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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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彈  於 2004/12/10 22:41
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記得大選前陳水扁總統說:要透過公民投票來制憲,並希望二○○六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以公投來催生新憲法。
陳總統一向主張海峽兩岸一邊一國,並認為積極推動公民投票和催生台灣新憲法,都是台灣民主和憲政改革的一部分。陳總統的思維,讓【導彈】相當欽敬,相信所有台灣本土意識人士,都有雀躍之感。
320大選後,因泛藍國親的質疑及不承認敗選,接二連三的社會動盪接踵而至,族群撕裂、國家認同分歧也嚴重擴大。民進黨青壯派立委因而強調民進黨就是中華民國的執政黨,也提出新文化論述想法,強調多元包容,包括中華文化、日本影響的文化、原住民文化與新移民的文化等多元風貌,來形成新台灣文化,擬以此來統合國族與國家認同。
於此同時,對岸的中國智曩與領導人也在建構「統一法」及默認「中華民國」的存在。然而對岸的「中華民國」認知,其前提是:不得設定「中華民國」的領土僅限台澎金馬,也就是說「不重疊的兩個中國」是不容許的。這等於是延續國共內戰,將台灣問題預定為內政問題。中國也借助美國來壓制日漸抬頭的台獨聲浪,連民進黨新潮流系的大老吳乃仁也說台灣現在政治環境,沒有「制憲」這個條件。
國策顧問獨派大老辜寬敏則是提出:「國號公投」三個選項,分別是「台灣」、「台灣共和國」以及「中華民國」。並說出重話,質疑台灣究竟是需要一個堅持的總統,還是一個「八面玲瓏」的總統?
如此一來,陳總統的海峽兩岸一邊一國主張,將面臨內外交迫的困境。表明立場與推動立場,對台灣來講畢竟是「知易行難」,現實總是殘酷的!
台灣的困難就在「主權模糊不定」,但是台灣最不應該的是自稱自己就是「中華民國」,這是不切實際且自欺欺人!目前對岸中國也準備以「中華民國」來引台灣入甕。
【導彈】認為:
1、台灣現在「不是個明確的國家」是事實。
2、中國目前對台灣沒有管轄權也是事實。
3、美國以台灣關係法婉轉否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也是事實。
4、台灣的歸屬定位應尊重台灣全體住民自決,是普世價值的事實。
5、台灣「若是」中國的一部份,她的名子應稱為台灣。
6、台灣「若是」獨立的國家,她的名子也應稱為台灣。
沿用「中華民國」來界定台灣,基本上已是「否定這些事實」,是中國「漢賊不兩立」的醬化思維,等於是讓兩蔣及其遺臣綁架台灣,多年來台灣跟中國玩「賊來漢就跑」這種可笑的遊戲,不就是因為這種不切實際所造成?
但是在目前台灣的內外政治環境下,要制憲確立台灣國家地位,有其實際上的困難。而在「中華民國」體制下修憲,也等於再度棄置「台灣的主體性」,讓台灣籠罩在「預定中國管轄」的陰影下,繼續讓台灣人民生活在「國家認同混淆」中。
也讓台灣內部的政爭,永遠無法集中在執政的品質,國家族群的認同分歧,永遠凌駕於「是非事實」,執政責任也就無法釐清!政客當然是立場搖擺,尋找自己的市場賣點。
【導彈】認為扁政府有責任正視台灣失去「事實認知」的嚴重性,台灣應該回歸事實狀態。既然推動台灣制憲有實質困難,何不推動尊重事實的「台灣基本法」?
「台灣基本法」開宗明義就是揚棄「中華民國」,承認目前台灣不是個國家,台灣住民目前擁有台灣管轄權,「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將來容許國際協商。在這個「尊重事實」的前提下制定的「台灣基本法」,是務實的,無論台灣內部或是中美兩國,都無法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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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彈】記得制訂「台灣基本法」觀點,好像未被獨派人士接受。
但是此刻認定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也是統派無法接受!
若將台灣推向「台灣國際地位未定」的事實,應該是讓台灣人民能展現住民自決的基礎!
中國、在台中國人、台灣人都有機會和平擁有台灣!

NO:1777_1
海國右衛門  於 2004/12/10 23:39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導彈兄

有創見, 『台灣基本法』用語雖不盡認同, 內容也未盡了解無法置評, 但是導彈兄建設性的思考, 希望理性解決問題, 用心良苦, 值得肯定.


NO:1777_2
老人  於 2004/12/11 01:06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憲去或基本法孰優我是不內行,但如因統獨對立才委屈退而立基本法,那就大可不必,因目前台灣內部的統獨之分是假象,主獨的是真,主統的其實在泛藍裡十不佔一,絕大部份都是假統之名行利.權之爭奪的蛀蟲,要是有一天大家讚成跟中國統一,那些蛀蟲有能力跑的一定先跑個精光,所以正如李前總統說的75%的台灣人覺醒,制憲就沒問題了並且在這兩三年內就有成果,這種民主自覺的覺醒進度會以加速度前進的,所以到時就省了那逾迴去定基本法的麻煩了。

NO:1777_3
導彈  於 2004/12/11 07:36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謝謝 海國右衛門和老人兩位老兄

其實【導彈】的目的是讓「民主」成為紛擾的最後裁決者
中國、在台中國人、美國在這方面是站不住腳的!
這三者為了自身的利益,此刻都在壓制台灣人民的自決權!

反過來說「台灣人民自決」雖可確定會成長到75%
但也不能否定其他25%的自決權!
中國、美國及國際社會也才沒理由說三道四!


NO:1777_4
搗蛋  於 2004/12/19 18:40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中國現在要用反分裂法來強化台灣本來就是中國的
美國是以台灣關係法說明台灣國際地位未定
台灣要以正名制憲表明台灣不是中國的
連宋要以反正名制憲表明寧給敵人不給家奴

我贊成台灣國際地位未定
我贊成先制定台灣基本法
這樣可讓台灣問題國際化


NO:1777_5
Luke-Skywalker  於 2004/12/19 18:54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要不要來個反向操作
制定「中國基本法」

NO:1777_6
搗蛋  於 2004/12/19 19:09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請先說明制定「中國基本法」的基本目的為何?

NO:1777_7
Luke-Skywalker  於 2004/12/19 20:16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很簡單,不能干涉台灣所有的國際事務與內政運作..........

NO:1777_8
搗蛋  於 2004/12/19 20:32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訂反分裂法╱中國搞「法」 美國不贊同

〔自由時報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十七日報導〕針對中國將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包潤石在例行簡報會上說,美國看到新聞報導,也和台海兩岸都討論過,但迄今美國並沒有看到法律內容,無法就細節有所評論。但他要重申美國多次表達的一貫立場,即台海兩岸都應著重於如何恢復對話,以和平化解爭端,美國認為,任何一方都不應片面改變現狀,此時應尋求對話,不要把立場變得更強硬。

台北駐美代表李大維表示,根據他這兩天與美方交涉的結果,布希政府官員談話的口徑與包潤石一致,認為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沒有必要,但中國至今沒有提出法案的內容,美方希望北京能盡快提出來,駐美代表處會持續與美國保持密切諮商。

據了解,李大維這兩天密集與美國國安會及國務院官員商談,中國雖然在中央電視台發稿前曾照會美國,但美國初步的反應是制定這個法案沒有正面意義,希望中國重新考慮。未料到中國官方媒體在短時間內揭露中國政府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決心,令美方也有些意外。美方正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希望進一步了解「反分裂國家法」的具體內容。

媒體在國務院記者會上問道,台灣的外交部說「美國反對此一立法」,包潤石是否能予證實?包潤石表示,美國的確就此一議題和各方保持接觸。過去幾天,他們和中方談,也和台灣方面談,他們注意事態發展,但是美國的觀點,就像他剛才表達過的。他說,也就像最近美國針對其他議題表達的觀點,「重要的是,雙方都應著重於對話,現在不是立場更為強硬或採行片面態度的時刻」。

至於中國此一立法是否符合美政策?是否「立場更為強硬」?包潤石未評論,只說須先看法律內容。

針對北京可能以國內法來定位「反分裂國家法」,令華府找不到立場干涉,一位不便具名的美國官員在私下答復時坦承,是有可能出現這個情況,美國能做的就是把美國的立場說清楚。

中國總理溫家寶月前訪問歐洲時即放出中國可能制定統一法的風聲,如今中國透露要制定反分裂國家法,華府的外交人士認為,「北京防獨的意味大於促統」,明顯要在台獨問題上劃清紅線,而且在布希總統公開表示過不支持台獨後,反分裂國家法的挑釁程度遠不如統一法,中國可以用防止台灣改變現狀向國際宣傳,也可以預防被美國視做意圖改變現狀。無論如何,反分裂國家法的制定將為兩岸關係及美中台關係投下重要的新變數。

除了在不支持台獨問題上,美國與北京的態度趨於一致,美國副國務卿阿米塔吉十二月十日在接受談話性節目主持人羅斯(Charlie Rose)訪問時公開表示,美國雖然有台灣關係法,但是並沒有義務防禦台灣,與台灣國防部常務次長胡鎮埔日前訪問美國時所得到的訊息一致,對台灣而言,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發展趨勢。台灣國防部副部長蔡明憲日前訪問華府,在軍售問題上並無法給美方一個明確而滿意的答復,令華府批評台灣不注重本身防禦需求和安全的聲浪又再度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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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陸委會主委吳釗燮昨日證實,有關中國將推動「反分裂國家法」立法,我方確實有來自美方的訊息,了解中國將以加強「法律戰」的方式,企圖片面改變台海現狀;雖然確切的立法內容仍待了解,但台美都反對片面改變台海現狀的做法,希望中國能三思。

吳釗燮昨應邀至凱達格蘭學校,針對「和平與發展 - 開創兩岸雙贏新局」發表演說,對於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動作,在回答媒體詢問時做以上說明。

對於中國此舉是否代表中國已有「統一時間表」,吳釗燮表示,我方的訊息來源有很多管道,但不管是我方獲得的訊息,或包括從美國等國際其他國家與中國接觸後所獲得的訊息,目前均尚未能進一步了解中國所欲立法的內容,一切仍待後續觀察、評估,並與國際友人商討後,再決定是否採取任何因應作為。

吳釗燮強調,我方已與美方進行過必要的討論,我方表達的觀點與美國政府昨日公開的發言立場一致,都認為中國的做法,是在加強媒體戰、心理戰及法律戰「三戰」中的法律戰,企圖以立法方式片面改變台海現狀。


NO:1777_9
搗蛋  於 2004/12/19 20:38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12/17/content_2348072.htm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6次委員長會議在京舉行
新華網北京12月17日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定於12月25日至29日舉行。會議將對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公務員法草案、公證法草案、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等法律草案和關於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草案進行首次審議。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6次委員長會議17日在京舉行,吳邦國委員長主持會議。
會議首先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盛華仁關於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見的彙報、關於召開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決定草案的彙報。他還作了關於第二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草案的彙報。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胡康生關於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情況的彙報、關於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草案情況的彙報,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關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和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草案主要問題修改情況的彙報。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何椿霖作了關於國務院提請審議的公證法草案和公務員法草案情況的彙報,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毛如柏作了關於提請審議可再生能源法草案情況的彙報。
委員長會議建議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議程還有: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關於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採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式的鹿特丹公約》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合作打擊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其前體的協議》的議案、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協定》的議案,審議國務院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情況的報告、關於水資源節約、保護和合理利用情況的報告,審議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於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補選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吳邦國委員長訪問肯雅、辛巴威、尚比亞和尼日利亞四國情況的書面報告等。
副委員長王兆國、李鐵映、司馬義•艾買提、何魯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顧秀蓮、熱地、烏雲其木格、韓啟德、傅鐵山出席會議。
反分裂國家法不適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
負責人明確表示,這部法律草案的適用範圍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NO:1777_10
搗蛋  於 2004/12/19 20:45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kuaixun/732318.htm
中國駐泰國大使張九桓18日在大使館舉行新聞發佈會,就中國全國人大即將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及中泰關係等問題進行了闡述。
張九桓在闡述中國全國人大即將審議的《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有關原則立場時表示,面對“台獨”分裂活動,13億中國人民和海外華僑華人紛紛要求採取法律手段,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活動,促進中國和平統一進程。為爭取兩岸和平統一的前景,維護中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遏制“台獨”分裂活動,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將通過特別立法,表達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
張大使強調,這次立法的宗旨是: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實現國家完全統一,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它以法律形式規定國家解決臺灣問題、實現中國完全統一的原則、主張和措施。它將充分體現中國人民願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以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實現國家完全統一;同時,也將充分體現中國人民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臺灣從中國分割出去的堅強意志。
張九桓在談到中泰關係時說,中國對泰國政府恪守一個中國政策表示讚賞,相信泰國政府和人民將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中國政府和人民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所作的努力,共同遏制“台獨”分裂活動,維護台海穩定和亞太和平。他說,2005年是中泰建交30周年,屆時兩國將有一系列的慶祝活動,包括中泰兩國高層領導人互訪,在曼谷唐人街搞春節慶典,互派文藝團體訪問演出及文化交流活動等。(記者李國田)
新華網2004年12月18日

NO:1777_11
搗蛋  於 2004/12/20 12:20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美學者︰美應對中採更強硬立場

〔自由時報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十八日報導〕美國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葛萊儀今天表示,中國考慮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是個嚴重錯誤,只會傷害兩岸在台灣立委選舉後可能展開的對話契機,也不符合中國本身的利益,希望美國政府公開採取更強硬的立場,阻止中國這項片面改變現狀的舉動。

葛萊儀表示,由於美國不願見到台灣在台灣問題上走得太遠,所以近來公開對台灣說了許多重話,這不表示美國贊同中國,但中國卻因此得利,美國政府此時應該對中國採取更強硬的立場,讓中國了解這個法的通過只會讓中國變成問題,而不是解決方案的一部分,國務院發言人包潤石日前的談話太溫和了,美國至少可以影響這部法律的文字內容,美國一定要嚴肅看待此事。

葛萊儀表示,她擔心如果中國片面採取行動後,陳水扁也可以藉此推動防禦性公投,甚至不再遵守四不一沒有的承諾,因為北京的這個動作可以被視為對台灣國家安全的威脅,四不一沒有的前提就不存在了。她表示,這不符合中國利益,希望美國盡全力阻止,因為這對陳水扁的第二任期設下一個非常負面的基調。

葛萊儀表示,中國通過國內法性質的反分裂法,只是一個「感覺良好的立法」,並沒有什麼實質效益,唯一對中國領導人有利的是,讓他們看起來對台灣政策不手軟,而且可以遏止中國日盛的民族主義。

她表示,中國駐日內瓦大使沙祖康提到反分裂法會包含一國兩制,台灣人更是不能接受,這對兩岸關係絕對是倒退的發展。

美國邁阿密大學政治系教授金德芳則表示,美國和歐盟都表示過台海問題必須和平解決,中國片面宣稱有權對台動武改變不了國際的立場,而且人大在一九九二年已經就台灣和南沙群島的主權問題投過票,確立中國對這些地區的主權主張,這也沒有改變國際現實。

既然中國此時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並沒有國際因素的考量,因此可能是基於國內因素,即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必須採取一些動作,以避免被政治對手批評在對台政策上太軟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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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十八日報導〕美國傳統基金會學者譚慎格今天表示,如果布希政府真的關切台海現狀的維持,就必須將中國最近考慮推動的反分裂國家法當成一個會加速台海緊張的危險發展。華府應該比去年反對台灣陳水扁總統推動公投時表達更強硬的立場,嚴肅對待北京的反分裂法。

譚慎格表示,中國現有的法律已經對使用軍事手段防禦國家領土做出規範,並沒有必要再針對台灣獨立是否出兵一事另外立法,因此他認為,不應該從法律,而應該從宣傳和外交的角度,看待這個推動反分裂法的舉動。

從宣傳角度來看,這項立法為對台戰爭做出中國人民的心理準備;就外交上來說,每當美國引用台灣關係法來防止任何威脅到台灣人民的安全、社會和經濟制度的發展時,中國就可以祭出反分裂法。

譚慎格說,美國最近對陳水扁政府提出的一些警告,似乎讓北京相信他們即使冒險採取軍事行動,美國也可能坐視不管。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十月二十五日表示,中國領導人告訴他,台灣是國內事務,但是他認為台海的軍事建構迫使台灣必須採購更多武器自衛,美國在法律義務下有必要審視台灣的防禦需求。

譚慎格指出,鮑威爾應該強烈指出,台灣不是中國的內政問題,正如台灣關係法所言,任何意圖脅迫台灣的軍事行動,都將被視為對區域和平與安全的威脅。

他說,很不幸的,美國國務院只是陳述美國基於台灣關係法與台灣維持軍事關係,事實上美台關係關乎美國在亞太的利益和信譽,還有布希政府鼓舞新興民主國家的政策方針。中國武漢大學一位余姓教授提出的統一法草案,甚至主張對台用武不限於傳統武器。譚慎格呼籲,布希總統應該公開站出來表示,中國的反分裂法顯示中國有意做出片面改變現狀的決定,美國反對。而且根據台灣關係法,布希應公開宣示反對以和平方式之外的任何方法解決台灣問題,這個地區的和平穩定是國際所關切的。


NO:1777_12
CW  於 2004/12/20 17:45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的目的有兩個:

1. 就賽局而言,這是訂定兩岸談判、協商三通的遊戲規則(或賽前賽),也就是將「一個中國」的前提法制化。讓美國與台灣對中國壓迫放棄「一個中國」的協商前提時,中國可以有一個明正言順的藉口。
2. 對抗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在美國搬出台灣關係法時,中國就搬出《反分裂國家法》,也就是加一個子賽局(策略做為)以改變美國的報酬。

所以,美國、台灣與日本都可以再加一些策略做為(或威脅)來改變中國的立法行動(我在此就不多說可行的做為),大家可以各自想一想。


NO:1777_13
CW  於 2004/12/20 18:06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坦白說,這一事件真的讓我對扁政府徹底失望,看不到一個像樣的應變做為,情報系統好像也掛了一樣,雖然大家好像都習慣了,一件件鳥事就這樣蹦出來,也沒見到有個進退有序的做為,一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樣子,吳釗燮的搶先回應,也只暴露我方的焦躁而已,能制止什麼?

這個類似的法(不論是統一法或反分裂國家法),三月時就已耳聞,國安單位應針對此事,早應先進行劇本寫作與沙盤推演,甚至先試擬此法,提出應變計劃,然後再遊說美、日將危機化解於無形。現在中國已公佈了,事情就很難善了。

選舉前後是中國(敵國)最容易出手的時候,國安團隊(國安會、陸委會、外交部等)應全力準備應變措施,而不是一起下去玩選舉,你看過李登輝時代會有這種情形嗎? 阿扁讓國安成員在選舉時參與競選活動,事實上是置台灣於危險邊緣,把黨的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


NO:1777_14
koka  於 2004/12/20 18:16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我覺得..台灣基本法...應該.改名為台灣關系法..跟美國的台灣關系法同名..
用台灣基本法..跟香港基本法.同名..我覺的不妥....

用台灣關系法..架空...中華民國憲法...也是可行的..

像國營機垢正名..也可以另立新名營運..架空舊名..


NO:1777_15
搗蛋  於 2004/12/21 11:57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台灣先要承認自己是國際地位未定
美英日等相關國家才有立場去談當年的失策(未處理台灣問題)
台灣住民也才有機會在國際監控下行使住民自決
只有住民自決才能擺脫各方糾纏
所以我同意開欄者的提議

NO:1777_16
搗蛋  於 2005/01/06 08:54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自由時報社論】Jan. 6th, 2005
中國「拒馬」掀開了「一個中國」的面紗

  台北市長馬英九原訂本月十一日赴香港進行「市政和文化之旅」,但因香港特區遲未發給簽證,行程被迫取消。香港特區政府不願發給馬英九簽證之舉,令外界大感訝異,馬英九本人一再表示「實在無法理解」,認為這不僅是港台關係的倒退,對兩岸關係也不是正面的發展。我國駐香港代表鮑正鋼昨天也致電港府,要求說明未發給台北市長馬英九簽證原因,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也表示,如果港府對此事沒有合理解釋,政府將提出強烈抗議。

  馬英九未獲港府發給簽證,外界的感受與馬英九本人一樣,多是疑惑不解。一則,馬英九本人在香港出生,其政治立場雖然不是急統,但絕對不是「獨派」,尤其又是泛藍明日之星,如此的人物,中國拉攏唯恐不及,豈有拒人於千里之外,將之畫入「黑名單」的道理?再則,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二度訪問香港。一次係在一九九九年赴香港為台北銀行香港分行開幕揭牌;一次係在政黨輪替之後,二○○一年赴香港與董建華會晤,受到高規格待遇,頗有與扁政府一別苗頭的意味,引起輿論質疑馬英九「只見董建華,不見陳總統」。二○○一年馬英九香港之行,馬英九享盡風光,中國又可藉機打壓甫上任的台灣本土政權,雙方可謂賓主盡歡。因此儘管此行之後三年來,台海情勢有如風雲變幻,但馬英九之基本立場則「始終如一」,因此訪港之行遭拒,確實令人費解。尤要者,近年來台灣內部本土意識高漲,二千年總統大選之後,泛藍陣營屢戰屢敗,統派士氣低落,如今泛藍難得在去年底的立委選舉打出一個穩住局面的戰果,中國理應強化拉攏泛藍人士之能事。孰料,中國祭出反分裂法威嚇在先,又以拒發馬英九簽證拒泛藍於後,種種不尋常的舉措,更令外人摸不著頭緒。

  馬英九此次香港行遭到拒絕,香港媒體幾乎口徑一致指稱,係因日前馬英九曾發言抨擊中國的反分裂法。亦有一說指出,馬英九在去年十一月底的雅加達「亞洲主要城市網」大會中為主辦權問題,引發兩岸一場外交戰,令中國大失顏面,而一向反中的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聲援台北市,更令中國深感不滿,遂遷怒於馬英九。然則,無論中國、港府「拒馬」的真正原因為何,其拒馬的作為,就政治策略而言,毋寧是一大失策。香港明報社論即以「拒馬英九來港愚不可及」為題指出,「這項決定是不明智的,因為既將一位應該爭取的朋友(馬英九是台灣政壇極具影響力,傾向「統派」的政治領袖)拒諸門外,同時為「獨派」陣營提供多一點彈藥反對一國兩制」。相對來看,明報似乎認為港府拒絕馬英九,將讓更多的台灣人民看穿一國兩制的假象。

  吾人不必以策略面來檢討港府的「拒馬」事件,也無須揣測中國「拒馬」的動機,但是從台灣的角度來看,中國此舉確實動搖了泛藍、統派過去一些對中國一廂情願的看法。我們一再點明,兩岸緊張的源頭,在於中國具有併吞台灣的野心。在此前提下,中國無論是採取軟性的統戰手法,或是高壓的軍事演習、外交封殺,都是在為中國併台目的服務。無奈泛藍、統派人士卻認為只要台灣打著中華民國旗幟,中國就不會對台灣動武,就可以維繫兩岸和平。也因此,泛藍、統派反而成為台灣推動本土化的最大障礙。馬英九就是標準的「中華民國派」,他過去主張「總統委任直選」,反對「公投法」,反對「正名制憲」,都是基於此種思維。對於「中華民國」,中國始終採取策略性的應用,既在白皮書中宣告中華民國已經死亡,卻又故意製造一種可以容忍中華民國的假象。實際上,中國所能容忍的中華民國只能存在於島內,但在國際上,中國就絕對不容許中華民國的出現。以中國的策略而言,中華民國存在於島內,就可以阻止台灣由「實質獨立」走向「法理獨立」;而在國際上封殺中華民國,亦為阻絕「法理台獨」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換言之,中國在本質上是不會容許中華民國存在,研擬「反分裂法」,以及拒絕馬英九赴港,等於掀開了「一個中國」的面紗,讓國人看清所謂「一個中國」」的真面目。

  馬英九事件,或許可以帶給朝野、藍綠一個重大啟示,那就是:無分藍綠,亦無論獨派或中華民國派,只要是不肯接受中國併吞台灣,那麼就是中國的敵人,就必然會受到中國的打壓封殺。其實,所有的台灣人民,無論其祖先是四百年前隨鄭成功來台,或是勇渡黑水溝來台移民開墾,抑或一九四九年隨蔣介石逃難而來,也無論是在中國出生,或是香港、台灣出生,只要在這塊土地上成長,認同這塊土地,都是台灣人。台灣人也沒有所謂的新舊台灣人之分,只有認同台灣與否的差別。易言之,台灣的本土化與正常化運動,不是以血緣、種族為基調,而是以認同為核心價值,形成生命共同體。在此基調之下,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何中國會打壓馬英九,而台灣人民的命運又為何緊密相連,必須團結一致,才有出路與生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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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回歸台灣國際地位未定
才有形成生命共同體的基礎


NO:1777_17
以色列同盟  於 2005/01/06 14:18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中共的反分裂國家法本身就是個笑話!!

目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本身就是藉蘇聯之力吞併數個國家組成的,談反分裂簡直就是笑話!
若說是<反國家獨立>,<反各國主權>,<反疏離中國>,倒還中肯些!
反分裂國家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內法,卻不是台灣(現在花名:中華民國)的國內法,
若如中共所稱,反分裂國家法不只針對台灣,那亞洲各國要小心了,
假以時日中國教育的”普天之下莫非『中』土”日益澎風,
歐洲恐怕也在其<國內法>的意淫範圍內啦!
誰叫你歐洲千百年前也曾經黃禍!!
雖然今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佔領區是漢文字的發源地,
也不代表中國人就是使用文字的善類!

台灣要堅立國家定位,台灣人自己不要忙著內亂,落入中國人的文字遊戲陷阱裡了!



NO:1777_18
搗蛋  於 2005/01/06 19:02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反分裂」的要件是「已經是一體」
台灣跟中國是一體了麼?
有哪些是一體?
治權、司法權、納稅、、、、?
只有台灣深藍有「意識上」的跟中國一體﹗

NO:1777_19
以色列同盟  於 2005/01/07 21:36
Re:尊重事實,制訂台灣基本法

↑拿有它法度?
台灣人民到底是中華民國亡朝遺民?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僑?還是正港台灣人?
台灣自己國家人民定位都搞不清楚,哪有能力分辨是什麼「反分裂」碗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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