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各種條約全文之收集與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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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客 於 2003/08/28 16:20 | |
Re:◎各種條約全文之收集與瞭解 | |
1955.02.08 美國參議院審查《共同防禦條約》報告書 1955.02.08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向參院提出審查「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日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報告書,建議參院儘早批准該約。 該報告書闢有專章,討論台灣地位及其與該約之關係,為反應美國政府台灣地位意見之重要文件,茲節錄其要義如後: 「台灣於一九四九年十二月成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所在地,依照美國及其他盟國於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與日本簽訂之和約,日本放棄對台澎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惟該約並未訂明此項權利應移轉于任一國家。中華民國嗣依該對日多邊條約第廿六條所規定與其相同或大致相同之條件,於一九五二年四月廿八日與日本單獨訂立一和約。........本委員會認為本條約之生效,將不致改變或影響台灣與澎湖之現有法律地位,本條約與第二次大戰後美國對於此事所採取之一切行動完全相符,且吾人對於各該領土之關係中並未在基本上加入任何新因素。吾人業已以行動及默示方式接受中華民國政府為在台灣之合法當局。為避免對於本條約在此方面有任何可能之誤解起見,本委員會茲決定在本報告書中加入下列聲明,實有裨益:『參議院瞭解:本約不應被解釋為影響或改變其所適用之領土的法律地位或主權。』」 (參考:《台灣法律地位問題的研究》p.65,酆邰著,黎明文化事業出版,1985年4月初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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