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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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C 於 2003/11/20 21:25 | |
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盧統隆先生,你好.報載明日上午九時,你準備出面控告宋楚瑜毀謗名譽;這一棋走的好!告的好!擒賊先擒王,射人先射馬! 古人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想你和你的朋友,應當作了沙盤演練,做好了準備.抱著注福心,個人有幾點小建議,在此提出,供你作參考: 1.請務必沉著冷靜,謹言慎行,不要被現場媒體干擾了你的情緒! 歡迎網友也提出你們的建議. |
四無君 於 2003/11/20 21:50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想不出什麼好的建議。不過在下對盧先生及其製作人員的付出表示感謝與敬意。 可想而知的,盧先生跳出來控告,將招惹來藍教們的圍剿,接著是藍教一連串的訴訟。 |
Echo 於 2003/11/20 22:07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我比較擔心的是盧先生及其家人、朋友的人身安全。統支現在已經抓狂到 黑白兩道完全無懼法律地全面恐嚇、壓迫台灣人的地步,民進黨政府對這 種亂象又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採取默許的態度,我在想民進黨政府是不 是有什麼把柄落在泛紅軍手裡,或甚至基於什麼利害關係或條件交換因在 這件事上不願意或不敢支持台灣人,統支如果不是看準民進黨不會、不敢 干預,又怎敢如此囂張 ??? 在這種情況下,我很擔心盧先生很可能會變成 「林義雄第二」,到時殺你個家破人亡,民進黨政府看來也不敢動泛紅軍 一根寒毛。 不要天真地以為台灣現在已是民主時代。二二八其實還沒有結束。 |
KSC 於 2003/11/20 22:13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書面聲明]很重要!像我們這般業餘者,如果沒[書面聲明],在煩擾的場所,很容易忘記台詞! >>中央社 非常報導光碟第三、四輯的出片引發外界關注,台北縣議員蕭貫譽晚間轉述台灣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說法表示,已經從海關領回六千八百片光碟,不過光碟上並沒有壓製識別碼,因此無法發行。<< 不管有沒有人蓄意積壓,海關今天的迅速反應,確實解決許多人的疑慮! |
KSC 於 2003/11/20 22:17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Echo,請給台灣一點點掌聲吧 今天的台灣再怎麼說也比威權時代強多了 |
四無君 於 2003/11/20 22:28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 不管有沒有人蓄意積壓,海關今天的迅速反應,確實解決許多人的疑慮! 為海關拍拍手;以後再精益求精! 感覺不出有什麼好拍手的。如果海關不讓人領回光碟,肅清統派的子彈立刻就會上膛。 感覺滿諷刺的, |
Echo 於 2003/11/20 22:47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KSC:『今天的台灣再怎麼說也比威權時代強多了』 底下這位在前線作戰的,「從黨外時期即擔起文宣品印製的工作」的老兄,
台灣日報 雖然被指涉扣押或查察非常光碟的海關及經濟部光碟查緝小組都否認有外傳的動作,不過據指出,確有其事,其中海關扣留部分,由於非常光碟係夾雜在其他貨櫃裡面,並無此名目,海關自可以公開宣稱沒有扣押情事,實則應已事先接獲情資,有刻意刁難情形。 至於國內壓製廠部分,工作室昨天是在討論今天召開記者會事宜時,突然接到電話,傳來消息說,壓製工廠在「黑白道追殺」下,已經不敢印,經過緊急聯絡,才知道一大早,經濟部查緝光碟小組就趕往廠商「施壓」,詢問說:有沒有版權的授權書,新聞資料有無得到授權,演員演出有沒有同意書,音樂有沒有拿到授權書。隨行的員警並說,「如果敢印,以後你就做不下去,以後我天天來,你們也不方便,我也不方便」,甚至說,「如果為了一個CASE而不配合,以後查緝到有問題的片子,要一條生廠線停下來,一損失就有近百萬元」。有人臨走時還說,「我天天來,你也不好過」。除了查緝小組有動作外,幾天前的黑道恐嚇行動,又陸續發生,工會方面再三告誡廠商,不要輕舉妄動,惹出事端。 負責為工作室聯絡的中間人,這幾年來在民進黨造勢場合極為活躍,從黨外時期即擔起文宣品印製的工作,他卻說,這是他出道快20年來,首次見到黑白道用這種方式,聯合封殺出版品的情況,他在工作室與廠商居間聯絡,充分感受到彼此的無奈,他說,政權輪替了還發生這種事,台灣真是悲衰,這片光碟的殺傷力也許很大,才會有此慘烈的打壓行動。 |
Amabilis 於 2003/11/20 23:30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有人臨走時還說,「我天天來,你也不好過」。<< 天天來就是擾民,哪一個公務員帶種敢天天來我公司,那就試看看! |
細妹 於 2003/11/21 00:35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哪ㄍ流氓警察或經濟部光碟查緝小組敢天天來? 給他用V8拍下來!! 馬上打電話給台聯立委! 一定要反制!! 不然會被吃到死死!! |
歐巴桑純建議 於 2003/11/21 01:06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可否販售印有非常報導封面圖案ㄉ空白片 (那鍋白底綠色福爾摩莎圖案) 就取名「非常光碟」 賣空白片不犯法ㄅ 單片訂價15元 十片裝附贈非常報導一片 ^^ |
空 於 2003/11/21 10:01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濟部查緝光碟小組就趕往廠商「施壓」,詢問說:有沒有版權的授權書,新聞資料有無得到授權,演員演出有沒有同意書,音樂有沒有拿到授權書... 備妥這些要件,是否就不被刁難? |
KSC 於 2003/11/21 10:11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給盧統隆先生拍拍手! 下星期二上午十時正式召開記者會時,請準備[書面聲明]!像我們這般業餘者,如果沒[書面聲明],在煩擾的場所,很容易忘記要講的話! 中國時報 製作「非常報導」光碟的台灣媒體革命工作室及必勝傳播公司負責人,今日是由律師莊勝榮陪同下按鈴控告宋楚瑜,他強調,宋楚瑜是中將兒子,為「貴族」,他是市井小民,因此被視為「下流」,宋以六次「下流」指控「非常報導」,盧統隆認已公然侮辱,憤而提出告訴。 盧統隆指出,這次製作一切責任都由他承擔,被抹黑、尊嚴被踐踏均可以忍受,但演藝人員不應被抹黑,因此也到台北地檢署來聲援她們,有關進一步,將於下星期二公開說明。 |
avene 於 2003/11/21 10:44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非常報導光碟唯一有可能觸犯法律的地方,在於著作權。但這個部份,是屬於「告訴乃論」,除非引用的單位提出告訴,否則法官不會就這個部份審理。且屆時亦可反控其他引用光碟內容之媒體。 而目前法庭審理的部份,則是在於毀謗。 被踩到痛腳的泛藍與媒體勢力正等著大反撲,就等非常報導光碟出紕漏,即行抹黑造謠。(它管你是觸了什麼法,反正到時候一定會全部都用「違法光碟」稱之。) 也請盧先生召開記者會時,注意這個部份。免得不小心掉入統媒套問的陷阱。 |
文貝 於 2003/11/21 11:28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給非常報導將來的銷售建議 和平面媒體談訂戶甚至消費者的贈品 可以建立並擴大新的通路 避免那些黑道把持的通路及光碟壓製 同時可以結合台灣本土派媒體的聲勢 做一個聯合行銷 這樣才不會給地下盜版者有太多的機會 穩定銷售量 才能有更多的經費提昇節目品質 請加油 |
台灣郎 於 2003/11/21 11:39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建議【業者】盡可能想個辦法查出對『光碟』言語恐嚇 的【公務員】,並私下公佈其「姓名/單位..等」,讓台灣人 民用輿論譴責他! |
Amabilis 於 2003/11/21 13:26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送一首歌「金包銀」: 別郎ㄝ性命,是鞏金加包銀。 對照非常光碟~~~~真的很傳神。 |
unicorn 於 2003/11/21 14:39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歐巴桑純建議 ~~ 妳的建議真是帥啊!! ^^ |
KSC 於 2003/11/21 16:21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這可能是[非常報導]的最重大貢獻了:人民開始覺醒了,開始跟主流媒體抗暴了! 人民vs.媒體記者! 太棒了! >>2003.11.21 中時晚報 媒體民眾 肢體衝突 上午九時三十分許,非常光碟製作人盧統隆與律師按鈴控告宋楚瑜,以及演員安迪夫婦出現時,引起了聲援民眾的鼓掌,媒體攝影工作者立即上前搶鏡頭,擁擠、混亂造成部分民眾不滿,即有民眾出言,以侮辱的字眼謾罵媒體攝影,引起媒體譁然,少數媒體攝影不滿民眾的侮辱挺身而出,與民眾理論,其中一位媒體攝影遭到民眾出手偷襲,雙方人馬便一擁而上,大打出手,,法警見狀,迅速隔離,制止了暴力衝突的延續。 風波短暫停歇後,某媒體攝影工作者發現攝影機鏡頭在衝突中被民眾破壞,又再引起第三度的衝突,雙方劍拔弩張之際,警方與法警再度出面制止,澆熄了雙方可能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的火爆氣燄。<< |
光明頂 於 2003/11/21 20:30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以侮辱的字眼謾罵媒體攝影 >>其中一位媒體攝影遭到民眾出手偷襲 >>仍有部分聲援民眾被隔離後,口中依然碎碎唸,亦不停的言語挑釁 ★★人民開始覺醒了,開始跟主流媒體抗暴了! ☆☆照這報導看起來,民眾比較像暴民 |
KSC 於 2003/11/21 20:55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照這報導看起來,民眾比較像暴民<< 當然囉,因為那篇報導是媒體記者寫的! |
台衛兵 於 2003/11/21 22:26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不對不對..記者只是走狗..幕後最大藏鏡人是霉體老闆..把他們點名揪出來ㄅ... |
南部客 於 2003/11/21 23:46 | |
Re:給媒體革命工作室負責人盧統隆的建議 | |
請問秃頭先生,濫用新聞自由行使散播謊言扭曲事實的暴力,造成社會嚴重對立,和肢體暴力相比,那一個更該受到讉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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