒有法律的制裁, 又有媒體的吹捧
難怪社會會亂. 只要臉皮厚心地黑必能無往不利.
又有無恥立委的好榜樣, 李慶安的舔耳案把塗醒哲以及社會搞的烏煙瘴氣, 卻不必承擔後果,
邱毅這個教授從三月鬧到五月, 也是沒事, 何智輝, 柯俊雄...也都選上立委了,

我們怎樣教育我們的下一代? 更可怕的是選給這些候選人的人很多是中小學教師教授,
他們給社會大眾的教育是什麼? 中國人的厚黑學!!!


NO:1863_25
桃園客  於 2004/12/21 10:44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台灣還離成熟的法治國遠了
林重模率人到台北地院抗議 猛則猛矣
但也只能抒發情緒而已
若要解決此種畸形現象
修法增訂及時抗告制度 加強檢審雙方的責任
更重要的是 對於重大疏漏的事後嚴懲 不適任司法人員的汰換
都刻不容緩
不然以後槍擊犯滿街跑 炸彈到處爆
台灣人如就真是係後


NO:1863_26
J  於 2004/12/21 12:16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看樣子
又多了一位『李子春二號』
這算是病毒症候嗎

NO:1863_27
非常痛苦  於 2004/12/21 12:56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from 211.72.227.16

角色扮演,內文刪除.

本篇內容經論壇管理編修於2004/12/21/14:55


NO:1863_28
KSC  於 2004/12/21 20:36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雖然仍然不盡滿意,但是司法的中立性仍然有進步!
否則,也不會有[真調會的釋憲],[當選無效]的藍軍敗訴,台灣是有長進...台灣人還是有希望的!
多多充實自己,在基層下功夫;台灣人會出頭天的!<<

台灣人還是有希望的!看看下列兩則消息吧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黃自強台北二十一日電)炸彈犯高寶中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十萬元交保,經台北地檢署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在完成分案程序後,不到一天即對這起全國矚目案件開庭,並撤銷原審裁定發回更裁,依規定,北院收到高院裁定後,須重新分案審理,傳喚高寶中到庭。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二十一日電)行政院新聞局今天表示,美國自由之家 (Freedom House)公布二○○四年世界各國自由度評比報告,台灣持續被評為全世界自由國家之一,台灣「公民自由」也由過去所列「二級」升級為最高的「一級」。


NO:1863_29
台莉  於 2004/12/21 20:49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謝謝KSC還是很積極在為建立信心而努力....看了你的貼文,心情好些...台灣有點希望了.

NO:1863_30
台中青年  於 2004/12/21 22:00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依規定,北院收到高院裁定後,須重新分案審理

意思就是法官換人,不是那個丁女士了吧...

至於換的是怎樣的一個法官,就拭目以待∼


NO:1863_31
楚劍  於 2004/12/21 22:19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dec/today/today-fo6.htm

反獨炸彈犯交保 檢方今抗告

〔記者蘇恩民、劉志原、賴仁中╱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指出,法官裁定交保理由書中,完全引用被告單方面的辯解,相信高嫌並非「政黨狂熱份子」,且犯後深表悔意,據此認定應無串證、滅證與再犯之虞;此一認定與檢方偵查結果迥異。........

========================

恆愛台 桑,

法官丁蓓蓓,
即然相信高嫌並非「政黨狂熱份子」.

那不就是無特定政治性理由,
只想濫殺無辜,
製造恐怖嗎?


NO:1863_32
楚劍  於 2004/12/21 22:26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昨天12月20日,
自由時報3頁報導.

北市中正區 最驚爆.

......目前還有發生在今年五月卄日總統就職典禮當晚七時許的公園路沆動廁所爆炸案,
尚末偵破.

------------------------

桃園客 大大,

現在至少還有二個以上的炸彈犯在滿街跑...



NO:1863_33
清水  於 2004/12/22 03:32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汽車炸彈犯交保後 未回台中老家 2004 / 12 / 21 (星期二)

【民視 】 汽車炸彈犯高寶中遭法官裁定十萬元交保後,幾天來下落不明對外失聯,基層辦案員警聞訊雖然深表震撼,但也只能尊重司法,不過,檢方已經增列他有殺人罪嫌提起抗告,冀望能說服高院發回更審。

檢方聲押高寶中,不過,法官裁定十萬元交保,高寶中走出看守所笑容滿面,不過,從這一天過後,他就再沒回過台中老家,現在連警方都找不到他了。

從十二月九號汽車爆炸後,警政高層下令限期破案,刑事局、台北市刑大、鐵路警察局等十幾個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壓力大,八天來不眠不休,投入上千人次查訪過濾,案發後第五天,鎖定住台中的高寶中跟蹤蒐證,第八抓人,案子破的漂亮。

警方說,十一桶鋼瓶,每個重二十公斤,是不是有共犯幫忙,這點要查。

另外,現場查獲製作材料數量龐大,加上他又丟棄作案用的口罩和帽子,有湮滅證據、再犯之虞。

況且高寶中將汽車炸彈放在停車場,顯然有「不確定殺人的故意」,涉及殺人罪嫌。

種種跡象看來,為了大眾安全,檢警都認為應該要採取「預防性羈押」,但法官最後還是依法交保,沒有限制住居,北檢決定提出抗告。

人放了,檢警搖頭、民眾驚訝,製作炸彈的細節與動機就此打住,後續偵查根本無法進行。


NO:1863_34
苗栗後生  於 2004/12/22 04:10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恭請高寶中及賴注醒此類愛國人士回歸中國貢獻祖國
參與中國政府反恐行動以暴制暴壓制東土耳其斯坦獨立運動
以免住在台灣懷才不遇浪費炸藥子彈危害台灣人生命財產安全

NO:1863_35
桃園客  於 2004/12/22 09:37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楚劍大大
經您提醒 更增加了對台灣現況 及未來的憂心
難道真要走向伊拉克 或是北愛的後塵嗎?
難道炸彈在街頭 在車站爆炸時 會只炸支持台獨的人嗎?
真不知那些人是怎麼想的
林重模大罵法官吃屎 確實是說出很多人的心聲
應該建議國安局介入此事
詳加調查是否有龐大的集團策動此類事件
是否有第五縱隊從中搞鬼
還國家一個基本的安全空間

所幸高院有黃瑞華法官這樣的司法捍衛者
台灣還是有機會的

苗栗後生兄:
我覺得若你說的那兩人所認同的祖國無疑是中國
那在台灣搞得天翻地覆 腥風血雨
不就是在報效祖國之恩嗎?

台灣的自由評等列入世界第一之流
那又如何
台灣人根本尚未有資格享受這種自由
因為若是無節制的自由足以導致混亂 足以造成毀滅
那只是給諸多罪惡假自由之名而橫行吧

以下轉貼自2004.12.22自由時報

高等法院裁定書指出,被告高寶中計劃周詳、心思縝密,更利用「媒體嗜血性格」以製造社會張力,遂行製造恐怖活動及社會傷亡的結果。

裁定書指出,高寶中使用的工具、材料繁多,動用瓦斯鋼瓶達十一桶,汽油有數桶,搬運、組裝都很耗體力,他有無足夠智慧、體力,獨自完成計劃而無共犯?令人存疑;台北地院認為高寶中不會湮滅事證、勾串共犯,有武斷之嫌。

高等法院表示,高寶中製造爆裂物的殺傷力極大,對社會造成有形、無形的損害,更「千萬倍」三輛於爆炸中全毀的汽車;高某犯行已可能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製造重型爆裂物罪,或意圖供自己犯罪之用,屬於刑度七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的重罪。

此外,高寶中放置炸彈地點,屬旅客聚集眾多,車輛進出頻繁的台北火車站,威脅公眾往來安全,甚至可能造成死傷,這部份涉及「殺人未遂罪」,其法定刑是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也屬重罪。高寶中承租的工廠,被發現可製作爆裂物的工具、鞭炮、線香及引信等,高某是否就此罷手?已無再犯可能?這些疑點仍有待檢方釐清。

高院指出,高寶中犯後表示認罪後悔,願向社會大眾道歉,自稱個人不是政黨狂熱份子,台北地院僅因他這些「感性的自白」,就輕信他不會再犯,並不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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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籲建立即時抗告

記者孫友廉╱專訪

高等法院昨天下午作出撤銷高寶中交保裁定,合議庭的審判長黃瑞華表示,她支持應建立起「即時抗告」的機制,才能及時補救若一時疏忽給予被告交保的失誤,避免如槍擊要犯薛球獲准交保後,逃亡在外接連犯案,繼續危害社會的案例再度發生。

黃瑞華表示,由於本案案情尚屬單純,因此前晚六時許,合議庭分得此交保抗告案,三名法官立即展開評議,近半小時就達成共識;其中受命法官是利用前天晚上至昨天早上未開庭時間,依據相關卷證,撰寫裁定書,昨天下午再交給她,進而完成,並於晚間六時三十分對外公布裁定結果。

對於被告高寶中的犯行觀察,審判長黃瑞華也說明了合議庭的判斷,認為高寶中的計畫非常周詳,心思細密,除先竊取他人廂型車,再租用車輛取得車牌,懸掛在贓車上,避免查緝;此外,高寶中更寄快遞通知媒體,有意製造社會恐慌,造成社會人心惶惶的陰影。

黃瑞華強調,台北地院作出被告高寶中以十萬元交保的裁定,除各方反應激烈,社會更是沸沸揚揚,因此他們認為受理抗告案的高等法院,應及時表達意見,讓外界了解,以便早日平息紛爭。

她指出,如果能建立起「即時抗告」制度,讓受理抗告案的高等法院能於二十四小時內再作出裁定,否則若有不同意見,也來不及進行任何補救;尤其每當檢院為了被告是否羈押一而再、再而三起衝突,久久未能平息,深深傷害的都是司法。


NO:1863_36
苗栗人  於 2004/12/23 16:55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至少是這一位丁法官(正確的講法應該是推事)的判決。
南嘉生兄:
目前已無「推事」一詞,均已正名為「法官」。

NO:1863_37
abt  於 2004/12/23 19:05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丁蓓蓓法官,趕快祈禱吧!

>>棄保潛逃? 高寶中失約未出面說明

炸彈犯高寶中交保後一直沒有回家,讓外界質疑他有棄保潛逃的可能。在親友的協調下,高寶中向媒體約定23日中午出面說明,但最後一刻他卻又躲起來,連累他的太太頻頻向外界道歉。已經交保五天,一直沒有回家的炸彈犯高寶中透過家人向媒體表示,23日中午將回家對外界說明他這幾天的狀況。不過,就在大批媒體依約前往時,等到的不是炸彈犯現身,而是他的太太半掩著門向外界道歉。高寶中不是第一次操控媒體,他於犯案前先寫信給媒體,交保後又躲在親友家,卻在22日聯絡媒體表示要闡述自己的心情。高寶中的家人受到他的連累,這幾天幾乎不敢在白天出門,就怕遇到鄰居指指點點。高寶中以10萬元交保之後引起社會議論紛紛,高分院不但因此裁定發回重審,而且訂在12月30日由台北地方法院重新開庭審理,高寶中會不會出庭還是個問號。 <<


NO:1863_38
係赫  於 2004/12/24 11:34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from 211.72.227.22

TV037註:

網友如果一直變換版名,本來就是以版規處理.如有冒犯,還請見諒.
但我們有我們的堅持.

本篇內容經論壇管理編修於2004/12/24/11:59


NO:1863_39
台莉  於 2004/12/24 12:22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還有人理會高寶中嗎?
只要統媒不理會,還有人理會這件事嗎???

NO:1863_40
越來越多  於 2004/12/25 01:38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台中青年  於 2004/12/21 22:00
Re:假設有【反統一】炸彈客∼攻擊丁蓓蓓法官的坐車與住家時?

**依規定,北院收到高院裁定後,須重新分案審理
意思就是法官換人,不是那個丁女士了吧...

至於換的是怎樣的一個法官,就拭目以待∼

***********************************************

台中少年仔 ! 別期望太高喔 !

搞不好換了個法官 照樣給你來個交保候傳 ! 那你又能如何ㄋ???

若這樣下去 把人民惹毛了 搞不好就會有人把高寶中在當庭廣眾及媒體之前 當場給他一槍
讓他腦門開花 ! 如果這樣 那我看司法審判也免啦 !! 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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