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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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彈 於 2003/06/28 18:57 | |
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部分立委贊成建核四,但反對於自己族人或鄉親的所在地,存放核廢料 基於建立責任政治原則,筆者建議如下: 以鄉鎮及區公所為單位 視這些單位投出{贊成建核四的票數比例}多寡 由這些單位在其行政面積的中心點興建處存場 供比例分攤存放核廢料之用 |
acoco 於 2003/06/28 19:12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導彈兄 終於給你想到了,這個提議我贊成,不過是否可以修改成按用電量來分配 想想全台每個鄉鎮都有儲藏所也是世界奇蹟,核電自然走入歷史 想想,台北市中心如果有個儲藏所,會是什麼景觀,好笑吧!嚇死台北人 |
導彈 於 2003/06/28 19:13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筆者無意在台灣散佈核廢料 只請各位網友對核廢料處理方式 提出看法 |
導彈 於 2003/06/28 19:22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acoco 兄 有用電需求者並未要求用核電 除核能外其他能源可為台灣所用者甚多 這個建議筆者雖自覺有點意氣用事 但或許可激出一些矛盾處 |
acoco 於 2003/06/28 19:23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有個叫老納的仁兄提出下列方法 一、要求原提供出售核料的國家如美國、俄羅斯、南非須附帶收回廢核料,則可解決日後再增加廢核料的問題! 二、已有廢核料應該選擇無人居住的荒島如棉花嶼或龜山島重新妥當安置! 三、回填廢礦坑如三峽、深坑深達兩三千公尺處,並作好水土保養! 四、研發廢核料處理技術新科技,將廢核料處理至無污染、再利用。 |
導彈 於 2003/06/28 19:30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賣出國應有責任回收廢料 只可惜出售之前均已言明不回收 有核電廠的台灣又非用不可 這就是台灣的矛盾處 無那個屁股又要吃那種瀉藥 其他的方案都是技術處理問題 |
青之晴空 於 2003/06/28 19:31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無論如何 廢料的處理一定要列入主要考量當中 否則就會出現國親擁核 |
導彈 於 2003/06/28 19:32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To:青之晴空 Good response! |
Amabilis 於 2003/06/29 00:03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就在「贊成興建」欄內加上「同意核廢料儲存本縣市」字樣。 並由贊成比例最高之縣市長負責覓地儲存。在未覓得放置場之前不得啟動發電。 |
lc 於 2003/06/29 00:24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贊成 另在贊成續建核四又反核廢料的立委們的服務處裡致贈一桶核廢料作為安家鎮邪之用. |
雲龍 於 2003/06/29 00:42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那些擁核的3000台電員工只是因為怕沒工作所以贊成蓋核四.當然上面的壓力給員工更是大.當初一堆泛藍官員把蓋核四所收取的佣金都黑走了.因為現在吐不出來加上意外的政黨輪替.所以很積極的鼓譟抗議行動.現在真的舉行公投的話.很多人在想,把那些贊成蓋核四的縣市.興造一個核廢料處理場在他們縣市裡我想它們不會有理由抗爭吧....... |
windy 於 2003/06/29 00:48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great idea 煩請導彈前輩將建議文以最速件呈總統府阿扁總統信箱 |
導彈 於 2003/06/29 15:53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連一般垃圾都無法妥善處理的台灣,有能力處理核廢料嗎? 目前世界核能工業國,都無能力處理核廢料 那這種拋棄成本攤起來 |
lkk 於 2003/06/29 16:16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阿扁ㄝ看出擁核ㄉ國ˋ親ㄉ矛盾處˙所以很同意核四公投時列增廢核料處理方式選項˙攻之國ˋ親ㄉ權謀之策˙大家共同努力傳達˙訴請阿扁考慮一兼二顧ˋ摸犡兼洗褲˙ |
yu 於 2003/06/30 01:16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核四為何要公投 廢掉就好了嗎 有很多親人後代移民的人 公投一定是支持核四的啦 他們的子孫不用享受核廢料核災的顧慮 而現在又可快樂享用充足電力 這種公投 想了就嘔心喔 |
tomato 於 2003/06/30 03:31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這個建議很好喔 自私是人性的劣根 把核廢料處理方式納入核四公投之中 哇~~~台灣人的人性與同理心的大考驗.....^_^ |
導彈 於 2003/06/30 21:17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毀約而依約賠償並非失信 毀約不賠償才是失信 不要動不動就說政府失信 核四工程合約只要雙方都依約履行都不是失信 合約都訂有不履行或中斷時雙方如何補償對方 哪來失信? 以失信來指責『台灣的信用』 是如同聯合報在誇大[美國反對台灣任何議題公投]一樣彭風! 核四停建續建的搖擺不定 類別--------所數-----裝置容量(千瓩)--構成比(%)--較上年增加率(%) 最高負載於 90 年 8 月 23 日創下 26,290 千瓩新紀錄。 核四將來佔台電的容量構成比,也應是6%左右 |
祖國台灣 於 2003/06/30 22:36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根據諸位大大的寶貴意見,小的整理如下 ............... 許多人贊成核四的興建,但偏偏又不喜核電廠建在自家旁,因此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我們有以下兩建議: 1.核四公投時,以縣市政府為單位,若該縣市區域贊成興建核四,則應以這些區域單位用電量多寡來分攤核廢料的處理份額。並由這些單位在其行政區域興建處存場,供比例分攤之核廢料存放之用。待全台縣市政府覓得放置場之後才得啟動核四以進行發電。 2.核四公投時,以縣市政府為單位,並在「贊成興建」欄內加上「同意核廢料儲存本縣市」字樣。並由贊成比例最高之縣市長負責覓地儲存。在未覓得放置場之前不得啟動發電。 |
z 於 2003/06/30 23:35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似乎過於兒戲了吧,試想,即使是火力發電廠也有污染的問題,也沒有人願意蓋在自家旁啊!垃圾場不也一樣?那難道全國都不蓋垃圾場、火力電廠嗎? 我認為核四應該由科學數據檢驗,公投才有意義,否則流於情緒,反將傷害公投威信,導致不安。 比如, 現實是 一、核四建到一半,經過反覆決策,其違約金、善後處理應評估損失,畢竟這都是要你我繳的稅付。 二、核四廠與核一二三廠一併檢驗,評估發電量、核廢料量、安全度。 為何要整體評估,而非單評核四?原因是,核一二三廠也都會產生核廢料,一樣有處理問題,安全度也比不上核四新技術。 因此整體評估後,若續建核四,將核一、核二廠老舊機器停機,整體發電量/核廢料 比增加,核一二廠停機費/核四停建費 比減小,核四應該續建。 反之,則核四應該廢除,不再興建。 這種決策是否比較合乎台灣利益? |
張自力 於 2003/06/30 23:46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轉述家師提出的意見。(當然,在下也支持這個想法。) 公投標題應是「台灣該不該建造核四廠。」而不是「貢寮鄉的核四廠要不要蓋」。 |
油條 於 2003/07/01 11:38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台電過度自滿•核安最大危機 ── 專訪菊地洋一先生 李瓊月 ( 菊地洋一先生為前 GE 公司企劃工程管理主任 ) -------------------------------------------------------------------------------- 包括台電與原子能委員會對核能安全問題都表現超乎想像的自滿,這將是台灣最大的核安問題。 我在奇異公司服務時由於擔任高階主管,所以可以看到很多問題,甚至一些較敏感的資料;十三年前我開始投入反核運動,並曾經到東京電力公司,要求電力公司改善核電廠配管裂縫問題,但東京電力都聽不下去,去年終於問題都爆發出來。 -------------------------------------------------------------------------------- 去年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爆發嚴重的造假弊端,日本的核電管理神話破滅。一年多來,日本在短短的一個月的時間,從全國募集了 3,274 位挺身出來控訴的市民,辯護律師亦幸達到 119 名空前記錄,並向日本福島、新潟、東京各地方檢察廳提出舉發。今年 2 月,也有日本國會議員為台灣的核四安全問題向通產省、外務省與原子力委員會相關官員詢問日本輸出核電設備給台灣安全問題。 曾經在奇異公司任職的日本鹿兒島大學地球環境能源工程所講師菊地洋一與《日本非核論壇》成員佐藤大介先生 3 月上旬一起應邀來台,菊地以“奇異人•談奇異事”說出他對台灣核電廠的隱憂。 這趟參訪行程中菊地除了參加我國立法院舉行的公聽會外,還到台電核四工地親視了解,然後再到核一、核二廠與附近居民溝通核能安全問題。 菊地表示,此行最令他難過不是核四工地不及格問題,而是台電與相關主管機關對核能安全的漠視心態。以下是菊地洋一的訪談紀要。 |
油條 於 2003/07/01 11:38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問: 您此行來台灣的目的是什麼? 答: 我是由經由《日本非核亞洲論壇》公民團邀安排,應台灣立法院永續會邀請來台,交換核能安全經驗,主要希望讓台灣了解不管是 BWR 或 ABWR ( 兩者都是沸水式反應爐 ) 都是瑕疵品,有它的共同危險性。 在日本已經有 13 座 BWR 反應爐發生問題。台灣的核一、核二廠所用的反應爐與日本都是屬於同一型,而且兩國都是多地震國家,所以在日本發生的問題,台灣不可能會沒有問題,此行是希望能提醒台灣的台電公司不要重蹈日本的覆轍。 核四工地 只有三分 |
油條 於 2003/07/01 11:39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注意 BWR 和 ABWR 共通危險性 問: 對於台灣的核四廠您有什麼建議? 答: 核四廠使用的機組 ABWR ( 進步型沸水式 ) 和舊的 BWR ( 沸水式 ) ,當然比較安全;之所以會生產 ABWR 主要是過去舊的核電廠不好,才會有新的東西,但 BWR 與 ABWR 之間有共通的危險性。 台電聲稱核四廠使用的是最新型的進步型沸水式核反應器機組 ( ABWR ) ,與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的柏崎刈羽 #6 、 #7 號機屬同型機組,且運轉迄今並未發現問題。但是,該機齡僅有五至六年,而爐心側版龜裂等問題要到九年以上的機齡才會發生,且台灣與日本簽定的是否真為新的機型,我相當疑惑;因台灣與日本所簽訂之契約時間為 1996 年,而台電所指新的機型系是 1997 年才研發出來的,倘若真的是購買了新型機組,應該貴相當多,且要從新簽約,這些都應該請台電說清楚。 還有 ABWR 比 BWR 少了十二個配管,焊接的時候比較不會裂開;少了十二個雖然比較安全,但他們還有是共同的危險,只是「非常危險」與「比較危險」這樣的程度差別而己。 初期的 BWR 型的「爐心圍阻體」使用的是 SUS304 的材料,容易發生裂痕,最近的 BWR 型屬使用最高品質的 SUS316L 製造 ( 材料的質地較軟,因此較不容易產生裂痕的現象 ) ;各電力公司一再強調,這種材料絕對不會發生裂痕問題。可是實際上它還是發生了,這次日本東京電力公司隱瞞事件中也發現,其它的部分同樣也有裂痕,所以更換爐心圍阻體只是解決辦法之一,但裂痕問題還是無所不在,而且修補非常貴。 這些破壞碰到地震來襲時,這些損害的部分在遭受破壞時可能產生的後果包括:一、循環幫浦的配管受到破壞,冷卻水不停地外洩;二、爐心圍阻體受到損壞,燃料棒的位置偏移;三、為了暫時終止核能反應爐的運作,控制棒必須正確插入,但可能受到燃料棒偏移的影響,控制棒無法順利進入,導致反應爐無法停機;四、當燃料棒暴露在水體之外,將導致核能反應劇烈進行,並開始融化,融化的燃料接近水體時,將引起強烈的水蒸汽爆炸。這便是前蘇聯發生的車諾比核子事故悲劇,如果到這個地步,核能反應還是無法停止,最後將發生最嚴重的爐心融毀的嚴重後果。 |
油條 於 2003/07/01 11:39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技術能力遭台電質疑 令人遺憾 問: 台電質疑你離開奇異公司已經很久了? 答: 核能工業是二十年的技術不會有大的改變,不像小家電,每年都會汰舊換新。在專業上我有把握,此次來台就是希望與台灣的核能工業界在知識進行交流,此次我談的重點在於核電廠最關鍵的改善技術,對台灣的意義在於耐震度的改善。而我的專業可以充分掌握這方面的技術,台電對我的質疑,令我相當遺憾。 問: 你這次來也去拜訪原子能委員會等官方代表,您的意見他們了解了嗎? 答: 我在拜會原能會時曾經提到核電廠鏽蝕的鋼筋要怎麼處理,但是原能會好像不是那麼了解技術問題,不是那麼重視。如果原能會可以監督台電改善,則台電還有相當大的改善的空間,但如果台電的態度是依然故我,問題就大了。 問: 去年《亞洲非核論壇》要求行政院要好好體檢現有核電廠安全問題,你是否也看到這分報告了?台灣應該如何進行核電廠的安全檢測工作? 答: 這分報告太簡單了。比較令我覺得不可思議的是「台電的態度」,到現在台電還是認為他們都沒有問題。以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為例,原來東京電力也認為他們的核電廠沒有問題,但經過仔細檢查後,發現反應爐有裂開的情形,不只是東京電力公司,其他的電廠也發現類似問題,問題在於台電要不要仔當檢查,如果愈仔細檢查,就愈可以發現很多問題,那是一個花時間的工作。 這次讓我最難過的不是看到核四廠工地鋼筋鏽蝕或混泥土的問題,這些問題只要台電用心都可以改善,而是台電公司與相關單位對核能安全的心態,幾乎到了無知的程度,而心態問題是最沒有辦法的。 日本東京電力公司也曾經隱瞞是錯誤的,但東京電力公司已經拉下面子,很仔細在檢查安全問題,台灣的核電廠跟東京電力公司的核電廠是同一個產品,不可能日本有問題,台灣完全沒有問題。剛剛我也提過, BWR 機組本來不會有裂縫的地方,經驗仔細檢查後都發現裂縫,為什麼台灣不能引以為鑑呢? 台電公司一直說台灣的核電廠沒有問題,甚至有些部分是超越日本,但是東京電力不是技術集團,掌握技術的是東芝、日立、三菱等公司,電力公司不是管技術的,為什麼台電公司可以那麼自信說一定沒有問題,「甚至已經自信到沒有知識的程度了」。 |
油條 於 2003/07/01 11:40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地震國家的危險性 問: 台灣與日本都是地震國家,核電廠要特別注意什麼? 答: 所以我才說要檢查反應爐配管與裂縫的問題,如果爐心圍阻體損壞地震發生時會更嚴重,可能造成燃料棒發生傾斜,一旦燃料棒無法進入正確的位子時,恐怕將會發生極為嚴重的後果。 問: 您對台灣還有什麼建議? 答: 台電公司一再強調,日本東京電力公司是私人企業,台電是國營企業比較安全,但是否真的如此,我很懷疑。 日本的核電廠工程一向都是採統包,以我過去的監造經驗來看,奇異公司向東京電力公司承包後,由奇異向東京電力公司負責,所有責任歸屬非常清楚。但台灣的核四廠是採取分包模式,由奇異公司標到台灣的 ABWR 後,發電機是由三菱得標,核島區工程又是由新亞公司接手,焊接則是中鼎公司負責,其中的整合工作則是史威公司擔任總顧問,以我的經驗來看,以後發生問題時,將沒有單位能負責,所以我才說將統包變分包,會造成責任不清變成核四未來最大的隱憂。 另外令我特別感好奇是,核四廠反應爐機組由奇異得標後,為什麼奇異公司不自己蓋,而是把兩個機組一個交給日立公司建造、一個機組交給東芝,這樣模式較容易衍生弊端。 在日本也曾經有兩個機組交給不同的公司蓋的例子,但不管如何得標公司都會自己做一個,台灣與日本最大不同是,奇異公司得標後自己不做,交給日立與東芝這兩家公司來蓋,這兩個機組若由同一個公司負責,包括運送反應爐、技術人員,本來只要交由同一個公司處理就好了,現在變成同一個機組做兩次,日立公司的設備與技術人員做完之後,再換東芝公司,台電這樣分包方式不是太奇怪了嗎?大家沒有疑問嗎?至於是什麼原因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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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條 於 2003/07/01 11:40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投入反核運動十三年 問: 你還會再來台灣嗎? 答: 希望有機會還是能再來台灣。 我回日本之後,馬上要投入關心濱岡核能電廠問題,本來九州下面也是要蓋核廢料處理場,後來因為些反核人士阻擋才叫停。 問: 可否談談您當初為何要離開奇異公司? 答: 我在奇異公司服務時由於擔任高階主管,所以可以看到很多問題,甚至一些較敏感的資料,但一般主管都只了解自己負責的部分而己,我因為知道太多事情,後來感到良心不安才會離開。 在奇異工作那段時間,我必須不斷對自己洗腦、說服自己繼續。當時奇異公司有一個專門處理核電廠問題的單位,發生問題會馬上告訴美國總公司,在那裡我看到公司說一套、做一套,由於看到太多問題了,最後選擇離開公司,儘管已經離職,還是必須不斷告訴自己核電廠不會有問題。 離開奇異公司後,我到中東地區工作,後來陸續看到美國三浬島事件與前蘇車諾比以及日本一座新的核電廠發生意外事故後;十三年前我開始投入反核運動,並曾經到東京電力公司,要求電力公司改善核電廠配管裂縫問題,但東京電力都聽不下去,去年終於問題都爆發出來。 十三年前我提的核能安全問題,沒有人聽得下去,後來日本、美國與德國的核電廠都陸續發生相同的問題,這次來台灣也是抱著關心台灣核能安全的心情,提醒台灣一定要正視核能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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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 And Roll 於 2003/07/01 18:24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導彈 and Amabilis, 很好的建議! |
Rock And Roll 於 2003/07/01 18:28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TO:張自力, > 第二高票地區則作為核廢料處理場。 Good point! |
Tony Lu 於 2003/07/03 18:00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這是今天民視的報導,看來反核團體把意見聽進去了,核廢料與核電廠本就是相生之關係 台灣多山環海 國民黨時代舊政府無能導正台灣環境電力研發方向 但是!!!!!最最最!!!!!更更更!!!!!!奇怪的事是~~~~~~~~~~~~~~ 為何核廢料的處理於合約之中 所以國民黨這個外來的逃難政權無恥政府從始到今就只有騙 想想,當年執政的國民黨政府若真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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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彈 於 2003/07/04 07:47 | |
Re:核四公投宜列入核廢料處理方式 | |
要做到有權責的政策 台灣才有生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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