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挽留鄭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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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狗 於 2003/11/16 12:08 | |
應挽留鄭麗文 | |
批判民進黨政府,絕對是可容許的。 況且,在某些節目上,鄭麗文就算有對民進黨批判,較之泛藍言論,鄭麗文已是較理性、溫和的。 國親皆不容黨員批評主席,而民進黨可容許黨員,批評黨主席,豈不表示,民進黨比國親更可貴,更有言論自由。 當初根本就不該對鄭麗文黨紀處分。對鄭麗文黨紀處分,只讓人覺得民進黨和國親沒什麼不同,使民進黨形象也壞了一大片。 較之陳文莤,鄭麗文對民進黨,有感情多了。 |
ROYAL 於 2003/11/16 14:25 | |
Re:應挽留鄭麗文 | |
鄭麗文在節目中像隻小哈巴狗討好統派無恥無德之徒 讓人厭惡 民進黨不差這一個小腳 維持民進黨的純樸面目 才重要 再說一遍 鄭麗文那種嘴臉 讓人厭惡,看不起. |
海狼 於 2003/11/16 14:28 | |
Re:應挽留鄭麗文 | |
>>>批判民進黨政府,絕對是可容許的。 這個當然. 理性批判有何不可? 是否枉顧事實蓄意誤導?, 是否濫用媒體公器私用? 才是對媒體人的監督要點.
鄭麗文能坐上主播台開政論版, 要評價其立場如何? 就有細查由來的必要. 例如誰給的機會? 誰給的資金? 其實主持人都會不著痕跡忠實反映幕後金主或媒體老闆的立場, 目前台灣媒體權其實還牢牢掌控在國親兩黨手上, 欄主對鄭麗文的評價, 恕我暫持保留意見, 繼續聽其言觀其行. |
白木芳子 於 2003/11/16 14:35 | |
Re:應挽留鄭麗文 | |
據了解:其實對鄭麗文送交黨紀處分。並不是他批判民進黨或黨主席。 而是前衛生署長涂醒哲爆發「舔耳烏龍案」時,他並未經查證,而利用媒體為己器,在其主持的政論性節目,跟著泛藍媒體大加批判,陷涂署長於不義,自毀民進黨的形象,而遭受黨紀處分,這也是自食惡果! |
ROYAL 於 2003/11/16 14:41 | |
Re:應挽留鄭麗文 | |
什麼挽留!?她早就被民進黨開除了,她橘透了 說挽留,不要熱臉孔貼人家的冷屁股.拜託!! |
海龍 於 2003/11/16 15:22 | |
Re:應挽留鄭麗文 | |
>>>該留的走不了,該走的留不了. 既然理念不同,何必強留,下一個可能是段宜康吧? |
白木芳子 於 2003/11/16 16:05 | |
Re:應挽留鄭麗文 | |
如果挽留鄭麗文 那是不是要叫回陳文茜、施明德與許信良 然後再使民進黨產生一片亂象, 而讓聯、送2004躺著選? |
不藍不綠 於 2003/11/16 16:11 | |
Re:應挽留鄭麗文 | |
如果不挽留鄭麗文 然後再使民進黨產生一片惡霸獨斷基本教義一言堂 而嚇走中間選票讓聯、送2004躺著選都中? |
abt 於 2003/11/16 18:57 | |
Re:應挽留鄭麗文 | |
挽留鄭麗文? 有人想[留],才可能[挽]吧? 像鄭麗文這種人, 我們不必絕望,也不必抱著太高的希望, 繼續聽其言觀其行即可! 沒有必要,為自己多創造出一個敵人! |
UFO 於 2003/11/16 19:46 | |
Re:應挽留鄭麗文 | |
贊成開除!! 從涂醒哲案,毫不查證的羞辱同黨從政同志!!比泛藍還藍! 她如果還留在民進黨,我才會覺得非常失望!!! |
哈哈狗 於 2003/11/17 11:00 | |
Re:應挽留鄭麗文 | |
雖然樓上各位前輩,所言有理。但民進黨不該變得和國、親二黨那樣大家長制。民進黨之可貴,便在於和國、親之不同。 鄭麗文過去為民進黨立有汗馬功勞,現在也並沒有對不起民進黨,頂多就事論事,民進黨其他公職人員,不也曾經如此? 親民黨曾多次向鄭麗文招手,但都被鄭麗文捥拒。鄭麗文也說過,她不會加入別的政黨,雖已退黨,也會永遠留下民進黨黨證。 曾經不共載天的連、宋尚可聯手,民進黨豈不是更能容得下鄭麗文扮演烏鴉的角色? |
Madeyes 於 2003/11/17 11:24 | |
Re:應挽留鄭麗文 | |
>鄭麗文過去為民進黨立有汗馬功勞 譬如說??? >民進黨豈不是更能容得下鄭麗文扮演烏鴉的角色? 這不是容不容得下的問題。這些媒體人的共同問題是他們在 鄭麗文沒有一樣做到。 >鄭麗文也說過,她不會加入別的政黨,雖已退黨,也會永遠留下民進黨黨證。 話也不用說得如此早。她要加入什麼黨。我想很多人沒有興趣。
嘿嘿嘿,自從我有投票權以來,我可從來沒有投給藍的,黃的,橘的過喔。 投給鄭麗文是我投票史中「唯一」的污點!!!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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