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泰文興票案處分書清楚列出宋楚瑜侵佔國民黨公款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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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 於 2003/12/10 03:18 | |
洪泰文興票案處分書清楚列出宋楚瑜侵佔國民黨公款的事實 | |
其實洪泰文興票案處分書清清楚楚的列出宋楚瑜侵佔國民黨公款的事實和證據! 詳細閱讀洪泰文興票案處分書,就可以發現, 但是陳碧雲卻三十一次用人頭名義,把國民黨公款 86.05.19陳碧雲第六次匯國民黨公款 $ 300,000到美國 , 87.02.10到02.25 陳碧雲第七八九十次匯國民黨公款共$ 1,100,000到美國 27 88.02.04 到02.05陳碧雲第二十七與二十八次匯國民黨公款共$400,000 把國民黨公款匯給宋楚瑜美國兒子買房子, 洪泰文瀆職為宋楚瑜脫罪不敢起訴宋楚瑜. |
恆愛台 於 2003/12/10 13:22 | |
Re:洪泰文興票案處分書清楚列出宋楚瑜侵佔國民黨公款的事實 | |
所以這種檢察官是否有罪?................ 有這種檢察官∼那其他比他更不可靠的檢察官是否更讓社會國家是非不明? 例如【舔耳案】【聯合報毀謗案】【台北高爾夫球場二億貪瀆案∼涉案人交保至新加玻回來沒?】.... 太多服務前朝權貴的檢察官軟弱犧牲司法尊嚴∼∼∼最讓台灣人度爛!!! 舉例【某匪諜出賣我國派駐中國的國安人員名單∼判二年緩刑,交保出境?】 傷害國家利益∼作踐國家司法尊嚴!以洪姓檢察官之流,罪不可贖!!! |
natu 於 2003/12/11 03:09 | |
Re:洪泰文興票案處分書清楚列出宋楚瑜侵佔國民黨公款的事實 | |
行政法院判決宋楚瑜漏稅,罰款282萬元。 中央社台中市十日電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民國八十三年競選省長後,將競選經費結餘款兌成四十八萬美元匯入兒子及媳婦帳戶中,被國稅局查出涉嫌逃漏贈與稅而處以罰金二百八十二萬元,宋楚瑜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天駁回,但宋楚瑜方面決定提出上訴。 國稅局認定宋楚瑜已超過贈與稅免稅額,且未依規定申報贈與稅,被國稅局查出逃漏贈與稅新台幣一百四十一萬元,處以罰款新台幣二百八十二萬元;宋楚瑜不服經申請複查、提出訴願都遭駁回,因此提出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再度予以駁回;宋楚瑜還是得繳交罰款。若宋楚瑜不服判決,仍可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訴。 宋楚瑜主席發言人黃義交今晚表示,宋主席方面已交代將尋求法律上的平反,將依法提出上訴,希望法律能還他們的清白。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判決書指出,宋楚瑜在答辯書上指稱,他的財產都是委由小姨子陳碧雲信託管理,不知有匯入宋鎮遠帳戶之事;而且八十四年至八十七年擔任省長期間,常需出國訪問,均以自費支出;所以陳碧雲依信託本旨,將錢匯進宋鎮遠及溫久慧帳戶,供他在國外開支,應為理財行為。陳碧雲在國外無帳戶,所以才將開支款項,匯到宋鎮遠和溫久慧戶頭,並無贈與兒子、媳婦的意思。 但國稅局認為,款項匯入宋鎮遠及溫久慧帳戶,宋、溫兩人之實用支配,已發生所有權轉移之效果;而且,陳碧雲匯款單上載明,是生活費及投資國外股權,並非宋楚瑜所稱之信託關係。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宋楚瑜競選經費結餘款,匯到宋鎮遠及溫久慧帳戶,發生所有權轉移是事實;所以客觀上認定是贈與;所以應予課稅。宋楚瑜無法證明其在美國的花費都是由宋鎮遠及溫久慧帳戶支付,或是由宋、溫兩人提領後支付。 至於宋楚瑜在答辯書上指稱,八十七年溫久慧有依陳碧雲指示,將上述款項轉付宋楚瑜之基金會預備金,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宋楚瑜提不出憑證、資金流向證明;如果宋楚瑜指稱不是贈與,就應提出反證。 【2003/12/10 中央社】 -------------------------------------------------------- 2000年總統大選 宋楚瑜說:[選給連戰讓我們再爛四年] 。 還好連宋皆敗選,台灣逃過一劫。 2004年總統大選 台灣人說:[絶對不能讓連阿斗宋A[跪衰]台灣經濟] 。 阿扁連任成功! 台灣民主勝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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