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就是沒有『茍』膽敢告陳水扁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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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n 於 2003/11/22 15:16 | |
馬英九就是沒有『茍』膽敢告陳水扁主席 | |
在未獲得民進黨中央善意回應後,台北市長馬英九昨日委由三位律師前往地檢署遞狀控告民進黨中央,以其公投廣告涉嫌侵害個人名譽為由提出告訴,並要求民進黨必須登報道歉及一元的精神慰輔金求償;馬英九表示,他三十年來第一次提出告訴,為的是捍衛個人名譽,釐清是非、保障人權。 馬英九此次提出告訴的對象為民進黨中央、民進黨秘書長張俊雄及文宣部主任楊孟勳。律師陳清秀表示,此次控告對象並不包括民進黨主席陳水扁,因為該廣告應該為民進黨文宣部所製作,而其直接負責人為祕書長張俊雄,市府相信總統陳水扁事前應該並未參與,再加上總統有其一定社會地位及身份,基於尊重國家元首,並未列入被告範圍。他強調,這次告的是一個法人(民進黨中央)、二個自然人(張俊雄、楊孟勳)。 馬市長怎麼縮頭回去了呢?以往不是什麼事都會與阿扁有關嗎?就連那邱毅再婚的老婆,都可以在記者會上,揶揄陳水扁總統只有大學學士學位與他們夫妻兩的高碩士博士學位來比較,以凸顯他們目前被質疑為何有8000萬財產的不公平,那為何不拿那知名度不輸給陳總統,有「經營之神』稱呼的王永慶低學歷來比較更為適當? 黨祕書長張俊雄難道不必向黨主席負責?如以馬英九這種思維,也難怪宋楚瑜敢瞞上欺下,自己會盜刻印章另立黨秘書長帳戶,涉嫌侵佔國民黨財產了。而國民黨告宋楚瑜的【興票案】又能關李登輝主席什屁事?前陣子不是嘴巴說得蠻大聲的嗎?不是說這是民進黨文宣,所以身為黨主席的陳水扁須負責,因此不排除要告陳水扁主席的嗎? 請問馬大市長,怎麼不把您三十年來第一次提出告訴獻給陳水扁主席呢?不要學那被稱為『茍男女』的李濤夫婦嘛?既然有膽量敢提出告訴,就請展示出真正的勇氣,不要專搞些文字遊戲,什麼告的是法人(民進黨中央)及 自然人(張俊雄、楊孟勳)。奇怪呢?自然人就是不包括黨主席?這種敢告民進黨的膽量,難道不是『茍』膽嗎?太苟且了吧!難道這就是馬市長被外界評論時,施政【魄力】總是墊後的原因?還是馬市長的個性就是如此?請馬市長不要『茍』膽好嗎?各位看官,您們認為呢? |
apin 於 2003/11/22 15:21 | |
Re:馬英九就是沒有『茍』膽敢告陳水扁主席 | |
PS: 上文前二段新聞資料內容來自11/22台灣日報。 |
小明 於 2003/11/22 15:31 | |
Re:馬英九就是沒有『茍』膽敢告陳水扁主席 | |
看馬英九多心虛 一個小案還要花大錢一次聘請三個大牌律師,還不敢提出金錢賠償,還要考慮一兩個月, 通常如果證據確鑿,不必律師都可以輕易告贏的。 |
智慧者 於 2003/11/23 20:25 | |
Re:馬英九就是沒有『茍』膽敢告陳水扁主席 | |
馬大市長親共的嫌疑,我已經注意很久: 1,上次市長選舉他主張 台北松山機場→←上海虹橋機場 為兩岸通航的home base,中國講的很明白兩岸通航要在【一中架構之下,國內航線為準】頭殼壞掉馬大市長把【台灣主權《中華民國》】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下,提出松山→←上海直航為基楚, 2,首都市長馬英九訪問香港【匪區】受高規格元首級接待,香港特首董建華親自接待,試問馬大市長:台灣上自總統,院長,部長,那一位可以訪香港,馬大市長回台後拒絕 陳總統約見是何居心. 3,亞太球賽期間馬大市長你拒絕了你所尊敬的中華民國國旗,派警察強制執行,讓真正愛國市民淚灑球場,馬大市長你很可惡,讓匪旗飄揚在台北城,看看日本北海道世運會棒球會前賽,日本政府北海道廳知事【州長】也沒有學你那嗎狗腿,馬大市長你的同國人整天要悍衛中華民國國旗的金介壽,反共愛國聯盟,愛國同心會,都眼瞎,變亞吧了,說你們【聯共反台】不為過. 4,10月25日你率領一群中國人在孫文紀念館慶祝台灣輪陷日,你的同拿【匪旗】喊【匪酋】萬歲,馬大市長你又裝聾作啞,罵你們是共匪同路人不為過.馬大市長你所反對的【刑法100條廢止】好加在醫界聯盟李院士,林山田教授,陳師孟教授,還有許多醫師,學生救了你,不然用馬大市長當法務部長的【刑法2條1】以上面情節足以判你死刑,馬大市長讀書人應懂心懷感恩,知所進退,努力市政,把馬屁精請回家,不要把台北市淪落為中國台北特區,盡快將【愛國同心會】周慶峻這些危害社會安寧的【社運流氓】移送治安法庭究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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