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桃檢「楊铤宏」檢察官,嚴辦「電梯殺人」!

回應本題 自選底色↑ 返 回


台衛兵  於 2004/12/10 11:39
聲援桃檢「楊铤宏」檢察官,嚴辦「電梯殺人」!

並恭請 鈞座公餘閒暇,多來參觀:台灣茶黨「海國公民」版。

※新聞報導:桃園縣楊梅鎮「富豪名宮」社區大樓53戶人家,全部拒繳管理費,導致電梯故障,又長期不設置警告標誌,並予封閉、防範,而摔死一名女童事件;檢察官要查辦全體住戶…※

我聽到的收音機報導是:「面臨法辦,引起居民反彈不滿!」有什麼好不滿e呢?我e看法是:主任委員應該判刑6e月並執行,所有住戶均判刑3~6月,易科罰金!就算住戶沒有反彈,檢察官也應該嚴辦;若住戶真e反彈,檢察官更該要加重求刑。

台灣已經沉倫太久了,需要良心e「當頭棒喝」!拒繳管理費,會導致社區機能停擺,已經很不應該;包括主委在內,長期不積極封閉電梯,導致命案,是漠視公共安全,不但適用「過失致死罪」更應該適用有如酒醉駕車e「公共危險罪」!

外國警察躲起來抓超速,是當場「作為」,沒人敢抗議!台灣警察躲起來拍照,已經很客氣,一堆
「違規者」、「準備違規者」反彈怒罵;政治人物如台北市長「老馬」之流,為了選票考慮,居然不敢挺直腰桿據理力爭,反而用躲躲閃閃,玩世不恭e態度回答「警察並不是躲著拍照,他只是拍照時沒有打招呼,say哈囉…而已」哈囉兩e字,還刻意裝可愛、溫柔e口氣…。更有朝野多名國會議員公然召開記者會,向警政署抗議!

在我看來,這些都是「刁民」或者「準刁民、刁政客」e行為、心態!台灣處於「是非顛倒、黑白不分」e世界太久了,積非已成是,所以會有如此荒腔走板e演出。

楊檢察官,我們支持你,當頭棒喝這些社會歪風!我們需要更多e「楊青天」讓台灣e腦袋,早日回歸「清醒、正常」!
…………………………………………………………………………………..
新聞如下:
因為住戶沒繳管理費,結果任由電梯故障不修繕,造成一名小女童背靠電梯,摔落地下三樓死亡,今天家屬重回傷心地哭倒在地,而檢方表示公設損壞造成小女童死亡,社區全體住戶全都難逃過失致死責任回到小女童意外發生現場,電梯門口僅用簡單的標示擋住,不過日前一位六歲小女童來到這裡遊玩,不小心靠在電梯門,沒想到整個門就這樣向內側凹陷,小女童掉到地下三樓不治死亡,家屬重回傷心地,哭得肝腸寸斷這棟位在楊梅武營街的住商混合大樓,53戶住戶沒繳管理費,管委會形同虛設,電梯壞了沒人理,家屬難平因為住戶自掃門前雪,造成社區公設危機四伏,檢方說,不管住戶用不用電梯,依法每個人都必須為女童死亡負責。自掃門前雪的住戶,讓電梯成殺人電梯,這次難辭其咎。


NO:1774_1
台衛兵  於 2004/12/10 11:40
Re:聲援桃檢「楊铤宏」檢察官,嚴辦「電梯殺人」!

奇怪,為何「挺」「铤」出不來?

NO:1774_2
台衛兵  於 2004/12/10 11:41
Re:聲援桃檢「楊铤宏」檢察官,嚴辦「電梯殺人」!

網路上一堆網友,痛罵警察躲起來拍照,我只看到少數幾個網友仗義直言,但是口氣卻溫和。
我認為對這些「刁民、刁網友」來講,不痛不癢,反而養成他們「理直氣壯」e歪風,希望有良心e台灣人,起來站在「公理、公益、公義」e一方!

NO:1774_3
台衛兵  於 2004/12/10 11:43
Re:聲援桃檢「楊铤宏」檢察官,嚴辦「電梯殺人」!

是「楊铤宏」啊!

NO:1774_4
台衛兵  於 2004/12/10 12:05
Re:聲援桃檢「楊铤宏」檢察官,嚴辦「電梯殺人」!

大家看看「刁民選票」多到可以「左右」政客e時候,台灣會有悲哀?

NO:1774_5
掌聲  於 2004/12/10 12:51
Re:聲援桃檢「楊铤宏」檢察官,嚴辦「電梯殺人」!

原諒我說一句不理性的情緒話:

該社區拒繳管理費的居民, 如果個人倚靠電梯門摔下十樓, 沒有受傷者, 不起訴 !


NO:1774_6
季昂  於 2004/12/10 15:20
Re:聲援桃檢「楊铤宏」檢察官,嚴辦「電梯殺人」!

台灣人心真的病了!之前在某論壇看到一篇貼文,訴說鐵路剪票員的機車
,原因是這樣的,某學生自己遲到,火車已快要開車,學生要求剪票員開門讓他先上車,剪票員不許、然後學生就在網路上大罵該剪票員,然後一堆人回應附和,可是就是沒人會想,為何該學生不自己提早到?該剪票員也只是竟他的職責呀•

警察躲起來取締,為何就沒人會醒思,如果你一切都按照規矩來,警察也拿你沒輒呀!


NO:1774_7
台衛兵  於 2004/12/11 00:32
Re:聲援桃檢「楊铤宏」檢察官,嚴辦「電梯殺人」!

主委若認為自己太委屈,早就「管」不動住戶,何罪之有?那你早該貼公告辭職啦!而且為了自己家人e安全,也應該帶頭圍堵、封閉各樓電梯門。兩件重要e事都沒做,長期漠視,如今出
事tai~3至ci~3,後悔莫及了!

3個月前我在本版談到「警察躲…拍照」就還是有茶友..痛罵警察不該,我記憶猶新啦!


回論壇

歡迎前往茶黨2005年新論壇TaiwanBBS.ORG參與討論。

以下表格僅供管理人員整理資料輸入之用

資料輸入ID
資料輸入密碼
請依文章內容欄寬度斷行(按Enter鍵)以免破行.THANKS~~
署名: [♂♀]: HTML語法只提供字體變化與URL連結
回應主旨:
回應內容:
× ÷ ¥ £
引述舉例:欲連結本版第123題編號123_5的發言
<a; href=http://taiwantp.net/cgi/TWforum.pl?board_id=4&type;=show_post&post;=123_5>123;_5</a>

語法按鈕使用後請收尾→→→
使用IE,文章不慎消失時,請立即在打字區內按滑鼠右鍵選[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