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228屠殺的陳文茜
回應本題 | 自選底色↑ | 返 回 |
不自由民 於 2003/12/10 00:09 | |
受益228屠殺的陳文茜 | |
陳文茜參選前公開批評立法院是個窯子,她參選立委就像跳火坑做妓女,既然連自己多不諱言是妓女,林重謨只不過遵旨轉述而已,何罪之有? 至於陳文茜的男女關係純屬生物本能,連禽獸世界都不存在的男娼都台北滿街跑了,則陳文茜的香爐也好’尿桶也罷,根本就稀鬆平常.何況她自已早就對號入座,既不臉紅也不耳燥,在檯面上若由老鴇嚷嚷幾句己經算少見多怪了,若由林重謨正經八百抖出來,就太不敬業了. 老話一句:肚臍以下的事,只要不是用強的(有誰見過不蹺尾巴的母狗被強上的),純綷是上帝要人類多生多養的旨意,眾生是無法抗拒的,所以批判陳文茜的胃口如何又如何,其實是大家多事了. 倒是上帝恩賜人類以意志的自由,人類可以選擇向禽獸的愛憎心傾斜或向神的是非觀傾斜. 當陳文茜的極愛極憎淩駕於大是大非時.賣身投靠昔日之敵.澈底否定昔日大節所出之處,其實己不足以形容其靈魂異化之極致了. 鄰居楊老學貫中西,識通古今,年雖六十寫起basic猶有餘刃,但不向外來政權妥協的意志,學歷一直以<小學肄業>終身相隨而不屑更正.也不屑投考公職,寧可黑手一生,相對敝友志節的不因貴賤而易,當初披著外公受害於二二八的外衣而被反動勢力認同抬舉的陳文茜,只能說是小人得志罷了! 以今之視昔,陳文茜死難於二二八的外公,在謹存的價值被她的外孫女利用殆盡後,還得被放在國民黨的電視台上鞭屍示眾,不知死得瞑目否?
男女結婚,簡單說就是為了滿足性慾,但性愛的本質是一種生命能量的消耗,不信但看低等生物在射精產卵不久後就死亡的情形就可略知一二.所以年齡相當的夫妻除非是不要命的縱慾;否則,在經過小段時間的磨合後,二者情慾的消長,很自然的就旗鼓相當到可以互相配合彼此的生理時鐘,而無應戰的排斥感或休戰的壓力感. 萬一夫妻任何一方有了外遇,把應該滿足配偶的性能力,消耗在第三者的身上,以致不能滿足配偶正常的需要,則第三者就犯了盜取對方配偶性滿足的權利,就是侵權的行為.所以法律要判刑懲罰. 法律開宗明義,因配偶入獄服刑准許離婚,就是一人犯罪不能懲罰二人,其義意在保障另一方性滿足的權利.明瞭性滿足是人的權利,而且法律也保障合法婚姻關係中的任何一方有性滿足不被偷竊的權利.則放縱的男女關係,只允許發生在單身男女的身上.如果向有夫之婦或有婦之夫下手,就是侵權的偷竊行為.” 所以開版的說:<<肚臍以下的事,只要不是用強的(有誰見過不蹺尾巴的母狗被強上的),純綷是上帝要人類多生多養的旨意,眾生是無法抗拒的,所以批判陳文茜的胃口如何又如何,其實是大家多事了.>>我無法同意.陳文茜胃口大小,誠然不干他人之事,但如果生熟不忌,老嫩不分,伸手隔桌挾菜吃,讓男朋友的老婆夜夜面對陽萎的老公睡覺,又是何等殘忍和不道德的事啊!所以陳文茜搞光別人老公的庫存,怎麼會是”大家多事了”?要知道偷竊可是公訢罪耶! |
歡迎前往茶黨2005年新論壇TaiwanBBS.ORG參與討論。 以下表格僅供管理人員整理資料輸入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