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啟大 你『認罪』了嗎?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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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n  於 2003/12/01 20:36
謝啟大 你『認罪』了嗎?答案是『肯定的』。

謝啟大『認罪』了嗎?答案是『肯定的』。謝啟大與前立委馮滬祥,因不實指控「李曾文惠私運八千萬美金赴美」,遭李曾文惠控告涉嫌誹謗,去年十二月被二審判處謝啟大有期徒刑三個月、馮滬祥四個月,均得易科罰金確定。其中馮滬祥已『認罪』自行繳納罰金結案,謝啟大則於判決確定前出境中國,因而遭到檢方通緝在身,直至昨日才返台歸案。

謝啟大在入境機場時,以自稱是「中國人」發表聲明指出,雖然三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但她不會屈辱卑微,『如同認罪一樣地去聲請易科罰金』,她認為該認罪的應是李登輝與李曾文惠夫婦,以及司法當局。她並稱一生全力以赴追求的司法改革大業,因她身受不公不義判決而宣告死亡。

哇!相信全台灣人民只要是稍具法律概念的人,都會被這位曾經當過少年法庭『法官』以及國會議員的人,這麼『沒知識』的談話感到『啼笑皆非』。任誰都知道,被判定刑期確定,如果不認罪當可選擇與現在的『十大要犯』一樣,逃亡海外,等追究刑期時效過後,當可免於再入罪。而法律規定得非常清楚,屬於六個月內的刑期,受刑人如果『認罪』,則可以選擇以『入監服刑』,或以繳納『易科罰金』來抵銷刑期。以堂堂一位當過『法官』的人,竟然將『不聲請易科罰金』扭曲成就是『沒認罪』,那謝啟大您幹嘛要『認罪』接受『入監服刑』。

這不又是一個社會價值嚴重扭曲的實例,之前我曾為文:『宋楚瑜的【興票案】對扭曲台灣社會價值觀念的影響』,文中就曾闡述『興票案』所衍生而成的【硬拗+耍嘴皮子】文化,冥冥之中已感染了整個社會,台灣的社會價值觀念已全然被扭曲,錯的事可以硬拗到變成對的。對照看謝啟大將『不聲請易科罰金』硬拗扭曲成像是『沒認罪』一樣,好像中華民國的【監獄】關的都是像她一樣的【好人】一般,而且看她旁邊還有一堆人跟著搖旗吶喊,是非曲直不分。據此,我們在這裡要向謝啟大嗆聲幾句:馮滬祥已『認罪』自行繳納罰金了,您謝啟大就不要再【耍嘴皮子+硬拗】了,不管你如何【死鴨子還嘴硬】的不易科罰金也不認罪,您現在吃的可是由全國人民繳稅而來的『認罪牢飯』啊!

所以說,謝啟大 你『認罪』了嗎?當連「上帝」與「閻羅判官」都點頭時,答案是『肯定的』。『認罪』吧!


NO:1387_1
海狼  於 2003/12/01 20:48
Re:謝啟大 你『認罪』了嗎?答案是『肯定的』。

認了吧, 罪人! 願上帝拯救它的靈魂.

NO:1387_2
笨鳥不飛  於 2003/12/01 22:16
Re:謝啟大 你『認罪』了嗎?答案是『肯定的』。

謝啟大這番大動作的背後目的到底為何?

絕非單純為明年的立委選舉

是不是中國另有指派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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