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不公平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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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影  於 2003/10/07 19:38
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不公平之討論

台灣的社會福利政策一直以來都被譏笑為軍公教福利政策
55萬榮民享受236億的預算
主管2300萬人的社會司才分配572億的預算,而其中只有一成是照顧弱勢族群的
這樣的社會福利分配公平嗎?
之前報導居住在中國的5670名老榮民每年自台灣領取9億元的就養金
這是什麼道理ㄚ~~

 
羅如蘭、蕭旭岑/台北報導 
在野黨立委質疑政府九十三年度社福預算分配不均,
老人、老農津貼等現金發放式社福政策有綁樁之嫌;
民進黨立委則群起批評政府長期以來「重榮(民)輕農(民)」的社福政策。
行政院長游錫堃在答詢時表示,過去的社福資源分配確實不公平,政府將會以漸進方式縮短差距。

立法院昨天進行九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報告及詢答。
國民黨立委江綺雯指出,九十三年度社福預算增加的是,
老農津貼三千元變四千元,多支出八十億元;敬老津貼三千元變四千元,多支出七十六億元,
低收入殘胞補助三千元變四千元,多支出廿七億元。
但從總預算觀點,公務員福利支出卻大幅縮水,共減列一百一十一億元公教人員保險養老金預算,
退輔會也減列了十六.三億元的榮民給付,「公務員是犧牲品嗎?」

  游揆則指出,行政院已將國民年金法送立法院審議,法案通過後,國家社福體系會比較健全。
但在法案通過前,有些弱勢階級需要短程照顧,「像加入WTO後,退休的老農更慘了!」

  民進黨立委周清玉、陳宗義、魏明谷也在質詢中指出,社福預算應均衡照顧弱勢族群,
目前光五十五萬榮民,就編了兩百卅六億元;
主管全國兩千三百萬人的內政部社會司預算卻才五百七十二億元

九成都用在社會保險支出與敬老津貼,只有一成用來照顧其他弱勢族群,
如此分配是否「獨厚榮民」?

  游揆表示,榮民也是我們中華民國國民,當然要照顧,但要如何更公平、更合理。
行政院會用「漸進式」方式來做,朝向更加公平合理、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主計長劉三錡說,對榮民的就養社會福利支出,今年比去年少了約六%,

但周清玉不滿地說「金額卻還增加」。



NO:837_1
MIT  於 2003/10/08 00:18
Re: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不公平之討論


國家資源分配不公平,民進黨應該改革,為什麼不做?


NO:837_2
夜影  於 2003/10/08 05:57
Re: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不公平之討論

>>行政院會用「漸進式」方式來做,朝向更加公平合理、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漸進式的改革速度並不符合人民對新政府的期待

許多以前獨厚中國老兵的福利制度應該要檢討
不過,很高興日前有民進黨立委對於榮民就養金的法源提出質疑
並質疑政府每年編列居住在中國的老榮民九億就養金是否合理
另外,個人對於編列一億的預算給靖廬養豬場也不甚滿意
依照金門協議,被抓到的中國偷渡犯需在20天內遣返
但是目前卻是,在靖廬以及各警局的偷渡犯平均滯留超過六個月才遣返
造成台灣人力及財力的極大負擔


NO:837_3
Luke-Skywalker  於 2003/11/08 22:40
Re: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不公平之討論

http://news.yam.com/cna/culture/news/200311/200311080254.html
沈富雄:社福政策需考慮下一代負擔問題

(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八日電)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沈富雄(台北市)今天在一項研討會上表示,不應將人口老化全給予負面的評價,而是代表這個國家醫藥進步且經濟成長快速發展,但須處理人口老化所衍生的後果,他並指出現在政府的社福政策要思考到這是「以新債養舊債」的問題,需避免未來世代負擔過重。

由財團法人范馨香法學基金會、經濟日報共同舉辦「人口問題對台灣經濟與社會之影響」的研討會,與會者有東吳大學社工系教授詹火生、民進黨籍立委沈富雄、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委李高朝、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理事長符寶玲、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陳肇男、淡江大學管理學系教授陳登源、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薛承泰及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郭明政等。

研討會的發言集中在五個焦點:第一、台灣人口結構趨向老化及少子化的發展與成因;第二、少子化與人口老化對經濟、社會、教育的影響分析;第三、配合人口快速老化,退休金與國民年金制度及法令應做如何修改;第四、修改法律獎勵生育利弊的探討;第五、面對人口結構重大變化,政府的角色與功能。

財團法人范馨香法學基金會董事長王作榮致詞時表示,早在民國四零年代他就注意台灣人口問題,當年高雄市有三十萬人口,他提出台灣人口每年要增加一個「高雄市」,要注意人口增加率與經濟成長率之間關係。

詹火生則指出,人口老化現象顯示出兩個背景,一是出生率下降,另一是醫藥水準上升。面對世界人口日趨老化的問題,不外乎要考慮以下四個層面:第一、健康醫療;第二、經濟安全生活;第三、安養問題;第四、休閒娛樂。

沈富雄認為,不應將人口老化全給予負面的評價,造成老化的原因是有可喜的一面,代表這個國家醫藥進步且經濟成長快速發展,但須處理人口老化所衍生的後果。

他比喻人口老化議題像「青蛙溫水效應」,青蛙被烹煮一時還不會死,較無急迫性,也不易引起政治人物與媒體的注意。現在政府的社會福利政策在提高老人津貼的同時,民眾要思考到這是「以新債養舊債」的問題,這些既得利益的老人家不應再貪得無饜,以免未來世代得來負擔。沈富雄建議,未來公保退休金與老年給付應該可以合併,更應鼓勵生育,將從前養兒防老的觀念轉移到「為國家製造未來納稅的機器」上,若不養小孩,則要課徵更多的稅來減緩人口老化問題。


NO:837_4
無奈苦瓜  於 2003/11/09 14:36
Re: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不公平之討論

從國、親、新三黨居高不下的支持度看來,一大票的台灣人民還興高采烈的在幫眷村的榮民伯伯們爭取更優厚的褔利喲。
卻不知自已家的老長輩(如袓父、叔公..等),只能領一點小零錢。
還有許多家境清寒的老人甚至什麼都領不到。許多失職的村里長根本都不理他們,但那些村里長對榮民老伯伯們卻一副必恭必敬的樣子。榮民當然要尊敬,但這些村里長更該照顧那些需要幫助那些家境清寒的孤苦老人。

NO:837_5
南部客  於 2003/11/09 20:55
Re: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不公平之討論

舊國民黨在政黨輪替前,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免費為這些中國人蓋新房子,不要房子的牠們每房可領取數百萬元的補償金,這個族群共強搶台灣人民四至五千億元的金錢。
台灣的老人,到老身邊如沒錢又身體違和的話,可謂「久病床前無孝子」只有等死,但這些外省榮民,在舊國民黨時代就在台北,台中,高雄,及東部蓋了四座榮民總醫院,來照顧附近的榮民之家,看看這些榮民之家,花木扶疏環境清雅,請問台灣老人能有機會亨受嗎?
二千年大選,阿扁提出三千元的老人年金,那個連阿斗竟以不耐的口吻說:錢從那裡來?榮民每月可領一萬多元的津貼,為什麼台灣老人只領三千元,就要遭受阿斗的侮辱?
請問國親黨你們只會照顧外國人,什麼時候心中有台灣人,你們在乎的是台灣人的選票!

NO:837_6
金瓜石  於 2003/11/10 07:34
Re: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不公平之討論

台灣社會福利制度五十年的畸形發展,到了二十世紀末達到了瘋狂的顛峰。一九九六年以後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大部分可領到90%以上薪水的月退俸,同時期退休勞工的所得替代率僅達薪水的20%;軍眷改建的大手筆花費六千億,而無殼堝牛的小市民只能望屋興嘆;軍教人員仍然免稅(這是變相的福利),而國家的債臺高築;軍公教子女的學雜費可以減免80%,其他人對不起要自己去想辦法囉;所謂的榮民一個月可領一萬三千元,其他老人拿三千元「敬」老津貼,聊甚於無。

這樣偏頗不公的社會福利制度為何沒有成為全體納稅人的公敵,鳴鼓而攻之?這實在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很久以前,聽過這麼一句話:什麼叫愛國?當了兵,繳了稅就是愛國。台灣軍教人員沒繳過一毛錢稅金,其子弟以往大都當少爺預官;這些人還最愛指責他人不愛國。問題是:為何台灣納稅人仍然未有大規模的抗議聲音和活動?如果非常光碟能就一國多制的社福制度作個報導,你說會不會很勁爆呢?


NO:837_7
夜影  於 2003/11/27 04:17
Re: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不公平之討論

今天的這則新聞實在令廣大納稅人感到欣慰~^^
當政府財政困難的時候,泛藍政客只會針對救急的兩百億擴大就業方案杯葛
卻從未想到55萬老兵編列236億預算,是否合理?是否有檢討的必要性?
甚至連老兵的年輕配偶還要國家用老兵半俸來養一輩子,果真是活的越久領的越多
如今政府通過{軍士官死亡 40歲以下配偶禁領半月退俸}等相關法案
實在值得廣大納稅人為新政府拍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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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士官死亡 40歲以下配偶禁領半月退俸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愈來愈多老榮民或退休的公教人員,到中國娶妻後衍生「老夫少妻」問題,甚至在其死亡後配偶還可終身領取半數月退休俸,形成不公平現象;為此,行政院會昨日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明定須年滿四十歲以上或無謀生能力的未再婚配偶,方得選擇半數月退休俸。

  換言之,軍士官退休死亡時若配偶年齡低於四十歲,只能選擇一次領取撫慰金,不得終身領取半數月退休俸的撫慰金;另方面,在公、教人員部分,也陸續做出修正,不過,配偶年齡則是規定在五十歲以上,較軍、士官配偶的年齡門檻要高出十歲。

  針對遺族領取半數的月退休俸,除規定一定年齡以上的未再婚配偶才可領取外,若能證明無工作能力的未再婚配偶,將無年齡限制可給予終身;此外,未成年子女原則發放至成年為止,或已成年但因在學或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亦得發給至取得學士學位或原因消滅為止;父母的部分則終身給與。

  已送至立法院待審的「公務人員退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便依據公務人員平均退休年齡計算,修正規定公務人員退休死亡時若配偶年齡低於五十歲,將不得領取半數的月退休俸。

  此外,送至行政院政務審查的「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也同樣配合規定學校教職員退休死亡時若配偶年齡低於五十歲,亦不得領取半數月退休俸。

  關於軍士官與公教人員的配偶年齡門檻的不同,提案的國防部主要是依據軍士官平均服役年限計算,認為因較早退休,配偶的年齡不宜設定過大;審查過程國防部一度曾反對設定年齡門檻,認為軍人與一般公教人員屬性不同,且任務危險性較高,對遺族的照顧理應加強。

  不過,因參與草案的考試院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局均從社會公平角度,表達一定程度的堅持;雙方最後達成放寬配偶年齡至四十歲的規定;另外,配偶雖因年齡較輕,無法領取半數月退休俸到老,但仍可根據規定,領取一次的撫慰金。

  相關官員指出,過去退休軍、士官因死亡後,遺族可選擇領取一次撫慰金或半數月退休俸,公、教人員並自民國八十四年也陸續跟進這項制度;不過,這項照顧福利的制度,卻因部分退休人員有「老夫少妻」現象,或娶原住民與中國新娘,形成若干家庭或社會問題。
2003.11.27【自由時報】


NO:837_8
丫頭  於 2003/11/27 05:38
Re:社會福利資源分配不公平之討論

>> 軍士官死亡 40歲以下配偶禁領半月退俸 <<

我覺得類似美國教授退休金的計算方式比較好 比如說 某人的工作年資是 25 年 結婚時間占 15 年 那配偶 就可領 0.5*a*(15 / 25) 這可防止少數老退休軍公教 利用終身俸退休金的變相優勢 去吸引三十幾歲的 提高他們另結新歡跟老太太離婚的誘因 保障年輕時一起共苦的離婚配偶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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